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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23号文地产前端融资

发布时间:2022-03-07 15:13:37

A. 保监发2019、23号文

分为银保监财经类、银保监财会类、银保监法律类、银保监计算机类、银保监综合类五类报考。具体内容参见国家公务员局官网公告<中国银保监会人事部关于2019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具体资料可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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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银保监会警示:控制房地产信托增量和增速

原标题:
银保监会约谈部分信托公司
控制房地产信托增量和增速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倪明) 针对近期部分房地产信托业务增速过快、增量过大的信托公司,近日银保监会开展了约谈警示。银保监会对这些信托公司提出五点要求:要求这些信托公司增强大局意识,严格落实“房住不炒”的总要求,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和现行房地产信托监管要求等。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强调,今后,银保监会将会对信托公司的警示指导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根据房地产市场发展变化情况,及时开展政策吹风,推动信托公司沿着正确轨道稳健发展。
多位业内人士向记者反映,23号文发布之后,多家信托公司近期收到银监窗口指导,要求控制地产信托业务规模。各家公司收到的监管要求不尽相同,有的要求“自觉控制地产信托业务规模”,有的要求“三季末地产信托业务规模不得超过二季末”,甚至有个别公司要求“全面暂停地产信托业务”。某中小型信托公司相关业务负责人称,“公司尚未收到类似窗口指导,但不排除接到类似窗口指导的公司会继续增加”。
广州某信托业内人士表示,今年房地产业务仍是发力的重点,但在交易对手选择上较为慎重,大多数信托公司要求选择与销售额排名前100强的房地产企业进行合作,有的信托公司甚至把标准提高至前50强。
对此,信托行业资深研究员袁吉伟认为,对于一些涉及民间借贷、高息借贷的房企要高度关注,说明其融资渠道已经很有限,资金链已比较紧张。“信托公司优选交易对手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预判好行业走势,根据行业走势调整交易策略。”

C. 楼市大事件!央行、银保监会联手发文,48万亿房贷市场迎巨变

关乎楼市的又一大事来了!

2020年12月31日,央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建立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这是继前不久监管部门出台“三道红线”房企融资新规后,房地产金融政策再出重磅新规。《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通知》规定,央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会同所在地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可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结合所在地经济金融发展水平、辖区内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具体情况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特点,以本通知第三档、第四档、第五档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为基准,在增减2.5个百分点的范围内,合理确定辖区内适用于相应档次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央行、银保监会将对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银保监会派出机构确定辖区内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为配合资管新规的实施,资管新规过渡期内(至2021年底)回表的房地产贷款不纳入统计范围。同时,为支持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住房租赁有关贷款暂不纳入房地产贷款占比计算。

央行有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央行正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住房租赁金融业务有关意见,并建立相应统计制度,届时对于符合定义的住房租赁有关贷款,将不纳入集中度管理统计范围。

新增房贷增速将受影响

实际上,今年以来,就有一些银行进一步放缓了新增房企开发贷增速。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此前了解到,有银行压缩了房地产开发贷款的投放规模,还有银行部分区域性分行因仅用半年时间就把全年的个人按揭贷款投放额度用完,使得后续该地区新的个人按揭贷款投放要靠存量移位再贷。

央行数据显示,2020 年三季度末,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 48.83 万亿元, 同比增长 12.8%,比上季末低 0.3 个百分点,连续 26 个月回 落;前三季度增加 4.42 万亿元,占同期各项贷款增量的 27.2%,比上年全年水平低 6.8 个百分点。

曾刚表示,从分档设计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上限水平看,预计超出上限的银行不会太多,总体看对存量房地产贷款来说,调整的压力较小。但《通知》的主要影响是未来的新增房地产贷款增速会受限,例如,前几年个人房贷增速显著高于平均贷款增速,对于接近上限或已经超标的银行来相关贷款的新增投放增速会放缓。

央行有关负责人也表示,2019年以来,央行、银保监会已就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开展了广泛调研,与金融机构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相关指标设定充分考虑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实际情况,并采取了分类分档、差别化过渡期、区域调节机制等多种机制安排。目前,大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符合管理要求,央行、银保监会将要求其稳健开展房地产贷款相关业务,保持房地产贷款占比及个人住房贷款占比基本稳定。

“房地产贷款集中度指标对存量房贷的调整压力并不大,因为只要银行保持现有房贷余额不变,随着分母的贷款余额总规模不断提升,该指标自然会下降。但对于接近上限的银行来说,该指标就会影响其新增房贷投放规模,这意味着未来部分银行的新增房贷增速和个贷增速不能超过平均贷款增速,否则相关占比还会进一步提升。”曾刚称。

银行需制定过渡期业务调整方案

当前超出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过渡期业务调整方案;符合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稳健开展房地产贷款相关业务,央行、银保监会将密切监测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业务开展情况,对异常增长的,将督促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校正。

