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海外信托公司的信托计划在中国法律上承认不
信托计划的实质是一份合同,境外信托公司的信托计划招募说明书和信托合同是不会选择适用版中国法权律的,因此在处理信托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时,是不会用到中国法律的。
但是,境内机构或个人要购买境外信托计划必须要把人民币购汇换成外币才行。这是资本项目外汇业务,需要外汇局核准。在这一点上适用中国法律。
一般来说,只能借助境内信托公司操作,可以购买境内信托公司为了投资境外信托计划而在境内发行的集合信托产品,或者找到信托公司让他们跟你一个人订立单一信托合同委托他们去帮你购买境外信托计划,当然前提是信托公司愿意做。这样的信托公司必须具备“受托境外理财业务资格(这是根据《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取得的资格)”。
不知道你是要做什么,如果是想购买他们的信托计划,可以尝试以上方法。如果是境内有诉讼,涉及到该信托计划,那么在信托权利义务的有效性和内容上是由境外法律决定的。当然,诉讼各方必须向中国法院提交证据证明该境外法律的内容,证明不了的,法院高兴的自己查,不高兴的依法也有权适用中国法律。
❷ 信托计划是什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简言之,信托是一种为了他人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财产的一项制度安排,也即“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利用信托原理,一个人(委托人)在没有能力或者不愿意亲自管理财产的情况下。
可将财产权转移给自己信任并有能力管理财产的人(即受托人),并指示受托人将信托财产及其收益用于自己或者第三人(受益人)的利益。
(2)信托计划实际利率法扩展阅读:
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第八条设立信托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公司章程;
(二)有具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入股资格的股东;
(三)具有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四)有具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任职资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信托从业人员;
(五)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信托业务操作规程和风险控制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十四条 信托公司应当按照职责分离的原则设立相应的工作岗位,保证公司对风险能够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形成健全的内部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
第四十五条 信托公司应当按规定制订本公司的信托业务及其他业务规则,建立、健全本公司的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并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第四十六条信托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其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应当经具有良好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
❸ 固定收益信托与CPI哪个会赢
固定收益信托可分为本地和外地固定收益信托,购买信托产品都是需要同信托公司签订信托合同的,当您拿到信托公司的合同后就表明了您的信托产品购买成功,合同内容中也会有您购买的份额数。信托计划成立后投资者一般可以通过信托公司的网站获取信托的相关信息,而且也可以直接打电话给信托公司向投资顾问进行咨询。
今年上半年,固定收益信托的平均收益率创历史新高,达到了8%,比6.4%的CPI增速(今年6月)要高出1.6个百分点。在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四大金融部门中,独此一类产品跑在了CPI的前面。
今年上半年银根紧缩,社会实际利率飙升,但银行存款利率被人为压低;而作为“利率市场化”的先锋,信托产品收益率能够随社会实际利率“水涨船高”。加上楼市投资受限、股市表现低迷,固定收益信托的火爆就在情理之中。
7月的一天,40多岁的杨女士冒着燥热来到位于外滩边的上海信托。一楼大厅的柜台边上高挂着“今日选择,明日财富”大字标语,这句话正合杨女士的来意,她是听说如今一些固定收益信托的年收益率超过10%,特地来咨询购买事宜的。
虽然年收益率超过10%的固定收益信托并不是很多,但8%的平均年化收益率(以下简称平均收益率)已经超越CPI(6月份为6.4%,为三年新高),固定收益信托也由此成为今年上半年唯一一类超越CPI的理财产品,平均收益率远超银行理财产品、公募基金、私募基金等其他理财产品。
