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凯丹的名词解释
首页
找项目
找资金
投融资讯
投融学院
贷款常识
上海某稳健性基金项目寻合作
2014-08-01
成都凯丹广场品牌|湖南省现代投资有限公司
2020-07-10作者:长鹏运
○ 梦网团体:深圳国资委上司 公司拟大比例战略入股 股票停牌 园区项目融资,融资租赁项目职责
五月一日起,我国以暂定税率方式将包含抗癌药在内的一切 普通药品、拥有抗癌作用的生物碱类药品及有实践 出口 的中成药出口 关税降为零。记者调研发现,零关税新规的市场反映却呈现“滞后效应”。公路项目融资的硕士论文,广义项目融资的形式
不时 更新中……融资项目多样性,名词解释:国际项目融资
应当看到,虽然企业研发投入、对于市场的顺应 才能 加强 ,但仍存在原始立异才能 不强、科技效果 转化率不初等 成绩 ,立异根底 仍不结实 。项目融资贷款与一般固定资产贷款的区别,北京项目融资模式
国以及加拿大两国经贸官员于外地 工夫 五日起持续 缭绕更新北美自在 贸易协议(NAFTA)停止 会谈 。虽然单方 就前1次获得的建立 性商量效果 表示称心 ,但在1些详细 细节上仍需求 进1步磨合。美国总统特朗普此前曾经收回 要挟,假如 没法达成令美国感到称心 的“公道 协定”,他筹备将加拿大踢出NAFTA,而加拿大总理特鲁多称,加拿大不会就症结请求妥协。建设项目融资招标,融资项目操作流程
因而,上市虽然可以 给公司开展 带来更大的时机 ,然而一样给运营 者带来了宏大 的压力。既 有项目法人融资,开展项目融资的可行性
记者调查发现,二0一八年最先取得融资的股市社区产品并不是雪球,而是“爱股票”。早在二月,爱股票已经取得普华资本资本等机构的六000万元B轮融资,估值一0亿元。与雪球不同的是,爱股票APP 涵盖A股/港股/基金/美股/期货等范畴 ,以短线实战著称。项目融资退出机制,融资项目叫停
2018年第二季度毛利润为人民币1.664亿元(2510万美元),相比2017年同期的人民币5750万元增长189.5%。毛利率从2017年同期的12.5%增加至2018年第二季度的16.0%,主要是由于公司加强了变现能力和规模经济效应的持续体现。 ppp项目基金融资,文旅项目投融资
黄金价钱 周5受非农影响,多头未能走出3连阳的场面 。周线总体依然收出1根阴烛,持续上1周的跌势。项目融资的操作,中国银行 项目融资
建立 银行(个股材料 操作战略 股票诊断)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项目融资的表外融资
声明:本文由巨成投融资的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巨成投融资立场。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删除。
Ⅱ 求~~自考国际投资试题
全国200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国际投资法试题
课程代码:00232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以本国政府与东道国政府订有双边投资保证协定作为承保海外私人投资政治风险条件的典型国家是( )
A.日本 B.澳大利亚 C.挪威 D.美国
2.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关于市场准入的规定,每一成员给予其他成员方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应不低于( )
A.最惠国待遇 B.国民待遇
C.其承担义务计划表中的规定 D.优惠待遇
3.由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与外国石油公司订立的中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合同的性质是( )
A.我国国内契约 B.特许协议
C.国家契约 D.国际化契约
4.按照我国的有关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如果订明各方一次缴清出资的,各方必须在6个月内激清。该期限的起算日期是( )
A.合资合同的签署日期 B.合资合同的生效日期
C.合资企业批准证书的签发日期 D.合资企业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
5.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所适用的企业所得税法是( )
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 B.《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C.《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D.《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
6.我国签订的双边投资协定中,确认法人和非法人经济实体的身份所采取的标准主要是( )
A.依注册地和住所地确认 B.依董事会所在地确认
C.依财产所在地确认 D.依股东国籍国确认
7.根据我国《外资企业法》,不属外资企业的有( )
A.外商独资公司 B.有限责任公司
C.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D.股份有限公司
8.“缔约任何一方的国民和公司在缔约另一方境内的投资、收益及与投资有关的商业活动所享受的待遇,不应低于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国民和公司所享受的待遇”,这一规定是属于( )
A.最惠国待遇条款 B.普惠制条款
C.优惠制条款 D.国民待遇条款
9.自1979年改革开放以来,陆续与我国政府签订双边投资协定的国家大致有( )
A.20余个 B.40余个 C.80余个 D.150余个
10.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中,外商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注册资本的( )
A.49% B.25% C.51% D.50%
11.东道国通过合同约定或立法规定,向外国私人投资者作出承诺,保证外国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致因该国法律或政策的改变而受到不利影响的条款,称为( )
A.艰难条款 B.调整条款 C.重新协商条款 D.稳定条款
12.下列哪种因素属于投资环境中的社会环境?( )
A.基础设施 B.地理位置 C.法律秩序 D.自然资源
1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应当是( )
A.股东会 B.董事会 C.监事会 D.上级主管单位
14.投资合同中包括而投资章程中不包括的事项有( )
A.合营投资争议的解决 B.董事会的议事规则
C.组织机构的建立 D.总经理的职务
15.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指( )
A.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投资各方认缴的出资额的总和
B.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时投资各方实际缴付的出资额的总和
C.在章程中规定的投资总额
D.外商投资企业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的总和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选项中有二至五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无分。
16.双边投资协定中涉及的争议类型有( )
A.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境内私人投资者之间的争议
B.缔约国之间关于条约的解释、履行而产生的争议
C.东道国政府与外国投资者之间因投资而产生的争议
D.东道国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的争议
E.东道国境内私人投资者与合资企业之间的争议
17.受双边投资协定保护的投资者包括( )
A.具有缔约国国籍或在缔约国境内有住所的自然人
B.依缔约国法律设立,或在该缔约国内有住所的法人或非法人实体
C.在缔约国双方境内有财产或住所的任何人
D.由缔约国公民或法人控制的第三国或对方缔约国的公司
E.具有国际法主体资格者
18.跨国公司的法律地位是( )
A.国际法人 B.国际法主体 C.国内法主体
D.国际组织 E.国际投资法主体
19.中外合作企业合同可以约定外国合作者可以先行回收投资,但必须满足的条件是( )
A.必须先缴纳企业所得税
B.外国合作者必须来自于与中国签订投资协定的国家
C.不可以扩大外国合作者的收益分配比例
D.必须先弥补合作企业的亏损
E.合作期限届满时合作企业全部固定资产归中方所有
20.除证券法、公司法外,资本输出国管理海外投资的法律还包括( )
A.税法 B.进出口管制法
C.刑法 D.反托拉斯法或反垄断法
E.外汇管制法
2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的中方合营者可以是( )
A.民间团体 B.取得法人资格的其他经济组织
C.党政机关 D.行政管理部门
E.企业法人
22.从中国外商投资立法的适用角度,“外商”包括( )
A.外国法人 B.外国自然人 C.港澳同胞
D.台湾同胞 E.在国外居住的中国公民
23.双边投资协定中,通常规定不适用最惠国待遇的情况有( )
A.有关国家联盟的优惠
B.因某一投资项目对东道国经济发展特别重要而给予的优惠
C.有关边境贸易的优惠
D.有关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优惠
E.缔约一方过去给予某一第三国的优惠
24.从各国实践来看,解决国际投资争议的方法主要有( )
A.协商或调解 B.东道国当地救济
C.外国法院诉讼 D.外交保护
E.国际仲裁
25.国际投资法的渊源包括( )
A.国内立法 B.国际条约 C.联合国大会规范性的决议
D.国际惯例 E.著名学者学说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26.BOT
27.外资法
28.征收险
29.代位求偿权
30.合资经营企业
四、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31.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的管辖权。
32.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规定的合格投资的标准。
33.卡尔沃主义。
34.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特征。
35.在我国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方式。
五、论述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36.论特许协议的法律性质及效力。
37.TRIMs的主要内容及对我国外商投资立法的影响。
全国200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国际投资法试题参考答案
课程代码:00232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1.D 2.C 3.A 4.D 5.C