具体来看,2020年12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超出管理要求,超出2个百分点以内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2年;超出2个百分点及以上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4年。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的业务调整过渡期分别设置。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稳妥有序整改过渡,充分考虑不同银行的情况不同,《通知》提出,业务调整过渡期结束后因客观原因未能满足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经央行、银保监会或当地央行分支机构、银保监会派出机构评估后认为合理的,可适当延长业务调整过渡期。

“对于超出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要求其合理选择业务调整方式、按年度合理分布业务调整规模,确保调整节奏相对平稳、调整工作稳妥有序推进。个别调降压力较大的银行,通过延长过渡期等方式差异化处理,确保政策平稳实施。”上述负责人称。

北京市银行业协会已出台个人住房贷款自律公约

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获悉,北京市银行业协会已正式印发《北京市银行业协会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自律公约》,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公约从内控制度、风险管理、尽职调查、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合作机构监督、公平竞争、优质服务等七个方面对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提出自律要求,同时也对银行开展的关于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业务的做出了自律要求。

针对公约出台的背景,北京市银行业协会表示,目前北京地区会员银行开展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主要存在两个突出问题:一是,自北京市开展房地产市场调控以来,相关政府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出台了多项涉及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调控政策,但各家会员银行对政策的理解不尽相同,造成部分银行在政策执行尺度的掌握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二是,近年来北京地区房地产市场中,二手房交易的市场占比逐年提升,房地产中介机构在二手房交易中成为关键环节,个别银行为争揽客户而向中介“返点”、“返费”的现象死灰复燃。

在统一房贷政策尺度方面,《公约》规定:住房贷款记录不区分本市、非本市;月供收入比不超过50%;对首付款资金来源进行实质性审核,不得使用“首付贷”等金融产品加杠杆、挪用其他个人类贷款资金或信用卡融资用于支付首付款;涉及一手房的个人住房贷款其所购房屋必须是主体结构已封顶的住房;必须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等。在涉及“返点”、“返费”问题方面,《公约》规定:银行不得向房地产开发商、房地产中介机构(含关联机构)及工作人员支付或变相支付财物从而获取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并明确规定:支付或变相支付佣金、介绍费或其他性质类似的费用;免费或低于成本价提供服务,或出租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和设备;替其支付、承担应当由其自己承担的支出或费用;以超出正常价格或不合理方式等使用其提供的服务;租用其办公场所或渠道(含线上、线下)向购房客户营销本行业务等方式均在禁止范围之内。

据了解,此次《公约》的出台得到了业内银行的广泛支持,目前北京地区开办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43家银行均已签署公约承诺函。部分银行表示,《公约》的出台有助于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竞争回归到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方面上来,从而改变过去单纯依靠“返点”、“返费”和放松政策执行尺度的市场竞争局面。

D. 北京银保监局:未叫停房地产信托业务

北京银保监局:未叫停房地产信托业务

光大信托辟谣“暂停房地产类项目募集”实为优化结构 地产信托规模快速上涨受高度关注

7月11日下午,关于光大信托“紧急叫停所有房地产类项目募集”的传言快速传播,引起广泛关注。随后有消息称,除了光大信托,国投泰康信托也暂停了此类项目。还有报道称,这次“紧急叫停”主要针对北京辖区的信托公司。然而,接近北京银保监局的业内人士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北京银保监局最近并没有叫停房地产信托,北京地区对房地产信托业务的监管也是按照统一要求进行,并无特别之处。

光大信托辟谣暂停房地产信托

此前市场消息显示,光大信托发布紧急通知称,截至昨日12点,暂停所有房地产类项目募集(包括直销和代销),12点后已募集的此类项目全部退款。国投泰康信托也暂停了此类项目,已经打款的项目全部退款,暂停预登记,房地产类信托项目都暂停。

光大信托有关人士随后对市场传言进行了辟谣。光大信托按监管要求,对房地产项目进行余额管控,优化结构,平滑运作。光大信托坚持房住不炒,重点支持与政策导向一致的住房保障项目。

房地产信托监管趋严

不论部分信托公司是否自己叫停房地产信托项目,房地产信托业务的监管日趋严格却是不争的事实。

5月17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巩固治乱象成果
促进合规建设”工作的通知》(23号文)时,就强调不得向“四证”不全、开发商或其控股股东资质不达标、资本金未足额到位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直接提供融资。

针对近期部分房地产信托业务增速过快、增量过大的信托公司,银保监会近日开展了约谈警示,要求这些信托公司控制业务增速,提高风险管控水平。

有消息称,这次至少有10家信托公司被约谈或警示。各家公司收到的监管要求不尽相同,有的要求“自觉控制地产信托业务规模”,有的要求“三季度末地产信托业务规模不得超过二季度末”,甚至有个别公司要求“全面暂停地产信托业务”。

有信托业内资深人士表示,自己所在公司各项目运转正常。该人士认为,现在市场各种有关房地产信托的传言,其实都不是一刀切的政策,都是针对少数在风险防控上存在隐患的公司和项目,合规的信托项目并不受什么影响。

