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加油站的法人代表因为外面有融资欠款被起诉了能不能把这个法人代表过户给别人
不能。如果再遭起诉后更换法人,就是非法转移财产,不但达不到效果,还会连累他人。
㈡ 加油站无证经营所适用法律条款
无证经营汽油犯的是非法经营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场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2)非法融资开加油站扩展阅读:
案例:男子非法经营加油站销售成品油10万余升被批捕
无证经营加油站一年多,销售成品油10万余升,营业额达72万余元人民币,7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
现年42岁的李某兴宾区迁江镇人,2013年5月,在未经培训、没有办理《危险化学物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许可证》、《消防合格证》等合法证件的情况下,私自在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大里村经营一所加油站,主要零售柴油和汽油等成品油。
因为是无证经营,李某只能通过比石油公司稍高的价格向其他加油站购进成品油销售。自2013年5月到2014年6月期间,该加油站共销售成品油20万余升,经营数额达到了72万余元,李某从中获利3万余元。
2013年7月16日,工商部门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加油站没有办理相应的经营手续,遂向李某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停业整改。李某收到责令整改通知后置之不理,直至2014年6月20日,工商部门再次检查时,也未对加油站进行整改。
工商部门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于当日晚对李运乐刑事拘留,李某对其无证经营加油站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检察机关认为:李某以获取利益为目的,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经营加油站,经营的数额达72万余元、非法获利3万多元的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涉嫌非法经营罪,故依法对其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㈢ 私自开加油站要怎么判刑,能取保候审吗怎么取保候审,现在人也不给见怎么才能见到人
很有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嫌疑人的近亲属或监护人可以委托律师办理取保候审及会见事项。
㈣ 我开了私人加油站,被本县经侦大队审讯了一夜,听说已经立案了。
涉嫌非法经营。经营数额达到5万元以上或者非法所得在1万元以上的,就涉嫌构成犯罪。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之后,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之后认为构成犯罪的,会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会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所以,一般会有三个环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
类似的案件,刚达到犯罪标准。根据我以往的经验,如果法院判决,很可能会在一年左右判刑。如果现在已经办理了取保候审的,就很可能判缓刑,监外执行。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还有不清楚的,您可以通过下面的链接找我。
要了解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您可以到中国刑事辩护网相应犯罪相关栏目查询。
㈤ 个人开设黑加油站犯什么法会有什么处罚
个人开设黑加油站情节轻的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拘留;情节重的会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刑并处罚金。
相关法律规定: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2、《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㈥ 本人想建一个加油站,融资问题!!
目前是可以的,我公司专业做加油站融资贷款
㈦ 内部加油站对外营业是非法经营吗
内部加油站,在没有取得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对外营业,是非法经营
㈧ 非法融资一般会如何处理
非法集资罪通常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1、按照国务院《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四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
2、200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五十万元以上的。
3、量刑标准:
自然人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本罪的规定处罚。
二、集资诈骗罪
1、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并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额和情节的行为。 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单一犯罪客体(指侵犯金融管理秩序)不同,集资诈骗罪的犯罪客体属于复杂客体,它既侵犯了金融管理秩序,又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集资诈骗罪中的“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 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1)携带集资款逃跑的;
(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将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归纳为:
(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
(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
(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
(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抽逃、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
根据《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或者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依法予以刑事追诉。由于集资诈骗罪的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较大,对于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集资诈骗罪,最高可判处死刑。
4、量刑标准:
犯集资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l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犯集资诈骗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l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犯集资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8)非法融资开加油站扩展阅读:
非法融资是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
非法融资的特点:
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
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是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五和非法集资一样,集资方式变换多样,多种犯罪行为相互交织。
㈨ 加油站经过多次工商局罚款是否说明犯了刑法中非法经营罪
加油站经过多次工商局罚款,并不能说明加油站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非法经营刑事犯罪行为。但如果加油站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情形的,构成非法经营罪。一经定罪,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