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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债权让售和融资

发布时间:2022-01-31 04:46:28

『壹』 如何通俗的理解应收账款让售

应收账款让售是指应收账款持有人(出让方)将应收账款所有权让售给代理商或信贷机构(售让方,一般是银行),由它直接向客户收取款项的交易行为。

一些公司为了筹集现金,使用应收账款作为抵押进行借款。这种手段被称为 应收账款让售,这么做是为了规避相应的付账款记录或负债记录。这使得公司能够借入现金,并无需披露相应的负债因此这种交易被冠名为“表外融资”。

(1)应收债权让售和融资扩展阅读:

应收账款表示企业在销售过程中被购买单位所占用的资金。企业应及时收回应收账款以弥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耗费,保证企业持续经营;对于被拖欠的应收账款应采取措施,组织催收;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凡符合坏账条件的,应在取得有关证明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作坏账损失处理。

『贰』 关于应收债权质押融资的几点思考

一、应收债权质押融资的特征

随着经济的发展,应收债权的融资方式呈现多元化的发展趋势。根据当事人的合同中含有担保贷款的意图及应收债权不能清偿的风险最终由谁来承担,可将应收债权融资分为质押担保融资与出售转让融资两大类。

应收债权质押是指应收债权持有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合同,以其合法拥有的应收债权作为担保,在规定期限内企业有权以一定额度为限借用资金。在应收债权质押的情况下,与应收债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应收债权的收款权利仍然属于债权持有企业,但企业也承担着应收债权可能产生的风险。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借款人不能如期还款时可以对质押的应收债权进行变卖保证债权的优先受偿权。

应收债权质押有以下特点:
第一,应收债权质押的标的仅限于货币债权,而不包括非货币债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可以直接请求第二债务人(即应收债权人)支付相应的款项
。第二,作为质押标的的应收债权,可以是既已存在的债权,也可以是有稳定预期的未来债权。
第三,作为普通债权的一种,应收债权质押权兼有物权和债权两种特性,可作为担保物。

不是所有的应收债权都可以作为质押的标的,用于质押的应收债权要具备以下特征:
(1)可转让性。用于设立质押的应收债权必须是依照法律和当事人的约定允许转让的。如当事人在产生应收债权的购销或者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基于合同所产生的一切权利是不可以转让的,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只限于合同双方,则这样的合同中产生的应收债权不能作为质押标的。
(2)特定性。用于质押的应收债权的有关要素包括金额、期限、支付方式、债务人的名称和地址等必须明确具体。质权人主张质权的依据主要依靠上述要素来予以进行。
(3)时效性。超过诉讼时效意味着债权人的债权已从法律权利变为一种自然权利。银行在选取用于质押的应收债权时要确保应收债权尚未超过诉讼时效。

二、应收债权质押融资存在的问题

(一)应收债权的质量不高

应收债权普遍存在债务人资信程度不高或是账龄长等问题,所以企业难有作为有效的质押担保物,常常不满足质押条件。

(二)银行对应收债权质押融资业务认识不够

面对一项新的担保融资业务,部分金融机构经营观念还没完全转变,习惯于传统的贷款业务,还未充分认识到开展应收债权质押融资业务对于增强竞争力的意义,认为该业务风险相对较大,缺乏对融资产品的创新动力,推广的意愿不强。

(三)信用管理水平不高

企业应收债权的管理制度仍不完善,缺乏对应收债权的内部控制和必要的评价分析。使得很多企业的信用等级达不到银行办理应收债权质押融资业务的信用级别要求,制约着企业融资发展的步伐。

