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信托投资收益是股权性质还是债权性质
都不是。
股权性质或者债券性质,是信托资金管理方式的属性,不是信托收益的属性。
依据目前国内的信托相关法规,信托收益属于“投资收益”,在实质和立法倾向上属于“风险利得”。
㈡ 一个信托计划可以既投股权又投债权么
可以的,这种也比较常见,混合类投资,能降低点风险,投资和被投资双方还都能接受.
股权类风险大,债券类风险小,有时候信托公司会要求部分债券类投资来分摊风险.
㈢ 请问信托计划和资管计划的组织形式
一个发行方是信托公司、一个是证券公司,虽然都是金融机构,监管层不同,一个银监会一个事证监会,因此差异就很大。
除了债权投资,股权投资是可以的,一般用管理计划+有限合伙模式,比较常用。
你应该是搞学术的吧?别太纠结于这些工具的理论,关键是要用这些工具去解决问题。
当融资项目由抵押物是,一般通过债权形式,可以选取两者通道都可,当没有抵押物时,如果主体强,可以采取股权质押或者直接入股控制项目公司的形式!
㈣ 债权和股权信托有什么区别
看门狗财富为您解答:
债权类信托一般分为借贷之债与买卖之债:①借贷之债,即信托成立后,受托人(信托公司)
将信托资金以贷款形式贷放给融资方并签署借款协议,按照约定周期收回利息及到期返还本金的投资方式。该种投资方式由受托人与融资方形成借贷之债;②买卖之债,即信托成立后,受托人将信托资金用于购买融资方某项财产的所有权或收益权(
如购买机器设备所有权、商业物业收益权等) 并签署权益转让合同与溢价受让( 回购) 合同,按照约定周期收取溢价款及到期收取与信托资金等额的受让( 回购)
款。该种方式由受托人与融资方形成买卖之债。
股权类信托一般分为股权融资类信托与股权投资类信托。两类信托均为在信托成立后受托人将信托资金以增资形式、购买融资方持有的股权或股权收益权形式进行投资,只是在股权融资类信托中投资人获得固定收益,而在股权投资类信托中投资人获得非固定收益。
债权融资与股权融资是两种最为基本的投资方式,从法律上讲,债权类信托所构建的法律关系以“债”为基础,构建债权关系,股权类信托则构建股权法律关系。债权类信托与股权类信托各有利弊,在选择信托产品投资时,投资者应结合融资方财务情况、经营情况、担保情况以及项目管理情况等要素对项目进行筛选投资。
( 一)
控制力比较。债权具有相对性,受托人在债权法律关系形成后具有要求融资方按照先前约定支付价款、偿还债务的权利,此时如融资方拒绝偿债或无力偿债,受托人只能诉诸法院(
即使有担保财产,受托人处置担保财产也必须通过法院诉讼或强制执行),因此受托人权利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股权则类似于物权,表现为受托人在投资完成后成为交易对手股东之一(
一般为大股东),虽然不享有债权,但是对被投资主体具有支配地位,从理论上讲,此时的受托人不仅能够控制被投资主体的资金往来和进出,而且能够决定其董事选任与人员安排,财务上、人事上均能对被投资主体加以控制。因此,从这个角度讲,股权投资的安全性是高于债权投资的。
(二)优先性比较。债权投资对于融资方来说,属于其一般债务(如有担保则为优先债务),而股权投资对于被投资方来讲则不是债务。债务金额不会变,但是投资的股权价值却随着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变化而变化,因此债权投资在投资之初即将风险进行了锁定,而股权方式投资的风险和收益却时刻发生着变动。同时,债权因是融资方的一般债务,其具有法律上的优先性,举个例子,对于同一个融资方,其既有借款1000万元(受托人贷款,期限1年),又被增资款1000万元(受托人投资,于1年后受让退出),如在运行1年后融资方仅剩余1000万净资产,则在偿还完毕借款后企业净资产为0,受托人投资的股权便没有任何价值。因此,从这个角度上讲,债权投资的安全性又高于股权投资。
㈤ 债权类信托与股权类信托有什么区别
债权类信托一般分为借贷之债与买卖之债:①借贷之债,即信托成立后,受托人(
