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风险
地方政府融资 超前消费地方债务有风险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地方建设性融资需求快速增长。自上世纪90年代起,一些地方政府开始尝试通过设立融资平台来筹集 建设资金。总体看来,通过地方融资平台,把银行资金优势、政府信用优势和市场力量结合起来,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特别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同时地方融资平台也滋生了一些需要关注的问题,主要是举债融资规模增长过快,运作不够规范;地方政府违规或变相提供担保,政府性债务负担沉重 等。究其原因,主要还是这些地方脱离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盲目“超前消费”。加强地方债务风险的控制和管理,不仅要进一步完善针对地方政府融资行 为的约束机制,还需引导地方政府切实践行“有多少钱,办多大事”的城市建设理念,合理控制投资规模。
㈡ 如何控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
发挥市场机制约束地方政府之手
报告建议,将地方政府为发展经济所必须举借的短期债务,通过发债的办法转换为长期债务,从而与地方政府公共基础设施投资收益的长期性相匹配,化解借新债还旧债或依赖土地收益还债的风险。
具体而言,市场约束与行政监管要互为补充。控制地方债务规模不合理扩张,中央政府可以对地方政府的借款实行必要控制,包括按年度或月份进行借款总额控制、禁止地方政府的不合理借款、对地方政府的借款进行审查和监督、禁止违规担保等。除了直接控制,中央政府还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对地方债务操作进行合理的规则管理。主要管理指标包括地方财政赤字上限、地方政府偿债能力指数、地方债务累积上限、地方公共支出水平等。
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地方政府可通过信托贷款、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发行理财产品、BT(建设—移交)、垫资施工等很多隐蔽办法规避中央政府债务约束,单纯的直接管制效果并不显著。
这就决定了仅仅依靠中央政府的管制不是万全之法。何况,在自由的市场经济环境下,资金的贷出者会通过借贷利率和借贷数量来对借款人进行约束,没有持久收入支持的负债不会系统性存在。有效利用市场约束是控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重要方面。这要求国内金融市场相对地方政府必须是独立、自由、开放的,地方政府无法通过对金融机构的管制或者干预把自己置于借款人的优先地位,中央政府不会为地方政府债务提供现实或隐性的担保。地方政府在出资范围内对融资平台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实现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内部化。
㈢ 株洲应居安思危--各级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近几年猛增,政府负债率是否过高,政府融资潜在风险问题值得关注。
参考一下海南省的情况海南部分地方政府负债率300% 偿债依赖土地升值2月22日,在海南省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梁振功委员直言,2010年海南省政府一般预算收入为271亿元,而截至2010年11月底,全省各级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增至798.67亿元,政府负债率过高,政府融资潜在风险问题值得关注。 梁振功表示,据调查,目前政府负债率过高。一些地区融资负债率高达300%,大大高于国际风险警戒线80—120%的水平。部分融资担保不规范。部分地方政府为了能从银行获得贷款,想方设法向银行出具各种形式的担保,既有政府出具不具法律效力的还贷支持性文件,也有地方财政出具还本付息的承诺函;部分政府融资项目透明度低,存在政企不分,还款责任不清晰,借款、用款、还款人不统一的情况。尽管2009年全省金融机构存、贷款分别增长35%和40%,银行业盈利达40亿元,但更应居安思危。 此外,政府偿债能力对土地升值依赖过大。政府融资建设项目中,多数为公益性项目、民生项目,政府依靠土地担保才能够从银行获得贷款,而这些担保又大多是建立在土地价格上涨预期基础之上。如果地价下跌,土地出让困难,对一些财力相对较弱而借款又较多的市县政府来讲,还款就会发生困难。而政府融资举债时缺乏项目可行性论证、总量规划和资金监管机制,缺少相应的科学决策责任机制和科学偿还机制,缺少偿债能力的指标限制和监督约束机制。 由此建议,摸清融资存量情况,清理不规范运作的融资项目。指导制定科学的还款计划,化解潜在的融资风险。提高政府融资平台债务规模的透明度,防范融资平台债务风险连带形成财政风险和系统性金融风险。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政府融资运作和监管机制,促使政府融资行为科学有序,系统性风险可防可控。 建立并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防患于未然。建立各级政府借贷审批制度,严格按照政府债务风险控制标准审核其举债行为和规模,实行借贷限额管理,有效控制政府债务规模的无序扩大。建立风险评价指标体系、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以及政府债务报告制度。 规范政府融资决策机制,严格管理土地出让金。建议将土地出让收入全额缴入国库,在国库中设立“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专账”,专门核算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支情况。 