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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告融资谷查封的

发布时间:2022-02-14 06:05:48

⑴ 山东阳谷法院借贷调解中心是真的吗电话多少

阳谷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这个是真实存在的,该地方的联系电话是0635-6363887。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1年,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阳谷县城黄山路中段,是一个很人性化的调解中心。
一、山东阳谷法院借贷调解中心是真的吗?电话多少?
被阳谷县人民法院借贷调解中心发来的短信是真还是假呀,JD白条逾期一万快一年了【阳谷县人民法院借贷调解中心】先生,阳谷人民法院已收到京东平台与你合同纠纷一案的起诉材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委派调解机制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本案于正式立案登记前启动诉前委派调解程序,为维护您的诉讼权利,我院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特此告知。阳谷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联系电话:0635-6363887。查看码A973H6,请点击链接查看诉前调解通知书:http://ll.ncredit.com/ml?cn=8dihe。
二、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人民法院
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1年,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阳谷县城黄山路中段,为2004年11月搬迁的新址,法院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占地15亩,分为审判区和办公区,全院共27个内设机构,包括工业园法庭、景阳冈法庭、城关法庭、寿张法庭、西湖法庭五处人民法庭。
山东阳谷法院借贷调解中现有正式干警197名,78人具有审判资格,人民法庭有正式干警45人,27人具有审判资格,全院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干警达82%。

⑵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珪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珪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2017-10-27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梅中路35号北楼A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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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兰世立公司破产清算内幕谁知道