信托公司) 将信托资金以贷款形式贷放给融资方并签署借款协议,按照约定周期收回利息及到期返还本金的投资方式。该种投资方式由受托人与融资方形成借贷之债;②买卖之债,即信托成立后,受托人将信托资金用于购买融资方某项财产的所有权或收益权( 如购买机器设备所有权、商业物业收益权等) 并签署权益转让合同与溢价受让( 回购) 合同,按照约定周期收取溢价款及到期收取与信托资金等额的受让( 回购) 款。该种方式由受托人与融资方形成买卖之债。
股权类信托一般分为股权融资类信托与股权投资类信托。两类信托均为在信托成立后受托人将信托资金以增资形式、购买融资方持有的股权或股权收益权形式进行投资,只是在股权融资类信托中投资人获得固定收益,而在股权投资类信托中投资人获得非固定收益。
债权融资与股权融资是两种最为基本的投资方式,从法律上讲,债权类信托所构建的法律关系以“债”为基础,构建债权关系,股权类信托则构建股权法律关系。债权类信托与股权类信托各有利弊,在选择信托产品投资时,投资者应结合融资方财务情况、经营情况、担保情况以及项目管理情况等要素对项目进行筛选投资。
( 一) 控制力比较。债权具有相对性,受托人在债权法律关系形成后具有要求融资方按照先前约定支付价款、偿还债务的权利,此时如融资方拒绝偿债或无力偿债,受托人只能诉诸法院( 即使有担保财产,受托人处置担保财产也必须通过法院诉讼或强制执行),因此受托人权利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股权则类似于物权,表现为受托人在投资完成后成为交易对手股东之一( 一般为大股东),虽然不享有债权,但是对被投资主体具有支配地位,从理论上讲,此时的受托人不仅能够控制被投资主体的资金往来和进出,而且能够决定其董事选任与人员安排,财务上、人事上均能对被投资主体加以控制。因此,从这个角度讲,股权投资的安全性是高于债权投资的。
(二)优先性比较。债权投资对于融资方来说,属于其一般债务(如有担保则为优先债务),而股权投资对于被投资方来讲则不是债务。债务金额不会变,但是投资的股权价值却随着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变化而变化,因此债权投资在投资之初即将风险进行了锁定,而股权方式投资的风险和收益却时刻发生着变动。同时,债权因是融资方的一般债务,其具有法律上的优先性,举个例子,对于同一个融资方,其既有借款1000万元(受托人贷款,期限1年),又被增资款1000万元(受托人投资,于1年后受让退出),如在运行1年后融资方仅剩余1000万净资产,则在偿还完毕借款后企业净资产为0,受托人投资的股权便没有任何价值。因此,从这个角度上讲,债权投资的安全性又高于股权投资。
㈥ 如何划分债权类与股权类信托的法律风险
债权类的信托基于的是债权。股权类信托基于的是股权。所以如果融资方出了问题。那么首先清偿的是债权。债权清偿完毕以后,才会清偿股权资产。所以,最大的风险就在于,股权类的信托有可能最后连本金都没有了。债权的话,只要有相应的资产担保,起码还能处置资产。
㈦ 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什么意思
股权就不用了,今天中晋公司新闻看没,现在做现货比较好
㈧ 在信托产品中,股权类信托与债权类信托有什么区别吗
区别大了。股权类信托周期长。收益浮动。万一出问题的时候,公司是先还债。还完债以后再还股的。所以偿付先后次序不一样。
㈨ 债权转让集合信托是什么意思
1、债权转让类信来托:所谓债权信托源,通常指委托人将债权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为受益人对该债权进行管理或处分的一种信托。
以某企业发行的一款债权类信托理财产品为例,该公司以自己拥有产权的一些固定投资作为抵押,联合信托公司发行一款信托理财产品。
2、债权转让类信托风险要素:
与股权类信托一样,债权类信托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比如,某企业成功通过债权融资以后,一旦经营发生困难,向投资者支付本金和收益就可能产生困难。
㈩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可以作为股东吗
你对这个名字的概念理解有问题,这是一个机会,简单的说是融资方 受托方(信托公司) 然后投资人(有资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