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以下关于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结构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近年来,保险资金运用政策出现较大变化,监管比例、投放领域、监管方式都更加适应市场的发展,类似这种制度性革命,已经构成保险资金运用监管的一道亮丽的风景。险企用结构经济学看待保险资金运用政策新政,构建多层次资产配置体系,将有利于保险投资结构的稳定和优化。
当前,我国保险市场竞争激烈,出现承保能力过剩,承保利润下降。为此,保险人转向注重从保险资金运用中取得收益,争取投资利润。保险资金运用的结果,使保险人获得了平均利润,而被保险人也以低费率方式享受到保险资金运用的收益。投资的安全性、流动性是资金运用盈利的基础。稳健的资金运用,应该首先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在此基础上努力追求资金运用的收益性。
险资新政给险企更多投资自主权
2012年以来,监管部门持续推进保险资金运用的市场化改革,颁布了一系列资金运用新政,为保险资金运用松绑,给保险公司更多的投资自主权。保险投资新政的出台,大大拓宽了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对于转变保险公司盈利模式、提升保险资金运用收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险资新政扩大固定收益证券投资范围:进一步扩大债券品种特别是信用品种投资范围,允许保险公司投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和创新型固定收益品种,信用品种配置比例有所放宽。险资新政简化了基础设施审批流程:过去保险公司投资于基础设施要到保监会报备,与其说是报备,实质上是审批制,从报备到审批合格需要一年时间的情况屡见不鲜。过去也不仅仅是流程问题,基础设施有许多具体的指标,对企业做一个债权计划,对偿债主体的经营指标有非常严格的限定,担保也有诸多限制。如果债权计划需要商业银行担保,担保主体要求为全国股份制上市银行。
新政出台后,担保方式更加多元化。放宽股权投资范围:原来保险公司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限定于三个行业,新政出台后,放宽对保险公司投资PE的条件要求,提高了保险公司可投资比例,增加了能源、资源、现代农业、新型商贸流通行业的投资。表面上看,现在保险公司投资PE仅限于七个行业,但实际上保监会的行业划分并不属于标准的行业划分,很多行业都可以归结为能源、资源、现代农业、金融、汽车、医疗等,于是几乎覆盖了所有行业。开放金融产品投资:开放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贷资产支持证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券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不动产投资计划等金融产品的投资。保监会规定,信托产品只能是集合信托,不能是单一信托,除了保险公司外,必须有其他购买方购买。但这个问题并不难以解决,保险公司可以将10亿的信托计划卖出100万用于规避单一信托限制,因此集合信托使得保险公司的投资范围变得非常宽泛。提供风险对冲工具:保险公司可以参与金融衍生品及股指期货交易,对风险头寸进行套期保值,降低组合风险。
现在主要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利率掉期,将浮动收益产品变为固定收益产品。第二部分是汇率掉期,国内保险公司这部分需求量较大,这是由于保险公司所有的负债几乎都是人民币,到境外投资必然会出现汇率敞口。第三部分是股指期货,关于融资融券、国债期货业务,允许保险公司参与到证券公司融资的过程中去。拓宽境外投资市场及投资品种:进一步开放境外市场投资,可投资的市场范围包括25个主要发达国家和20个新兴市场;投资品种覆盖权益、固定收益、不动产、基金、PE、REITs等大类品种;允许投资衍生产品进行风险管理和风险对冲,保险公司保费的15%可以投资到境外市场。允许投资创业板股票:促进保险业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优化保险资产配置结构,允许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使得保险公司能够分享中国经济转型带来的成果。
促进保险资管双向开放
2013年,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产品业务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重启保险资管产品试点,允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行“一对一”定向资产管理产品和“一对多”集合产品,投资人从保险业内拓展到业外,投资范围也从传统的固定收益拓展到权益投资。保险公司可以以专户的形式,令银行将部分资产委托给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也可以发行产品,由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管理。
