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么是离岸信托
离岸信托也称为境外信托或外国信托,一般是指日常管理在境外进行,且全部或大部分受托人不在本国居住或不在本国习惯性居住的本国居民委托人设立的信托。
在操作上与信托类似,但因为特定的属地对信托的定义或法条有相对宽松或特别的政策,或受益人的利益能够得到更多的保护,所以越来越多的企业家为达到企业和个人的财务目的,选择离岸信托,确保能以从法律寻求最佳解决方案。
(1)不是传统意义上设立离岸信托的地区扩展阅读
离岸信托通常创建于将资产转移到托管人名下时(成为离岸信托基金),这时托管人成为资产的法律所有者,同时根据信托约定的条款负责管理资产,并将它们分割给离岸信托的受益人(受益人可以包括将资产所有权转移到托管人名下的个人或公司)。
财产交付信托后,委托人仍保有信托财产运用的决定权,随时终止信托契约,取回信托财产,避免将财产赠与子女后,子女挥霍无度之困扰。因此,信托可以用于确保前辈积累的资产不会被后代轻易浪费。
离岸信托是信托的一种创新,在操作上与信托类似,指的是在财产授予人的注册成立地点以外的司法权区成立的信托。
由于避税地在税收和法律设定上的优惠,使大多数的离岸信托都设立在避税地。离岸信托最早出现在20世纪70年代末世界几个著名的避税港,如开曼群岛、百慕大、巴哈马等。任何形式的资产都可以注入离岸信托,包括现有的存款、股票、债券及房产等。
㈡ 国有银行怎么设立离岸信托 知乎
信托和证券这两个部门是归证监会管的,银行归银监会管,分别属于不同专的部门。这是我国的属金融制度决定的。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或者向非银行金融和。
至于几个大的金融部门,比如证券,保险,银行等等这些金融能否混业,从经济理论上来说并没有统一的说法,各国情况也不一样,有些国家允许,有些不允许,所以从微观的角度来说,还是以所在国的制度为标准。我国是分离的,那就按我国的制度办。互相分离,降低风险,防止垄断只是很笼统的说法,这几个理由用在什么行业都说得通,反正谁也不服谁。
㈢ 如何设立离岸信托
外国个人可以按照自己的特别要求成立离岸信托。但是,在设立离岸信托之前,他需要弄明白离岸信托在本国法律中的地位,以应对针对信托资产或信托收入的潜在的法律诉讼。任何人想成立离岸信托时均需获得法律和专业支持及建议。制定有信托法的离岸金融中心通常在成立信托的过程中提供咨询和支持服务以确保信托符合当地法律要求。 为了确保信托达到委托人的目的,信托条款需要以书面形式确立下来,这一点至关重要。由于信托及信托法相当复杂,个人可能难以单独完成书面文件的制定。 首先,必须制定信托契约。信托契约是成立信托的法律文件。它规定受托人、受益人和信托的宗旨。它也可能详细规定如何管理或投资信托资产,如何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信托契约可能包含一些标准化的法律语言和条款,但每份信托契约都是一份独特的法律文件。 信托契约必须规定受托人。受托人可以是委托人自己,也可以是受益人中的一个。但是,对离岸信托而言,将离岸金融中心的专业服务公司作为受托人更为合适。要仔细挑选受托人,必须指定一个或多个能够委以信任并能够为了信托和信托受益人的利益而行事的人或公司作为受托人。 成立离岸信托并进行注册时,出于税收原因可能有一些行政要求。比如,委托人和受托人必须签署信托契约,然后在离岸中心的代理机构备份信托和信托资产并存档。在绝大多数离岸辖区,信托不须在政府部门进行注册。 通常情况下,离岸信托不须向政府部门提供财务报表,但是应当合理地管理资产和收益。信托必须记帐,必须记录拥有的所有资产,否则存在欺诈的可能。离岸中心的专业服务公司能够提供会计和记录维护服务。这些公司帮助委托人成立信托、提供税务和法律咨询,收取一定的费用。一旦成立信托,每年就会产生行政成本,信托必须向代理机构支付行政费用。
㈣ 离岸信托与中国家族信托有什么区别
离岸信托与家族信托的区别:
一、定义不同
离岸信托:离岸信托是指在离岸属地成立的信托。在操作上与信托类似,但因为特定的属地对信托的定义或法条有相对宽松或特别的政策,或受益人的利益能够得到更多的保护。
家族信托:家族信托是一种信托机构受个人或家族的委托,代为管理、处置家庭财产的财产管理方式,以实现富人的财富规划及传承目标,最早出现在长达25年经济繁荣期(1982年到2007年,被称为美国第二个镀金年代)后的美国。
二、用途不同
离岸信托的用途:
1、信息保密。
2、有效地控制受益人的挥霍行为。
3、遗嘱和不动产规划。
4、慈善事业。
5、为未来退休提供保障。
6、信托投资公司。
7、设计公司架构。
8、财产保护。
9、继承和遗产税规划。
