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金融信托与租赁的前言
新中国的金融信托租赁是改革开放的产物。1978年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届三 中全会后,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逐步推开,为适应改革开放和国民经济发展 的需要,金融体制改革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信托投资公司便应运而生。1979年 10月,中国银行成立信托咨询部,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诞生,标志着我国金 融系统增添了一块以市场调节为主的融资渠道。信托投资公司和租赁公司的发 展,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和金融改革起了积极的作用,尤其是在搞活经济,促进经 济发展,引进外资,支援能源、交通、原材料、出口创汇等方面,以及引进先进 设备,促进技术改造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信托投资公司在其发展过程 中,由于..
Ⅱ 金融信托与租赁有些什么包涵哪些内容呢
融资租赁,信托基金(私募信托基金和公墓信托基金)
房地产信托,信托投资,银行信贷
Ⅲ 租赁信托的简介
租赁信托是融资租赁的创新形式。租赁就是租用他人的物件。现代租赁主要为设备租赁,企业为了进行设备投资而向租赁公司提出租赁所需的设备,租赁公司则代为融资,并根据承租企业的要求向供应厂商购进合适的设备后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企业需按期交付租金。在租期结束时,承租企业可以有停租、续租或留购设备的选择权。现代租赁是出租、借贷行为和租赁合同的统称。 作为一个思路点来诠释信托与租赁的合作模式。现实中,随着信托业和融资租赁业在中国的发展以及金融业监管模式的不断更新,融资租赁与信托的合作组合在实际中还会有很多模式创新出现。
Ⅳ 金融信托与租赁的2002版本
书名:金融信托与租赁-21世纪高等学校金融学系列教材
ISBN:750492666
作者:王淑敏/陆世敏
出版社:中国金融出版社
定价:27
页数:327
出版日期:2002-1-1
版次:1
开本:16开
目录:
第一篇
信托篇
第一章 金融信托概述
第一节 信托的起源与发展
一. 信托的概念及信托的本质
二. 信托的产生
三. 信托在西方国家的发展
四. 信托在我国的发展
第二节 信托的职能与作用
一. 信托的职能
二. 信托的作用
第二章 信托种类与特点
第一节 信托的种类
一. 信托业务的基本分类
二. 我国信托业务分类
第二节 信托的特点
一. 信托的特点
二. 信托与银行信贷的区别
三. 信托与委托代理的区别
第三章 信托关系及其设立
第一节 信托构成要素
一. 信托行为
二. 信托目的
三. 信托主体
四. 信托客体
五. 信托报酬
六. 信托结束
第二节 受托人及权利义务
一. 受托人的资格
二. 受托人的地位
三. 受托人的权利
四. 受托人的义务
第三节 委托人及其权利义务
一. 委托人的资格
二. 委托人的权利
三. 委托人的义务
第四节 受益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 受益人资格
二. 受益人的权利
三. 受益人的义务
第四章 国外信托公司业务
第一节 个人信托业务
一. 财产处理信托业务
二. 财产监护信托业务
三. 人寿保险信托业务
四. 特定赠与信托业务
五. 个人代理业务
第二节 公司信托业务
一. 证券发行信托业务
二. 商务管理信托业务
三. 设备 动产 信托业务
四. 收益债券发行信托业务
五. 公司代理业务
第三节 公益信托业务
一. 公益信托的特点
二. 公益信托的目的
三. 公益信托的主体
四. 公益信托业务概述
第四节 其他信托业务
一. 养老金信托
二. 形成财产信托
三. 职工持股信托
四. 个人退休金储蓄信托
五. 自我雇佣者的退休金信托
六. 利润分享信托
七. 储蓄计划信托
第五章 我国信托经营范围及传统信托业务
第一节 信托投资公司业务范围及规则
一. 我国信托投资公司业务经营范围
二. 信托投资公司业务经营规则
第二节 信托资金的筹措
一. 吸收信托资金
二. 信托投资公司的实收资本金
三. 拆借
第三节 信托存款业务
