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求一篇融资论文
摘要】 近年来,中小企业融资难这一世界性难题在我国更加显露,一方面是企业得不到有效资金支持,另一方面是融资部门闲置大量信贷资金。在诸多矛盾中,中小企业才是矛盾的载体,要真正掌握解决这些矛盾的有效手段,还应首先从企业自身这一矛盾承载方着手。 【关键词】 中小企业;融资;闲置资金 当前,我国中小企业数量众多、层次参差不齐,特别是在法人构架、经营管理、长远策略等方面存在诸多公认的不足和问题,经过多年的理论探讨研究,对企业自身建设和金融单位融资方式等方面形成了很多宝贵的建议和意见。为了更好地了解这一难题的成因,近期,笔者对本辖的10户盈利稳定、产品市场前景较好、内部管理基本健全、并有申请新增贷款意向的中小企业5年的财务状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发现其确实存在着几个影响融资的问题: 一、企业资产规模无度扩张,资金缺口进一步增大 中小企业市场准入后,在规模扩张的管理方面,我国没有相应控制政策措施。规模的扩张速度决策取决于企业主个人意愿,在调查中,发现10个企业4年间共投入固定资产资金19 712万元,而企业所有者权益(即实收资本、盈利公积、未分配利润)四年间只增加了13 763万元,从融资部门借入的长期贷款只增加了1 126万元,而长期负债确减少了1 923万元(详见表一),也就是说四年间这些企业将7 872万元的流动性借款和流动资产挪用于长期资产投资之中,造成企业流动资金长期不足,形成新的流动资金缺口。这样为了谋求利润最大化,不求资金综合平衡,无计划、无原则的扩张行为,怎能成为融资单位的合作对象。这是造成融资难的一个主要因素。 二、企业资金应用失衡,偿债能力明显不足 企业的偿还债务能力是融资单位最为关心的事项,在对这十户企业财务数据进行计算分析后(详见表二),发现四年间其速动比率平均仅为55%,平均流动比率也只有101%,两项指标与一般评价标准存在明显差距,而这些企业的存货占款常年占到流动资产的45%之上,这就需要更高的资产流动性指标来保证企业的偿债能力(企业评价速动比率应为100%左右,流动比率为200%左右)。很低的资产流动性反映出企业根本不能保证短期负债的及时、足额清偿。这对于债权人来说已经形成一个能否到期收回信贷资金的危险信号。较低的流动性和偿债能力,是造成融资部门“惜贷”的又一因素。 三、企业主投入不足,资产负债比例有背信贷原则 企业的资产和负债会在生产经营中不断增长,企业股东或企业主注入资本的多少直接反映着业主承担债务的能力。在对十户企业资产、负债和权益计算分析后发现,平均产权比率为231%,而资产负债率高达58%(见表三),两项指标均与一般评价指标相差甚多(企业评价指标:产权比率为1:1左右,资产负债率为50%之下),这样的比例给出的结论就是融资单位扮演着企业主要出资者,进而形成了借款人能破得起产而债权人破不起产状态。企业偿债的能力和承贷能力,是保证债权人款项安全的重要条件。对于一个失去稳健性,却又高风险、低成本、高回报的财务结构的企业,又有哪一个融资单位敢去问津,这也是不能较好地融入资金的又一因素。 四、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造成银企信息不对称 企业财务约束制度不够健全,同时财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许多企业财务制度根本得不到有效发挥。部分企业财务人员是根据业主意图制作财务信息,还有部分会计人员没有受过专业培训,对企业财务信息结构根本没有掌握,对外制作的报表只能达到一个平字,各种报表根本就没有相互对应关系,形成的企业财务报表数据不实,更不要说报表科目的正确使用。还有的企业为了自身利益需要,同一时段形成数据不同的多样报表,报出的报表出现上报主管部门一套,税务部门一套,银行的又是一套,令专门搞企业财务的信贷员也难识“庐山真面目”,造成企业的财务报表对外没有影响力。而金融部门信贷风险的根源就是信息不对称。信息的不对 称致使银行系统不得不要求中小企业融资时提供足够的担保,从而使得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企业也就无法顺利地进入融资单位的融资名单之中。 