收益率最高,而且本金安全,这使得固定收益信托需求量、发行量大增。据好买基金的统计,今年上半年,固定收益信托发行量超过2106亿元,接近去年全年的总量,总规模已经接近阳光私募基金。
信托业内人士认为,今年上半年银根紧缩,社会实际利率飙升,但银行存款利率被人为压低;而信托产品作为“利率市场化”的先锋,其收益率能够随社会实际利率“水涨船高”。加上楼市投资受限、股市表现低迷,固定收益信托的火爆就在情理之中。
在可预见的未来,对银行利率的管制还看不到放开的迹象,而“利率市场化”程度最高的固定收益信托仍将为投资者提供更市场化、更高的收益。尤其是目前加息已进入晚期,固定收益产品的利息水平已经站在相对高位上,投资价值更为明显。
遗憾的是,能够享受这一更高收益的门槛还很高。信托公司的客户经理就告诉杨女士,要购买固定收益信托,至少需要100万元的现金。
固定收益信托
固定收益信托是一种期限固定、保本、保收益的金融产品;因为由信托公司发行,所以称为“固定收益信托”。
固定收益信托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称呼,但信托公司很少直接使用这一名称。一般来说,如果有足够的质押、抵押品(如房产、股权),那收益就能固定,就可以认为是固定收益信托。
比CPI跑得快的唯一选手
固定收益信托的高收益始于2010年。根据展恒理财网数据,2002年~2010年,固定收益信托平均收益率一直在5%附近徘徊,但在2010年创出历史新高,平均收益率达7.58%。
到了今年上半年,固定收益信托的平均收益率再创历史新高,根据好买基金的统计,这一数据已经达到8%。
8%的收益率,比6.4%的CPI增速(今年6月)要高出1.6个百分点。而在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四大金融部门中,今年上半年没有其他理财产品能够达到这一水平。
不过,和股票类产品相比,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还算是好的。今年上半年股市表现疲软,上证指数下跌了1.64%,而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以及券商理财(基金)的平均表现比股指还要差。
高收益是怎么来的?
从时间上来看,固定收益信托收益率的走高,几乎和紧缩政策同步。本轮紧缩始于2010年,第一个标志是房地产调控;第二个标志是银根紧缩。
去年三季度以来,存款准备金率一月一加、利率两月一加,导致银根空前紧张,虽然贷款基准利率只有6.56%(一年期),但银行实际放贷的时候均有较大上浮,民间借贷的利率甚至飙升至100%以上。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我国金融产品中“利率市场化”的先锋,固定收益信托的收益率也得以水涨船高,去年即创出历史新高,今年上半年更上层楼。
相比之下,银行存款(以及银行理财产品)就因为严格的金融管制,不能“水涨船高”,只能“刻舟求剑”,提供相对较低的利息了。
其次,从供给的角度看,有很多公司从银行贷不到款,所以愿意以较高的价格,通过固定收益信托融资,尤其是房地产企业。
由于银行收缩对房地产企业的贷款,从去年开始,大量房地产企业就开始通过信托融资,并成为发行固定收益信托的主力军。
据好买基金统计,房地产是上半年固定收益信托募集资金量最大的行业,募集资金量达615.86亿元,占募集资金总量的29.23%。
今年上半年开出最高价码的固定收益信托也是房地产企业发行的——华润信托银泰零售业发展投资基金1期,年化收益率高达16%。
不过,今年二季度以来,银监会一再收紧房地产信托。虽然未直接叫停,但从5月份开始,银监会要求信托公司每月上报《房地产信托业务风险监测表》。投向房地产行业的信托产品数量和规模近几月已呈逐渐走低趋势。
除了房地产业,矿业、能源等行业也是“抬高”固定收益信托收益率的帮手。事实上,房地产企业发行的信托平均收益率并不是最高的。据好买基金统计,平均年化收益率最高的行业为矿业,为9.85%;房地产行业以9.05%屈居第二;紧随其后的是能源、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收益率也都站在了8%以上。
“可以看出,能够提供高收益率的,都是比社会平均利润率高的行业。”朱俊杰说,这也是固定收益信托市场的突出特征。
刚性兑付“潜规则”
“股神”沃伦•巴菲特的小儿子彼得•巴菲特在谈及父亲对自己的投资建议时说,年轻时,每当挣了钱,期许着父亲能推荐几只好股票,父亲总是说“买点国债吧”。安全性,是巴菲特在长期投资中独领风骚的重要原因。
固定收益信托和国债类似,也属于安全性较高的产品。固定收益信托的安全,主要是体现在保本、保收益上。
按法规规定,信托合同上都会有这么一句:“信托计划不承诺保本或最低收益”,而且对于收益率,使用的都是“预期收益率”概念。
但在实际操作中,近年来100%的固定收益信托均实现了保本、保收益。所以,这一类产品也被约定俗成地称为“固定收益信托”。
信托公司能做到保本保收益,首先是有比较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一位信托公司人士不无骄傲地告诉记者,“我们的风控措施比银行还要严格。”
据介绍,在发行固定收益信托的时候,信托公司一般会对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并要求企业提供抵押或质押,抵押率、质押率一般均在50%以下,若以土地使用权做抵押,抵押率需进一步控制到40%左右。
除了抵押和质押,很多项目也会采用第三方担保机构担保、个人连带责任担保,母公司保证担保等措施。越优质的项目,担保措施越完善。