如果把东星航空比作一栋大厦,2008年到来的金融危机就是一场地震。在这场突如其来的地震中,东星航空这栋大厦被震得摇摇欲坠。人们发现,这原本就是一栋“豆腐渣”工程……
2010年12月23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终结东星航空破产清算程序,东星航空消失。
然而,围绕东星航空破产的是与非却并没有平息。东星航空的停飞、重整、破产清算以及兰世立的判刑,等等,仍是争论不休,质疑不断。
透过清算,拂去尘埃,事实真相显露出来。
东星航空与中航集团股权重组是“城下之盟”?
在兰世立的叙述中,他与中航集团合作的破裂是由于“不平等”条约,是政府主导下的“城下之盟”,激起了他的强烈反抗。
然而,客观事实是:主动“投怀送抱”的恰恰是兰世立自己,他主动抛出“橄榄枝”,随后又导演了自己的“变脸”。
之前,东星航空因欠债已是四面楚歌,与高盛谈判的破裂,让兰进退失据。
当2008年下半年美国通用电气商业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简称GECAS)因东星航空拖欠租金欲扣押东星航空租赁的飞机后,兰世立沉不住气了。在此之前,他采用了很多方法吸纳资金,以维持东星航空的运转。
原兰世立旗下的东盛房地产公司于2003年开始建造的光谷中心花园,后来成为了武汉江南最大的烂尾楼。当时湖北省农行江南支行2006年向东盛发放了1亿元贷款,后来被查出有9000万用在了东星航空身上,而且由于按揭不在农行操作,导致贷款难以收回,农行的9位责任人均遭撤职或调离,兰世立也因此被收监了一段时间。
2008年2月,兰世立在武汉掀起所谓“房价下降旋风”,光谷中心二期原价8000元/平方米的住宅楼降为6000元/平方米,他抛出“房价暴利论”,称自己要做武汉房价“雪崩的导火索”!当时武汉地区媒体都进行了大量报道。
面临巨大资金压力的兰世立,想立刻从房产中套现。于是光谷中心花园的商铺、住宅被一房两卖甚至多卖,这些案件到兰世立被判入狱之时还未完全平息。
据接触这些案件的武汉易斯创律师事务所刘晋律师介绍,仅通过武汉市、区两级法院诉讼处理的一房多卖纠纷、重复抵押纠纷、工程欠款纠纷就有203起案件,诉讼标的额高达3.22亿。
银行有关人士说,这件事后,武汉银行界再没人愿意向兰融资。
这一点在东星航空破产时得到佐证。记者获知,东星所欠外债中银行贷款极少,银行信誉不佳,这可以算是东星航空最终破产极为重要的原因之一。
东星国旅是兰世立的招牌,前几年,在武汉的街头总能看到绿色的漆着东星国旅标识的旅行巴士。自打办航空以来,兰世立就从国旅拿钱往东星航空投资。
据破产管理人介绍,当时审查债权时,管理人对此也大惑不解,曾问过当时东星集团的一位王姓财务高管,她这样回应:“我跟他(兰世立)说,这样不行的,再这么下去旅游就垮了。”兰世立听不进去,国旅一直在向航空“输血”。
2008年12月,兰世立跑到北京,向中航集团提出通过收购、兼并的方式加入中国航空集团。此时,东星航空的确已是巨额债务缠身,难以为继了。
根据武汉市交委周智余副巡视员的记载,2008年12月11日,中航集团给湖北省政府来函,表示应东星航空股东要求,拟重组东星航空。省人民政府复函支持中国航空集团重组东星航空。
2009年1月7日,中航集团和东星航空签订重组意向书。随后,中航集团展开了积极的收购行动:中航集团领导多次主持会议研究重组东星航空;成立了资产收购组、运营接管组,常驻武汉开展工作;聘请了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组织了50多人的工作班子进驻武汉开展尽职调查;春节前夕,抽调5000万元资金到汉,拟用于为东星航空支付员工工资、偿还部分应急债务等。
然而中航集团预付5000万资金后,兰世立的态度立即发生转变,对尽职调查设置重重障碍,重组工作进展缓慢。面对这种状况,中航集团多次向省、市领导反映,并要求协调推进重组工作。
2009年2月8日,市政府成立了工作专班,协调推进重组工作:一是协调省市区相关部门特事特办,妥善处理了东星航空股权质押、账户查封等问题;二是协调中航集团和东星航空在重组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三是妥善解决飞行员恢复薪酬、维护稳定问题。
兰世立为何突然翻脸,破产管理人成员、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张杰律师给予了回答:兰就是希望通过重组来获得资金,因为通过银行他得不到钱了。
翻脸要找借口,于是兰通过漫天要价故意提出了让政府难以满足的条件。
3月11日, 国航樊澄副总经理来汉,作接收东星航空的全面部署。13日,兰世立突然向市政府提出了涉及土地开发等四个条件(其中包括将武汉龟山脚下洗马长街交给东星开发,而且容积率在4以上;以每亩20万元的低价,划拨东星300亩进行房地产开发),地方政府以龟山风景区不允许建高密度建筑,以及根据国家规定,任何涉及房地产开发的土地交易都需实行公开招拍挂为由断然拒绝了这几个要求。兰世立当即表示拒绝签署重组协议。
当天晚上,兰世立在网站上单方面发布《关于拒绝与中航集团合作的严正声明》,指责中航集团在政府的干预下,强行收购东星航空。至此,重组工作被迫中止。