6.A 7.C 8.D 9.C 10.B
11.D 12.C 13.B 14.A 15.A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6.BC 17.ABD 18.CE 19.DE 20.ABCDE
21.BE 22.ABCDE 23.ABCD 24.ABCDE 25.ABCD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26.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的缩写,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27.外资法是外国投资法(foreign investment law)的简称,指资本输入国制定的关于调整外国私人投资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内容包括外国投资的范围、形式、外国投资者的权利义务及其法律地位、对外资的保护、鼓励及限制措施等。
28.国际投资的政治风险之一,一般指由于东道国政府实行征收或国有化措施,致使投资者(投保人)的投资财产受到部分或全部损失,则由承保人(保险人)负责赔偿。
29.(代位求偿权又称“代位权”),在国际投资法中是指投资者母国的投资保险机构(或国际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对投资者在东道国因政治风险遭受的损失予以赔偿后,该保险机构(担保机构)或母国政府将取得投资者在东道国的有关(该投资的)权益和(向东道国的)追偿权。
30.合资经营企业(Joint Venture)简称合营企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为实现特定的商业目的,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一种企业形式。
四、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31.管辖权是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受理案件的基本依据和前提条件。中心的管辖适用于《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议公约》缔约国(或缔约国指派到中心的该国的任何组成部分或机构)和另一缔约国国民之间因投资而产生的任何法律争议,而该项争议经双方书面同意提交给中心。当双方表示同意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撤销其同意。
32.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规定的投保对象仅限于良好的投资。合资投资的标准包括四个方面:一、投资具有经济合理性。该合理性应据对投资项目的评估确定。二、投资具有发展性质。该投资必须对东道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有所贡献。三、投资具有合法性。投资必须符合东道国的法律和条例。四、投资与东道国的发展目标和重点相一致。
33.卡尔沃主义(Calvo Doctrine)是南美著名国际法学家卡尔沃于19世纪60年代提出的一种学说。其产生是为了维护东道国属地主权的完整性。其基本原则是各主权国家自由独立,外国人对于投资争端只能在当地法院寻求救济,外国人无权要求比本国国民更优惠的待遇。其现实效果是通过卡尔沃条款体现出来。
34.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是一种政府保证。其特征表现为:
(1)海外投资保险是由政府机构或公营公司承保,不以营利为目的,而以保护投资为目的。
(2)海外投资保险的对象,只限于海外私人直接投资,该投资必须符合特定条件。
(3)海外投资的保险范围,只限于政治风险,不包括一般商业风险。
(4)海外投资保险的任务,不单是像民间保险那样进行事后补偿,更重要的是防患于未然。
35.根据我国外商投资立法和实践,出资方式主要有:
(1)现金。必须需要一定的现金以支付有关费用;任何一方不得用合营企业名义取得的贷款作为出资,也不得以合营企业或合营他方的财产或权益为其出资进行担保。
(2)实物。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建筑物、厂房等作为投资;须对作为出资的实物进行作价。
(3)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和专有技术;出资者应当出具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的有效证明。
(4)土地使用权和不动产权出资。中国合营者的投资可包括为合营企业经营期间提供的场地使用权;如果场地使用权未作为中国合营者投资的一部分,合营企业应向中国政府缴纳使用费。
五、论述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36.(1)特许协议的定义。
(2)特许协议的法律性质。包括不同主张、争论焦点、有关是否国际协议的肯定、否定两方面的论据及有关公法、私法性质的问题。
(3)特许协议的效力。关健在于国家是否可单方面废改协议,是否应负国际责任。负国际责任的观点及依据。不负国际责任的观点及依据。折衷观点。
37.(1)《TRIMs协议》名词解释,是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的谈判成果,是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
(2)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四方面:
适用范围:适用于与货物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
国民待遇:第一次将国民待遇引入国际投资领域;与国民待遇不符的措施。
数量限制:成为国际投资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与一般取消数量限制义务不符的措施。
透明度:公布并通知有关措施,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措施。
(3)影响。包括两方面
协议的意义:重要地位
对中国影响:我国外资立法与协议不一致的三个方面,应采取的态度。
Ⅲ 国际贸易实务名词解释
1、贸易术语
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用来表明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货物交接过程中有关的风险、责任、费用划分问题的专门术语。
2、良好平均品质
一定时期内某地出口货物的平均品质水平,一般指中等货而言。(指农产品的每个生产年度的中等货、指某一季度或者某一装船月份在装运地发运的同一种商品的“平均品质”)。
3、象征性交货
卖方只要按期在约定的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货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证,就算完成了交过义务,而无须保证到货。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
4、中性包装
即不标明生产国别、地名、厂商名称,也不标明商标或者品牌的包装。(无牌中性包装、定牌中性包装)。
5、OCP条款
陆上运输通常可到达的地点。OCP地区是以落基山脉为界,其以东地区均定为内陆地区范围。从远东地区向美国OCP地区出口货物,如按OCP条款达成交易,出口上可以享受较低的OCP海运优惠费率,进口商在内陆运输中也可以享受OCP优惠费率。
Ⅳ 名词解释: 投资银行
投资银行
投资银行是主要从事证券发行、承销、交易、企业重组、兼并与收购、投资分析、风险投资、项目融资等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资本市场上的主要金融中介。
投资银行是证券和股份公司制度发展到特定阶段的产物,是发达证券市场和成熟金融体系的重要主体,在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沟通资金供求、构造证券市场、推动企业并购、促进产业集中和规模经济形成、优化资源配置等重要作用。
由于投资银行业的发展日新月异,对投资银行的界定也显得十分困难。投资银行是美国和欧洲大陆的称谓,英国称之为商人银行,在日本则指证券公司。国际上对投资银行的定义主要有四种:
第一种:任何经营华尔街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都可以称为投资银行。
第二种:只有经营一部分或全部资本市场业务的金融机构才是投资银行。
第三种:把从事证券承销和企业并购的金融机构称为投资银行。
第四种:仅把在一级市场上承销证券和二级市场交易证券的金融机构称为投资银行。
投资银行是与商业银行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是现代金融业适应现代经济发展形成的一个新兴行业。它区别于其他相关行业的显著特点是,其一,它属于金融服务业,这是区别一般性咨询、中介服务业的标志;其二,它主要服务于资本市场,这是区别商业银行的标志;其三,它是智力密集型行业,这是区别其他专业性金融服务机构的标志。
[投资银行的类型]
当前世界的投资银行主要有四种类型:
⑴ 独立的专业性投资银行。这种形式的投资银行在全世界范围内广为存在,美国的高盛公司、美林公司、所罗门兄弟公司、摩根·斯坦利公司、第一波士顿公司、日本的野村证券、大和证券、日兴证券、山一证券、英国的华宝公司、宝源公司等均属于此种类型,并且,他们都有各自擅长的专业方向。
⑵ 商业银行拥有的投资银行(商人银行)。这种形式的投资银行主要是商业银行对现存的投资银行通过兼并、收购、参股或建立自己的附属公司形式从事商人银行及投资银行业务。这种形式的投资银行在英、德等国非常典型。
⑶ 全能性银行直接经营投资银行业务。这种类型的投资银行主要在欧洲大陆,他们在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同时也从事一般的商业银行业务。
⑷ 一些大型跨国公司兴办的财务公司。
[投资银行的业务]
经过最近一百年的发展,现代投资银行已经突破了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交易经纪、证券私募发行等传统业务框架,企业并购、项目融资、风险投资、公司理财、投资咨询、资产及基金管理、资产证券化、金融创新等都已成为投资银行的核心业务组成。
⑴ 证券承销。证券承销是投资银行最本源、最基础的业务活动。投资银行承销的职权范围很广,包括本国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政府机构发行的债券、企业发行的股票和债券、外国政府和公司在本国和世界发行的证券、国际金融机构发行的证券等。投资银行在承销过程中一般要按照承销金额及风险大小来权衡是否要组成承销辛迪加和选择承销方式。通常的承销方式有四种:
第一种:包销。这意味着主承销商和它的辛迪加成员同意按照商定的价格购买发行的全部证券,然后再把这些证券卖给它们的客户。这时发行人不承担风险,风险转嫁到了投资银行的身上。
第二种:投标承购。它通常是在投资银行处于被动竞争较强的情况下进行的。采用这种发行方式的证券通常都是信用较高,颇受投资者欢迎的债券。
第三种:代销。这一般是由于投资银行认为该证券的信用等级较低,承销风险大而形成的。这时投资银行只接受发行者的委托,代理其销售证券,如在规定的期限计划内发行的证券没有全部销售出去,则将剩余部分返回证券发行者,发行风险由发行者自己负担。