财经观察

房地产信托市场有望降温 窗口指导将常态化

房地产信托受到监管层高度关注的主要原因应该是地产信托规模的快速上涨。普益标准数据显示,2019年上半年,投向房地产领域信托产品共计发行2954款,占比39.43%,募集规模达到4531.94亿元。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指出,信托资金宽松,是2019年土地市场二季度活跃的主要原因之一,信托资金投向房地产比例扩大,新增信托逐渐向房地产集中。截至2019年一季度末,全国68家信托公司受托资产规模为22.54万亿元,相较于2018年四季度末,投向基础产业与房地产领域的信托资金占比有所上升。数据显示,二季度信托资金加快进入房地产行业。

张大伟同时表示,信托依然是房地产企业资金的主要来源之一。规范是趋势,但不可能一刀切。虽然信托融资占房地产开发融资资金来源比例不高,但对房地产信托监管政策的加码肯定会一定程度上影响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渠道,房地产企业融资收紧预期增加。

普益标准研究员龙燕也认为,近期房地产信托规模和数量的变化,释放出行业继续加大房地产投资的信号,而监管层及时的窗口指导对信托融资做出了一定的调整。在一系列监管措施下,过热的房地产信托市场有望降温,银保监会对信托公司的窗口指导也将常态化,有助于促使信托公司回归业务本源、加强主动管理能力,转型发展房地产信托业务,探索开展真实股权投资业务。(记者
程婕 统筹/余美英)

E. 银保监会融资担保新规:住房置业担保公司纳入监管

10月23日,中国银保监会会同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37号,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目的是为了全面、深入贯彻实施《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实现融资担保机构和融资担保业务监管全覆盖。
据了解,《补充规定》保持与现有法规相衔接,坚持从严监管,要求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部门承担主体监管责任,将未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但实际上经营融资担保业务的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信用增进公司等机构纳入监管,结合实际分类处置,推进牌照管理工作,妥善结清不持牌机构的存量业务,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融资担保经营行为,促进融资担保行业稳健运行,更好支持普惠金融发展。
其中,《补充规定》提出从严规范融资担保业务牌照管理,包括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建住房〔2000〕108号)设立的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中心)应当纳入融资担保监管。
对该规定印发后继续开展住房置业担保业务的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中心),应于2020年6月前向监督管理部门申领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规定印发前发生的存量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业务,可不计入融资担保责任余额,但应向监督管理部门单独列示报告。
对该规定印发后不再新增住房置业担保业务,仍有存量住房置业担保业务的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中心),可以不申领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但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要求,依法依规履行担保责任,并接受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
对该规定印发后新设立开展住房置业担保业务的融资担保公司,应当向监督管理部门申领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严格执行相关配套制度的监管要求,接受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监督管理部门不得给予过渡期安排。
此外,《补充规定》还提出做好融资担保名称规范管理工作,关于《融资担保责任余额计量办法》的补充规定等等细则。

