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融资信托 > 贸易融资银行资本成本

贸易融资银行资本成本

发布时间:2022-03-31 19:01:01

Ⅰ 出口融资的出口融资产品及案例分析

保理是指销售商(债权人)将其与买方(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信用风险担保和贸易融资等服务。根据服务主体不同,保理可分为由银行提供服务的银行保理和由商业保理机构提供服务的商业保理两类。上例为商业保理下的信用融资。
产品优势:1.基于企业信用状况、真实贸易记录,无需抵押担保,不占用企业的银行授信额度,手续简便;2.产品覆盖进出口贸易供应链上的每个环节,包括原材料成本融资、贸易融资、物流成本融资等,特别适用于外贸企业;3.一般以3~6个月为一个周期,有利于提高企业资金周转率。业务流程:1.申请企业向保理商提出申请;2.保理商对交易中的买方进行资信调查评估;3.保理商为企业确定融资额度;4.双方签订商业保理协议;5.实现融资。
【融资案例】
A公司是中小生产型出口企业,货款结算方式为后“TT”,一般在货物出运后1个多月才能收到货款。受流动资金限制,公司没法承接账期较长的业务,从而限制了发展步伐。经接洽,A公司通过商业保理商C公司(大道科技公司)实现了供应链信用融资。由C公司为其筛选出优质客户,A公司“借”这些优质客户的信用,出货后立即获得C公司的融资服务,并拿到货款。随后C公司对A公司进行了信用评级,为其提供原材料成本融资和物流成本融资,使A公司凭借交易订单获得供应链上相关环节的融资服务。C公司向A公司提供融资服务后,A公司的资金周转率由原来的一年3.8次提高到了6次,资金使用效率得到明显提高,公司的客户由以前的20多个增加到了40多个,利润成倍增长。 仓单质押授信的操作办法是:企业将货物存放在仓储公司指定仓库,并以仓储公司出具的仓单在银行进行质押,作为融资担保,银行依据质押仓单向企业授信的融资方式。这种融资产品适用于购销渠道稳定,主要资产为存货的企业。该融资产品的优势有:1.一般可获得仓单或抵质押物价值较高比例的融资额度,期限较长。2.当企业需要货物时,可以补充敞口,随时提取质押物,增加了企业经营与资金管理的灵活性。
【融资案例】
A公司是一家长期从事钢材贸易的商贸流通企业,其5万吨冷轧钢板存货存放于第三方独立仓库内。为盘活存货,A公司将该批冷轧钢板质押给C银行,并向C银行申请仓单质押融资。 鉴于5万吨冷轧钢板存放于独立的第三方仓库,C银行引入××仓储监管公司对该批钢板进行监管,仓储公司出具非标准仓单并在C银行进行质押。融资比例为非标准仓单价值的70%,A公司赎货期不得超180天。A公司根据自己的销售情况,向C银行补充保证金后,C银行通知仓储监管公司释放相应货物。此举有效解决了企业存货占用问题,盘活了存货,节省了资金成本。 利用打包贷款融资的操作办法是:银行应信用证受益人(出口商)的申请向其发放的用于信用证项下货物采购、生产和装运的专项贷款。该产品适用于已收到进口商银行开立的信用证,但备货资金短缺的出口企业。这类融资产品的产品优势有:1.在出口商自身资金紧缺而又无法争取到预付货款的支付条件时,帮助出口商顺利开展业务、把握贸易机会。2.在生产、采购等备货阶段均不占用出口商的自有资金,可以缓解企业的流动资金压力。
【融资案例】
A公司接到美国客户400万美元出口订单,结算方式为后T/T30天。为此,A公司需要在国内进行相关的货物采购、生产和装运,由此产生了资金短缺。经推荐,A公司以打包贷款方式向C银行申请融资,C银行按出口订单额的80%给予A公司融资,融资款项专项用于A公司向上游采购原材料。货物出运后,A公司通过C银行交单并申请办理出口押汇,用于归还融资款项。 利用出口押汇融资的操作办法是:出口商发出货物并递交信用证或合同要求的单据后,银行凭所交单据向其提供的短期资金融通。该产品分为信用证项下单证相符押汇、信用证项下单证不符押汇、D/P托收押汇、D/A托收押汇等几类。按押汇币种分,可分为外币押汇和人民币押汇。该产品可用于满足出口商在信用证或托收项下的短期资金融通需求。这一融资产品的优势为:1.在进口商支付货款前可提前得到偿付,从而加快资金周转速度。2.融资手续相对于流动资金贷款等简便易行。3.可以增加当期现金流,从而改善财务状况。4.可根据不同货币的利率水平选择融资币种,从而节约财务费用。5.对于信用证项下单证相符的出口单据,即使出口商尚未在银行核有授信额度,也可以办理出口押汇。
【融资案例】
A公司为一流通型商贸企业,现以信用证方式出口一批纺织产品,货物已出运。为了加速资金流转,公司采取出口押汇方式向银行进行融资,使其在进口商支付货款前提前收回货款。 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是指借款人将出口退税专用账户托管给银行,并承诺以该账户中的退税款作为还款保证,以取得短期资金融通或叙做授信开立信用证等贸易融资业务。适用于有应收出口退税余额的企业。该产品盘活了应收出口退税资金,加快了资金周转。
【融资案例】
A企业主要出口退税率为17%的太阳能产品,于是,A企业向B银行提出开展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由B银行按出口退税专用账户余额的90%的比例给予企业融资,有效解决了企业的资金难题。 保单融资是指银行对已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或经银行认可的其他信用保险机构投保信用保险的卖方凭相关单据、投保信用保险的有关凭证、赔款转让协议等为其提供的资金融通业务。适用企业:1.企业希望规避买方信用风险、国家风险,并已投保信用保险;2.企业流动资金有限,需加快应收账款周转速度;3.企业授信额度不足,希望扩大融资规模。产品优势:加快资金周转、改善现金流量;规避各类风险;降低门槛,减少额度占用,扩大融资规模;对于出口“保单融资”业务,如无追索权,可提前办理出口退税及核销手续。
【融资案例】
A公司出口机械设备,结算方式为5年期的延期付款信用证,同时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投保了出口信用险。虽然已获得开证行承兑(每半年付一次款),可是考虑到开证行及其所在国家风险较大及人民币的升值压力,A公司迫切希望将该信用证下的出口应收款项转让给银行以锁定成本,但又面临两个难题:1.开证行资信不佳,无银行愿意买入其承付的票据;2.A公司授信额度不足,无法办理贴现。经推荐,A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无追索权的中长期保单融资业务,实现了及时收款。 出口贴现是指银行在出口信用证项下从出口商购入已经银行承兑的未到期远期汇票或已经银行承付的未到期远期债权或在跟单托收项下购入已经银行保付的未到期远期债权,用于满足出口商在远期信用证项下的短期资金融通需求。该融资产品适用于以下三类企业:1.出口商流动资金有限,依靠快速的资金周转开展业务;2.出口商在获得国外银行承兑/承付/保付后、收款前遇到临时性的资金周转困难;3.出口商在国外银行承兑/承付/保付后、收款前遇到新的投资机会,且预期收益率高于贴现利率。该产品的优势有:1.即期收回远期债权,加快资金周转,缓解资金压力。2.融资手续相对于流动资金贷款等简便易行。3.可根据不同货币的利率水平选择融资币种,从而节约财务费用。
【融资案例】
A公司现以远期承兑信用证作为结算方式出口一批电子产品。由于公司遇到临时性资金周转困难,故采取出口贴现方式进行融资,实现了即期收回远期债权目的。

