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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动产融资

发布时间:2022-04-11 16:38:24

A. 电商国八条是哪八条

2015年5月8日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简称电商“国八条”,从八个方面推进电商发展,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以下是电商国八条全文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猛,不仅创造了新的消费需求,引发了新的投资热潮,开辟了就业增收新渠道,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新空间,而且电子商务正加速与制造业融合,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催生新兴业态,成为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新力量,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原动力。与此同时,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管理方式不适应、诚信体系不健全、市场秩序不规范等问题,亟需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为减少束缚电子商务发展的机制体制障碍,进一步发挥电子商务在培育经济新动力,打造“双引擎”、实现“双目标”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依靠改革推动科学发展,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重大问题,大力推进政策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加快建立开放、规范、诚信、安全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电子商务创新动力、创造潜力、创业活力,加速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二)基本原则。一是积极推动。主动作为、支持发展。积极协调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各种矛盾与问题。在政府资源开放、网络安全保障、投融资支持、基础设施和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加大服务力度。推进电子商务企业税费合理化,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释放电子商务发展潜力,提升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水平。二是逐步规范。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法无禁止的市场主体即可为,法未授权的政府部门不能为,最大限度减少对电子商务市场的行政干预。在放宽市场准入的同时,要在发展中逐步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创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社会创业活力,拓宽电子商务创新发展领域。三是加强引导。把握趋势、因势利导。加强对电子商务发展中前瞻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研究,及时在商业模式创新、关键技术研发、国际市场开拓等方面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引导力度,引领电子商务向打造“双引擎”、实现“双目标”发展,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创新动力,加速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步伐。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的电子商务大市场基本建成。电子商务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成为促进创业、稳定就业、改善民生服务的重要平台,对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起到关键性作用。
二、营造宽松发展环境
(四)降低准入门槛。全面清理电子商务领域现有前置审批事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严禁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加行政许可条件和程序。(国务院审改办,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进一步简化注册资本登记,深入推进电子商务领域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改革。(工商总局、中央编办)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放宽电子商务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完善相关管理措施。(省级人民政府)推进对快递企业设立非法人快递末端网点实施备案制管理。(邮政局)简化境内电子商务企业海外上市审批流程,鼓励电子商务领域的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外汇局、证监会、人民银行)放开外商投资电子商务业务的外方持股比例限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探索建立能源、铁路、公共事业等行业电子商务服务的市场化机制。(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五)合理降税减负。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依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小微企业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加快推进“营改增”,逐步将旅游电子商务、生活服务类电子商务等相关行业纳入“营改增”范围。(财政部、税务总局)
(六)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建立健全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研究鼓励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企业在境内上市等相关政策。(证监会)支持商业银行、担保存货管理机构及电子商务企业开展无形资产、动产质押等多种形式的融资服务。鼓励商业银行、商业保理机构、电子商务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服务,进一步拓展电子商务企业融资渠道。(人民银行、商务部)引导和推动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电子商务初创企业的支持。(发展改革委)
(七)维护公平竞争。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竞争行为,促进建立开放、公平、健康的电子商务市场竞争秩序。研究制定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探索建立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机制,完善部门间、区域间监管信息共享和职能衔接机制。依法打击网络虚假宣传、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反国家出口管制法规政策跨境销售两用品和技术、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行动,促进合法、诚信经营。(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安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重点查处达成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问题,通过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商务部)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研究进一步加大网络商业方法领域发明专利保护力度。(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知识产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进一步加大政府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采购的力度。(财政部)各级政府部门不得通过行政命令指定为电子商务提供公共服务的供应商,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电子商务的竞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促进就业创业
(八)鼓励电子商务领域就业创业。把发展电子商务促进就业纳入各地就业发展规划和电子商务发展整体规划。建立电子商务就业和社会保障指标统计制度。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其中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创业者,可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拓展业务领域,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电子商务创业园区,指导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为电子商务创业人员提供场地支持和创业孵化服务。加强电子商务企业用工服务,完善电子商务人才供求信息对接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统计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九)加强人才培养培训。支持学校、企业及社会组织合作办学,探索实训式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与培训机制。推进国家电子商务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各类培训机构增加电子商务技能培训项目,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加快培养电子商务领域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以及组织职工培训的电子商务企业,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和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网络创业培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教育部、财政部)
(十)保障从业人员劳动权益。规范电子商务企业特别是网络商户劳动用工,经工商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应与招用的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也可参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劳动者签订民事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按规定将网络从业人员纳入各项社会保险,对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其从业人员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办法参加社会保险。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长期雇用5人及以上的网络商户,可在工商注册地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参加企业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满足统筹地区社会保险优惠政策条件的网络商户,可享受社会保险优惠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四、推动转型升级
(十一)创新服务民生方式。积极拓展信息消费新渠道,创新移动电子商务应用,支持面向城乡居民社区提供日常消费、家政服务、远程缴费、健康医疗等商业和综合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发展。加快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提升文化企业网络服务能力,支持文化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发展,规范网络文化市场。支持教育、会展、咨询、广告、餐饮、娱乐等服务企业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鼓励支持旅游景点、酒店等开展线上营销,规范发展在线旅游预订市场,推动旅游在线服务模式创新。(旅游局、工商总局)加快建立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完善网上交易在线投诉及售后维权机制,研究制定7天无理由退货实施细则,促进网络购物消费健康快速发展。(工商总局)
(十二)推动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鼓励有条件的大型零售企业开办网上商城,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地理位置服务、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提升流通效率和服务质量。支持中小零售企业与电子商务平台优势互补,加强服务资源整合,促进线上交易与线下交易融合互动。(商务部)推动各类专业市场建设网上市场,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加速向网络化市场转型,研究完善能源、化工、钢铁、林业等行业电子商务平台规范发展的相关措施。(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制定完善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规范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网络经营行为,加强互联网食品药品市场监测监管体系建设,推动医药电子商务发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卫生计生委、商务部)
(十三)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加强互联网与农业农村融合发展,引入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等现代管理理念和方式,研究制定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出台支持政策措施。(商务部、农业部)加强鲜活农产品标准体系、动植物检疫体系、安全追溯体系、质量保障与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冷链基础设施。(质检总局、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推动信息进村入户,利用“万村千乡”市场网络改善农村地区电子商务服务环境。(商务部、农业部)建设地理标志产品技术标准体系和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支持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宣传和销售地理标志产品,鼓励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一村一品”,促进品牌农产品走出去。鼓励农业生产资料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农业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支持林业电子商务发展,逐步建立林产品交易诚信体系、林产品和林权交易服务体系。(林业局)
