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信托的委托人把自己的钱委托给受托人后,这些钱的所有权属于谁
说起信托,很多南粉们会比较陌生。其实,它和银行、证券、保险常常被喻为金融领域的四大支柱。作为理财界的“高富帅”产品,信托总是带着一股神秘色彩。那到底什么是信托呢?个人投资者是如何参与其中的?
传说在遥远的古埃及,一家之主去世前会将财产交给可靠的人代为管理,并通过遗嘱的方式指定财产继承人,这种“遗嘱托孤”的行为被称为“原始信托”。
再说说我们常常看的《三国演义》,其中讲述了刘备白帝城托孤的故事。这种只凭彼此的一个约定,就可以把一个国家交给你的契约精神,其实就是一种简易的信托。
因此,我们也不难看出信托的核心——那就是“信任”。
信托的两大功能01
财产管理功能
详细来说,信托就是委托人基于信任,将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让其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对财产进行管理或处置的行为。
听起来有点绕口难懂,但一句话总结:“信托即受人之托,代人理财”,这也是信托的基本功能——财产管理功能。
而且,这里要注意的是委托财产既可以是我们熟知的股票、债券、土地、房屋等有形资产,也可以是知识产权这样的无形资产。
于是,按照委托财产性质的不同,信托业务可以分为金钱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等等。
02
资金融通功能
后来随着信托制度的成熟,信托也从单纯的财产代管演变成集财产管理、资金融通和社会公益等功能为一体的金融制度安排。
例如,我们常说的信托投资就指的是信托的资金融通功能,即资金信托。在我国,信托公司依据《信托法》并在银监会的监督下开发信托业务和产品,利用其专业知识投资金融市场、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最终为投资者带来收益。
2. 个人信托理财的特点表现在哪些方面
信托理财产品作为高瑞理财产品,收益高、稳定性好,是信托类理财产品的主要特点。信托计划产品一般是资质优异、收益稳定的基础设施、优质房地产、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等信托计划,大多有第三方大型实力企业为担保(房地产类还会增设地产、房产做抵押),在安全性上比一般的浮动收益理财产品要高出一头。与其他理财产品的区别主要以下几点:
(1)资金门槛较其他理财产品高。信托资金门槛为100万。
(2)所有权与利益权相分离。即受托人享有信托财产的所有权,而受益人享有受托人经营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利益。
(3)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信托一经有效成立,信托财产即从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的自有财产中分离出来,而成为一独立运作的财产。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①信托财产与受托人(信托机构)的固有财产相区别。因此,受托人解散、被撤消或破产,信托财产不属于其清算或破产的财产。②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或收益人的其他财产相区别。受益人(可以是委托人自己)对信托财产的享有不因委托人破产或发生债务而失去,同时信托财产也不因受益人的债务而被处理掉。③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或同一委托人的不同类别的信托财产相区别。这是为了保障每一个委托人的利益,不致使一委托人获得不当之利而使其他委托人蒙受损失,保障同一委托人的不同类别的信托财产的利益,不致使一种信托财产受损失而危及他的其他信托财产。
(4)信托管理的连续性。信托一经设立,信托人除事先保留撤消权外不得废止、撤销信托;受托人接受信托后,不得随意辞任;信托的存续不因受托人一方的更迭而中断。
(5)信托有一定的避税功能。由于信托收益否有交所得税,国家没明确规定;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避税的效果。
(6)信托资金运用灵活。信托资金可以横跨货币、资本和实业三大市场,可以股权、贷款等多种方式进行灵活运作,这是其他金融机构无法比拟的。
3. 信托和委托理财的区别
从概念上看,委托与信托有许多共同点,即都是基于彼此的信任而产生,都是一方受托为他方办理事务,由他方承担委托事务法律后果的行为。但信托和委托是有区别的,可以说信托是一种特殊的委托,归纳起来两者区别有以下几方面:
1.法律对合同主体及主体资格的要求不同。委托合同的当事人是委托人和受托人,委托合同的主体十分广泛,法律对受托人没有特别要求;信托合同的当事人是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三方,营业信托的受托人在法律上要求较为严格,是经有关部门批准专门经营信托业务的法人。
2.委托事务的性质和范围不同。委托是一般合同关系,其所涉及的事务没有特别限定,除了财产委托事务之外,还可以委托代理其他事务;而信托的实质是财产管理关系,信托事务仅限于与财产管理有关的特定事务。
3.合同是否有偿不同。信托合同是有偿的、从事信托事务的经营行为;而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4.办理受托事务的名义不同。委托既可以受托人的名义,又可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受托事务,在后一种情况下,委托人直接与第三人产生权利义务关系(即民法上的代理);而信托是以受托人的名义办理信托事务,委托人不直接与第三人发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5.合同成立的要件不同。委托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即自双方当事人就委托事宜达成一致意思表示时成立并生效;而信托合同为实践合同、要式合同,即须采用书面文件形式,以财产实际交付给受托人为成立要件。
6.合同解除的规定不同。就委托而言,我国《合同法》规定委托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有任意解除权,可随时提出解除合同;而《信托法》对信托合同的
解除是有限制的,首先受托人不得随意解除信托。信托是自益权时,委托人中途可撤销信托,但为他益权时,委托人不能随时撤销,不能违反信托目的。而且信托不
因委托人或受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解散、破产而终止(委托人是惟一受益人的除外),也不因受托人的辞任而终止。
信托具备了财产独立化、受托机构组织化、信托受益权的证券化等法律特色。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和超越性,使得委托人或受益人在有限度的风险内享受信
托财产利益,并且免于受益人之债权人的追索,建立了有效的破产隔离机制。这是信托与其他机构在资产管理市场上进行竞争的重要制度优势,也是信托的魅力所
在。
4. 请问我们公司委托信托公司理财的钱,这笔钱汇到信托公司帐上,我公司作什么会计分录
1、如果信托公司已将公司理财款用于投资
DR 交易性金融资产
CR 货币资金
DR 货币资金
CR 银行存款
2、 如果对方尚未将理财款用于信托投资
DR 货币资金
CR 银行存款
5. 个人信托理财的特点有哪些
所谓个人信托抄,是指委托人(指自然袭人)基于财产规划的目的,将其财产权移转予受托人(信托机构),使受托人依信托契约的本旨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的行为。
个人信托有哪些特点
目的多种多样
对个人来说,每个人拥有的财产量不同,财产形式不同,要达到的目的也不同。
受托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个人
在个人信托业务中,作为受托人的个人只要符合法律上对受托人的资格规定,就可以充当个人信托的受托人。
在个人信托业务中受托人首先接受信托财产
从受托人的职责上看,在个人信托业务中受托人首先接受信托财产,对财产进行管理运用确保其增值或保值,其次受托人常常也同时承担起受益人本身的责任。
个人信托中既有营业信托,也有非营业信托
早期的个人信托都是非营业信托,受托人主要是因为与委托人有比较密切的关系才接受信托,为了私人情谊不收信托报酬,受托人主要是个人,后来信托机构的出现,许多人把信托事务委托给信托机构,但非营业信托仍占有相当大比例。
6. 信托型委托理财是什么意思
就是信用托付,信托门槛高,100万起,但是安全
7. 信托和委托理财在法律上的区别
要想最简单地表述两者在法律上的区别,可以这么说:
信托涉及财产的转让专,你(作为委托人属和是受益人)得把财产转让给帮你理财的人(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管理这笔财产(也就是说,名义上你的财产成了他的了),但是收益归受益人(你)。
委托理财不涉及财产的转让,帮你理财的人以你的名义替你管理财产,就像是家里的管家。
8. 格上理财信托产品怎么样
大部分产品投资起点100万,时间24个月,收益不错,具体要看你自己怎么选择哪种类型。
9. 企业可以委托个人理财吗
关键点是企业的资金转入个人账户的帐怎么处理,收益怎么入账。
企业是可以直接购买银行的理财产品的,不需要采用个人理财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