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联合体投标责任主体是谁
根据火标经验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Ⅱ 联合体投标中牵头人是做什么的 一般由什么人担任!
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投标保证金可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但都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Ⅲ 施工联合体如何对外承担责任
承担联带责任,第三方可以向联合体任何一方提出要求承担责任的主张,联合体各方不得拒绝,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担责任
Ⅳ 联合体投标时我方为牵头人。投标时有要求配备一名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请问人员是不是必须由牵头方提供
不一定。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通常都是由联合体牵头人指派。
如果联合体中牵头人没有施工资质,只负责项目融资,而联合体的某个成员有工程施工资质,且负责项目施工,则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由联合体成员指派。
另外,还要看招标文件对此有无特别限制。
2018、03、19提交
2020.05.07修改
Ⅳ 联合体牵头人的责任
法律分析: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投标保证金可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但都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联合体中标时,只由联合体全体授权的牵头人签字盖章是不对的。必须联合体全体成员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Ⅵ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间是法定连带责任还是约定连带责任
《招标投标法》三十一条规定: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但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联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该款很明确的告知我们联合体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是法律规定的。
联合体协议是联合体各方之间用来划分工作范围及权利义务的协议,是通过约定来实现的。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是法定的,不能通过约定来规避责任。
Ⅶ 联合体投标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
2、所以答案为2。 按照答案也许这么理解:甲公司未履行,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后单独完成履行。则乙公司对业主无违约责任,而甲公司由于未遵守联合体协议承担违约责任。但是,这样的话题目也太含糊了。
Ⅷ 一方融资,一方是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可否
我国目前还没有针对BT模式的专门法律。但参加竞标的单位是使用具有施工资质的公司进行的,投资公司是仅是辅助投标方,在标书上具有资质的公司放在前头,所以由联合体组成的有资质的公司是可以参加投标的,公司至于B和T怎样运作,是参加竞标的单位内部的事。
Ⅸ 何为投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和责任方面各有哪些规定
投标联合体指的是法人组织之间自愿组织在一起,共同参与项目投标,这一个联合的整体就称为投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已在联合投标协议书中约定为准,有相同资格的联合体成员,以较低资格为准。联合体所有成员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