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P2P合法吗
P2P借贷指的是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网络(一般是专门的网站)实现的直接借贷。一般而言,这里所谓的个体是个人(自然人),但是借入一方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企业。它是一种基于互联网思想、独立于正规金融机构体系之外的个人借贷行为。
关于P2P平台的法律政策:
Ø 明确平台中介性
Ø 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
Ø 不得搞资金池
Ø 不得非法吸引公众存款
Ⅱ 小额贷款公司通过P2P融资违法吗
违法。P2P属于第三方金融中介,不允许有资金池,有资金池涉嫌非法集资。小额贷款如果采用P2P融资显然违法。
法规:
中国银监会下发《关于小贷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规定:小贷公司不吸收公众存款。
经营原则:
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吸收社会存款,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银监会指出了三条路小贷公司资金来源途径: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
定义: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小额贷款普遍采用的融资模式:
1、联合出资。
2、增资扩股。
3、从银行融资。
Ⅲ p2p线下融资合法吗
合法性!这个目前的金融理财公司,其实就是相当于古代的典当,一直存在!唯一就是担心公司体制问题,会出现资金链断掉,选在的时候多方考察就好!
Ⅳ p2p合法吗什么是p2p
2015年7月18日《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明确将P2P平台定义为信息中介平台,不得提供增信服务。这意味着国家正式明确了P2P网贷企业和网贷业务的法律地位,作为信息中介性质的P2P平台是有合法的法律地位的。
P2P是近两年很热门的一种互联网投资理财方式,源于英国,随后发展到美国、德国和其他国家。2007年进入中国,2013年来迅猛发展,如今正常运行平台约2300家。传统P2P模式的网贷平台仅为借贷双方提供信息流通交互、信息价值认定和其他促成交易完成的服务,不实质参与到借贷利益链条之中, 借贷双方直接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网贷平台则依靠向借贷双方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维持运营。
常见的方式有P2P, 即个人对个人的网上借贷模式;
1、P2B,即个人贷款给企业的一种借贷模式;
2、P2C,指的是个人与企业之间的融资借贷模式,是一种线上线下(O2O)相结合的新概念,P2C平台线下开发优质的中小企业客户, 并引进实力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对项目进行担保,然后发布至线上进行融资的一种模式;
3、P2G,主要是以服务政府项目为主的互联网金融投资模式。
4、P2N,N指的是P2P平台与多家公司合作,如小贷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等,由这些公司向平台推荐标的并提供担保。
Ⅳ P2P理财公司是合法的吗
P2P理财公司是合法的。
网络借贷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个体网络借贷是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在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上发生的直接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
个体网络借贷要坚持平台功能,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
网络小额贷款是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网络小额贷款应遵守现有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定,发挥网络贷款优势,努力降低客户融资成本。
(5)p2p融资项目的合法性扩展阅读:
互联网行业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开设网站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除应按规定履行相关金融监管程序外,还应依法向电信主管部门履行网站备案手续,否则不得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对互联网金融业务涉及的电信业务进行监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对金融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内容等业务进行监管,两部门按职责制定相关监管细则。
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除另有规定外,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
Ⅵ P2P是不是合法的信贷