家族信托的用途:避税、企业管理。
(4)不是传统意义上设立离岸信托的地区扩展阅读:
信托的作用是信托职能发挥的结果,包括:
一、代人理财的作用,拓宽了投资者的投资渠道。
其特点:一是规模效益,信托将零散的资金巧妙的汇集起来,由专业投资机构运用于各种金融工具或实业投资,谋取资产的增值;
二是专家管理,信托财产的管理的运用均是由相关行业的专家来管理的,他们具有丰富的行业投资经验,掌握先进的理财技术,善于捕捉市场机会,为信托财产的增值提供了重要保证。
二、聚集资金,为经济服务:
由于信托制度可有效的维护、管理所有者的资金和财产,它具有很强的筹资能力,为企业筹集资金创造了良好的融资环境,更为重要的是它可以将储蓄资金转化为生产资金,可有力的支持经济的发展。
三、规避和分散风险的作用:
由于信托财产具有的独立性,使得信托财产在设立信托时没有法律瑕疵,在信托期内能够对抗第三方的诉讼,保证信托财产不受侵犯,从而使信托制度具有了其他经济制度所不具备的风险规避作用。
四、促进金融体系的发展与完善。
五、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
通过设立各项公益信托,可支持我国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慈善等事业的发展。
六、信托制度有利于构筑社会信用体系:
信用制度的建立,是市场规则的基础,而信用是信托的基石,信托作为一项经济制度,如没有诚信原则支撑,就谈不上信托,而信托制度的回归,不仅促进了金融业的发展,而且对构筑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离岸信托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家族性托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信托
㈤ 中国建立离岸金融市场对世界的影响和意义
看下面的
金融自由化、国际化是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金融体系最鲜明和最重要的
发展趋势。
本文结合本人10年来的离岸金融从业经验及理论探索,沿着金融自由化、
国际化发展的思路,从阐述离岸金融的起源和发展模式、发展状况及发展特点开
始,分析了离岸金融产生和发展的原因,论述了离岸金融是金融自由化、国际化
的产物,是当代国际金融发展中最重要的一次金融创新,揭示了离岸金融在当今
国际金融环境中面临的挑战及其发展趋势;从分析我国离岸金融发展状况入手,
总结我国离岸金融业务实践的经验教训,结合我国2001年12月加入WTO后金
融国际化发展的趋势及中国人民银行于2002年6月提出恢复国内有关商业银行
发展离岸金融业务的政策趋向,阐明了现阶段是发展我国离岸金融的良好时机,
从我国离岸金融发展的国际经验借鉴开始,对我国离岸金融的发展进行了战略思
考,在我国离岸金融发展区位与模式选择、政策推动及监管等方面提出有益的建
议和具体实施措施。
本文的基本观点为:离岸金融是金融自由化、国际化的产物,是真正无国界
的国际金融,是当代国际金融发展中最重要的一次金融创新;我国应加快离岸金
融发展,以加快金融国际化的进程。
我国离岸金融发展的国际经验借鉴
40年的实践证明,离岸金融对推动国际金融业的发展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它加速了国际资本流动,降低了国际借贷资金成本,加强了国际市场的竞争性,
便利了跨国公司的业务活动。对于鼓励银行开办离岸金融业务,特别是开设离岸
金融市场所在国来说,通过离岸金融业务的费用收入,可以提高本国外汇收入;
借贷资金的流入可以增加本国国际收支中资本项目的盈余;通过提供服务可以增
加本国就业机会和提高本国金融业的技术水平和人员素质;外国银行大量涌入市
场可以带动跨国公司到本国投资;可以加速本国经济发展和提高本国金融市场在
国际金融界的声誉和地位等。离岸金融已是当今国际金融发展的主要内容之一,
它不仅会继续成为世界各国作为重点发展的金融领域,而且很可能会成为今后国
际金融市场的核心和最主要部分。
如何使我国建立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步伐走得更好、更稳、更快,同时避免
一些不必要的损失和少走弯路,及时吸取世界各国金融机构国际化的成功经验,
是至关重要的。通过对世界各主要相关国家离岸金融市场建立的历史分析,有如
下几方面经验可供我国在建立离岸金融市场时进行参考。
3.2.1高度重视国家安定和社会稳定
二战以后,西方国家着力于战后重建工作,全力保持了国家和政局的安定,