兰世立为何要秘密出走?
兰世立是新加坡国籍,按理可依法正常出入国境,可是兰世立为何要秘密出走?破产管理人成员彭国元分析说,实际上他是通过秘密出走将烂摊子甩给地方政府从而要挟政府来满足他提出的4个条件。
当时,兰世立已经从中航集团获得5000万元的预付款,这是中航集团提前打给兰世立给职工发工资的钱。但兰世立拿到钱后,就玩起了“蒸发”。此时,国航有50多人在武汉,却找不到兰的人,工作专班无数次打兰的电话,不是关机,就是转移到他的秘书接,他始终不露面。
此外,当时东星已向近3万多名旅客预售票款,如果他走,东星航空的烂摊子就归地方政府来收拾和买单。
周智余是后续工作的主要协调者。他介绍,3月14日晚,东星航空停飞后,经中国民用航空局批准、民航湖北安监局协调,连夜从国航、南航、深航、海航等4家航空公司调集8.5架飞机执飞东星航空每日48个航班,集中代飞了5天(后又代飞部分客流大的航班、东航也参加),共组织代飞航班234班,运送19358人,支付代飞费用1289.6万元。专班对3月20日以后已售票旅客,全面启动退票工作,其中对少部分不肯退票的旅客,组织在汉运营的航空公司进行签转。共处理退票旅客9688人、签转旅客2607人。
3月14日上午11时,兰世立从珠海闯关,试图出境,被边防人员发现,通知武汉公安押回武汉。
事后,中国航空集团领导十分气愤地说:“兰世立就是通过巨额债务和公共安全来绑架政府,要挟政府,是明显的欺诈行为。”
午夜停飞
今年春节,东星集团在广州白云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民航中南局此前作出的东星航空停飞的行政行为无效。
“暂且不论东星集团是否具备原告资格,不停飞,安全根本得不到保障,及时停飞这是对公共安全负责任的行为。”周智余说。
在东星航空债务危机时,从2008年10月至2009年3月9日,东星航空拖欠GECAS的飞机租金,累计达7412.16万元。该公司数次催款,兰世立不予理会;后该公司向东星航空下达停飞通知书,兰世立仍置之不理。在屡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GECAS正式向中国政府提出外交照会,并向有关部门报告此严重违约事件,在2008年12月向武汉市中级法院申请东星航空破产清算。
此时,东星航空于2008年12月起停发飞行员、乘务员飞行小时费,于2009年1月起停发全体员工工资。截至2009年3月13日,员工已有2-3个月未领到工资。部分员工陆续离开东星航空,在岗职工情绪极不稳定。
兰世立玩“蒸发”后,其公司法人代表、常务副总经理汪彦锟被兰劝说已不在公司上班,同时他强行要求总经理周永前以养病为由离岗休息。
此时,东星航空的关键航材极为短缺,其租赁的9架飞机,有8架投入正常运营,另外一架则停放在停机坪内,一旦其他飞机出故障,则从这架飞机上拆卸零件,主要零部件已基本拆卸完。
兰世立还按个人喜好,将航空机组成员分为听话和不听话两类,随意调配飞行员,打乱了原来配合默契的机长和副驾驶,导致飞行安全关键岗位缺员,对飞行安全造成极大影响。这些引起了民航局和中南管理局对飞行安全的严重担忧。
2009年,破产管理人在回答记者的询问时说,市政府也不愿意看到东星航空破产,一直通过法院给申请破产的GECAS等做工作。当GECAS看到重组困难重重,继续履行飞机租赁协议无望后,于2009年3月10日,再次向武汉市中级法院申请东星航空破产清算,这也是重要原因。
根据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在重组谈判期间所进行的审计,截至2008年12月31日,东星航空公司亏损5亿元,欠缴税金4770.6万元,甚至截留飞行员和职工个人已上交的个人所得税。
兰世立的“声明”和试图闯关,震撼了武汉市的领导班子。3月14日上午,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认真评估东星航空公司的安全现状,为避免发生航空安全事故,向民航中南局发出了紧急报告,后者经评估,报经国家民航局同意,于3月15日零时起暂停东星航空航线航班经营许可。
破产是最后的选择
为何不重整,选择破产清算?彭国元说:“这是别无选择”。
在法院作出清算裁定后,先是油料公司、多家机场公司等向武汉中院提出对东星航空进行重整的申请。但民航有明文规定,现行法律是不允许机场、航油公司参股航空公司的。
6月22日,东星国旅向法院递交申请,引进上海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进行重整。
据悉,上述以东星国旅名义所进行的活动,该公司的执行董事居然不知情。在没有得到东星国旅合法授权下,为了让重整继续下去,部分重整申请人不惜违法操作。有人以东星航空的名义对外谈判,有人持已作废的公章对外发布声明,有人擅自编制资产负债表等等。
即使如此,法院还是给予了高度重视。
武汉市中院承办此案件的法官对记者说,当时合议庭还专门前往上海、北京调查上海某公司、北京某公司等重整参与人的注册资本、年纳税额等主要财务数据,非常遗憾的是,这些公司的注册资本才十几万,最多的注册资本也不过1000万,年纳税额还未超过100万。这些公司参与东星航空重整,显然实力远远不够。
