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政府在项目融资过程中承担的风险 类型
(一)宏观层面的风险
伴随于PPP项目的全操作流程与全生命周期的,可能导致PPP项目失败的宏观风险包括:政治风险、法律风险、市场风险以及不可抗力风险。通常,政治风险和法律变更风险通常多存在于项目识别阶段,市场风险则多出现在项目准备阶段,不可抗力风险则各个阶段都有可能发生。
(1)政治风险
政治风险指在PPP项目中因政府决策及相关政治因素所导致的各种风险,在政府方面来看,主要指政治反对风险。
政治反对风险主要是指,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公众利益因PPP项目而得不到保护或受损,或者公众主观认为自身利益存在受损的可能性,从而引起政府、公众反对PPP项目所造成的风险。例如北京第十水厂的水价问题,由于关系到公众利益,遭到了来自公众的阻力,政府为维护社会安定也不支持涨价。
(2)财政风险
为实施PPP项目,政府部门将面临新型的财政资金需求:一是直接债务,二是或有债务,三是由隐形担保导致的资金需求。
实践经验证明,质量不高的PPP项目会增加政府财政负担,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府部门过度承担项目风险,二是在公共服务的使用费达不到PPP合同规定的水平的情况下,政府部门被要求弥补收入缺口,三是因不能有效识别和分配财政风险导致政府责任不清晰,四是项目的信息披露不充分,导致政府与运营方的信息不对称,五是未安排项目的长期预算,六是将政府的财政责任转移到预算外,七是财政风险监管不到位,八是受PPP项目前期收益较低影响,政府可能过度投资。
(3)法律变更风险
法律变更风险指在项目合同生效后出台了新的法律、法规或者对法律、法规进行修订,而导致项目的合法性、市场需求、产品或者服务收费、合同协议的有效性等要素发生变化,影响项目运行或者各方收益甚至直接导致项目中止和失败的风险。目前PPP模式的法律法规体系并不健全,多以规范性文件与政策为主,不同政府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与政策存在冲突、矛盾或者不一致的情形下,将产生风险。
法律变更的风险一般由政府一方承担。为减轻此类风险带来的不利后果,政府一方应密切监控相关法律的变更动向,由双方事先商定此类风险的分担方式,同时,政府一方也可通过排除对税费变更的补偿或通货膨胀的补偿来降低其承担的法律变更风险。
(4)不可抗力风险
不可抗力风险是指合同双方无法控制,在签订合同前无法合理预见,情况发生时,又无法避免或不能克服的事件或情况,如自然灾害或事故、社会异常事件、考古文物、战争、禁运等。不可抗力风险是任何项目都会遭遇的风险,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不可抗力事件的认定标准及其影响后果的评估程序方法,并给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及时通知、积极补救减损等,以维护公共利益。
对于此类风险,除有保险的情况外,一般由私人部门承担资产的损失或破坏及收入损失,而政府则承担服务中断的风险。
(二)具体操作层面的风险
在具体操作流程上,PPP项目分为项目识别、项目准备、项目采购、项目执行、项目移交五个阶段,在各个阶段所存在的风险如下。
(1)项目识别阶段的风险
在PPP项目识别阶段,主要对基础设施与公用事业领域的新建项目、改建项目以及存量公共资产项目进行识别与筛选,并通过物有所值论证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来评估、判断项目是否适合采用PPP模式。在项目识别阶段主要存在的风险包括项目范围的风险、项目主体的风险、两个论证的风险以及可能存在的违约风险。
(2)项目准备阶段的风险
项目准备阶段的风险主要存在于项目实施机构、项目合同、采购方式、项目运作方式以及交易结构等方面。项目实施机构的潜在风险主要存在如何选择适格主体、相应的授权内容与职责以及期限等方面;项目合同的潜在风险主要存在于项目边界、交易条件、权利义务以及履约保证等环节;项目采购的潜在风险主要存在于如何依法选择采购方式以及采购程序等方面;项目运作方式的潜在风险主要存在于如何选择符合项目的运作方式;交易结构的潜在风险在于如何设置投融资结构以及项目回报机制。
(3)项目采购阶段的风险
