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创业融资有哪些注意事项
进行创业融资决非简单易事,这里有许多需要注意的问题:①要按经济规律办事才能得到银行贷款的支持。②初始创业不要好高骛远,应该量力而行,银行才愿意贷款支持。好大喜功不仅会害了自己,还会因为影响还款能力而殃及银行。③以规模经济确定生产规模。④应用科技新成果时,要坚持做到技术上的先进性、可行性与经济上的合理性、效益性相结合,一定会得到银行的大力支持。⑤选择合适的借款申请时间。⑥安排并落实自有资金。
② 创业一定要进行融资吗
创业一定要进行融资吗?我认为不一定,很多人之所以会融资,一方面是想获得更高的利润,另外一方面有可能是为了扩充市场,所以暂时需要钱,如果这些情况创业者都不具备,那么创业者自然也是不需要融资的,接下来跟大家具体说明。3.需要找人承担风险,也会进行融资。
有的创业者自己有钱依然会选择找人融资,这是因为可以找一个人共同的承担风险,比如说我那个朋友因为房地产项目需要花费的钱很多,如果自己全部投入进去了,一旦亏损自己可能就没办法翻身了,所以他会找投资人几个人一起共担风险,也共同获得收益,这样能够平衡风险,不至于亏损太严重。
总而言之,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好,很多人想要自己创业,但是创业却不一定需要融资,有的企业之所以会融资,有可能是面临困境了,没有钱继续维持下去,那么企业将会破产,所以需要融资,还有的时候是需要迅速的占据市场,这样企业才能够获得更好的生存和发展,还有一些人是想找人共同的承担风险,如果创业者这些情况都不需要,那么创业者也可以选择不融资。
③ 企业对外融资是每个创业者必须要做的事情这句话对吗
不一定,比如华为,老干妈从来没有向外界融资过。
④ 创业企业融资时应做好哪些应对措施
首先做好你自己:融资不是打仗,也不是仰人鼻息,而是彼此平等,是你已经做的足够好了,投资人只是来推你一把,或让投资人和你一起赚钱。
做好自己的财务规划:即使在没有获得资金的情况下,也要规划好自己企业的财务计划;
多方面找熟人、尤其是能够得着机构LP的朋友;让朋友帮你推荐商业计划书;
筛选投资机构:不是所有的投资人、机构都会投你,你要筛选最合适的机构去拜访,也许只有十几家,也许只有几家,广撒网是浪费时间。
⑤ 创业企业融资决策需要考虑的因素有哪些
将融资决策影响因素分为两类:间接因素;直接因素。其中间接因素通过直接因素发生作用。
1、影响融资决策的间接因素。间接因素,相对稳定的,不随具体融资方案而变化,因此对融资决策起间接作用的因素,包括:内部因素;外部因素。
影响融资决策的内部因素。即与企业自身所处状态有关的因素。企业的组织形式;企业的规模及业绩、信誉;企业的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企业的资产结构;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企业的资本结构。
影响融资决策的外部因素。经济环境;法律环境;金融环境:金融。政策、利率。而每一项因素又包括许多子因素。
2、影响融资决策的直接因素。直接因素,随具体融资方案的不同而变化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融资成本、融资效益、融资风险。
(5)企业对外融资是每个创业者必须要做的事扩展阅读
公司融资决策原则
1、适用性原则:适用性原则是指公司融资决策应根据所需资金的种类和数量来决定融资的方式和数量。公司经营活动对资金的需求具有多样性,从资金的性质看,既有对债务的需求,也有对股本的需求;就资金的期限而言,既有对短期资金的需求,也有对长期资金的需求。
公司融资决策要根据公司经营活动的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融资方式,确定相应的融资量。
2、安全性原则:安全性原则是公司经营所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它是指公司融资决策应根据自身的负债能力来决定融资的方式和数量。
由于不同融资方式下的融资风险的高低不同,公司融资决策时必须分析各种融资方式下的融资风险,合理选择融资方式并确定各种融资方式下的融资量,确定一个与公司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融资结构。
3、收益性原则:收益性原则是指公司融资决策在融资方式和数量的确定上应以尽可能低的融资成本获取所需资金。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公司经营活动必须注重成本核算,降低成本,遵循收益性原则。
不同融资方式下的融资成本是不同的,因此,公司在融资决策时应分析各种融资方式下的融资成本,合理选择融资方式并确定融资量,确定一个使公司融资成本尽可能低的融资结构。
