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融资融券的基本原理是什么
融资融券存在于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证券市场,是成熟证券市场的基本功能。市场通常说的“融资融券”,是指券商为投资者提供融资和融券交易,简单地说,融资就是由券商或者其他专门的信用机构为投资者购买证券提供融资,即“买空”。而融券就是做空机制,客户可以从证券公司或者其他专门的信用机构借来证券卖出,在未来的某一时间在到市场上买回证券归还,即“卖空”
『贰』 什么是融资融券融资融券机制是怎么样的
融就是借的意思,融资就是借钱买股票(看多),融券就是借股票卖(看空).
当然借钱或借专股都是要还的,因此要先属开个保证金帐户,按一定的倍数来借,每日平仓.
假设,你有1W,你借4W,共5W来买股票,如果股票变成6W,你还了4W和利息,剩下的是你的.如果少于4W,券商要你追加保证金或直接把股票卖了还钱.
同样的,假设你有1W,你可以借4W的股票来卖,股票如果跌到3W,你可以买回来还给券商,如果股票高于5W,券商要你追加保证金或直接买入股票归还.
以上的例子只是为了说明原理,具体多少倍保证金要咨询券商.
『叁』 融资融券对我国的证券交易制度有何影响
一是;融资融券交易可以将更多信息融入证券价格,可以为市场提供方向相反的交易活动,当投资者认为股票价格过高和过低,可以通过融资的买入和融券的卖出促使股票价格趋于合理,有助于市场内在价格稳定机制的形成。
二是;融资融券交易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放大资金和证券供求,增加市场的交易量,从而活跃证券市场,增加证券市场的流动性。
三是;融资融券交易可以为投资者提供新的交易方式,可以改变证券市场单边式的方面,为投资者规避市场风险的工具。
四是;融资融券可以拓宽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证券公司自有资金和自有证券的应用渠道,在实施转流通后可以增加其他资金和证券融通配置方式,提高金融资产运用效率。
国家在美国以及周边国家严令做空的氛围下毅然出台融资融券是有着其深远意义的。
国家的本意是给 机构一个避险对冲的工具 。
当机构预判股价有下跌的风险时候,从券商融得股票作为避险工具,类似于买了看跌期权。他实质上可以起到对冲稳定盈利的作用,而并不是希望机构“趁火打劫”一路暴做空来牟取暴利;此外政府也考虑到我国特殊的国情:“大小非解禁”!因此在行情逐渐走好,股指渐渐走高的时候,大小非一旦套现离场的话,那么机构同样可以利用融券进行避险,这样不至于在和大小非交手的过程中损失太多。所以,国家此举完全是按照上述思路利国利民的一项综合考虑。
其实融资融券的一些主要法规最初已经在06年就已经下达了,当时已经具备了出台融资融券的各种硬件条件。但是由于当时牛市初显威力,因此推出做空避险机制似乎必要性不大,因此国家就暂时没有推出这个政策。这又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融资融券国家本意不是为了打压或拉抬股市,更多的是从避险机制、对冲以及资本市场衍生工具的完善这个角度考虑的,而并不是从推出后要给股指带来多少点的涨幅或者跌幅。
国家本意很好,但是依然需要法治监督
正如许多股民朋友所担忧的那样,融资融券如果监管不严就会偏离以上国家出台的实质和本意进而造成投机性操作严重。这一切都必须要有更为健全的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包括监管等各个环节的共同努力才可以杜绝大家以及政府所不想看到的种种不良效应。经权威数据显示:大部分新兴资本市场在推出融资融券后散户基本都很快被杀光。例如:韩国等。可见带有高杠杆性质的衍生品在推出时一定要辅以严刑峻法,监管部门更要时刻注意对市场波动的风险监控,切实的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综上所述:国家推出融资融券的本意大家要客观的分析,不可随波逐流的陷入网络“谩骂派”的陷阱。国家依然是人民的国家,出台每项政策一定是要考虑到人民的利益的。但是同时政府也要清楚任何高杠杆的衍生品一旦监管不当必将带来难以想象的灭顶灾难,例如现在让美国头疼的次贷衍生品危机等。因此把融资融券作为完善资本市场对冲避险的一环才是比较客观的评判。
『肆』 对融资融券交易制度的研究从金融学、经济学的角度以及从法律的角度有什么区别
道理基本相同
相互辅助
『伍』 涉及融资融券业务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啊,请高手指教!
现在就只有《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中登公司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
『陆』 融资融券的基本原理是什么
融资融券的基本原理:
融资融券存在于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证券市场,是成熟证券市场的基本功能。市场通常说的“融资融券”,是指券商为投资者提供融资和融券交易。简单地说,融资就是由券商或者其他专门的信用机构为投资者购买证券提供融资,即“买空”。而融券就是做空机制,客户可以从证券公司或者其他专门的信用机构借来证券卖出,在未来的某一时间再到市场上买回证券归还,即“卖空”。
融资融券在世界范围主要有两种模式:
一是以欧美、中国香港为代表的分散信用模式,由券商等金融机构独立向客户提供;
二是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的集中信用模式,成立专门的证券融资公司,向客户提供融资融券。融资融券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四种。
『柒』 什么叫融资融券到底是怎么融法
谈到融资融券,应该有蛮多朋友要么就是研究不太深,要么就是压根不知道。今天这篇文章是我多年炒股的经验之谈,提醒大家认真看第二点!