首先,招投标的竞争性和透明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招投标过程中的合谋串标、贪污腐败等现象,2014年修订了《政府采购法》,2015年发布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但具体执行情况有待实践检验。其次,部分PPP模式与现行法律法规存在脱节。例如,“使用者付费”模式的PPP项目,其资金来源并非财政性资金,适用《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竞争性谈判等非招标方式依据不足。
(4)项目执行阶段的风险
PPP合同的长期性及不确定性决定了在PPP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较为频繁的“再谈判”,其应被视为一种常态化的规则而非特殊情况,而我国并没有建立起就PPP合同条款“再谈判”的具体规则,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一些机会主义行为,但也为项目的顺利运作埋下隐患。由于经验和能力不足,PPP合同在最初签订时的公平性很难得到保证,若缺乏“再谈判”机制则容易导致项目失败。
融资不足的风险。融资不足的风险是指未能在预期的条件下融到项目所需资金往往会导致项目停工甚至整个项目的夭折。一般认为,融资风险是由项目公司承担的,然而,即便政府在未能融到资金的情况下有权终止合同,但其仍是该风险的最终承担者。为避免融资不足的风险,一般会要求项目涉及的所有的标书必须有完整的文件证明最低的资金投入,且融资条件的实现不能存在实质障碍。
技术风险。技术风险是指私人部门或项目公司不具备或丧失项目所需的技术,或者其技术水平无法使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导致其无法提供或停止提供服务。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政府有权终止合同,但其仍是不利后果的最终承担者。为降低此类风险,项目各方都应合理评估和衡量私人部门的技术能力和经验,同时,通过合同条款的设计,保证服务提供的连续性,并设置服务暂停或停止时,政府一方扣减付款的安排。
(5)项目移交阶段的风险
缺乏权威公正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构,一方面,在国有企业参与的PPP项目中,国家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有必要引入第三方监督评估机构对项目绩效进行公正的评估,防止利益输送;另一方面,权威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有助于减少各利益相关方的风险,提高项目运作的整体效率。
2. 项目投资的风险主要有哪些
项目融资中的主要风险类型和管理措施系统性风险有国家风险和金融风险,非系统性的有信用风险、完工风险、经营风险、市场风险和环保风险等。
国家风险的管理1.贷款银行与世界银行等多边金融机构联合发放贷款2.形成一个国际投资和贷款者的集团3.向保险机构投保政治风险4.从主管部门获得某种许可5.把各种担保合同置于东道国管辖之外6.选择以外国法为准据法,外国法院为管辖法院7.和政府谈判,确定当发生某些不利事件时,由政府给予适当的补贴
二、金融风险的管理
金融风险管理的合同法
1.将项目收入货币与支出货币相匹配
2.在当地筹集债务资金。
3.将产生项目收入的合同尽量以硬通货支付
4.取得东道国保证项目公司优先获得外汇的协议或由其出具外汇可获得的担保
5.投保政治风险,也可以降低一些外汇不可获得风险
金融风险管理的市场法
利用金融衍生工具减少货币贬值风险
三、完工风险的管理
1.签订固定价格的总承包合同
2.提供债务承购保证(发起人)
3.发起人提供完工担保(发起人)
4.提供技术保证承诺(承包商)
5.建立完工保证基金(发起人)
6.保险
四、经营风险的管理
1.签订无条件的供应合同。
2.签订无条件的销售合同。
3.建立储备基金帐户。
4.由发起人提供资金缺额担保
5.签订有利的经营管理合同。
五、市场风险的管理
1.在项目初期做好充分的市场调查,减少项目上马的盲目性。
2.签订具有担保性质的长期购买协议。
3.选择适当的产品定价策略。
固定价格
浮动价格
市场浮动价格
成本加固定收益率
六、环保风险的管理
1.在项目设计中考虑环境因素
2.估计项目的环境责任风险
3.投保环境风险
3. 项目融资的种类包括哪些
一、无追索权复的项目融资。又被制称为纯粹的项目融资,这种方式下,以项目自身拥有的资产为担保,以此来保障贷款银行的自身利益,同时,贷款的还本付息完全取决于项目的经济效益。若该项目未建成或者失败了,其资产或收益不足以清偿全部贷款时,贷款银行是无权向该项目的主办人追索的。
它的特点主要是:项目融资的信用基础就是该项目产生的现金流,项目贷款人也只能依靠该项目的现金流偿还贷款。且项目融资一般是建立在可预见的政治与法律环境和稳定的市场环境基础之上的。