破产管理人成员张杰律师分析说,经反复分析研究,确认东星航空已经完全不具备重整的客观条件:第一,东星航空已严重资不抵债,失去重整价值,对东星航空实施重整需要耗费巨额成本,投资风险巨大。第二,依照《开普敦公约》及其《议定书》,破产管理人已依法解除了飞机租赁合同,飞机出租人已经依法行使了全部飞机的取回权,东星航空没有一架飞机。第三,东星航空在飞飞行员只有64人,已经离开36人,机务人员也大多另谋职业,航线、时刻作为禁止转让的资源也依法已被或者即将被其他航空公司无偿使用或间接使用,东星航空已无飞行的基本条件。第四,东星航空在暂停经营之后,飞行安全条件并未改善,相反,更加恶化,目前飞行员管理机构和飞行安全机构都不存在。第五,东星航空严重缺乏流动资金,且严重丧失商业信誉。
正是基于这些考虑,破产重整的申请都被一一驳回。2009年8月26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东星航空有限公司破产。
从过程看,破产清算其实也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以90.37%的同意率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似乎也印证了此点。
悲情“东星”
“兰世立笔下的自己是一个悲情英雄:所有失败都是时运不济或是遇人不淑,所有的官司纠纷都是遭人诬告。这或许是兰世立人生的一面,但还有一些兰世立没写到或不愿意写到的一些原因:他的想象力常常超越了制度现实和自己的资金能力;他赌性很强,但愿赌却不服输,甚至不惜破坏诚信的商业规则。”——摘自三联生活周刊,记者陈晓。
兰世立称自己是悲情英雄,他建立的东星航空,仅用了不到3年时间就折戟沉沙,则显得有点悲壮了。
东星成立之初,兰世立描绘出的这个旅游产业链是航空+旅行社+车队+景区+ 95151呼叫平台。
从一开始,兰世立的航空公司就建立在一个“空中楼阁”上,这是东星航空一名原高管最形象的比喻。
民航是一项烧钱的行业,必须有充足的资金作为支撑。但东星航空公司最初的注册资本只有8000万,9架飞机全为租赁,租金压力巨大。
“事实上,从2007年开始,东星航空资金状况就开始恶化,拖欠GECAS的飞机租金已成常事。”
飞行员一直是稀缺资源。东星航空成立后,只有从其他航空公司中挖飞行员。为了从某航空公司挖走三名年龄已经过了45岁的机长,开出了300万的高价,这远远超出了民航总局规定的210万的最高流动费用。
破产管理人负责飞行员流动事宜的朱道坤律师解释说,兰世立为了赶快将飞行队伍建立起来,开出了中国民航的最高工资,甚至是其他航空企业的双倍,这也给东星航空带来了很大的资金压力。同时,兰世立也发现了这批飞行员的“桀骜不驯”。飞行员与兰世立长期就待遇问题进行谈判,而兰世立又无法解雇这些飞行员,只有将飞行员的工资一涨再涨,他只有靠涨工资留住飞行员了。
东星航空到处欠钱,从数千万元到几万元,共有200多家。“我从来就没想过有这种事情。”一位塑料玩具厂的浙江老板说,“东星航空当时说欠着货款,我想这么大公司怎么会跑的?没想到一拖就是两年多时间。”
有同样遭遇的是湖北钟祥市4位小老板,他们从2006年起为钟祥市客店镇栎树湾的东星国际大酒店供应菜品、油料、大米等。一位叫夏宏义的老板说:“我们一直受东星集团表面现象迷惑,低价供应,赚点微薄利润。但几年下来,东星欠我们4个供货商150多万元,我们无钱还给上游供货商,尝尽了苦头,每到了年关四处躲藏,有家不能回。”
1996年,孝感分行支持孝感市经委在澳门开发房地产,后因市经委无法归还贷款,便将澳门的房产抵偿贷款。孝感工行不知何故竟委托兰世立管理,但他却暗地里把房产卖了,钱揣在自己的腰包里。后孝感分行向孝感法院起诉,张杰作为本案原告的代理人虽打蠃了官司,但至今尚未收回分文。
不讲信用,也从不按游戏规则出牌,这些伎俩,在低端服务领域,或许短时间内有效,但在高端行业,特别是涉外的高风险行业中,就玩不转了。
“无论是空客还是通用,在这次破产过程中都没有蒙受太大损失。他们有风险控制,东星航空出现拖欠,他们就启动了紧急避险机制,把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再者是迅速启动法律程序。不像国内的公司,不会想到航空公司会不还钱。”
“飞机要飞起来,总是要加油,要找机场降落的吧!航油公司也好、机场也好,并不在意航空公司拖欠费用,反正总是要秋后算账的,他们已经习惯接受赊账了。”东星航空的一位前周姓高管说。
东星集团的所有借款都来自资产抵押。为了避免资产被查封,东星集团经常要变更旗下的资产,甚至会由东星的一个子公司去起诉集团下的另一个子公司,抢先查封资产,避免债权人追债。
兰世立虽然100%控股公司,但他从来不担任公司法人,他这样做的目的,一是为了“避免被法律问责”,二是所有欠债的人都找不到他。“他是把法律用尽了,把可以玩的游戏和漏洞都用尽了”。——摘自三联生活周刊,记者陈晓。
建立在“空中楼阁”上的东星王国,在金融危机到来时被震得原形毕露。
“东星航空本已病入膏肓,与国航的重组,是兰扳回危局的最佳机会,但他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张杰律师说。