Ⅱ 企业如何合理使用出口贸易融资方式

【摘要】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有多种出口贸易融资方式可供企业进行选择,适合企业的融资方式能够促进企业的发展,反之则会带来非常大的负面影响。通过多种出口贸易融资方式的结合,能够使企业得到更好的资金运用。以下就一些出口贸易融资方式的组合进行详细介绍。货运有风险?保运通为您提供专业的货运保障!
一、福费廷与出口卖方信贷相结合
出口卖方信贷、福费廷结合融资模式是:用出口卖方信贷来解决出口企业前期生产所需的资金,当出口企业发货以后,将全套债权凭证通过福费廷方式卖断给银行,融资款项用于偿还银行提供的出口卖方信贷。
与单一的出口卖方信贷相比,这种综合融资形式使得出口商既能提前使用卖方信贷,又能提前偿还卖方信贷,既减轻了企业的债务负担,又加速了银行信贷资金周转。银行在出口商合同签定之后生产过程开始之时,就向出口商陆续发放卖方信贷,在完成交货任务之后,将全套出口福费廷单据卖断给银行,融通资金,归还银行提供的贷款。
与单一的福费廷相比,降低了进出口双方的风险,进口方免去了各类风险,将风险转嫁给代理机构。出口企业获得持续不断的大量资金能够集中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产品生产中去,加快生产速度,提高生产效率。
这种复合式的出口信贷融资形式,一方面,企业应收帐项负担得到减轻,在出口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来自境外的应收账款在资产比例中缩小。另一方面,出口企业在把全套出口福费廷单据卖断给商业银行以后,便不受汇率变动以及债务人资信情况变化的影响。
二、保付代理与福费廷相结合
保付代理与福费廷相结合融资模式是付款期较长交易金额出口商的选择。
与单独使用福费廷相比保付代理对出口商提供客户资信调查、销售账户管理服务,从财务管理方面降低经营成本。优势就在贸易合同订立前就开始控制风险,贸易后账务管理与企业脱离提供融资又提供劳务,拓宽了企业的业务范围,适用于以赊销为主的非信用证项下的小批量、小金额、期限短的贸易结算,它所解决的是出口以消费品为主信誉良好但资金环节薄弱的企业融资问题。
与单独使用保付代理相比福费廷业务必须事先经过进口商同意才能得到进口地银行的担保,转让的票据也必须事先经进口商承兑,遵循的是进口商法律责任确定条件下的票据流通逻辑,进口地的担保行是后于进口商付款但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发生进口商拒付时都必须先承担付款责任进出口商之间的贸易纠纷,不影响债权转让的独立性。因此对出口企业来说综合业务比保付代理业务有更强的保证性。
这种结合融资方式,在保证产品质量的情况下,及时把交付使用后的风险转嫁出去,节省了出口企业办理各种手续带来的相关费用开支。在利用外资为国内出口企业进行融资同时拓宽了融资领域,我国的票据流通运作受票据法的约束和保障,银行业务风险相对较低,它可以使资金的流动性、盈利性、安全性达到最优状态,优化了我国金融机构资产的结构。
三、打包放款与出口押汇相结合
打包放款与出口押汇相结合融资模式是用打包放款来解决中小出口商前期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生产,在货物装船起运离港之后使用出口押汇来取得待收账款。
在此过程中先期出口商只有一个规定了生产规格和交付日期的信用证正本,缺少投入生产所必须的流动资金,没有其他可以作为银行抵押的依据,当取得信用证面额80%的发货前放款资金来组织生产产品,既节约了生产时间,提高了效率,也免去了因利率浮动来来的无形损失,当货物起锚离港时出口商已经获得了全部的出口单据,再将全部代表物权的单据交给银行获得出口押汇,将银行垫付的资金支付银行打包放款的款项。
同单一的出口打包放款相比,这种综合融资形式使得出口商既能及时使用打包放款,又能在信用证付款之前偿还打包放款,减轻了企业的债务负担同时加速了银行信贷资金周转。银行在出口商生产过程开始之前,就向出口商发放打包放款,在出口方完成交货任务之后,出口商将全套出口押汇单据交给银行,融通资金,归还银行提供的打包放款。
与单一的出口押汇相比,从业务期限方面来看,二者具有衔接性,放款业务到期时也是押汇业务的开始时间;第二笔放款业务可以和第一笔押汇业务同时进行而且互不干扰。
在解决了生产环节的资金不足的前提下,节省了因筹集生产资金造成的延误生产带来的成本费用,保证产品及时外运出口。
这种复合式的出口贸易融资形式,一方面,减少了企业资金不足而进行普通贷款带来的负担。另一方面,出口商在把全套出口押汇单据交给银行以取得用于偿还打包放款的资金后,便不受收汇不着的制约,只需防备进口商拒绝支付票款的风险。由于进口商开出的是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出口押汇的风险也随之消失,避免了来自于两种业务的双重风险。保运通提示:
出口贸易融资方式的多种组合,很好的弥补了各自贸易融资方式的不足,同时具备了多个贸易融资方式的优势,降低了风险的发生率,使企业资金运用更为高效。