五、辩证地看企业融资结果与融资难的关系 通过对这十户企业的财务状况与近年融资情况分析,发现金融部门并没有对这些中小企业实行所谓的“惧贷、惜贷”。截止目前,十户企业共借入金融部门贷款为14 436万元,占十户企业所有借款余额79%以上。占到当地金融部门全部贷款的10%以上。在其流动性指标严重不足与资产负债率指标偏高的情况下,能够长期占有较大规模信贷额度,不能说是金融部门“惜贷”在影响企业的发展,如若严格按照银行信贷控制原则,部分企业早已被列入超比例发放的行列,根本进不了融资单位的融资名单之中。我们通过对本辖所有金融部门了解,目前十户企业中,已有几户企业向金融机构提出了几千万元立项贷款和追加贷款的意向,在上述企业目前的财务状况下,要破解这样的“融资难”问题,仅仅依靠融资单位单方努力和建设社会信用环境是不可能得到解决的。 为了中小企业在经营中得到有效的信贷支持,使他们在一个和谐、稳健、规范的环境中发展壮大,不仅要在外部创造一个好的经营环境,更主要是要从企业自身着手打造一流的具有一定竞争能力、适应国际形势变化能力、抵御市场风险能力的现代化企业群。为此笔者认为,现阶段中小企业应从财务信息的真实性,资产扩张的可控性,资产负债的协调性,偿还债务的流动性上下功夫,这才是解决融资难的根本途径。 (一)加强对中小企业决策上的有效约束,规范其经营行为 营造一个好的外部融资环境,只是对解决融资难主要矛盾起到一个催化剂的作用。真正解决问题的途径还要从建立现代企业财务制度入手,重点解决当前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监督无作为,财务报告真实性与准确性低的问题,提升企业财务人员素质,增强业主对财务状况的重视程度,建立有效的会计监督机制和审核制度。提高企业对外信息可信度,打破银企信息不对称僵局,增加融资单位对中小企业融资信心,才能进一步疏通社会各种融资渠道。 (二)约束企业扩张行为,规范资金应用 当前,很多中小企业还处于一个发展阶段,特别是一些利润较高的行业,企业都具有较大的扩张欲望,在没有规范性约束的条件下无度地资产扩张,会让企业变得弱不禁风,经不起任何市场波动的考验。故国家企业管理服务部门要及早出台相关制度约束企业无限扩张行为,形成一个社会与企业能够共同维护的企业经营守则,让企业凭借自身过硬的资产质量和较高的信用度来赢得融资单位的青睐,解决一厢情愿的融资难局面。 (三)企业要增强自有资金实力,减小对融资依赖 企业经营者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练好内功和规范市场运作之上,要加大自身积累,增加企业资产中自有资金的占比,提高流动资金份额,减少对外融资的绝对依赖性,在资金应用上取得自主权,在企业扩张过程中要做到自身出一块、社会融一块、金融部门借一块的原则来进行资产增加。倡导适度负债,让股东或企业主成为真正企业经营的得益者、负债人和风险的承担者,才能增强债权人对其融资信心,才能得到银行和社会投资融资者的更多支持。 (四)合理使用资金,保证偿债能力,提高自身社会信用度 在经营过程中企业要配比使用有限资金,兼顾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协调好三者关系,特别是在融资困难环境下,企业更应在提高流动性上下功夫,增强企业的偿债能力,既要尽可能降低过多持有现金的机会成本,又要保证短期债务偿还能力; 将速动比率和流动比率达到一般评价指标之上,树立良好的企业法人形象,杜绝不良信用记录,以较强的资金实力、较好的资产流动性和较高的信用度赢得融资单位的信任,破解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局面。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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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大学生4000字论文 中国实行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哪个好
4K字,
不是很多,
这边能根据你要求而写的,
❸ 吉利集团是否有考虑在国内发行债券同时想知道资金部哪位负责融资
不会在国内发行的,所以不要做无用功了!
