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请说一下目前金融危机对中国出口企业融资的影响
金融危机对我出口企业的影响及对策来源:金融危机 作者: 时间:2009-02-06 Tag: 点击: 2277
随着金融危机的蔓延,我国出口企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困境,主要有以下方面:
首先,受金融危机影响,美、日、欧三大贸易伙伴需求急剧减少,国际市场萎缩。根据近几年的统计,美、日、欧市场占我国出口份额的60%以上。但由于美、日、欧由于金融危机导致的经济滑坡,必然导致需求的减少,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预测,2009年全球经济增速继续回落1.5个百分点,美国经济2009年将下降0.7%,欧元区2009年经济将下降0.5%,日本将下降0.2%,新兴和发展中经济体经济将增长5.1%,比2008年回落1.5个百分点。此外,据IMF初步预测,2009年世界贸易将增长2.1%,比上年的4.6%回落2.5个百分点;发达经济体进出口贸易均出现大幅回落,进口将比2008年下降0.1%,比上年回落1.9个百分点;出口增速将达到1.2%,比上年回落2.9个百分点;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进口将增长5.2%,增速比上年回落5.7个百分点;出口将增长5.3%,增速比上年回落0.3个百分点。在这种背景下,我国的出口将受到极大影响。
其次,贸易保护主义猖獗,贸易摩擦将加剧。贸易摩擦与全球或一国经济的发展状况有很大关系,但经济发展良好时,贸易摩擦会减少,当经济发展减弱时,贸易摩擦将加剧。2008年,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遭遇了大量贸易壁垒,贸易摩擦加剧。以贸易救济调查为例,2008年,美国对中国的不锈钢压力管、管线管、柠檬酸、后拖式草地维护设备、厨房器具置物架和挂物架等产品发起5起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涉案金额5.1亿美元。同时,美国对中国的床用内置弹簧组等产品发起5起反倾销调查,涉案金额2.8亿美元。另外,美国还对中国的定尺碳素钢板发起1起反规避调查。2008年,欧盟先后对华冷轧不锈钢板、蜡烛、钢绞线、盘条、无缝钢管、铝箔发起6起反倾销调查。此外,欧盟还对华钢铁管配件、皮面鞋靴、糠醇、活页环发起4起反倾销日落复审。另外我国还遭受国外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据统计,近几年,我国因遭受国外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每年损失至少几百亿美元,遭受技术性贸易壁垒前五位的国家和地区是美国、欧盟、日本、东盟和俄罗斯,主要贸易伙伴影响我国工业品出口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类型集中在认证要求、技术标准要求、产品的人身安全要求、环保要求、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和包装及材料的要求等六个方面;影响农产品出口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类型集中在食品中农兽药残留要求、细菌等卫生指标要求、重金属等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加工厂和仓库注册要求,以及食品标签要求等五个方面。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较大的行业排在前五位的是机电仪器、橡塑皮革、农食产品、纺织鞋帽和化矿金属。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较大的省份排在前五位的是广东省、山东省、江苏省、上海市、河南省。2009年,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遭受贸易摩擦将更加严重,增加出口的困难。
最后,我国的出口还将受到生产成本升高、出口企业融资困难与融资成本上升、出口政策调整不确定性、人民币升值压力的影响,上述影响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大部分都是外部的。同时出口企业遭遇的困境也与企业或行业自身的问题有关,如缺乏行业自律,企业间恶性竞争;缺少研发、技术、设备的投入,大部分为劳动密集型产品;缺乏诚信、不注重企业自身的形象。这些因素也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企业产品出口。
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出口企业面临着上述困境,它使出口企业销售困难,盈利水平降低,甚至亏损,开工率下降,停产或倒闭,工人失业。同时,出口企业面临着货款回收风险。由于进口国经济衰退,企业和个人支付能力下降,信用降低,出现支付困难,产品出口到货后不能及时收回货款,或根本无法收回货款。在这种形势下,为了应对金融危机下出口困境,政府、企业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采取多项措施,增加国内需求。目前,扩大内需是当务之急,只有增加国内需求,国内的过剩的生产能力才会被消化,从而也消除了制造巨额外贸顺差的根源。扩大内需的关键在于推进金融、教育、交通、环境等现代服务业部门的市场化改革,即通过增加有效供给来扩大内需。
第二,继续加大出口促进政策力度。推进出台的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政策,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支持中西部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地的发展,促进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协调金融部门改善出口的金融环境,加大对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改善企业融资担保条件,健全出口信用风险保障机制。
第三,开拓新市场。我国出口企业一方面应该及时调整出口市场结构,努力寻求新的出口市场,开发多元市场,走市场多元化战略,如企业应当努力开拓南亚、中东、中亚、南美、东欧等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出口市场。
第四,转变经济增长模式,促进结构升级,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注重开发高技术、环保产品,推动自主品牌产品和大型机械、成套设备以及优势农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加大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参与国际竞争的扶持力度。
