① 办理建造中船舶抵押权登记应满足什么条件
(一)抵押人为满足国家或有关主管部门资质要求的船舶建造企业;
(二)抵押权人为具备发放贷款资格的金融机构;
(三)抵押人独立拥有被抵押船舶的所有权;
(四)作为抵押物的建造中船舶,如为分段建造的,应该已经完成至少一个以上的船舶分段并处于建造阶段;如为整体建造的,应该已经安放龙骨并处于建造阶段;
(五)作为抵押物的建造中船舶价值由具备资产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经抵押人、抵押权人书面确认;
(六)建造中船舶抵押担保的债权不得超过其申请抵押权登记时的评估价值;
(七)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设置抵押权的其他情况。
② 船舶抵押贷款船舶使用期限有什么要求
船舶抵押贷款要求运输船舶其使用年限不得超过《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的达至老旧船船龄的一半年限以内,对非运输船的使用年限必须是在10年以内,但不包括建造中的船舶。
船舶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本人或第三人所有的船舶作为抵押物,从银行取得的用于生产经营、消费的人民币贷款的信贷业务,银行接受抵押的船舶吨位要求在2000吨以上,但不属于建造中的船舶、以光船条件出租境外的船舶、政府公务船舶、军事船舶、渔业船舶和体育运动船艇等。
所需提供的材料
1.贷款申请、授信申请审查书。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公司章程等、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基本资料。
3.上两年底及本年度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4.公司贷款卡及本年度准予行政许可延续决定书。
5.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及授权书。
6.如涉及第三人出质或担保,还应提供出质人或保证人的上述材料。
7.购船发票或者船舶的买卖合同和交接文件;船舶对应的相关证件。
8.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③ 建造中船舶抵押的方式
因是建造中的船舶,尚未登记使用。故,无法抵押。(当事人同意接受抵押的除外)
④ 中行安徽个人船舶抵押贷款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安徽个人船舶抵押贷款办理材料: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⑤ 以建造中的船舶设定抵押取得融资是什么意思
这种以不转移占有而供为担保的形式,是抵押。
⑥ 船舶抵押权的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九条 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十条 船舶由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个人共有的,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十三条第一款 设定船舶抵押权,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十四条 建造中的船舶可以设定船舶抵押权。建造中的船舶办理抵押权登记,还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提交船舶建造合同。
第二百七十一条 船舶抵押权适用船旗国法律。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的,适用原船舶登记过的法律。
⑦ 船舶的抵押权如何实现
法律分析:1.船舶抵押权指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变价处分被抵押的船舶,并从所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的制度。
2.船舶的抵押权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实现。
3.船舶抵押权在其实现的条件成就之前,一般只是当事人间约定的一项主观权利,如果借贷期限届满而发生借贷债权未被履行的行为时则成就了实现船舶抵押权的条件,主观的抵押权也就进入了实现其担保性作用的阶段,因此可以说航运融资中船舶抵押权实现的实质是其所担保的贷款债权的实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十一条 船舶抵押权,是指抵押权人对于抵押人提供的作为债务担保的船舶,在抵押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依法拍卖,从卖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十二条 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所有人授权的人可以设定船舶抵押权。
船舶抵押权的设定,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十三条 设定船舶抵押权,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船舶抵押权登记,包括下列主要项目:
(一)船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被抵押船舶的名称、国籍、船舶所有权证书的颁发机关和证书号码;
(三)所担保的债权数额、利息率、受偿期限。
船舶抵押权的登记状况,允许公众查询。
⑧ 中行安徽个人船舶抵押贷款贷款用途有哪些
个人船舶抵押贷款可用于以下方面: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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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企业债抵押融资
可以看看如下网上摘录,或者有参考作用:动产抵押融资行为在我国正悄然兴起,《物权法》明确对这种新的融资方式予以了法律支持,同时,与之配套的一些专门性法规也正在酝酿之中申办动产抵押融资,你准备好了吗?赵欣中国财经报 2007-10-26 09:09:51A公司2006年购买了B公司的两条生产线,共1000多万元,支付了一少部分款项。由于产品销售顺畅,前景光明,A公司准备2007年再购两台设备扩大再生产。但在第一批设备未付清款项之前,对方不同意再赊销设备。A公司又无法通过其他渠道筹集到足够的资金,于是到工商部门办理了设备抵押登记,用第一批两台设备做抵押,在打消了供货方顾虑、使供货方的债权得到保证的条件下,顺利赊回了第二批设备。这样,A公司没有支付现款、增加融资成本,就取得了新设备,扩大了再生产,而B公司也扩大了销售,降低了坏账风险。这种不通过银行机构进行的动产抵押融资行为在我国正悄然兴起。而10月1日开始实施的《物权法》明确对这种新的融资方式予以了法律的支持。同时,与之配套的一些专门性法规也正在酝酿之中。如国防科工委全国船舶行业管理办公室近期就传出消息,我国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资办法,预计近期将会出台。可以用于抵押的动产范围所谓抵押就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该财产称之为抵押物,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之为抵押人,债权人称之为抵押权人。抵押权有法定和约定两种。法定的无论是否约定必须依照规定;法律允许当事人约定的,可以协商解决。在我国,企业可以用于抵押的动产范围在刚刚实施的《物权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可以抵押的财产主要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不得抵押的财产包括: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动产抵押登记根据《物权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企业如果要进行动产融资需要进行相关登记。关于登记机关,《物权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都有比较明确的规定。《物权法》规定以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办理动产抵押登记,需要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向登记机关提交《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申请书》,并提供有关文件或者其复印件。企业动产抵押物的登记事项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合同,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抵押担保的范围,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根据登记事项设立的《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簿》,可供社会查阅。当然,在实际的操作中,不同的地方登记机关会在有关法律要求之下有结合本地实际的更具体、更详细的登记要求。如在2006年江苏颁布的《江苏省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资试点办法》中就有“办理抵押权登记手续后,抵押人应将船舶抵押及抵押权登记情况及时报建造地海事管理机构备案,并定期报告被抵押船舶的建造进度”的特殊规定。抵押各方应遵照这些具体规定执行。相关会计处理企业将动产进行抵押及抵押期间,由于与该抵押动产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仍由抵押人持有、使用,并由抵押人自行承担该资产可能产生的风险,因此,不需要对该资产同时进行特别会计处理。但企业应设置备查簿,记录抵押财产的相关情况,包括该财产的存在状态、账面价值、抵押期限等。同时,在期末财务报告中应该进行相关披露。动产融资并不是我国首创。据称美国动产融资已经占小企业融资的70%左右。动产抵押融资方式以其门槛低、手续简便、办理周期短、融资费用少的优势,也必将成为我国那些存在银行融资困难问题的中小企业盘活动产的融资新渠道。
⑩ 外资经济等不等于"三资"企业等不等于"外国资本"
经济不等于企业不等于资本。不太明白你要问什么。
三资主要指: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这三个都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外国资本,我个人认为外国人在中国的投资资本吧,除了三资企业中的外商投资还包括外国公司在中国的分公司和代表处的投资。
外资经济太笼统了,有涉外因素的经济活动都可以叫外资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