同时,即使要做的话,吉利也有自己的金融团队,不可能会用毛遂自荐的团队来做金融的
❹ 从吉利并购沃尔沃看企业并购的论文
从2009年10月底福特宣布吉利作为优先竞购方,到2010年3月底双方宣布以18亿美元成交,短短五个月时间完成有史以来中国汽车企业在海外最大并购的核心工作,这样的效率十分可观。吉利汽车聘请的外部并购团队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文 | 赵辉 诺尔律师事务所法兰克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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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证券
公室
2010年3月28日,吉利和福特公司宣布就吉利收购沃尔沃汽车全部股权签署了收购协议。这样,中国汽车厂商首次收购了大型欧美知名整车厂。
2009年中国市场汽车销售量达到1360万辆,首次成为全球最大的汽车市场,但是中国汽车市场仍然被德、美、日、法、韩等国品牌主导。国产汽车吉利、华晨、奇瑞等在本土市场上除成本以外并没有什么优势。因此,本土汽车厂商曾多次试图收购欧美整车厂,以通过收购达到汽车制造技术上的突破,包括上汽和南汽收购英国罗孚(最终买到的只是车型设计)、北汽收购德国欧宝的努力,但是都没有完成车厂的整体收购。作为中国汽车市场排名第十左右的吉利,能够拿下沃尔沃这个有着近九十年历史的高端品牌,确实不易。通过这次并购,中国本土汽车厂商第一次有机会直接接触全球顶尖的整车制造技术,所以中国汽车厂商并购欧洲汽车厂商对中国汽车产业所具有的划时代意义比吉利并购项目本身更为重大。
并购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一个项目耗时若干年也十分正常。从2009年10月底福特宣布吉利作为优先竞购方,到2010年3月底双方宣布以18亿美元成交,短短五个月时间完成有史以来中国汽车企业在海外最大并购的核心工作,这样的效率十分可观。吉利汽车聘请的外部并购团队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可以设想,没有这个团队的专业知识、经验和素养,这么大宗的并购交易,不可能在这么短时间内看到结果。
根据媒体的报导,吉利在并购沃尔沃的过程中,聘请了多方顾问团队,包括Rotschild投资银行、德勤财务顾问、富尔德律师事务所、中国海问律师事务所、瑞典Cederquist律师事务所和博然思维集团等。下面就分析一下,各个顾问团队在整个并购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
I. 并购中的投资银行
投行是并购中的核心团队,起着整个并购的战略、分析、组织作用。
一般小规模的并购往往由并购咨询顾问代替,但是大规模的并购交易,非投资银行牵头不可。投行要同并购方一起对并购本身进行战略的思考,分析所在市场的情况、并购的目的、并购产生的协力等,更为重要的是,投行从并购项目一开始就作为第一个外部顾问介入项目,并从各个方面为委托方降低并购的费用,执行委托方的中心思想。这种任务下,对投行的要求就比较高。它不仅要有财务方面的知识,帮助委托人评估目标企业的价值,还要能够了解市场,对并购的效果、市场反应有所判断,而且同时还要组织整个并购过程中的各个细节工作,包括挑选法律顾问、财务顾问、税务顾问等等。
中国企业早期的海外并购因为规模小,而且经验不足,往往缺乏投行的帮助,这也是早期海外并购失败案例居多的主要原因。在没有投行帮助的情况下,并购方往往对目标企业和产品市场不能做出足够的分析和客观的判断,缺少对目标企业确定价值的经验和能力,很难对并购后的未来设定长远的科学的目标,导致并购的最终失败。最近几年,随着海外并购的增多,并购项目规模的扩大,越来越多的并购项目都聘用了国内或者国外的投资银行作为并购总顾问。他们的介入,对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整体水平和质量有很好的推进作用。
在国内外投行的比较当中,中国的投行相比英美德的投行还比较年轻,经验相对不足。但是,华泰证券、国泰证券、建银国际等投行开始初露头角,跻身进入中国企业的大型跨国并购项目之中。
现代大型跨国并购中,投行的主要任务有下列几点:
1.确定并购战略。一个企业要并购总有一定的动机和目的,有的是为了拓展销售渠道,有的是为了取得技术,有的是为了消灭一个竞争对手。其后目标企业的寻找、收购合同的谈判、并购完成后的整合都要围绕这个目的和战略而进行。