从而为欧洲货币市场的形成创造了条件。另外,作为发展中国家和地区,都十分
强调本国的政局稳定,把保持政局稳定作为发展经营的首要条件。如以新加坡为
中心的亚洲货币市场的建立,开曼、巴林、巴哈马、马来西亚和泰国等国家和地
区离岸金融市场的建立,都依赖于这些国家政局的稳定。这些国家的经济增长率
大多在10%以上,人均收入较高,社会保障体系也很健全,社会安定。
3.2.2法律制度健全并与国际惯例相统一
无论是发达国家的离岸金融市场还是在发展中国家建立的离岸金融市场,它
们的金融法律法规建设都十分健全,并与国际惯例相统一。除公司法、金融服务
法等母法外,还有银行法、保险法、信托法、基金管理法等业务法及相关的法规,
例如存款保护法、投资者保护法、防欺诈法等,这些法律造就了一个完善的公平
的金融环境,也保证了各项离岸金融业务健康有序地开展。
3.2.3对外开放和优惠的税收政策
对于西方发达国家来讲,对外开放从一开始就与它们的市场经济相伴,离岸
金融市场的产生和建立,就是开放的经济金融环境所造成的。对于发展中国家来
讲,对外开放则是建立离岸金融市场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先决条件。加勒比海地区、
新加坡、香港、马来西亚等各国的离岸金融市场的建立无不是得益于其开放的经
济和金融政策。另外,优惠的金融税收政策,应该说是导致众多金融机构云集各
离岸金融市场的重要原因。无存款准备金、无存款保险金使融资的成本大大降低。
综观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离岸金融市场,尤其是那些岛国的税收制度,基本上都是
极低的税率。有的国家政府只征收少数间接税,不征收直接税,有的则只征收海
关税或所得税,而增值税、遗产税、预扣税等一律减免。
3.2.4优越的地理位置、科学技术及专业人才所营造的经营环境
建立离岸金融市场,优越的地理条件是十分重要的。交通要便利,时区又能
衔接,而且应具有广阔的辐射区,当今世界上著名的离岸金融中心无一不是这样。
伦敦和苏黎世覆盖欧洲大陆,纽约以北美地区为腹地,东京占据东亚,新加坡背
靠东南亚地区,而香港则以大陆为其广阔腹地。另外,现代化的科学技术可以使
全球市场一体化成为可能,金融交易不受时差约束,在24小时内可在任何市场进
行交易,资金在分秒之间可实现全球迅速转移。当今世界上的著名离岸金融中心都
己运用了最新的电子技术,使金融交易便利、快捷、省时和廉价。人才荟萃是当
今国际金融中心的又一特色。无论是历史悠久的欧洲离岸金融中心还是新崛起的
发展中国家的离岸金融市场,无一不把培育人才、吸引人才作为其基础任务之一。
在这些地区,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银行家、保险家、高级会计师、律师及各类金
融中介机构云集。这些地区在培训、教育、就业等一系列方面都提供了各种方便,
可以说,没有各种专业人才,就没有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
3.2.5离岸金融市场的形成已从自然形成型向政策推动型转变
历史表明,许多发展中国家离岸金融市场是顺应国际资本的流动需要而自然
形成的。它们在发展之初只是作为某个国家的避税港而存在,也就是说某发达国
家的公司为了达到避税目的而到发展中国家找出路,金融服务机构也尾随而至,
而该国政府因此获益也就采取宽容甚至鼓励态度,于是乎海外公司、金融机构纷
至沓来,形成了金融机构林立、金融市场规模庞大的局面。发展中国家的离岸金
融市场在金融法规建设方面则属滞后型,许多国家是在70年代末、80年代乃至
90年代初才逐步完善起来,这类先期形成的离岸金融市场可称为为自然形成型。
其形成历史一般需要3040年时间。
在世界经济一体化、金融管制日趋自由化的今天,亦有些国家利用国际资本
流动的特点,利用政策优势,促进离岸金融市场的形成,以达到自己的预期目的,
如新加坡、东京离岸金融市场的形成就是如此,这类离岸金融市场可称之为政策
推动型。这类市场的形成所需时间较短,长则8-10年,短则3-5年。具型的例子
是马来西亚的纳敏离岸金融市场。从马来西亚联邦政府1989年11月提出建立离
岸金融市场的设想,并选定纳敏为实施地点起,到1993年8月短短4年间,该市
场的外币贷款已达10亿美元,云集了世界著名的汇丰、三菱、东京、麦加利等多
家外资银行。纳敏的例子说明,只要政府从实际出发,因势利导,利用政策优势
推动离岸金融市场的形成是完全可以办得到的。
3.3我国离岸金融发展的机遇
自80年代全球金融自由化、国际化以来,建立区域性金融中心或离岸金融中
心的浪潮方兴未艾。在这方面,亚太地区表现尤为突出,尽管各国和地区条件不
尽相同,但各国都在政府推动下,积极创造条件发展离岸金融市场,以促进本国