P2P金融又叫P2P借贷。其中,P2P是 peer-to-peer 或 person-to-person 的简写,意思是:个人对个人。
P2P金融指个人与个人间的小额借贷交易,一般需要借助电子商务专业网络平台帮助借贷双方确立借贷关系并完成相关交易手续。借款者可自行发布借款信息,包括金额、利息、还款方式和时间,实现自助式借款;借出者根据借款人发布的信息,自行决定借出金额,实现自助式借贷。
2006年度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尤努斯博士认为现代经济理论在解释和解决贫困方面存在缺陷,为此他于1983年创建了格莱珉银行,通过开展无抵押的小额信贷业务和一系列的金融创新机制,不仅创造了利润,而且还使成千上万的穷人尤其是妇女摆脱了贫困,使扶贫者与被扶贫者达到双赢。格莱珉银行已成为100多个国家的效仿对象和盈利兼顾公益的标杆。
创办以来,格莱珉的小额贷款已经帮助了630万名借款人(间接影响到3150万人),其中超过一半脱贫。而且格莱珉银行自1983年创办以来,除了创办当年及1991年至1992年两个水灾特别严重的年头外,一直保持赢利,2005年的赢利达1521万美元。同时,格莱珉银行不仅提供小额贷款,而且也鼓励小额存款,并通过格莱珉银行将这些存款发放给其他需要贷款的人。
这一模式就是最初的P2P金融雏形。
主要分为两种模式,基于电子商务的网络P2P金融和传统线下的P2P金融。
国外发展
2005年11月,美国PROSPER将这一思想进一步提炼和创新,创办了PROSPER网络小额贷款平台,让资金富余者通过PROSPER向需要借款的人提供贷款,并收取一定利息。从2006年2月上线到2009年1月29日,经由PROSPER的借贷金额共计约合12.5亿人民币,超过3个月的逾期还款率仅为2.83%。2010年4月16日,美国PROSPER宣布已完成了1470万美元的第四轮融资。至此,PROSPER的总融资金额已达到5770万美元。
PROSPER在本土的主要竞争对手LENDING CLUB也再融资2450万美元。至此,LENDING CLUB在前三轮融资共所获注资总额也已达5270万美元。除了PROSPER,2005年3月在英国伦敦开始运营一家名为ZOPA的网站同样是目前最热门的P2P网络金融平台之一。
这些网络P2P金融平台的成功让P2P金融真正开始在世界范围内获得认可和发展。
国内发展
P2P金融在国内发展初具雏形,但并无明确的立法,国内小额信贷主要靠“中国小额信贷联盟”主持工作。可参考的合法性依据,主要是“全国互联网贷款纠纷第一案或现 结果阿里小贷胜出”。 随着网络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此种金融服务的正规性与合法性会逐步加强,在有效的监管下发挥网络技术优势,实现普惠金融的理想。
发展至今由P2P的概念已经衍生出了很多模式。中国网络借贷平台已经超过2000家,平台的模式各有不同,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类:
一、担保机构担保交易模式,这也是最安全的P2P模式。此类平台作为中介,平台不吸储,不放贷,只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由合作的小贷公司和担保机构提供双重担保。此类平台的交易模式多为“1对多”,即一笔借款需求由多个投资人投资。此种模式的优势是可以保证投资人的资金安全,由中安信业等国内大型担保机构联合担保,如果遇到坏账,担保机构会在拖延还款的第二日把本金和利息及时打到投资人账户。这其中,有利网也推出了债权转卖交易,如果投资人急需用钱,可以通过转卖债权,从而随时把自己账户中的资金取走。有利网因为其安全方便迅速获得用户喜爱。
二、“P2P平台下的债权合同转让模式”的模式。可以称之为“多对多”模式,借款需求和投资都是打散组合的,甚至有由宜信负责人唐宁自己作为最大债权人将资金出借给借款人,然后获取债权对其分割,通过债权转让形式将债权转移给其他投资人,获得借贷资金。宜信也因其特殊的借贷模式,制定了“双向散打”风险控制,通过个人发放贷款的形式,获得一年期的债权,宜信将这笔债权进行金额及期限的同时拆分,这样一来,宜信利用资金和期限的交错配比,不断吸引资金,一边发放贷款获取债权,一边不断将金额与期限的错配,不断进行拆分转让,宜信模式的特点是可复制性强,发展快。其构架体系可以看作是左边对接资产,右边对接债权,宜信的平衡系数是对外放贷金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转让债权,如果放贷金额实际小于转让债权,等于转让不存在的债权,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属于非法集资范畴。
三、以交易参数为基点,结合O2O(ONLINE TO OFFLINE,将线下商务的机会与互联网结合)的综合交易模式。例如联合贷为电商加入授信审核体系,对贷款信息进行整合处理。这种小贷模式创建的P2P小额贷款业务凭借其客户资源、电商交易数据及产品结构占得优势,其线下成立的两家小额贷款公司对其平台客户进行服务。线下商务的机会与互联网结合在了一起,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前台。
Ⅶ 通过P2P平台进行网络融资是合法的吗
是合法的 国家今年出了很多监管政策,按要求整改就行
Ⅷ p2p网贷违法吗
网络小额贷款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网络小额贷款应遵守现有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定,发挥网络贷款优势,努力降低客户融资成本。网络借贷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由此可见,网络贷款本身并不违法,但网络借贷诱发非法集资将仍然是新的案件高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