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回购协议的业务流程
回购协议是指以有价证券作抵押的短期资金融通,在形式上表现为附有条件的证券买卖。
有价证券的持有者在其资金暂时不足时,若不愿放弃手中证券,可用回购协议方式将证券售出,同时与买方签订协议,以保留在一定时期后(如一天)将此部分有价证券按约定价格全部买回的权利,另支付一定的利息。利息的支付或者加在约定价格之内,或者另计。还有一种“逆回购协议”,即贷出资金取得证券的一方承诺在一定时期后出售证券,收回贷出资金。
回购协议的期限一般很短,最常见的是隔夜拆借,但也有期限长的。此外,还有一种“连续合同”的形式,这种形式的回购协议没有固定期限,只在双方都没有表示终止的意图时,合同每天自动展期,直至一方提出终止为止。
㈡ 证券回购协议是直接还是间接金融工具
证券回购属于间接金融工具,一般是中央银行用来调节短期市场流动性,银行之间也可以做此回购。假如有两个银行A和B,A先将证券卖给B,二者约好A在一定时期后再以约定的价格从B处买回证券,这种就叫回购操作。A称作“融资方”,又称“看多方”,他认为证券价格在未来会上升,用借入的资金买入证券,待日后价格上升后再卖出进行套利;B称作“融券方”,又称“看空方”,其从A处拿到证券之后会作空,进行套利。至于最后到底是哪方成功套利取决于双方的预测正确与否。
㈢ 什么是回购协议
回购协议中的金融资产主要是证券。在发达国家,只要资金提供者接受,任何资产都可以回购。而我国回购协议市场交易分为国债回购交易、债券回购交易、证券回购交易、质押回购交易等。
由于回购交易双方都有风险,因此交易通常是在高度受信任的机构之间进行,而且通常是短期的。为防止其他风险,协议可以规定在所提供的资金数额与所提供的证券的市场价值之间保留一定的差额。
回购协议有两种最常见的交易方式。一是证券的买卖和回购使用相同的价格。协议期满时,按约定的收益率支付本金以外的费用;另一种是回购证券时的价格高于卖出时的价格,而不同的是即时融资提供者的合理回报率。
(3)回购协议是间接融资扩展阅读:
回购协议的特点:
1、资本收益和流动性的结合增加了投资者的兴趣。投资者可根据自己的供资安排,自由与借款人签订"次日"或"连续合同"回购协议,以增加资金的回报,但条件是资金可随时为其他目的收回。
2、提高了长期债券的流动性,避免了证券持有人因出售长期资产变现而可能带来的损失。
3、有强大的安全。回购协议的一般条款较短,并有100%债券作为抵押,因此投资者可以根据资本市场的变化及时提取资金,以避免长期投资的风险。
4、长期回购协议可用于套利。如果银行以较低的利率通过回购协议获得资金,然后以较高的利率放贷,则可以获得利差。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回购协议
㈣ 回购协议是担保业务还是承诺业务
回购协议是一种补充协议,不是担保业务及承诺业务。
往往类似于买入返售,是标的资产转让到期的一种常规形式。
㈤ 回购协议最常见的交易方式是什么
回购协议是指商业银行在出售证券等金融资产时签订协议,约定在一定期限后按原定价格或约定价格购回所卖证券,以获得即时可用资金;协议期满时,再以即时可用资金作相反交易。
回购协议从即时资金供给者的角度来看又称为“反回购协议”。
我国的回购协议则严格限制于国债、证券。
回购协议最常见的交易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证券的卖出与购回采用相同的价格,协议到期时以约定的收益率在本金外再支付费用;另一种是购回证券时的价格高于卖出时的价格,其差额就是即时资金提供者的合理收益率。
商业银行通过回购协议而融通到的资金可以不提缴存款准备金,从而有利于降低借款的实际成本;同时,与其他借款相比,回购协议又是一种最容易确定和控制期限的短期借款。
㈥ 请问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有何区别
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区别:
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区别标准在于债权、债务关系的形成方式。
直接融资活动先于间接融资而出现、直接融资是间接融资的基础,而间接融资又大大的促进了直接融资的发展。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是并行发展,互相促进的。
直接融资主要指资本市场融资,主要是发行股票,还有就是通过产权市场出让股权融资。
间接融资主要指通过银行融资,包括民间借贷,本质上是通过银行这一中介将储蓄的钱借过来,由于多了银行这一环节,所以称为间接融资。
(6)回购协议是间接融资扩展阅读
从广义上讲,融资也叫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
融资间接性
在间接融资中,资金需求者和资金初始供应者之间不发生直接借贷关系;资金需求者和初始供应者之间由金融中介发挥桥梁作用。资金初始供应者与资金需求者只是与金融中介机构发生融资关系。
融资集中性
间接融资通过金融中介机构进行。在多数情况下,金融中介并非是对某一个资金供应者与某一个资金需求者之间一对一的对应性中介;而是一方面面对资金供应者群体,另一方面面对资金需求者群体的综合性中介,由此可以看出,在间接融资中,金融机构具有融资中心的地位和作用。
融资差异性
由于间接融资相对集中于金融机构,世界各国对于金融机构的管理一般都较严格,金融机构自身的经营也多受到相应稳健性经营管理原则的约束,加上一些国家还实行了存款保险制度,因此,相对于直接融资来说,间接融资的信誉程度较高,风险性也相对较小,融资的稳定性较强。
融资可逆性
通过金融中介的间接融资均属于借贷性融资,到期均必须返还,并支付利息,具有可逆性。
融资主动权
在间接融资中,资金主要集中于金融机构,资金贷给谁不贷给谁,并非由资金的初始供应者决定,而是由金融机构决定。对于资金的初始供应者来说,虽然有供应资金的主动权,但是这种主动权实际上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间接融资的主动权在很大程度上受金融中介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