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间融资规范发展的意见的详细内容
一、进一步提高对促进民间融资规范发展的认识
1.正确认识民间融资的地位和作用。民间融资是指在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主体之间的资金借贷活动。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省民间融资日趋活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部分中小微型企业和“三农”融资难题,增强了经济运行自我调整和适应能力,在弥补正规金融不足、满足部分市场主体融资需求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法律法规缺失、行业监管缺位,民间融资基本上处于自发和无序状态,其部分资金流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影响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其利率较高,有的已明显超出当地实体经济赢利水平和借款方实际承受能力,容易引发实体经济风险;其交易隐敝、高趋利性的特点也易诱发非法集资、高利转贷、暴力讨债、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影响、干扰正常经济金融秩序、社会和谐稳定。
2.科学把握引导民间融资规范发展的总体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民间融资不能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不能扰乱宏观调控大局、不能扰乱社会稳定的原则,统筹考虑经济、法律和社会效益,立足于服务中小微型企业、“三农”和居民融资需求,以改革创新精神解决民间融资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方式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发挥其积极作用,抑制其负面影响,促进我省民间融资有序健康发展。
二、切实加强对民间投融资的合理引导
3.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实体经济。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探索开展民间资本投资服务,畅通民间投资渠道。进一步开放投资市场,降低民间投资准入门槛,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能源、交通等垄断行业和领域,进入市政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等领域,进入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旅游等社会事业领域,进入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鼓励和引导企业、投资机构通过合法途径集聚民间资本,参与省内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和重大项目建设。通过设立政府引导基金和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吸引更多民间资本通过股权、债权方式流入实体经济。
4.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地方金融业发展。适应产业资本向金融资本不断转化的需求,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村镇银行、资金互助合作社、典当行等机构数量,并鼓励已设立的机构增资扩股,增强对民间资本的吸纳能力。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组设立,引导民间资本更多进入地方金融产业。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开发更多的适合民间资金投资需求的金融产品与服务。
5.进一步拓宽各类市场主体的融资渠道。强化各类金融机构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和“三农”的职责,支持金融机构加强对中小微型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加大对中小微型企业和“三农”的信贷支持,实施差异化的货币信贷和金融监管政策,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积极引导中小微型企业通过利用银行表外业务融资,发行集合票据、集合债券和短期融资券融资,引进股权投资、实施股权转让、利用融资租赁工具融资;推动中小微型企业上市融资,鼓励科技型小企业到创业板融资。多措并举,缓解中小微型企业和“三农”融资难题。
三、着力推动民间融资阳光化、规范化发展
6.规范民间融资交易行为。民间融资交易必须守住三条底线,一是民间融资交易中出借方资金严格属于合法自有财产,不得进行非法集资,不得套取银行信贷资金;二是民间融资利率或变相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三是民间融资中发生不能按期偿还借款问题,当事各方应协商或通过诉讼途径妥善解决,不得采取暴力等方式追债。在民间融资交易中,提倡和鼓励签订规范的书面协议,资金往来主要从银行转账,减少现金交易和口头约定;提倡和鼓励民间融资实施公证、担保、抵押、质押等手段,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降低违约风险。
7.严厉打击和防范民间融资中违规违法行为。对以欺骗手段或者以高利率为诱惑,吸收单位和他人资金从事放贷的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对民间融资利率或变相利率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4倍的,其超出部分利息不受法律保护。严厉打击高利放贷和暴力讨债行为,严厉打击套取银行信贷资金进行高利转贷的行为。要强化对投资类机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企业的监管,防止其借用各种名义非法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和套取银行信贷资金、高利放贷等行为。对民间融资活动中有关行为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开展民间融资规范引导工作试点。选择东营市、临沂市和省级金融创新发展试点县(市)及民间融资活跃、积极承担民间融资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责任的县(市、区),开展民间融资规范引导工作试点。探索建立民间融资备案管理制度,尝试建立民间融资服务平台,开展民间融资登记备案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科学评估试点风险的基础上,适时适度扩大试点区域。开展试点工作的地方政府要明确相关部门负责民间融资规范引导工作,制定民间融资规范引导具体办法,积极探索民间融资备案管理制度实现形式。鼓励民间融资组织在承诺遵守相关规定后进行登记备案,在接受有效监管下开展正常的业务活动;鼓励民间融资主体对其交易行为进行登记备案,尤其是借款规模和次数达到一定程度的借款方进行登记备案。对登记备案的民间融资组织、民间融资交易行为,重点予以保护和扶助。
四、加强民间融资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9.落实管理责任。各级政府对当地民间融资管理负总责,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明确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各项具体工作。省金融稳定工作联席会议要加强工作指导,协调解决民间融资管理和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鼓励创新,全力支持民间融资规范引导工作试点;同时,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切实负起对从事民间融资相关业务机构的监督责任。开展试点工作的地方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思路,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政府主管部门要指导建立民间融资组织协会,充分发挥其自律功能,强化对民间融资组织的约束,促进其合规经营。