Ⅲ 流动资金贷款与贸易融资贷款的区别

流动资金贷款是为满足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短期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按贷款期限可分为一年期以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一年至三年期的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按贷款方式可分为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其中担保贷款又分保证、抵押和质押等形式;按使用方式可分为逐笔申请、逐笔审贷的短期周转贷款,和在银行规定时间及限额内随借、随用、随还的短期循环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作为一种高效实用的融资手段,具有贷款期限短、手续简便、周转性较强、融资成本较低的特点,因此成为深受广大客户欢迎的银行业务。贸易融资是指银行对进口商或出口商提供的与进出口贸易结算相关的短期融资或信用便利。现面向中小企业的贸易融资业务主要有: 1、出口押汇业务:是指信用证的受益人在货物装运后,将全套货运单据质押给所在地银行,该行扣除利息及有关费用后,将货款预先支付给受益人,而后向开证行索偿以收回货款的一种贸易融资业务。
2、打包贷款:是指出口商收到进口商所在地银行开立的未议付的有效信用证后,以信用证正本向银行申请,从而取得信用证项下出口商生产、采购、装运所需的短期人民币周转资金融通。
委托贷款业务
委托贷款业务是指银行接受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个人的委托,由委托人提供委托资金,受托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按照资金意愿银行只收取手续费,并不承担贷款风险。

Ⅳ 关于贸易融资的费用。

通过银行看做哪种贸易融资,如果是押汇或贴现,银行收LIBOR上浮一定的点数,从300-600不等,各内行利率高低差距比较大。大概容在4%-8%。
如果结算方式为非LC,想办理押汇或贴现,可以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一方面规避了收汇风险,同时到银行可以提前拿到钱,而无需抵押担保,特别适合贸易型企业。因为贸易型企业在银行融资往往由于自身资产规模小而无法获得。
通过代理出口,主要看代理公司是否给你融资,代理公司自己定收你多钱。