过去保监会虽然允许保险公司成立资产管理公司,但是成立公司后并不是什么业务都可以开展,存在牌照管理。有的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之初只可以投资于股票,有的公司可以投资于债券但仅限于担保债,有的公司不许投资于基础设施,有的公司不许进行PE投资,事实上对业务进行了分类。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可能只能做十几项业务中的几项,想要开展其他业务则要到保监会进行认证,获取牌照。此次新政保监会对牌照获得的条件进行了简化。
按资产规模来看,85%保险公司都有自身的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司都会将自身的保费资产委托给自己的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在新政推出之前,保监会放松了一些,允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承接自己集团以外的保险公司委托的资产。2013年,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允许保险公司将资产委托给证券公司、基金等投资机构。保险公司认为,在可以把自身资产委托给其他公司进行管理的同时,也应当允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外部其他公司的资产,因此此次新政扩大了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委托与受托业务范围,允许保险资管受托业外资产。
2013年保监会与证监会联合发布《保险机构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办法》,支持保险机构投资设立基金公司,可以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保险机构包括保险公司、保险集团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其他保险机构。保险公司的资产管理公司可以作为股东发起一个基金公司在证监会领取牌照从事公募业务,也可以保险公司的资产管理公司直接到证监会申请牌照。
多层次监管比例框架形成
2014年,保监会进一步推动保险资金运用监管的市场化改革。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对保险投资管理的监管比例和监管方式进行重大改革,重新定义大类资产,将保险公司投资资产划分为流动性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和其他类金融资产五大类。整合各类监管比例,设立大类资产监管比例和集中度监管比例,同时设立风险监测比例,形成多层次监管比例框架。过去在每一个品种当中,保监会有众多的比例管理,担保、无担保债券、股票等等资产有诸多比例限制,此次对资产按大类划分为五类,设立大类监管比例,在比例中具体的小的比例由保险公司自行调节。试点存量保单投资蓝筹股:启动存量保单投资蓝筹股试点,允许部分持有历史存量保单的保险公司设立独立账户进行封闭式管理,由保险公司根据资产负债情况自主决定投资比例对蓝筹股投资实施逆周期资产认可标准。
保险新政使得开展全面的资产配置成为可能,保险投资新政为保险资金开展资产配置提供了更多的基础投资工具,从传统公开市场投资拓展到基础设施、股权、不动产等另类投资以及境外投资和金融衍生品交易,使保险公司开展真正意义上的资产配置成为可能。
保险新政颁布后,保险公司加大了创新产品投资力度。保险新政颁布以来,保险公司投资策略是抓住保监会政策放开的契机,加快创新产品和新渠道的投资力度,特别是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创新类金融产品、投资性房地产的投资。到去年底,非传统投资占比到达8.57%,增长非常迅速。
构筑保险投资结构的革命性框架
在经济学研究中,结构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系统,它以经济结构为主体,同时包含经济与资源环境及社会结构的适应性。经济结构包括两个维度:一是横向的空间结构,包括地区结构、国际结构,在发展中国家,还包括城乡结构等;另一个是纵向的以产业结构为核心的生产价值链,主要是产业结构、投资消费结构和金融结构等。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分配结构和流通结构包含在上述横向和纵向的经济结构之中,结构经济学研究强调经济发展中的非均衡和结构转换。
用结构经济学看待保险资金运用政策新政,会得出以下观点:
一、多层次资产配置体系,大大有利于保险投资结构的稳定和优化。
保险公司不仅要在传统的公开市场领域发掘优秀资产进行配置,而且要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性和灵活性的优势,在基础设施、非上市股权、不动产及金融产品等另类投资领域进行资产配置。
从中长期来看,国内经济转型导致宏观基本面持续疲弱,经济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从影响利率走势的通货膨胀看,总需求疲弱,通胀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但大幅上升的概率很低,宏观基本面对固定收益市场将形成中长期的支撑。保险机构应从中长期配置角度出发,把握配置时机。
尽管中国经济总体趋势向下,但权益市场仍有重要的结构性机会。在经济转型的大背景下,符合政策导向和经济转型方向的新兴产业、新兴行业仍可能稳步增长甚至是快速增长,保险机构应当抓住经济结构转型的重大机遇,在保持权益仓位整体稳健的基础上,重点关注低估值及符合经济转型方向的行业,努力发掘投资机会。
保险公司需要从战略上考虑配置期限长、安全性好、收益率高的投资资产来弥补配置传统资产的缺陷,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股权投资力度。应抓住国家经济转型和国企改革的战略机遇,获取优质战略资产。保险公司开展基础设施和股权投资要紧紧围绕经济转型和调结构的国家战略,打通保险资金和实体经济的联系,支持国家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要充分利用长期资金的优势,创新运用债权、股权、股债结合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基础设施投资,优化资产结构,降低资产负债错配风险,有效提高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收益能力。
夹层投资的收益特征符合保险资金匹配需求。优先股等夹层投资不仅可以使保险资金获得较高的回报,同时还解决企业融资问题。夹层投资具有持续稳定的回报,不需承担股权投资方式的收益波动风险。另一方面,保险资金沉淀大量的长期资金,需要长期、稳定回报的需求与夹层投资的资金特征相匹配,相比现有期限较短的信托、理财产品,保险资金可以提供10年期以上的融资。
二、运用金融衍生品投资提高资产配置效率,改善保险投资结构的内在活力。
近年来,随着我国保险资金投资金额的不断增长以及投资渠道的不断拓宽,我国保险公司开始引进国外先进的投资理念,但是始终摆脱不了投资收益率低下的困扰。这主要表现为: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能力不高,保险业务部门和资金运用部门没有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不能在资产负债匹配的高度上制定保险资金运用的策略,使资金运用与保险公司的资产战略配置要求相脱节;和保险资金运用相配套的人才储备不足,诸如精算师、高级会计师和国际律师等高精尖端人力资本相对缺乏,制约了我国保险资金的运用发展效率。
多元化投资虽然可以降低资产整体风险,但不能消除市场波动风险,金融衍生品可作为直接、有效和低成本的资产管理工具直接对冲市场波动风险。目前保险机构已经开展利率互换、外汇远期等衍生品交易试点工作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保险机构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只限于套期保值、锁定收益或锁定资金价格,金融衍生工具在保险资产管理和配置方面的作用还没有被充分发掘出来。
三、抓住偿付能力监管的核心,构筑保险投资结构的革命性框架。
在监管意义上,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受实际资本额、投资收益、责任准备金、资产与负债匹配、经营策略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在实际的经营中,保险公司如果急于扩大市场份额,不计成本地拼抢销售渠道,导致大量的利差损、费差损出现,就会使保险公司亏损,偿付能力受到影响。如果投资状况较好,承保亏损则通过资金运用的收益赚回来;如果投资收益不好,要用投资收益抵偿承保亏损就比较困难。
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去年工作会上提出,将稳步推进基础设施及不动产债权计划等产品发行制度的市场化改革,引导支持行业进行产品创新和机制创新。将研究建立贯穿保险资金运用全过程的偿付能力约束体系。将设立保监会资产负债匹配监管委员会,强化资产负债管理的硬约束,相对弱化比例监管,督促公司加强负债管理,提高资产负债匹配水平。
简言之,“放开前端,管住后端”是保险监管改革的总体思路,也是今年以来保监会加快转变资金运用监管方式,旨在把监管工作重点由开放渠道转变为风险监管,切实把防风险放在监管工作更为突出位置的法宝。“放开前端”就是要减少行政审批等事前监管方式,把风险责任和投资权交给市场主体。“管住后端”从狭义角度看,就是指事后的偿付能力监管,运用资本手段,实现对资金运用的约束。