第五,大力发展外向型服务贸易。完善服务贸易促进政策,支持软件、文化和中医药等重点领域服务出口。在航空、运输、金融、旅游等优势行业,培育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贸易企业,鼓励中小型服务企业开展对外交流和合作,培育服务贸易品牌。
第六,为了防范出口货款回收风险,企业应该重视对进口商资信的采集和评估,重视出口信用保险,完善企业财务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第七,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应当注重引进和培养金融人才,防范汇率风险。在全球金融危机和世界经济衰退中,各国所受影响不尽相同,汇率变动不可避免。如果人民币升值,出口所收外汇贬值,会造成出口商的实际损失。通过金融人才的引进,企业才能避免因汇率变动造成的不必要损失。
⑵ 促进出口信用保险工作发展措施
完善政策,即保持外贸政策稳定性,加快出台有关政策措施;优化环境,即进一步优化外贸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加大贸易摩擦应对力度,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调整结构,即优化“两个布局”,推进“三项建设”。
当前,中国外贸发展面临着进出口增速持续回落、内外部环境趋紧等问题。如何实施积极有效的应对之策,促进进出口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是2012年的工作要点和目标,并为广大进出口企业所关注。
由于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总体上仍较为复杂,为促进外贸平稳较快发展,温家宝总理近日在广州考察时指出,进出口政策总体要保持稳定,如果要做调整,也应当是鼓励性的多于限制性的。近期,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在安徽调研时明确表示,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国外贸下行态势较为明显。今年一二月份,进出口增速均出现下滑,这虽有季节性因素,但也反映出外贸发展面临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加,对这一趋势要高度重视。
2月17日,商务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10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指导意见》,全面、综合地提出了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国外贸发展的政策思路,简言之,就是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方式为主线,以调结构、促协调为重点,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继续围绕外贸“稳增长、调结构、促平衡”,做好完善政策、优化环境、调整结构三项工作。
完善政策
完善政策,即保持外贸政策稳定性,加快出台有关政策措施。
在财税政策方面,完善财政对外贸支持的稳定机制,推动外贸和相关产业结构调整及转型升级。保持出口退税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完善出口退税机制,准确、及时退税。发挥关税的宏观调控作用,进一步优化进口关税结构,增强进口对宏观经济平衡和结构调整的作用。
从湖南外贸网了解到,在金融政策方面,建立和完善与贸易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全方位金融支持体系。鼓励国内商业银行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开展进出口信贷业务、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中国进出口银行对外贸发展的支持作用。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扩大中小企业进出口融资担保业务,加大对中小企业进出口信贷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导向作用,支持符合国家经济结构调整方向的货物、技术和服务的出口。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扩大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积极推进贸易收付汇管理制度改革。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将结算中心、成本和利润核算中心设在境内。
在贸易政策方面,制定宽严适度的原产地规则。完善原产地认证管理体系,稳步推进与原产地相关的贸易便利化进程。改进许可证管理,加强贸易统计监测功能。加强政策协调和衔接,促进贸易与利用外资、“走出去”协同发展。提升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优化外资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加快完善境外投资促进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鼓励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合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扩大多双边知识产权领域的交流和合作。
优化环境
优化环境,即进一步优化外贸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加大贸易摩擦应对力度,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在优化外部环境方面,加强多双边合作,营造公平自由、互利共赢的国际贸易环境,推动贸易自由化,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完善贸易摩擦应对机制,高度重视贸易摩擦重大案件的应对工作;充分利用世贸规则和贸易救济措施等手段维护国内产业安全;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深化多双边及区域经贸合作,营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在优化内部环境方面,改革管理体制。适应世贸组织规则要求,加快管理手段创新,建立公开透明、统一规范的外贸管理体系,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促进企业公平竟争和守法经营。完善外贸法律体系,包括与贸易有关的对外投资合作、知识产权、环境与气候、贸易救济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运用资质、信用、技术、节能、环保、社会福利、劳动安全标准等准入手段,加强对敏感商品的管理。完善纵向联动、横向合作的工作机制,形成部门合力。