Ⅳ 大宗商品贸易怎么融资

大宗商品是指可进入流通领域,但非零售环节,具有商品属性用于工农业生产与消费使用的大批量买卖的物质商品。在金融投资市场,大宗商品指同质化、可交易、被广泛作为工业基础原材料的商品,如原油、有色金属、农产品、铁矿石、煤炭等。包括3个类别,即能源商品、基础原材料和农副产品。
它的特点有四个:一是价格波动大,只有商品的价格波动较大,有意回避价格风险的交易者才需要利用远期价格先把价格确定下来;二是供需量大;三是易于分级和标准化;四是易于储存、运输。
中国已成为国际大宗商品的进口和消费大国。资料显示,2009年中国多项大宗商品的进口量刷新历史纪录,其中,铁矿石进口6.3亿吨,同比增长41.6%;铜进口429万吨,同比增长62.8%;大豆进口4255万吨,同比增长13.7%;煤炭进口1.3亿吨,同比增长2.1倍。
一般来说,大宗商品贸易融资可分为两层含义。广义上讲,只要银行提供融资服务的对象是从事大宗商品贸易的企业,则该业务即属大宗商品贸易融资范畴。
狭义的概念则是指大宗商品结构性贸易融资,即银行为大宗商品贸易商或生产企业提供个性化的组合贸易融资方案,以在企业的生产和购销活动中起到流动性管理和风险缓释的作用。银行需以货物或货权为核心,重点关注商品和贸易流程,确保融资款能够基于贸易本身得以偿还。它有着两个显著特征:其一,表现形式为产品组合;其二,需要识别贸易各环节风险并通过方案进行缓释或转移。
大宗商品结构性贸易融资虽表现为各种产品组合的形式,但其实质却是各种授信理念的综合运用。目前银行的授信理念主要有以下几种:首先,以企业报表为重点。这种理念是通过分析企业财务报表中各指标数据之间的关系,来识别财务状况能否支持当前或预期的负债,其核心是关注企业的盈利情况,这种方法的还款理念首先基于财务报表。报表分析方法可以客观反映企业总体债务情况,因此在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中的作用仍不可忽视。第二种授信理念,是以现金流为关注重点。这种理念认为企业的现金流比盈利更为重要,还款来源应来自于现金流。在该理念下,企业的履约风险非常关键,银行关注借款人能否一直履约以保证应收款的持续流入,需要对企业的履约能力、意愿、市场风险以及付款风险等进行分析评估。第三种授信理念,以资产抵质押为着眼点。该方法区别于现金流理念的特征在于银行有能力掌握实际押品并变现,可以作为还款来源的补充。
银行需要更加关注企业资产周转和存货情况。它较基于现金流融资的风险要低,因为只要银行实际控制质物,将比较容易实现现金流。基于资产抵质押和现金流的授信理念是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业务中最常用到的方法,银行通过控制企业应收账款、购销合同及存货来保障融资的自偿性。最后,以信用增级为出发点。该理念通过引入第三方资信好的机构来保证授信项目,确保融资还款。它在风险缓释方面优势明显,如出口信用保险融资在国际清算银行的资本充足体系中的风险权重为零,因此可作为融资方案的有益补充。
大宗商品贸易融资没有标准化的结构模型,它的实质在于根据交易各方的需求和环境来度身定制以缓释风险,模式分为四种:动产融资、发货前融资、加工融资和背对背融资。
动产融资是指银行以生产企业或贸易商采购和销售过程中持有的商品或生产原料为抵质押,向其提供的短期融资。常见的结构有:现货质押融资,未来货权开立信用证并押汇,出口项下仓单换提单的融资,标准仓单质押融资等。银行在动产融资业务中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有货物的适销性风险、价格风险和管理风险。因此,该融资结构下的货物需要流通性强并易于保管。同时,银行需确认该货物上不应附加任何其他抵押或担保,以保证银行确实取得融资货物的货权。此外,还需评估仓储物流公司的监管能力和其内部管理水平,可根据商品性质和存储环境要求借款人对抵押货物投保仓储险或其他相关保险。对于质押物的价格风险,主要通过设定质押率及价格警戒线、套期保值及与锁定销售合同等措施来控制。
发货前融资是指银行在货物发运前根据企业需求向供应商或采购商提供的融资。按照融资发放对象的不同,可分为装船前融资和预付款融资。装船前融资是银行基于订单或信用证,在生产及发货前对供应商融资用于其采购原材料,如打包贷款和订单融资。由于该融资结构的前提是基于信用证或实力较强的采购商订单,因此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在于供应商的履约风险,银行需详细调查卖方的履约能力和履约意愿,并限定或跟踪该融资用途。预付款融资是银行基于买卖合同中的预付款条款,给予采购商融资并直接支付给供应商。由于采购商在收到货物前先行付款,为保障银行利益,需要采取相应风险缓释措施,如与卖方签订差额回购协议,或约定将货物发至指定监管商,或受让买方在合同项下的权益等。
加工融资是指银行融资给加工或精炼企业用以向原料供应商购买原材料,加工精炼后将产成品销售给下游用户,以其应收款向银行保障还款。该融资不仅可发放给加工企业,还可提供给原材料供货商和最终用户,并经常会与动产融资结合使用。该融资结构下,加工精炼企业的履约风险主要取决于企业的加工原材料的能力,因此银行需要掌握工厂关于加工能力的报告,还要控制融资款的用途,即专项用于对原材料的采购。同时,需要评估最终用户的付款能力,以确保货款安全回笼。同时还应考虑价格风险,由于原材料价格与产成品价格波动的不一致性,将带来加工环节利润率的变化,甚至出现销售回款无法覆盖采购成本的情形,影响企业的还款能力。
背对背融资的适用主体是自营贸易商,采用的最主要形式是背对背信用证,银行以母证项下的未来应收款作为还款来源为中间商开立子证。背对背信用证结构有很多的变化,如母证为远期信用证,子证为即期信用证;母证为多张信用证,子证为一张信用证;在背对背信用证中嵌入运费融资等。同时,还可演变成多种背对背融资形式,如准背对背信用证、前对背信用证、凭付款交单合同开立信用证等。该融资结构下,银行需要对母证的开证行有相应的代理行额度,同时会要求中间商预先提交相关单据,保证替换单据的及时性。银行在对子证项下单据进行付款后,货权单据即成为银行的质押标的,如母证开证行拒付货款,银行能够通过物权凭证控制货物。

