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信托与企业债券,那里买,固定收益,到期还本付息的那种。
尽管我国债券市场已经有了国债、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可转债、公司债、企业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多个品种,但仍然有许多个人投资者对债券投资认识不清。许多投资者误以为个人只能购买国债,并且以为只有银行柜台才是购买债券的唯一通道。事实上,个人在债券投资上也有许多选择,个人买债三大渠道:
1、证券公司开户交易所交易。目前在交易所债市流通的有记账式国债、企业债、公司债和可转债,在这个市场里,个人投资者只要在证券公司的营业部开设债券账户,就可以像买股票一样的来购买债券,并且还可以实现债券的差价交易。
2、银行柜台购买储蓄式国债。可以在债券发行期间可到银行柜台认购凭证式国债和面向银行柜台债券市场发行的记账式国债 。这些债券一般不具有流动性,仅面向个人投资者发售,更多地发挥储蓄功能,投资者只能持有到期,获取票面利息收入;不过有的银行会为投资者提供凭证式国债的质押贷款,提供了一定的流动性。购买凭证式国债,投资者只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柜台办理开户。开立只用于储蓄国债的个人国债托管账户不收取账户开户费和维护费用,且国债收益免征利息税。现在随着网银的流行,银行也有电子国债,可以通过网上银行购买电子式国债。
3、债券基金与固定收益产品除了国债和金融债外,几乎所有债市品种都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包括次级债、企业短期融资券、商业银行普通金融债和外币债券等。这些品种普遍具有较高的收益,但个人投资者尚无法直接投资。债券基金可投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和可转债,而银行的固定收益类产品可投资的范围更广,包括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其他债券。
个人投资者一般能买的都是短期国债,现在银行主要卖10年以下的国债,现在3年期国债利率每月10号发售,利率是4.92%,五年期国债,利率5.32%。30年、50年国债都是只面向银行机构等发行。
Ⅱ 信托公司自营债券账户是什么意思
就是自己做 的咯
Ⅲ 事务类信托中信托公司可以依据委托人指令购买委托人自己持有的债券吗
理论上是可以的。这里涉及的是同一主体在不同法律关系下的角色转换问题。
1、根据信托法,张三(自然人或者机构都可以),将其合法拥有的财产信托给信托公司,并设定信托。在其签署完信托合同并履行信托财产交付手续后,张三成为信托的委托人。张三的财产自然分割成两部分,其固有资产和信托财产。
2、根据信托法,信托财产在信托期间,不受张三自身情况的影响,而由信托公司依据信托合同的约定,以信托公司的名义管理运用和处分。这就是所谓的“信托财产依法独立”原则。
3、信托公司根据委托人的指令,将信托财产用于购买债券。这个没问题。但需要明确的是,这个指令是明确在信托合同中,还是在信托合同中留有委托人随时下指令的权利。
4、委托人下达这个指令的目的,将会直接关系到信托财产专项投资于张三持有的债券的公允性;进而影响到信托财产的保值增值与信托受益人信托收益的实现。信托公司在签署相应信托合同并执行指令前,一定要严格比照“关联交易”的处理原则进行判定,也即该当交易应当无损于合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这是信托法关于受托人应当尽职管理的要求。
5、事务性信托是个约定俗成的说法,并非法律定义。实质上更类似所谓信托公司的通道业务。信托公司即使不承担信托财产交易的实质风险,也要承担可能的信誉风险,尤其是监管机构对信托公司受托人义务履行情况的问责。
Ⅳ 信托公司有没有金融债券的承销资格第二个问题,信托公司有没有非金融企业债券承销资格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信托公司可以申请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本外币业务:
(一)资金信托;
(二)动产信托;
(三)不动产信托;
(四)有价证券信托;
(五)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
(六)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七)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
(八)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
(九)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
(十)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十条 信托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注册
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
申请经营企业年金基金、证券承销、资产证券化等业务,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
希望能帮到你
Ⅳ 集合资金信托资金可以投资债券吗
可以的。许多信托公司他们组建的资金池产品,主要的投向就有包括债券类。虽然说中国的信托产品是一个萝卜一个坑。有了项目以后再去募集资金。但是现在越来越多的信托公司开始转变,组建自己的资金池。做主动管理。主动管理就可以投资于很多类的资产。包括且不限于债券
Ⅵ 信托与债的区别要哪些呢
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是社会各类经济主体为筹集资金而向债券投资者出具的、承诺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并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所规定的资金借贷双方的权责关系主要有:第一,所借贷货币资金的数额;第二,借贷的时间;第三,在借贷时间内的资金成本或应有的补偿(即债券的利息)。
债券所规定的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包含四个方面的含义:第一,发行人是借入资金的经济主体;第二,投资者是出借资金的主体;第三,发行人必须在约定的时间付息还本;第四,债券反映了发行者和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而且是这一关系的法律凭证。
债券的基本性质:
1,债权属于有价证券。
2,债券是一种虚拟资本。
3,债券是债权的表现。
债券的特征:
1,偿还性。2,流动性。3,安全性。4,收益性。
在信托关系中的受益人与在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在权利要求上处于一种类似的地位。信托受益人对信托财产享有收益权.而债权人对债务人则享有请求权。受益人享有信托财产收益权是特定的,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并无财产上的利益。在信托关系中的受益人与受托人间存在一种信任关系,而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不一定存在信任关系。信托与债的区别还具体表现在下面三个方面上;