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和为经济建设创造融资环境,同时也借此提高本国和本地在
国际金融领域的地位和声誉。随着当前全球经济的一体化、集团化和区域化,全
球金融业也呈现出集团化、区域化趋势,这主要表现为各类金融中心的崛起。可
以说,发展金融中心和离岸金融市场是当今各国金融竞争的一大新特点和新趋势。
3.3.1亚太地区金融的崛起为我国离岸金融发展带来了良机
从战略上看,我国周边国家和地区各类金融中心的不断涌现,必将影响国际
资金流动格局的走向,这是国际金融竞争新趋势对我国金融业发出的新挑战。尽
管国内各地都意识到这一趋势,纷纷提出建立金融中心,但发展速度都受到国内
制度环境的制约,而发展离岸金融市场无疑是迎接这一挑战的一个战略性步骤。
当前,亚太地区一些老牌离岸金融中心已经成熟,而我国周边又有一些新的离岸
金融市场正在创建之中,例如,马来西亚在短短4年的时间里建成了初具规模的
纳敏离岸金融市场。综观世界各国各地成功的金融中心,在发展中都抓住了当时
的历史机遇,新加坡的发展就是成功的例子。当前亚太地'C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
展中最具活力的地区,资金流动也极为活跃。过去几年,国际资金流动很大一部
分是在亚太地区,面对这样的资金往来,各国金融机构都在积极争取发挥中介作
用,如何在这一资金流动中争取到更多的业务将是决定各地和各金融机构发展水
平的重要参数。面对亚太经济的增长所带来的巨大资金流动和聚集,我国也不应
该错失良机,应利用自身优势和条件,迎接挑战。
3.3.2我国加入WTO,金融国际化发展进一步加快
2001年12月,我国加入WTO,意味着我国金融业的改革开放在GATS.,即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框架下进行,力度进一步加大,过程进一步加快。根据GATS,
包括金融服务在内的服务业开放和自由化应遵循透明原则和最惠国待遇原则,而
服务业开放和自由化的核心内容是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这意味着外国金融机构
将逐渐与我国金融机构展开完全公平的竞争,我国金融国际化发展将进一步加快。
我国虽然从1994年开始全面展开经济体制改革,但离真正建成市场经济体制
还有较长距离。在相当长时期内,我国经济金融管理体制仍将处在新旧体制转轨
时期。新体制还没有建立起来,传统体制还将在许多方面发生作用,这主要表现
为:国有企业活力不足,还没有建立起适应市场需要的现代企业制度;生产要素
市场还不健全,价格还没有完全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政府职能转换缓慢,仍存
在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干预;适应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稳定的宏观调控体系还
不健全等等。在金融方面则表现为:利率仍实行较为严格的管制,市场调节程度
不高;信贷控制仍没有完全放开;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操作手段不丰富;金融监
管体系和制度还不健全;人民币只实行了经常项目下的自由兑换,资本项目管制
较严。在这一经济金融制度下,利率市场化和人民币走向完全自由兑换还需要一
个过程。
为保证国内经济、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免受冲击,可以借鉴国际经验,通过一
些较优惠的税收政策和其他便利条件,发展离岸金融业务,首先建立国内离岸金
融市场,藉此吸引更多的外资机构的进入,在一定的程度上可以满足外资金融机
构要求我国开放市场的要求,同时这也可作为人民币仍不能自由兑换、利率管制
较为严格的条件下,我国向国际金融市场迈进的一个过渡性战略步骤。
3.3.3中国人民银行提出恢复我国离岸金融业务发展
2002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我国部分商业银行重新启动1999年初被其
,’g月停”的离岸金融业务,这一举措对于提高我国金融业务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准,
积极积累参与国际金融市场运作的经验,并逐步建立国际离岸金融中心具有重要
意义。
现阶段大力发展离岸金融业务己具备相当条件,一方面我国加入WTO,金融