(十四)创新工业生产组织方式。支持生产制造企业深化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三维(3D)设计及打印等信息技术在生产制造各环节的应用,建立与客户电子商务系统对接的网络制造管理系统,提高加工订单的响应速度及柔性制造能力;面向网络消费者个性化需求,建立网络化经营管理模式,发展“以销定产”及“个性化定制”生产方式。(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大力开展品牌经营,优化配置研发、设计、生产、物流等优势资源,满足网络消费者需求。(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鼓励创意服务,探索建立生产性创新服务平台,面向初创企业及创意群体提供设计、测试、生产、融资、运营等创新创业服务。(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
(十五)推广金融服务新工具。建设完善移动金融安全可信公共服务平台,制定相关应用服务的政策措施,推动金融机构、电信运营商、银行卡清算机构、支付机构、电子商务企业等加强合作,实现移动金融在电子商务领域的规模化应用;推广应用具有硬件数字证书、采用国家密码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算法的移动智能终端,保障移动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性和真实性;制定在线支付标准规范和制度,提升电子商务在线支付的安全性,满足电子商务交易及公共服务领域金融服务需求;鼓励商业银行与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多元化金融服务合作,提升电子商务服务质量和效率。(人民银行、密码局、国家标准委)
(十六)规范网络化金融服务新产品。鼓励证券、保险、公募基金等企业和机构依法进行网络化创新,完善互联网保险产品审核和信息披露制度,探索建立适应互联网证券、保险、公募基金产品销售等互联网金融活动的新型监管方式。(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规范保险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研究制定电子商务涉及的信用保证保险的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发展小微企业信贷信用保险、个人消费履约保证保险等新业务,扩大信用保险保单融资范围。完善在线旅游服务企业投保办法。(保监会、银监会、旅游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五、完善物流基础设施
(十七)支持物流配送终端及智慧物流平台建设。推动跨地区跨行业的智慧物流信息平台建设,鼓励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发展共同配送等物流配送组织新模式。(交通运输部、商务部、邮政局、发展改革委)支持物流(快递)配送站、智能快件箱等物流设施建设,鼓励社区物业、村级信息服务站(点)、便利店等提供快件派送服务。支持快递服务网络向农村地区延伸。(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商务部、邮政局、农业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推进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财政部、商务部、邮政局)鼓励学校、快递企业、第三方主体因地制宜加强合作,通过设置智能快件箱或快件收发室、委托校园邮政局所代为投递、建立共同配送站点等方式,促进快递进校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邮政局、商务部、教育部)根据执法需求,研究推动被监管人员生活物资电子商务和智能配送。(司法部)有条件的城市应将配套建设物流(快递)配送站、智能终端设施纳入城市社区发展规划,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和物流(快递)企业对网络购物商品包装物进行回收和循环利用。(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八)规范物流配送车辆管理。各地区要按照有关规定,推动城市配送车辆的标准化、专业化发展;制定并实施城市配送用汽车、电动三轮车等车辆管理办法,强化城市配送运力需求管理,保障配送车辆的便利通行;鼓励采用清洁能源车辆开展物流(快递)配送业务,支持充电、加气等设施建设;合理规划物流(快递)配送车辆通行路线和货物装卸搬运地点。对物流(快递)配送车辆采取通行证管理的城市,应明确管理部门、公开准入条件、引入社会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十九)合理布局物流仓储设施。完善仓储建设标准体系,鼓励现代化仓储设施建设,加强偏远地区仓储设施建设。(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林业局)各地区要在城乡规划中合理规划布局物流仓储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供地计划中合理安排仓储建设用地,引导社会资本进行仓储设施投资建设或再利用,严禁擅自改变物流仓储用地性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鼓励物流(快递)企业发展“仓配一体化”服务。(商务部、邮政局)
六、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二十)加强电子商务国际合作。积极发起或参与多双边或区域关于电子商务规则的谈判和交流合作,研究建立我国与国际认可组织的互认机制,依托我国认证认可制度和体系,完善电子商务企业和商品的合格评定机制,提升国际组织和机构对我国电子商务企业和商品认证结果的认可程度,力争国际电子商务规制制定的主动权和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话语权。(商务部、质检总局)
(二十一)提升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效率。积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检验检疫、结汇、缴进口税等关键环节“单一窗口”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简化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货物返修与退运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海关总署、财政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货物负面清单、风险监测制度,完善跨境电子商务货物通关与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及相关物流企业诚信分类管理制度,防止疫病疫情传入、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和物种资源流失。(海关总署、质检总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大力支持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先行先试,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加快在全国范围推广。(商务部、发展改革委)
(二十二)推动电子商务走出去。抓紧研究制定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鼓励国家政策性银行在业务范围内加大对电子商务企业境外投资并购的贷款支持,研究制定针对电子商务企业境外上市的规范管理政策。(人民银行、证监会、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简化电子商务企业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拓宽其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及变更登记业务办理渠道。(外汇局)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建立海外营销渠道,创立自有品牌。各驻外机构应加大对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的服务力度。进一步开放面向港澳台地区的电子商务市场,推动设立海峡两岸电子商务经济合作实验区。鼓励发展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电子商务合作,扩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点,建立政府、企业、专家等各个层面的对话机制,发起和主导电子商务多边合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七、构筑安全保障防线
(二十三)保障电子商务网络安全。电子商务企业要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相关要求,采用安全可控的信息设备和网络安全产品,建设完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数据资源安全管理体系和网络安全应急处置体系,鼓励电子商务企业获得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高自身信息安全管理水平。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加强与网络安全专业服务机构、相关管理部门的合作,共享网络安全威胁预警信息,消除网络安全隐患,共同防范网络攻击破坏、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公安部、国家认监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密码局)
(二十四)确保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研究制定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电子商务交易各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工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建立电子认证信任体系,促进电子认证机构数字证书交叉互认和数字证书应用的互联互通,推广数字证书在电子商务交易领域的应用。建立电子合同等电子交易凭证的规范管理机制,确保网络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加强电子商务交易各方信息保护,保障电子商务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密码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十五)预防和打击电子商务领域违法犯罪。电子商务企业要切实履行违禁品信息巡查清理、交易记录及日志留存、违法犯罪线索报告等责任和义务,加强对销售管制商品网络商户的资格审查和对异常交易、非法交易的监控,防范电子商务在线支付给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洗钱等便利,并为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加强电子商务企业与相关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跨机构合作机制,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网络盗窃、网络诈骗、网上非法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公安部、工商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八、健全支撑体系
(二十六)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加快推进电子商务法立法进程,研究制定或适时修订相关法规,明确电子票据、电子合同、电子检验检疫报告和证书、各类电子交易凭证等的法律效力,作为处理相关业务的合法凭证。(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制定适合电子商务特点的投诉管理制度,制定基于统一产品编码的电子商务交易产品质量信息发布规范,建立电子商务纠纷解决和产品质量担保责任机制。(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逐步推行电子发票和电子会计档案,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税务总局、财政部、档案局、国家标准委)建立完善电子商务统计制度,扩大电子商务统计的覆盖面,增强统计的及时性、真实性。(统计局、商务部)统一线上线下的商品编码标识,完善电子商务标准规范体系,研究电子商务基础性关键标准,积极主导和参与制定电子商务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委、商务部)
(二十七)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信用信息管理制度,推动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推进人口、法人、商标和产品质量等信息资源向电子商务企业和信用服务机构开放,逐步降低查询及利用成本。(工商总局、商务部、公安部、质检总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促进电子商务信用信息与社会其他领域相关信息的交换共享,推动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建立健全电子商务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商务部)推动电子商务领域应用网络身份证,完善网店实名制,鼓励发展社会化的电子商务网站可信认证服务。(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发展电子商务可信交易保障公共服务,完善电子商务信用服务保障制度,推动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担保等第三方信用服务和产品在电子商务中的推广应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
(二十八)强化科技与教育支撑。开展电子商务基础理论、发展规律研究。加强电子商务领域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智能交易等核心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实施网络定制服务、网络平台服务、网络交易服务、网络贸易服务、网络交易保障服务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工程。强化产学研结合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建设。鼓励企业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探索建立电子商务学科体系,引导高等院校加强电子商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更多的高层次复合型专门人才。(科技部、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建立预防网络诈骗、保障交易安全、保护个人信息等相关知识的宣传与服务机制。(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
(二十九)协调推动区域电子商务发展。各地区要把电子商务列入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国家有关区域发展规划和对外经贸合作战略,立足城市产业发展特点和优势,引导各类电子商务业态和功能聚集,推动电子商务产业统筹协调、错位发展。推动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示范基地建设。(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依托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加快开展电子商务法规政策创新和试点示范工作,为国家制定电子商务相关法规和政策提供实践依据。加强对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支持与指导。(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本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于2015年底前研究出台具体政策。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要完善电子商务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研究重大问题,加强指导和服务。有关社会机构要充分发挥自身监督作用,推动行业自律和服务创新。相关部门、社团组织及企业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密切协作,开拓创新,共同推动建立规范有序、社会共治、辐射全球的电子商务大市场,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国务院
2015年5月4日