三、应收债权质押融资的风险分析
(一)应收债权质押融资的风险
(1)应收债权合同效力的风险。如果产生应收债权的合同本身存在违反法律规定、违背社会公德、合同自开始就根本不可能履行等情况,就会导致应收债权质押权无法实现。
(2)应收债权的时效性风险。用于设定质押的应收债权受诉讼时效约束,一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将成为自然之债,得不到法院的保护或者支持。
(3)合同解除的风险。《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未对合同债权出质后当事人能否解除合同做出规定。
(4)出质人虚构应收债权的风险。应收债权原本不存在或者应收债权原来存在,但出质前债务人已经清偿,出质人以并不存在的应收债权作为质押。
(5)出质人转让债权的风险。尽管《物权法》规定应收债权出质后不得转让,出质人仍可能将已出质应收债权再次转让,质权人要实现其质权必定会受到影响。
(6)出质人对应收债权管理不善的风险。出质人的管理不善,可能会使应收债权的实现在法律上成为不可能。
(7)因应收债权债务人产生的风险。应收债权能否被质权人顺利受偿在很大程度上与债务人的资信状况和偿付能力有关。
(8)应收债权债务人的抗辩权风险。应收债权债务人可能对债务存在一定的抗辩,质权人不能限制债务人行使并履行抗辩权。
(二)应收债权质押融资风险的防范
(1)审查应收债权合法性。质权人在选择作为质押担保的应收债权时,应取得债务人法人书面确认凭据,核实应收债权合法性,对不符合条件的不接受其作为质押物。
(2)确定应收债权的实际价值。核实合同价款是否正常合理,确保应收债权交易真实性及应收债权的实际价值。
(3)掌握债务人、出质人的资信状况。了解债务人资金实力强弱,有无不良信用记录等。
(4)健全法律保障体系。出台并实施操作性强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形成硬性的约束,增加贷款安全系数
四、实施应收债权质押融资的意义
应收债权质押融资可以解决企业因实物资产抵押物不足而导致的融资困难,通过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双重形式可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并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商业信用的发展。
(1)就直接融资而言,有发行债券融资需求的企业以应收债权质押担保发行企业债券,在法律和实践上均可操作,而且符合国家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的经济战略。
(2)就间接融资而言,银行会逐步加大对企业的融资力度,企业不动产资源有限,以应收债权质押获得银行贷款,可有效运用其资金,并使信贷产品更具多样性;
(3)应收债权质押融资的信用基础是借款企业信用与应收债权债务人信用的高度配合,应收债权质押融资的广泛开展,能够把商业信用的推广与应用提高到新的层次,有利于推动诚信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建立,从而达到银企双赢。

『叁』 什么叫应付账款融资,与应收帐款融资有什么区别

应付账款融资,与应收帐款融资的区别。

一、定义不同:

1、应付账款:是企业(金融)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手续费和佣金。 是会计科目的一种,用以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2、应收账款: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各种运杂费等。

二、管理不同

应付账款保管对账单:

1、每年根据对账次序将对账单装订成册,供应商提供的对账资料作为对账单的附件与对账单一并装订保存,前面要加上对账清单目录(包括供应商所属地区、供应商名称、对账日期等信息)并注明对账单所属年度、装订会计姓名;装订成册的对账单应按照会计档案的保管规定进行管理。

2、应付账款会计岗位发生变动时,其手头的对账单也要做好移交工作,在会计岗位移交清单上应特别注明。

3、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包括建立应收账款核算办法、确定最佳应收账款的机会成本、制定科学合理的信用政策、严格赊销手续管理、采取灵活营销策略和收账政策、加强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等几方面内容。

三、重视信用调查:

1、对客户的信用调查是应收账款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企业可以通过查阅客户的财务报表,或根据银行提供的客户的信用资料了解客户改造偿债义务的信誉,偿债能力,资本保障程度,是否有充足的抵押品或担保,以及生产经营等方面的情况,进而确定客户的信用等级。

四、控制赊销额度:

1、控制赊销额是加强应收账款日常管理的重要手段,企业就根据客户的信用等级确定赊销额度,对不同等级的客户给予不同的赊销限额。必须将累计额严格控制在企业所能接受的风险范围内

2、为了便于日常控制,企业要把已经确定的赊销额度记录在每个客户应收账款明细上,作为金额余额控制的警戒点。


(3)应收债权让售和融资扩展阅读:


一、应付账款调整账目:

1、对账后必须及时调整账目。如果对账形成的未达账项在对账单上长期挂账,以后再想调账还需要重新核实,否则会不知道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另外,不调整账目会影响企业应付账款的真实余额。

2、调整账目需要供应商提供复印件的,应要求供应商配合;对于金额较小的未达账项,可以简化处理,凭对账单和企业自制说明作为记账凭证附件进行账务处理。

3、需要供应商调账的,采购企业还要督促、协助供应商及时调账。因为如果供应商不及时调账,也会影响其应收债权的真实余额。

二、应收账款的融资:

1、应收账款证券化: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财务特点和财务安排的具体要求,对应收账款证券化融资,借助证券化提供一种偿付期与其资产的偿还期相匹配的资产融资方式,对资产负债表中具体项目进行调整和优化,盘活存量资产,增加资产流动性。

2、特别是对于那些产品单价高、收到款项期限漫长的企业来说,应收账款往往在其资产负债表上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将应收账款进行证券化既能让这部分资产产生流动性又能很好的为企业融得资金。企业可以将其应收账款证券化,由银行担任受托机构,发行基于该笔应收账款的短期受益证券。

三、应收账款的抵借:

1、在新实施的《物权法》条款中,扩大了动产担保物的范围,允许应收账款质押,明确了应收账款的登记机构为人民银行信贷征信系统,在动产担保制度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有利于动产担保价值发挥,促进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

2、应收账款的抵借是将企业的应收账款作为抵押品向银行获得借款的一种融资方式,分为整体抵借和特定抵借。尤其使用于中小型企业,因为中小型企业的信用地位与社会地位使其不但难以进入直接融资市场,间接融资也是困难重重,客观上制约了中小企业在经济中优势的发挥。

