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国债回购属于一种()活动 A借贷 B交易 C信托 D融资
国债回购属于一种( B交易 )活动
国债回购交易实质上是一种以交易所挂牌国债作为抵押,拆借资金的信用行为。具体是指交易所挂牌的国债现货的持有方(融资者、资金需求方)以持有的证券作为抵押,获得一定期限内的资金使用权,期满后须归还借贷的资金并按约定支付一定利息;而资金的贷出方(融券方、资金供应方)则暂时放弃相应资金的使用权,从而获得融资方的证券抵押权,并于回购期满时归还对方抵押的证券,收回融出资金并获得一定的利息。
B. 回购协议的本质是什么
法律分析:回购协议实质上是一种短期抵押融资方式,那笔被借款方先售出后又购回的金融资产即是融资抵押品或担保品。根据该协议所进行的交易称回购交易。回购交易是中央银行调节全社会流动性的手段之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 融资融券与回购交易有什么本质区别
融资融券与回购交易有什么本质区别
简单解释:融资融券就是借证券公司的钱去买股票去做空,到期还本付息给证券公司。国债逆回购就是,人家把国家债券抵押在你这里,问你拿现金,到期还本付息给你。
详解如下:
一、回购
国债回购交易是一种以可流通国库券持有量作抵押的资金借贷行为。
其实质即资金需求方(融资者)以持有国债作抵押而获得一定期限(有1天、2天、3天、7天……到182天不等)一定量(按一定时期国债标准券计算)的资金使用权,期满则需还本付息(利率是抵押时约定的);
资金贷出方(融券者)则暂时放弃相应资金的使用权,从而获取一定的利息。融资融券双方回购成交,与到期还券、还本付息均由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机自动撮合或设定到账。目前,我公司仅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国债回购业务。
回购分为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债券质押式回购,上海按照100 手或其整数倍(以人民币1000元标准券为1手),深圳按照10 张或其整数倍(买入卖出)(以100 元标准券为1 张);买断式回购只有上海有,按照1000手或其整数倍(以人民币1000元面值债券为1手)(个人不能参与)。
若需融出资金,直接输入回购代码(如一天回购为204001),买卖方向为“卖出”。若需融入资金,首先客户必须持有交易所的国债,其次将国债提交质押,然后方可融入资金。
在上海新质押式回购中,质押券的申报通过交易系统进行。考虑对应性,质押券申报代码为“ 09****”,后四位为相应国债的后四位代码;买卖方向标识质押券的申报类型,“卖出”为提交质押券,“买入”为转回质押券。 所有上市国债都可用于新质押式回购交易。
简单来说,回购分为融资和融券两部分,一般的普通投资者可以操作逆回购,开通股东账户即可进行交易(有的券商需要开通对应的回购权限才可以交易)。逆回购上海按照100手进行申报,深圳按照10张及其整数倍申报。逆回购的手续费很低,在交易所网站上可以查询到明细。一般比较活跃的是1天、7天,其他的可以通过交易软件查询一下当前的行情。不是所有的回购品种都很活跃的。逆回购比较适合新股申购的投资者,平时有大量的闲置资金,对流动性要求比较高的客户。一般建议在每周四或者市场利率有变动时关注一下逆回购品种。资金量如果太小,收益没有那么明显。另外,当天及时行情上显示的价格指的是该品种的年收益,跟股票不同。只要逆回购操作成交后,不管该品种收盘下跌到多少,还是按照当时的成交价计算相应的利息,这是和股票最大的不同,是需要普通投资者注意的。
二、融资融券
融资融券操作是有门槛的,目前行业内大致都是资产50万以上,开户交易满18个月等相关内容。首先,融资融券的标的不仅仅有债券,还有股票之类的,目前各大券商的标的证券都是上交所和深交所公布的那么多证券中的一部分或全部,然后从中筛选一部分。融资融券也分融资和融券两部分,但是涉及的费用较多,并且首先需要开立的是信用账户,而不像回购,开通普通的股东账户即可。除了融资费率、融券费率外,还有担保物划转,普通证券的交易费、逾期罚息等。另外融资融券有强制平仓的风险。融资融券因为风险较大,所以监管部门的要求也很多,这个业务是去年没记错的话大概是3月份上线的,目前只有部分券商有这个融资融券的资格,所以相对回购而言,可以进行交易的客户群不一样。如果想更多了解融资融券业务的话,可以先看一下监管部门发布的一些基础的文件,所有券商的一些业务规范都是在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规则的基础上建立的。另外,市场传言后面会有转融通业务推出,如果推出后的话,融资融券的市场会扩大,毕竟现在的融资融券标的还比较少,尤其是融券方面,是来自于不同券商自营的券源。
D. 回购协议交易实质上是一种以证券为担保品的短期资金融通方式
回购协议:指的是在出售证券的同时,与证券的购买商达成协议,约定在一定期限后按原定价格购回所卖证券,从而获取即时可用资金的一种交易行为。
回购协议是由借贷双方鉴定协议,规定借款方通过向贷款方暂时售出一笔特定的
金融资产而换取相应的即时可用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后按预定价格购回这笔
金融资产的安排。其中的回购价格为售价另加利息,这样就在事实上偿付融资本
息。回购协议实质上是一种短期抵押融资方式,那笔被借款方先售出后又购回的
金融资产即是融资抵押品或担保品。
所以正确
E. 国债回购交易实质上是一种以交易所挂牌国债作为抵押,拆借资金的信用行为