B. 京东小额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个人可以申请么

小额贷款个人可以申请,以下是小额贷款的申请条件、流程及所需资料;
银行贷款需要的条件:
(1)年满18年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或合法有 效的居民身份证明,银行贷款要求贷款人年龄一般在18-60岁之间;
(2)有稳定合法收入,有还款付息能力;
(3)有良好的征信;
(4)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办理银行贷款需要准备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常住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固定住所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银行流水;
5.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状况证明;
6.征信报告;
7.贷款用途使用计划或声明;
8.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无抵押贷款办理的程序一般分为三个步骤:
(1)客户递交基本信息资料,包括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
(2)放贷银行或公司核查客户的信用信息,包括客户的信用级别是否有违法记录,针对个体户和中小企业,还需调查其企业经营状况。
(3)放贷单位工作人员与客户签约,并在最短时间内实现放款。

C. 传统供应链金融模式都有哪些,有没有详细讲解

第1点工业链的模式有我们比较熟悉的这种系统的供应链,达到非常好的一个运行的方式,第2点通过人力的这种运行,比如说人和人之间的这种合作,第3点就是通过特殊的一个企业的一种规划达到理想的效果,具体的操作就是用人工的这种系统作者

D. 中国当前对于电子商务方面的政策方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猛,不仅创造了新的消费需求,引发了新的投资热
潮,开辟了就业增收新渠道,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新空间,而且电子商务正加速与制造业融合,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催生新兴业态,成为提供公共产品、
公共服务的新力量,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原动力。与此同时,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管理方式不适应、诚信体系不健全、市场秩序不规范等问题,亟需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为减少束缚电子商务发展的机制体制障碍,进一步发挥电子商务在培育经济新动力,打造“双引擎”、实现“双
目标”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
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依靠改革推动科学发展,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解决电
子商务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重大问题,大力推进政策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加快建立开放、规范、诚信、安全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电子商务创
新动力、创造潜力、创业活力,加速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二)基本原则。一
是积极推动。主动作为、支持发展。积极协调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各种矛盾与问题。在政府资源开放、网络安全保障、投融资支持、基础设施和诚信体系建设等方
面加大服务力度。推进电子商务企业税费合理化,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释放电子商务发展潜力,提升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水平。二是逐步规范。简政放权、放管结
合。法无禁止的市场主体即可为,法未授权的政府部门不能为,最大限度减少对电子商务市场的行政干预。在放宽市场准入的同时,要在发展中逐步规范市场秩序,
营造公平竞争的创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社会创业活力,拓宽电子商务创新发展领域。三是加强引导。把握趋势、因势利导。加强对电子商务发展中前瞻性、苗头
性、倾向性问题的研究,及时在商业模式创新、关键技术研发、国际市场开拓等方面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引导力度,引领电子商务向打造“双引擎”、实现“双目标”
发展,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创新动力,加速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步伐。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的电子商务大市场基本建成。电子商务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成为促进创业、稳定就业、改善民生服务的重要平台,对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起到关键性作用。
二、营造宽松发展环境
(四)降低准入门槛。全面清理电子商务领域现有前置审批事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严禁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加行政许可条件和程序。(国务院审改办,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进一步简化注册资本登记,深入推进电子商务领域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改革。(工商总局、中央编办)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放宽电子商务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完善相关管理措施。(省级人民政府)推进对快递企业设立非法人快递末端网点实施备案制管理。(邮政局)简化境内电子商务企业海外上市审批流程,鼓励电子商务领域的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外汇局、证监会、人民银行)放开外商投资电子商务业务的外方持股比例限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探索建立能源、铁路、公共事业等行业电子商务服务的市场化机制。(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五)合理降税减负。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依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小微企业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加快推进“营改增”,逐步将旅游电子商务、生活服务类电子商务等相关行业纳入“营改增”范围。(财政部、税务总局)
(六)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建立健全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研究鼓励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企业在境内上市等相关政策。(证监会)支持商业银行、担保存货管理机构及电子商务企业开展无形资产、动产质押等多种形式的融资服务。鼓励商业银行、商业保理机构、电子商务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服务,进一步拓展电子商务企业融资渠道。(人民银行、商务部)引导和推动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电子商务初创企业的支持。(发展改革委)
(七)维护公平竞争。规
范电子商务市场竞争行为,促进建立开放、公平、健康的电子商务市场竞争秩序。研究制定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探索建立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
溯、属地查处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机制,完善部门间、区域间监管信息共享和职能衔接机制。依法打击网络虚假宣传、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反国家出口管
制法规政策跨境销售两用品和技术、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行动,促进合法、诚信经营。(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安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重点查处达成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问题,通过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商务部)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研究进一步加大网络商业方法领域发明专利保护力度。(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知识产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进一步加大政府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采购的力度。(财政部)各级政府部门不得通过行政命令指定为电子商务提供公共服务的供应商,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电子商务的竞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促进就业创业
(八)鼓励电子商务领域就业创业。把
发展电子商务促进就业纳入各地就业发展规划和电子商务发展整体规划。建立电子商务就业和社会保障指标统计制度。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
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其中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
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创业者,可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拓展业务领域,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电子商务创业园区,指
导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为电子商务创业人员提供场地支持和创业孵化服务。加强电子商务企业用工服务,完善电子商务人才供求信息对接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统计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九)加强人才培养培训。支
持学校、企业及社会组织合作办学,探索实训式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与培训机制。推进国家电子商务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各类培训机构增加电子商务技能
培训项目,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加快培养电子商务领域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
鉴定的人员,以及组织职工培训的电子商务企业,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和电子商务企业开展
网络创业培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教育部、财政部)
(十)保障从业人员劳动权益。规
范电子商务企业特别是网络商户劳动用工,经工商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应与招用的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也可参照劳动合同法相
关规定与劳动者签订民事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按规定将网络从业人员纳入各项社会保险,对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其从业人员可按灵活
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办法参加社会保险。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长期雇用5人及以上的网络商户,可在工商
注册地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参加企业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满足统筹地区社会保险优惠政策条件的网络商户,可享受社会保险优惠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四、推动转型升级
(十一)创新服务民生方式。积
极拓展信息消费新渠道,创新移动电子商务应用,支持面向城乡居民社区提供日常消费、家政服务、远程缴费、健康医疗等商业和综合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发展。加
快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提升文化企业网络服务能力,支持文化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发展,规范网络文化市场。支持教育、会展、咨询、广告、餐饮、娱
乐等服务企业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鼓励支持旅游景点、酒店等开展线上营销,规范发展在线旅游预订市场,推动旅游在线服务模式创新。(旅游局、工商总局)加快建立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完善网上交易在线投诉及售后维权机制,研究制定7天无理由退货实施细则,促进网络购物消费健康快速发展。(工商总局)
(十二)推动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鼓励有条件的大型零售企业开办网上商城,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地理位置服务、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提升流通效率和服务质量。支持中小零售企业与电子商务平台优势互补,加强服务资源整合,促进线上交易与线下交易融合互动。(商务部)推动各类专业市场建设网上市场,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加速向网络化市场转型,研究完善能源、化工、钢铁、林业等行业电子商务平台规范发展的相关措施。(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制定完善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规范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网络经营行为,加强互联网食品药品市场监测监管体系建设,推动医药电子商务发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卫生计生委、商务部)
(十三)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加强互联网与农业农村融合发展,引入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等现代管理理念和方式,研究制定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出台支持政策措施。(商务部、农业部)加强鲜活农产品标准体系、动植物检疫体系、安全追溯体系、质量保障与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冷链基础设施。(质检总局、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推动信息进村入户,利用“万村千乡”市场网络改善农村地区电子商务服务环境。(商务部、农业部)建设地理标志产品技术标准体系和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支持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宣传和销售地理标志产品,鼓励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一村一品”,促进品牌农产品走出去。鼓励农业生产资料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农业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支持林业电子商务发展,逐步建立林产品交易诚信体系、林产品和林权交易服务体系。(林业局)
