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金融资产哪些可以重分类
1.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其他类金融资产也不能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三类金融资产之间,也不得随意重分类。
3.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之间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重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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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金融资产重分类的理解问题
09年注会最新版教材写明,只有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以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所以一楼所说“但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以重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该是错误的。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定义你网络一下就知道了,很多我就不写了(嘿嘿,抱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和以两者是包含的关系。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区别主要是会计处理原则不同:1.取得时,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时的入账价值是公允价,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入账价是公允价+交易费用。2.公允价值变动,交的公允价值变动是计入投资收益的,而可的公允价值变动是计入所有者权益,即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3.处置时,可还要将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出。正因为两者的会计处理方法不同,所以管理者以自身管理的需求和公司自身的状况为基础,对取得的金融资产进行划分。
C. 金融资产的"重分类"什么意思 是重新分类的意思
重分类是4类金融资产的重新划分。如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由于持有目的改变等可以重新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反过来不能把交易性金融资产重分类为其他金融资产
D. 关于金融资产的重分类
A,只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进行重分类,其他的都不可以,所以选A
E. 2018年新会计准则金融资产的重分类问题
1.需要结转公允价值变动
F. 金融资产的重分类
A.B.D.交易性金融资产不能和任何资产进行重分类
G. 金融资产重分类的口诀是什么
你可以简单理解为权益工具不得重分类,债券类金融资产可以重分类。
金融资产重分类并没有什么特殊的窍门,但如果你掌握了金融资产的知识体系,这是帮助你清晰理解金融资产的属性和应用场景。关于你问的这个问题,我会从下面几点做具体解释:
一、分准权益类和债权类资产。
债权类资产主要指的是债权投资,同时也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权益类资产主要指的是其他权益类工具投资,同时也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 与此同时,权益类金融资产不参与重分类,金融负债类的资产也不能重分类。完全公允模式转别的情况下,公允价值转相关价值。
二、债券类的金融资产可以重分类。
债权类金融产品是用来记录债权责任的各种产品,逻辑的重点是债权,比如我们经常提到的各类债券、商票、借条等。债券类的金融资产可以重分类,但主要分的是业务模式,不分性质。在重分类之后,金融资产按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入账,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综合收益。债权资产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时候,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直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三、衍生工具形成的金融资产不能重分类。
衍生工具形成的金融资产没有合同,也就不导致业务模式的变更,所以不能重分类。另外,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情况也不属于重分类的情况,其他债权投资重分类为债权投资,这种分类情况则需要追调。
最后,你需要额外关注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因为这个资产可以是实际资产, 也可以是负债,这是一定程度的对赌行为,需要特别对待。
H. 不同类金融资产的重分类是哪些
不同类金融资产的重分类:
企业在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对其进行分类后,不得随意变更,具体应按如下规定处理:
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其他类金融资产也不能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三类金融资产之间。也不得随意重分类。
企业因持有意图或能力的改变,使某项投资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应当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企业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到期前处置或重分类,通常表明其违背了将投资持有至到期的最初意图。如果处置或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该类投资(即企业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则企业在处置或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即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扣除已处置或重分类的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但是,遇到下列情况可以除外:
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3个月内),且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根据合同约定的偿付方式,企业已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本金;
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件所引起的。此种情况主要包括:
因被投资单位信用状况严重恶化,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因相关税收法规取消了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利息税前可抵扣政策,或显著减少了税前可抵扣金额,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因发生重大企业合并或重大处置,为保持现行利率风险头寸或维持现行信用风险政策,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因法律、行政法规对允许投资的范围或特定投资品种的投资限额作出重大调整,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因监督部门要求大幅度提高资产流动性,或大幅度提高持有至到期投资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的风险权重,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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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金融资产之间重分类
本期摊余成本为上期摊余成本-本期支付的利息+按实际利率计算的利息。
从债券发行至到期,债券价值由发行价格(期初摊余成本)逐渐向票面价格逼近,至到期时与票面价格相等。
从其中的某一时点来看,其利息调整则为摊余成本与票面之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