在完善贸易摩擦应对机制方面,按照应对有效的要求,统筹运用各种有效手段及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健全政府、行业和企业“三位一体”的贸易摩擦应对机制,提高贸易摩擦应对能力。强化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完善产业安全数据库,运用贸易救济措施,依法维护国内产业安全和企业合法权益。利用多双边贸易磋商机制,推动与主要贸易伙伴的政府和行业间的对话与磋商,有效化解贸易摩擦和争端,积极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和“碳关税”等绿色贸易壁垒。
在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方面,深化分类通关改革,加快电子口岸建设,简化贸易收付汇手续;改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经营环境,清理对外贸企业不合理收费,增强企业活力;推动商(协)会立法进程,充分发挥商(协)会等行业中介组织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协调。整顿和规范外贸经营秩序,建立健全外贸信用体系;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有利外贸发展的舆论环境。
调整结构
调整结构,即优化“两个布局”——国际市场布局和国内区域布局,推进“三项建设”——推动外贸转型基地、贸易平台和国际营销网络建设。
在国际市场布局方面,在巩固传统市场、培育周边市场的同时,加大对发展中国家市场开拓力度。将发展中国家,特别是资源储量丰富、人口规模较大、双边贸易基数较小、战略地位重要的发展中国家,作为重点优化市场,通过完善政策、加大贸易促进力度等手段,进行重点开拓,逐步提高发展中国家在我国外贸中的比重。加强政府对企业开拓市场的支持与服务。鼓励行业组织帮助企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通过对外援助和经济合作,促进双边友好关系发展,营造良好的外贸发展环境。
在国内区域布局方面,在巩固东部沿海地区外贸发展的同时,加快中西部地区外贸发展。将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自然资源丰富、人力资源充足、工业基础雄厚、区位优势明显的省区市,作为重点优化区域,通过完善政策、加大贸易促进力度等手段,逐步提高中西部地区在全国外贸中的比重。支持中西部地区积极发展特色产业,承接国际和沿海地区的出口产业转移。加快重点边境口岸、边境经济合作区和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扩大与周边地区的经贸往来。
在外贸转型基地方面,要依托已有的产业优势明显、区域特色鲜明、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的产业集聚区、高新区、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及生产型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市县级的专业型、综合型和企业型外贸示范基地,加快外贸转型基地建设。
在贸易平台方面,要依托已有基础条件较好、影响较大、管理水平较高的会展、市场、网站等平台,培育若干个辐射能力强的国家级会展平台,培育若干个内外贸结合的专业市场平台,培育若干个信誉好的电子商务平台,增育若干个带动功能强的进口促进平台,加快构建贸易平台。
在国际营销网络建设方面,要引导已设立的海外批发展示中心、中国商品城、品牌专卖店等各类销售渠道做大做强,鼓励国内企业在境外建设一批品牌推广效果好的展示中心,建设一批区域辐射半径大的批发市场,建设一批市场渗透能力强的零售网点,加快建设国际营销网络。(来源:湖南外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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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金融危机下我国进出口行业的应对措施
金融危机下我国进出口行业的应对措施如下:
第一,采取多项措施,增加国内需求。目前,扩大内需是当务之急,只有增加国内需求,国内的过剩的生产能力才会被消化,从而也消除了制造巨额外贸顺差的根源。扩大内需的关键在于推进金融、教育、交通、环境等现代服务业部门的市场化改革,即通过增加有效供给来扩大内需。
第二,继续加大出口促进政策力度。推进出台的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政策,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支持中西部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地的发展,促进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协调金融部门改善出口的金融环境,加大对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改善企业融资担保条件,健全出口信用风险保障机制。
第三,开拓新市场。我国出口企业一方面应该及时调整出口市场结构,努力寻求新的出口市场,开发多元市场,走市场多元化战略,如企业应当努力开拓南亚、中东、中亚、南美、东欧等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出口市场。
第四,转变经济增长模式,促进结构升级,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注重开发高技术、环保产品,推动自主品牌产品和大型机械、成套设备以及优势农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加大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参与国际竞争的扶持力度。