二、有限追索权项目的融资。这种方式下,贷款银行除了以项目的经营收益作为还款的保证外,还要求第三方的担保。如果项目未建成或者失败了,贷款银行可以以第三人提供的担保额为限,进行追索。
这种方式表现在:贷款人有权在项目建设开发阶段对发起人进行追索,但通过商业完工测试后,项目进入正常运营阶段时,贷款有可能就变成无追索性了。若在经营阶段的现金流不够,差额部分可以向发起人追索。
4. 工程项目风险的分类有哪些
简述EPC工程管理模式下,承包商的全过程工程保险管理任务-工保网
2、后期保险管理
作为一项重要的风险管理手段,工程保险在投保后的相应管理工作,直接影响着投保人最初风险保障目标能否实现,即业主方或EPC工程总承包商能否顺利获得保险理赔,或相应事故预防技术能否有效发挥作用。这里主要涉及两方面的保险管理内容,即重视保后索赔管理与配合风险管理服务。
重视保后索赔管理
工程保险索赔管理,对于各类工程险种能否发挥、或能够发挥多少实际理赔功能有着重要影响。由于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长期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情况,保险公司为防范道德风险发生,降低自身损失,其理赔处理过程与要求往往十分严格。如是否及时报险、是否报警、是否采取相应事故减损、是否提供各类理赔材料等,都直接影响着保险公司是否理赔,或最终承担的赔偿责任。
同时,在保险责任、除外责任、免赔额等保险合同条款的理解与运用上,承包商天然处于弱势地位。一些应由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赔偿责任,往往被“除外责任”、“免赔额”等理由解除。这客观上要求EPC总承包商重视工程保险的保后管理工作,通过委派专项人员或部门进行保后理赔管理,真正实现各类工程险种的保险保障作用。保后管理人员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即风险事故前的保险条款研究与风险事故后的索赔处理。
配合风险管理服务
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是指保险机构依据保险合同约定,通过自身风险管理或第三方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服务机构力量,为投保项目工程提供的工程质量或安全生产管理风险管理服务。其涉及的工程险种主要包括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服务)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服务)。
由于目前这两大险种的风险管理服务主要通过第三方专业风险管理机构实现,而后者的工作内容往往涉及相应工程建设活动主体的工作规范、标准与质量安全责任,因此,在相应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服务的实施过程中,经常会遭遇来自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的工作不配合或其他阻力,严重影响着具体风险管理服务的实施质量。
EPC工程总承包商在投保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项目管理过程中,应尤其重视相应的保险风险管理服务,配合风险管理服务机构完成相应检测、检查,通过其风险建议解决相应工程质量或安全生产风险问题。
5. 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的种类有哪些
按责任方可以把风险划分为:发包人风险、承包人风险以及第三人风险等。这三种风险既可能独立存在,也可能共同构成,即混合风险。例如,因发包人支付原因和承包人管理水平因素而导致工期延误等即属混合风险。
按风险因素的主要方面,又可将风险分为技术、环境方面的风险与经济方面的风险以及合同签订和履行方面的风险等三种。它们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技术与环境方面的风险
1、地质地基条件。工程发包人一般应提供相应的地质资料和地基技术要求,但这些资料有时与实际出入很大,处理异常地质情况或遇到其他障碍物都会增加工作量和延长工期。
2、水文气象条件。主要表现在异常天气的出现,如台风、暴风雨、雪、洪水、泥石流、坍方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现象和其它影响施工的自然条件,都会造成工期的拖延和财产的损失。
3、施工准备。由于业主提供的施工现场存在周边环境等方面自然与人为的障碍或“三通——平等”准备工作不足,导致建筑企业不能做好施工前期的准备工作,给工程施工正常运行带来困难。