第四种:赞助推销。当发行公司增资扩股时,其主要对象是现有股东,但又不能确保现有股东均认购其证券,为防止难以及时筹集到所需资金,甚至引起本公司股票价格下跌,发行公司一般都要委托投资银行办理对现有股东发行新股的工作,从而将风险转嫁给投资银行。
⑵ 证券经纪交易。投资银行在二级市场中扮演着做市商、经纪商和交易商三重角色。作为做市商,在证券承销结束之后,投资银行有义务为该证券创造一个流动性较强的二级市场,并维持市场价格的稳定。作为经纪商,投资银行代表买方或卖方,按照客户提出的价格代理进行交易。作为交易商,投资银行有自营买卖证券的需要,这是因为投资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管理着大量的资产,必须要保证这些资产的保值与增值。此外,投资银行还在二级市场上进行无风险套利和风险套利等活动。
⑶ 证券私募发行。证券的发行方式分作公募发行和私募发行两种,前面的证券承销实际上是公募发行。私募发行又称私下发行,就是发行者不把证券售给社会公众,而是仅售给数量有限的机构投资者,如保险公司、共同基金等。私募发行不受公开发行的规章限制,除能节约发行时间和发行成本外,又能够比在公开市场上交易相同结构的证券给投资银行和投资者带来更高的收益率,所以,近年来私募发行的规模仍在扩大。但同时,私募发行也有流动性差、发行面窄、难以公开上市扩大企业知名度等缺点。
⑷ 兼并与收购。企业兼并与收购已经成为现代投资银行除证券承销与经纪业务外最重要的业务组成部分。投资银行可以以多种方式参与企业的并购活动,如:寻找兼并与收购的对象、向猎手公司和猎物公司提供有关买卖价格或非价格条款的咨询、帮助猎手公司制定并购计划或帮助猎物公司针对恶意的收购制定反收购计划、帮助安排资金融通和过桥贷款等。此外,并购中往往还包括“垃圾债券”的发行、公司改组和资产结构重组等活动。
⑸ 项目融资。项目融资是对一个特定的经济单位或项目策划安排的一揽子融资的技术手段,借款者可以只依赖该经济单位的现金流量和所获收益用作还款来源,并以该经济单位的资产作为借款担保。投资银行在项目融资中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它将与项目有关的政府机关、金融机构、投资者与项目发起人等紧密联系在一起,协调律师、会计师、工程师等一起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进而通过发行债券、基金、股票或拆借、拍卖、抵押贷款等形式组织项目投资所需的资金融通。投资银行在项目融资中的主要工作是:项目评估、融资方案设计、有关法律文件的起草、有关的信用评级、证券价格确定和承销等。
⑹ 公司理财。公司理财实际上是投资银行作为客户的金融顾问或经营管理顾问而提供咨询、策划或操作。它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根据公司、个人、或政府的要求,对某个行业、某种市场、某种产品或证券进行深入的研究与分析,提供较为全面的、长期的决策分析资料;第二类是在企业经营遇到困难时,帮助企业出谋划策,提出应变措施,诸如制定发展战略、重建财务制度、出售转让子公司等。
⑺ 基金管理。基金是一种重要的投资工具,它由基金发起人组织,吸收大量投资者的零散资金,聘请有专门知识和投资经验的专家进行投资并取得收益。投资银行与基金有着密切的联系。首先,投资银行可以作为基金的发起人,发起和建立基金;其次,投资银行可作为基金管理者管理基金;第三,投资银行可以作为基金的承销人,帮助基金发行人向投资者发售受益凭证。
⑻ 财务顾问与投资咨询。投资银行的财务顾问业务是投资银行所承担的对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的一系列证券市场业务的策划和咨询业务的总称。主要指投资银行在公司的股份制改造、上市、在二级市场再筹资以及发生兼并收购、出售资产等重大交易活动时提供的专业性财务意见。投资银行的投资咨询业务是连结一级和二级市场、沟通证券市场投资者、经营者和证券发行者的纽带和桥梁。习惯上常将投资咨询业务的范畴定位在对参与二级市场投资者提供投资意见和管理服务。
⑼ 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是指经过投资银行把某公司的一定资产作为担保而进行的证券发行,是一种与传统债券筹资十分不同的新型融资方式。进行资产转化的公司称为资产证券发起人。发起人将持有的各种流动性较差的金融资产,如住房抵押贷款、信用卡应收款等,分类整理为一批资产组合,出售给特定的交易组织,即金融资产的买方(主要是投资银行),再由特定的交易组织以买下的金融资产为担保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用于收回购买资金。这一系列过程就称为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的证券即资产证券为各类债务性债券,主要有商业票据、中期债券、信托凭证、优先股票等形式。资产证券的购买者与持有人在证券到期时可获本金、利息的偿付。证券偿付资金来源于担保资产所创造的现金流量,即资产债务人偿还的到期本金与利息。如果担保资产违约拒付,资产证券的清偿也仅限于被证券化资产的数额,而金融资产的发起人或购买人无超过该资产限额的清偿义务。
⑽ 金融创新。根据特性不同,金融创新工具即衍生工具一般分为三类:期货类、期权类、和调期类。使用衍生工具的策略有三种,即套利保值、增加回报和改进有价证券的投资管理。通过金融创新工具的设立与交易,投资银行进一步拓展了投资银行的业务空间和资本收益。首先,投资银行作为经纪商代理客户买卖这类金融工具并收取佣金;其次,投资银行也可以获得一定的价差收入,因为投资银行往往首先作为客户的对方进行衍生工具的买卖,然后寻找另一客户作相反的抵补交易;第三,这些金融创新工具还可以帮助投资银行进行风险控制,免受损失。金融创新也打破了原有机构中银行和非银行、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之间的界限和传统的市场划分,加剧了金融市场的竞争。
⑾ 风险投资。风险投资又称创业投资,是指对新兴公司在创业期和拓展期进行的资金融通,表现为风险大、收益高。新兴公司一般是指运用新技术或新发明、生产新产品、具有很大的市场潜力、可以获得远高于平均利润的利润、但却充满了极大风险的公司。由于高风险,普通投资者往往都不愿涉足,但这类公司又最需要资金的支持,因而为投资银行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投资银行涉足风险投资有不同的层次:第一,采用私募的方式为这些公司筹集资本;第二,对于某些潜力巨大的公司有时也进行直接投资,成为其股东;第三,更多的投资银行是设立“风险基金”或“创业基金”向这些公司提供资金来源。
[投资银行的组织结构]
一般而言,一个投资银行采用的组织结构是与其内部的组建方式和经营思想密切相关的。现代投资银行的组织结构形式主要有三种。
⑴ 合伙人制。合伙人公司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拥有公司并分享公司利润,合伙人即为公司主人或股东的组织形式。其主要特点是:合伙人共享企业经营所得,并对经营亏损共同承担无限责任;它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参与经营,也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自负盈亏;合伙人的组成规模可大可小。
⑵ 混合公司制。混合公司通常是由在职能上没有紧密联系的资本或公司相互合并而形成规模更大的资本或公司。本世纪六十年代以后,在大公司生产和经营多元化的发展过程中,投资银行是被收购或联合兼并成为混合公司的重要对象。这些并购活动的主要动机都是为了扩大母公司的业务规模,在这一过程中,投资银行逐渐开始了由合伙人制向现代公司制度的转变。
⑶ 现代公司制。现代公司制度赋予公司以独立的人格,其确立是以企业法人财产权为核心和重要标志的。法人财产权是企业法人对包括投资和投资增值在内的全部企业财产所享有的权利。法人财产权的存在显示了法人团体的权利不再表现为个人的权利。现代公司制度使投资银行在资金筹集、财务风险控制、经营管理的现代化等方面都获得较传统合伙人制所不具备的优势。
[投资银行的起源与沿革]
现代意义上的投资银行产生于欧美,主要是由十八、十九世纪众多销售政府债券和贴现企业票据的金融机构演变而来的。投资银行的早期发展主要得益于以下四方面因素。
⑴ 贸易活动的日趋活跃。伴随着贸易范围和金额的扩大,客观上要求融资信用,于是一些信誉卓越的大商人便利用其积累的大量财富成为商人银行家,专门从事融资和票据承兑贴现业务,这是投资银行产生的根本原因。
⑵ 证券业的兴起与发展。证券业与证券交易的飞速发展是投资银行业迅速发展的催化剂,为其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天地。投资银行则作为证券承销商和证券经纪人逐步奠定了其在证券市场中的核心地位。
⑶ 基础设施建设的高潮。资本主义经济的飞速发展给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为了缓解这一矛盾,十八、十九世纪欧美掀起了基础设施建设的高潮,这一过程中巨大的资金需求使得投资银行在筹资和融资过程中得到了迅猛的发展。
⑷ 股份公司制度的发展。股份制的出现和发展,不仅带来了西方经济体制中一场深刻的革命,也使投资银行作为企业和社会公众之间资金中介的作用得以确立。
20世纪前期,西方经济的持续繁荣带来了证券业的高涨,把证券市场的繁华交易变成了一种狂热的货币投机活动。商业银行凭借其雄厚的资金实力频频涉足于证券市场,甚至参与证券投机;同时,各国政府对证券业缺少有效的法律和管理机构来规范其发展,这些都为1929—19933年的经济危机埋下了祸根。
经济危机直接导致了大批投资银行的倒闭,证券业极度萎靡。这使得各国政府清醒地认识到:银行信用的盲目扩张和商业银行直接或间接地卷入风险很大的股票市场对经济安全是重大的隐患。1933年后,美英等国将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业务分开,并进行分业管理,从此,一个崭新的独立的投资银行业在经济危机的萧条中崛起。
经过经济危机后近三十年的调整,投资银行业再次迎来了飞速的发展。七十年代以来,抵押债券、一揽子金融管理服务、杠杆收购(LBO)、期货、期权、互换、资产证券化等金融衍生工具的不断创新,使得金融行业,尤其是证券行业成为变化最快、最富革命性和挑战性的行业之一。这种创新在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投资银行、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正在绕过分业管理体制的约束,互相侵蚀对方的业务,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混业及其全球化发展的趋势已经变得十分强大。
[投资银行的发展趋势]
近二十年来,在国际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趋势下,投资银行业完全跳开了传统证券承销和证券经纪狭窄的业务框架,跻身于金融业务的国际化、多样化、专业化和集中化之中,努力开拓各种市场空间。这些变化不断改变着投资银行和投资银行业,对世界经济和金融体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并已形成鲜明而强大的发展趋势。
⑴ 投资银行业务的多样化趋势。六、七十年代以来,西方发达国家开始逐渐放松了金融管制,允许不同的金融机构在业务上适当交叉,为投资银行业务的多样化发展创造了条件。到了八十年代,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以及金融创新工具的不断发展完善,更进一步强化了这一趋势的形成。如今,投资银行已经完全跳出了传统证券承销与证券经纪狭窄的业务框架,形成了证券承销与经纪、私募发行、兼并收购、项目融资、公司理财、基金管理、投资咨询、资产证券化、风险投资等多元化的业务结构。