一. 我国主要信托存款业务种类
二. 信托存款业务处理程序
第四节 信托贷款业务
一. 信托贷款的种类
二. 信托贷款的利率及原则
三. 信托贷款的对象及贷款审查
四. 信托贷款的管理程序
第五节 信托投资业务
一. 信托投资概念
二. 信托投资的基本原则
三. 信托投资业务处理程序
四. 信托投资方式
第六节 信托代理与咨询业务
一. 信托代理业务
二. 咨询业务
第六章 我国委托业务及业务创新
第一节 委托贷款业务
一. 委托贷款的种类
二. 委托贷款管理程序
第二节 委托投资业务
一. 委托投资概念及其特点
二. 委托投资方式
第三节 个人委托业务
一. 个人委托业务的概念及特点
二. 个人委托业务种类
三. 生前委托契约的主要内容
四. 遗嘱的主要内容
第四节 其他委托业务
一. 法人财产委托业务
二. 年金委托业务
三. 债权委托业务
四. 风险储备金委托业务
第七章 基金信托业务
第一节 定义与特点
一. 基金信托的含义
二. 基金信托的特点
第二节 基金信托的类型
一. 按基金的法律基础和组织形态划分
二. 按基金受益凭证变现方式划分
三. 按基金投资目标划分
四. 按基金投资国别与地域划分
五. 按基金投资标的划分
第三节 基金信托的运作程序
一. 基金的设立. 募集与交易
二. 基金的交易与投资
第八章 投资银行业务
第一节 企业兼并与收购
一. 企业兼并与收购的含义
二. 企业兼并与收购的动机
三. 兼并与收购的方式
四. 兼并与收购的风险
五. 兼并与收购的程序
六. 反收购措施
七. 并购业务的收费
第二节 项目融资
一. 项目融资的定义与特点
二. 项目融资的资金来源
三. 项目融资主体
第三节 公司理财
一. 信托机构的筹资决策
二. 信托机构的投资决策
第九章 信托机构及其管理
第一节 信托机构
一. 信托公司的机构设置和管理循环
二. 信托公司的业务管理
第二节 信托立法
一. 信托法学的基本原理
二. 信托法的基本内容
三. 信托业法的基本内容
第九章 信托机构及其管理
第一节 租赁及其分类
一. 租赁的一般含义
二. 租赁形式分类的角度
三. 租赁的形式
第二节 租赁的功能
一. 对承租人的功能
二. 对出租人的功能
第三节 租赁的演变与发展
一. 租赁的演变
二. 世界租赁业发展概况
三. 我国租赁业的发展
第十一章 租赁程序和租金
第一节 金融租赁业务的一般程序
一. 企业投资意向的选择
二. 委托租赁阶段
三. 租赁公司审查受理
四. 租赁业务谈判
五. 租赁业务合同的签订与生效
六. 引进设备与售后服务
七. 租金及其支付
八. 租赁期满后的设备处理
第二节 租金的计算与支付方式
一. 租金的构成要素
二. 租金的计算方法
三. 租金计算中应注意的问题
四. 租金支付方式
第十二章 租赁资金管理与决策分析
第一节 租赁资金筹措
一. 人民币资金的筹集渠道
二. 外汇资金的筹集渠道
第二节 租赁资金管理
一. 安全投放
二. 项目管理
三. 保证租金及时收回
四. 恪守信用
五. 资金的合理配置
六. 资金营运的动态分析
第三节 租赁决策分析的主要方法
一. 简单成本比较法
二. 现值分析法
第四节 承租人决策分析
一. 租赁与自有资金购买比较
二. 租赁与银行贷款购买比较
三. 租赁和自有资金购买对企业财务比率的影
响的比较
四. 承租企业对租赁公司的优选分析
第十三章 租赁的风险管理和税收管理
第一节 租赁的风险管理
一. 租赁风险及其原因
二. 租赁风险的防范与补救
第二节 租赁的税收管理
一. 国外租赁业务的税收管理
二. 我国租赁业务的税收管理
第三节 租赁保险
一. 租赁标的物运输保险的险种
二. 租赁期内的租赁标的保险
三. 租赁保险的索赔
四. 租赁保险的理赔
第十四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一节 融资租赁合同概述
一. 租赁合同与购买合同的关系
二. 租赁合同及其特征
第二节 购买合同与租赁合同的签订
一. 签订租赁合同和购买合同的
基本原则
二. 购买合同的签约要点和具体内容
三. 租赁合同的签约要点和具体内容
第三节 购买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履行
一. 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
二. 购买合同的履行
三. 租赁合同的履行
第四节 租赁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一. 租赁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概念
