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行业受托资产规模连降 房地产信托将刹车
在“强监管、去杠杆”政策基调的影响下,我国信托行业受托资产规模持续下滑。9月18日,据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二季度末,全国68家信托公司受托资产规模为22.53万亿元,较2019年一季度末下降0.02%,连续六个季度下降。与此同时,信托行业风险项目还在持续上升。值得关注的是,上半年房地产信托资金余额的快速上涨也引发了监管机构的关注。分析人士预计,随着监管部门对房地产信托业务的规范发展,加强了窗口指导,下半年房地产信托业务的规模将由升转降。
较一季度略有减少
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二季度末,我国68家信托公司受托资产规模为22.53万亿元,较一季度末的22.54亿元略有减少。虽然环比降幅明显收窄,但这已是2018年以来信托行业受托资产规模连续六个季度出现下滑。
在金融业去杠杆、严监管的背景下,2018年一季度,我国信托行业受托规模首次出现负增长,彼时,全国68家信托公司受托资产规模为25.61万亿元,较2017年四季度末下降2.41%,2018年二季度这一数据下滑至24.27万亿元。
2018年4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即“资管新规”)提出了严控风险的底线思维,就是要减少存量风险,严防增量风险,受强监管影响,信托公司受托资产规模在随后两个季度的时间里继续下滑, 2018年三季度下滑至23.14万亿元,2018年四季度下滑至22.7万亿元。
具体来看,2018年全年各季度信托资产规模分别减少6322.35亿元、13446.17亿元、11292.33亿元、4379.47亿元。从季度环比增速看,2018年一季度环比增速为-2.41%,二季度和三季度环比增速分别是-5.25%和-4.65%,四季度则是-1.89%。
今年以来,信托公司受托资产规模依旧延续下滑态势,今年一季度较2018年四季度末环比下降0.7%,同比增速较2018年一季度末的16.6%放缓至-12%。
信托公司受托资产规模下降,无疑会给信托公司的经营带来影响。从业绩经营数据来看,2019年二季度信托行业经营业绩喜忧参半,实现经营收入292.37亿元,同比增长8.3%;利润总额为189.99亿元,同比下降1.24%,增速较上季度明显回落。2019年二季度,信托业务收入189.16亿元,较2018年二季度增长4.91%,占比64.7%,但是较2019年一季度下降8.35个百分点。
普益标准研究员吴红丽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分析认为,经营层面上,信托规模下降导致手续费收入降低,会影响公司盈利水平;同时,信托公司对所选择的项目要求更高、风控更严,展业难度增加。
风险项目增加超300个
一边是受托规模的不断下滑,另一边则是风险项目数量的攀升。从风险资产规模和风险项目数量的变动来看,截至2019年二季度末,信托行业风险项目1100个,规模为3474.39亿元,信托资产风险率为1.54%,较2019年一季度末上升0.28个百分点。
而截至2018年二季度末的数据显示,信托行业风险资产规模为1913.03亿元;风险项目个数为773个。也就是说,在过去一年的时间里,信托行业风险项目增加了327个,风险资产规模增加逾八成。
信托业风险项目和风险资产规模的增加与宏观环境息息相关,对于信托行业风险项目上升现象,北京大学国家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金李表示,这主要源于去年金融去杠杆、强监管政策下,银行表外资金加速回表,同时平台公司举债受到限制,企业现金流相对紧张,部分信托公司展业比较激进,信用下沉较大,导致逾期甚至违约事件增多。金李预计,自资管新规出台之后,信托公司普遍加强主动管理能力与风控能力建设,未来信托行业总体风险可控。
吴红丽也认为,资管新规出台后,信托公司普遍加强主动管理能力与风控能力建设,未来信托行业总体风险可控,风险项目数量可能趋降。
监管关注房地产信托
值得注意的是,在房地产行业信贷调整的压力下,房企纷纷转向信托融资渠道,这也导致今年上半年房地产信托资金余额继续攀升。据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二季度末,投向房地产的信托资金余额为2.93万亿元,较一季度末的2.81万亿元增长约4.27%;房地产信托占比15.38%,较2019年一季度末上升0.63个百分点。
据测算,今年上半年,房地产信托资金余额增长0.24万亿元至2.93万亿元,较2018年末增长8.92%。
“由于房地产信托产品有相对较高的收益率和相对优质的抵押品,使这一领域保持了吸引资金的市场优势。”金李认为。
随着房地产信托规模的不断攀升,监管机构的关注度明显提高。“7月30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重申‘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监管部门也及时对房地产信托业务的规范发展加强了窗口指导,预计下半年房地产信托业务的规模将由升转降。”金李表示。
金乐函数分析师廖鹤凯也持同样的看法,他指出,今年下半年房地产信托政策明显收紧,预计后续房地产投向的规模会保持平稳,甚至数据上会有小幅下降。
“为应对房地产信托过快增长,遵从‘房住不炒’的国家宏观调控定位,今年以来监管机构已发布多项文件并加强窗口指导。信托公司在开展房地产信托业务时将更加强调业务合规性,审慎选择交易对手和评估项目质量,同时,不少信托公司都对房地产信托业务有了额度限制,预计下半年房地产信托逆势迅猛增长的态势将出现降温。”吴红丽说道。