1.关于破产时权利的区别
某债权人与某债务人如存在法律上的债的关系,当某债务人宣告破产,则此债权人只能与此债务人的其他债权人平等分配破产后的财产。某债权人没有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清偿的权利。若某债权人与某债务人存在的是法律上的信托关系,即债权人是受益人的地位,债务人是受托人地位,则此债权人(受益人)在债务人(受托人)宣告破产时,则能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取得清偿的权利。
2.关于利益承受的区别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举债将资金用于投资而获益.此收益当然归债务人所得.债权人不得要求享有.只有要求债务人偿还原借资金的权利。但在信托关系中,受托人处于债务人地位,受益人处于债权人地位.受托人用收取的信托资金用于投资而获益,受托人(债务人)不能享有此收益.收益应归于受益人(债权人)。
3.关于风险承担的区别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对债权人对待定的借款负责。如所借财产发生遗失或损失,其对债权人应负的责任并不因此减轻。但在信托关系中,如严格按信托文件规定运用,发生信托财产的损毁、灭失或资金受损,均应由受益人(债权人)承包,受托人(债务人)不承担损失责任。当由于受托人(债务人)本身造成的过失而使财产受损,则应负责填补。
Ⅶ 信托与债券的区别
1、性质不同
信托是一种理财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
债券是一种金融契约,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借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
2、特点不同
债券的特点低风险,低收益,费用较低。由于债券投资管理不如股票投资管理复杂,因此债券基金的管理费也相对较低。
信托管理内容上的广泛性:一切财产,无形资产,有形资产;自然人、法人、其他依法成立的组织、国家。 管理目的的特定性,管理行为的责任性,发生损失,只要符合信托合同规定,受托人不承担责任;如违反规定的受托人的重大过失导致的损失,受托人有赔偿责任。
3、作用不同
信托将零散的资金巧妙的汇集起来,由专业投资机构运用于各种金融工具或实业投资,谋取资产的增值;信托财产的管理的运用均是由相关行业的专家来管理的,他们具有丰富的行业投资经验,掌握先进的理财技术,善于捕捉市场机会,为信托财产的增值提供了重要保证。
从债券的投资方来说,需要逐步提高非存款货币类机构投资人持有债券比重,为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等入市创造条件,采取多种方法丰富投资人结构。
Ⅷ 公司债券的种类有哪些
法律分析:公司债券种类是公司债券可按债券有无担保品、偿还方式和发行形式等分为以下几类:(一)依有无担保品分:(1)有担保品的债券,包括:不动产抵押公司债券。动产抵押公司债券。抵押信托公司债券,以其他债券或股票作为抵押品。(2)信用公司债券,它是单凭发行债券公司的信用,而没有特定的抵押财产作为担保品的公司债券。(二)依偿还方法分:(1)一次还本公司 债券,又称一般公司债券。(2)分期还本公司债券。(3)通知还本公司债券,即可在债券到期前,提前通知债权人还本的公司债券。(三)依发行方式分:(1)记名公司债券包括:本金记名公司债券;本息记名公司债券。(2)无记名公司债券。(3) 可调换公司债券,即可调换股票的公司债券。(4)息票公司债券,债券上附有息票,持票人可凭息票取得债券利息。此外,还有公司收益债券,即公司债债息的当期有 无足够收益来发放的公司债券;赎还旧债 公司债券,即为收回已发债券而发行的债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按照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转让。
Ⅸ 从开始到发行信托一般多长时间从开始到发行企业债券一般多长时间
信托不是企业债券
简而言之,信托是一种财产管理制度,是由财产所有人将财产移转或设定于管理人,使管理人为财产所有人的利益或目的,管理或处分财产。信托资金投资范围广泛,如投资于企业、股票、债券、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信托公司作为信托计划的发行人,也是信托财产的管理人。
企业债券通常又称为公司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券。企业债券代表着发债企业和投资者之间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持有人是企业的债权人,不是所有者,无权参与或干涉企业经营管理。
因此,无论从发行主体、投资方向、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来讲,信托与企业债券不能混为一谈。
信托最主要特征一是所有权与利益权相分离。即受托人享有信托财产的所有权,而受益人享有受托人经营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利益。二是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信托一经有效成立,信托财产即从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的自有财产中分离出来,而成为一独立运作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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Ⅹ 什么是证券公司次级债券
偿还次序优于公司股本权益、但低于公司一般债务的一种债务形式。次级债里的“次级”,与银行贷款五级分类法(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里的“次级贷款”中的“次级”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次级债券里的“次级”仅指其求偿权“次级”,并不代表其信用等级一定“次级”;而五级分类法里的“次级”则是与“可疑”、“损失”一并划归为不良贷款的范围。
(10)信托公司次级债扩展阅读:
证券公司借入或发行次级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借入或募集资金有合理用途。
(二)次级债应以现金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形式借入或融入。
(三)借入或发行次级债数额应符合以下规定:
1、长期次级债计入净资本的数额不得超过净资本(不含长期次级债累计计入净资本的数额)的50%;
2、净资本与负债的比例、净资产与负债的比例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不触及预警标准。
(四)募集说明书内容或次级债务合同条款符合证券公司监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