10.加强协调配合。省金融办要充分发挥省金融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牵头做好民间融资管理和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民间融资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并及时总结完善。工商部门要积极配合民间融资管理和监督相关部门做好民间融资规范引导工作试点。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密切关注民间融资资金流向,分析民间融资对宏观调控和金融稳定的影响,及时提示风险。银监机构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信贷管理,严防信贷资金流入民间借贷领域,严禁银行从业人员参与民间借贷活动。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民间资本投向的引导工作,畅通民间投资渠道。公安机关要加大对民间融资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保护民间融资当事人的合法财产和公民人身安全。
11.强化风险管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加强民间融资风险管理摆上重要位置,做好各方面工作。建立科学的民间融资监测机制,监测民间融资总体规模、地区分布、期限结构、资金流向、利率水平和还款情况等,为社会融资总量统计、加强民间融资管理提供信息支持。开展民间融资活动调查和风险排查,对风险隐患或违法案件依法妥善处置。制定民间融资风险防范和处置预案,做到一旦事件发生,反应迅速,应对有力,防止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加强金融知识宣传和风险教育,切实增强社会公众对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意识和鉴别能力。加强对各种形式民间融资业务宣传、广告的管理,防止借其他名义开展非法融资活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
⑵ 山东银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怎么样
山东银通金融服来务有限公司是2014-06-26在山自东省济南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2号楼2501A室。
山东银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71300310465209Q,企业法人张艳旭,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山东银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不得经营金融、证劵、期货、理财、集资、融资等相关业务);互联网金融信息咨询;金融信息服务;信用风险评估与管理;借贷信息咨询;撮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金融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服务流程外包;票据中介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金融信息技术外包;委托资产管理;金融理财产品的推广。(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山东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1912586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1000-5000万 和 5000万以上 规模的企业中,共83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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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山东普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山东普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简称“普门投资”)成立于2014年6月,是一家为地方政府、旅游文化企业提供专业投融资服务的综合性服务机构。公司的金融服务团队由注册会计师、律师、基金管理人、投融资专家组成。公司业务包括四大板块:融资服务、发债服务、产业基金咨询服务、旅游资产证券化及消费众筹业务。截止目前普门投资已完成多家平台公司的直接融资、发债业务,并参与为多只省级引导基金、市级产业基金、县级地方政府引导母子基金提供咨询、设立、管理、配资等一揽子服务,与泰山文交所合作发行旅游众筹产品等。
法定代表人:李伟
成立时间:2014-08-12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7012720010165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901-2室
⑷ 济南山塑典当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公司是经国家商务部批准,于2006年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册登记的典当企业。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位于济南市泺文路9号.山塑典当秉承传统的典当质押借贷融资业务的同时,努力开拓为中小企业和个人办理规范便捷的质押和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公司自成立以来,认真遵守国家金融政策,按照国家商务部和国家公安部公布《典当行管理办法》规范典当行为,依法经营,严格管理。以“通财惠民,周急四方”为经营宗旨.为山东省的中小企业和个人提供融资服务,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公司奉行平等、自愿、诚信、快捷、保密、保管安全的经营原则,并以热情周到的服务、高质高效的业务运作,为广大客户提供一个良好的融资平台。
法定代表人:谭方峰
成立时间:2006-07-13
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7010000001048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公司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14号历山名郡C10号楼1单元108室
⑸ 2019年山东省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有限公业务经营许可证全省的机构还给换发经营
这个山东省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是会严查的。
⑹ 山东探索什么融资模式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山东多家金融机构根据该省小微企业差异化的金融需求,探索“互联网+”金融服务模式,多渠道提供融资产品。目前,该省小微企业融资可全程在网上操作,仅需几十秒时间就可实现“即需即贷”。
南一家银行工作人员。(资料图) 杨飞 摄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农用车市场逐步繁荣,但库存资金占用量大,资金回笼慢,资金链高位运转等因素制约该行业小微企业发展。“虽然我公司与五征集团有良好的订单往来记录,累计资金流水账近亿元,但这种信用记录很难在传统银行贷款中列入评分。”陕西省咸阳昌通农机有限公司负责人邵丽华说,她是山东日照五征集团的一个经销商,长期为融资难困扰。
在农行日照分行协助下,日照五征集团上线了“数据网贷”贷款业务。“首次申请用时不到五分钟,获得68.8万元贷款,利率比普通的中小企业贷款低近10%。”邵丽华认为,“互联网+”金融服务模式还帮助核心企业稳定供应链,强化了与上下游企业之间的联系。
中建八局二公司上游供应商有300余家,其中有融资需求的超过70家。农行济南分行营业部对产品进行创新和优化,以反向保理的模式,满足上游供应商融资需求,成为全国农行首笔“数据网贷”的反向保理业务。
来源:凤凰网
⑺ 山东省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有限公司 业务许可证 还给换发吗
这个公司是什么部门主管的,这种情况应该是山东金融局吧,一般有业务许可,都会有换发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