B. 信托风险有哪些
1、法律政策性风险
是指因政府法律政策的变化,促使信托资产出现直接或间接的损失的可能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应政府法律政策的变化,衍生出了例如:信托资产转让信托产品、房地产信托产品等为规避政策风险、规避政府监管的信托产品。
(2)我国的政策、法律等方面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比较难容易造成非法。比如以土地、财政收入等作为抵押物的,若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紧缩地银的话,那么土地就会变得不容易变现,由此可能会造成担保无效。
(3)政府的政策里没有此项规定。例如投资于房地产项目的信托产品,如今的规定是需要交契税。若发生法律纠纷,就不容易保住信托财产的独立性。
2、信托财产所有权风险
国内的法律规定,信托是以委托为主的,而国外信托是以财产权的转移为基础。以财产转移为基础的信托有两个后果。
3、管理不善的风险
若信托公司在实际的投资操作中,出现操作失误或者经营不利就会产生风险。
有的公司一味地盲目追求高收益,风控措施又没有做好,那么就有可能造成实际收益低于成本。
4、道德风险
信托以信任为基础,信托公司应忠实于委托人与受益人,不能利用信托财产谋取自己的私利。比如掩盖风险、抽逃资本金等不道德、不法行为。
5、利率风险
信托产品的收益可能会受到银行存款利率、银行贷款利率以及货币市场的影响。
6、其他风险
比如:战争、政治动荡、金融危机等一切不可抗力因素。可能会使信托资产遭遇损失。
C. 信托的收益率如何
信托长期以来有“刚兑”信仰,客户基本上可以说是闭着眼睛买,之前的信托客户在信托理财上面可谓说是赚的四平八稳,无风险、高收益。
我通过两个方面来说明信托目前的风险状况,以及如何挑选信托产品:
首先,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截止2019年6月信托行业风险资产的占比为1.3%,低于同期中国银行业1.89%的不良率,早知道中国银行业的不良资产从2012年开始大幅增加,曾经有家国有大行的不良率一度突破8%,2014-2018年几乎所有全国型银行都致力做资产核销处置不良资产,从这几年四大AMC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的业绩暴增就可看出端倪,银行业经过5年的不良资产处置后不良率仍然接近2%,从而对比信托的1.3%……大家相信银行理财,归根到底是相信银行的经营水平,这么对比信托的经营成绩比银行还要优秀一些。因此如果大家对银行有信心,那么对于信托应一视同仁。
综上,信托的风险总体不高,作为中国金融四大支柱的信托仍然值得大家信任,信托理财的低风险、相对较高收益还是合格投资者最有效的资产配置工具。
D. 什么是信托资金池业务,有哪些风险
资金池信托产品是指信托公司一次或多次发行信托计划募集资金投向单一项目或组合回投资于多个项目。根据答资金与项目的匹配方式不同,可分为一对一、多对一或多对多三种方式。其中常见的为多对多模式。资金池信托通过滚动发售不同期限的信托单位持续性募集资金,运用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债券以及固定收益类产品(包括期限在1年以内的逆回购、信托产品或信托受益权、附加回购的债权或债权收益权等),以动态管理模式保持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平衡,并从中获取收益。资料显示,2012年以来资金池信托规模增长迅速,深受投资者的追捧和认可,几乎每家信托公司都新发了3~5只这样的产品,如平安信托的日聚金跨市场货币基金1号,自2009年成立以来,截至2012年底资金存续规模据估计已近400亿元,合格投资者的到期信托资金以及预期信托收益都成功实现兑付。
E. 什么是信托资金池
信托资金池是只信托募集资金,但是这资金并没有具体的投资标的,只有回一个大致的方向,通答过期限错配来赚取差价的产品,这类产品的风险主要有期限错配导致的流动性风险,不同期产品的信托资产不能隔离的风险,投资信托公司问题项目的道德风险等。
F. 信托基金是什么意思
答:您好,信托基金也叫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指通过契约或公司的形式,借助发行基金券的方式,将社会上不确定的多数投资者不等额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一定规模的信托资产,交由专门的投资机构按资产组合原理进行分散投资,获得的收益由投资者按出资比例分享,并承担相应风险的一种集合投资信托制度。
从广义上说,基金是机构投资者的统称,包括信托投资基金、单位信托基金、公积金、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各种基金会的基金。在现有的证券市场上的基金,包括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具有收益性功能和增值潜能的特点。从会计角度透析,基金是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资金。因为政府和事业单位的出资者不要求投资回报和投资收回,但要求按法律规定或出资者的意愿把资金用在指定的用途上,而形成了基金。
一、特点
⒈集合投资
⒉专家管理、专家操作
⒊组合投资、分散风险
⒋资产经营与资产保管相分离
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⒍以纯粹的投资为目的
⒎流动性强.