当国债持有者需要资金,但又认为持有国债收益较高,不愿将其所有权作永久性转移时,可通过国债回购方式在不放弃国债所有权的情况下融入资金。
F.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和股票质押融资有区别吗,有什么
股票质押回购和股权质押融资的异同在于质押物的不同。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股权质押属于一种权利质押,是指出质人与质权人协议约定,出质人以其所持有的股份作为质押物,当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照约定就股份折价受偿,或将该股份出售而就其所得价金优先受偿的一种担保方式。其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股权为质物。所谓股权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其自身或第三人持有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某上市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股权质押贷款是在融资担保方式上的一种创新,将大大增加企业的融资机会,有助于这些企业创新能力的提高,加速其产品更新换代及产业化进程,成为企业尤其是高科技中小企业融资的救命法宝。
G. 回购协议的实质是抵押还是质押
回购协议的实质是质押,回购协议指的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出售证券等金融资产以获得即时可用资金的同时,与金融资产购买商签订协议,约定在一定期限后按原定价格或约定价格购回所卖证券。买方也承诺日后将买人的证券售回给卖方。
表面上看,回购协议是一种金融证券的短期买卖,但实际上是以金融资产为质押品而进行的短期资金融通。证券的卖方以一定数量的证券进行质押借款(出售证券所得即借款额),条件是一定时期内再购回证券,且购回价格高于卖出价格,两者的差额即为借款的利息。回购协议交易对于金融资产的买方(即资金贷出方)而言称作“逆回购交易”。
质押与抵押的区别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转移某项财产的占有权,并由后者掌握该项财产,以作为前者履行某种支付金钱或履行责任的担保。
在质押法律关系中,享有质权的人称为质权人,将财产转移给质权人占有而为债权担保的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为出质人。当出质人的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时,质押的财产必须予以归还。出质人不履行责任和义务时,质权人有权依法将质押物折价或拍卖,并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最常见的质押是当事人与当铺进行的交易。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可用于抵押的财产有土地、房屋、有价证券和商品等。
作为贷款的担保品,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1.价格比较稳定,市场价格波动较小。2.变现性较强,有广大市场。3.易保管,不易变质、损失。4.易于进行价值鉴定。由此商品最适于做抵押物,有价证券次之,不动产最差。
H. 证券回购交易的实质内容
其实质内容是:证券的持有方(融资者、资金需求方)以持有的证券作抵押,获得一定期限内的资金使用权,期满后则需归还借贷的资金,并按约定支付一定的利息;而资金的贷出方(融券方、资金供应方)则暂时放弃相应资金的使用权,从而获得融资方的证券抵押权,并于回购期满时归还对方抵押的证券,收回融出资金并获得一定利息。因此,证券回购交易实质上是一种以有价证券作为抵押品拆借资金的信用行为。
回购交易涉及的行为:两个交易主体、二次交易契约行为;
二次交易契约行为:开始时的初始交易、回购期满时的回购交易;
我国目前证券回购交易的券种:国库券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
我国证券回购交易业务的主要场所:沪、深证券交易所及经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
1.沪、深证券交易所的证券回购券种主要是
2.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证券回购券种主要是国债、融资券和特种金融债券。
I. 债券回购交易实质上属于( ) A 远期合约行为 B 赎购行为 C 投机行为 D 抵押贷款行为
选D。实际是以债券为抵押,进行短期融资。
债券回购是指债券交易的双方在进行债券交易的同时,以契约方式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以约定的价格(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由债券的“卖方”(正回购方)向“买方”(逆回购方)再次购回该笔债券的交易行为。从交易发起人的角度出发,凡是抵押出债券,借入资金的交易就称为进行债券正回购;凡是主动借出资金,获取债券质押的交易就称为进行逆回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