3、应收账款的抵借能够满足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加速应收账款的周转率。企业以自己的应收账款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的贷款额一般为应收账款面值的50%-90%。企业将应收账款抵押给银行后一般不通知相关的客户。

『肆』 应收账款出售的出售方式

应收账款作为企业持有的一种债权,是企业的一种财务资产,可以考虑转让。应收账款转让分为两种,即以应收账款抵押借款和应收账款让售。应收账款让售后,假如出现应收账款拖欠或客户无力清偿,企业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信贷机构不能向企业追索。应收账款让售实质上一种融资,不过,转让了应收账款也就转让了风险。这样,应收账款让售也有了抵御坏账的风险,又由于及时回笼了资金,自然也没有了汇率风险。只能自己追索或承担损失。
应收账款出售与负债融资相比,成本相对较低,是一种值得考虑的转移风险的方式。从本质上来看,保付代理是应收账款出售的一种。包买票据(Forfaiting),又称福费廷,也是一种特殊的应收账款让售,即包买商(Fortaiter,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从本国出口商那里无追索地买断经过外国进口商银行承兑或担保的中长期汇票、本票或其它应收债权凭证的金融交易。因为包买商买断的汇票、本票、或其它应收债权都有银行独立性保函/ 备用信用证担保,风险比较小,而福费廷业务的加入,进一步降低了坏账风险,更主要的是它作为一种融资方式,及时收回了资金,转嫁了汇率风险,提前了办理核销和退税手续,改善了企业的资金流动状况。福费廷业务主要针对大型设备和BOT项目的出口,因为收款周期长,金额较大。
福费廷业务的缺点是:
1、必须进口商同意并能找到高资信担保人时。
2、出口商必须确保债权凭证的有效性和银行担保的有效性,才能真正免除包买商的追索权。而且福费廷业务的融资成本相对较高。
所以福费廷业务的缺点是相当明显的,只能有选择地做。

『伍』 应收债权的出售与融资是属于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吗


企业可能与金融机构进行协商,将其拥有的应收债权转让与金融机构而获得资金。这种转让行为会产生两种不同的核算形式,一种是不附追溯权的出售行为,即将应收债权的所有权转移给了金融机构,并随同将与应收债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实质性的转移出去了,以后的经济后果与出售方毫无关系,既使收不回债权也不能向出售方追溯,此时应将这种业务作为出售应收债权处理,并确认相关的损益;另一种是将应收债权当作质押品暂时转让到金融机构去而换取一定数目的资金,与应收债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仍然留在原应收债权所有者处,转让的目的是作为一种信用而获取金融机构的短期借款,此时并没有形成损益,而是形成了一项负债。另外,如果出售应收债权时附有追溯权,则视同质押取得短期借款的核算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因此,会计人员不能仅仅凭应收债权转让到金融机构而确认为是一项销售行为,全部按销售业务进行会计核算,这样会低估利润(应收债权变现能力较弱且有一定的风险,一般是折价出售的,会产生营业外支出)和负债(没有记录形成的短期借款)。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应用到各种会计业务确认和核算中。除了应收债权的出售与融资还包括
1各项资产减值准备2在选择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和确认合并范围3在收入确认原则中4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是资本性支出还是费用性支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核算形式、重大会计差错的确认、以及调整事项与非调整事项确认等方面。

『陆』 应收债权贴现和出售有什么区别

应收债权出售和融资
一、基本概念
1.应收债权-----按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帐款 应收票据等应收债权,其他原因产生的应收债权不属于此处的应收债权范畴.
2.出售和融资的对象是银行等金融机构

二实务
1.应收票据的贴现比照应收债权贴现的核算原则
2.应收债权贴现的核算原则的确定,关键要看企业与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所签协议中如何规定票据到期后企业的责任
A无责任____按出售应收债权办法核算
B有责任____按质押应收债权办法核算
3.应收债权出售的核算:要看应收债权是否附有追索权
A不附追索权
3.1.转销所售应收债权
3.2.结转计提的相关坏帐准备
3.3确认按协议约定预计将发生的销售退回、销售折让、现金折扣等,记入“其他应收款——银行(预计销售退回、销售折让、现金折扣)”
**要考虑预计发生的销售退回、销售折让、现金折扣实际收回时不一致的情况
第一种是等于协议中预计的金额:
借:主营业务收入(销售退回及销售折让)
财务费用(现金折扣)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其他应收款-银行(冲减协议中预计将发生的销售退回和销售折让、现金折扣)
第二种是大于协议中预计的金额:
(1)借:主营业务收入
财务费用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其他应收款-银行
**此时“其他应收款-银行”出现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应支付给银行一笔资金。
(2)借:其他应收款-银行(实际发生的销售退回等金额高于原预计金额部分)
贷:银行存款
如果没有与银行结算,则“其他应收款-银行”保留贷方余额。
第三种是小于协议中预计的金额:
(1)借:主营业务收入
财务费用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其他应收款-银行(实际发生的销售退回等,小于原预计金额)
(2)借:银行存款(收到银行退回的未发生的销货退回等部分的资金)
贷:其他应收款-银行

