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信托资金是指什么
信托资金是指委托人基于对 受托人( 信托机构)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 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一,资金信托按照委托人的数量可以分为单一资金信托、集合资金信托。所谓单一资金信托,是相对于集合资金信托的信托产品,是指单一委托人向受托人交付其合法可支配的资金,由受托人根据约定的方式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的信托。
二,相比于集合资金信托,除了外观区别体现为委托人的人数数量差别之外,其核心的差别在于委托人的地位,相较于属于主动管理型的集合资金信托,在单一资金信托中,委托人往往是作为资金运用和投资方向的主导方,且资金用途也较为单一,信托公司能够发挥自主管理的作用较低,对于项目的管控权较弱。相较于集合资金信托,单一资金信托以机构客户主导,通常多为机构投资者,也包括高端个人。另外,区别于集合资金信托,单一资金信托的定价空间较大,收益率的波动较大由于委托人的数量的单一,所以相应的资金原则上来源比较单一。并且,在单一资金信托中,受托人获得的佣金也较集合资金信托少。另外,单一资金信托的信息无须公开,由于其私密性的优势。综合前述的特征,单一资金信托常是通道业务的典型业务。
三,依据用途是否指定,单一资金信托可分为指定管理资金信托和代定运用资金信托。所谓指定管理资金信托,指受托人接受单一委托人的资金设立信托时,依据委托人在合同明确指定的投资方式、投资对象、管理方式等,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的信托。指定管理资金信托的核心特征在于委托方自行指定资金用途,自行负责资金使用方的基本情况、还款能力等,对项目风险自行判断。受托人通常仅承担通道职责,主要承担一般信托事务的执行职责,不承担主动管理职责。在这种模式下,作为受托人的信托公司通常不重视法律风险和交易结构的把控,另外容易产生权责不明的情况。所谓代定运用资金信托,则是非指定用途下管理资金信托,是指受托人接受单一委托人的资金设立信托时,按照受托人代为确定的管理方式,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的资金信托业务。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在非指定管理资金信托中的地位,相对于指定管理资金信托,更为主动,有较大自由裁量。单一资金信托根据具体的资金使用用途的不同可以分为不同用途的单一信托,实际业务中,贷款类的单一信托相对于投资类的较为常见。
⑵ 把自己的资金缴到信托公司再配资安全吗
一般情况下都是相对安全的,因为信托公司它后面有强大的资金进行支配,所以说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任何问题的,它的安全性也是比较高的。
⑶ 如何审计信托资金来源与运用
(1)审查资金来源和运用。检查资金来源与运用是否符合规定,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中属于基建性质的.是否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利率的浮动相收费标准是否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2)审查委托贷款。委托贷款合同和协议是否合法,内容是否具体明确;是否坚持了先存后贷的原则。(3)审查租赁业务。是否按规定签订合同和协议,手续是否完备合法;租用的设备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纳入更新改造计划;银行是否坚持了“先到货,后付款”原则;是否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和金额收取租赁费及利息等。(4)审查其他信托业务。主要是对汇票承兑与贴现、代保管、代理收付、咨询和抵押业务等进行审查。信托业务审计重点审查合同条款是否明确具体,双方职责是否清楚,手续是否健全,资金、证券、贵重品和物资是否有安全保障等。
⑷ 信托资金的用途有哪些限制
这个看信托公司募集计划书中的用途计划!