(十四)创新工业生产组织方式。支
持生产制造企业深化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三维(3D)设计及打印等信息技术在生产制造各环节的应用,建立与客户电子商务系统对接的网络制造管理系统,
提高加工订单的响应速度及柔性制造能力;面向网络消费者个性化需求,建立网络化经营管理模式,发展“以销定产”及“个性化定制”生产方式。(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大力开展品牌经营,优化配置研发、设计、生产、物流等优势资源,满足网络消费者需求。(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鼓励创意服务,探索建立生产性创新服务平台,面向初创企业及创意群体提供设计、测试、生产、融资、运营等创新创业服务。(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
(十五)推广金融服务新工具。建
设完善移动金融安全可信公共服务平台,制定相关应用服务的政策措施,推动金融机构、电信运营商、银行卡清算机构、支付机构、电子商务企业等加强合作,实现
移动金融在电子商务领域的规模化应用;推广应用具有硬件数字证书、采用国家密码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算法的移动智能终端,保障移动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性和真实
性;制定在线支付标准规范和制度,提升电子商务在线支付的安全性,满足电子商务交易及公共服务领域金融服务需求;鼓励商业银行与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多元化金
融服务合作,提升电子商务服务质量和效率。(人民银行、密码局、国家标准委)
(十六)规范网络化金融服务新产品。鼓励证券、保险、公募基金等企业和机构依法进行网络化创新,完善互联网保险产品审核和信息披露制度,探索建立适应互联网证券、保险、公募基金产品销售等互联网金融活动的新型监管方式。(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规范保险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研究制定电子商务涉及的信用保证保险的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发展小微企业信贷信用保险、个人消费履约保证保险等新业务,扩大信用保险保单融资范围。完善在线旅游服务企业投保办法。(保监会、银监会、旅游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五、完善物流基础设施
(十七)支持物流配送终端及智慧物流平台建设。推动跨地区跨行业的智慧物流信息平台建设,鼓励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发展共同配送等物流配送组织新模式。(交通运输部、商务部、邮政局、发展改革委)支持物流(快递)配送站、智能快件箱等物流设施建设,鼓励社区物业、村级信息服务站(点)、便利店等提供快件派送服务。支持快递服务网络向农村地区延伸。(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商务部、邮政局、农业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推进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财政部、商务部、邮政局)鼓励学校、快递企业、第三方主体因地制宜加强合作,通过设置智能快件箱或快件收发室、委托校园邮政局所代为投递、建立共同配送站点等方式,促进快递进校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邮政局、商务部、教育部)根据执法需求,研究推动被监管人员生活物资电子商务和智能配送。(司法部)有条件的城市应将配套建设物流(快递)配送站、智能终端设施纳入城市社区发展规划,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和物流(快递)企业对网络购物商品包装物进行回收和循环利用。(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八)规范物流配送车辆管理。各
地区要按照有关规定,推动城市配送车辆的标准化、专业化发展;制定并实施城市配送用汽车、电动三轮车等车辆管理办法,强化城市配送运力需求管理,保障配送
车辆的便利通行;鼓励采用清洁能源车辆开展物流(快递)配送业务,支持充电、加气等设施建设;合理规划物流(快递)配送车辆通行路线和货物装卸搬运地点。
对物流(快递)配送车辆采取通行证管理的城市,应明确管理部门、公开准入条件、引入社会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十九)合理布局物流仓储设施。完善仓储建设标准体系,鼓励现代化仓储设施建设,加强偏远地区仓储设施建设。(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林业局)各地区要在城乡规划中合理规划布局物流仓储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供地计划中合理安排仓储建设用地,引导社会资本进行仓储设施投资建设或再利用,严禁擅自改变物流仓储用地性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鼓励物流(快递)企业发展“仓配一体化”服务。(商务部、邮政局)
六、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二十)加强电子商务国际合作。积
极发起或参与多双边或区域关于电子商务规则的谈判和交流合作,研究建立我国与国际认可组织的互认机制,依托我国认证认可制度和体系,完善电子商务企业和商
品的合格评定机制,提升国际组织和机构对我国电子商务企业和商品认证结果的认可程度,力争国际电子商务规制制定的主动权和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话语权。(商务部、质检总局)
(二十一)提升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效率。积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检验检疫、结汇、缴进口税等关键环节“单一窗口”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简化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货物返修与退运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海关总署、财政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货物负面清单、风险监测制度,完善跨境电子商务货物通关与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及相关物流企业诚信分类管理制度,防止疫病疫情传入、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和物种资源流失。(海关总署、质检总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大力支持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先行先试,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加快在全国范围推广。(商务部、发展改革委)
(二十二)推动电子商务走出去。抓紧研究制定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鼓励国家政策性银行在业务范围内加大对电子商务企业境外投资并购的贷款支持,研究制定针对电子商务企业境外上市的规范管理政策。(人民银行、证监会、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简化电子商务企业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拓宽其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及变更登记业务办理渠道。(外汇局)支
持电子商务企业建立海外营销渠道,创立自有品牌。各驻外机构应加大对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的服务力度。进一步开放面向港澳台地区的电子商务市场,推动设立海
峡两岸电子商务经济合作实验区。鼓励发展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电子商务合作,扩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点,建立政府、企业、专家等各个层面的对话机
制,发起和主导电子商务多边合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七、构筑安全保障防线
(二十三)保障电子商务网络安全。电
子商务企业要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相关要求,采用安全可控的信息设备和网络安全产品,建设完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数据资源安全管理
体系和网络安全应急处置体系,鼓励电子商务企业获得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高自身信息安全管理水平。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加强与网络安全专业服务机构、相关
管理部门的合作,共享网络安全威胁预警信息,消除网络安全隐患,共同防范网络攻击破坏、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公安部、国家认监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密码局)
(二十四)确保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研究制定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电子商务交易各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工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建立电子认证信任体系,促进电子认证机构数字证书交叉互认和数字证书应用的互联互通,推广数字证书在电子商务交易领域的应用。建立电子合同等电子交易凭证的规范管理机制,确保网络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加强电子商务交易各方信息保护,保障电子商务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密码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十五)预防和打击电子商务领域违法犯罪。电
子商务企业要切实履行违禁品信息巡查清理、交易记录及日志留存、违法犯罪线索报告等责任和义务,加强对销售管制商品网络商户的资格审查和对异常交易、非法
交易的监控,防范电子商务在线支付给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洗钱等便利,并为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加强电子商务企业与相关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跨
机构合作机制,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网络盗窃、网络诈骗、网上非法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公安部、工商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八、健全支撑体系
(二十六)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加快推进电子商务法立法进程,研究制定或适时修订相关法规,明确电子票据、电子合同、电子检验检疫报告和证书、各类电子交易凭证等的法律效力,作为处理相关业务的合法凭证。(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制定适合电子商务特点的投诉管理制度,制定基于统一产品编码的电子商务交易产品质量信息发布规范,建立电子商务纠纷解决和产品质量担保责任机制。(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逐步推行电子发票和电子会计档案,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税务总局、财政部、档案局、国家标准委)建立完善电子商务统计制度,扩大电子商务统计的覆盖面,增强统计的及时性、真实性。(统计局、商务部)统一线上线下的商品编码标识,完善电子商务标准规范体系,研究电子商务基础性关键标准,积极主导和参与制定电子商务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委、商务部)
(二十七)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信用信息管理制度,推动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推进人口、法人、商标和产品质量等信息资源向电子商务企业和信用服务机构开放,逐步降低查询及利用成本。(工商总局、商务部、公安部、质检总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促进电子商务信用信息与社会其他领域相关信息的交换共享,推动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建立健全电子商务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商务部)推动电子商务领域应用网络身份证,完善网店实名制,鼓励发展社会化的电子商务网站可信认证服务。(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发展电子商务可信交易保障公共服务,完善电子商务信用服务保障制度,推动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担保等第三方信用服务和产品在电子商务中的推广应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
(二十八)强化科技与教育支撑。开
展电子商务基础理论、发展规律研究。加强电子商务领域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智能交易等核心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实施网络定制服务、网络平台服务、网络交
易服务、网络贸易服务、网络交易保障服务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工程。强化产学研结合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建设。鼓励企业组建产学研协同
创新联盟。探索建立电子商务学科体系,引导高等院校加强电子商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更多的高层次复合型专门人才。(科技部、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建立预防网络诈骗、保障交易安全、保护个人信息等相关知识的宣传与服务机制。(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
(二十九)协调推动区域电子商务发展。各地区要把电子商务列入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国家有关区域发展规划和对外经贸合作战略,立足城市产业发展特点和优势,引导各类电子商务业态和功能聚集,推动电子商务产业统筹协调、错位发展。推动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示范基地建设。(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依托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加快开展电子商务法规政策创新和试点示范工作,为国家制定电子商务相关法规和政策提供实践依据。加强对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支持与指导。(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本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于2015年底前研究出台具体政策。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要完善电子商务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研究重大问题,加强指导和服务。有关社会机构
要充分发挥自身监督作用,推动行业自律和服务创新。相关部门、社团组织及企业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密切协作,开拓创新,共同推动建立规范有序、社会共
治、辐射全球的电子商务大市场,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E. 电商供应链和运营哪个好

