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集合信托计划存续期限 可否设成6个月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二章规定,集合类信托的存续期最少是1年,没可能设定成6个月。
但是从实际操作中,很多项目会设定成1年期的项目,但是会附增一条:可提前至6个月结束,这种情况倒是比较多见
2. 伞形信托总期限是什么意思
每个信托计划都有其期限。总期限就是这个信托的存续期最长是多少。不过目前伞形信托已经被叫停了。没办法弄了
3. 急,家族信托问题,不可撤销信托期限50年,50年后到期,受益人正好破产,信托财产会被清算吗
会。
存续期内的信托财产确实具有信托独有的财产隔离制度。存续期外的信托资产则不具备该属性。
4. 同一款信托买期限长还买短的好
那这个看自己需求吧
5. 信托有抵押物最长能延期多长时间
信托有抵押物最长能延期一年左右,如果大家对于这个问题感兴趣,其实完全可以在网络上去搜索一下有关的内容,但是大多数人信托了解的也不是很多。
一、能够延长多长时间呢?
如果你对于这方面的东西真的有兴趣,那么肯定是建议大家自己在官方网站上搜索,因为别人给你灌输的东西不一定是正确的,而且在这个过程之中,你也不能够准确地接收。如果信托有抵押物,那么最长可以延长一年左右的时间,但是已经到达了这个时间限制之后你就必须要把钱还了,如果你不还可能就会对你的生活工作产生特别多的影响。
二、信托产品的介绍
信托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和处分的行为。信托是一种理财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
三、结语
所以大家对于这些东西感兴趣,也可以去详细搜索一下。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擅长购买这些东西,因为很多人其实都没有什么理财头脑。这也是理财的一种方式,但是有很多人在购买信托的过程之中却出现了很多问题,最终会对自己的个人征信记录产生太多的影响。所以大家也应该谨慎考虑一下,而且最好找一个专家或者是熟人进行分析,但是这也的确是一种赚钱的方式,如果你会使用的话也能够赚到不少钱。
6. 在了解信托时候,一般都会注重哪些内容
一般都是特别注意 期限、预期收益、风控措施、资金用途、利益分配方式这些了。其中风控是要注意看的。
希望能帮到你。如果还有别的问题,可以闲聊。
冬天,注意保暖哦。
7. 信托存续期是什么意思
就是你开始办理信托业务之日起到解除信托业务之日前的这一段时间就是信托存续期
8. 信托每个月都可以拿钱吗
可以。但是有条件,具体如下:
1、在信托计划推介期/募集期
我们知道一个信托计划正式成立是从信托成立日那一天开始计算的。也就是说在推介期/募集期内,这个信托计划实质上是还没有正式成立的。在推介期/募集期,投资人可以拿回自己的资金。
如果是因为信托产品未能如期完成募集量或者达不到成立条件的,信托公司会主动退还投资人已支付的款项。在《信托合同》中一般会写明信托计划及信托单位成立的条件,包含但不限于信托资金募集规模不少于最低募集规模、相关交易文件已签署并生效等,并且会约定“在每期信托单位推介期/募集期届满日,成立条件未能满足,信托计划或信托单位不成立,信托公司需退还投资人款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也做出了相关规定,这种情况一般是比较少的。
如果是投资人打款之后、信托成立之前,自己想拿回资金撤销投资,投资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信托公司申请退回信托资金。
2、在信托计划存续期
在信托计划成立日之后到信托结束之前,是信托产品的存续期。目前我们做的固定收益类信托一般都是封闭式的,不能随意的拿回资金。那么在信托产品的存续期内,投资者如果急需用钱,又该如何是好呢?
考虑到这个情况,《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益人可以向合格投资者转让其持有的信托单位。信托公司应为受益人办理受益权转让的有关手续”。
也就是说,在信托还没到期的时候,投资人如果想拿回自己的资金,可以在经过信托公司的同意之后,将信托受益权转让给其他投资人,转让的方式主要有转让、继承、和赠与等。一般《信托合同》里会对“信托受益权的转让”做出相关约定。
3、在信托计划的开放期
对于投资类信托计划,期限比较灵活,从1年到10年期不等。对于期限比较长的投资类信托计划,信托公司一般会选择设置一个封闭期,封闭期之后设置为开放期。比如一个5年期投资类信托计划,设置封闭期为2年,2年之后为开放期,那么在封闭期内投资人不能赎回信托资金,只能通过转让信托受益权的方式拿回资金;封闭期过后的开放期内,投资者可以自行向信托公司申请赎回资金,这实际上给了投资人一个提前退出信托计划选择权。
拓展资料
虽然信托资金可以灵活拿回,但是实际情况中是比较麻烦的。在信托正式成立之前拿回资金需要向信托公司提交书面申请。
在信托正式成立之后,转让受益权也比较麻烦,一是新的合格受让人不容易找到;二是无论是继承、转让和赠与等方式转让信托受益权,产生的手续费或其他费用都由投资人自身承担,尤其是转让一般为溢价转让,即在《信托合同》中约定的预计收益的基础上原投资人要额外增加一点收益给新的投资人,原投资人会蒙受损失。
因此建议投资人在认购信托产品前在专业的理财师帮助下了解清楚信托产品的基本信息、风险高低,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慎重选择产品,一次选对,避免因为选择不当后悔了只能用更多的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赎回资金。
9. 信托期限一般多长啊
信托期限不少于一年。
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
第五条
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委托人为合格投资者;
(二)参与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为惟一受益人;
(三)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四)信托期限不少于一年;
(五)信托资金有明确的投资方向和投资策略,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六)信托受益权划分为等额份额的信托单位;
(七)信托合同应约定受托人报酬,除合理报酬外,信托公司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或间接以信托财产为自己或他人牟利;
(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9)信托的存续期长好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无效:
(一)信托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二)信托财产不能确定;
(三)委托人以非法财产或者本法规定不得设立信托的财产设立信托;
(四)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信托;
(五)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不能确定;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委托人设立信托损害其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信托。
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撤销信托的,不影响善意受益人已经取得的信托利益。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的,归于消灭。
第十三条
设立遗嘱信托,应当遵守继承法关于遗嘱的规定。
遗嘱指定的人拒绝或者无能力担任受托人的,由受益人另行选任受托人;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法由其监护人代行选任。遗嘱对选任受托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
受托人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是信托财产。
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也归入信托财产。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不得作为信托财产。
法律、行政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作为信托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