4、设计变更或图纸供应不及时。设计变更会影响施工安排,从而带来一系列问题;设计图纸供应不及时,会导致施工进度延误,造成承包人工期推延和经济损失。
5、技术规范。尤其是技术规范以外的特殊工艺,由于发包人没有明确采用的标准、规范,在工序过程中又没有较好地进行协调和统一,影响以后工程的验收和结算。
6、施工技术协调。工程施工过程出现与自身技术专业能力不相适应的工程技术问题,各专业间又存在不能及时协调的困难等;由于发包人管理工程的技术水平差,对承包人提出需要发包人解决的技术问题,而又没有作出及时答复。
(二)经济方面的风险
1、招标文件。这是招标的主要依据,特别是投标者须知,设计图纸、工程质量要求、合同条款以及工程量清单等都存在着潜在的经济风险,必须仔细分析研究。
2、要素市场价格。要素市场包括劳动力市场、材料市场、设备市场等,这些市场价格的变化,特别是价格的上涨,直接影响着工程承包价格。
3、金融市场因素。金融市场因素包括存贷款利率变动、货币贬值等,也影响着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
4、资金、材料、设备供应。主要表现为发包人供应的资金、材料或设备质量不合格或供应不及时。
5、国家政策调整。国家对工资、税种和税率等进行宏观调控,都会给建筑企业带来一定风险。
(三)合同签订和履行方面的风险
1、存在缺陷、显失公平的合同。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善,文字不细致、不严密,致使合同存在漏洞。如在合同条款上,存在不完善或没有转移风险的担保、索赔、保险等相应条款,缺少因第三方影响造成工期延误或经济损失的条款,存在单方面的约束性、过于苛刻的权利等不平衡条款。
2、发包人资信因素。发包人经济状况恶化,导致履约能力差,无力支付工程款;发包人信誉差,不诚信,不按合同约定进行工程结算,有意拖欠工程款。
3、分包方面。选择分包商不当,遇到分包商违约,不能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分包工程,从而影响整个工程的进度或发生经济损失。
4、履约方面。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效率低,不能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甚至发出错误指令等。
6. 项目融资包括哪些种类
项目融资的定义:是指贷款人向特定的工程项目提供贷款协议融资,对于该项目所产生的现金流量享有偿债请求权,并以该项目资产作为附属担保的融资类型。它是一种以项目的未来收益和资产作为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和安全保障的融资方式。
项目融资主要包含的种类:
无追索权的项目融资
有限追索权项目的融资
7. 项目融资中的核心风险有哪些
项目融资中的核心风险表现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
1、信用风险。项目融资所面临的信用风险是指项目有关参与方不能履行协定责任和义务而出现的风险。像提供贷款资金的银行一样,项目发起人也非常关心各参与方的可靠性、专业能力和信用。
2、完工风险。完工风险是指项目无法完工、延期完工或者完工后无法达到预期运行标准而带来的风险。项目的完工风险存在于项目建设阶段和试生产阶段,它是项目融资的主要核心风险之一。完工风险对项目公司而言意味着利息支出的增加、贷款偿还期限的延长和市场机会的错过。
3、生产风险。生产风险是指在项目试生产阶段和生产运营阶段中存在的技术、资源储量、能源和原材料供应、生产经营、劳动力状况等风险因素的总称。它是项目融资的另一个主要核心风险。生产风险主要表现在:技术风险、资源风险、能源和原材料供应风险、经营管理风险。
4、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在一定的成本水平下能否按计划维持产品质量与产量,以及产品市场需求量与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有价格风险、竞争风险和需求风险,这三种风险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
5、金融风险。项目的金融风险主要表现在项目融资中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两个方面。项目发起人与贷款人必须对自身难以控制的金融市场上可能出现的变化加以认真分析和预测,如汇率波动、利率上涨、通货膨胀、国际贸易政策的趋向等,这些因素会引发项目的金融风险。