F. 房企资金渠道被不断收紧 政策寒冬下如何寻找融资突破

2019年,乍暖还寒。1月社融创新高后,地产融资愈行愈难。
5月17日,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巩固治乱象成果促进合规建设”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23号文》(简称“23号文”),其中明确了几类针对房地产的禁止性业务。随后,5月底,住建部联合有关部门,针对房地产行业“地王”现象点名十余家开发商。同时,央行与证监会对部分上半年拿地活跃的头部企业,限制公开市场融资。进入6月份后,受23号文影响,虽然地产信托发行规模有所收缩,但仍未达到监管预期。6月底、7月初,多家信托公司收到银监窗口指导,要求控制地产信托业务规模。
针对房企前端拿地融资
对于地产行业,政策持续收紧,尤其是针对的前端拿地融资。
1、银行:对房地产的资金支持仍被限制在满足432前提下(编者注:所谓“432”,是指房地产项目必须具备四证齐全、30%自有资金、具有二级及以上开发资质等条件)的开发贷业务,连“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等资金挪用于购房” “并购贷款、经营性物业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这种不常见的现象也被未雨绸缪的事先防范。
2、信托:对房地产债权性质融资同样被限制在满足432前提,通过股权投资+债权认购劣后、股权投资+股东借款、应收账款、特定资产收益权等方式向房地产变相提供融资等行为被明确禁止,政策精准、专业,直击要害。如何规避监管层强调的信托房地产投资的一些限制性行为和结构模式,以及未来的产品方向值得深入探讨。
3、此外,相关政策也提到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这类影子银行在宏观调控政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压缩了此类机构的活动空间,为日后专项查控埋下伏笔。
政策的收紧将加速地产行业的整合,有限的资金规模将向头部企业集中,房地产企业被迫面临一边四处找机构找钱、催回款,一边着急找项目、补货的处境,如何结合自身特点突破资金、资产瓶颈成为众多房企首当其冲需要解决的难题。
对房企融资的具体影响
目前,房地产企业的主要融资模式分为4种主要形式。
1、股+债投资模式:金融机构作为地产项目公司股东的同时提供股东借款,从而实现对地产项目的投资。
该模式可细分为小股大债模式和先股后债模式,小股大债模式主要指机构作为地产项目公司股东后,在项目未满足4证前以股东身份向项目提供借款,属23号文限制行为;而先股权投资待满足4证后追加建设期投资的模式,个人认为应不属于限制行为。
2、股权投资+债权劣后级或 “优先股权加次级债”模式:
主要指信托在设计信托结构时采用优先、次级的结构化分层设计(优先劣后比为1:1)。
其中优先级信托份额由信托负责募集,该份额为信托计划实际投资规模,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计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及资本公积。劣后级信托计划份额,由项目公司原股东向项目公司提供借款所形成的债权(多为土地出让金借款等)来认购,项目公司原股东以劣后级本金及收益为优先级的预期权益提供兜底。
如此设计首先满足优先级投资人在投资期间内固定收益分配需求,同时将名义上风险较高的股权投资转化为了实际上风险相对较低的债权投资。从形式而言,这种模式借助了结构化操作,掩盖了假股真债的事实,可当监管从本质的角度直接进行核实时仍难圆其说。但信托的业务具体标准由各地银监相机把握,因此理论上存在一定操作空间。
3、资产收益权模式:即金融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项目收益权转让协议,约定项目未来特定区间内所形成的现金收益转让给投资机构获取资金,该模式通常还会约定“受让+回购”的条款。此种模式从实质将仍属债权性质(且有相关判例支持)。个人认为如融资主体业务涉房该模式仍属监管限制行为,如融资主体属房地产企业关联方但业务范围无地产开发项应可操作,但也需结合当地监管机构的具体要求。
4、应收账款或债权收购模式,该模式分为以下三种细分类型:
1)基于真实的交易背景,项目公司通过与保理公司的合作,加上与上游供应商的条款如账期进行再协商,能够合法合规的将资金在定时期内转移给地产开发企业,该类型应不在23号文的限制之列;
2)房地产公司母子公司之间或分子公司之间债权,通过与资产管理公司合作,将特定债权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以非金融债权收购方式将债权受让对价款支付给房地产企业的模式,该模式应属于23号文禁止的“资金通过影子银行渠道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如债权债务双方为房地产企业关联的非房企业且债权债务真实,再通过资产管理公司的非金融债权收购方式融资,这一模式仍然存在弹性空间;
3)信托发行应收账款类信托产品受让持有的房地产公司的应收账款,该模式实质也是向不满足432条件的地产项目提供融资也属23号文限制行为。
如何在现有环境下寻求融资突破
在监管趋严的形势下,房企应该正面对待。通过融资结构的合理化设计、信用增级及拓宽创新融资模式等,在负债水平可控的情况下,适度扩张。未来房企应该多从自身寻求提升,我认为可以从以下方向寻找突破口:
1、融资结构合理设计:
1)通过满足432的项目主体“借壳”融资。对满足432条件的项目提供融资自然不在限制范围内,用满足432条件的项目进行包装,继而将资金用于其他不满足432条件的项目。合适的项目主体的多少是决定此模式的关键另外还需注意不同地方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对土地/在建工程的抵押要求(是否允许以其他项目为本套壳“432项目”提供担保实现错位抵押等);
2)真股投资。真股投资并不是新鲜事物,确是23号文希望引导成为各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的房地产投资模式。但是真股投资类项目十分考验金融机构的投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投前分析以及投后管理能力,金融机构通过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从而获得项目开发运营的增值收益。也因大多数金融机构项目开发的经验不足或不具备,且投资风险相较债权投资更大,因此真股投资类项目往往也有更高的准入要求。在真股投资过程中仍有几点需要注意:首先,真股投资通常需要房地产企业提供风险相对较低收益相对较高的优质项目合作,这需要房地产企业均衡现金流与收益后做出合理判断;其次,真正的房地产股权投资在项目实现预售前不存在可分配的收益。所以对于习惯投资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投资人而言,资金募集将存在一定难度;再次,房地产股权投资在项目通常需要项目公司在公司治理及资金使用层面接受严格的监管,这需要投融双方有足够的默契与信任;最后,股权投资除可在项目公司层面合作外,还可设计为引入金融机构或国有平台作为战略投资人方式获得更多更灵活的资金支持,但这需要以公司的部分管控权为代价。
2、信用提升:
房地产企业在金融属性的引导下,其基本资金运作逻辑就是用最少的自有资金撬动外部资源推动项目运转。达此目的需房地产企业着力打造自身的信用体系,高信用评级房地产企业可以通过发行债券等获得非常低成本的资金,而且这些资金不受用途限制的影响,可以灵活使用,用于拿地保证金、缴纳土地款等。虽然信用的建立需逐步积累,但普通规模房地产企业也可通过相应的运作手段来提升。首先可考虑引入国资平台,引入国资组建混合所有制后无论在开发还是融资上,国资信用都有其被认可的优势。有实力的国资公司还能够给合作的地产公司拓展提供资金支持,还能对房地产企业带产业拿地模式带来重要的资源价值;其次,与金融机构合作,与金融机构合作设立合资平台公司,即可以实现资产与资金优势互补,又可以增强互信,实现融资方案条件的放松和灵活,若为多项目合作还可协商打破资金封闭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变相达到降低自有出资目的;
最后,提扩大规模、 提升信用。 房地产企业的江湖地位最终还
是以资产和销售规模来确定的,资产与销售同时也是评级的关键指标,因此需要持续关注,用心打造财务报表、行业排名等。
3、渠道拓展:
1)REITs等创新产品值得关注,中国式的REITs即进行地产股权投资的房地产信托将迎来发展机遇。
2)基于真实投资的股权私募基金发展已相对成熟,直接投资优势明显,很多私募采用金交所债权计划等方式,可以作为辅助信托作用。甚至很多信托公司通过设立私募基金绕道放款,这样无论明股实债还是真股都就会相对灵活。
3)由房地产企业投资注册基金管理公司,与企业的物业管理、客户管理及供应商管理等相结合发掘投资人资源,通过结构化设计等方式投于所开发项目,发挥产融结合的优势。
4)引入管理团队或战略供应商跟投方式,既可以减少自有出资,又可提高项目管控水平,也是可深入探讨的模式。