两个完全不同维度的领域
电商供应链是供应链领域的 运营是公司运营维度的 两码子事儿 怎么能比哦?

F. 深圳市华夏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深圳市华夏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原深圳市华夏龙物流有限公司,简称华夏龙供应链或华夏龙)注册成立于2005年,业务范围涵盖电商与商超的入仓配送、物流信息管理、城际厢式运输、仓储管理、国内航空运输、供应链金融等。2017年,华夏龙联合京东金融推出了“动产融资”供应链金融服务,最高可贷3000万元。它与传统金融贷款的本质区别为动产融资采用的是“押额不押货”形式,可以根据销售情况随时变更质押货物,在不影响正常货物销售的情况下,解决资金难题,实现库存变现。
法定代表人:张小峰
成立时间:2005-03-02
注册资本:1122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4030110329008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大道西桃园路南西海明珠花园E座2209

G. 普洛斯物流招聘跟车员靠谱吗

一、物流就是钱流

按学术术语讲:金融是市场主体利用金融工具将资金从资金盈余方流向资金稀缺方的经济活动,是货币资金融通的总称。而物流指的是:物品从供应地向接收地的实体流动过程。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实施有机结合。
金融是高大上的领域,全世界最聪明的人都热衷于搞金融;物流本来是接地气的领域,以前与金融不搭边。但物流信息化牵线搭桥,让物流与金融走到一起了。
板起面孔一本正经的谈物流金融太累,今天老王想通俗的讲讲物流金融,可能不严谨,但会很好玩。
从“玩”的角度,物流就是玩货的,金融就是玩钱的,中间的媒介就是个“币”,有货的“币”才值钱,没货的“币”就虚无缥缈了。
所以,物的流动就是钱的流动,钱的流动也可以是物的流动,货与币分分合合,纷繁复杂,在不断地流动中一定会创造出非常非常多的模式;
在信息化的时代,物的流动和钱的流动都可以转换成数据的流动,通过信息流合二为一,又与信息流同流合污,三流合一,带来了物流与供应链创新,同时物流金融的创新也爆发了。
二、动产融资的进化
如何利用流动的货玩金融?直接搞动产质押和金融放贷就可以啦。
动产也是产,流动的货也是货,如果通过物流的监控,监控好“货”,就可以把流动的货作为抵押,进行动产融资了。
动产融资,二十年多年前就被玩烂了,有“融通仓”模式、“银行公共仓”模式等等。都是指第三方物流公司提供的一种包含物流服务、仓储服务、融资服务、监管服务、质押物评估服务及直接或间接的金融服务的创新业务。
动产质押的核心是如何控制住“货”,那么如何才能控制住货呢?显然,只有拥有了“仓单”的人才拥有控制“货物”在仓储运作中进出的权利。仓单是已收取仓储物的凭证和提取仓储物的凭证,更可以通过背书转让仓单项下货物的所有权。
由于仓单的性质,进一步还可以把仓单质押作为企业与银行融通资金的重要手段,这就把物流金融的动产质押升级为“权利”质押了。此时,仓单已经成为一种有价证券、要式证券、物权证券、文义证券、自付证券了。扯了一大堆名词,其实就是把物流中的可控“货物”证券化了。
更进一步,还可以推进仓单的可流转,实现物流背书的“资产证券”可流转,哪创新的模式,交换的模式,监管的模式,融资的模式是不是还可以进一步大开脑洞,全面创新?
是的,但是老王的一个老朋友任文超先生,中国“物资银行”理论创始人当年跟老王叮嘱:玩金融最重要的是信用,信用建立在金融安全的基础上,所有的金融创新都是双刃剑,离开了金融安全的红线,都是扯淡,会带来巨大的社会问题的。
后来,2008年因金融创新带来的全球金融危机对我们物流人玩金融是个重要警示,我们不在乎这个警示,就有了2012年上海钢贸诈骗案爆发,带来了严重的教训。钢贸案共涉及上百起重复质押和空单质押,导致坏账金额高达100亿美元,教训惨重啊!
三、物资银行
物流就是钱流,钱流也是物流,有货就有币。当在供应链中出现货物与资金错配,互相不对位,就会出现优良资产存量闲置,同时活化资本找不到优良资产支撑。即出现:有货没钱,有钱没货,货币分裂。
能不能创新出一种:以订单驱动,以“物”串“物”、以“物”融资等多种手段集成应用,打通供应链,帮助企业将各种形态的存量资产变为可以增值的活化资本呢?
既然活化资本的钱可以在存储与流动中产生利息,实现钱生钱,那么物资能不能也在订单驱动下,在物流过程中也实现增值,相当于把货物进入物流的过程变成货物存入物资银行的过程,通过物流与供应链运作过程创造“利息”呢?
基于上述理念,原上海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任文超先生创立了“物资银行”理论,并做了多年的实践,取得了很多成功案例。
物资银行目的就是通过“订单、信息、资本”为基础,以“物的融通”为支撑,不必借用货币中介,实现商品交换,并实现“物”在流动中的增值,产生利息。这就不仅仅是仓单可以融资了,订单在巧妙运作下也可以融资和创造利润了。
物资银行的解决方案需要根据每个供应链特点专门设计,非常复杂,专业性非常强,一般人看不到,本文就不展开论述了。
总之,只要你知道货物就有价值,价值等价货币这个原则,在信息技术与智能化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供应链越复杂,在“物流、资金流、信息流”融合的基础上,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创新空间就越大!!
四、REITs(此节内容很重要)
既然物流作业对象:动产可以金融化,那么物流行业的不动产就更容易金融化,因为金融领域最容易运作的就是不动产抵押。
物流的不动产如何金融化?这方面普洛斯是走在创新前列的,是最具领先理念和意识的著名企业。
物流不动产主要是仓储设施,以仓储设施为基础的物流园区,投资建设需要大笔资金,是典型的重资产运营模式。如何让重资产变轻,如何盘活物流业仓储设施重资产,引入金融运作,实现物流地产企业的快速扩张和全球铺网?