⑵ 投资银行的国际化趋势。投资银行业务全球化有深刻的原因,其一,全球各国经济的发展速度、证券市场的发展速度快慢不一,使得投资银行纷纷以此作为新的竞争领域和利润增长点,这是投资银行向外扩张的内在要求。其二,国际金融环境和金融条件的改善,客观上为投资银行实现全球经营准备了条件。早在六十年代以前,投资银行就采用与国外代理行合作的方式帮助本国公司在海外推销证券或作为投资者中介进入国外市场。到了七十年代,为了更加有效的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各大投资银行纷纷在海外建立自己的分支机构。八十年代后,随着世界经济、资本市场的一体化和信息通讯产业的飞速发展,昔日距离的限制再也不能成为金融机构的屏障,业务全球化已经成为投资银行能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领制高点的重要问题。
⑶ 投资银行业务专业化的趋势。专业化分工协作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必然要求,在整个金融体系多样化发展过程中,投资银行业务的专业化也成为必然,各大投资银行在业务拓展多样化的同时也各有所长。例如,美林在基础设施融资和证券管理方面享有盛誉、高盛以研究能力及承销而闻名、所罗门兄弟以商业票据发行和公司购并见长、第一波士顿则在组织辛迪加和安排私募方面居于领先。
⑷ 投资银行集中化的趋势。五、六十年代,随着战后经济和金融的复苏与成长,各大财团的竞争与合作使得金融资本越来越集中,投资银行也不例外。近年来,由于受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竞争,如收益债券的运销、欧洲美元辛迪加等,更加剧了投资银行业的集中。在这种状况下,各大投资银行业纷纷通过购并、重组、上市等手段扩大规模。例如美林与怀特威尔德公司的合并、瑞士银行公司收购英国的华宝等。大规模的并购使得投资银行的业务高度集中,1987年美国25家较大的投资银行中,其中最大的3家、5家、10家公司分别占市场证券发行的百分比为41.82%、64.98%、87.96%。
[投资银行在中国]
我国的投资银行业务是从满足证券发行与交易的需要不断发展起来的。从我国的实践看,投资银行业务最初是由商业银行来完成的,商业银行不仅是金融工具的主要发行者,也是掌管金融资产量最大的金融机构。八十年代中后期,随着我国开放证券流通市场,原有商业银行的证券业务逐渐被分离出来,各地区先后成立了一大批证券公司,形成了以证券公司为主的证券市场中介机构体系。在随后的十余年里,券商逐渐成为我国投资银行业务的主体。但是,除了专业的证券公司以外,还有一大批业务范围较为宽泛的信托投资公司、金融投资公司、产权交易与经纪机构、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咨询公司等在从事投资银行的其他业务。
我国的投资银行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全国性的,第二种是地区性的,第三种是民营性的。全国性的投资银行又分为两类:其一是以银行系统为背景的证券公司;其二是以国务院直属或国务院各部委为背景的信托投资公司。地区性的投资银行主要是省市两级的专业证券公司和信托公司。以上两种类型的投资银行依托国家在证券业务方面的特许经营权在我国投资银行业中占据了主体地位。第三类民营性的投资银行主要是一些投资管理公司、财务顾问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等,他们绝大多数是从过去为客户提供管理咨询和投资顾问业务发展起来的,并具有一定的资本实力,在企业并购、项目融资和金融创新方面具有很强的灵活性,正逐渐成为我国投资银行领域的又一支中坚力量。
我国现代投资银行的业务从发展到现在只有短短不到十五年的时间,还存在着诸如规模过小、业务范围狭窄、缺少高素质专业人才、过度竞争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我国的投资银行业正面临着有史以来最大的市场需求,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迅速发展和不断深化,社会经济生活中对投融资的需求会日益旺盛,国有大中型企业在转换经营机制和民营企业谋求未来发展等方面也将越来越依靠资本市场的作用,这些都将为我国投资银行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投资银行:是经营资本的行业,其主要作用是为资金的使用者和供应者手中的赋闲资源提供配置和组合的中介服务,从而为双方提供资源共享所创造的收益。(它是对资本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的组合和运作)
意义:投资银行的市场中介作用是市场经济的充分体现。
伴随金融产品的衍生,投资银行业务范围有放大的趋势,特别是大的投资银行发散出来的小的投资银行机构。它在发达国家的市场中始终处于核心地位。
主要产品:金融能力(建立在对经济和业务的财务分析基础之上)
财务建议(包括适宜的利率水平、认购价格及投资者的需求预期)
主要的收入:佣金
资金的有效使用是投资银行的思维核心
投行的历程:1.14世纪意大利商人发明的“银行承兑汇票”
2.18世纪英国伦敦成为国际金融中心,投资银行家产生
3.制造业的竞争促使了一批专门承接海外贸易和出口业务财务风险的承兑商号和商人,又称商人银行
4.美国内战期间出现的政府债券和铁路债券成为美投行的起源。(1933年《格拉斯*斯蒂格尔法》使得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的业务严格分离)
5.二战后投行依然在资金筹措和企业投资领域占有优势,但已不再是纯粹的证券承销商
五次并购:一.19世纪60到70年代,主要是规模经营基础上的横向并购
二.20世纪20到30年代,主要是整合主产业和关联产业的产品链条,形成原材料采购机械加工和制造、市场销售等流程作业一体化系统,即纵向并购
三.20世纪50年代的混合和跨行业并购
四.20世纪80年代盛行杠杆收购,垃圾债券为企业并购提供资金支持
五.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其风险资本投资和公众化融资迅速推广和普及了新技术的应用
经营模式:分离式(中美)、全能式(德、瑞士、荷兰)
四种定义:一.任何经营华尔街业务(银行业务、承销业务、交易业务)的银行或金融机构(广义)
二.经营一部分或全部资本市场业务的银行或金融机构(证券包销、基金管理、公司资本筹集、收购兼并、项目融资、风险资本、公司理财、财务顾问,不包括向散户出售证券、对消费者提供不动产中介和抵押、保险产品)(最佳)
三.只包括某些资本市场业务,即证券承销、兼并收购(狭义)
四.从事一级市场的证券承销和二级市场的证券交易(不和时宜)
(大投行可以用第二个,小投行则限定在与资本市场有关的证券承销发行、企业融资、收购兼并)
美式投行—投行或证券公司—分业经营
分类:国别和传统习惯 英式投行—商人银行—货币市场存贷和证券承销
德式投行—综合银行—无专门的投行
规模和业务能力:国际级超大型投行、国家级、地区性投行、专业性投行
独立性投行和商业银行所控制的投行(高盛、美林、财务和业务独立性 摩根*斯坦利、第一波士顿、日本野村、日兴、华宝)
综合性投行和大型跨国公司的财务公司
职能:金融中介、创造证券市场流动性、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集中、金融创新、促进产融结合和培育企业家
业务分类:传统——证券发行承销、证券经纪、做市及证券私募
现代——兼并收购、项目融资、风险资本、财务顾问
其他——投资顾问、投资咨询、资产证券化
Ⅳ 认为对于创业者来说缺乏什么
缺资源,缺管理经验,缺统筹全局的魄力与格局,缺挫折的洗礼
Ⅵ 驾照融资是什么意思
山东济宁b2驾照|债权融资计划简称什么
2020-03-05作者:答鸿光
雷军:人工智能这1范畴 集中了世界上最优秀的科技公司,最顶尖的科技人材,拥有很高的门坎,竞争也至关剧烈,这个进程中必定 会淘汰1部份公司,发生出更优秀的公司。然而,锋芒毕露 的公司将会有无比好的前景,人工智能对于于制造业、商业以及消费者将发生宏大 的扭转,这类变化是咱们如今 难以意料 的,谁掌控住了人工智能,谁就掌控住了将来 。主要的项目融资模式,项目融资系统风险的内容
依据银保监会发布的《二0一八年打击合法 商业保险流动专项行为任务 方案》,此次打击重点还包含未经审批运营 保险业务或者保险中介业务,以“办会员卡送保险”或者“买商品送保险”等名义变相合法 运营 保险业务或者保险中介业务、制售虚伪 保险单证,以“保险”为名宣扬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或者其人员介入、配合上述合法 商业保险流动,或者为合法 商业保险流动提供前提等行动。中国ppp项目融资模式,"鸟巢""项目融资分析"
富士康打新收益测算表分析项目融资的风险管理,融资项目什么意思
股谚日“量为价先导”,量是价的先行者,股价的下跌 ,必定要有量的配合。成交量的缩小 ,象征着换手率的进步 ,均匀 持仓本钱的上升,上档抛压因而加重 ,股价才会延续下跌 。有时,在庄家筹马锁定优良的状况 下,股价也能够 缩量上攻,但缩量上攻的场面 不会延续过久,否则均匀 持仓本钱没法进步 ,抛压大增,股票缺少延续上升动能。因而,短线操作必定要选择带量的股票,对于底部放量的股票特别应加以关注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融资租赁项目经理 待遇
许学锋指出,目前的妨碍 只是技术成绩 ,其实不影响房地产税、空置税推动的小气 向,假如 小气 向已经经肯定,技术层面的成绩 可以鉴戒国外应用水电气、小区管理、栖身状况 注销 等手腕来处理 。简述项目融资的适用范围,融资项目管理岗位
比如说我们对所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出口和跟他们的贸易迅速上涨。到现在为止,第一个季度,我们跟一带一路国家双边贸易已经超过了跟美国的双边贸易,所以从某种角度上讲,我们已经开始在开拓新的市场。即使美国跟中国不断打,不断地对中国的出口制造矛盾、提高税率的话,那么中国也可以向其他地方出口来找到更好的替代市场。 融资项目描述,国际项目融资经理
受周末新股超预期IPO及美元指数的强势反弹,大盘低开后震荡回落,低点二六六五点,离前低二六五三点愈来愈近,创业板则创出一三九0点新低。 名词解释:国际项目融资,投资项目bt融资建设管理办法
一。A股估值已经经处于历史底部区域园区项目融资,abs融资模式 项目融资
埃克森美孚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伍德伦表示,埃克森美孚公司同中国有着长时间协作 瓜葛,赞赏中国政府近期出台的1系列扩展开放、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知识产权等举措,这不但有助于中国完成 本身开展 目的 ,也将为包含埃克森美孚公司在内的各国企业在华展开协作 提供宽广 机遇。他表示,埃克森美孚公司的开展 目的 同中方开展 计划有良多契合的地方,对于有关协作 项目的胜利抱有信念,愿以世界1流技术助力中国制造,展开长时间协作 。种子项目融资,项目融资还款的
一.信托产品是不是以投资为次要 目的,将是区别事务管理类信托以及资产管理类信托产品的规范 与项目融资有关的,项目融资工程
Ⅶ 谁能给提供一些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的名词解释、简答、案例分析的题目啊谢~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复习资料
名词解释部分:
1、贸易术语——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用来表明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货物交接过程中有关的风险、责任、费用划分问题的专门术语。