G. 监管约谈多家信托公司 内部人士:不是一刀切给房企断供

继5月中旬银保监会23号文叫停信托变相为不符条件的房地产项目融资输血后,针对多家近期房地产信托业务增速过快、增量过大的信托公司,银保监会开展了约谈警示。一家被约谈公司的内部人士向记者确认了这一消息,并透露约谈是以闭门会的形式进行。

该人士称,此次监管约谈针对的是高风险、高杠杆等房企融资乱象问题,引导房地产信托健康发展,但不是“一刀切”地给房企“断供”,更不希望引起恐慌。另一家信托公司内部人士认为,虽只约谈了部分公司,但警示作用很强,近年监管因房地产信托业务约谈公司还是首次。

业内人士预计,未来房地产信托占比过高的信托公司可能受到更严格的窗口指导,地产信托收紧对这些公司影响相对更大,需要转化业务模式,更深入地向股权投资转型。

记者查阅信托公司财报看到,2018年末房地产业务占比较高的信托公司有万向信托、爱建信托、陆家嘴信托等。不过上述知情人士表示,只要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执行,在合规框架内发展就没有问题。

近期地产业务增速快,多家信托公司被约谈

记者日前从相关信托公司处获悉,银保监会近期召开了一场闭门会,参会的是多家近期房地产信托业务增速过快、增量过大的信托公司。

这一消息在本周末迅速发酵,业内有分析称地产信托融资将受“打压”,部分房企融资或遭重创。对此,一家被约谈公司的内部人士向记者表示,监管约谈信托公司并非让公司“一刀切”,而是理性地对待房地产信托业务快速发展的风险,引导行业健康、良性发展。

一家不以地产信托为主业的信托公司内部人士分析称,今年以来多地银保监局对房地产信托开出罚单,有公司地产项目暴雷,风险值得重视,这些都可能是诱因。“约谈不是叫停,而是严控一定规模和速度,毕竟上半年增长过快,相应的信托公司肯定会收敛一些。”该人士称。

据银监系统披露,今年有3家信托公司因房地产信托业务违规领到罚单。其中,中融信托因“开展房地产信托业务不审慎”被监管点名,粤财信托被处罚原因包括“违规开展房地产业务”,北方信托出现“违规发放房地产自营贷款”及“信托资金违规发放房地产贷款”的违法违规行为。

另一家头部信托公司内部人士认为,此次监管只约谈了部分公司,但警示作用很强,近年监管因房地产信托业务约谈公司还是首次,以往主要是其他一些管控措施。

23号文后房地产信托成立规模已现下滑

常见的管控措施之一就是下发文件。今年5月17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巩固治乱象成果促进合规建设”工作的通知》(23号文)时,就强调不得向“四证”不全、开发商或其控股股东资质不达标、资本金未足额到位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直接提供融资。

记者在用益信托网披露的今年发行的房地产项目介绍中看到,很多项目融资方是佳兆业、恒大这样的知名地产公司,但也有一些地方房地产开发公司,成立时间仅在两年甚至更短,个别公司的开发资质为“暂定三级”。

23号文对房地产信托的“降温”效果已有所显现。据用益信托数据统计,2019年1至6月,集合信托市场共成立2915款房地产信托,募资规模为3791.39亿元。而6月房地产信托成立了470只,成立规模622.87亿元,同比5月分别下降了4.8%、10.72%。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从5月开始,房企融资难度整体就增加了。另一位地产业分析师也称,确有开发商表示地产类信托收紧。