当然,即使采取了这些措施,理论上也存在利息甚至本金受损的可能。不过,“信托业内有一条‘潜规则’——刚性兑付,即使出现什么情况,信托公司也会兜底。”一位信托公司人士表示,据他了解,信托业内曾有几个产品出现问题,但信托公司从保护自身信誉出发,动用了其他资金来填补亏空,投资者都没有受到损失。
这位信托人士表示:“即使是金信信托,投资者的钱也都还了。”由于炒股被套,有“江南第一猛庄”之称的金信信托于2005年停业,有80亿元左右的债务需要兑付,后在国家的支持下,其发行的集合信托均全额兑付。
流动性是个问题
“刚性兑付”的固定收益信托也有它的缺点。其一,固定收益信托的投资门槛较高;二是它的流动性偏弱。
根据法规的规定,信托属于“私募”产品,不能做广告,投资者要想获取相关信息,要与信托公司(或代销机构,如私人银行)客户经理联系。有信托发行的时候,客户经理会用短信、邮件等方式,点对点通知客户。
“我们发短信,都必须写上收信人姓名,否则就有向非特定人群发布广告的嫌疑。”一位信托公司客户经理说。
不过,随着第三方理财机构的兴起,它们没有像信托公司这样的顾虑,在它们的网站上已经出现了比较详细的待发行产品介绍。
作为“私募”产品,固定收益信托的门槛也较高,目前个人投资者购买信托时需要有至少100万元的金融资产证明。而且,在实际操作中,信托公司把100万元变成了“起步价”,即最低购买量为100万元。
近期一些信托公司为了吸引更多资金,将部分产品的“起步价”下调至50万元甚至30万元。“其实法规上从来没有硬性规定过信托产品的购买门槛必须从100万元起。”普益财富研究员陈朋真说。
固定收益信托的另一个缺点是流动性偏弱。根据规定,集合类信托期限不得少于1年,而单一类的项目没有该限制。目前信托产品期限以1~3年居多。
目前的固定收益信托均规定,在信托存续期间,客户不能赎回,只能在到期后收回本金和收益。超过1年期的产品,一般会在满1年的时候分配一次收益。而且产品期限越长,其收益率一般也会更高。这一特点,决定了固定收益信托比较适合中长期投资者,而对流动性要求较高的投资者,则可以选择期限较短的银行理财产品。
❹ 固定收益信托信息披露机制是什么样子的啊
固定收益信托在每一个信托季度会对投资者披露信托运作情况,包括资金运作项目方向、项目进展、项目公司财务情况、获得抵押物、质押物的情况、已实现收益和分配情况等。
❺ 信托法关于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定义是什么
信托法没有定义信托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在《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中是这样定义的:
第六条
前条所称合格投资者,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人:
(一)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二)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三)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5)信托计划实际利率法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无效:
(一)信托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二)信托财产不能确定;
(三)委托人以非法财产或者本法规定不得设立信托的财产设立信托;
(四)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信托;
(五)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不能确定;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委托人设立信托损害其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信托。
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撤销信托的,不影响善意受益人已经取得的信托利益。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的,归于消灭。
第十三条
设立遗嘱信托,应当遵守继承法关于遗嘱的规定。
遗嘱指定的人拒绝或者无能力担任受托人的,由受益人另行选任受托人;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法由其监护人代行选任。遗嘱对选任受托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❻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 信托三者的区别
1、形式和发行抄方式不同袭
集合理财也叫券商集合理财属于资产管理业务的一种形式;它和证券投资基金一样,都属于资产管理业务类型;证券投资基金、资金信托产品、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分别由基金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具备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管理、运作。