4、可得性原则:可得性原则是指公司融资决策应根据融资方式的难易程度来选择和确定融资的方式和数量。在外部环境既定的情况下,不同类型的公司和公司不同的经营状况以及融资方式的不同条件要求,决定了资金的可得性是不同的。
⑥ 企业融资的流程有哪些
1、撰写
BP:撰写商业计划书,用于应对不知何时会遇到的投资人或投资经理。撰写商业计划书不仅是一个包装和表达的过程,也是一个理清产品思路的过程。
2、找到投资人。
3、路演:参与有组织的路演让你有机会一次接触许多投资人,可以节省大量成本。同时,此类路演活动可以让你接触到其他创业者,也是一个不错的渠道。
4、与投资人单独约谈:路演给投资人留个好印象,第一印象过关的话,就有机会展开私密的约谈了。
5、交易价格谈判:约谈是让投资人了解你的项目和团队,至于具体投不投还要看玩法,估值、出让比例、附带权利比如优先股是否具有投票权、是否配备反稀释条款等。令投资人追捧的好项目具有更强的议价能力,争做好产品永远比谈判技巧更有用。
6、签订投资意向书:签订之前一定要仔细检查条款并三思而行,由于创业者一方参与签订的往往仅创始人(CEO)一人,CEO
不仅要考虑自己的利益,也要考虑团队的利益,不能坑害合伙人。建议有余力的创业者在一切融资交易环节聘请律师。
7、签署正式的法律文件:同上,此处为正式合同而非协议,请谨慎对待。
8、股权变更:并非简单的双边协议签署,此步骤需与工商局、银行等机构协同完成。
9、获得注资:投资正式到账。
10、主动联系投资人汇报公司状况:以一定的频率(月或季)向投资人提交财务报表及运营报表。
11、准备下一轮融资:一轮融资到账时就该考虑下一轮融资了。
⑦ 创业融资前需要做哪些准备
具备的个人素质
资金方希望创业者足够成熟和值得托付。我们期望的创业者应该是有诚信的有丰富的社会经验,成熟和正常的心智,具备未来成为企业家的潜力。
实际中我们遇到的创业者,完全符合这样的条件的几乎寥寥无几。最常见的情况是创业人很年轻,几乎没有经过多少社会磨练,而且能力体现在某一方面特别强,而其他方面很弱,比如很好的技术专家或者很好的市场能力,而在与我们讨论项目细节时,往往表现出不成熟的过度自信和武断,甚至性格有明显缺陷。有些人基本上没有企业管理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只是想当然地夸夸其谈,一般来说,从管理者提升为企业家的可能性要远高于那些没有任何管理经验的人。当我们遇到这样的创业者时,我们基本上会判定该创业者未达到要求。
有技能齐全的创业团队
有时候,创业者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团队。那么,我们会对每个创业者的技能要求适当降低,但要求整个团队成员合起来具备较完整的技能,如技术、市场和运营。对于每个创业成员的诚信和个人品行的要求与单独创业者一样,还要看这个团队成员间的配合度是否很好。
常见的情况是拼凑起来的创业团队,甚至有些成员并没有创业的心理准备,打算边打工边创业的观望态度。有些时候创业团队的技能偏向一个方向,如技术或者市场,没有互补性,这往往是因为他们日常关系较密切而工作性质相同/相近,这种情况本身就体现出创业成员的心理准备不足。
有清晰的规划和调研
现在也偶尔见到一些创业者从网上下载了商业计划模板,自制的商业计划内容非常空洞,缺乏可信而详实的数据支撑。
碰到此种情况,我们只能放弃为这样的项目提供服务。风险投资行业发展到今天,这个行业已经很难接受靠炒作一个点子或概念来吸引资金的初级阶段了,创业者的想法和计划以及模式将被专业投资者详细分析和评估,任何不切实际的打算都很难获得资金方的认同。与其在此种情况下盲目地找资金,不如脚踏实地地完善创业计划,做好创业准备,待机而动。
有自己的创业资金
创业者往往以为,一个好的创业想法或者计划就能招徕大量的资金,其实这是个天大的误区。即使在发达的欧美国家,创业完全靠外来资金的例子也少而又少。空手套白狼的时代早就一去不复返了。国际惯例也是创业者必须先投入自己的资金,哪怕是银行小额贷款或者亲朋好友处筹集来的资金,也还是必须的。有些创业者,指望能找到投资种子期的天使投资人,实际上,在创业刚刚开始的时候,项目甚至还算不上处于种子期,这个时候寻找天使投资也很困难。现实的做法还是先用自有资金做起来,不要存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如果你口袋里没有一元钱的资本,那么我们建议你先做点其他事情,准备一些创业的原始资金。
需要接受财务控制
创业者往往站在自身角度看问题,不理解资金方对于重大决策和财务支出的控制要求。这个问题相对容易解决,创业者只要设身处地地站在对方立场考虑一下,结论就显而易见了。资金方是最大的风险承担者,对于经营中重大决策的否决权以及对于财务的控制权是其控制投资风险的两大要项,创业者如果没有这样的认识和思想准备,是不适合与资金方合作的。
