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未实现融资收益是什么科目
未实现融资收益是指抄未收到租金并未获担保的部分,因其是否能按期收回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按照稳健性原则的要求对预期收益就不计或少计,而且对于超过一个租金支付期未收到租金的应停止确认融资收入,其原已确认的融资收入应予以冲回,转作表外核算。
这样处理有助于抵消管理人员和所有者的乐观主义情绪,以利于投资者和债权人更有利地评价风险。但是,将能够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相关支出全部由当期投资收益承担,有失配比性。
出租人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租赁款,在租赁期开始日,应按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未担保余值,借记“未担保余值”科目,按融资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和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贷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
按融资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
❷ 固定资产售后回租怎么做会计处理
21号准则第十一条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第十六条规定,承租人应当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第三十一条规定,售后租回交易认定为融资租赁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予以递延,并按照该项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
例:2011年12月31日,甲公司将一台办公设备以公允价值13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租赁公司,该设备出售前账面原值150万元,已提折旧30万元(该设备预计使用寿命为5年,残值为0,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同时合同规定,甲公司自2012年1月1日将设备租回,租期4年,每年末支付租金40万元,租赁期内银行同期利率为8%,期满该设备所有权归甲公司。
1.2011年12月31日,向乙公司出售该设备:
借:固定资产清理1200000
借:累计折旧
300000
贷:固定资产
1500000。
2.收到设备款时:
借:银行存款
130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1200000
贷: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融资租赁)100000。
3.2012年1月1日,向乙公司租回该设备,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和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作为资产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400000×PVA8%,4=400000×3.3121=1324840元>1300000元)。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300000
借:未确认融资费用300000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1600000。
4.2012年~2015年,每年每月末按直线法分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4年内每月应摊销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金额为100000÷4÷12=2083.33)。
借: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回租损益(融资租赁)2083.33
贷:管理费用
2083.33。
5.2012年~2015年,每年每月末按直线法计算折旧(1300000÷4÷12=27083.33)。
借:管理费用
27083.33
贷:累计折旧27083.33。
6.2012年~2015年,每年年末支付租金。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400000
贷:银行存款
400000。
7.2012年末按照融资费用分摊率8.86%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115180元:
借:财务费用
115180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115180
由于租赁设备入账价值是公允价值(如果入账价值是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则以当期利率8%作为融资费用分摊率),因此应重新计算融资费用分摊率:400000×PVAr,4=1300000(元)。
可在多次测试的基础上,用插值法计算融资费用分摊率:
当r=%时:
400000×3.3121=1324840元>1300000元
当r=9%时:
400000×3.2397=1295880元<1300000元
因此8%<r<9%,用插值法计算如下:
(1324840-1300000)÷(8%-r)=(1324840-1295880)÷(8%-9%)。
计算得出r=8.86%,即融资费用分摊率为8.86%。2013年~2015年,每年第四步~第六步会计分录同2012年,第七步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不同,通过计算分别为89944.95元,62474.07元,32400.98元。
8.期满该设备所有权归甲公司。
借:固定资产——自有固定资产
1300000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300000。
❸ 未实现融资收益是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备抵科目
假定初始直接费用是2万,用银行存款支付,最低租赁收款额是100,租赁资产公允价值是90.不考虑其他,那么分录如下: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102(最低租赁收款额100+初始直接费用2)
贷:融资租赁资产90
银行存款 2
未实现融资收益10
❹ “未实现融资收益”的用法,借贷方向分别表示什么谢谢啦!