Ⅵ 外贸企业融资方法有哪些

一、权益融资
权益融资可分为股权式融资和内部权益积累。对中小外贸企业而言,内部权益积累往往是企业自发进行的,也是企业管理者偏爱的一种融资方式。内部权益积累因其操作简单、 资金成本较低、企业便于掌控,大多数企业都在这么做。如果企业盈利状况比较好,积累得就较块,如果企业盈利能力不好,这种方式就很难达到融资的需要。股权式融资是指中小外经贸企业吸收新的资本进来,或者通过合并具有互补型业务的合伙人进来,通过互补的业务资金相互融通,以解决资金需求。不过很难找到满足条件的合伙人,就是找到了这样的互补业务,如何平衡不同投资人的利益和需求,可能难度更大。
二、债权融资
这里的债权融资,仅指银行贷款、民间拆借和内部员工集资。民间拆借可能在某些情况下仅凭相互的信任就能完成,但大多数情况下需要提供相应的保证或担保,并且成功率也不能完全保证,融资成本往往较高;内部员工集资是基于员工对企业的了解和信任,将资金借给企业使用的方法,因此种方法列支的借款利息,涉及的税收问题比较多,可能会影响企业的融资积极性。
上述两种融资方式往往是在不能取得银行融资的情况下,不得已的方式,企业如果要做大做强,还是需要银行的大力支持,通过银行的综合授信平台,以满足企业的不同资金需求。
因目前的外经贸行业在银行授信系统中地位下降,单靠企业的信誉是不足以打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要想取得银行的流动资金贷款,必须取得一定的保证或资产抵押,而中小外贸企业大多在这两者之中有所缺乏,银行融资就会出现困境。但如果企业运营良好,进出口规模持续增长,盈利能力较好的话,银行是会给予一定的授信。
三、 贸易融资
即使不能取得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只要我们中小外贸企业经营状况比较良好,仍然有很多方法进行融资,这就是所说的贸易性融资。贸易融资不仅可以贯穿贸易的整个过程,还具备易于操作、融资速度快、融资成本不高、使用范围广等优点。
(一)预收货款、延迟付款
这种融资方式看似简单,其实比较复杂。预收货款和延迟付款牵涉到很多需要解决的难题,这里不去讨论这些难题,如果企业内部有长效的机制,在接受订单时就要考虑必须收取一定比例的预付货款,报关出货待客户确认无误后再支付工厂货款,这样就有少则一个月、 多则四五个月的资金留存时间,如果滚动进行,企业可取得平均两个月左右出口额的资金额度。
另外,预收一定比例的货款,在目前人民币持续升值的情况下,还可以减少一定的汇率风险,减少利息费用等。
(二) 订单融资
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此种融资方法有了较大的限制,即贸易对手必须是世界500强之一,取得客户正式有效的订单后,无论O/A、T/T、托收等付款方式,只要提供相应的出口合同,在银行授信额度之内,银行会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不过银行只贷人民币,融资时间为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延后一个月左右,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如果贸易对手符合条件的话,这一融资方式基本上能够解决企业的融资需求,如果想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货物出运后可改为发票融资或出口押汇两种融资方式。
(三) 发票融资
发票融资主要针对后T/T一定日期的付款方式的订单。如果企业不得已需要接受这种付款方式,为保险起见可对其投保信用险,在取得正式的外销合同、外销发票、提单和报关单后,即可到银行进行发票融资,银行一般情况下会根据合同和发票金额的一定比例,在融资额度许可的情况下给予融资,发票融资可贷外币,也可贷人民币,利率是根据伦敦外汇交易利率加几百个基点确定(一般是L i b o r加500基点)。发票融资事实上也是汇率调期的一种方式。
(四)打包贷款
打包贷款主要针对信用证项下的贸易采取的融资方式,此种融资方式限制较多,如必须是信用证,开证行必须是融资银行的代理行,有些融资银行要使用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而中小外贸企业缺的就是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这就限制了企业的打包贷款业务;但有的商业银行政策会相对宽松,可以在综合授信的框架内,使用出口授信就可操作。因打包贷款的利率相对较高(银行会上浮),企业往往在货物出关后改为出口押汇。
(五)出口押汇
出口押汇主要是对信用证及D/P等付款方式下的贸易采取的融资方式,与打包贷款相比,出口押汇的操作更加便捷,但出口押汇必须在货物出运后才能进行,这可能会影响企业前期资金的需求。另外,出口押汇的利率比打包贷款的利率低,是按照伦敦外汇市场交易利率加几百个基点确定。
(六)保单融资
保单融资适用较广、但使用者不多。保单融资实际就是以保单质押,从而取得的融资的方式。保单融资可分为寿险保单质押融资、出口信用险保单质押融资等,因对此项融资方式银行的要求较多,开展此项业务的银行也不是太多,并需要保险公司的配合,对于出口信用险要求在货物出运后才可进行,一般企业不太会想到此种融资形式。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上述方式中的一种或几种来进行融资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并且上述融资方式每家银行不可能面面俱到,这就需要企业负责人或财务负责人广泛咨询,与银行的客户经理充分沟通,往往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在决定融资时要注意融资总收益大于总成本,融资规模要量力而行,并根据外部融资环境和时机,对环境要有超前预见性,考虑具体的融资方式所具有的特点,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地寻求并及时把握各种有利时机,确保融资获得成功。