对初期的创业者,我们认为孤军奋战的可能性很大,资金方并不是学雷锋,也不会雪中送炭,不要过多指望外来的帮助,即使有,也很少是机构投资者后者融资机构的行为,可能是天使投资,如果上述5项有一项以上不具备,我们一般无法提供投融资服务,实际上,这样状态的创业项目几乎遍地都是,从专业角度上看,几乎没有值得冒的风险。创业者与其怀有幻想,不如将精力放回到项目中来,达到上述5个条件后,再考虑引进外部资金为好。
⑧ 创业者在融资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哪些法律问
创业者在融资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融资人的法律主体地位。
刘先生的身份是该县办企业的承包人,从法律角度来说,其代表职能令人怀疑。根据法律规定,刘先生作为企业的承包人只有承包经营的权利,无权处理企业投融资之类的重大事项。既然该企业是县办的,很有可能是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是否需要融资是由企业或者企业的股东决定的,也就是由当地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决定的。
换言之,刘先生如果没有企业的授权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授权,无权与投资人就投融资问题达成任何协议。即使达成某种协议,该协议的效力需要企业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事后追认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投资人的法律主体地位。
刘先生所找的投资人是某外国投资公司驻北京代表处。根据法律的规定,代表处不得进行任何与经营有关的商业活动。因此,代表处无权与刘先生签订任何关于投融资方面的合同。
另外,我国法律规定,某些矿产资源的开发是禁止外商投资的。同时需要指出的是,这些外商投资公司或者代表处,在没有经过详细的调查、核实投资项目和融资人的资质情况下,轻易同意签署所谓的合资、合作协议,并要求融资人交纳保证金或者其他名目繁多的费用,融资人应当慎重考察核实融资人的情况,以防上当受骗。
第三,投融资项目要符合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产业政策。
在中国现有政策环境下,许多投资领域是不允许外资企业甚至民营企业涉足的。
第四,融资方式的选择。
融资的方式有很多选择,例如:债权融资、股权融资、优先股融资、租赁融资等,各种融资方式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分配也有很大的不同,对企业经营的影响重大。
第五,回报的形式和方式的选择。
例如债权融资中本金的还款计划、利息计算、担保形式等需要在借款合同中重点约定。如果投资人投入资金或者其他的资产从而获得投资项目公司的股权,则需要重点安排股权的比例、分红的比例和时间等等。相对来说,投资人更加关心投资回报方面的问题。
第六,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投资建议书的撰写。
刘先生被要求提供的文件就是商业计划书。上述三个文件名称不同,内容大同小异,包括融资项目各方面的情况介绍。这些文件的撰写要求真实、准确,这是投资人判断是否投资的基本依据之一。
同时文件的撰写需要法律上的依据,例如关于项目的环境保护要求必须实事求是地申明,否则,如果项目环保措施没有达到国家或者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被环境保护部门下令禁止继续运营,其损失无法估量。
第七,尽职调查中可能涉及的问题。
律师进行的尽职调查是对融资人和投融资项目的有关法律状况进行全面的了解,根据了解的情况向投资人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
第八,股权安排。
股权安排是投资人和融资人就项目达成一致后,双方在即将成立的企业中的权利分配的博弈。由于法律没有十分有力的救济措施,现在公司治理中普遍存在大股东控制公司,侵害公司和小股东的利益情况。对股权进行周到详细的安排是融资人和投资人需要慎重考虑的事项。
以上八个方面是投融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当然其他的法律风险也可能存在,例如资金是否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到位、担保形式的选择等,这些都可能影响项目的正常进行。
⑨ 如何进行融资创业创业者需要做什么准备
这个我觉得应该要写好这个创业计划书,这样的话才能够让别人更加了解你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