未实现融资收益是长期应收款的备抵科目,借方表示减少,贷方表示增加。
投资收益率等于公司投资收益除以平均投资额的比值。用公式表示为:投资收益率=投资收益/((期初长、短期投资+期末长、短期投资)÷2)×100%。
投资收益率又称投资利润率是指投资收益(税后)占投资成本的比率。投资收益率又称投资效果系数,定义为每年获得的净收入与原始投资的比值,记为E。
(4)售后回租未实现融资收益扩展阅读:
出租人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租赁款,在租赁期开始日,应按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未担保余值,借记“未担保余值”科目,按融资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和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
贷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按融资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资产处置损益”科目或贷记“资产处置损益”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期计算确定的融资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租赁收入”科目。
❺ 融资性售后回租,差额考虑现值时,会计处理
全面推开营改增以后,融资性售后回租由原来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变为贷款服务。本文就全面推开营改增后,融资性售后回租双方的财务处理作出分析。
A公司和B公司就A公司设备签订售后回租合同,租赁期36个月,自租赁期开始日起每年末支付租金100万元,租赁合同规定的年利率为8%。该设备公允价值250万元,账面价值270万元,全新设备未计提折旧,估计使用5年。A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无残值。B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分摊未实现融资收益,发生初始费用20万。
一、承租人的处理
根据规定,承租人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租回资产时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以及向出租人支付的与该项交易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
主要会计处理为:
1、出售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270
贷:固定资产270
2、收到出售款
借:银行存款250
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20
贷:固定资产清理270
3、租回资产
A公司不知道出租人租赁内含利率,选择合同利率作为最低租赁付款额的折现率。每期租金的现值之和=100万×(p/a,8%,3)=257万>公允价值250万,租赁资产按公允价值入账。
借:固定资产-售后回租250
未确认融资费用50
贷:长期应付款300
4、支付每期租金
借:长期应付款100
贷:银行存款100
5、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按实际利率法分摊每年未确认融资费用,第1年20万元,第2年13.6万元,第3年16.4万元。第一年会计处理为,
借:财务费用20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20
6、计提折旧
借:制造费用50
贷:累计折旧50
7、分摊当期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处置设备的售价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予以递延,按设备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
借:制造费用4
贷: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4
此外,实务中对该类交易还有另一种可使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即在上述固定资产出售及租赁交易相互关联、且基本能确定将在租赁期满回购(定价为1元)的情况下,如果把这一系列交易作为一个整体更能反映其总体经济影响,那么可以作为一项交易按照抵押借款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应充分披露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及影响。该种处理方法与《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中介绍的处理方法相比,对租赁期内各年度以及租赁期结束后的净资产、净利润均无影响。
二、出租人的处理
根据税法,符合规定的融资租赁公司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扣除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交易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交易完成的当天。
主要会计处理为:
1、购入融资租赁资产
借:融资租赁资产250
贷:银行存款250
2、租赁债权的确认
借:长期应收款300
贷:融资租赁资产250
银行存款20
未实现融资收益30
3、每期收到租金
借:银行存款100
贷:长期应收款100
4、分配确认融资租赁收入
根据100×(p/a,r,3)=250+20,得租赁内含利率为5.46%,每年确认含税收入为第1年14.74万元,第2年10.09万元,第3年5.17万元。根据税法,计算增值税时应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第一年会计处理为,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14.74
贷:租赁收入13.6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13(250×8%/1.06×6%)
为保证不增加企业税负,自2016年1月1日起继续执行对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增值税实际税负,是指纳税人当期提供应税服务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占纳税人当期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比例。
❻ 未实现融资收益什么意思
未实现融资收益是指未收到租金并未获担保的部分,因其是否能按期收内回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按容照稳健性原则的要求对预期收益就不计或少计,而且对于超过一个租金支付期未收到租金的应停止确认融资收入,其原已确认的融资收入应予以冲回,转作表外核算,这样处理有助于抵消管理人员和所有者的乐观主义情绪,以利于投资者和债权人更有利地评价风险。
计算公式
未实现融资收益=最低租赁收款额+未担保余值-租赁投资净额
会计处理
出租人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租赁款,在租赁期开始日,应按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未担保余值,借记“未担保余值”科目,按融资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和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
贷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按融资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资产处置损益”科目或贷记“资产处置损益”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期计算确定的融资收入,借记本科目。
❼ 融资性售后回租不确定销售收入怎么做账务处理
摘要 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后,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将该资产出租给承租方的业务活动。融资性售后回租的账务处理如下:
❽ 递延收益和未实现融资收益、未确认融资费用有什么不同
递延收益是售后回租或回购业务以及政府补助业务中使用在正常的融资租赁(或分期付款购买)中,现值与终值的差额,对于租入方(购买方)称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出租方(卖出方)称为为实现融资收益
❾ 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怎么进行账务处理,我们是出租方
购入资产,作分录,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购入即出租作分录,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贷:融资租赁资产
未实现融资收益
收款时作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同时分摊未实现融资收益,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按实际利率计算确认)
贷:租赁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