2.帮助委托方寻找目标企业。不是每一个希望海外并购的企业都有确定的目标。投行往往接受企业的委托,根据要求有针对性地扫描市场,确定哪些企业客观上符合委托企业的要求,可以作为下一步接触的对象(确定所谓的“long list”)。
3.同可能的企业联系并谈判。在初步确定了相关企业之后,投行通过进一步的分析和接触,了解哪些企业有兴趣出售,哪些经过进一步调查不适合委托人的情况,确定所谓的“short list”。之后,在投行的领导下,同最终确定下来的若干家(一般2至3个)最有可能的目标企业进行谈判。
4.为企业并购安排融资。中资企业早期并购因为标的较小,所以一般都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随着并购项目规模和标的额的增加,企业不大可能全部用自有资金进行,这样就需要投行通过各种可能的方法为企业安排融资,包括银行贷款、联合战略投资者或者金融投资者、发放债券、增发股票等等。象吉利的本次并购,交易额将近吉利2009年一年纯利润的10倍,而且沃尔沃公司本身负债累累,没有投行进行各种融资安排,交易很难完成。
当然,如果投行是为出售的一方提供咨询,其侧重点就完全不一样了。
II. 法律顾问
律师在跨国并购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现代跨国并购交易中,律师已经不再是法律文件的技术处理员,而更多的是并购交易中的法律项目经理。
交易双方最初接触,针对交易进行备忘录或者意向书谈判的时候,就需要有律师介入。通常人们认为,备忘录和意向书没有法律约束力,也没有什么法律风险,所以没有必要花钱请律师。但是,国外并购交易当中,备忘录和意向书虽然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但是如果交易顺利进行下去,在备忘录和意向书中确定的根本原则是无法随意修改和变动的。比如,有的跨国并购通常把后期的一些难点问题放在最前面的备忘录和意向书中来讨论,如定价、某些债务、债权的处理、员工的问题、政府审批的问题等等。这样做,可以让一些敏感问题提前解决,避免后置这些问题造成的时间延误。这些问题一旦确定下来,如果没有什么意外,在并购的后期工作中就很难改变。如果一方认为备忘录和意向书本身不具约束力所以可以随时对其中的条款进行修改,会被对方认为不够专业,也缺乏起码的诚信,会导致整个交易中途夭折。所以,虽然备忘录和意向书没有法律约束力,如果诚心完成交易,还是要遵守相应的承诺的。在这个阶段,律师要能够从项目管理的角度为客户提供相应的咨询,引导客户通过相应的安排使交易能够顺利进行。特别是需要律师能够同投行一起对交易的结构和融资方案等安排进行法律上的评估,如果一个融资安排法律上会遇到障碍,将影响整个交易的完成。所以律师在早期介入交易,对交易的方向把握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并购交易最初阶段,律师负责对目标企业进行法律上的尽职调查或者叫审慎调查。调查是通过审查目标企业自设立以来所有的法律文件从而发现可能的法律风险。法律尽职调查包括的范围很广,有公司成立的相关调查、股权所属调查、公司组织结构、章程、劳动合同、租赁合同、房地产登记、保险合同、供货商合同、原料采购合同、代理合同、知识产权协议、知识产权登记、诉讼状况等等各个方面。作为项目经理的律师要有能力组织对所有上述各方面法律文件审理的能力,当目标企业在不同国家有分公司或者子公司的时候(如沃尔沃的企业位于瑞典、比利时、马来西亚等,而且还牵扯到中国法下的审批问题),律师对各个法律管辖区下企业法律文件的管理、审查以及同各个国家律师的协调就十分重要。通过对所有这些文件的审阅以及针对相关管理人的问讯,收购方可以对目标企业的法律状况得到全面理解。一旦发现有任何法律风险,收购方往往会要求出售方及时处理,或者将相关条件作为付款的前提条件,这样保障收购方在成为公司的新股东的时候不面临这些法律风险的困扰。
尽职调查之后,律师就成为股权转让合同的主要谈判者。在明确了收购方的意图后,根据尽职调查得出的结论,律师将风险在股权转让合同中进行相应安排,同时,律师会协同收购方或者代表收购方同出售方谈判。直到谈判后的股权交割、价款支付,以及谈判后需要处理的法律问题,比如法院登记、相关公证等等。大型的并购交易还不可避免地要经过反垄断申请、国家安全审查等程序,也都需要律师来完成。
律师的总体任务是要向收购方指出收购存在的法律风险,但是律师不能成为阻碍收购最终完成的障碍。所以,并购中的法律顾问既要有风险意识,让客户意识到风险的存在,但是也不能因为风险的存在而破坏交易的完成。
III. 财务、税务顾问
财务、税务顾问的作用是协助投行对目标企业进行价值评估,同时对目标企业进行财务和税务的尽职调查。