“此次约谈是对23号文落实的强化,房地产业务一直是信托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去年以来,受大环境政策影响,房地产企业银行贷款和公司债券发行受限,房地产信托业务呈快速增长态势,特别是针对中大型房地产公司的信托贷款。”金乐函数分析师廖鹤凯表示。

资深信托研究员袁吉伟称,此次约谈是23号文的后续落实举措,与现有房地产调控要求相一致,助推信托行业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避免房地产信托过快发展,累积风险。

监管收紧,倚重房地产业务公司受影响或更大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在这次约谈后,监管还会收紧,并对倚重房地产信托业务的公司有较大影响。

袁吉伟称,从监管要求看,房地产信托增长过快或者占比过高的信托公司可能受到更严格的窗口指导。今后一个时期房地产信托增长会受限,不过由于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不足,未来房地产信托成本也会有上升,实现以价补量。最终信托公司仍需要提升专业能力,优化房地产信托业务模式,优化业务组合。

廖鹤凯补充道,对于少数几家房地产业务作为唯一主力的公司来说,需要转化业务模式,更深入地向股权投资转型。对于目前房地产业务上规模的信托公司,基本都有自己成熟的地产团队,业务转化空间还是挺大的,只是短期政策的影响需要一段时间消化。

目前哪些信托公司地产业务占比较高?记者翻阅多家信托公司财报看到,爱建信托自有资产运用和分布中,投向房地产的资产一直高居首位,近三年占比小幅下滑,至2018年末依然高达42.12%;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中,房地产占比为22.11%,也与投入工商企业、金融机构等领域的占比相当。陆家嘴信托近三年房地产信托增速明显,2016年投向房地产的信托资产占比是9.39%,2018年末上升到27.96%,位居所有领域第一。万向信托2016至2018年房地产信托占比从13.98%上升到35.32%,至2018年末已是公司信托资产投入最多的领域。

不过上述被约谈公司的内部人士强调,只要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执行,在合规框架内发展就没有问题。

H. 增长过度 房地产信托收紧

房地产信托业务的过度增长,不仅给楼市调控带来一定的对冲影响,也给自身业务的安全性埋下了风险和隐患。7月10日,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近日有部分地区银保监局召集辖区内信托公司开会,进一步对地产信托融资提出要求。从会议内容来看,监管明确信托公司对土地款融资业务,不得再新增仅接受符合“四三二”条件,即“四证”齐全、开发商具备二级资质、项目资本金比例达到30%。同时,明确交易结构为贷款模式的业务报告等界限。据一知情人士透露,政策应该是偏向区域性的,很可能是敲打几家特定的信托公司,做偏中小城市房地产的信托公司概率较大。

部分机构被“窗口指导”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某地银监局在7月9日召集辖内部分信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高层级“窗口指导”会议。明确表示,对于土地款融资业务,不得再新增。对于原已备案、已部分放款的,后续可能无法投放;对于已备案未投放的、新增未备案的一律不再给予备案和操作;这两年常规操作的房地产前融,后续无法操作;结合历次调控,信托余下可操作的业务只有常规432信托贷款、标准化ABS/ABN、私募ABS、真股权基金及城市更新基金这几类业务。

监管还要求信托公司地产信托业务事前报告,监管部门将进行逐笔审核;仅接受符合“四三二”条件且交易结构为贷款模式的业务报告;对于因合规原因被退回事前报告的房地产信托业务,将严肃追究合规审查责任。一知情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透露,因为目前要重新审核,所以7月新报备的业务都已经暂停,等待重新审核后发行,之前的发行计划都延后了。“事实上,贷款条件一直都是这样要求的,但有的信托公司也有通过其他模式规避的,现在执行更严格了。”上述知情人士说道。

另一家涉及房地产信托业务相关信托公司人士表示,“目前还未收到消息,窗口指导一般都是电话,也不会下发相关文件,而且各个地区其实都不太一样,目前楼市持续走弱对于前期投入贷款的信托公司来说是相当不利的,容易出现风险,监管也不希望发生此类风险”。在他看来,政策应该是偏向区域性的,很可能是敲打几家特定的信托公司,做偏中小城市房地产的信托公司概率较大。

房地产信托降温

房地产信托业务过度增长,不仅给楼市调控带来一定的对冲影响,也给自身业务的安全性埋下了风险和隐患。某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若是出现约谈,说明窗口指导的力度是很强的,很大程度上也说明当前对于防范金融风险的操作还是比较多的。实际上这对于信托公司的资金发放计划会有很大的影响,而且也需要积极落实房住不炒的政策。约谈后资金面会收紧,考虑到近期融资市场的降温和销售市场的降温,房企预期会改变,这会带来新的问题,或者说近期拿地会趋于保守。