二. 租赁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三. 租赁合同变更和解除的程序
第十五章 租赁会计
第一节 租赁会计概述
一. 租赁会计的演变和发展
二. 租赁会计的概念
三. 租赁会计的分类
第二节 国外租赁会计规范
一. 美国租赁会计规范的形成和发展
二. 国际租赁会计规范的形成和发展
三. 《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会计》的具
体规定
第三节 我国租赁会计
一. 我国租赁会计规范的形成和发展
二.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的具体规定
三. 我国租赁会计准则和国际准则的比较
四. 我国承租人的会计处理实务
五. 我国出租人的会计处理实务
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
Ⅳ 信托与租赁的区别
什么是信托:
由于信托是一种法律行为,因此在采用不同法系的国家,其定义有较大的差别。历史上出现过多种不同的信托定义,但时至今日,人们也没有对信托的定义达成完全的共识。
我国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于2001年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对信托的概念进行了完整的定义: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上述定义基本体现了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权利主体与利益主体相分离、责任有限性和信托管理连续性这几个基本法理和观念。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信托的基本特征。
①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信任。这是信托关系成立的前提。一是对受托人诚信的信任,二是对信托人承托能力的信任。
② 信托财产及财产权的转移是成立信托的基础。
信托是以信托财产为中心的法律关系,没有信托财产,信托关系就丧失了存在的基础,所以委托人在设立信托时必须将财产权转移给受托人,这是信托制度与其他财产制度的根本区别。
财产权是指以财产上的利益为标准的权利,除身份权、名誉权、姓名权之外,其他任何权利或可以用金钱来计算价值的财产权,如物权、债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都可以作为信托财产。
③ 信托关系中的三个当事人,以及受托人以自己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处分信托财产是信托的两个重要特征。
信托关系是多方的,有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这是信托的一个特征。并且,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管理处分信托财产,这又是信托的另一个重要特征。
这种信托关系体现了五重含义:一是委托人将财产委托给受托人后对信托财产就没有了直接控制权;二是受托人完全是以自己的名义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处分;三是受托人管理处分信托财产必须按委托人的意愿进行;四是这种意愿是在信托合同中事先约定的,也是受托人管理处分信托财产的依据;五是受托人管理处分信托财产必须是为了受益人的利益,既不能为了受托人自己的利益,也不能为了其他第三人的利益。
④ 信托是一种由他人进行财产管理、运用、处分的财产管理制度。
信托机构为财产所有者提供广泛有效的服务是信托的首要职能和唯一服务宗旨,并把管理、运用、处分、经营财产的作用体现在业务中,它已成为现代金融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什么是租赁
租赁,是一种以一定费用借贷实物的经济行为。在这种经济行为中,出租人将自己所拥有的某种物品交与承租人使用,承租人由此获得在一段时期内使用该物品的权利,但物品的所有权仍保留在出租人手中。承租人为其所获得的使用权需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的费用(租金)。