第五,大力发展外向型服务贸易。完善服务贸易促进政策,支持软件、文化和中医药等重点领域服务出口。在航空、运输、金融、旅游等优势行业,培育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贸易企业,鼓励中小型服务企业开展对外交流和合作,培育服务贸易品牌。
第六,为了防范出口货款回收风险,企业应该重视对进口商资信的采集和评估,重视出口信用保险,完善企业财务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第七,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应当注重引进和培养金融人才,防范汇率风险。在全球金融危机和世界经济衰退中,各国所受影响不尽相同,汇率变动不可避免。如果人民币升值,出口所收外汇贬值,会造成出口商的实际损失。通过金融人才的引进,企业才能避免因汇率变动造成的不必要损失。
⑷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如何提供出口信贷担保
你需先购买出口信用保险,再向银行进行融资贷款。具休事项可以咨询当地信保分支机构,由客户经理为你详细讲解细节。深圳分公司的电话为23996088
⑸ 出口信用保险与出口信贷担保的区别
出口信用保险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
出口信用保险是以鼓励本国出口企业扩大出口贸易,开拓海外市场为出发点,为出口商和银行承担由于进口国政治风险(包括战争、外汇管制、进口管制和颁布延期付款等)和进口商商业风险(包括破产、拖欠和拒收)而在出口收汇和出口信贷等业务上遭受的收汇损失的政策性险种,它是为出口合同项下企业享有的权益提供风险保障的一项特殊的政策和措施,由国家财政支持的保险机构具体操作和提供。其核心内容是保障出口企业在出口贸易,对外投资和对外工程承包等经济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一、出口信用保险的历史与现状
政府支持的出口信用保险最早出现在1919年的英国,当时为鼓励本国商人向澳大利亚出口,英国成立了一个专门的政府机构“出口信用担保署”,为出口商提供商品债权保险和融资担保。现代意义上的出口信用保险实际上包括保险与担保,其对出口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第一,对出口的全过程进行全方位保障,以降低或转移贸易、外汇、结算中的风险,使出口商从合同签订,直到最后结算收汇各个环节的利益都能得到保障。第二,为出口商提供贸易融资或项目融资服务。这一功能通过买方信贷担保、项目融资担保和固定利率融资以及保函保险等手段实现;第三,为出口商参与巨型出口或国际经济合作项目提供了机会。这样的项目涉及跨国采购,为保障各方利益,各有关国家通常在一家保险机构牵头的基础上,合作承保各自国家的出门或信贷部门:第四,国际化与一体化的发展有助于减少摩擦,保证各国出口商的平等竞争。
以英、法、德等国为代表的OECD国家于1998年4月1日达成最新的出口信贷与信用保险“君子协定”,它要求各成员国的信贷条件不得高于“君子协定”,否则必须事先通报其他各国,防止出现损害有关成员国利益的不平等竞争。正是这种公平与平等的特性,使出口信用保险得到WTO规则的认可。根据WTO有关补贴与反补贴的协议,出口信用保险属于补贴例外。因此,出口信用保险在国家支持出口方面的作用是合法而且独到的。相应地,在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成为不可逆转的大趋势下,各国政府已经纷纷改变过去对出口所采取的补贴性政策支持,取而代之的是国际社会所接受和广泛采取的间接支持,其中出口信用保险正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据国际信用与投资保险人协会(简称“伯尔尼协会”)统计,全球国际贸易量中有12%是由出口信用保险支持的,最高时达到14%。有些国家如日本、法国、韩国的这一比例已高达39%、21%和13%。英、法、德等国的经验表明,官方支持的出口信用保险已成为扩大本国资本货物出口、大宗货物出口和海外投资的重要手段,效果十分明显。上述三国向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一般有20%以上得到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这使它们的企业能够在政府支持下,以雄厚的实力和高度保障进出新兴市场。
二、出口信用保险对外贸出口的促进作用
1.出口信用保险有利于企业防范和控制国际贸易风险,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办理出口信用保险的过程是一个风险防范和控制的过程。作为风险的承担者,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最重要的日常工作是信息的收集、处理及评估。在多年的业务实践中,出口信用机构逐渐形成自己的信息网络,并积累了大量的不同国家的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的国别资料以及各国买家的资信材料。
出口商在办理信用险的过程中,出口信用机构往往根据具体项目,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承保前,保险机构要对贸易双方进行详细的资信调查,充分了解债权、债务双方的支付能力,为评估出口业务的风险程度提供充足的证据。承保后,保险机构还能及时跟踪债务方的经营状况,一旦出现支付风险或者信用风险,保险机构能够及时向出口企业提出建议,将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保险业务完成后,保险机构可以帮助企业建立较完备的客户档案,为企业总结经验提供资料,全面提高出口企业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水平。因此,出口信用保险不仅为扩大出口提供了安全保障机构,更主要的是增强了出口创汇的信心和勇气。
2.出口信用保险有利于出口企业采取灵活的贸易结算方式,扩大出口。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竞争的加剧,公认比较安全的信用证结算方式,由于手续繁杂、审查严格和成本较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出口的进一步扩大。为简化手续、减少资金占用、节约通讯费用,买卖双方越来越多地采用非信用证付款结算方式,如D/P、D/A、O/A等,据统计,目前欧美企业之间信用证使用比例已降至10%~20%。但评估国外买方的信用风险除涉及买方的经营状况、财务实力、信用程度等因素外,还要考虑买方国家的政治、法律、经济等方面的风险,所以,越来越多的出口商感到难以把握出口所面临的信用风险,有些出口企业也因此而丧失了不少贸易机会,甚至还丢掉了许多老客户。