随着保险市场的开放和竞争的加剧,保险的净利润必然呈下降的趋势甚至出现亏损。资金运用就成为保险公司的生命线,其效益不仅成了利润的主要来源,有时甚至还要用来弥补保险业务经营的亏损。同时由于保险公司实行资产负债综合管理,作为主要资产业务的资金运用业务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甚至决定作为主要负债业务的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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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11、有关现金流量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 A、财务决策中使用的现金流量是指库存现金 B、现金流量反映的
11、有关现金流量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ACD )。
12、下列有关净现值的说法正确的是( ABCD )
13、在投融资项目现金流量分布不变的前提下,提高贴现率会导致( BC )。
14、下列属于负债筹资方式的有( ABC )。
15、普通股融资的优点有( ABC )。
㈢ 考题:无风险借贷对有效集的影响,说法正确的是
对于厌恶风险程度较轻,从而选择投资组合位于DT弧线上的投资者而言,其投资组合的选择不受影响,对于厌恶风险程度较重的投资者而言,将会选择其无差异曲线与AT线段相切所代表的投资组合。
㈣ 下列对于股票,债券和基金投资表述不正确的是
A股票、债券和基金投资都只能进入二级市场出售才能收回投资
----开放式基金和lof基金也可以场外交易;债券,特别是国债,有的企业债等都不一定在二级市场交易
B股票、债券和基金投资都有较高投资风险,其投资收益主要取决于股票、债券和基金发行公司的经营收益
----债券(非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很小,到期连本带利支付;股票收益主要取决于上市公司经营好坏以及投资市场情绪等;债券收益主要是约定利息;基金收益主要是股票市场好坏以及基金公司管理基金水平决定
C股票、债券和基金都是投资工具,也都是融资工具,都属于直接投资方式
-----基金属于间接投资工具
D股票反映所有权关系,债券反映债权债务关系,基金反映信托投资关系
------股票,股权,也就是合伙关系,风险收益共担;债券,债务关系,即借钱还钱付利息;基金,信托契约关系,支付管理劳务费
㈤ 关于可转债,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可转换债券收益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票前,持有人只享有利息
B. 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票后,持有人成为公司股东
C. 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票后,其收益水平与债券类似
D. 可转换债券适合在低风险一低收益与高风险一高收益这两种不同收益结构之间作出灵活选择的投资者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
可转换债券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简称,又称可转债。它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兼具债权和股权的特征。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票后就具备了股票的一切特点,可以获得股票的收益。
拓展资料
可转债指的是债券持有人依据发行时的约定价格把债券都变成了公司的普通股债券。可转债很好的将债权性、股权性、可转换性这三大特点结合在一起,使得可转债变得更加灵活,拓宽了上市公司的融资渠道。该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的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投资可转债需注意的风险
1、可转债的投资者必须要做好股价频繁波动的准备,因为可转债发行本来就是按照既定的发行价格卖给发行人,股价波动大;
2、利息损失风险:一旦股价下跌至转换价以下了,那很有可能导致可转债投资者变成债券投资者。因此可转债变动很大,利率也会比同级的普通债券利率低,很容易给投资者带来利息上的亏损;
3、提前赎回的风险:可转债在发行后,若连续一段时间股价都非常高,触发了强制赎回条款的话,那么上市公司有权利按照略高于可转债面值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还未转换成股票的可转债。一旦提前赎回就限制了投资者可获得的最高收益。