具体做法就是通过资产证券化理念,借鉴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模式,通过引入物流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实现物流地产金融化运作、轻资产运营和快速的发展。
案例:普洛斯是全球最大的物流地产REIT公司(Prologis,Inc. 纽交所上市公司,代码“PLD”)。在四大洲22个国家,拥有总面积5574万平方米的3200处物流设施、实际控制433亿美元资产、高达146亿美元的市值估价。
如今的普洛斯公司,是从20年前偏居美国西南一隅的小房地产公司,借助于REITs,逐步成长为全球最大的物流地产公司的。自从1994年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始终占据工业物流REITs领域的第一名。
普洛斯一开始也是重资产运营,在1999年普洛斯面对资金压力,才正式启动基金管理模式,发起了第一支私募基金:普洛斯欧洲基金,募集了10亿欧元用于收购自己手中的成熟物业。收购之后,普洛斯不再直接持有这些物业,但通过与基金公司签订管理协议,仍然负责物业的长期运营并收取适当管理费用,同时作为基金的发起人和一般合伙人,获取业绩提成。正式开始了物流地产金融化运作模式。为了配合基金模式,普洛斯在原有的物业开发和物业管理两大核心部门之外,又新增设了基金管理部门,使之形成一个物业与资金的闭合循环。
具体做法是:
1、物业开发部负责物流地产项目开发与建设,当项目建设完工,通常物业出租达到60%左右,物业开发部将项目移交物业管理部门;
2、物业管理部门进一步招租和完善服务,使物业出租率进一步提升到90%左右、租金回报7%以上,进入稳定运营状态。此时,基金管理部门就将稳定运营状态的成熟物业置入旗下管理的基金。
3、由于收益有稳定回报,底层有物流地产支撑,募集基金收购普洛斯成熟的物流地产项目是很容易。在募集的机构基金中,普洛斯公司往往在基金中也持股20%-30%左右。
4、置入基金的过程相当于完成了一次销售,资金迅速回笼到普洛斯开发部门进行新项目开发,从而形成良性的物流地产金融运作的一个循环。
这一做法加速了物流地产公司资金的周转速度,解决了由于长期持有物业产生的资金沉淀对发展的桎梏。在基金模式的作用下,普洛斯进入了高周转、高回报、高杠杆的轻资产运营,实现了“三高”下的轻盈扩张。
普洛斯通过物流金融运作,采用地产基金模式,物业管理、基金管理和物业开发三个部门的资产占比变为67%、23%和10%,公司的整体周转率也由此增至0.238倍,如果再进一步采取完全的轻资产模式,将普洛斯物业管理部门自持成熟物业全部置入基金,哪物流地产行业就能达到的最快资金转速了。
但是老王说过,金融最重要的是风险控制,否则也会出问题。这方面普洛斯也有过教训。哪就是2008年金融风暴之前,正处于高峰期的普洛斯处于置入通道中的物业规模累积达到基金投资规模的70%。金融海啸来袭,物业管理部门的招租过程受阻,新基金的募集也陷入困境,资产置入通道被堵,数十亿美元资产无法完成周转,资产负担加重的同时,债券融资又遭遇流动性危机,许多债务难以续借,致使普洛斯遭遇现金流危机。2009年普洛斯被迫转让了中国区业务,这就是普洛斯中国公司独立的原因。
2020年8月中国国家发改委发布文件,大力推动中国基础设施REITs金融创新,并把仓储物流列为第一个优先支持的项目,这给中国物流地产金融化带来了巨大发展机遇。
这么大的好事,你还等什么?
五、车连通卡
前面讲了,物流不动产设施:仓储地产可以金融化,那么物流移动的设施设备呢?卡车是不是也可以金融化?
当然,围绕卡车等移动的设施设备,进行金融化运作更容易,也更立竿见影!
假设某大型物流企业或大集团物流部门,有稳定的庞大货源,稳定的货运需求,每年需要1万辆以上的货车车队。那就很简单的可以将卡车车队的卡车资源盘活,引入金融运作手段,赚取额外利润了。
具体做法:一万辆车,批量订购,统一标识对企业很重要吧。基于这一点,公司采取统一采购在分销模式,对于干支线运输的大卡车,跟车企进行批量订购谈判,假设每辆车可以优惠3万元,再把这些卡车通过承包线路方式卖给司机,再加价2万元,一辆卡车赚5万元,一万辆卡车一转手5亿利润就到手了。
如果是通过分期付款形式卖给司机呢,哪有相当于变相放贷了,贷款利息设置10个点,如果同时附加稳定的货运业务,司机也很容易接受,就又能多赚一笔了吧。要知道中国消费信贷最高合法利息前几年都是25%的年利率呢。企业这种变相放贷的收益又有多少呢?应该不小了。
通过这种金融创新运作,不仅仅获得额外利润,还可以把自己重资产车队轻资产化,减少管控成本,推动公司发展。
当然,围绕车辆的金融运作绝不仅仅如此,我一再强调,物流处处皆金融,掌握了我前面所得基本原则,物流金融化创新俯首即是。
如:园区快速支付优惠:集成电子现金功能,额度自由选择,可实现园区食宿、停车、物业、维修、购物等小额快速支付,享受优惠。全国高速通行优惠:与ETC绑定,高速公路便利通行并享受折扣优惠。具备ETC专用设备的可走不停车通道自动写卡、扣费。卡车加油优惠:绑定车队加油卡功能,享受加油优惠。车辆保险购买优惠:享受交强险、车辆险、货物险、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的优惠折扣,可按季度承保和缴纳保费。还可以开拓代收货款、维修服务、信息服务、缴纳罚款等服务优惠和各种增值服务
目前,按照保有量20%计算,就将有300多万辆货运车辆,按照每辆车每年的维修、保养、加油、保险等消费测算,每辆车保守估计也在几十万以上,消费市场空间有近10000亿空间。这是一个庞大的集群客户,只要在团购折扣优惠幅度中提取其中的1%,也有百亿元利润空间。通过客户集群与各家服务供应商一一谈判,获得折扣优惠,也可以为司机节省大量费用,为物流业降本增效。
围绕卡车可整合的消费很多,可创新的服务也很多,如:代收货款,卡车零部件供应、融资租赁、信用卡透支、供应链融资等等。发展空间极为广阔。就仅仅发放信用卡,银行发几百万信用卡的成本也是惊人的,联合银行既可以为银行节省成本,也可以为运营者创造利润。
六、保理很赚钱
有老友,过去从事货运积累了几家大客户,有稳定货源,手下有一帮兄弟长期从事货运,也信得过。老朋友后来不在第一线搞货运了,手里也攒了一点钱。于是老友就利用过去关系,从老客户哪里接活,委托给小兄弟负责运输。由于客户借款有账期,老友就用自己资金做垫付,当然垫付运费需要打一点折扣啦,比如10%-20%。