Ⅶ 保证金,银承票据,供应链,贸易融资等业务系统是银行核心系统吗

个贷汇 文/李晓春 董少广 传统的信贷业务中,银行只针对单一企业的资产、实力进行信用风险评估,很难对草根出身的个人和小企业提供持续和有竞争力的金融服务。供应链金融,是银行跳出单个企业的局限,凭借核心企业自身实力,对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真实的基础交易进行资信捆绑,通过资金的封闭运作,降低了相对弱势的小企业的准入门槛,享受到银行“绿色通道”一揽子服务和一定的利率优惠,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物流”、“资金流”等有机统一,是企业创新与金融创新最具竞争力的有机结合。 万变不离其宗:供应链主要经营模式的选择 供应链客户群的选择 核心企业:指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在整个供应链中具有规模大、实力强、居于核心地位,技术优势明显等特点,可以是省内或省外的企业。核心企业的自身实力和行业特点是供应链模式架构的关键因素,原则上企业应连续三年产品市场份额和年销售收入保持增长,并在供应链中对上下游企业有较强的管理意识和管理能力,产业链条清晰,客户资源丰富。 供应链模式中的上游企业指在供应链中为核心企业直接提供原材料、零配件或服务的企业。下游企业指在供应链中购买核心企业产品用于继续加工或销售的企业,包括覆盖产业链当中的供应商、生产商、服务商、批发商、销售商直至最终消费者等。 原则上,供应链中的小企业客户与核心企业合作在两年以上,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主营业务收入基本稳定,生产经营正常,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企业信用记录良好,在金融机构无不良授信记录和恶意逃废债行为,企业管理规范,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能力。此外,供应链成员可享受核心企业提供的优惠政策,如跌价补偿、订单保障、销售返点、按时结算等,企业需具有健全的财务核算制度,财务指标良好,并在经办银行开设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 供应链模式的选择 1、共同债务人模式和债务确认模式 共同债务人指核心企业作为并存的债务人,因产品的生产销售等,与上下游企业共同直接承担对银行的债务,并按银行的相关规定,履行还款等义务。 债务确认指核心企业向银行出具书面承诺,承认基础交易及应付账款无争议,承认银行应收账款债权受让人地位,到期会将应付款项直接付至银行指定账户。或承诺在上下游企业无法按时足额偿还银行融资时,回购货物、回购经销权、支付价款直接偿还银行融资,配合银行追偿等。 2、连带责任担保模式和系统对接模式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在合同中约定,由核心企业对上下游小企业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由核心企业及参与融资的上下游企业分别按授信金额的不同比例共同出资形成“风险保证金资金池”作为质押担保,并由参与融资上下游企业提供联保的方式作为补充担保,当上下游小企业授信业务出现不良时,可由“资金池”里的保证金先行代偿,或由核心企业对借款企业主合同债务负有连带清偿的责任。 系统对接或开放指核心企业将其管理系统的部分使用权或查询权向银行开放,使银行系统与企业的管理系统进行对接,银行可实时监控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的交易状况,实现对资金流和物流的封闭控制,达到“资金流-物流-信息流”高效协同。 3、动产与货权相结合物流金融模式 企业将货权转移给银行,由于银行作为质押人,不完全具备监管质押物的条件,在供应链金融服务中,银行可根据第三方物流企业或专业市场的规模和运营能力,将一定的授信额度授予物流企业。它既有现有的第三方物流公司的职能,又具有充当银行和生产、供应、销售之间的融资桥梁的职能,还具有帮助质押贷款主体双方良好地解决质押物价值评估、拍卖等难题,不仅弥补了银行对质押物控制程度的缺陷,使每个阶段的物流对应多大的价值实时跟踪,并办理银行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降低了企业与银行之间信息不对称,达到“三赢”效果。 从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角度来说,当今企业的竞争已不再是公司与公司之间的竞争,而是供应链和供应链间的竞争。核心企业要通过良好的企业形象和财务管理效能,吸引更多的供应商和经销商,通过企业之间的优势互补,对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有效整合,达到强化成本控制、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整个产业链在市场的竞争力。作为上下游的中小企业在不断加快业务发展的同时,要加强自身的经营管理,主动与金融机构等对接,不断提高资金周转速度和使用效率,积累信用记录,实现信用增级,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产业链的整体融资能力。 从银行的角度来说,一方面,供应链模式不仅有利于拓宽客户范围,改善客户结构,通过对小企业的批量授信获取规模效益,还可以利用自己的专业技能通过多元化的金融服务平台,向中小企业提供相关的财务顾问、贸易融资、保函等增加中间业务收入,形成金融产品的交叉销售。 另一方面,核心企业的信用介入以及核心企业与商业银行之间的战略伙伴关系,不仅可以稳定银行的高端客户,深化银企合作关系, 延伸业务合作的视角和触角,为银行拓展新的业务增长点提供了商机。 面对日益激烈的客户争夺,供应链金融的市场竞争也在加剧。银行必须加快业务转型,以市场为导向,围绕供应链金融业务建立相应的业务机构。根据不同的行业、核心企业的实力及经营变化、对上下游企业管理的有效性、企业间交易情况等,分析行业市场容量与目标市场定位及金融开发价值,将业务渗透到供应链的每个业务节点和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实现供应链产品的多样化,差异化。挖掘市场潜力,创新出更有针对性的贴身式金融服务方案,在信贷政策上,变单个企业的不可控风险为供应链企业整体的风险控制,激活整个“链条”的运转。 