2、象征性交货——卖方只要按期在约定的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货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证,就算完成了交过义务,而无须保证到货。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
3、良好平均品质——一定时期内某地出口货物的平均品质水平,一般指中等货而言。(指农产品的每个生产年度的中等货、指某一季度或者某一装船月份在装运地发运的同一种商品的“平均品质”)
4、品质公差——国际上公认的产品品质的误差。在工业制成品生产过程中,产品的质量指标出现一定的误差有时是难以避免的。
5、品质机动幅度——某些初级产品的质量不稳定,为了便于交易顺利进行,在规定其品质指标的同时,可另订一定的品质机动幅度,允许卖方所交的货物的品质指标在一定幅度内有灵活性。
6、溢短装条款——卖方在交货时,可按合同中的数量多交或少交一定的百分比,他一般是在数量条款中加订的。(散装货:粮食、矿砂等)
7、中性包装——即不标明生产国别、地名、厂商名称,也不标明商标或者品牌的包装。(无牌中性包装、定牌中性包装)
8、定牌——卖方按照买方要求在其出售的商品或者包装上面标明买方指定的商标或品牌。
9、滞期费——负责装卸货物的一方,如果未按约定的装卸时间和装卸率完成任务,需要向船方缴纳延误船期的罚款。
10、速遣费——如果负责装卸货物的一方在约定的装卸时间内提前完成任务,有利于加快船舶周转,则可以从船方取得奖金。
11、OCP条款——陆上运输通常可到达的地点。OCP地区是以落基山脉为界,其以东地区均定为内陆地区范围。从远东地区向美国OCP地区出口货物,如按OCP条款达成交易,出口上可以享受较低的OCP海运优惠费率,进口商在内陆运输中也可以享受OCP优惠费率。
12、提单(B/L)——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一种证件,它体现了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的相互关系。
13、联运提单——在由海运和其他运输方式所组成的联合运输时使用,他是由承运人(或其其代理人)在货物启运地签发运往货物最终目的地的提单,并收取全程运费。
14、过期提单——提单晚于货物到达目的港;向银行交单时间超过提单签发日期21天。
15、多式联运单据——证明多式联运合同以及证明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货物并且负责按照合同条款交付货物的单据,它由多式联运经营人签发,这种单据应依发货人的选择,或为可转让单据,或为不可转让的单据。
16、共同海损(GA)——载货的船舶在海上遇到灾害、事故,威胁到船货等各方面的共同安全,为了解除这种威胁,维护船货安全,是航程得以继续完成,船方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措施,造成某些特殊损失或者支出特殊额外费用。
17、舱至舱条款——保险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启运地仓库货储存处所开始,包括正常运输中的海上、陆上、内河、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者储存处所,或者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但被保险人的货物在最后到达卸载港卸离海轮后,保险责任以60天为限。
18、联合凭证——是一种更为简化的保险凭证。在我国,保险机构在外贸企业的商业发票上加注保险编号、险别、金额,并加盖保险机构印戳,即作为承保凭证,其余项目以发票所列为准。此种凭证不能转让,目前只适用于香港地区一些中资银行由华商开来的信用证。
19、保险单——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承保证明,是规定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双方各自权力和义务的契约,当被保险货物遭受承保范围内的损失时,它又是保险索赔了理赔的主要依据。
20、对等样品——卖方可以根据买方提供的样品,加工复制出一个类似的样品交给买方确认,这种经确认后的样品称为回样(确认样品)。
21、价格调整条款——在定约时只规定初步价格,同时规定,如原材料价格和共资等发生变化,按原材料价格和工资等的变化来计算合同的最终价格。(主要适用于类似生产加工周期较场的机器设备等商品的合同)
22、汇票(Draft)——一个人向另外一个人签发的要求见票时或者在将来的固定时间,或者可以确定的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的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的书面支付命令。
23、背书——转让汇票权利的一种手续,就是由汇票抬头人在汇票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或再加上受让人的名字,并把汇票交给售让人的行为。
24、支票(Check)——是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即存款人签发给银行的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委托命令,出票人在支票上签发一定的金额,要求受票的银行于见票时,立即支付一定金额给特定人或持票人。
25、付款交单D/P——出口人的交单是以进口人的付款为条件。
即期付款交单——银行提示即期汇票和单据,进口人见票时即应付款,并在付清货款后取得单据。
远期付款交单——银行提示远期汇票,进口人审核无误后在汇票上进行承兑,于汇票到期日付清货款后再领取货运单据。
26、承兑交单D/A——出口人的交单以进口人在汇票上承兑为条件,进口人在汇票到期时,方履行付款义务。(只适用于远期汇票的托收)
27、信托收据——进口人借单时提供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文件,用来表示愿意以代收行的受托人身份代为提货、保管、存舱、保险、出售,并承认货物所有权仍归银行。
28、信用证L/C——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也是开证行对受益人的一种保证,只要受益人履行信用证所规定的条件,即受益人只要提交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各种单据,开证行就保证付款。(银行信用)
29、背对背信用证(转开信用证)——受益人要求原证的通知行或其他银行以原证为基础,另开一张内容相似的新的信用证。
30、对开信用证——两张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互以对方为受益人而开立的信用证。开立信用证是为了达到贸易平衡,以防止对方只出不进或者只进不出。
31、备用信用证——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信用证,是开证银行对受益人承担一项义务的凭证。开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未能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受益人只要凭备用信用证的规定向开证行开具汇票,并随附开证申请人未履行义务的声明或证明文件,即可得到开证行的偿付。
32、保函(保证书L/G)——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个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第三方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保证人对申请人的债务或应履行的义务承担赔偿责任。
33、定金——合同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约定预先付给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钱,以保证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成立、担保合同的履行、保留合同的解除权等。
34、不可抗力——买卖合同签订以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者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预防、避免、控制的事件,以至于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事故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推迟履行合同。(免责条款)
35、发盘(要约)——凡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的人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其内容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发盘人有在其发盘一旦得到接受就受其约束的意思,即构成发盘。
36、接受(承诺)——受盘人在发盘规定的时限内,以声明或者行为表示同意发盘提出的各项条件。实质上是对发盘表示同意。
37、逾期接受——不是有效的接受。如接受通知未在发盘规定的时限内送达发盘人,或者发盘没有规定时限,且在合理时间内未曾送达发盘人。
38、大副收据——货物装船后,承运船舶的大副签发给托运人的,表明已收到货物并已装船的货物收据,托运人凭此收据可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交付运费并换取正式提单。
(是划分船货双方责任的重要依据,是换取提单的依据)
39、定期结汇——议付行根据向国外付款行索偿所需要时间,预先确定一个固定的结汇期限,并与出口企业约定该期限到期后,无论是否已经收到国外付款银行的货款,都将主动安当日外汇牌价将票款金额折成人民币拨交出口企业。
40、国际保理(承购应收账款业务)——在使用托收、赊销等非信用证方式结算货款时,保理商向出口商提供的一项集买方资信调查、应收款管理和追帐、贸易融资、信用管理于一体的综合性现代金融服务。
41、经销——进口商根据他与国外出口商达成的协议,在规定的期限和地域内购销指定商品的一种做法。
独家经销——经销商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和地域内,对指定商品享有独家经营权力。
一般经销——经销商不享有独家专营权,供货商可以在同一时期、地区内,委派几家商号来经销同类商品。
42、代理——代理人按照本人的授权,代表本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或者从事其它法律行为,而由本人直接负责由此所产生的权利与义务。
43、寄售——是一种委托代售的贸易方式,寄售人先将准备销售的货物运往国外寄售地,委托当地代销人按照寄售协议规定的条件代为销售后,再由代销人向货主结算货款。
44、套期保值(海琴)——在卖出或买入实际货物的同时,在期货市场上买入或卖出同等数量的期货。
45、对销贸易——在互惠的前提下,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贸易方达成协议,规定一方的进口产品可以部分或者全部都以相对的出口产品来支付。
46、电子商务——通过电子信息技术、网络互连技术、现在通信技术,使得交易涉及的各方当事人借助电子方式联系,而无需依靠纸面文件、单据的传输,从而实现整个交易过程的电子化。
47、国际电子商务——企业通过利用电子商务运作的各种手段从事的国际贸易活动,它反映的是现代信息技术所带来的国际贸易过程的电子化。
简答题部分
一、贸易术语的作用?