国内企业间并购往往采用净资产值法以确定目标企业的价值,根据这种方法确定的企业价值往往是企业资产的价值,但是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经营能力没有考虑到。欧美企业的并购更多采用息税前利润法。这种方法所看重的不是目标企业具有多少资产,而是它有多大创造价值的能力。因为企业的收购首先是一种投资,收购方希望的是未来的回报。息税前利润法基于过去企业创造收益的能力并通过对未来发展的规划和市场的前景确定企业的价值,其评估方法从投资的角度看更为合理。当然,评估的方法不限于提到的这两种,其他几种方法也有使用,比如营业额法、现金流法等。具体那种方法更符合购买方的需要,就要通过财务顾问、投行和收购方的研究来确定了。
除了价值评估外,财务税务顾问要对目标企业进行全面的财务尽职调查和税务尽职调查。这部分工作主要包括调查目标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经营计划分析、财务状况及风险、资产及投资状况、产品、市场及客户状况、生产和员工等,此外,还要调查目标企业需要交纳什么税种,过去若干年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是否同主管税务机关之间就税务交纳问题有争议等等。如果发现目标企业有税务上的风险,在股权收购合同中也要对此作出相应安排。
IV. 公关公司
在大型跨国并购项目中,除了买方与卖方两家的利益外,公司股权的变更也会涉及企业的工会、员工、银行以及政府机构等的利益。大型企业超过一定人数的时候,当地法律往往会赋予工会相当大的话语权,辞退员工、改变经营战略等常常会受到来自工会的阻力。而工会为了保护员工的利益,也会尽量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企业并购往往伴之以整合,有的工厂会被关闭,有的生产会被压缩,目标企业(全部或部分)员工就成为并购后的第一个牺牲品。而政府部门为了选举和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往往也会压迫交易的双方作出有利于维护当地就业的承诺。有鉴于此,大型跨国并购需要专业的公关公司在所有这些层面以及公共媒体进行充分和及时的沟通,以保证并购的顺利进行。沟通不充分往往会给出售方和买方造成很大的社会压力,最终影响双方的决策。
公关公司会通过同媒体的沟通和为收购方准备相应的宣传资料和口径,为收购方避免来自第三方的负面影响。例如,欧洲大多数媒体和政府对中国企业的并购行为持怀疑态度,认为中国企业的并购会造成目标企业的关闭、技术的流失以及员工的失业。公关公司可以宣传收购方的真实意图,打消各界的疑虑,保障并购谈判的平稳环境。当然,在吉利收购沃尔沃的交易中,吉利本身希望增加沃尔沃汽车在中国的销售,同时保留瑞典和比利时的生产基地,不削减当地员工数量,这些都是能够安抚当地员工和政府的措施,公关公司的工作难度相对要小很多。
总之,中国企业进行海外并购的道路仍然十分漫长,还有很多经验教训要吸取。吉利通过并购沃尔沃证明中国企业正在适应国际通行的游戏规则,对保障并购最终取得胜利十分重要。尽管如此,我们应当认识到,并购本身不是目的,并购的最终目的是要达到协同效力。吉利进行了很漂亮的一次并购程序,但是,并购是否能够最终成功,还要看几年以后所有吉利人和沃尔沃人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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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吉利收购沃尔沃的筹资问题
海外融资占半数
关于并购沃尔沃的资金来源,吉利汽车副总裁、首席财务官尹大庆详细解释称,整个并购项目需要资金27亿美元,其中18亿美元用于收购沃尔沃轿车100%的股权,余下9亿美元是对沃尔沃轿车的输血,是保证沃尔沃后续运营的资本开支。
尹大庆表示,27亿美元并购资金分为两部分,一半来自国内融资,其中又以吉利汽车自有资金为主,加上国内主权银行的收购资金;另一半来自海外,包括来自美国、欧洲和香港市场的资金。由于还没有最终交割,具体的收购金额还无法披露。
不过,尹大庆在发言时指出,吉利收购沃尔沃每一阶段都有资金的安排。据此推测,吉利可能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18亿美元的收购款项。
1999年,福特汽车收购沃尔沃的价格为64亿美元,而吉利18亿美元的收购价,不到当时福特收购价格的三分之一。
以规模化摊薄研发成本