这样,手下小兄弟有了活,也能当时结算货款不拖期,很高兴,有点折扣也很愿意。而货主账期到了,老友结完款,颠覆的资金就获得了10-20%利息。这样垫付的款一年循环几次,利润比搞运输强多了。
按学术的说法,这就是在做类似金融保理的运作了。由此说明,物流货运领域,物流保理的金融化运作空间非常的大!
据相关资料,我们所熟悉的UPS公司,在2001年5月并购了美国第一国际银行(First International),将其改造成为UPS金融公司。由UPS金融公司推出包括开具信用证、兑付出口票据等国际性产品和服务业务。
利用金融保理理念,UPS作为中间商在沃尔玛和东南亚数以万计的中小出口商之间斡旋,在两周内把货款先打给出口商,前提条件是揽下其出口清关、货运等业务和得到一笔可观的手续费,而拥有银行的UPS再和沃尔玛在美国再进行一对一的结算。这种类似于保理金融运作模式,利润空间也很大啊。
中国快递企业有没有开展类似的业务呢?
七、网点、面单也金融
中国快递加盟模式已经引起全球广泛关注。这个模式早期完全是市场所迫,总部因为没钱投资,只好由各地加盟商共同投资来完成整个网络的建设。但没想到的是,当初是不得已而为之模式,在物流金融理念加持下,在不断的质疑声中,却走出了一条康庄大道,创造了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中国式商业模式”。
快递加盟模式金融理念的核心就是把加盟网点经营权金融化,作为加盟商的私有财产,通过巧妙的机制设计,实现了经营权可交易、可炒作、可转换,把经营权证券化了。
具体做法就是:网点投资人进入某区域,投资快递加盟网点,当这个区域网点的业务起来后,就会有更多的“投资人”愿意入场购买该地区经营权了,此时投资人可以继续持有经营权,不想干了也可以把经营权转让,获得投资收益。
与传统的连锁加盟不同,快递网点加盟,加盟商首先要“买地盘”,地盘经营权神圣不可侵犯,根据地盘快递区域及业务流量大小,加盟商承担相应义务与权力。这样,就把地盘经营权做成了虚拟的上市公司,整个快递网络相当于证券市场,经营权转让逐步形成了规范严谨的流程,相对共识的的定价,在按照类似证券市场的规则维护与引导下,慢慢就形成了中国快递加盟独特的模式。
快递网络“证券市场”很多故事大概这样演绎:某某花了200万买了一个区的经营权,过了1年500万卖了;接盘的人投了500万,又分成了三块更小的经营权,后来,一共1500万卖掉了…
这种“炒地盘”的行为,在快递网络形成初期,可吸引更多资本和经营人才加入,对中国快递业高速扩张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至于风险,哪个证券市场不都是“入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快递经营权市场过去几十年的总体表现如果有指数的话,应该不会比真正证券市场逊色。
网络加盟权可以证券化,那么,快递面单又如何与金融挂上钩的呢?
从金融角度看,快递“面单”虽然表现的是一张纸,但贴在快件上,就相当于一个有价证券,快递公司的经营利润,基本上就等于面单销售额。
因为“面单”只相当于快递企业品牌使用费,运营成本由加盟商承担,快递公司几乎没有运营成本需要支付,原来纸质0.08元的印刷成本随着电子面单的推广也下降了。
甚至快递公司的其他经营成本还可以按照成本加成模式转嫁给加盟商,所以只要保持快递单量,网络加盟模式的快递公司还是能够实现较高的经营利润。
快递“面单”除了基于交易凭证产生了金融属性,由于本身与商业流转,货物属性,收发件人,乃至流量流向的众多有价值信息的积累,还在持续产生更多的“类金融”的衍生价值。加盟商经营权转让定价,与面单关联;加盟商预交罚款保证金,与面单关联;………
加盟模式的快递公司的主角是成千上万的“老板”,总部定位是一个生态系统的管理者,每一个网点都有基于自身的最优解,并与其他组织进行不断的“谈判”,形成了一种动态稳定并持续优化的状态。
但是,这个生态持续优化需要快递业务单量持续增长,需要快递企业为加盟商留下哪怕微弱的盈利空间。如果快递公司或快递公司上游电商企业,拼命压榨快递企业与加盟商,不断降低面单包裹单价,甚至快递公司挖空心思通过罚款等手段压榨加盟商,一旦快递业务量不再增长,加盟经营权不再增值;同时快递包裹单价不断下降,加盟商出现亏损,此时这个生态系统也会轰然倒塌。
八、项目合同也可融资
物流金融无缝不入,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
在物流装备与物流工程项目领域,目前经常出现供应商面对巨大市场需求,却苦于自身资本金有限,为防止资金链断裂,往往忍痛割爱,放弃大量的市场订单,丧失快速做大的机会。
因为物流工程技术项目都有项目施工周期,在项目没有验收结算前,供应商需要大量垫款资金,用于支付原材料采购费、项目施工费和员工劳务费。在目前中国物流工程项目领域,甲方占据话语权,往往很不规范,常常以种种理由拖延验收,实现延期付款。
也有一些企业,由于自身优势往往拥有庞大的闲置资金,或者可以拿到利息较低的大量资金,如果这些企业熟悉物流项目运作规则,就可以参与到项目合同融资中来了。
物流技术装备供应商可以把基本完工的项目合同作为抵押,向资金闲置企业贷款融资。资金限制企业以项目合同作为抵押进行放贷,拿到贷款资金的物流装备企业就可以迅速投入下一个工程,实现了资金快速周转,提升了公司接单能力。而资金拥有方,通过质押供应商合同进行放贷,也获取远高于银行利率的资金收益。
结束语
仓单、订单、合同单、面单,单单皆金融;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三流合一,钱物皆信息;仓库、车辆、设备、经营权、货运资源,处处可融资;物流金融已经在物流领域无孔不入,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如果从事物流的你没有点金融思维,就LOW了,别人可以借助金融手段对你降维打击,你可能还一脸懵懂。
关于物流金融,本文没有板起一本正经面孔,尽量回避专业名词,不涉具体运作,不按论文模式行文,尽量的通俗易懂,尽量的贴近地面,尽量的面面俱到,虽蜻蜓点水,但希望抛砖引玉。
至于举一反三,推动你企业物流金融创新;深入细致,设计你企业金融运作模式;则全看读者自己的努力了。