今年以来,房地产信托监管趋严,5月17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巩固治乱象成果
促进合规建设”工作的通知》(23号文)时,就强调不得向“四证”不全、开发商或其控股股东资质不达标、资本金未足额到位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直接提供融资。此后房地产信托中4种变相为不满足“四三二”条件的房地产项目融资输血的做法,已被监管叫停。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第十一届陆家嘴论坛上表示,房地产市场有很强的区域性,不同地区的房价有涨有跌很正常。但是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历史证明,凡是过度依赖房地产发展经济的国家和地区,最终都要付出沉重代价。靠投资投机房地产来理财的居民和企业,最终都会发现,其实都很不划算。

而今年已有多家信托公司因房地产信托业务违规领到罚单。其中,中融信托因“开展房地产信托业务不审慎”被监管点名,粤财信托被处罚的原因包括“违规开展房地产业务”,北方信托出现“违规发放房地产自营贷款”及“信托资金违规发放房地产贷款”的违法违规行为。

但在23号文出台前,房地产信托业务是信托业的“香饽饽”,而促使监管“紧箍咒”出台的原因则是地产信托规模的疯狂上涨。根据普益标准数据显示,2019年上半年,投向房地产领域的信托产品共计发行了2954款,占比39.43%,募集规模达到4531.94亿元。严跃进强调,过度增长,不排除部分房企违规拿地。而且后续房地产市场也有降温风险,信托业务过度增长,会导致偿债能力减弱。普益标准研究员夏雨强调,近期房地产信托规模和数量的变化,释放出行业继续加大房地产投资的信号,而监管层及时的窗口指导对信托融资做出了一定的调整。未来信托行业对房地产领域的投资有望降速。

加速信托回归本源

监管“重拳出击”遏制当前房地产信托业务过快增长的态势,也有助于推动信托公司回归本源、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严跃进强调,从信托业务来说,需要研究房地产市场的相关政策,目前来看,若是开发商可以主动提出积极做具备垃圾分类功能的小区等,这种情况是吻合政策导向的,往往可以争取到资金。但常规的地产项目是容易受牵制的。而此次监管要求无疑将对倚重房地产业务的信托公司带来巨大的冲击。

各类管控本质都是防范金融风险,信托业务和其他业务近期都会面临收紧,说明查处违规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的做法会增加。类似警示的意义在于,当前房地产市场需要防范资金面收紧的风险。

一位不愿具名的资深信托研究员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约束房地产信托是房地产宏观调控举措的一部分,有利于防范房地产市场过热,推动信托公司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未来,信托公司应该提升房地产信托领域专业化水平,扩充业务覆盖空间,诸如商业不动产、养老地产等,积极开展存量资产的盘活,发展reits等业务。此外,信托公司可以优化业务组合,避免过度依赖房地产业务。

I. 银保监会回应加强地产信托业务调控:抑制资金过度流向房企

本周,加强地产信托业务调控的政策消息牵动着信托行业和房地产领域的神经,监管部门刚刚也做出了最新回应。

7月6日,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券商中国记者采访时表示,针对近期部分房地产信托业务增速过快、增量过大的信托公司,近日银保监会开展了约谈警示。要求这些信托公司增强大局意识,严格落实“房住不炒”的总要求,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和现行房地产信托监管要求。要求提高风险管控水平,确保业务规模及复杂程度与自身资本实力、资产管理水平、风险防控能力相匹配。

“今后,银保监会将会对信托公司的警示指导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根据房地产市场发展变化情况,及时开展政策吹风,推动信托公司沿着正确轨道稳健发展。”银保监会上述负责人称。

前五个月房地产信托业务快速增长

券商中国记者从信托业内人士了解到,房地产信托业务是不少信托公司去年以来业务发力的大头,部分信托公司势头强劲,在当前“房住不炒”、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背景下,加强地产信托业务调控实则多少也在市场预料之中。

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5月末,房地产信托资产余额3.15万亿元,占全部信托资产余额14.00%;较年初增加1665.97亿元,同比增长15.15%。

“尽管15.15%的同比增速在历史上并不算最高,但部分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增长较快,部分房地产信托业务存在一定合规问题和风险隐患,引起了我们的高度重视。我们希望房地产信托业务能够长期平稳发展,避免大起大落。“上述负责人称。

该负责人表示,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国务院一直以来对房地产市场发展高度重视,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根本定位,‘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开展调控,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银保监会坚决贯彻落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对银行保险机构执行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监督检查力度,有效防控房地产领域风险。

银保监会对信托公司重点提出5点要求

实际上,在此次监管部门对个别信托公司的房地产信托业务进行风险警示之前,房地产信托行业已经出现融资收紧的苗头,这主要源于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巩固治乱象成果,促进合规建设”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23号)后,信托公司的自我调整。

今年5月,银保监会发布23号文,要求加大对违反房地产行业政策的各种乱象行为检查处罚力度,其中对信托领域各种业务违规行为都提出了明确禁止性要求,要求巩固前期乱象整治成果,防止乱象反弹回潮。