银行首先要整合资源优势,发挥联动效应,积极探索和挖掘核心客户资源,通过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产业链金融服务专项合作协议等形式,由核心企业定期向银行推荐符合标准的上下游中小企业客户名单,从源头上扩大业务的渠道,这是供应链业务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其次要深入挖掘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探索供应链金融服务的电子化,网络化,以适应现代供应链管理和竞争的需要。使企业不再受物理网点的限制,在网络就可以自助办理商品质押,融资申请等供应链全流程业务,最大程度实现交易的程序化和自动化,培育忠诚的客户群体。 风险防范与商业银行必须加紧修炼的几项内功 目前,我国核心企业对供应链成员的管理还缺乏制度化的手段,成员之间关系松散且边界模糊,上下游企业对核心企业的归属感不强。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加深,以及行业的不景气,一些核心企业受原材料价格上涨、人民币的持续升值、产品需求减少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往往将市场压力转嫁到与之配套的处于劣势竞争地位的中小企业身上,使企业未来盈利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导致银行可选择开发的供应链条有限,发展空间突破困难。加之目前我国征信体系尚不健全,一旦出现纠纷,往往诉讼成本很大,甚至超出债权数额。 另外,我国许多银行业务模式尚未统一规范,在单证、出账等环节很大程度上需要人工确认,银行对抵质押物的跟踪、仓储和资金监管、价格监控乃至变现清偿等方面还缺乏管理经验和手段,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银行的操作风险。尤其是应收账款不同于仓单、存单、提单、股票债权的出质,也不同于动产质押,它只是一个内部记账科目而非正式的债权凭证,我国现行法律法规都没有对快速实现质权作出比较明确的规定,其实质就是以一种债权入质来担保另一债权的实现,通过“三方协议”对已预付的“资金池”进行监控,其有效性依附于商业合同的真实有效而存在,质权的获取缺乏有效的质押登记。因此,借款人因重大违约,对方依约拒绝付款,或面临诉讼预付款被依法强制执行,企业破产等极端情况时,银行债权不具有优先受偿权。 在授信管理方面:督促核心企业向银行提供全产业链条的经营管理信息和交易结算记录,尽可能将所有环节通过电子化实现无缝对接,并对所有信息进行有效整合,从行业特征对企业的主营业务范围、经营资格、经营年限、历史信誉状况,尤其是核心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与上下游客户的交易量、结算方式、结算周期等是否出现大幅下滑乃至交易纠纷。结合核心企业对上下游企业的管理能力,其他银行的授信情况,风险缓释等信息,从供应链整体运行质量加以审核,把好客户准入关,合理确定上下游企业名单、根据不同的行业或不同类型的客户等核定一定的授信总量,对不同分支机构的管理能力,实行分类授权管理,从源头上控制信贷发放风险。 在当前我国相关法律尚不完备的情况下,金融服务模式的产品设计应以实现供应链资金流在在核心企业与银行体内的封闭运作为目标,设立科学有效的动态监控指标,如资金回笼率、贷款逾期率等,完善违约数据库的建设,定期公布行业信贷风险等级和行业授信的指导意见,相关规章制度要清晰、可操作。银行发放的贷款或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应直接交付核心企业,并取得核心企业的收款确认,通过三方协议约定保障资金回流的线路。同时建立定期对账制度,不断完善授信额度管理台账和电子化平台的建设,根据不同中小企业特殊的现金流状况、支付频率,为其设计特殊的还款方式,实现信息共享和全流程的管理监控,当企业贷款发生逾期时,银行应立即通知核心企业共同采取相关清收措施,暂停对该企业的授信业务,直至全部授信得以清偿。 应收账款类融资:主要针对上游企业。应收账款的保理业务是一种权利的转让,而应收账款的质押授信则是一种权利的质押,两者有一定的区别。客户经理须对企业提供的合同、发票等单据通过核心企业或第三方机构供应链管理系统等进行严格审查、逐笔核实确认。重点分析基础合同的效力,确定应收账款是否以真实交易为基础,是否来源企业的主营业务,有无任何瑕疵,融资期限是否与应收账款期限相匹配,通过对物权单据和融资款项的封闭运作,实施资金流和物流的双向控制。另外,用于设立质押的账款还必须是依照法律或当事人的约定容许转让的,如果不能转让,就不能用于质押。其它相关要素,包括金额、期限、支付方式、债务人的名称和地址、合同的履行银行享有的权利和出质人应负的义务等,都应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予以明确。 预付/应付类融资:主要针对下游企业。重点审查是否以真实交易中产生的预付款为基础,企业交易背景的连续性,债权债务关系的有效性,以往付款记录等基本情况。对基础交易未提出争议,预付款项下客户应已签订合同或订单,银行可为企业提供以交易中的商品及其产生的收入作为还款来源的融资及结算服务。主要产品包括:预付账款融资、订单融资、打包贷款、汇出汇款融资、开立国内信用证、国内信用证买方押汇、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票据商务通、票货通等。 货押类融资:以货物/权利质押,引入第三方物流监管,为企业提供的主要以货物及其产生的收入为还款来源的融资和结算服务,如仓单质押业务,保兑仓业务等。 存货的选择一般应满足货权合法、明确、易于处置转让、市场价格波动较小、方便保存等特点,办理以质权银行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并及时、准确地向债权银行披露相关信息,针对质押物类型的不同和价值稳定性的不同,设置不同的质押率上限。银行要指定专人核实存货流转记录与客户的提货、融资偿还进度是否一致,加强与监管单位沟通联系,关注仓储条件的变化和市场价格的波动,借助交易信息平台,一旦价格下跌超过一定幅度要按有关要求采取跌价补偿措施,保证质押物的数量和质量安全。 最后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确保业务依法合规,严禁逆程序操作,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制定应急措施,选择恰当的风险管理工具进行优化组合,规避、转移和降低风险。面对不断变化的市场和客户需求,着力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从深层次上提升识别风险、经营风险的能力。 作者单位:中国银行宿州分行副行长 李晓春 中国银行安徽分行风险管理部 董少广