开始了解之前,我把一个超好用的炒股神器合集分享给大家,那就赶快戳进下方链接吧:炒股的九大神器,老股民都在用!
一、融资融券是怎么回事?
谈到融资融券,最先我们要懂得杠杆。简单来讲,原本你手中有10块钱,想去买20块钱的东西,这个时候我们缺少10块钱,可以从别处借,而杠杆就是指这借来的10块钱,融资融券就是加杠杆的一种办法。融资就是证券公司借钱给股民买股票,到期将本金和利息一起返还,融券,换句话说就是股民把股票借来卖,到期把股票还回来并支付利息。
融资融券具有放大事物这一特性,如果是盈利的趋势,我们就可以获得好几倍的利润,亏了也可以亏损放大不少。可以看出融资融券的风险确实很吓人,一旦操作失误很有可能会产生巨大的亏损,操作不好亏损就会很大,所以对投资者的投资技能也会要求很高,把握合适的买卖机会,普通人要是想达到这种水平是比较困难的,那这个神器就特别好用,通过大数据技术来分析最适合买卖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千万不要错过哦:AI智能识别买卖机会,一分钟上手!
二、融资融券有什么技巧?
1. 利用融资效应可扩大收益。
比如你手上有100万元资金,你认为XX股票不错,你可以用这部分资金先买入该股,之后可以联系券商,将你买入的股票,抵押给他们,接着进行融资买进该股,若是股价变高,就可以分享到额外部分的收益了。
以刚才的例子为例,如果XX股票上涨5%,原本只能盈利5万元,如果想盈利不止这5万元,那就需要通过融资融券操作了,当然如果判断失误,亏损也会更多。
2. 如果你投资的方向是稳健价值型的,觉得中长期后市表现优秀,通过向券商融入资金。
融入资金就是将你做价值投资长线持有的股票做抵押,根本不用追加资金就可以进场,获利后也不能忘了券商,要将部分利息支付给他们,就可以取得更多胜利的果子。
3. 用融券功能,下跌也有办法盈利。
简单来讲,例如某股现在价钱为二十元。通过很多剖析,强烈预期这个股,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下跌到10元附近。则你就能向证券公司融券,向券商借1千股该股,用20元的价格去市场上售卖出去,就能获得2万元资金,只要股价一下跌到10左右,你将可以以每股10元的价格,再购入该股1千股,并退还给证券公司,花费费用具体为1万元。
则这中间的前后操纵,价格差就是盈利部分。固然还要给出一定的融券资金。这种操作如果未来股价没有下跌,而是上涨了,那在合约到期的情况下,就要投入更多资金买回证券,用以还给证券公司,因而带来损失。
最后,给大家分享机构今日的牛股名单,趁还没被删前,快看看吧:绝密!机构今日三支牛股名单泄露,速领!!!
应答时间:2021-09-02,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捌』 什么是融资融券有什么好处
两融业务指的是融资融券交易,分为融资交易和融券交易。融资交易就是投资者内以资金或证券作为质押,向券商容借入资金用于证券买卖,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融券交易是投资者以资金或证券作为质押,向券商借入证券卖出,在约定的期限内,买入相同数量和品种的证券归还券商并支付相应的融券费用。总体来说,融资融券交易关键在于一个“融”字,有“融”投资者就必须提供一定的担保和支付一定的费用,并在约定期内归还借贷的资金或证券。
『玖』 对于融资融券问题,新《证券法》是如何规定的
“融资融券”是资本市场发展应具有的基本功能,各国资本市场均建立了证券融资融券交易制度,通过融资融券可增加市场流动性,提供风险回避手段,提高资金利用率。另外,融资融券制度也是实施期货等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必不可少的基础。就国内的情况而言,融资融券交易制度可以使投资者的贷款途径增加,证券公司业务多样化,还可以形成做空机制,为股指期货的出台扫除了障碍,为金融品种创新创造条件。例如,目前银行的信用交易迈的步伐很大,而券商的融资融券则在禁止之列。从风险控制的角度看,贷记卡等银行信用并没有抵押或担保,而券商的融资融券还会有股票或资金抵押,风险无疑更小。国外的信用交易通常会由专门提供信用的金融公司操作。一旦券商信用交易放开,将使被佣金抽掉底板压得喘不过气来的券商,多出一个利润增长点,从而又会催生一个新的行业,为市场发展找到新的兴奋点。 现行《证券法》第36条规定:“证券公司不得从事向客户融资或者融券的证券交易活动”;第141条规定:“证券公司接受委托卖出证券必须是客户证券账户上实有的证券,不得为客户融券交易。证券公司接受委托买入证券必须以客户资金账户上实有的资金支付,不得为客户融资交易。”新法将现行《证券法》规定的“证券公司不得从事向客户融资或者融券的证券交易活动”修改为“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同时删除了现行《证券法》第141条。今后,国务院将根据新的条文制定有关融资融券的具体规定,在严格监管条件下,分步组织实施,推动证券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