国际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为开展离岸金融业务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经过几年
的调整,我国商业银行改革加快,在加强监管和风险控制等方面均作了大量的工
作,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增强。同时,外资逐渐参股国内银行,有利于国内银行
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紧人才培养,借鉴外国银行的各种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成熟
的产品模式。
3.3.4 CEPA实施及香港经营人民币业务标志着香港人民币离岸中心形成
2004年1月1日,CEPA.,即《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实施,随
后,香港持牌银行开始经营个人人民币业务,这标志着香港人民币离岸中心的初
步形成,将为两地金融合作带来双赢局面,在进一步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的同时,对我国内地金融改革具有积极的意义,首先香港人民币离岸中心对于我
国人民币利率市场化和金融市场发展具有参考价值。伦敦离岸市场,即欧洲美元
市场所形成的伦敦银行同业拆息利率(LIBOR),至今仍然是美元利率形成的重要
指针,这一事实说明了离岸金融中心在本币利率形成中能够发挥重要作用。其次,
香港人民币离岸中心可以为将来我国内地逐渐放松资本管制后进行的外汇市场调
节提供参照。最后,香港人民币离岸中心能够带动我国与亚太地区的经济合作深
度,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
第4章我国离岸金融发展构想
我国离岸金融的发展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它的实施思路可以从宏观和微
观两个方面进行研究。
宏观方面主要指国家政策取向、经济金融体制改革及各种金融市场的建立和
完善,我国经济金融与世界经济金融的接轨,我国对离岸金融的合理、有效和符
合国际惯例的监督和管理等。
微观方面指的是构建离岸金融市场的具体操作。主要涉及到总体发展战略、
发展区位选择、发展模式选择和政策推动及监管等几个方面。
㈥ 离岸信托有哪些好处
1、资产隔离
因为信托是独立财产,可以避免因婚姻问题等分割家族财富。
2、财产传承
随着企业发展、资产的积累,资本家会考虑到财富的传承问题。
家族信托本身就是一种理财方式,委托人也可以将其财产委托给受益人,用这种方式为受托人进行管理和分配,防止受益人挥霍。
而离岸信托具有私密性,而且国外或者相关地区的信托法律相对成熟,可以满足对财富的管理和传承需求。
3、财产保护
也就是规避风险,因为信托资产成立后,就会从个人财产中分割出来,是独立运作的资产,它不能被抵债、清算等。
(6)不是传统意义上设立离岸信托的地区扩展阅读:
信托的派生作用:
1、代人理财的作用,拓宽了投资者的投资渠道。
规模效益,信托将零散的资金巧妙的汇集起来,由专业投资机构运用于各种金融工具或实业投资,谋取资产的增值。
专家管理,信托财产的管理的运用均是由相关行业的专家来管理的,他们具有丰富的行业投资经验,掌握先进的理财技术,善于捕捉市场机会,为信托财产的增值提供了重要保证。
2、聚集资金,为经济服务:
由于信托制度可有效的维护、管理所有者的资金和财产,它具有很强的筹资能力,为企业筹集资金创造了良好的融资环境,更为重要的是它可以将储蓄资金转化为生产资金,可有力的支持经济的发展。
3、规避和分散风险的作用:
由于信托财产具有的独立性,使得信托财产在设立信托时没有法律瑕疵,在信托期内能够对抗第三方的诉讼,保证信托财产不受侵犯,从而使信托制度具有了其他经济制度所不具备的风险规避作用。
㈦ 离岸信托什么意思
离岸是指投资人的公司注册在离岸管辖区,但投资人不用亲临当地,其业务运作可在世界各地的任何地方直接开展。
信托是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具。在普通法的定义下,信托是指委托人将其财产(包含不动产,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交予受托人,让受托人根据信托的主旨,为受益人之利益或为特定的目的,对财产进行管理或保管。
离岸信托是指在离岸属地成立的信托。在操作上与信托类似,但因为特定的属地对信托的定义或法条有相对宽松或特别的政策,或受益人的利益能够得到更多的保护。
