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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桩融资计划

发布时间:2022-02-19 07:47:32

『壹』 充电桩纳入新基建,百亿投资加持,风口之上如何走向成熟

[亿欧导读]?新基建按下的加速键,会如何催熟市场?

电动汽车充电/Pexels

不过,“新基建”地位的确立,并不意味着充电桩未来的发展就能一帆风顺。十三五期间发布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显示,到2020年底,中国要实现车桩比1:1的目标。截至到2020年2月,这一数字仅达为3.2:1。雪上加霜的是,新冠疫情还在拖累着行业的发展速度。因此,2020年实现这样的目标恐怕并不容易。

虽然当下的行业发展远未达2015规划的目标水平,但亿欧汽车对于充电基础设施行业未来5年的发展仍有巨大的信心。近年来,全球汽车企业开始走向电动化、CTP等动力电池技术走向量产、更多高效的充电场站完成建设、新能源汽车成本逐渐下探、V2G技术距离量产越来越近……充电基础设施行业的活力也将不断提升。

在今年1月举办的第五届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论坛上,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执行副理事长欧阳明高预计,在2025年之前,锂离子电池和燃料电池相关技术都会全方位成熟,电动化拐点来临;同时,新能源发电价格拐点也将到来。

亿欧汽车预计,在2025年左右,随着新能源汽车的竞争力逐步超越燃油车,充电基础设施市场的发展期也将结束,正式迈向成熟阶段。

因此,基于新能源汽车的良好发展前景,充电桩作为其配套补能设施也必将随之成长,不管是出于主动还是被动。

新基建按下了加速键之后,充电桩的快速布局成为推动新能源车发展的关键因素,但它却不是制约消费者购买的唯一原因。

(近期,亿欧汽车正在推进《2020-2025中国充电基础设施发展预期研究报告》,欢迎大家交流探讨。)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贰』 有人被骗160万,充电桩投资是一种怎样的骗局

这是一种新型的骗局,希望人们引以为戒,擦亮眼睛,不要因为高额收获的诱惑,而冲动投资,造成损失。如今网络发展迅速,希望人们不要盲目的相信所谓的投资,因此造成资金的损失。目前有不少人在推销一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投资项目,宣称只要你认购共享充电桩、投资建设充电站,就会有高回报、高返利。

现在有一些人,打着“响应政府号召,提倡节能减排”的旗号,制造高额充电的桩,进行招摇撞骗,这些早有人被骗,希望人们引以为戒,吸取经验教训。

最后,提醒广大人们,所有高额投资时,都要理智对待。千万不要头脑一时发热。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充电桩属于基础设施。目前能多项目都是国家在牵头。不要轻信相信网络上哪些高收益,低投入的项目。赚钱有脚踏实地。不要想着暴富。天上不会掉馅饼。