⑷ 2017 ALB十五佳诉讼律师榜,谁是最牛大状”

2017年2月20日,《亚洲法律杂志》(ALB)的年度最佳诉讼律师榜单新鲜出炉,本次共有15位知名律师获此殊荣。

01 包伟 中伦律师事务所

2016年,包律师代表SOHO处理外滩8-1地块相关纠纷;代表喜力控股公司处理其与大富豪商业纠纷;代表上海洛克菲勒集团外滩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处理其与中行借款合同纠纷等。

2014年,荣获汤森路透ALB 2014“中国十五佳诉讼律师”称号。

2015年,荣获钱伯斯“全球2015领先律师”称号。

本科:上海大学文学院法律学士学位

江湖地位

现任中伦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兼任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先后任上海市傅玄杰律师事务所和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特长:诉讼仲裁、破产重整与清算

起点:1991年上海市第一律师事务所,1993年获得律师执业证。

02 封映辉 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在过去一年里,封律师代理了数起乐天超市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新时代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海上污染损害责任纠纷上诉案等。除了律师的本职工作外,封映辉律师还将多年来形成的办案经验及教训传授给年轻人,曾在河北律协主办的律师初任及中央民族大学的法律诊所授课。

从业26年之久,其经办典型案例被录入最高人民法院编著的《经济审判指导与参考》。

本科:中国政法大学

硕士:清华大学法学院

江湖地位

现任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在2006年加入天达前,曾供职于太平洋律师事务所。

特长:诉讼及仲裁法律事务,尤其擅长民商事诉讼及仲裁

起点:1986年河北省司法厅

03 傅钢 协力律师事务所

2016年,傅钢律师全程参与大众点评网诉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上海壮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硕星等公司“奇迹MU”网络游戏侵害著作权、侵害商标权;代理北京乐动卓越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等。

曾主办上海反垄断第一案“书生公司诉盛大网络”垄断纠纷案、“龙之谷”确认不侵权案、土豆系列著作权纠纷案等知名案例。

学术造诣

1、国内第一本有关创意产业知识产权管理的专著《创意产业知识产权管理》副主编。

2、个人专著《动漫产业知识产权管理》。

3、发表专业论文《商标合理使用及其实务判断》、《困境与出路—DVD专利纠纷的法律思考》等数十篇,并参与多项知识产权课题。

江湖地位

现任协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上海市创意产业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知识产权研究所研究员。中共市委宣传部、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全土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沪江网等多家知名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特长: 知识产权、IT法律、网络法、电子商务

04 黄滔 金杜律 师事务所

2016年,黄律师代理过的重要案件包括:代表中国新闻纸产业申请对美国、加拿大、韩国的进口新闻纸产业进行反倾销调查;代表现代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诉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再保险合同争议案等。

具有近20年处理国际商事、海事诉讼和仲裁案件执业经验,曾先后在国际商会仲裁院、伦敦国际仲裁中心等机构代理国际商事、海事仲裁案件逾百起。

2015年,黄滔律师被《法律500强》评选为中国争议解决领域“领先律师”。

本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硕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江湖地位

现任金杜事务所争议解决与诉讼组合伙人。曾担任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法律顾问工作组的主要负责人。北京2022年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申办委员会法律主题陈述人。曾作为访问律师在纽约Wachtell, Lipton, Rosen & Katz律师事务所工作。

特长:国际和涉外民商事诉讼和仲裁

起点:北京环中律师事务所,1994年取得中国律师资格。

05 刘炯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过去一年里,刘炯律师成功代理了国内第一起由消费者提起的民事反垄断诉讼,中国民事判决在加拿大的首起承认与执行案,系争金额高达数亿美元的合同纠纷,多个跨境中英双语商事仲裁案件等案件。

刘律师有着近20年的从业经验,在上海高院、广东高院、贸仲、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等各级法院和仲裁机构均有优异的出庭表现。曾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私募股权基金相关政策起草出具专业指导意见。