6、政治风险。项目的政治风险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国家风险,如借款人所在国现存政治体制的崩溃,对项目产品实行禁运、联合抵制、终止债务的偿还等;另一类是国家政治、经济政策稳定性风险,如税收制度的变更,关税及非关税贸易壁垒的调整,外汇管理法规的变化等。在任何国际融资中,借款人和贷款人都承担政治风险,项目的政治风险可以涉及到项目的各个方面和各个阶段。
7、环境保护风险。环境保护风险是指由于满足环保法规要求而增加的新资产投入或迫使项目停产等风险。随着公众愈来愈关注工业化进程对自然环境的影响,许多国家颁布了日益严厉的法令来控制辐射、废弃物、有害物质的运输及低效使用能源和不可再生资源。“污染者承担环境债务”的原则已被广泛接受。因此,也应该重视项目融资期内有可能出现的任何环境保护方面的风险。
8. 工程项目风险的特点有哪些
工程项目风险的特点:
1、风险的客观性与必然性。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无论是自然界的风暴、地震、滑坡灾害还是与人们活动紧密相关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案不当造成的风险损失,都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现实。
它们的存在与发生,就总体而言是一种必然现象。因自然界的物体运动以及人类社会的运动规律都是客观存在的,表明项目风险的发生也是客观必然的。
2、工程项目风险的多样性。即在一个工程项目中有许多种类的风险存在,如政治风险、经济风险、法律风险、自然风险、合同风险、合作者风险等。这些风险之间有复杂的内在联系。
3、工程项目风险在整个项目生命期中都存在,而不仅在实施阶段。例如,在项目的目标设计中,可能存在构思的错误、重要边界条件的遗漏、目标优化的错误;在可行性研究中,可能有方案的失误、调查不完全、市场分析错误。
在设计中存在专业不协调、地质不确定、图纸和规范错误;在施工中物价上涨、实施方案不完备、资金缺乏、气候条件变化;在投产运行中,市场发生变化、产品不受欢迎、运行达不到设计能力、操作失误等。
(8)工程项目融资风险类型扩展阅读:
工程项目具有一次性和单件性等特点,在实施地过程中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随时会发生,项目目标的实现充满着风险。
因此,作为一个优秀的项目管理者就应具有分析风险和应对风险的能力,以最有效的方法和手段驾驭风险,实现工程项目的目标。
本书分为三篇,第一篇主要介绍了工程项目风险分析的理论和方法,包括风险识别、风险估计、风险评价、风险决策分析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五章;第二篇介绍了工程项目风险的应对。
包括风险应对计划与策略、保险和风险监控三章;第三篇为风险分析与对应专题,分四章,较为详细地介绍了工程融资风险分析与应对、工程进度风险评价、工程发包的“道德风险”与应对,以及水利水电施工导流与堤防工程风险分析等方面的内容 。
9. 项目融资的种类包括哪些
项目融资的种类: 1、无追索权的项目融资 无追索的项目融资也称为纯粹的项目融资,在这种融资方式下,贷款的还本付息完全依靠项目的经营效益。同时,贷款银行为保障自身的利益必须从该项目拥有的资产取得物权担保。如果该项目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建成或经营失败,其资产或受益不足以清偿全部的贷款时,贷款银行无权向该项目的主办人追索。 2、有追索权的项目融资 除了以贷款项目的经营收益作为还款来源和取得物权担保外,贷款银行还要求有项目实体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贷款行有权向第三方担保人追索。但担保人承担债务的责任,以他们各自提供的担保金额为限,所以称为有限追索权的项目融资。 项目融资的参与者 由于项目融资的结构复杂,因此参与融资的利益主体也较传统的融资方式要多。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项目公司、项目投资者、银行等金融机构、项目产品购买者、项目承包工程公司、材料供应商、融资顾问、项目管理公司等。 项目公司是直接参与项目建设和管理,并承担债务责任的法律实体。也是组织和协调整个项目开发建设的核心。项目投资者拥有项目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除提供部分股本资金外,还需要以直接或间接担保的形式为项目公司提供一定的信用支持。