⑸ 信托公司的钱哪来的客户的类别又投向了哪些领域
信托公司的产品来分为单一自资金信托和集合资金信托。
1、单一资金一般资金来源为同业资金为主,也就是各个银行、证券的资金,主要投向是政信项目、地产等,一般风控要求由资金方来主导,起通道作用。
2、集合资金的来源为个人资金,100—1000万不等,主要投向政信、地产、实体企业、股权投资、证券市场等领域。风控要求以信托为主导,起集合理财作用
补充:可以理解成,单一资金针对机构,集合资金针对高净值个人客户。
⑹ 投资信托的定义,资金来源和用途
信托(Trust)是一种理财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
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部门委托投资或贷款的信托资金;企业主管部门委托投资或贷款的信托资金;劳动保险机构的劳保基金;科研单位的科研基金;各种学会、基金会的基金;个人具有特定用途的资金。
用途
指定用途信托资金系指由委托人交付信托资金予受托人时,对其营运范围加以指定。目前的业务种类包括:
(1)逐笔指示运用范围:委托人与信托机构签订信托合同,由委托人对信托资金之运用逐笔给予指示,委托人并按照合同给付信托手续费或其它相关费用。
(2)指定国外基金经理机构代为运用:委托人与信托机构签定信托合同,并指定将资金之运用委由特定之国外资金经理机构办理,而受托人通常都会事先与国外经理公司及保管机构签约。委托人应负担国内信托手续费及国外资金经理及保管费用。
(3)指定代为投资国内外基金学堂业务:委托人签订信托合同,委请受托人(信托机构)代为投资国内或国外基金学堂,委托人应负担基金的申购、赎回等各项费用及支付受托人信托管理费用。
⑺ 所有信托计划都有尽职调查报告吗
由下方第五条可以看出,信托公司设立计划都会对融资方,融资目的等做版尽职调查的。
按照《中华人权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委托人为合格投资者;
(二)参与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为唯一受益人;
(三)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四)信托期限不少于1年;
(五)信托资金有明确的投资方向和投资策略,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六)信托受益权划分为等额份额的信托单位;
(七)信托合同应约定受托人报酬,除合理报酬外,信托公司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或间接以信托财产为自己或他人牟利;
(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⑻ 信托产品的投资范围有哪些
信托产品的投资范围如下:
1、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2、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的动产、不动产以及知识产权等财产、财产权,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3、受托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
4、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企业债券等债券的承销业务;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代保管业务;
5、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受托经营公益信托;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信托投资公司是一种以受托人的身份,代人理财的金融机构。它与银行信贷、保险并称为现代金融业的三大支柱。中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资金和财产委托、代理资产保管、金融租赁、经济咨询、证券发行以及投资等。
(8)信托资金用途调查扩展阅读:
选购指南
第一,要选择信誉良好的信托公司。投资者要认真考量信托公司的诚信度、资金实力、资产状况、风险管控力度,历史业绩和人员素质等各方面因素,从而决定某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是否值得购买。
第二,要预估信托产品的盈利前景。市场上的信托产品大多已在事先确定了信托资金的投向,因此投资者可以透过信托资金所投资项目的行业、现金流的稳定程度、未来一定时期的市场状况等因素对项目的成功率加以预测,进而预估信托产品的盈利前景。
第三,要考察信托项目担保方的实力。如果融资方因经营出现问题而到期不能“还款付息”,预设的担保措施能否有效地补偿信托“本息”就成为决定投资者损失大小的关键。在选择信托理财产品的时候,不仅应选择融资方实力雄厚的产品,而且应考察信托项目担保方的实力。
⑼ 信托资金安全吗
任何投资,没有绝对的安全
优势:
1、比较合规,信托产品为信托公司回发答行,信托公司为正规金融机构,需要通过银监会的审批
2、风控措施,信托产品有设计上有借款主体审核、抵押物审核、还款来源审核、额外担保、资金用途调查等风险控制手段,以保证信托资金的本息安全
3、隐性兜底,信托公司的股东为实力较强的集团公司,一般为了保住信托牌照,股东承担隐性的兜底,具有一定的保障
劣势:
1、投向行业多为银行信贷受限制行业,类似地产、政信等项目风险会较为集中
2、影子银行角色,受经济环境影响较大
补充:因此信托产品只能说是相对安全,最好选择具有国企背景的信托公司发行的产品。
⑽ 房地产信托贷款的资金用途能用于买资产吗
看信托设立时候限定的资金用途。如果限定是某个房地产项目的建设投资。那就只能用在项目上。如果当初设立信托时候,资金用途模糊一些,比如说:补充流动资金。那就可以用这个信托贷款来买资产了。说到底。还是看信托公司卡的严不严格。资金最后肯定是流到企业,至于怎么使用,那要看信托公司的管理和企业的管理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