㈥ 下列有关借贷记账法规则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1.关于借贷记账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CD )。
A.经济业务所引起的资产增加和权益减少应记入账户的借方
B.借贷记账法下,不能设置双重性质的账户
C.记账规则是: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D.所有账户的借方余额之和等于所有账户的贷方余额之和
2.商品销售收入实现的主要标志有(ABCDE )。
A.与所售商品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
B.不再对所售商品实施控制和继续管理
C.货款已经收到或取得了索取价款的凭据
D.与交易有关的经济利益能够可靠地流入企业
E.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3.一项经济业务发生后,引起银行存款减少5000元,则相应地有可能引起(AD )。
A.固定资产增加5000元 B.短期借款增加5000元
C.应收账款减少5000元 D.应付账款减少5000元
4.所谓账户的结构,是指( ACE)。
A.借方和贷方核算的内容 B、在账户中如何记录经济业务
C.余额所表示的内容 D、开设和运用账户的目的
E.期末有无余额及余额的方向
5.企业的会计人员误将当月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计入材料采购成本,其结果会有(AE )。
A.月末资产增加 B.月末利润增加 C.月末负债增加
D.月末财务费用增加 E.月末应交税金增加
6.借贷记账法的试算平衡可按下列公式进行(ACD )。
A.全部账户借方本期发生额=全部账户贷方本期发生额
B.全部账户增加额=全部账户减少额
C.全部账户期末借方余额=全部账户期末贷方余额
D.资产账户发生额=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账户发生额
E.所有账户期初余额=所有账户期末余额
7.企业的资本金按其投资主体不同可以分为( BCDE)。
A.货币投资 B.国家投资 C.个人投资
D.法人投资 E.外商投资
8.会计核算的前提条件有(BCD )。
A.法律主体 B.货币计量 C.会计分期 D.持续经营
9.会计核算的前提条件有(BCD )。
A.法律主体 B.货币计量 C.会计分期 D.持续经营
㈦ 关于保险人的主要职责的陈述,错误的是
关于保险的不可抗辩条款
(一)重大不实告知
人寿保险的投保单设计了若干问题,旨在为保险人提供重要的相关信息,便于保险人确定预保人(即希望作为贝保险人的个人)是否属于可保风险。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事的陈述可以分为两类,即保证和告知。告知是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将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实如实向保险人陈述,以便让保险人判断是否接受或以什么条件承保;投保单中的声明属于告知,而非保证。
在投保单中,错误的或者具有误导作用的陈述称为不实告知,而影响保险公司对预保人进行风险评估的不实告知称为重大不实告知。如果不实告知使保险公司签发了本来不应该签发或者应该按不同标准签发的保单(如提高保费或者降低保险金额),那么这种不实告知就被视为重大不实告知。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保单中的重大不实告知解除相应的保险合同。
举例:张先生在投保单中声明:(1)自己于2004年7月10日看过一次病,而实际的看病日期为2004年7月9日;(2)自己于2004年7月9日去医院做了一次常规体检,而事实上他是去看心脏病的。
分析:这两种情况存在着显著的差别,(1)保险人关于张先生是否为可保风险的判断不会因为看病日期的微小差错而改变,因此关于看病日期的错误信息属于不实告知,但不是重大不实告知,保险人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合同;(2)就医目的与保险公司的风险评估可能会有很大的相关性,为了进行适当风险评估,保险公司需要知道张先生患有心脏病的事实,如果保险公司在得知真情后,将作出不同的承保决策,那么这项关于就医目的的不实告知就属于重大不实告知。
二、不可抗辩条款的应用
如果在核保时,保险人在投保单中存在重大不实告知,那么保险公司就不会签单或者按照实际风险状况给以承保。如果保险公司在签单以后或者在核赔时,才发现投保单中存在重大不实告知,将如何处理呢?此时,不可抗辩条款将决定保险公司是否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在美国寿险市场中的个人寿险通常会包含如下典型的不可抗辩条款:
如果保险合同自签发之日起,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已满两年,我们将不再对该保单的有效性进行抗辩。
