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信托和债的区别如何理解信托财产的独立性
在信托关系中的受益人与在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在权利要求上处于一种类似的地位。信托受益人对信托财产享有收益权.而债权人对债务人则享有请求权。受益人享有信托财产收益权是特定的,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并无财产上的利益。在信托关系中的受益人与受托人间存在一种信任关系,而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不一定存在信任关系。信托与债的区别还具体表现在下面三个方面上;
1.关于破产时权利的区别
某债权人与某债务人如存在法律上的债的关系,当某债务人宣告破产,则此债权人只能与此债务人的其他债权人平等分配破产后的财产。某债权人没有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清偿的权利。若某债权人与某债务人存在的是法律上的信托关系,即债权人是受益人的地位,债务人是受托人地位,则此债权人(受益人)在债务人(受托人)宣告破产时,则能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取得清偿的权利。
2.关于利益承受的区别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举债将资金用于投资而获益.此收益当然归债务人所得.债权人不得要求享有.只有要求债务人偿还原借资金的权利。但在信托关系中,受托人处于债务人地位,受益人处于债权人地位.受托人用收取的信托资金用于投资而获益,受托人(债务人)不能享有此收益.收益应归于受益人(债权人)。
3.关于风险承担的区别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对债权人对待定的借款负责。如所借财产发生遗失或损失,其对债权人应负的责任并不因此减轻。但在信托关系中,如严格按信托文件规定运用,发生信托财产的损毁、灭失或资金受损,均应由受益人(债权人)承包,受托人(债务人)不承担损失责任。当由于受托人(债务人)本身造成的过失而使财产受损,则应负责填补。
所谓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是指信托财产有一种独立于其他财产的性质,主要表现在:
(1)信托财产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相互独立。若受托机构(信托公司)解散、被撤销或破产,信托财产不属于其清算或破产的财产。
(2)委托人的信托财产与委托人的其他财产相互独立。这是一种特殊的破产隔离制度,它能保障受益人不因委托人破产或发生债务而失去享有其对该信托财产的权利。
(3)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或同一委托人的不同类别的信托财产相互独立。这是为了保障每一个委托人的利益,保障同一委托人的不同类别的信托财产的利益,不因一种信托财产受损失而危及其他项信托财产。
2. 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给我答案好吗
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信托、证券、保险、融资租赁、信用社、财务公司等。
3. 求信托计算题答案
1、某企业融资租入设备一台,价款为200万元,租期为4年,到期设备归企业所有,租赁期间贴现率为16%,采用每季末支付年金方式支付租金。则该企业每季末支付的租金及租金总额分别为多少?
答:以每季度作为一期,相当于以4%的折现率支付16期。
P=A*(P/A,4%,16)=A*11.6523
A=P/11.6523=200/11.6523=171639.93元。
故每季末支付租金171 639.93元,租金总额为:171 639.93*16=2 746 238.88元
2、 某企业需向租赁公司租入一套设备,设备价款共计100 000元,租期为5年,年利率为5%,每年年末偿付租金40 000元,该设备投入生产后,净现金流量第一年为—20 000元,第二年为10 000元,第三年为15 000元,第四年为20 000元,第五年为25 000元,残值省略不计。请你帮该企业计算一下,值不值得租赁?
答:NPV=-20 000*(P/F,5%,1)+10 000*(P/F,5%,2)+15 000*(P/F,5%,3)+20 000*(P/F,5%,4)+25 000*(P/F,5%,5)-40 000*(P/A,5%,5)
=-20 000*0.9524+10 000*0.9070+15 000*0.8638+20 000*0.8227+25 000*0.7835-40 000*4.3295
=-19 048+9 070+12 957+16 454+19 587.50-173 180
=-134 159.50
也就是说,如果上述净现金流量未包括每年年末偿付的租金金额,则NPV远小于零,设备不值得租赁。
如果上述净现金流量已包括每年支付的租金金额,则NPV=-134 159.50+173 180=39 020.50元,大于零,设备值得租赁。
3、设某租赁品的成本为500万元,分3年6期每半年末等额还本一次,年利率为10%,息随本清,求各期租金与租金总额。
答:A=500/(P/A,5%,6)=500/5.0757=985 085.80元
即:各期租金为:985 085.80元,租金总额为:985 085.80*6=5 910 514.80元
4、1、某企业拟向租赁公司租入一套设备,租期3年,年利率10%,贴现率与利率相同。据测算,该设备投入生产后,每年净现金流量如下表(单位:元)。请问,该租赁项目效益上是否可行?