『叁』 百亿投资充电桩:产业从野蛮生长向精细化进军

5月12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动汽车与储能分会的 “新基建 充电板块在行动”新闻发布会,又一次将充电桩行业推上舆论关注的焦点。其中,最惹人关注的莫过于各企业的投资计划。
国家电网27亿元、南方电网12亿元、特来电10亿元、星星充电10亿元……自今年3月充电桩产业被纳入新基建范畴之后,充电桩企业的投资热情空前高涨,仅国内四家领头企业的自身投资就已接近60亿元,再加上资本的押注以及其他企业的投入,有业内人士预测,2020年充电桩全行业的投资或将轻松破百亿元。
不仅是企业,舆论层面对充电桩的关注度也远高于任何时期。“新基建催生新动能”“新基建提振特高压概念股”“新基建和在线新经济带来巨大投资机会”等与新基建有关的各种新闻,明显多了起来。
这是充电桩产业从未拥有过的高光时刻。尽管充电桩是新能源汽车发展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但相比于纯电动汽车产销量的超高速增长,充电桩市场过去一直处于不温不火的状态。
如今,在这一轮新基建建设潮中,充电桩企业终于站上了风口。从整个市场的动态来看,充电桩企业对未来的发展也有了更多的思考,逐渐开始从过去的野蛮生长向精细化运营转变。
新基建的1/7
“充电桩产业的春天来了”,这是今年3月4日中央政治局常务会议召开后,行业内普遍存在的观点。在这场会议中,区别于此前“修桥铺路”的传统基建概念,国家用了“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即“新基建”,来形容未来针对5G通信技术、特高压、城市轨道交通、新能源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七大科技端的市场建设。
其中,针对充电桩市场,相关预测显示,未来十年,中国充电桩建设存在6300万台的缺口。借势“新基建”,该行业有望激活万亿元级别的市场。
大好的前景加上国家政策的推动,中国的充电桩企业真正动了起来。以四家充电桩头部运营企业的国家电网为例,2020年计划安排充电桩建设投资27亿元,新增充电桩7.8万个。其中,居住区充电桩5.3万个,公共充电桩1.8万个,专用充电桩0.7万个,岸电设施150个。
根据中国电动汽车充电促进联盟统计,国家电网现在运营的充电桩是8.78万个。这意味着,如果今年的建设任务达成,国家电网的充电桩数量将接近翻番。
在5月12日“新基建 充电板块在行动”发布会上,南方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浩舟也公开了他们的最新数据:“截至2019年12月,南方电网充电设施建设的投资累计已经达到31.8亿,累计建成充电桩3.16万个。”
根据陈浩舟的介绍,未来4年内,南方电网将投资251亿元建设充电设施,建成大规模集中充电站150座、充电桩38万个,为现有数量的10倍以上。
尽管特来电和星星充电没有国企的背景,但在投资上也毫不逊色。特来电董事长于德翔表示,特来电潜心投资6年,到今年年底总投资会不低于70亿元。而根据此前于德翔透露的已往投资金额来看,2020年特来电的直接投入将超过10亿元。
星星充电董事长邵丹薇也透露,今年将投入10亿元建设充电网络。她强调,这只是自营部分,未来还将拿出30亿元的预算,助力城市合伙人的联营创业。
向精细化发展
从10亿元、50亿元再到上百亿元,充电桩企业的投资热情空前高涨。但值得注意的是,这并不是充电桩行业的第一次建设热潮。在2015年新能源汽车市场开始爆发之际,充电桩建设就迎来过一次建设大潮。然而,时至今日,我国在新能源充电桩方面仍存在巨大缺口。
中国充电联盟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月底,全国已建成公共充电桩53.1万台、私人充电桩71.2万台,车桩比约为3.5:1,远低于《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规划的1:1。
“过去充电桩行业发展不起来有多方面原因。以北京地区为例,大多数北京小区的私人车位无法安装个人充电桩,而在公用充电桩建设方面,有部分企业盲目扩张追求速度,导致大量场站闲置、充电桩分布不均衡的情况出现。”一位来自充电桩行业的专家告诉本报记者。
对于这些问题,充电桩企业也进行了重新的思考。就各头部企业发展计划来看,在本轮建设热潮中,他们无疑吸取了教训,改变了此前凭借资金野蛮生长的模式,而是转为对质量、运营效果的精细化追求。
本报记者从南方电网官方了解到,今年南方电网的建设重点在大规模的集中式充电站建设上。“这种有稳定客户需求的充电站,将会带来更加清晰可见的投资回报。”南方电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数据显示,南方电网目前在深圳集中开工的三个项目中,光明公常路充电站共有84个240kW直流充电桩,可以满足周边600辆重型的纯电泥头车充电。
此前,国网电动汽车公司董事长全生明在谈到国家电网2020年充电桩投建计划时表示:“新一轮新基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不能像过去那样大面积推出公共充电桩,而要以社区为主、公共为辅,避免重复投建,要提高建设效率和使用率。因此,国家电网今年新增的7.8万个充电桩建设,重点会放在社区。”
特来电的规划显示,2020年其自身投资加上社会资本合伙人投资或将超过20亿元,这将大部分用于充电桩建设,计划投建公共充电桩50000个。
但在私人充电桩投建方面,无论是国企还是像特来电这样的民企,都没有对外公布更详细的规划。在业内专家看来,这主要是受限于部分老旧小区的环境,“私人充电桩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因此充电桩企业的私人充电桩建设工也作更加谨慎”。
企业间的“合纵连横”
不仅投资热情空前高涨、建设更加精细化,“合纵连横”也成为本轮充电桩建设的一大特征,而这一变化背后体现出企业在运营模式领域的一种探索。
3月12日,国家电网“寻找合伙人”活动正式上线,不论个人充电桩主、桩群用户、场地所有人、充电桩生产企业和资金方,都可以加入国网管理平台。
在业内看来,国家电网的“合伙人”制度,既能极大地调动社会资源,如激发设备制造商参与充电桩投建,也能让国家电网发挥长处,避免选址等短板。
与国家电网一样,南方电网日前也公布了寻找合作伙伴的消息,面向场地资源、车队资源、已建充电场站和销售代理商寻求合作。
在寻找合伙人之外,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特来电和星星充电四大头部运营企业之间也进行了“合纵连横”,其共同创建的联行科技或将于6月份发布充电桩互联互通产品。
一位来自其中一家企业的高管对记者表示:“联行科技将发挥各个充电运营商之间的枢纽作用,未来,车主无论是使用e充电、顺易充、特来电或星星充电APP,都将支持查询并使用其他运营商的充电桩。充电桩互联的问题将很快得到解决,真正做到全国一张网。”
对于这种模式,业内专家表示:“充电桩建设对于技术和资金的要求都比较高,在多重机遇面前,往往是行业的龙头企业直接参与的机会更大。而经过第一轮洗牌后,在新一轮建设热潮中,新能源充电桩的市场格局已现端倪,巨头之间的共建联赢将有利于整个市场的打通,进一步推动产业的向上。”
“但这种模式也存在着极大的问题。”在肯定联行科技的作用后,该专家也指出了“合纵连横”可能带来的后果:充电桩运营企业大多不愿意将数据展示给其他充电运营企业,在合作中,如何把握分享的程度将是企业遇到的第一个问题。而在后续的合作中,若由某家运营商主导,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将不利于公平竞争,平台上充电桩的信息推送可能有所倾斜。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肆』 恩泽动力充电桩融资是骗局吗