答a成为从事国际贸易的行为准则,明确彼此在货物交接方面所应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这就大大简化了交易手续,缩短了洽商时间,从而节约了费用开支。
b有利于交易双方进行比价和加强成本核算。
C有利于妥善解决贸易争端。
二、班轮运输的特点?
答:1、船舶行驶的航线、停靠的港口都是固定的;
2、船舶按船期表航行,船舶开航、到港时间都较为固定;
3、船公司按照预先公布的班轮运价表收取运费,运费率相对固定;
4、在班轮运费中包括装卸费用,由船方负担;
5、班轮承运货物比较灵活,不论货物多少,只要有舱位都能接受装运(少量、件杂货)。
三、提单的性质和作用?
答:1、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出据的货物收据,证实其以按提单的记载收到托运人的货物;
2、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3、是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订立的运输契约的证明。
四、多式联运单据和联运提单的区别?
区别使用范围签发人风险、责任多式联运单据各种运输多式联运经营人全程联运提单由海运和其他方式组成的联合运输承运人、船长、船东第一程运输
五、我国基本险别除外责任的重要内容?
答: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2、属于发货人的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3、在保险责任开始承担之前,被保险货物已经存在品质不良或者数量短少;
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损失费用;
5、战争险条款和罢工险条款所规定的责任以及除外责任。
六、影响成交价格的因素?
答:1、商品的质量和档次; 2、运输距离;
3、交货地点和交货条件; 4、季节性需要的变化;
5、成交数量; 6、支付条件和汇率变动的风险;
7、国际市场价格的走势; 8、交货期的远近、市场销售习惯、消费者的爱好。
七、实际全损的情况有哪些?
1、保险标的物完全灭失;2、保险标的丧失(控制权——海盗劫走);3、保险标的物发生质变,失去原有使用价值;4、船舶失踪达到一定时期。
八、托收结算方式的利弊?
答:1、利——有利于调动买方订购货物的积极性,从而有利于卖方扩大出口。
2、弊——由于托收属于商业信用,存在收不回货款的风险,尤其是托收方式中的承兑交单风险更大,故卖方对此方式的采用应持慎重态度。
3、注意事项:
A.要切实了解买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作风,成交金额不宜超过其信用程度;
B.了解进口国家的贸易管制和外汇管制条例,以免货到时由于不准进口或收不到外汇造成的不应有损失;
C.了解进口国家的商业惯例,以免由于当地习惯做法影响安全迅速收汇;
D.应争取CIF条件成交,除办理货运保险外,还应投保卖方利益险;
E.对托收交易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及时催收清理,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以免或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九、信用证的使用程序?
答:1、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凭信用证付款;
2、买方向当地银行申请开证,并按合同内容填写开证申请书和缴纳开证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证。
3、开证行按申请书内容开证,并通过通知行交与受益人;
4、卖方收到信用证后,如审核无误,即按信用证要求发货,并开出汇票和备妥各种单据向有关银行议付货款;
5、议付行讲汇票和单据寄给开证行或信用证指定的付款行索偿;
6、开证行收到单据后,即通知买方付款赎单。
十、延期付款、分期付款的区别?
区别货款交付所有权转移利息问题分期付款在交货时付清或者基本付清只要付清最后一笔货款,所有权就转移买方没有利用卖方资金,不存在利息问题延期付款(货价较高)大部分货款在交货后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分期摊付货物所有权一般在交货时即转移买方利用了卖方的资金,所以就存在买方需要支付利息的问题。
十一、使用仲裁解决贸易争端的好处?
答:1、仲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以双方自愿为基础,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仲裁机构并自行选定仲裁员;
2、程序较为简单,仲裁员一般是熟悉国际贸易业务的专家或者知名人士,故仲裁解决问题较快;
3、仲裁费用比诉讼费用低;
4、仲裁气氛缓和,不影响争议双方继续发展贸易关系;
5、仲裁是终局性裁决,败诉方不得上诉,必须执行裁决。
(诉讼——带有强制性、程序复杂、有伤和气不利于双方今后贸易关系的发展、费用较高)
十二、商检证书的作用?
答:1、作为证明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重量(数量)、包装、卫生条件是否符合合同的依据;
2、作为买方对品质、重量、包装等条件提出异议、拒收货物、要求索赔、解决争端的凭证;
3、作为卖方向银行议付货款的单据之一;
4、作为海关验关放行的凭证。
十三、发盘的必备条件有哪些?
答:1、发盘应向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
2、发盘的内容必须十分明确(标明货物的名称、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数量或者规定数量的方法、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价格或者确定价格的方法);
3、必须表明发盘人对其发盘一旦被接受人接受即受约束的意思。
十四、发盘效力的终止有哪些?
答:1、在发盘规定的有效期内未被接受,或者虽未规定有效期但是在合理时间内未被接受;
2、发盘被发盘人依法撤销;
3、被收盘人拒绝或者还盘之后;
4、发盘后,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
5、发盘人或者受盘人在发盘被接受以前丧失行为能力。
十五、国际保理业务的特点?
答:1、必须是商业机构与商业机构之间货物销售生产的应收账款,该应收账款不属于个人或家庭消费或者类似使用性质;
2、该商业机构必须将应收账款的权利转让给保理商;
3、保理商必须履行的职能:以贷款或者预付款的形式向供货商融通资金、管理与应收账款有关的账户、收取应收账款、对债务人的拒付提供坏帐担保;
4、应收账款的转让通知必须送交债务人。
十六、在大陆法中损害赔偿责任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答:1、必须要有损害事实(一般须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一方出具证明);
2、必须有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这是大陆法承担违约责任的基本原则和前提条件);
3、损害发生的原因与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损害是由于债务人应予负责的原因造成的)。
十七、寄售的特点以及利弊?
答:1、特点:寄售人与代销人是委托代售的关系;
是凭实物进行的现货交易;
代销人不承担任何风险费用,货物售出前的一切风险费用均由寄售人承担。
2、优点:对寄售人来说,有利于开拓市场和扩大销路,还可根据市场供求掌握有利的
推销时机;
有利于调动那些有推销能力、经营作风好、但资金不足的客户的积极性;
大大节省了交易时间,减少了风险和费用,为买主提供了便利。
3、缺点:承担的贸易风险大;
资金周转期长、收汇不够安全。
十八、展卖的特点和优点?
答:特点——把出口商品的展览和推销有机地结合起来,边展边销,以销为主。
有点:1、有利于宣传出口商品,扩大影响,招揽潜在买主,促进交易;
2、有利于建立和发展客户关系,扩大销售地区和范围。
3、有利于开展市场调研,听取消费者的意见,改进产品质量,增强出口竞争力。
十九、拍卖的特点?
答:1、是一种公开竞买的现货交易;
2、是在一定的机构内又组织的进行;
3、具有自己独特的法律和规章。
二十、期货交易的特点?
答:1、以标准期货合同作为交易的标的;
2、特殊的清算制度;
3、严格的保证金制度。
二十一、补偿贸易的特点?
答:1、它是在信贷的基础上进行的,设备引进方要承担利息;
2、设备供应方必须承诺回购对方产品或者劳务的义务;
3、是一种通过商品交易起到利用外资作用的交易方式。
二十二、对销贸易的利弊?