应答时间:2020-09-30,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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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什么是离岸信托
因为避税地在税收和法律设定上的优惠, 使大多数的离岸信托都建立在避税地。所以, 离岸信托又往往专指建立在避税地的信托。离岸信托经常被用于规避委托人所在国家的法律制度和政治、经济风险。有数据表明建立在避税地的离岸信托随着政治、经济动荡的加剧而增多。
㈨ 如何在 群岛 设立离岸家族信托
有很多类型。不同的银行结构不一样。不同的信托公司结构也不一样。依照客户定制化的需求来看。
目前,国内家族信托设立的资金门槛通常是3000万元至5000万元人民币。期限通常为十年至几十年,比如外贸信托的家族信托期限是30年至50年;中信信托的家族信托期限为十年以上,北京银行与北京信托推出的家业恒昌系列家族信托期限为5年至40年,其中第一期期限为20年。但考虑国内家族信托业务尚处于市场培育阶段,且委托资产以货币型为主,为了抢占市场资源,从业机构当前推出的家族信托业务呈现资金门槛普惠化、信托期限短期化的特点。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其一是低门槛、规模化的标准化产品。中融信托推出“标准化”家族信托产品起点为1000万元,期限为十年,具有门槛更低、期限更短的特点。长安信托与盈科律师事务所联合推出“迷你”家族信托产品,主打低门槛、半定制化特征,门槛设定为300万元。半定制化指的是七成内容确定,三成内容可选。低门槛的标准化及半标准化产品的定位是作为定制化产品的起点,作为培育市场的基础,吸引更广泛的投资者。其二是以小撬大的保险金信托。信诚人寿与中信信托合作推出的“信诚‘托富未来’终身寿险”以800万的保费,撬动上千万的保险金。
浦发银行:
客户营销:①分行筛选、营销有设立境内家族信托需求的私人银行客户。②分行搜集整理客户基本需求信息后填写《境内家族信托客户需求简表》,机构邮件报送总行。
项目可行性判断:①总、分行确定项目工作小组成员。②分行与信托公司、客户三方签署《境内财富传承财产信托保密协议》,总分行相关人员签字。③分行开展内部尽调,并签署《意向客户初审表》,密封交付总行。分行可由客户签署《客户基础信息确认表》,作为尽调基础材料之一。④总行私行部审核分行初审表,并依据信托公司客户尽职调查结论及可行性判断,确定项目可行性。⑤分行根据总行指示,与客户及信托公司三方签署《境内财富传承财产信托合作意向书》。
拟定信托方案:总行牵头与信托公司对接,由信托公司根据客户需求为客户设计个性化家族信托方案;分行协助总行协调客户与信托公司就信托方案的沟通,最终方案由客户与信托公司确定。
合同起草签署:信托公司起草信托合同等,客户与其协商确定并签署;总行与信托公司、客户三方签署财务顾问合同等。
信托财产交付:客户向信托公司交付信托财产,信托成立。
信托财产支付管理:信托存续期间,信托公司向受益人有计划地支付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养老费等.
客户维护与管理:信托存续期间,分行配合信托公司进行客户维护和管理。
信托财产投资管理:信托公司作为投资管理人,将信托财产闲置资金以其名义投资管理;我行接受信托公司委托提供财务顾问建议等.
信息披露监督:信托公司定期向客户提供管理报告;客户可委托监察人监督信托公司
信托清算终止:信托终止,信托公司完成清算,剩余信托财产向受益人分配。
举个例子:
中国白银集团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28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保荐人:建银国际
公司香港律师:罗夏信律师事务所
控股股东:家族信托上市后持有45.0%股份
信托的财产授予人:创业人的配偶(圣基茨与尼维斯国民)
信托受益人:创业人,其配偶及他们的孩子
受托人:瑞士信贷信托有限公司(Credit Suisse)
1.原始架构
江西龙天勇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是一家由陈万天(陈总)总控股的境内企业。陈太(陈总的配偶)在上市前获得了海外身份,设立了一系列海外公司与一家外商独资企业——浙江富银白银有限公司。上市前架构如下图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