H. 电子商务发展政府怎么引导扶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2013年5月28日表示,13个部门将出台系列政策措施,从可信交易、移动支付、网络电子发票、商贸流通和物流配送共5个方面支持电子商务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2013年5月28日表示在可信交易方面,国家工商总局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电子商务交易主体、客体和交易过程中基础信息的规范管理和服务;

质检总局也在着力研究建立电子商务交易产品基础信息的规范化管理制度,建立基于统一产品编码体系的质量公开制度;商务部着力推进信用监测体系的建设。

在移动支付方面,中国人民银行正在针对当前移动支付快速发展的需求,研究制定移动支付发展的具体政策,引导商业银行、各类支付机构实施移动支付的金融行业标准。

在网络电子发票方面,国家税务总局正在进一步研究推进网络电子发票试点,完善电子发票的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财政部研究完善电子快捷档案的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在商贸流通领域,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交易、物流配送、网络拍卖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的政策、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

在物流配送方面,国家邮政局正在重点研究建立重点地区快递准时通报机制,健全电子商务配送系列保障措施,同时创新电子商务快递服务机制。

(8)电商动产融资扩展阅读:

电子商务优势

1、全新时空优势 传统的商务是以固定不变的销售地点(即商店)和固定不变的销售时间为特征的店铺式销售。Internet上的销售通过以信息库为特征的网上商店进行,所以它的销售空间随网络体系的延伸而延伸。没有任何地理障碍,它的零售时间是由消费者即网上用户自己决定。

因此,Internet上的销售相对于传统销售模式具有全新的时空优势,这种优势可在更大程度上更大范围上满足网上用户的消费需求,事实上Internet上的购物已没有了国界,也没有了昼夜之别。

2、减轻物资的依赖,全方位展示产品及服务的优势 传统企业的经营活动必须有一定物资基础才可能开展业务活动,而通过Internet可以创办虚拟企业。

3、减少库存,降低交易成本。 企业为应付变化莫测的市场需求,不得不保持一定库存产品和原材料库存。产生库存的根本原因是信息不畅,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电子商务则可以改变企业决策中信息不确切和不及时问题。

4、密切用户关系,加深用户了解的优势 由于Internet的实时互动式沟通,以及没有任何外界因素干扰,使得产品或服务的消费者更易表达出自己对产品或服务的评价,这种评价一方面使网上的零售商们可以更深入了解用户的内在需求。另一方面零售商们的即时互动式沟通,促进了两者之间的密切关系。

5、减少中间环节,降低交易费用的优势 电子商务重新定义了传统的流通模式,减少了中间环节,使得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直接交易成为可能,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整个社会经济运行的方式。

I. 京东借款还不起怎么办

一、办理分期
账单下来后,发现所需还款的金额太大的时候,如果资金不足,可以考虑账单分期,先把账单中的最低还款额还了,然后对剩下的账单金额进行分期,一般在京东金融app可以操作,每个人分期的利率可能会有不同,主要也是看你平时消费能力和记录,所以可以打电话给客户问一下自己分期的利率,申请是否可以更低,以达到节省费用。
一个账单做了分期还款,结果是按年化率13.08%的利率,分期时间则是看你分期的期数,金额是分期金额。
总之,资金不足,账单分期也是个方法,虽然会支付一些分期费用,但至少不会逾期。
二、还最低还款额
京东白条设有一个最低还款额,即持卡人在还款期内最低需要偿还的金额,一般额度为全部透支额的10%。只要偿还账单金额的10%,就既不会产生滞纳金也不会影响个人信用,只需支付透支利息。
还了最低还款额,可以避免了可怕的滞纳金也不上征信,但是因为只还最低还款额,剩下的账单金额没还,如果你没有对账单分期,也就意味着意味着你就不能再享有免息期了,所以你这个月的消费都是要计息的、
目前所有银行信用卡计息的利率都是一样的,均为日息万分之五,按月计算复利。
三、问亲人朋友借钱
如果没钱还款,但又不想账单分期,信用卡代还,你可以找亲人朋友借钱周转一番,突发情况资金紧急的情况,救急一般朋友多数是愿意的,偶尔借一下可以,但借太多次就不好了,难免给人一种很穷很没生活管理能力的感觉。
【拓展资料】
京东贷款有哪些?
一、动产融资
主要是为全网电商企业均可以申请,额度最高有3000万,网上直接提交,当天放款,日息是0.033%/天,随借随还。
二、京小贷
京东商家专享,与京东有合作的商家可以申请贷款哦!私人订制,T+1结算,最高额度200万,还有更多优惠贷款利率。
三、京保贝
条件:
1.京东商城自营供应商。
2.余京东商城合作三个月以上,结算周期正常。
3.与京东商城签署的产品购销协议中结算方式为账期且支付方式为电汇。
这种方式的贷款日利率万分之2.5,比之前少不少,期限是90天,无需担保,放款也迅速,有需要的可以了解一下。
四、网商贷
主要是针对京东开放平台商家法人代表专享,最低日息0.036%,一次申请,半年有效,贷款额度最高50万。
小额贷款(MicroCredit)是以个人或家庭为核心的经营类贷款,贷款的金额一般为1000元以上,20万元以下。小额贷款是微小贷款在技术和实际应用上的延伸。 小额贷款在中国:主要是服务于三农、中小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合理的将一些民间资金集中了起来,规范了民间借贷市场,同时也有效地解决了三农、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J. 京东小额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个人可以申请么

可以申请。

京东贷款有哪些?怎么申请呢?

1、动产融资

主要是为全网电商企业均可以申请,额度最高有3000万,网上直接提交,当天放款,日息是0.033%/天,随借随还。

2、京小贷

京东商家专享,与京东有合作的商家可以申请贷款哦!私人订制,T+1结算,最高额度200万,还有更多优惠贷款利率。

3、京保贝

条件:

1)京东商城自营供应商。

2)余京东商城合作三个月以上,结算周期正常。

3)与京东商城签署的产品购销协议中结算方式为账期且支付方式为电汇。

这种方式的贷款日利率万分之2.5,比之前少不少,期限是90天,无需担保,放款也迅速,有需要的可以了解一下。

4、网商贷

主要是针对京东开放平台商家法人代表专享,最低日息0.036%,一次申请,半年有效,贷款额度最高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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