二、运作方式
信托基金资金运作方式主要为贷款,股权投资较少,而且有不断萎缩的趋势。即使在仅有的股权投资项目中,信托公司基本并不参与目标公司的具体经营管理,所采取各种控制措施,例如派驻董事,委任财务总监,修改章程等,目的是要防范资金风险。
股权投资项目的结束方式主要依靠第三方购回股权,目标公司分红与清算的情形基本未曾出现,也不可能等待IPO。这种回购型股权投资属于变相的债权融资。股权投资之所以较少出现,因为该方式有致命缺陷,即在短期(1-2年)内第三方今后购回存在很大不确定性,退出渠道不畅,风险较大,信托公司也就不再愿意采用。
G. 投资信托产品风险有哪些
看门狗财富为您解答。
信托风险,是针对投资者在投资信托结束后,本金是否如期归还的一个基本概念。
首先,信托资金是比较安全的。第一,设立信托产品时资金进入托管银行的专一的信托账户,信托资金不会与其他资金混合;
第二,信托财产的所有权、管理权、受益权相分离,信托资金只能按信托合同进行调用,即使信托公司出现破产,信托财产还可以完整地交由其他信托公司继续管理,因此,在法律上最大限度地保护了信托财产的独立与安全;
第三,信托公司会将信托产品发行和运行状况定期到银监会备案,信托资金的募集和兑付是银监会重要的监管要点。
然而,信托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受托人的道德风险
《信托法》和《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都规定了受托人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利益,要对受益人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但是由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天生的缺陷和缺少有效的外部监督,使得有些信托投资公司利用信托财产谋取自己的私利,主要表现在:
一是利用不当关联交易,对实际控制人进行利益输出,或者掩盖风险,或者抽逃资本金。
二是将超过信托合同约定产生的信托财产收益化为信托投资公司的收益。
三是挪用信托资金进行投资。
因为信托产品跨机构跨市场,形成了一个较长的金融产品链,涉及很多利益主体,很容易将其中一环的其他主体和市场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政策风险传染到信托产品。
政策法律风险 这首先表现在最近两年一些信托产品本身就是规避监管、利用制度缺陷进行创新而设计出来的。
其次是一些信托产品是以土地、财政收入作担保进行信用增级的。而政策和法律在这些方面的规定是不完善的,极易造成担保无效和非法。
再次是法律和政策没有规定,缺乏配套措施。
信托投资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投资的领域非常广,投资的方式非常灵活,但大部分是以贷款和股权投资方式运用于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投资领域广,投资方式灵活,需要多方面的专业技术知识和专业的风险管理能力,信托投资公司往往准备不足,经验不够。
H. 信托基金是什么
1.信托基金指通过契约或公司的形式,借助发行基金券的方式,将社会上不确定的多数投资者不等额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一定规模的信托资产,交由专门的投资机构按资产组合原理进行分散投资,获得的收益由投资者按出资比例分享,并承担相应风险的一种集合投资信托制度。信托基金也叫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
2.从广义上说,基金是机构投资者的统称,包括信托投资基金、单位信托基金、公积金、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各种基金会的基金。在现有的证券市场上的基金,包括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具有收益性功能和增值潜能的特点。
3.从会计角度透析,基金是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资金。因为政府和事业单位的出资者不要求投资回报和投资收回,但要求按法律规定或出资者的意愿把资金用在指定的用途上,而形成了基金。
拓展资料:
1.定义
我们现在说的基金通常指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间接的证券投资方式。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即具有资格的银行)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然后共担投资风险、分享收益。
2.种类
运作方式
信托基金资金运作方式主要为贷款,股权投资较少,而且有不断萎缩的趋势。即使在仅有的股权投资项目中,信托公司基本并不参与目标公司的具体经营管理,所采取各种控制措施,例如派驻董事,委任财务总监,修改章程等,目的是要防范资金风险。
股权投资项目的结束方式主要依靠第三方购回股权,目标公司分红与清算的情形基本未曾出现,也不可能等待IPO。这种回购型股权投资属于变相的债权融资。股权投资之所以较少出现,因为该方式有致命缺陷,即在短期(1-2年)内第三方今后购回存在很大不确定性,退出渠道不畅,风险较大,信托公司也就不再愿意采用。
3.信托期限
信托期限较短,基本为1-2年。其实,我国居民的长期资金并不缺乏,用于养老、子女教育、婚嫁等储蓄十分可观,但造成信托期限短的主要原因是:投资者期望短期内获取收益,对长期理财心存疑虑;信托公司的理财能力、品牌尚无法让投资者信服。由于信托合同数量的限制,信托公司为了募集足额资金,只得寻找企业机构客户,而企业机构客户的资金往往都是短期的。我国的社保基金理事会等大型机构虽然有长期资金,但目前不能购买信托基金。另外,贷款信托无法开发成长期理财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