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归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和银行一样同属于银监会的!
㈡ 请问单一信托计划是否可以不签《认购风险申明书》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中规定,必须向客户说明风险,还规定了一些专用词语,用醒目字体标注。因为信托是不允许保本保收益的,所以要让客户了解风险,签风险申明书是为了避免以后不必要的纠纷。
㈢ 信托大额配小额的意义为什么能突破50人的限制请具体点说,不要复制。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
第五条 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委托人为合格投资者;
(二)参与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为惟一受益人;
(三)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四)信托期限不少于一年;
(五)信托资金有明确的投资方向和投资策略,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六)信托受益权划分为等额份额的信托单位;
(七)信托合同应约定受托人报酬,除合理报酬外,信托公司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或间接以信托财产为自己或他人牟利;
(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九年二月四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项“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修改为“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向他人提供贷款不得超过其管理的所有信托计划实收余额的30%”,修改为“向他人提供贷款不得超过其管理的所有信托计划实收余额的30%,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大额配小额主要就是针对规模比较大的信托来说了,如果信托规模在5000万以下,就不存在大小额只说了,即使每个投资者投资100万,投资完一个产品也就50人,不会违规;如果是1亿的规模,如果投资者都是个人的话,那么为了达到不超过50人的限制,平均每份就是1亿除去50等于400万,因为300万以上的投资者不受限制,所以这个400万就可以分为一个300万(大额)+100万(小额),就是一大配一小,如果是600万,就等于两个大额,就可以配2个小额(100万)当然一亿的项目也可以这样分,分成50个200万的小额,这样也没有事。
㈣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是哪个小贷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是卡卡贷,卡卡贷是一款移动互联网贷款服务平台专,旨在为用户属提供安全、快捷、高效的信用卡余额代还服务。从申请、授信到放款,全流程线上化、自助化。
㈤ 什么叫做信托受益权转让
信托受益权转让是指将信托受益的权利进行转让。信托受益权是信托合同中专规定的关系人享受信托财产经过属管理或处理后的收益权利。也包括信托合同结束时,合同中规定的关系人可享受信托财产本身利益的权利。信托受益权是指受益人请求受托人支付信托利益的权利,广义的信托受益权中的受益人除有请求支付信托利益的权利外,还有保证信托利益得以实现的其他权利,如《信托法》规定的知情权、调整信托财产管理方法权、撤销受托人违反信托的处分权、受托人的解任权。信托受益权具有以下特征:其一,信托受益权属于兼具物权和债权性质的财产权。信托受益权是受益人对信托享有的权利和利益,因此该权利首先必须是财产权。其二,信托受益权属于可转让的财产权利。信托受益权的权利是通过转让质物实现的,因此能够质押的权利应当满足可转让的条件。
㈥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设立信托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公司章程; 有具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入股资格的股东; 具有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有具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任职资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信托从业人员。
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信托业务操作规程和风险控制制度;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审慎监管原则对信托公司的设立申请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应说明理由。
信托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 申请经营企业年金基金、证券承销、资产证券化等业务,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信托公司行业发展的需要,可以调整信托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信托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变更名称;变更注册资本; 变更公司住所;改变组织形式;调整业务范围;更换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变更股东或者调整股权结构,但持有上市公司流通股份未达到公司总股份5%的除外;修改公司章程;合并或者分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㈦ 信托公司由哪个部门监管如何监管
银监会。具体有银监会非银司负责,当地银监局落实。
监管:投资公司应当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本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进行审计和监督。信托投资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半年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内部审计报告,同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上述报告的副本。
具体的是信托业号称四大金融支柱之一,但长期以来,信托业缺乏权威的、行之有效的监管架构。无论是人民银行时期还是现在的银监会,具体管理信托公司的职能部门仅仅是非银司下设的信托处。
这种机构设置不能适应新时期信托业发展和监管的客观需要,也与信托业的重要地位很不相称。目前信托法规建设的滞后可能与信托监督管理机构在级别和人员配备上的严重不足存在直接关系。
㈧ 信托公司由哪个部门监管,如何监管
你好,信托公司由一个部门,也就是银监会监管。
根据《信托公回司管理办法》,我国信托机构监管部门为中答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机构或者个人经营营业性信托业务需得到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同时应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管。
银监会对信托公司监管的条例:
1、信托公司发行的所有信托产品都要拿到银监会进行报备;2、银监会对信托公司的监管主要体现在大的方向上,政府也会出台一些政策对信托公司进行一些规范活动。所以信托公司的业务是在和监管制度磨合中创新和发展起来的。
㈨ 为什么信托公司不得以卖出回购方式管理运用信托财产
信托公司本来就是一家受托管理信托财产的机构。如果以卖出回购方式管理运用信托财产,就不是信托公司受托管理了。
所谓“卖出回购信托财产”,是指信托公司在金融市场上按照回购协议的约定,先行卖出可以作为回购交易的特定信托资产(国债、股票等),再按固定的价格在到期日从交易对手处买回的经济行为,其本质是交易对手向信托财产融资,属于为信托财产借入资金。
在我国信托目前主要是金钱信托的背景下,把禁止的负债管理行为限制在“卖出回购信托财产”,是有合理性的。
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信托公司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时,可以依照信托文件的约定,采取投资、出售、存放同业、买入返售、租赁、贷款等方式进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信托公司不得以卖出回购方式管理运用信托财产。
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六十条信托公司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六十一条信托公司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不予撤销将严重危害金融秩序、损害公众利益的,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予以撤销。
第六十二条对信托公司违规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区别不同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罚款、取消任职资格或从业资格等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