Ⅷ 传统的公司贷款和贸易融资有什么区别

1、定义不同

传统的公司贷款是企业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照规定利率专和期属限的一种借款方式。企业的贷款主要是用来进行固定资产购建、技术改造等大额长期投资。

而贸易融资是在商品交易中,银行运用结构性短期融资工具,基于商品交易(如原油、金属、谷物等)中的存货、预付款、应收账款等资产的融资。

2、贷款对象不同

贸易融资发放对象主要是进出口企业。传统的公司贷款发放对象则包括进出口企业,更包括非进出口企业,如小五金机械配件制造厂,菜市场门口卖手机的个体户、肉联公司等等,从银行实务角度,范围更广。

3、贷款发放的币种不同

传统的公司贷款以人民币发放为主,外币较少。而贸易融资人民币以及外币参半,有些贸易融资产品还规定了外币贷款是不能结汇的,而传统的公司贷款的外币贷款是可以结汇的。

Ⅸ 请问如何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包括时间成本、人力成本和资金成本。

融资成本高的主要是创业公司,他们由于技术、资金、运营数据各方面还不完善,所以找融资的成本都会非常高,包括找融资的时间、筛选时间、游说时间、交通费、请客费用等,效果可能还不够好,如果找中介的话大量的中介费用和手续费用又是一个大开销。初创企业的话我推荐去微链上找融资,可以省去找投资人的时间和游说时间,大概率能拿到投资人的联系方式和项目的改进意见,对创业者的帮助非常大。

Ⅹ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融资方式有哪些

常见的私募债务融资方式主要有银行信贷、贸易性融资和民间借贷等。
1.银行信贷
银行信贷,不仅包括商业银行,也包括政策性银行和信用社等,当然是合法的主流私募融资方式。然而,一方面,我国的银行业目前对于外资和民营并没有完全放开;另一方面,国有银行改革还处于进展中,中小企业贷款难成为我国一种普遍的现象。
2.贸易性融资
贸易性融资,主要指企业在贸易往来过程中的赊购行为形成的应付账款。包括封闭管理下直接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应收账款的出让(保理)、国际贸易融资等。企业占用应付账款并不是无偿的,其代价通过不同期限付款商品价格的差异以及延迟付款违约金等表现出来,因此,贸易性融资与银行信贷一样需要资金占用成本。
表面上看,应付账款是一种伴随经营活动的被动性资金占用,不是主动的融资行为。实际上,在商品经济日益发达的今天,应付账款早已经成为企业主动性的融资行为,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正因为我国中小企业贷款难,贸易性融资对其具有特殊的意义,所谓“三角债”正是贸易性融资未能正常流转的直接后果。一些企业在难以通过其他渠道融资或融资成本过高时,可能
向与其有业务关系甚至没有业务关系的其他企业借款,为规避法律的限制伪装成贸易性融资。
3.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目前在我国还不具有完全合法的地位,但同时,地下民间借贷已经具有了相当大的规模。在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实状态下,很多中小企业不得不选择民间借贷的方式进行融资。但合法性问题不仅提高了民间借贷的风险,同时也提高了其交易成本和融资成本。

阅读全文

与贸易融资银行资本成本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证券全息实战交易法 浏览:563
上海信托地产信托 浏览:512
信托成立的法律风险 浏览:380
哪家app贷款方便 浏览:110
恒指喊单佣金 浏览:339
白面大米股票 浏览:681
芴类衍生物上市公司 浏览:339
北京随汇亿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浏览:320
马云贷款公司地址 浏览:615
动力电池电芯上市公司 浏览:898
社保基金属于金融机构吗 浏览:649
前海理财公司 浏览:93
北京中关村融汇金融服务 浏览:701
重庆证券营业部有哪些 浏览:696
爱立信内部金融服务 浏览:678
股票友联 浏览:631
停牌质押融资 浏览:942
5分钟动量交易法 浏览:297
下周开盘黄金开盘预测最新消息 浏览:378
2016石油价格 浏览: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