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可以将所持份额赎回或转让。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和资金信托产品不得公开发行,因而也不能在证券交易场所流通。
2、投资者定位以及投资风格不同
基金是大众化的理财品种,是公募产品;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带有一定的私募性质,它目标群多为中高端客户。券商设立的非限定性集合计划接受单个客户的资金不得低于10万元,而设立的限定性集合理财计划接受单个客户的资金不得低于5万元。
券商集合计划的股票投资下限最低可以为0,而基金都有持仓下限,尤其是股票型基金的最低持仓下限为80%。
3、范围不同
资产管理业务的范围很大,囊括了大部分的 信托业务和委托理财业务。信托合同的当事人是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三方, 营业信托的受托人在法律上要求较为严格,是经有关部门批准专门经营信托业务的法人。
❼ 求信托资金利率
1260+585*(P/A,i,4)+15000(P/F,i,4)=PV
当i=6%时,PV=15168.49
当i=7%时,PV=14684.94677
运用插值法 ,当版PV=15000时,i=6.35%
实际年权利率(1+6.35%)*(1+6.35%)-1 = 13.1%
❽ 什么是信托公司的兜底处理,是说可以保证收益吗
信托项目发生风险时由信托公司先行兑付,但是也不能说一定是保证收益的。
兜底处理这并不是一个规范的金融词语,从字面上理解,可以说是在项目方无法承担还款能力的时候,发行方信托公司代替项目方去支付客户的投资资金。
在整个信托和资管公司,有一种刚性兑付的潜规则,可以在某种程度上理解是信托和资管公司做的兜底处理。但在法律层面,其实对信托公司并没有这个要求。
所谓刚性兑付,就是信托产品到期后,信托公司必须分配给投资者本金以及收益,当信托计划出现不能如期兑付或兑付困难时,信托公司需要兜底处理。事实上,我国并没有法律规定信托公司必须承诺刚性兑付,这只是信托业一个不成文的规定。
(8)信托计划实际利率法扩展阅读:
与兑付相关的法律条款: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49条,该条款规定,信托公司每年应当从税后利润提取5%作为信托赔偿准备金,但该赔偿准备金累计总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20%时,可不再提取。
同时,《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34条又规定,信托公司开展信托业务不得“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者保证最低收益”,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8条也规定信托公司推介信托计划时,“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信托资金不受损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诺信托资金的最低收益”。
❾ 《信托法》中“向他人提供贷款不得超过其管理的所有信托计划实收余额的30%”中的“实收余额”是什么
1、信托公司的财务实际上分成两个部分,一个是其固有资金,一个是其受托内管理的资产或资产(容含权益);
2、基于现有信托相关监管精神,信托公司应当根据监管评级的不同,分别按月、季、年,向监管机构或其他有权机构上报、披露,当期所有存续的信托业务所对应的实际收取的信托财产额度,称之为“当期信托财产余额”,就是你理解的“当期”信托公司管理的所有的信托计划(含单一信托)的所对应信托资产的总规模;
3、信托公司当期受托资产余额中的贷款(以向交易对手发放贷款为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方式)的额度,不得超过总规模的30%;
4、设定这条限制的初衷在于限制信托公司过度发放贷款,不利于通过市场贷款总额进行宏观经济调控;同时也有助于信托公司向真正的主动管理型的资产管理机构转化,弱化其非类银行信贷机构的市场形象,有效控制自身经营风险。
❿ 什么是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信托计划的特点 a) 信托具有融通资金的性质 b) 信托方式灵活,适应性强 c) 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 d) 信托收益稳定,且远远高于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是银行定期存款的理想替代品 e) 国家信托计划的发行与运作监管严格,有效的保护了投资人的利益 作为一种新型的投资理财品种,信托计划将成为您投资组合之中中长期、低风险投资品种的最佳选择。 信托计划的分类 根据投资方向的不同,资金信托计划可以分为: 1、流动资金贷款信托计划 2、房地产投资信托计划 3、基础设施投资信托计划 4、股权投资信托计划等。 银行参与信托计划的收益 银行应当非常热衷于参与信托计划,信托投资公司是非常重要的渠道类客户,可以帮助银行: 1、进入很多非常优质的项目。如很难进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