摘要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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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恩泽动力充电桩融资是骗局吗

摘要 投资充电桩是骗局骗局!!正规的公司不会拉普通用户去投资,线下的投资可以了解,网上不见面的充电桩投资一律不要信,百分百的骗局。投资需谨慎,您得查询一下该公司的具体经营诚信情况。

『柒』 对未来的汽车充电桩投资可行吗但是都有自己的专用充电桩啊!怎么办

目前看,投资充电桩还不成熟。
你说的“自己的专用充电桩”是一个原因。但随着发展,各大电动汽车厂商一定会联合推出一种充电标准,包括电池、充电接口、快充、时间控制等等。

就像现在的高速公路加油站一样,不论什么样的汽车,进站就可以加油,这才是加油站存在的意义。充电桩也一样,无论哪家的电动汽车,充电程序千变万化,电压可调,充电接口只有一种,这才是充电桩的意义。

但是等这个标准制定出来,再投资可能就晚了。所以,投资是一个有风险、需要技术的活儿。你可以多学习这方面的知识,多了解电动车行业的动向,制定自己的计划。

『捌』 充电桩国家发改委是否有贷款政策

以下由专业生产充电桩的企业“易事特( www.eastups.com )”提供:

目前没有关于贷款方面的政策,但是有资金补贴方面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展改革委、能源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
见》(国办发〔2015〕73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培育良好的新能源汽车应用环境,2016-2020年中央财政将继
续安排资金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给予奖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
中央财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奖补资金是对充电基础设施配套较为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较大的省(区、市)政府的综合奖补。
二、奖补条件
获得中央财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奖补资金的各省(区、市)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新能源汽车推广规模较大。各省(区、市)新能源汽车推广要具备一定数量规模并切实得到应用:

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区域和重点省市(包括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山西、江苏、浙江、山东、广东、海南),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标准车)推广
数量分别不低于3.0万辆、3.5万辆、4.3万辆、5.5万辆、7万辆,且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占本地区新增及更新的汽车总量比例不低于2%、3%、4
%、5%、6%。
中部省(包括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和福建省,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标准车)推广数量分别不低于
1.8万辆、2.2万辆、2.8万辆、3.8万辆、5.0万辆,且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占本地区新增及更新的汽车总量比例不低于1.5%、2%、3%、4
%、5%。
其他省(区、市)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标准车)推广数量分别不低于1.0万辆、1.2万辆、1.5万辆、2.0万辆、3.0万辆,且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占本地区新增及更新的汽车总量比例不低于1%、1.5%、2%、2.5%、3%。
新能源标准车推广数量以纯电动乘用车为标准进行计算,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按照相应比例进行折算(折算关系见附件1)。
中央和国家机关及所属公共机构实行属地化考核,即相关单位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纳入所在省(区、市)统一计算。

(二)配套政策科学合理。各省(区、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各职能部门参加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推进机制;要按照国务院
及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编制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切实履行政府应承担的职责,制定出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
和地方鼓励政策,并向社会公布,加快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合理、科学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2016年4月底前,各省(区、市)应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等部门(以下统称五部门)备案。未按要求制定出台的地区不得享受中央财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奖补资金。

(三)市场公平开放。要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采购外地品牌车辆;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外地充电设施
建设、运营企业进入本地市场;要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得自行制定地方标准;不得对新能源汽车进行重复检测、强制
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在本地设厂、强制要求整车企业采购本地生产的电池、电机等零部件。经有关部门认定存在上述地方保护行为的省(区、市),中央财政将视情节
严重程度对奖补资金进行相应扣减。
三、奖补方式和标准
(一)奖补方式。中央财政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省(区、市)安排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奖补资金,奖补资金由中央财政切块下达地方,由各省(区、市)统筹安排用于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等相关领域。
(二)奖补标准。奖补标准主要根据各省(区、市)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确定,推广量越大,奖补资金获得的越多,具体标准见附件2。
四、奖补资金使用范围

奖补资金应当专门用于支持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升级、充换电服务网络运营监控系统建设等相关领域。地方应充分利用财政资金杠杆作用,调动包括政府机
关、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企业、物业服务等在内的相关各方积极性,对率先开展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升级、解决充电难题的单位给予适当
奖补,并优先用于支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确定的相关重点任务。
奖补资金不得用于平衡地方财力,不得用于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新能源汽车运营补贴。纳入奖补范围的充电设施应符合相应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中央和国家机关及所属公共机构应同等享受地方政府对本地区公共机构的奖补标准。
五、资金申请和下达

(一)每年2月底前,各省(区、市)财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能源等部门,编制奖补资金申请报告,联合上报至五部门。申请报告应包括:各省
(区、市)上年度各车型实际推广情况,并按要求折算成标准车;车辆推广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车辆销售发票、车辆注册登记信息、相关技术参数等。
(二)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组织专家对各省(区、市)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复核并将结果提交至财政部,财政部按程序拨付奖补资金。
六、监督管理
(一)各省(区、市)财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能源等部门要对本地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奖补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对弄虚作假、违规使用资金的地区,将追缴扣回奖补资金。
(二)各省(区、市)要加大充电基础设施支持力度,结合本地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情况研究制定具体支持措施;鼓励创新投入方式,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建设运营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

(三)建立信息上报和公示制度。各省(区、市)要建立车辆推广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上报制度,按月报送新能源汽车推广、充电设施数量情况等信息,并于
月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逐级上报至五部门。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各省(区、市)应将上一年度车辆推广情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及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使用
情况自查报告上报至五部门,五部门将对各省(区、市)进行综合考核,并向社会公示。
本政策执行期限为2016-2020年。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将根据产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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