私有制是租赁产生的基础,私有制产生了人们对不同物品的不同所有权,人们根据所有权暂时出让使用权,收取一定的使用费用,从而产生了租赁。随着生产力发展,租赁业也逐渐发展起来。租赁发展的三个阶段:古代租赁、传统租赁、现代租赁。
Ⅵ “信托”+“融资租赁”怎么玩
第一种,“包租婆自主管理型”。
“包租婆”信托公司通过发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资金,然后用募集资金去购买租赁物,接着把租赁物租出去,通过收取租金来兑付投资人利益。
第二种,“省心包租婆型”。
信托公司主动与商业银行合作,由商业银行发行理财产品,银行将募集的资金委托信托公司设立融资租赁单一信托计划,以融资租赁的形式购买设备,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收取租金。
第三种,“土豪放贷型”。
土豪放贷型分两种。简单融资租赁模式和租赁资产收益权受让模式。简单融资租赁模式是指土豪信托公司通过发行集合资金信托募集资金,然后土豪把钱贷给租赁公司,租赁公司用这些钱去买租赁物,给承租人使用并收取租金。
租赁资产收益权受让模式,租赁公司将一个或多个租赁项目未来的租金收入打包在一起,形成一个租赁资产收益权,然后进行转让,信托公司针对该转让收益权项目,发行租赁资产收益权受让集合信托计划,用信托资金“买”该租赁资产的收益权,信托期满后,租赁公司溢价回购收益权。
第四种,是上述两种的综合。
银行、信托、融资公司合作。运作模式与第三种类似,不同的是,整个交易过程由银行主导。资金来源为商业银行发行的项目,银行将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设立单一资金信托计划,用来向租赁公司发放贷款或受让租赁资产收益权。其中,租赁公司也多为银行方面指定某一家。
第五种,租赁资产证券化模式。
融资租赁公司将资产出售信托,由信托公司作为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收益证券,最后以该财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资产支持证券
虽然信托与融资租赁结合能带来很多好处,但同时也面临来自以下几个方面的风险。其一是信用风险,也就是承租人不能按期履行支付租金义务而形成的风险,原因既包括承租人经营不善造成企业困难,也包括承租人不履信或恶意拖欠。其二是市场风险,即市场需求降低,造成企业盈利能力状况恶化。其三是合同风险,即在制订相关的融资租赁、购货、担保等合同时,条款不够严谨,存在文本瑕疵。
此外,还有重要的一点,即为特殊情况下,租赁物价值降低或完整性受到损害,因此很多类似项目会要求承租方对所租赁的设备投保,或由信托公司投保,但保险费由承租方承担。北京某信托公司业务部人士表示,尽管业务存在较大空间,但能否真正批量式推广,还有待考量,核心问题在于“资金成本”,在此类业务中,信托资金的收益空间有限。
尽管信托融资租赁存在一定的风险,但是,由于融资租赁公司的主要业务自始至终由资金主导,从资金的筹措到资金的运用,直至租金的回收,其贯穿全程的特点决定了资金是融资租赁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决定因素和必要条件,而筹措资金能力的大小和资金管理水平的高低,则直接关系到公司的发展命运。
也就是说,租赁公司要做大做强,就必须拓宽资金的来源渠道,创新融资方式,提高资金运用水平。因此,融资租赁公司加强与信托公司合作,可以有效拓宽融资租赁企业融资渠道,促进民间资本进入实体经济领域,更好促进产融结合,提高金融运行效率,因而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Ⅶ 信托与租赁的相关问题
问题明明都是信托的啊亲。
1、资金用途是明股实债,集合信托;
2、委托人是自然人和机构回投资者,受托答人是该信托公司,回购方是什么城乡发展有限公司(看不清字),保证人是中交地产;
3、合格投资者网络来的,我一般都是找机构哈。
信托中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4、合同包括信托合同、股权转让及回购协议、保证合同、保管合同等;
5、这个不知道;
6、设立信托计划、找好保管银行、签署相关文本合同、转让股权、募集资金(这个可以提前)、发放股权转让款
Ⅷ 信托业务的租赁信托