答:优点——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冲破贸易壁垒,扩大出口,并且在不增加外债的情况下,换取急需的技术、设备和物资。发达国家也可以通过对销贸易,以较优惠的价格获得原材料。
缺点:1、它是在互惠的原则下进行的,使得交易对象的选择和交易的达成以及履约出现很大的困难。
2、在对销贸易的方式下,市场机制的作用收到很大削弱,价格往往与正常价格有很大的偏离,对一国来说,难以获得社会劳动的最大节约。
二十三、在我国,国际电子商务和一般电子商务相比其特殊性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1、国际电子商务主要是针对国际经贸的电子商务活动;
2、国际电子商务一般涉及政府的行政管理部门、贸易伙伴、相关的商业部门;交易的行为和过程本身并不直接针对市场上的消费者;3、国际电子商务的具体运作涉及的部门和范围要远远多于或大于一般的电子商务,其相关的协调工作和法律惯例规范都是国际性的;4、在我国国际商务的发展将具有社会连动和示范效应。
1. 贸易条件指数:出口价格指数/进口价格指数,当指数小于1时,表示贸易条件改善;当指数小于1时,表示贸易条件恶化。
2.对外贸易额在数值上等于一国的进口总额和出口总额之和。
3.某年世界出口贸易额为15 000亿元,世界进口贸易颧为16 000亿元,则该年世界贸易总额为31000亿元。
4.斯密在其代表作《国富论》中提出绝对成本论理论,李嘉图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比较成本论,其核心是两优取重,两劣取轻。
5.世界市场的运行机构包括国际贸易中心,世界运输网,世界市场销售渠道和信息网络。
6.产业内贸易理论主要从市场结构的角度,用规模经济,产品差别和需求差别分析了产业内贸易现象;公司内贸易理论主要用交易成本,内部化理论分析了跨国公司的公司内贸易现象。
7.国家竞争优势理论从要素条件,国内需求,相关和支撑产业和公司战略结构和竞争四组基本因素以及机遇和政府两组辅助因素等六个方面分析了一个国家竞争优势理论的形成及其变化。
8.国际商品协定通常利用缓冲库存、限额和多边长期合同三种方法来调节供求,影响价格。
9.在封闭市场上,价格变动幅度很小,而在“自由市场”价格变动很大。
1.对外直接投资的四种形式是开办独资企业,收买并拥有外国企业的股权达到一定比例,同东道国办合资企业和投资者投资利润的再投资。
2.对外间接投资主要包括证券投资和借贷资本输出,后者一般有政府援助贷款,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国际金融市场贷款和出口信贷。
3.跨国公司的母公司所在国称为跨国公司的母国,子公司的经营所在国称为东道国。
4.从跨国公司与对外直接投资的关系来看,对外直接投资是跨国公司形成的物质基础,跨国公司则是对外直接投资的载体。
5.服务贸易在GATT乌拉圭回合谈判中被纳入谈判议题,于1994年签定了服务贸易总协定,简称GATS。
1.对外贸易政策由对外贸易总政策,国别(地区)政策和进出口商品与服务政策构成。
2.对外贸易政策的基本类型有:自由贸易政策,保护贸易政策和协调管理贸易政策。
3.重商主义者认为金银是财富的惟一形态,财富来源于流通领域。主张采取保护贸易政策来发展对外贸易。
4.19世纪工业革命时期,英国和法国主张实行自由贸易政策,而与此同时,美国和德国则主张实行保护贸易政策,其代表人物是汉密尔顿和李斯特。
5.特别附加税包括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6.征收关税的方法主要有从价税,从量税,混合税和选择税。
7.进口配额制主要分绝对配额和关税配额。
8.“自动”出口配额制是出国在进国的要求或压力下,“自动”规定一定期限内某些商品的出口配额。
9.进口许可证分为公开(一般)许可证和特种进口许可证。
10.自由港和自由贸易区以发展转口贸易取得商业收益为主,是面向商业的;出口加工区则是面向工业。
11.根据关贸总协定规定,征收反倾销税不得超过倾销额。
12.普惠制的特点是普遍性,非歧视性,非互惠性。
1.关贸总协定(英文缩写为GATT)是1947年在日内瓦签订的国际多边协定。
2.关贸总协定至今已完成八轮谈判,前五轮谈判的主要议题是关税减让,肯尼迪回合首次涉及非关税壁垒。在东京回合达成反倾销税,反补贴税等协议,并给予发展中国家以普惠制。
3.世贸组织首次将服务贸易,知识产权和投资措施纳入多边贸易体制之中,比关贸总协定仅涉及 商品贸易的范围广泛。
4.世贸组织协定(英文缩写为WTO)于1994年4月15日在马拉喀什召开的部长级会议上通过,并采取“一揽子”方式和“单一整体”形式加以接受。
5.WTO扭转了GATT在特定“敏感”领域的保护政策,如农产品,纺织品和服装等。
6.关贸总协定对战后国际贸易发展起到了一定促进作用,在历次谈判中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得利较多。
7.世贸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是部长会议。总理事会可随时召开会议以履行其解决贸易争端和审议各成员贸易政策职责。
Ⅷ 名词解释:工程项目风险管理
1. 项目的可行性
BOT项目成功的最重要因素之一是项目是否可行,尤其是项目在经济上是否可行,包括项目收费能否被用户或政府接受等。在项目初期,政府机构和发起人都应进行可行性研究,确定项目的可行性。可行性研究应该证明项目在不同方案下的财务和经济均是可行的。政府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应该对项目进行认真规划,增强项目的吸引力。
在选择项目时,首先应考虑项目的必要性,即该项目是否很需要。这儿包括项目是否在国家允许私人投资进入的产业范围,特别是项目是否是国家急需建设的基础设施。比如我国的深圳沙角B电厂,由于当地严重缺电,而政府又没有足够的资金来建造更多的电厂,所以可以认为这个BOT项目很需要。
第二,在考虑项目的必要性时,还应分析项目的经济性,主要是对于国民经济的满足程度。如项目除了满足需要外,还需考虑最终提供的服务,其成本是否可以接受?政府不做任何融资,项目是否可以进行?特别是项目要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由于BOT项目通过股东的股本投资和借贷筹集建设资金,股本回报和贷款本息的偿还,完全倚赖于项目建成后的运营收益,项目本身能否产生预期足够的收益,是股本投资、债权人贷款所要考虑的首要问题。只有项目具有良好的收益保障,才能吸引投资者和贷款人。
第三,项目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和技术创新,也是影响项目的关键因素。
2. 良好的投资环境
良好的投资环境包括法律环境、经济环境、东道国的信用等级及政治环境。
法律环境项目当事人在融资结构中的地位,他们所拥有的权利,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是通过一系列法律文件确定下来的(一个项目融资结构由几十个甚至上百个法律文件所组成是毫不奇怪的)。法律文件是否准确无误地反映出项目各个参与者在融资结构中的地位和要求,各个法律文件之间的结构关系是否严谨,是保证项目融资成功的必要条件。如果被融资项目是在第三国,则无论是投资者还是贷款银行都需要注意该国的法律体系或国际通用法律体系相衔接相适应。作为投资者,应特别注意例如知识产权的保证、贸易公平的保证、生态环境的保证等方面的法律保护;作为贷款银行,则需要考虑到担保履行以及实施接管权利等有关的法律保护结构的有效性问题。
有一些法律文件对项目融资的结构设计起着关键性的作用,例如项目产品的“无论提贷与否均需付款”合同,对于这类法律文件,在融资工作一开始就应加以注意,确定基本原则框架甚至具体细节,否则很有可能影响整个项目的进度。
经济环境一个BOT项目通常要求有一定比例的本国贷款人和本国股本投资者。在一个具有发达银行系统和某种有组织的金融市场的国家里,寻找这种贷款人和投资者不是件难事,例如在泰国、马来西亚和巴基斯坦。
大多数BOT项目将取得本国货币收益。本国货币必须常被用来为进口的原料或燃料付款,以及为偿债和偿还股本付款。如果一国经济没有过度的通货膨胀或过快的汇率变动,在这种经济环境下较容易开发这种项目。即使东道国政府愿意保护项目的投资者免受通货膨胀风险和汇率风险,在一个比较稳定的经济环境中比在高度不稳定的环境中开发BOT项目要容易的多。 <BR><BR>东道国的信用等级在贷款者决定是否为一个特定国家的一个项目筹资时,决不会因为BOT方案而不考虑东道国总体信用。一个项目的可行性需要东道政府的支持和担保,支持和担保越多,贷款人就越关心东道国的信用。就商业贷款人及其各自的出口担保机构而言,对于一个特定国家的一个BOT项目的贷款,其承受风险的极限可能已被用光了,所以一个特定的贷款人或机构将不会愿意再为该国以后的项目筹资或担保,而不管使不使用BOT方案。
拥有较高信用等级的发展中国家,例如泰国和马来西亚,比起其他信用不太好的国家,似乎应有更多的机会开发BOT项目。信用等级处于中间状态的国家—例如印度尼西亚、土耳其、巴基斯坦、墨西哥、智利和菲律宾,仍具有足够高的信用等级,因而也能够实施BOT项目。信用等级低于上述国家的那些国家,在其信用等级有所改观以前,不大可能吸引BOT项目。