目前我国大多数出口企业最为看重的结算方式还是传统的信用证,一般公司内部对D/P、D/A、0/A等其他结算方式比较谨慎,有相当严格的权限规定,这样在以买方市场为主导,大多数客户都有赊销方面要求的新的国际贸易大环境下,显然处于不利地位。利用出口信用保险则能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正由于出口信用险承担了买方国家的政治风险及买方的商业信用风险,出口商才免除了因买方倒闭、拒收货物、拒付货款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出口收汇也有了一定的保证,从而减少了逾期账款甚至坏账的产生。在出口信用险的保障下,出口商可以放心的结识新客户,开拓新市场,扩大业务量,促进出口贸易的迅速发展。
3.出口信用保险有利于出口企业获得融资便利,提高企业的资金效益和竞争力。出口企业长期以来的老大难问题——资金紧张,融资困难,是制约其加快发展的“瓶颈”。在全国范围内,外贸企业的自有资金比重平均只有15%左右,自身规模有限,加之国际贸易合同资金占用时间较长,仅仅依靠定金或自有资金通常难以满足资金需求,因此为了开展和扩大业务,外贸企业大量资金需要银行贷款。而银行虽然熟悉评估国内贸易债务价值,但是对国外债务的安全价值通常颇感茫然,从而使得出口商就国外应收款项进行融资十分不易。出口信用保险却可以在贸易融资方面为银行信贷决策提供一些帮助:(1)在直接保障出口企业收汇安全的同时也就间接地保障了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2)通过是否提供出口信用保险,有利于融资银行对出口信贷项目的选择,根据出口信用保险的保障程度,银行在考虑贷款金额方面就能很容易地做出决定;(3)银行可与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互通对国外买家及市场的风险信息,节约风险调查费用开支,加速决策,提高银行的竞争力。
所以,如果有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出口企业应收账款的安全有了保证,还贷能力增强,资产情况得以改善,企业通过转让出口信用保险收汇保障权益向银行融资,银行没有了后顾之优,应收款项融资变得相对便利得多,从而提高了企业的资金效益和竞争力。
4.出口信用保险能够通过账务追偿减少和挽回外贸企业出口贸易中的直接损失。随着我国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的发展,国际贸易欠款亦随之大量增加。出口企业为扩大出口规模和市场占有率,纷纷采用商业信用结算方式出口货物。但由于缺乏信用风险管理经验,企业的逾期应收账款大量增加。据统计,我国出口企业的平均坏账率达5%以上,远远高于西方企业平均0.25%~0.5%的水平。当欠款出现后,出口企业又常常苦于不了解当地法律制度、惯例和程序,再加上语言方面的障碍,无法有效地进行境外追讨。信用保险区别于一般商业性财产保险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赔款的可追偿性。在出口信用保险十几年的经营过程中,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已经积累了宝贵的账款追偿经验和丰富的信息资源,初步培养了一支专业追账队伍,并与世界上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追收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能够通过账务追偿为出口企业减少和挽回贸易中的直接损失。
5.出口信用保险有利于政府灵活实施外贸和产业政策,改善出口贸易结构,推进市场多元化战略。从我国出口信用保险支持的重点即机电产品和大型成套设备看,1991年以后机电产品出口总额的比重从19.6%上升到1997年的32.5%。这一时期正是我国建立和完善出口信用保险制度的关键时期。特别值得一提的是,1998年,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我国出口增速急剧下降,但机电产品出口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2.2%,其中,出口信用保险功不可没。此外,我国外贸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近年来能够有实质性进展,应该说出口信用保险发挥了重要作用。保险机构能够根据各国的政治经济状况,对其信用风险程度进行专业化的评估,同时,通过与伯尔尼协会和其他国家出口信用保险机构进行信息交流,对世界各国市场的风险和信用状况有较全面的了解,从而通过咨询等方式,帮助企业有针对性地开拓新市场、开发新产品,推动了外贸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的发展。
6.出口信用保险有利于企业“走出去”,开展海外投资。贯彻“走出去”战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进行境外投资,对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国家安全都具有重大意义。由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开办的海外投资保险就是政府鼓励本国企业进行境外投资的强有力的政策工具,为世界各国广泛采用,能够极大地促进本国境外投资的发展。与一般商业保险不同,海外投资保险不以赢利为目的,有着鲜明的政策性特征,其作用主要在于通过承保征收、战争、汇兑限制和政府违约等政治风险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帮助企业转嫁风险、促进融资、开拓市场和加强风险管理。
海外投资保险包括股权保险和贷款保险两类产品。股权保险承保投资者的投资和既得收益因所投保的风险发生造成的损失。贷款保险则对贷款人的贷款本金和既得利息因所投保的风险发生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海外投资保险是一种政府提供的保证保险,其实质是一种对海外投资者的“国家保证”,不仅由国家特设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执行,国家充当经济后盾,而且针对的更是源于国家权力的经营风险,而这种风险通常是商业保险不给予承保的。
三、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发展与展望
