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融资租赁合同为什么是三方出租人已经将出租物买过来了,为什么还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有出卖方呢
正常融资租赁合同只有两方
但很多情况下出租人出租的物品为承租人指定的,这种租赁可视为一般的借款行为,出租人对货物的价格质量售后维修等均不承担责任,为了体现这一免责条款,合同中往往会体现三方,买方、卖方和承租人。一般放在购销合同中比较妥当。
2. 融资租赁公司、代理商、厂商三方关系如何处理
融资租赁的东西可以从厂商或是代理商那里买,租给客户。你想问哪方面的的问题,可以问我啊,我是租赁公司的啊。
3. 租赁.融资租赁.销售三者的关系是什么
租赁、融资租赁、销售三者的关系是:
租赁、融资租赁是从属关系,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2种;
而销售和租赁是并列关系。
但是租赁往往以销售的形式出现,而产生混淆,所以会计核算上需要运用实质重于形式的方法进行判断。当以销售合同形式出现,实际是以分期付款的时候,《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适用于融资租赁的方法进行核算,不得作为销售。
供参考。
4. 拜托哪位大神解释下融资租赁合同中买受人、出卖人、承租人三方的关系~ 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
融资租赁合同是承租人指定某一特定的租赁物,要求买受人想出卖人购买,再出租给承租人。买受人与出卖人之间是买卖关系;买受人与承租人之间是租赁关系;出卖人与承租人之间没有之间的法律关系。
5. 为什么会计上的融资租赁是双方当事人而经济法上的融资租赁是三方当事人
经济法上是固定资产销售方,融资租赁公司,承租方(购买方),故事是这样的,有天,购买方想找销售方买固定资产,但一下子没这么多钱,于是找到融资租赁公司说:你帮我买一下这个固定资产,我分期付你租金,最后这个固定资产归我,你看怎么样?后来融资租赁公司对购买方调查了一下,觉得这个公司靠谱,不会后面付不出租金,于是融资租赁公司这个第三方就介入了,交易也就轻松愉快地达成了!所以融资租赁方算第三方。会计里是核算业务,根本没这个销售方什么事情,所以就成双方
6. 所谓的融资租赁涉及三方当事人,是哪三方呀
所谓的融资租赁涉及三方当事人,是依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所指的三方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和出卖人。
出租人,指在租赁合同中,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的人。
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享有租赁财产使用权,并按约向对方支付租金的当事人。
出卖人:指通过买受人购买商品房系为自己住用、通过出租获得利润或者在商品房升值时通过及时转让获得利润,或者行使相关的所有权或用益物权以获得利益的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第二百三十七条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7. 融资租赁合同必需为三方合同吗出卖人与出租人为同一方是什么状况
那不叫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中卖方是由承租人选择的。如果出租人同为出卖人,这种性质类似于分期付款,不叫融资租赁了。
融资租赁(Financial Leasing)又称设备租赁(Equipment Leasing)或现代租赁(Modern Leasing),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由于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融资。
8. 各个融资租赁公司的组织架构,及管理模式是怎样的
(1)董事会及各委员会、监事会
董事会:民生租赁公司董事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目标、重大方针和管理原则;挑选、聘任和监督经理人员 , 并掌握经理人员的报酬与奖惩;协调公司与股东、管理部门与股东之间的关系提出盈利分配方案供股东大会审议,下设三个委员会,其中: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负责研究董事会提出的公司发展战略、长期和年度投资方向,审议修订总经理提出的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年度经营总目标及经营方针。
审核委员会:负责审阅本公司年度及中期财务报告书、盈利公布、编制财务报告书所采用的重大会计政策及实务,财务资料的备选处理方法。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负责对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监事会:民生租赁公司监事会主要负责检查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查阅账簿和其它会计资料,并有权要求执行公司业务的董事和总经理报告公司的业务情况;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对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2)专业审核委员会
评审(对接)岗位:1名,除负责一些项目评审工作外,同时兼所有项目评审材料整理及项目评审人员沟通对接,以及负责公司项目评审委员会的事务新工作,如材料报送、意见反馈、评审会意见整理等;
租赁项目评审委员会:由各部门业务负责人和租赁公司内外专家组成的专门为项目评估而设立的临时性机构。
(3)公司管理部门
负责公司行政人事、财务的统一管理,设有:
公司办公室:处理租赁公司日常行政管理。成员3名,其中经理/主管1名,前台1名,人事行政1名。
财务部:负责管理、监督、处理公司的财务。成员3名,其中经理/主管1名,出纳1名,会计1名;
人力资源部:成员2人,负责公司日常人事、人才培训、人才开发与招聘管理事务;
(4)业务总部
负责公司业务、融资的统一管理,设有:
业务部:主要负责开发、从事融资性租赁业务和经营性租赁业务。
融资部:成员4人,其中经理/主管1人,融资专员3人。
综合管理岗位:3人,其中1人前台(兼行政文员),1人报税、行政兼司机1人。
(5)业务支持部门
负责对公司业务进行风险合规管理以及业务创新,设有:
风险管理部:成员3名,负责对融资业务进行合规管理及风险控制;
业务创新部:成员2人,负责对融资租赁业务进行创新研究。
公司成立初期所需职工总数约30人,其他人员根据今后业务开展需要由管理层决定。其中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1人、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1人、总助/业务总监2人,共5人。
英国的话主要采用的是结构化租赁,日本主要采用的是杠杆租赁和经营租赁。我国对于租赁这块还是比较多样话的,主要是以简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转租赁,委托租赁,杠杆租赁等,我们说一下简单融资租赁,其实就是传统租赁,有厂商,出租方以及承租方三方,承租方跟出租房签合同要什么来租这个设备,然后出租房找厂商进行购买来租给承租方,当然这个所有权归出租房,这个承租方在使用一定年限以后,设备折旧可以进行购买。
9. 融资租赁涉及三方当事人是什么啊在哪里可以查到具体的相关内容呢
您好,安徽钰诚为您解答。融资租赁上的三方当事人就是指出租方、承租方和供货方(有时候出租方与供货方合二为一),并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同构成。您如果有什么其他需要,安徽钰诚愿意为您帮助。希望您满意。谢谢!
10. 融资合同中出卖人和承租人是什么关系
第二百四十条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
【释义】本条是关于行使索赔权的规定。
所谓索赔权,是指当义务人不履行义务而给权利人造成损失时,权利人依法享有向义务人索赔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的权利。
在典型的融资租赁关系中,存在着承租人、出租人、出卖人三者关系。当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委托,出资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后,租赁物的所有权即转移给出租人,出租人同时享有因出卖人违反合同规定而造成损失时要求出卖人赔偿的权利。但由于融资租赁合同的特殊性,在买卖合同中、作为买受人的出租人的主要义务就是支付价款,由于租赁物是由承租人指定购买的,对其性能和生产要求等,出租人往往缺乏了解,很难对出卖人提供的租赁物做检验和判断,同时,租赁物的用益权也属于承租人,为了保证租赁物符合要求,便于解决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出租人往往将选择由谁来提供何种品质、规格的租赁物的决定权赋予承租人,由承租人负责收货验收,发现质量技术问题由承租人直接与出卖人交涉,即出租人将索赔权转让给承租人。对由于出卖人的过错,如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或者迟延供货等原因所造成的损失,承租人可以直接向出卖人行使索赔权而得到赔偿。这样,既简化了法律关系,同时又降低了索赔成本。因此,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三方可以在买卖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直接向出卖人索赔。承租人行使索赔权的,出租人应协助承租人索赔。承租人直接向出卖人行使索赔权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两种:
1.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时,承租人可以要求:
(1)减少价金。如果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虽不符合合同约定,但不影响使用,而承租人也愿意继续使用的,可以按质论价,要求出卖人减少价金。
(2)修理,调换。当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能利用时,根据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承租人可以请求出卖人负责修理或者另行交付无瑕疵的标的物,并承担修理、调换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支付违约金。在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时,承租人可以请求出卖人支付约定的或者法定违约金。在违约金不足以抵偿损失时,承租人还可以要求出卖人支付损害赔偿金。
(4)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当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由于质量问题无法使用时,承租人不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而且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2.出卖人未交付或者迟延交付标的物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卖人继续履行交付义务,并请求支付违约金,或者解除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