2016年,刘律师被汤森路透评选为“中国律师新星”。此外,还曾被评为全国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和上海市浦东新区十大杰出青年律师。

本科:华东政法大学

硕士:复旦大学法学院

江湖地位

现任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任伦敦国际仲裁院(LCIA)和吉隆坡区际仲裁中心(KLRCA)的仲裁员以及上海国际仲裁中心(SHIAC)调解员。

特长:争议解决、外商投资、房地产及公司并购

起点:2000年上海市共同综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06 刘艳锋 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

2016年,刘艳锋律师成功代理了采蝶轩和庆丰包子铺最高院再审案、非诚勿扰案、嘀嘀打车案、恒大冰泉案、雷军电动小米案、中国黄金系列案等大量具有影响的案件。

此外,还曾代理包括“网络”避孕套商标抢注行政诉讼案(2012年十佳知识产权案例)、混淆认定标准的典型案例—巨人公司诉北京银行“小巨人”商标侵权案(2013年十佳知识产权案例)等著名案例。

值得一提的是,刘律师在成功完成2008年奥运会场馆水立方知识产权保护、运营项目后,又再次中标2022年冬奥会场馆知识产权保护项目。

学术造诣

1、多次应司法部、全国律协、伊利、网络等政府、企事业邀请开展知识产权方面的讲座。

2、发表《服务商标混淆可能性的实证分析——以齐鲁证券案与北京银行“小巨人”案为视角》、《2008年奥运会场馆“水立方”品牌保护及运营》等多篇优秀论文,并参与编写多部书籍。

江湖地位

现任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商标诉讼部主任,兼任北京市朝阳律协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主任。长期担任“中国黄金集团”、“网络”、“国家游泳中心”、“万达集团”、“华谊兄弟”等公司常年或专项知识产权法律顾问。

特长:知识产权法、公司法

07 孙敬泽 国浩律师事务所

世行和IMF中国金融评估约谈的唯一律师。孙敬泽律师擅长引入创新的诉讼思维和策略,多次破除地方保护主义,综合运用债转股、债务重组等非诉与诉讼手段,涉案金额数百亿元。代理香港拉律达南公司与邱维廉的民事纠纷申诉案,历时十年,八次再审,均胜诉。

本科: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国金融学院金融学学士

江湖地位

现任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北京市律师协会不良资产处置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

曾供职律师事务所:北京中伦和中嘉。曾服务过的金融机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银行总行、中国农业银行总行、香港南洋商业银行北京分行等。

特长:不良资产处置、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疑难的二审、再审

起点:华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法律部经理

08 孙彦 天元律师事务所

孙彦律师曾多次代理当事人处理各类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如微软公司在国内独立提起诉讼第一案—美国微软公司诉北京民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中国第一例软件最终用户侵权案—美国微软公司诉北京亚都科技集团软件著作权侵权案等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纠纷案件。

2010年被评为京城首届“十大版权维权律师”。

2013年被北京市律师协会评选为“十佳知识产权律师”。

本科:北京大学法学院

硕士:华中科技大学民商法学

江湖地位

现任天元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理合伙人、知识产权团队负责人,兼任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实验班硕士联合导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联合导师、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特长:知识产权诉讼及争议解决

09 杨铭 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近年来杨铭律师代理的国内外客户百余起诉讼及仲裁案件,不乏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和关注度的案件。如在被称为中国商标争议第一案的“王老吉”商标许可合同案仲裁案中,杨律师作为主办律师代理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获得胜诉,成功收回“王老吉”商标使用权;在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速腾”汽车产品质量纠纷案中,杨律师代理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在全国十余城市参与法院审理320余案,均取得胜诉结果。

本科: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加拿大圣克莱尔学院国际贸易管理专业

江湖地位

现任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中国致公党北京市委法律委员会委员。在加入竞天公诚之前,杨铭律师曾在四通集团公司法务部工作,担任公司法律顾问。

起点:2002年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

特长:争议解决

10 杨培明 通力律师事务所

杨律师在争议解决领域具有20年的执业经验,近年来代理了各类诉讼、仲裁案件数百件, 如四川省高院一审的涉及四川永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纠纷案件,尤其是代理了十余家公募基金公司及子公司处理其与投资者之间的数十起资产管理合同、基金合同纠纷, 取得了令人满意的结果。

2014年和2016年,两次荣获汤森路透ALB “中国十五佳诉讼律师”称号.