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始于1989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接受政府的委托正式开办机电产品出口的信用保险业务,并在随后的几年里将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在全国迅速推广开来,受保市场达70多个国家和地区,为我国的外贸出口开辟了提高竞争力的新途径。1994年中国进出口银行正式成立,并开展了包括出口信用保险在内的各项业务,从而形成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进出口银行2家共同办理出口信用保险的局面。2001年12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合并以上两家机构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成立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成为我国唯一的专业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成立是我国政府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全新经济环境下,参照国际惯例,深化金融保险与外贸体制改革,加大对出口贸易政策性支持力度的重大举措,标志着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
中国的出口信用保险经过10余年来的发展,已积累了从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到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和海外投资保险;从保单条款及单证制定到业务人员的上岗培训;从国家风险、买家风险评价研究到承保诸环节如信息调查、限额审批、赔款处理和欠款追讨等方面的实际经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更是取得了迅猛的增长,市场覆盖面不断扩大,渗透率指标大幅度提高。仅2003年上半年,出口信用保险支持的出口金额就超过21亿美元,实现保险业务收入4.4亿元,出口企业利用出口信用保险共获得银行融资7.13亿美元,折合人民币60亿元。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成立近3天就向“大连国际”支付3328万元巨额赔款,到日本“禽流感”事件中成为遭受封关损失的农产品出口企业的及时雨,再到最近为中化和成达两家工程公司以BOOT方式投资印尼巨港电站项目提供1亿美元的海外投资保险和融资担保支持,出口信用保险在支持出口贸易的发展中正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我国各级政府十分重视出口信用保险对促进外贸出口的重要作用。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财政部共同制定了《出口信用保险扶持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许多省、市、自治区也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了相关的扶持政策,如河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财政厅也联合制定了《河南省出口信用保险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规定,凡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获按应缴并实际交纳保险金额的50%的专项资助。可以肯定在政府的支持和引导下,经过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和各类外经贸企业的共同努力,出口信用保险对提高我国外经贸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防范结算风险的作用将日趋明显。
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事业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其发展规模和水平与国家的要求和我国出口贸易的需要尚有相当大的距离,承保规模小是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发展落后最主要的表现。目前,我国出口信用保险支持的出口约占当年国家一般贸易出口总额的2.7%,远低于伯尔尼协会成员支持出口12%的平均水平。制定单独的法规、规章规范政策性出口信用体系;继续加大出口信用保险的宣传力度和市场营销意识;建立科学的风险分析指标体系;改革费率机制,加快费率形成的市场化进程;不断拓展承保领域;加强对出口信用保险运营的科学管理等等,都是发展我国出口信用保险所面临的亟待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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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重庆进出口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怎么样
重庆进出口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是在重庆市人民政府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和《关于开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金融合作备忘录》的背景下,为加快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大力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深入推动统筹城乡改革、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由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合资组建的一家全国性担保公司。
⑺ 重庆进出口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重庆进出口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是2009年由渝富控股集团代表重庆市国资委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合资组建的一家全国性担保机构。目前,公司注册资本30亿元(渝富集团持股60%、进出口银行持股40%),居全国同业前列水平;主体信用等级AA+。
法定代表人:刘昱
成立时间:2009-01-15
注册资本:300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8号11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