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租赁公司、出口信贷机构等)是项目融资资金来源的主要提供者,可以是一两家银行,也可以是由十几家银行组成的银团。 项目融资过程中的许多工作需要具有专门技能的人来完成,而大多数的项目投资者不具备这方面的经验和资源,需要聘请专业融资顾问。融资顾问在项目融资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项目融资的成败。融资顾问通常由投资银行、财务公司或商业银行融资部门来担任。 项目产品的购买者在项目融资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项目的产品销售一般是通过事先与购买者签订的长期销售协议来实现。而这种长期销售协议形成的未来稳定现金流构成银行融资的信用基础。特别是资源性项目的开发受到国际市场需求变化影响、价格波动较大,能否签订一个稳定的、符合贷款银行要求的产品长期销售协议往往成为项目融资成功实施的关键。如澳大利亚的阿施顿矿业公司开发的阿盖尔钻石项目,欲采用项目融资的方式筹集资金。由于参与融资的银行认为钻石的市场价格和销售存在风险,融资工作迟迟难以完成,但是当该公司与伦敦信誉良好的钻石销售商签定了长期包销协议之后,阿施顿矿业公司很快就获得银行的贷款。
10. 建设工程风险的分类有哪些
按风险因素的主要方面,又可将风险分为技术、环境方面的风险与经济方面的风险以及合同签订和履行方面的风险等三种。它们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技术与环境方面的风险
1、地质地基条件。工程发包人一般应提供相应的地质资料和地基技术要求,但这些资料有时与实际出入很大,处理异常地质情况或遇到其他障碍物都会增加工作量和延长工期。
2、水文气象条件。主要表现在异常天气的出现,如台风、暴风雨、雪、洪水、泥石流、坍方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现象和其它影响施工的自然条件,都会造成工期的拖延和财产的损失。
3、施工准备。由于业主提供的施工现场存在周边环境等方面自然与人为的障碍或“三通——平等”准备工作不足,导致建筑企业不能做好施工前期的准备工作,给工程施工正常运行带来困难。
4、设计变更或图纸供应不及时。设计变更会影响施工安排,从而带来一系列问题;设计图纸供应不及时,会导致施工进度延误,造成承包人工期推延和经济损失。
5、技术规范。尤其是技术规范以外的特殊工艺,由于发包人没有明确采用的标准、规范,在工序过程中又没有较好地进行协调和统一,影响以后工程的验收和结算。
6、施工技术协调。工程施工过程出现与自身技术专业能力不相适应的工程技术问题,各专业间又存在不能及时协调的困难等;由于发包人管理工程的技术水平差,对承包人提出需要发包人解决的技术问题,而又没有作出及时答复。
(二)经济方面的风险
1、招标文件。这是招标的主要依据,特别是投标者须知,设计图纸、工程质量要求、合同条款以及工程量清单等都存在着潜在的经济风险,必须仔细分析研究。
2、要素市场价格。要素市场包括劳动力市场、材料市场、设备市场等,这些市场价格的变化,特别是价格的上涨,直接影响着工程承包价格。
3、金融市场因素。金融市场因素包括存贷款利率变动、货币贬值等,也影响着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
4、资金、材料、设备供应。主要表现为发包人供应的资金、材料或设备质量不合格或供应不及时。
5、国家政策调整。国家对工资、税种和税率等进行宏观调控,都会给建筑企业带来一定风险。
(三)合同签订和履行方面的风险
1、存在缺陷、显失公平的合同。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善,文字不细致、不严密,致使合同存在漏洞。如在合同条款上,存在不完善或没有转移风险的担保、索赔、保险等相应条款,缺少因第三方影响造成工期延误或经济损失的条款,存在单方面的约束性、过于苛刻的权利等不平衡条款。
2、发包人资信因素。发包人经济状况恶化,导致履约能力差,无力支付工程款;发包人信誉差,不诚信,不按合同约定进行工程结算,有意拖欠工程款。
3、分包方面。选择分包商不当,遇到分包商违约,不能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分包工程,从而影响整个工程的进度或发生经济损失。
4、履约方面。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效率低,不能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甚至发出错误指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