本科:复旦大学国际经济法

江湖地位

现任通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选派至英国高伟绅香港分所接受培训及工作。多次参加律师辩论比赛,并获得最佳辩手等各项荣誉称号。

特长:金融、外商投资、涉外经贸合同、股权投资

起点:1997年开始执业

11 姚克枫 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姚律师带领的业务团队为超过一百家大中型公司提供过法律服务,代理的多个案件获得权威机构评选为优秀或典型案例,如首例恶搞标识构成不正当竞争案、首例网络剧与综艺节目同名不正当竞争案、首例机顶盒网络版权纠纷案、首例博客告博客名誉权案等。

具有律师执业资格、专利代理人执业资格、拍卖从业资格、多家仲裁机构仲裁员资格。先后于《人民日报》、《方圆律政》等杂志上发表《利于信息安全流动》 、《娱乐作品名称撞车的分析和应对》等数十篇优秀多篇论文。

2016年,荣获“汤森路透ALB2016年客户首选20强律师”大奖。

2015年,被汤森路透ALB评选为“中国十五佳知识产权律师”。

此外,姚律师还获得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2016年十佳优秀案例奖,并入选北京专利代理机构等级评定专家(43人)。

本科:北京理工大学工学学士学位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第二学士学位

江湖地位

现任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任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业务研究会主任、北京律师协会竞争与反垄断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新浪网、奇虎360、优酷网、土豆网、今日头条、酷我音乐等多家知名网站、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特长:公司法、投融资与并购、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知识产权

12 臧洪亮 环球律师事务所

臧律师在公司改制购并、境内外上市、航空器购租等领域均有代表性的法律服务项目,如华润集团医药板块境内外重组项目、南水北调一期主体工程银团贷款项目、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瑞典斯德哥尔摩国际仲裁案件等。

2014年—2016年,曾作为北京市律师协会指定的马航MH370中国乘客家属索赔谈判团的副团长,为中国乘客家属提供索赔谈判公益法律服务。

本科:厦门大学法学院

硕士:中国政法大学

江湖地位

现任环球律师事务所,兼任中国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特长:航空法、建筑与工程、投资并购、重组上市与争议解决

起点:1994年任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北京)法律顾问,1994年获得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13 赵淑洲 敬海律师事务所

国内外公认为中国顶尖的商事律师之一。从业至今,赵律师处理了大量的诉讼和仲裁业务,成功承办了多宗争议标的大、案情复杂的案件,在处理海洋工程、国际贸易、国际物流、外商投资及公司法律事务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2013年,在《亚洲法律杂志》举办的“中国法律大奖”评选中荣获中国“十佳诉讼律师”。

本科:上海海事大学国际海运管理与海商法

硕士:中国政法大学

江湖地位

现任敬海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海商部负责人,兼任中国海商法协会法律法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同时还是中国首家国际油、油籽和油脂协会(FOSFA)和谷物与饲料贸易协会(GAFTA)的专业性会员。

特长:海洋工程、国际物流、国际贸易、航运投资、海商海事、保险

起点:1992年获律师执照执业至今

14 郑艳丽 君合律师事务所

郑律师处理的案件标的大都在亿元以上。

拥有20年执业经验的郑艳丽律师,其擅长于处理各种复杂的境内外民商事争议,主要涉及国际贸易、外商投资、公司治理结构和其它民商事领域的复杂纠纷,以及证监会、药监局等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反腐败调查。

郑律师在担任法官期间获得三等功两次(最高法院授予),并连续三年获得“北京市法院学术讨论先进个人”称号。

本科:中国政法大学

硕士:北京大学民商法&伦敦大学国际比较法

博士:北京大学民商法

江湖地位

郑律师现任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兼职教授及兼职研究生导师、全美律师协会(ABA)中国法律委员会执行理事。曾供职于美国众达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英国EVERSHEDS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

特长:境内外民商事诉讼与仲裁、境内外仲裁决和判决的承认和执行

起点:1997年北京第一中级法院法官

15 邹佳铭 京都律师事务所

邹律师是该榜单中唯一一位专职刑辩律师。

曾作为辩护律师代理李佳明涉嫌故意杀人案,担任曾有焕涉嫌受贿罪一案二审辩护律师。

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0多篇,专著一部。多次接受《人民网》《财新》《新京报》《法治晚报》等媒体采访,为《财新网·观点》专栏作家。