这一条款将保险人以重大不实告知为由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限制在自签单之日起的两年之内。为期两年的抗辩期通常是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因为,通常认为,赋予保险人两年的时间,应该足以发现保单中的重大不实告知。保险人可以使用小于两年的抗辩期,因为这将对投保人更为有利。
对于保险人而言,在不可抗辩条款中包含“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这一限制短语是十分重要的,这是因为,如果被保险人在规定的抗辩期内死亡,这一限制将使保险人永远有权对保险合同的有效性进行抗辩。因此,当某一死亡索赔发生在寿险保单的抗辩期时,保险公司就有机会对重大不实告知进行调查。如果没有包含“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这一限制短语,那么,当被保险人死于抗辩期时,保单受益人就有可能待抗辩期结束后再提出索赔请求。此时,保险人即使发现投保单中包含重大不实告知,也不能对保单的有效性进行抗辩,而必须照常给付死亡保险金。
不可抗辩条款的目的是向投保人和受益人保证,在抗辩期满后,保险人不能因投保单中的重大不实告知而解除保险合同。这一条款使保单受益人确知,只要按时缴付保费,并使保单至少在规定期间有效,则保险人必将在被保险人身故后给付保险金。
不可抗辩条款在我国的寿险保单中通常体现在“如实告知”条款中,比如:
仍然是上面的例子,张先生没有如实告知就医目的,并在保单签发5年后死亡。保险人在理赔中发现了这一重大不实告知。
分析:保险人在抗辩期满后才发现上述不实告知,所以不能对保单的有效性进行抗辩,而只能向指定受益人如数给付保险金。
对于大部分隐瞒、遗漏、告知不实只能在理赔调查时才能发现,且区分无意与故意很难,证明这一点更难,不可抗辩条款显然对保险人来讲存在很大的风险,我国保险法也仅给与有限支持(在年龄错报方面),因此国内保险公司使用这一条款的并不多见。
国内常见的处理方式是对这种情况,退回保费,但不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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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项目风险的来源包括(+)+++(6分)+A+融资风险+B+道德风险+C+原材料
摘要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项目风险的主要来源包括:A.融资风险
㈨ 下列属于资本成本低财务风险高的筹资方式有()A吸收投资B发行股票C发行债券D长期借款E融资租赁
选吸收投资,发行股票和发行债券
一、筹资方式(FinancingModes)是指可供企业在筹措资金时选用的具体筹资形式。我国企业主要有以下几种筹资方式:①吸收直接投资;②发行股票;③利用留存收益;④向银行借款;⑤利用商业信用;⑥发行公司债券;⑦融资租赁;⑧杠杆收购。其中前三种方式筹措的资金为权益资金,后几种方式筹措的资金是负债资金。
二、企业筹集和使用资金,不论是短期的还是长期的,都存在一定的资金成本。筹资决策的目标不仅要求筹集到足够数额的资金,而且要使资金成本最低。由于不同筹资方案的税负轻重程度往往存在差异,这便为企业在筹资决策中运用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企业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通常可以通过从银行取得长期借款、发行债券、发行股票、融资租赁以及利用企业的保留盈余等途径取得。下面比较各种筹资方式的筹资成本,为企业选择筹资方案提供参考。企业筹集的资金,按资金来源性质不同,可以分为债务资本与权益资本。债务资本需要偿还,而权益资本不需要偿还,只需要在有盈利时进行分配。通过贷款、发行债券筹集的资金属于债务资本,留存收益、发行股票筹集的资金属于权益资本。根据以上筹资成本的分析,
三、企业在融资时应考虑以下内容:1.债务资本的筹集费用和利息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而权益资本只能扣除筹集费用,股息不能作为费用列支,只能在企业税后利润中分配。因此,企业在确定资本结构时必须考虑债务资本的比例,通过举债方式筹集一定的资金,可以获得节税利益。2.纳税人进行筹资筹划,除了考虑企业的节税金额和税后利润外,还要对企业资本结构通盘考虑。比如过高的资产负债率除了会带来高收益外,还会相应加大企业的经营风险。3.在权益资本筹集过程中,企业应更多地利用留存收益。因为使用企业留存收益所受限制较少,具有更大的灵活性,财务负担和风险都较小。
㈩ 6. 下列关于科创板的描述,错误的是( )
错误选项A,上交所对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20%。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