房地产依然是23号文重点“被照顾”的行业,在“宏观调控政策执行”方面的表述中,明确提出重点检查信托公司是否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向“四证”不全、开发商或其控股股东资质不达标、资本金未足额到位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直接提供融资;

二是通过股权投资、股东借款、股权投资、债权认购劣后、应收账款、特定资产收益权等方式变相提供融资;

三是直接或变相为房地产企业缴交土地出让价款提供融资,直接或变相为房地产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等。

“23号文下发之后,社会反映正面良好,特别是引起了信托机构的重视,对于规范整治房地产金融市场乱象、抑制资金过度流向房地产企业起到了很好的引领作用。”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称。

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细化落实23号文的各项要求,加强房地产信托领域风险防控,在前期充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针对近期部分房地产信托业务增速过快、增量过大的信托公司,近日银保监会开展了约谈警示。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透露,在对个别信托公司的约谈警示中,重点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

1、要求这些信托公司增强大局意识,严格落实“房住不炒”的总要求,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和现行房地产信托监管要求。

2、要求提高风险管控水平,确保业务规模及复杂程度与自身资本实力、资产管理水平、风险防控能力相匹配。

3、要求提高合规意识,加强合规建设,确保房地产信托业务稳健发展。

4、要求控制业务增速,将房地产信托业务增量和增速控制在合理水平。

5、要求提升受托管理能力,积极优化房地产信托服务方式,为房地产企业提供专业化、特色化金融服务

“这些措施要求,有助于遏制当前房地产信托业务过快增长的态势,有助于推动信托公司回归本源、优化结构、有效转型,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该负责人称。

将对信托公司的警示指导作为常态化工作

加强地产信托业务调控备受市场关注,不少业内人士指出,该政策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对信托行业和房地产领域都会造成较大影响。对于一些高度倚重房地产信托业务的信托公司来说,下半年的业绩压力会相对较大;而对于房地产领域,市场普遍预期房企融资环境进一步收紧,资金面压力增加。

“房地产信托业务是去年以来不少信托公司发力的大头,这个政策对这些公司来说影响还是比较大的。至于房地产领域,实际上不仅是房地产信托融资在收紧,部分房企的其它融资渠道如公开市场融资、银行信贷等也在收紧,这会调整市场对房地产行业的预期,房企分化会进一步加剧。”广东一从事房地产融资人士对券商中国记者称。

对于此次加强地产信托业务调控是否会对行业造成较大冲击,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认为,房地产信托业务规模占信托总资产的比重相对较小,此次是对个别信托公司进行风险提示,相信市场会根据自身发展定位,对行业前景做出科学的预期和判断。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强调,此次对个别信托公司进行约谈警示所做的窗口指导是分类施策,核心是要求信托公司提高风险管控水平,确保业务规模及复杂程度与自身资本实力、资产管理水平、风险防控能力相匹配。

该负责人还透露,今后,银保监会将会对信托公司的警示指导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根据房地产市场发展变化情况,及时开展政策吹风,推动信托公司沿着正确轨道稳健发展。

J. 银保监23号文对房地产的影响

银保监23号文对房地产的影响:对于地产行业,政策进一步收紧,尤其是对于前端拿地融资,房地产信托将迎来发展机遇。
一,银保监会印发的《关于开展“巩固治乱象成果促进合规建设”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23号文》(以下简称“通知”),引起了市场的普遍关注。在当前经济存在较大下行压力,加之中美“毛衣战”形势未明,市场本来的预期是,去年去杠杆以来的货币政策收紧和金融监管严厉的政策基调,会有所调整。然而,这一文件的出台,加之央行在2019年一季度货币政策中要求有序推进结构性去杠杆,两者相互印证,表明政策虽然较去年有所宽松,但是总基调并未发生实质性变化。政策没有根据经济下行而进行调整或与今年以来的通胀形势变化有关。“毛衣战”将会形成美国的通货膨胀,这会影响全球的物价上涨,给中国带来输入性通胀压力。另外,我们看到,对于特定行业,监管政策相比去年不但未有放松,反而明显的的收紧。这就是房地产行业。
二,对于商业银行《通知》要求不能:
表内外资金直接或变相用于土地出让金融资;未严格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违规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等资金挪用于购房;资金通过影子银行渠道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并购贷款、经营性物业贷款等贷款管理不审慎,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开发。
三,这一要求相比去年强监管以来的政策并未出现明显变化。《通知》的目的主要是督导去年已经出台的相关政策的有效实施,防范出现反弹和新的监管套利。银行从去年以来,目前基本上已经没有资金介入拿地前端融资的领域。目前商业银行的房地产融资业务主要是房地产开发贷款。对于房地产开发贷款,银行要求比较严格,遵守业内的“四三二”的要求。尤其是其中的“四证齐全“和”项目资本金到位“的要求。对于房地产开发资质,各地银监的要求和各家银行的标准,都不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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