2015年,荣获ALB评选的“ALB2015年最佳女律师”称号。

博士:武汉大学刑法学博士。

博士后: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江湖地位

现任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京都刑事辩护研究中心主任,兼任高校刑法学硕士导师。

特长:刑事辩护

起点:1996年取得律师资格,1997年开始执业。

⑸ 刘强东:“一定要从银行贷款,千万不要拿风投的钱”,为什么这么说

“从银行贷款和从风投拿钱,如果这两个选择摆在你面前,你会如何去选呢”,刘强东来告诉你答案。京东集团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刘强东,在一次会议演讲中,给大家捋清了思路与答案。“你所拿到的融资,并不是你最终的财富,到后面你需要10倍甚至20倍地去偿还它”,这段话来自于演讲的内容之一,值得深思。刘强东告诉大家,在能从银行贷款的情况下,千万别去拿风投的钱,这里面都是有一定道理的。

只要是贷款借钱,都是有风险的,只能取决于最后的想法与结果了。但刘强东给大家做出来的分析与总结,都是有一定道理的,好与坏都摆在大家眼前,如果两者都可以不需要用到,谁又不希望呢?

⑹ 两位创始人逃亡美国,比贾跃亭更狠!有人拿国资66亿只卖出27辆

“2019年将是造车新势力的倒闭年。”

去年3月,基石资本董事长张维直言,没有一家造车新势力值得投资,中国这一批新兴的造车企业数量早就超过了100家,大部分都活不到2020年。

这话虽有些过激,但当下发生的一切都在印证他所说的话。

据央视财经报道,拜腾汽车陷入经营危机,拖欠员工薪资4个月之久。上海办公室4月撤租,北京办公室6月17日撤租,南京工厂近日也因欠费停水断电关厂。自2017年成立以来,拜腾共进行4轮融资,总金额约84亿元。

此外,近日赛麟汽车被国资股东诉至法院,资产冻结高达66亿元;博郡汽车因经营困难最终宣告“放弃造车”;“PPT造车鼻祖”游侠汽车,工厂已经烂尾。

今日,创业邦向赛麟汽车和博郡汽车求证公司目前运营状况,但截止发稿均未得到回复。而拜腾汽车首席事务官丁清芬则回复称:“谢谢关心”,拜腾公司内部人士则证实了工厂休假与拖欠工资的传闻。

对于造车新势力迭遭不顺,有业内人士称,这是一项昂贵的烧钱运动,缺钱几乎是所有造车新势力都要面对的难题。拿到钱的公司或许还能再撑一撑,拿不到钱的只会陷入绝境。

理想汽车创始人李想去年曾公开表示,新势力的融资窗口只剩不到一年,一年后大批企业将会被淘汰出局,90%的投资人将血本无归。

现在,正是造车新势力们的生死存亡之际。

写在最后

“市场的调整,可能让某些企业遇到一点困难,而不是说这个方向(新能源汽车)是错误的。而且我也相信这是很正常的,因为原来这么多家新势力,不可能所有的企业都会成功。”此前拜腾CEO戴雷在专访中向创业邦如是说道。

当时,戴雷认为在传统车企转型间隙中,包括拜腾在内的新造车势力们,只有“2-3年的窗口期”。

显然,它们能否活过2020都是个疑问。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⑺ 收取加盟费算是非法融资吗

收取加盟费不算非法融资。
加盟费是一种独特的商业经营形式,它是品牌持有人将企业品牌的无形资产,如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商标、版权)、组织管理资产、市场资产和人力资产等以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商使用,加盟商按合同规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从事业务活动,并向品牌持有人支付一定的费用。
非法融资是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
非法融资的特点:
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
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是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五和非法集资一样,集资方式变换多样,多种犯罪行为相互交织。

⑻ 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时是怎么分配股权的

股权安排抄是一个动态过程,即使公袭司已经上市,也会因发展需要而调整股东结构。但无论哪个阶段,股权分配都遵循三个原则:公平、效率、控制力。 公平是指持股比例与贡献成正比,效率是指有助于公司获得发展所需资源,包括人才、资本、技术等,控制力是指创始人对公司的掌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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