年限 净现金流量
1 -250 000
2 100 000
3 220 000
NPV=-250 000*(P/F,10%,1)+100 000*(P/F,10%,2)+220 000*(P/F,10%,3)
=-250 000*0.9091+100 000*0.8264+220 000*0.7513
=-227 275+82 640+165 286
=20 651>0
故该租赁项目效益上可行。
谢谢了~
4. 民生信托的股权投资有什么策略
公司在股权投资项目承做的初期,主要是结合业务团队成员过往的经历、渠道、经验等,主要关注互联网相关领域和退出趋势相对明确的投资阶段。经过多年的业务实战积累,公司现已形成以TMT、新兴产业等相关领域的头部、优质标的为聚焦,以“新产品、新消费、新产业、新服务”为布局领域的股权投资策略,充分挖掘新兴市场领域的投资机会。
5. 金库网AFP继续教育答案(共十科)
Abc、abc、abd、abcd、abc、
Acd、abcd、ab、abcd、bcd、
Abc、ac、cd、abd、ac
16ab、17abcd、18ac、19d、20abc
21abcd、22ab、23abd、24b、25c
26abcd 、27abcd、 28abcd 、29abc 、30abcd
31对32错33错34t对35对36对37错38错39对40对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6. 信托公司的主业是什么
如果想与信托公司合作开展私募基金的业务,你们应该是一家注册资本大、主业特色鲜明、人脉关系广泛、项目资源或客户资源雄厚、市场口碑好的专业机构,信泽金信托培训了解到,尤其是项目客户资源或者专业化市场操作能力是非常关键的。 目前在国内私募网站中私募排排网是比较好的,好买网比较倾向于公募基金,然后提供一站式高净值服务又有私募等等讯息的目前就只有金杉财富网了,希望答案对你有用哦。
7. 金库网afp继续教育答案p2p
继续教育自己没时间整,就找AFP培训的机构代劳,这个就是比较费时间!
8. 信托 一法两规 是指什么
信托“一法三规”要点汇总:
1,《信托法》:第十五条
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设立信托后,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终止,信托,财产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委托人不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存续,信托财产不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但作为共同受益人的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其信托受益权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
2,《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第五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信托公司及其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信托公司终止时,其管理信托事务的职责同时终止。清算组应当妥善保管信托财
产,作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报告并向新受托人办理信托财产的移交。信托文件另有约定的,
从其约定。
第四十九条信托公司每年应当从税后利润中提取5%作为信托赔偿准备金,但该赔偿准备金
累计总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20%时,可不再提取。信托公司的赔偿准备金应存放于经营稳健、具有一定实力的境内商业银行,或者用于购买国债等低风险高流动性证券品种。
3,《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
第九条
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事前应进行尽职调查,就可行性分析、合法性、风险评估、
有无关联方交易等事项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第二十二条
遇有信托公司违反法律法规和信托合同、保管协议操作时,保管人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信托公司纠正;当出现重大违法违规或者发生严重影响信托财产安全的事件时,保管人应及时报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四十一条
受益人大会由信托计划的全体受益人组成,依照本办法规定行使职权。
4,《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净资本,是指根据信托公司的业务范围和公司资产结构的特点,在净资产的基础上对各固有资产项目、表外项目和其他有关业务进行风险调整后得出的综合性风险
控制指标。
对信托公司实施净资本管理的目的,是确保信托公司固有资产充足并保持必要的流动性,
以满足抵御各项业务不可预期损失的需要。本办法所称风险资本,是指信托公司按照一定标准计算并配置给某项业务用于应对潜在风险的资本。
第二十一条
信托公司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8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季度净资本计算表、风险资本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如遇影响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的特别重大事项,应当及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9. 请问下新华信托-中邦系列稳健型并购投资基金什么时候成立的,我在官网上怎么查不到,请给答案,谢谢
现在正在办理超超募资金的退款,退款后就可以成立,预计5月2到3号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