政治环境BOT成功实施的另一个必要的先决条件(在国家的信用等级中可能以考虑进去)是东道国的政治稳定。没有政治稳定,实施BOT项目所需的广泛的政治支持就可能是一句空话。即使作出许诺,这种许诺也不一定可信。象曼谷高速公路那样,完成一个BOT项目一般需要10到25年,如果私人发起人不相信在此期间政治稳定和连续性,他们不会愿意拿出开发一个BOT项目需要的大量时间和金钱,而且承担风险10至25年。
3. 政府的支持程度
政府在BOT项目中的影响,贯穿于确定项目、招标、特许权协议的签定、法律法规的制订、税收、外汇政策的调整、政治风险的避免等多方面,BOT项目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治的支持程度,政府在BOT项目中起着关键作用。从主观上讲,取决于(其他方面放在后面讲):
政府对BOT项目的态度政府既然希望采用BOT方式建设项目,当然也希望项目实施成功,所以政府首先必须对BOT项目有热情。政府应牢记BOT项目的特殊性,它不同于一般的商业项目,它对特许权协议依赖极大,由特许权协议建立项目并由所有的辅助协议支持它。
政府应有吸引人的BOT一揽子计划首先,政府在选择项目时,项目规模要足够大。BOT项目的复杂结构决定了这类项目较高的前期费用,项目无论大小,前期工作量差别并不大。如果项目较小,前期费用占投资的比例将很大,这样的项目在财务可行性上就会遇到问题。第二,一揽子计划应有一个介于垄断和竞争之间的平衡。有时一个项目需要拥有垄断权或一定程度的垄断权才能实现,那么就应在项目计划中规定一定的垄断权,并给予项目一定程度的竞争保护。但是,竞争保护不能因过高的垄断权让承包商占太大便宜,尤其不能因此而损害公众利益和政府利益。第三,合理的风险分配。原则上,项目的风险全部由项目发起人承担,但风险与回报之间的关系是对应的。如果发起人真正承担了全部风险,那么根据风险定价原理,项目收费将很高,很可能会超出用户和政府的承受能力。为了保证项目的财务可行性,政府适当承担一些政府可以控制的风险是应该的。
政府为吸引投资者所采取的其他步骤政府可采取其他步骤以吸引投资者。进行一个大的项目,投资者往往更关心去国事情发展不顺利时会怎样?他们不喜欢政府含糊的保证,而更乐意将信息寄托于法律、规章和担保上。所以,政府在帮助投资者免除担心方面应注意这些问题。
4. 项目公司的能力
项目公司的选择对于项目成败关系非常重大,适合于进行BOT项目的发起人必须尽可能的满足以下要求:
项目公司的组成规模对于项目而言必须足够大项目公司是与政府签署特许权协议的合同一方,是BOT项目的执行者,必须具有足够的实力。一个公司的规模越大和财务越雄厚,其进行BOT项目成功的可能性越大。首先,具有雄厚财力的项目公司能对项目提供较多的资金,同时对项目的后备资金也有较可靠的保证。此外,公司规模大,财力雄厚,在信贷机构中拥有良好的信誉,为项目融资的能力也较强,融资成本也可能较低。
项目公司具有项目开发经验和较强的实力BOT项目实施中一个常见的问题是私营机构经验不足,项目经常由经验不足或毫无经验的私营机构来经营管理,因此对新项目的大多数管理人员来讲,学习的任务非常艰巨。另外,他们通常要接受来自上司的具体要求和指示。这些上司不能深层次的介入项目,且缺乏经验,这种现象往往导致期望过高,项目受挫。因此,发起人是否具有BOT项目开发经验,或则是否拥有富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对于项目的成功与否非常重要。退一步讲,即使缺乏BOT项目开发经验,开发人曾有过建设类似项目的经验,对于项目的成功也会有很大的帮助。
项目公司的总体经验和实力还表现在能否正确、妥善的处理项目实施阶段的各种问题。这些问题包括:(1)利益冲突问题;(2)“台风现象”,也叫“旋涡效应”;(3)债权人摇摆现象;(4)对项目管理改变的应付;(5)开发资金贫乏问题。
对风险的管理能力为了防止上述问题的发生,需要设计合理的项目管理结构,保证项目的各个投资者有充分的利益需求而投入足够的资源承担起项目的管理责任,建立一支有经验的尽职的经营管理队伍。同时,注意建立相应的平衡制约机制,明确规定项目的决策程序,保护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否则,项目管理的随机性、随意性太大,一旦出现问题,项目可能会成为“无头苍蝇”,从而导致失败。
BOT项目的整个实施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对风险的管理过程。一个好的项目公司必须对各种风险有清楚的认识,较好的处理各种风险。
BOT项目的风险贯穿于BOT实施的全过程,主要有四个部分:
投标风险,包括项目计划许可风险、土地征购风险环境及文物保护风险、专营及税收法规风险等。
融资风险,包括资金不足风险、破产风险、利率变动风险、货币兑换风险、汇率变动风险等。
建造风险,包括建筑承包商的表现风险、地面条件风险、造价超支风险、工期延误风险、质量不合格风险、技术风险等。
运营风险,包括收入风险、运行及维护成本风险等。
对于如此复杂而种类繁多的风险,项目公司应具备较强的风险管理能力,应有经验丰富的风险管理班子,对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与通报,坚持一贯的管理风格,并对成本、时间、质量等做必要的储备。
在风险管理工作中,项目公司应掌握正确的风险分配原则,即将风险分配给最有能力承担这种风险的一方,并使风险承担方应获得相应的回报。应尽可能的采取多种方法降低风险,如进行细致的场地调查、市场调查、准备备用方案、进行竞争控制以及取得货币可兑换性担保,等等。
其他方面由于在特许权协议结束时,项目最终要移交给东道国政府,所以从项目东道国角度讲,选择项目公司还要包括:
目经营在特许权协议期间能否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
项目经营要符合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标准;
项目产品(或服务)的收费要合理 ;
项目经营要保证做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保证在特许权协议终止时项目所在国政府接收的是一个运行正常保养良好的项目,而不是一个千疮百孔的乱摊子。
5. 项目承包商和运营商的能力
BOT项目的前期工作是复杂而艰巨的,一旦所有的协议都已签妥,项目便进入建造和运营阶段。事实上,只有后两个阶段才是项目的实质性阶段。虽然前期工作中政府、项目公司及涉及项目的其他各方角色所有的谈判相当重要,但项目承包商和项目建成后的运营商对BOT项目成功与否也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在项目前期工作中,项目公司就应考虑和确定是依靠自身的能力组建项目公司进行工程建设,建成后抽调或聘用自己的管理人员对项目进行运营管理,还是采用分包的方式,将建设和运营交给更有经验的专业项目公司和运营公司去做。
项目公司进行施工建设所采用的最普通方法是“交钥匙固定价”合同承包方式。项目承包商的总包价格不得随通货膨胀浮动,并且必须对不可预见的场地情况承担风险。BOT建设合同的另一个普遍特点是工期提前可得奖金,而延误则要处以处罚。在施工建设阶段,项目承包商实行执行项目的施工,并在施工中调动项目融资。但是,采用这种“交钥匙”合同方式也会出现一些问题,当项目承包商需要组建一家项目合资公司时,由于合资公司各成员之间以及与其各自下属的分包商和供应商之间的不同商业利益,各分包商的经营风格、企业文化和合资公司间的相互竞争等原因,合资各方可能产生严重的意见分歧,这就将使项目一揽子计划实施受挫。考虑到BOT项目可能出现类似的复杂情况,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承包商常雇佣独立的监理机构对项目进行监理。
在项目运行阶段,运营维护商可能是项目公司中的一个股东,他们将管理该建成的设施,归还贷款,向主管政府交纳税金,以及为股东分红。但如果项目公司中找不出一个有经验的运营商,那么项目公司也极有可能将项目的运营分包给一家专业性公司。
一旦项目公司作出分包施工/运营权的决定,就存在一个对项目承包商和运营商的选择评价问题。在选择评价时,应以其信贷能力、财力、经验、资源状况、技术水平以及价格等多因析。只有既具备雄厚的财力物力等硬件指标,又拥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富有经验的专业队伍等软件性能,才能较好的按照项目目标,以最好的设计、最低的建造成本和运营成本,完成项目的实施。
综上所述,当一个BOT项目具备了必要性,并拥有创新的技术方法和吸引人的融资方式后,该项目就应该说是可行了。一旦项目可行性得到保证,加上政府、项目公司、项目承包商、运营商等各方的互相信任、紧密合作,那么,再复杂的项目也能不断的克服困难和解决问题,最终得到较好的实施。
Ⅸ 有限追索名词解释
有限追索权是国际项目融资的专业术语。即债务人无法偿还银行贷款时,银行只能就项目的现金流量和资产对债务人进行追索。其特点在于——主办者的追索权是有限的,也就是说主办人仅以投入到项目中的资产为限,不能要求项目主办者承担项目举债的全部责任,贷款人对项目主办者没有完全的追索权。除了本项目的收益和资产外,货币提供方会要求拥有项目实体的第三方提供担保,一旦项目失败,如果项目收益及资产仍然无法还清贷款时,银行有权向第三方担保人追索,但担保人承担的项目债务责任以其提供的担保金额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