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信托产品发行失败如何处理对已经投资的客户会有什么赔偿吗
信托产品如未成功设立,已投资资金并附加相应时间的活期利息一起会返还到投资人银行账户。
信托产品的设立流程主要包括尽职调查、产品审核、产品推介、产品成立四个部分。
a、信托计划推介期满后,未能满足信托文件约定的成立条件的,信托公司应当在推介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返还委托人已缴付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由此产生的相关债务和费用,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承担。
b、信托计划推介期届满,依信托文件约定成立的,信托公司应当将信托计划财产存入信托财产专户,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披露信托计划的推介、设立情况,并正式发布产品成立公告。
㈡ 信托认购费是怎么规定的
买卖基金的费用详解
2008年03月12日 16:13:45 中财网
买卖基金的费用:
1、销售手续费。投资者在买基金的时候,需要向基金的销售机构付一定的手续费,目前国内基金的销售手续费费率一般在基金金额的1~1.5%之间。在基金发行期的销售手续费叫认购费用,发行期结束后的日常销售费用叫申购费用。一般来讲,基金公司为了吸引投资者在基金发行时买基金,认购费率比申购费率要便宜一些。为了使投资者长期持有基金,有些基金公司还推出了后端收费模式,即在投资者买基金的时候不收手续费,而将此项费用延迟到投资者赎回的时候再收取。但如果投资者持有基金的时间超过一定期限,赎回的时候便不用付费了。
2、赎回费。目前国内基金在赎回的时候还要收取赎回费,主要是支付在赎回时的操作费用。一般的赎回费率在赎回金额的0.5%左右。同样是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基金,一些基金公司推出了赎回费随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的收费方式,即持有基金的时间越长,赎回时付的赎回费越少,持有时间长到一定程度,赎回时就可不收赎回费。根据最新的基金法规,25%的赎回费是要计入基金资产的,以补偿没有赎回的投资者可能受到的损失。
3、基金管理费。基金是委托专家理财,应该付给专家,也就是基金公司一定的管理费。目前国内的年管理费率一般在0.3-1.5%之间,视投资目标和管理的难易程度不同而有所区别。一般而言,收益和风险较高的品种,管理难度也较大,如股票型基金,管理费较高;而收益和风险较低的品种,如货币市场基金,管理费较低。管理费的支付方式和销售费、赎回费不同。后两种费用是在买卖基金的时候支付或从赎回款中扣除,而管理费则是从基金资产中扣除,在实践中,一般是每天计算,从当日的净值中扣除,投资人不需要额外拿钱出来。
4、托管费。基金的管理原则是"投资与托管分离"。托管机构负责基金资产的保管、交割等工作,同时还有监督基金公司的职能,所以需要付给托管机构托管费。一般在国内,年托管费在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左右。
各种费用的收取和计算方法,在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都会清楚载明,投资者应该仔细阅读以上文件。
㈢ 信托募集账户
信托募集账户指受托人在开立的信托资金专用账户。性质有:
1、 信托募集账户是将原始资金按一定比例进行放大,其中存在一定的杠杆效应,利益放大的同时风险也在放大。
2、 信托募集账户有亏损比例的限定,根据资金配比的比例确定,资金配比比例越高,允许亏损的比例越小。
3、 信托募集账户区别于普通账户之处在于,信托账户存在强制平仓线,当亏损达到一定比例时放贷方将进行强行清仓,以保证贷出资金的安全性。
㈣ 购买信托产品需要缴纳什么费用吗
看所购买的类型,购买证券类信托产品,会有额外的认购费。如果是固定收益类的不需要认购费。当然,现在新规出来以后,有税费了。
㈤ 中铁信托佣金由谁付
佣金其实是放在发行方融资费用里面,具体是有信托公司或代销公司来付。
㈥ 第一次买信托,想问一下资金是怎么支付给信
查看信托合同,从中找到募集账户,切记不是托管账户!账户一般由三部分构成:户名、银行账号、开户行,有的还有大额支付行号,这个主要是用来鉴别开户行的,如果开户行不能打字打出来的话!
转账的时候,会让你转到另一个信托账号,这个账号跟刚才讲额也是一样的,照着输入即可!备注:信托账号,一般在户名都会出现“信托”字样!
汇款的方式:网银、银行柜台!
注意投资风险!
㈦ 问下一信托产品,年化10%,那么信托合同里有哪些费用,费率是多少,是受益人付还是其他部门支付
信托收益是指税后收益,是受益人能拿到手的收益,其他的费用已经是信托资金承担,但是信托的收益足以弥补这些费用的
㈧ 信托每个月都可以拿钱吗
可以。但是有条件,具体如下:
1、在信托计划推介期/募集期
我们知道一个信托计划正式成立是从信托成立日那一天开始计算的。也就是说在推介期/募集期内,这个信托计划实质上是还没有正式成立的。在推介期/募集期,投资人可以拿回自己的资金。
如果是因为信托产品未能如期完成募集量或者达不到成立条件的,信托公司会主动退还投资人已支付的款项。在《信托合同》中一般会写明信托计划及信托单位成立的条件,包含但不限于信托资金募集规模不少于最低募集规模、相关交易文件已签署并生效等,并且会约定“在每期信托单位推介期/募集期届满日,成立条件未能满足,信托计划或信托单位不成立,信托公司需退还投资人款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也做出了相关规定,这种情况一般是比较少的。
如果是投资人打款之后、信托成立之前,自己想拿回资金撤销投资,投资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信托公司申请退回信托资金。
2、在信托计划存续期
在信托计划成立日之后到信托结束之前,是信托产品的存续期。目前我们做的固定收益类信托一般都是封闭式的,不能随意的拿回资金。那么在信托产品的存续期内,投资者如果急需用钱,又该如何是好呢?
考虑到这个情况,《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益人可以向合格投资者转让其持有的信托单位。信托公司应为受益人办理受益权转让的有关手续”。
也就是说,在信托还没到期的时候,投资人如果想拿回自己的资金,可以在经过信托公司的同意之后,将信托受益权转让给其他投资人,转让的方式主要有转让、继承、和赠与等。一般《信托合同》里会对“信托受益权的转让”做出相关约定。
3、在信托计划的开放期
对于投资类信托计划,期限比较灵活,从1年到10年期不等。对于期限比较长的投资类信托计划,信托公司一般会选择设置一个封闭期,封闭期之后设置为开放期。比如一个5年期投资类信托计划,设置封闭期为2年,2年之后为开放期,那么在封闭期内投资人不能赎回信托资金,只能通过转让信托受益权的方式拿回资金;封闭期过后的开放期内,投资者可以自行向信托公司申请赎回资金,这实际上给了投资人一个提前退出信托计划选择权。
拓展资料
虽然信托资金可以灵活拿回,但是实际情况中是比较麻烦的。在信托正式成立之前拿回资金需要向信托公司提交书面申请。
在信托正式成立之后,转让受益权也比较麻烦,一是新的合格受让人不容易找到;二是无论是继承、转让和赠与等方式转让信托受益权,产生的手续费或其他费用都由投资人自身承担,尤其是转让一般为溢价转让,即在《信托合同》中约定的预计收益的基础上原投资人要额外增加一点收益给新的投资人,原投资人会蒙受损失。
因此建议投资人在认购信托产品前在专业的理财师帮助下了解清楚信托产品的基本信息、风险高低,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慎重选择产品,一次选对,避免因为选择不当后悔了只能用更多的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赎回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