对待更换门庭的沃尔沃,李书福认为,重要的不是输血,而是恢复沃尔沃的造血功能,早日扭亏为盈。
李书福认为,沃尔沃最大的问题在于规模太小。“沃尔沃的规模不及宝马、奔驰,但我猜测沃尔沃在研发上的投入与宝马、奔驰差不多,但由于规模小,每辆车的成本就比较高,吉利就是要把沃尔沃的技术优势充分发挥,把沃尔沃的规模做大,并在适当的时候在中国建设新工厂,使得生产更加贴近中国市场。”
对于市场普遍关心的知识产权和技术方面,吉利汽车副总裁、首席技术官赵福全解释称,第一,吉利收购沃尔沃100%股权,这是整个知识产权谈判的核心;第二,沃尔沃作为一个独立的公司,拥有其关键技术和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同时为了保证其既定战略商业计划的继续实施,将拥有所有福特相关知识产权的使用权;第三,吉利将通过沃尔沃拥有其关键技术及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其大量知识产权的使用权。
此外,赵福全还表示,如果需要,吉利可以为沃尔沃提供低成本的研发支持,以降低沃尔沃的研发成本,同时吉利还将“像小学生一样学习沃尔沃的技术”。
针对有消息称,吉利只收购了沃尔沃品牌的一半所有权,李书福表示,沃尔沃有两个企业,一个是生产载重汽车和客车的VOLVO AB,另一个是沃尔沃轿车,吉利收购了沃尔沃轿车品牌100%的所有权。
❻ 吉利并购沃尔沃的融资方案对其资本结构有何影响
吉利收购沃尔沃后,不仅拥有沃尔沃的产品线,还将拥有沃尔沃的知识产权。这对于自主品牌提升技术和品牌都有深远影响,也是快速提升中国汽车影响力的重要途径。
吉利作为民营企业,机制灵活、生命力顽强。从“请求一次失败的机会”,到现在成功实现战略转型,李书福带领的吉利汽车,见证了中国汽车“黄金十年”的发展,也经受住了市场的考验,逐渐发展壮大。
除了国家力量的有力支撑,民间资本也是“吉沃案”的重要推手。据外媒报道,为成功收购沃尔沃,吉利共计融资额高达27亿美元。这其中,民间资本占了很大一部分。民间资本的介入,说明吉利的实力得到了普遍认同。
上汽收购双龙的惨痛教训告诉我们,收购只是“万里长征走完第一步”,运作好并赚钱才是最后的胜利。吉利作为民营企业,每一分钱都从自己的腰包掏出,自然会更心疼一些,因此,在运作的过程中,肯定会考虑更周全、更谨慎。
(6)吉利汽车债券融资论文扩展阅读
而吉利对沃尔沃的收购,将使中国自主品牌汽车企业首次拥有一个全球通行,尤其是欧美日等汽车发达国家和地区市场也认可的价值巨大的豪华品牌。吉利可以依托沃尔沃的核心知识产权,打造全新的高端品牌,进一步提升吉利制造乃至中国制造的品牌形象和国际认知度。
中国首位研究汽车产业的应用经济学博士乔梁认为:“从资本市场来看,此次收购对于吉利来说是一个积极的信号。过去大家对吉利的印象就是低端、不够安全,此次如果能够成功地吸收沃尔沃的核心技术,将它的技术、产品、市场全部转化为自己的东西,将重塑吉利在大众心中的地位和形象。”
❼ 债券融资的优势分析
债券融资和股票融资是企业直接融资的两种方式,在国际成熟的资本市场上,债券融资往往更受企业的青睐,企业的债券融资额通常是股权融资的3~10倍。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是因为企业债券融资同股票融资相比,在财务上具有许多优势。
1.债券融资的税盾作用。债券的税盾作用来自于债务利息和股利的支出顺序不同,世界各国税法基本上都准予利息支出在税前列支,而股息则在税后支付。这对企业而言相当于债券筹资成本中的相当一部分是由国家负担的,因而负债经营能为企业带来税收节约价值。我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也就意味着企业举债成本中有将近1/4是由国家承担,因此,企业举债可以合理地避税,从而使企业的每股税后利润增加。
2.债券融资的财务杠杆作用。所谓财务杠杆是指企业负债对经营成果具有放大作用。股票融资可以增加企业的资本金和抗风险能力,但股票融资同时也使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增加,其结果是通过股票发行筹集资金所产生的收益或亏损会被全体股东所均摊。
债券融资则不然,企业发行债券除了按事先确定的票面利率支付利息外(衍生品种除外),其余的经营成果将为原来的股东所分享。如果纳税付息前利润率高于利率,负债经营就可以增加税后利润,从而形成财富从债权人到股东之间的转移,使股东收益增加。
3.债券融资的资本结构优化作用。罗斯的信号传递理论认为,企业的价值与负债率正相关,越是高质量的企业,负债率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