租赁就是租用他人的物件。现代租赁主要为设备租赁,企业为了进行设备投资而向租赁公司提出租赁所需的设备,租赁公司则代为融资,并根据承租企业的要求向供应厂商购进合适的设备后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企业需按期交付租金。在租期结束时,承租企业可以有停租、续租或留购设备的选择权。现代租赁是出租、借贷行为和租赁合同的统称。
现代设备租赁集中的领域有:飞机、汽车、计算机、无线通讯设施、家具、工业机械与设备、医疗设备、办公用品、火车车厢、卡车及废物处理设施等。现代租赁已发展成为融资(硬件)兼有咨询、维修(软件)的一揽子综合服务的行业,因此更灵活方便,更能适应用户的各种需要。
租赁信托业务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融资性租赁。它是指当企业需要添置设备时,企业不是向金融机构直接申请贷款来购买设备,而是委托租赁公司根据企业的要求和选择代为购入设备,然后企业以租赁的方式向租赁公司租赁设备,从而使企业达到融通资金的目的。
2、经营性租赁。也称为操作性租赁,是指融资性租赁以外的其他一切租赁形式。它是指当企业需要短期使用设备时,可采取向租赁公司短期租赁设备,并由租赁公司提供维修等售后服务,这是一项不可撤消的、不完全支付的短期租赁业务。
3、节税租赁。它是指,这项租赁在税收上能真正享受租赁的待遇,即出租人有资格获得加速折旧及投资减税等税收优惠,并且以降低租金的形式向承租人转让其部分税收优惠,而承租人用于筹措设备的租赁成本低于贷款购买成本。
4、销售式租赁。也称为非节税租赁。这类租赁在考虑租赁以税收为基础的国家的税法上通常被当作分期付款交易来对待。
5、杠杆租赁。又称为平衡租赁,它是指一项采用“财务杠杆”方式组成的融资性节税租赁,出租人一般只需支付全部设备金额的20%-40%,即可在经济上(也仅仅在经济上)拥有设备的所有权,享受如同对设备百分之百投资的同等税收待遇。设备成本中的大部分资金则通过以出租的设备为抵押,由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贷款解决,贷款人提供信贷时对出租人无追索权,其资金偿还的保障在于设备本身及租赁费,同时需出租人以设备第一抵押权、租赁合同及收取租金的受让权作为对该项贷款的担保。
6、直接租赁。直接租赁是购进租出的做法,即由出租人用在资金市场上筹借到的资金,向制造厂商支付贷款,购进设备后直接出租给用户(承租人)。
7、转租赁。转租是租进租出的做法,即由出租人从一家租赁公司或从制造厂商租进一项设备后转租给用户。
8、售后租赁。指设备物主将自己拥有的部分资产(如设备、房屋等)卖给租赁公司,然后再从该租赁公司租回来的做法。这是当企业缺乏资金时,为改善其财务状况而采取的对企业非常有利的一种做法。
Ⅸ 信托与租赁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
他们都是一种比较创新的金融融资模式
概念性的东西不多说了,比如两者载体不同,一个是信托公司,一个金融租赁公司
最大的区别是:
金融租赁更多应用在一些企业的设备购买上,辅助企业以租赁的模式帮助企业提高现金流,企业只有设备的期限内使用权,无拥有权,项目成立看的更多是标的设备和企业的支付能力。资金来源是公司自有的。
信托的融资类业务涉及的范围就广泛了:政府融资平台,工商企业、股权质押、商业地产。更多的是考察需求资金的载体实力,资金来源是成立产品后,通过产品销售募集而来!
Ⅹ 什么是信托投资与融资租赁
信托投资(TrustInvestment),是金融信托投资机构用自有资金及组织的资金进行的投资。以投资者身份直接参与对企业的投资是目前中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一项主要业务,这种信托投资与的委托投资业务有两点不同;第一,信托投资的资金来源是信托投资公司的自有资金及稳定的长期信托资金,而委托投资的资金来源是与之相对应的委托人提供的投资保证金;第二,信托投资过程中,信托投资公司直接参与投资企业经营成果的分配,并承担相应的风险,而对委托投资,信托公司则不参与投资企业的收益分配,只收取手续费,对投资效益也不承担经济责任。其按照信托投资的主体划分,可分为国家信托投资、地方信托投资、企业和单位信托投资、个人信托投资四类。
融资租赁(Financial Leasing)又称设备租赁(Equipment Leasing)或现代租赁(Modern Leasing),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