例:某企业2002年1月1日将80万元应收账款出售给某银行,该笔应收账款已计提坏账准备4 000元。银行按应收账款面值的3%收取手续费,并按应收账款面值的5%预留暂扣款,以备抵可能发生的现金折扣、折让或退回,到期银行无论能否收回货款,企业不再承担与该项应收账款的责任。企业实得资金736000元。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1)1月1日出售应收账款:
借:银行存款 736000
其他应收款-银行(800000×5%)40000
财务费用(800000×3%) 24000
坏账准备 4000
贷:应收账款-某单位 800000
营业外收入-应收债权融资收益 4000
(2)1月至2月,银行共收到773 000元,发生现金折扣15000元、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12000元。其中对销售折让和退回按规定出具了红字发票,可以冲减的销项税额为2040元,而现金折扣不符合扣除销项税额的规定,则会计处理为:
借:财务费用 15 000
主营业务收入 12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 040
贷:其他应收款-银行 29040
(3)3月1日,企业与银行最后结算:
借:银行存款10960(40000—15 000—12000—2040)
贷:其他应收款-银行 10960
3.4确认出售的损益

借:银行存款(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其他应收款--银行(协议约定预计销售退回、销售折让、现金折扣)
坏账准备(结转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财务费用(应支付的相关手续费)
营业外支出――出售损失
贷: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所售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
营业外收入――出售收益
B附有追索权————按质押应收债权办法核算
(按银行贷款本金

『柒』 应收债权出售的会计处理有哪些

1、出售债权时: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款项);

其他应收款(预计将发生的销售退回和折让、现金折扣);

坏账准备(已提取的坏账准备);

财务费用(应支付的手续费);

营业外支出--应收债权融资损失(差额部分);

贷:应收账款(售出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

营业外收入--应收债权融资收益(差额部分)。

2、实际发生销售退回和折让时: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所售应收债权相关的销售退回及销售折让如果与原已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的金额相等,

则应作如下处理:

借:主营业务收入(实际发生的销售退回及销售折让);

财务费用(现金折扣);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可冲减的增值税销项税);

贷:其他应收款(预计的销售退回和销售折让金额)。

(7)应收债权让售和融资扩展阅读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所售应收债权相关的销售退回及销售折让与原已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的金额如有差额,除按上述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外,还应对差额作如下处理:

对应补付给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销售退回及销售折让款,通过"其他应付款"或"银行存款"科目核算。

对应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收回的销售退回及销售折让款,通过"其他应收款"或"银行存款"科目核算。
企业上述销售退回或销售折让如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应按《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处理。

『捌』 应收款项融资科目是什么应收款项融资和应收账款的关系

应收款项融资和应收账款的关系:应收账款是应收款项融资的一种工具。应收款项融资属于不属于科目,应收款项融资是一种以应收账款为工具为企业筹措资金的方式,也是一种债权融资形式,指的是企业将应收账款出售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但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具有追索权,即如果应收账款收不回时,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有权向企业索要款项。。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日趋成熟,应收账款融资发展迅速,成为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融资重要方式。主要有应收账款抵借和应收账款出售两种形式。
拓展资料:
一、应收账款融资方式
(1)应收账款质押融资(Assigning of receivables),即供货企业以应收账款债权作为抵押品向融资机构融资,融资机构在向供货企业融通资金后,若购货方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融资机构具有向供货企业要求偿还融通资金的追索权。
(2)应收账款保理(Factoring of receivables),即供货企业将应收账款债权出卖给融资机构并通知买方直接付款给融资机构,将收账风险转移给融资机构,融资机构要承担所有收款风险并吸收信用损失,丧失对融资企业的追索权。
(3)应收账款证券化,是资产证券化的一部分,指将企业那些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以预见的稳定的现金流量的应收账款,转化为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融资方式。
二、应收账款融资功能特点
1.缩短企业应收账款收款天期;2.降低了买卖双方的交易成本;3.提高了资金的周转速度;4.提高人力运用效力,免除人工收账的困扰;5.优化企业应收账款管理,为企业活化除固定资产以外的资产科目;6.透过应收账款增加营运周转金,强化财务调度能力。
三、应收账款融资申办条件
借款人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时除要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还清;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经我行认可的偿还计划。
(2)应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3)在相应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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