建立健全融资责任制度和债务偿还保障机制。各级政府应统筹本级财政情况,科学制定本级政府融资规模,制定科学的决策机制和责任机制,在政府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有效清偿的情况下,适时探索实施问责制。引导银行加强对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管理。 强化城市功能定位,防止政府新增融资非理性膨胀。建议政府融资资金要向公共卫生、基础设施、文化教育、保障性住房、垃圾处理等民生项目倾斜,经营性项目尽量取之于企业,用之于企业。在规划全省医疗急救、文化教育、基础设施、农产品质量检测等公益性项目时,应突破市县行政管理区域,树立全省一盘棋的概念,实现跨区域服务。 提高政府融资平台的商业化运作能力,推动政府项目融资行为市场化。引导民营资本进入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行业,创造条件推动市政债券等的发展,鼓励发行企业债券,尝试通过基础设施、民生项目市场化的方式投融资,尝试个别项目通过采取公私合营模式(政府和私营资本各占一定比例)组建平台,进行市场化运作,为城市建设注入新的资本来源。
㈣ 地方融资平台的潜在风险
2010年,随着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数量和融资规模的飞速发展,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负债规模也在急剧膨胀。大规模的投融资也给地方政府带来了居高不下的举债。“地方债”再次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上。有消息称,地方债务在短短几个月内,已经从4万亿飙升到7万亿。据有关专家分析,高达7万亿甚至更多的地方债务,可能会拖垮中国经济刚刚复苏的脚步。
前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银监会召开的2010年第二次经济金融形势分析通报会议上介绍说,至2009年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为7.38万亿元,同比增长70.4%。占一般贷款余额的20.4%,全年新增贷款3.05万亿元,占全部新增一般贷款的34.5%。这离世界公认的警戒线60%已经很接近了。可见在2009年,为应对金融危机冲击,地方政府圈钱之猛。
来自银监会的统计数据显示:到2009年5月末,全国各省、区、直辖市合计设立8221家投融资平台公司,其中县级平台高达4907家。而从地方平台公司贷款债务与地方政府财力对比看,债务率为97.8%,部分城市平台公司贷款债务率超过200%。 央行2011年6月1日晚间公布的《2010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介绍了其2008年以来对全国各地区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情况的专项调查结果。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年末,全国共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1万余家,较2008年年末增长25%以上。其中,县级(含县级市)平台约占70%。同时,平台贷款在人民币各项贷款中占比不超过30%。对于平台贷款的具体数量,央行在报告中并没有披露。但值得注意的是,报告中提到,“平台贷款在人民币各项贷款中占比不超过30%。”按照2010年末人民币贷款余额为47.92万亿元来算,截至2010年末,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不到14.376万亿元。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曾经一针见血地指出,地方融资平台最大的风险,在于把地方政府基础建设和公共事业产生的债务信贷化。
㈤ 请问一下什么是政府融资政府融资方式有哪些
政府融资就是政府通过一定的渠道筹集资金。因为中国现在不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所以目前主要的融资方式就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即一些由地方政府组建、操作的地方银行或企业。地方政府通过这些机构来集资,有发行证券、票据等方式。还有一些借贷行为,多半以土地为担保物。另外还有所谓土地财政,比如出让土地使用权之类的。总的来说融资渠道比较少,需要拓宽,这也是18届三中全会的重要议题之一。另外预算法的三审今年有望公布,到时候会知道中央是否会允许地方发行债券,如果通过的话,地方融资手段将会更先进。
㈥ 政府投融资平台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形成、现状及特点分析来看,政府投融资平台在促进地区建设和实行政企分开的新政策下的确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在很多方面还是有多的不足。
1、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各投资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偏高,由此带来的财务风险较大。经过分析各集团公司的财务报表及经营状况,发现各公司的资产负债比率普遍偏高,多数都在70%以上。反映出的问题是,在实际操作中,对于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管理力度不够,已有的资产远远不够偿还贷款资金,由于集团公司多是利用政府信用向银行借款筹集资金,若出现偿还问题,商业银行将很难追究责任。
由此带来的财务风险很大,集团公司虽然合理利用了财务杠杆带来的效应,但是其巨大的财务风险可能会使企业陷入财务困境,导致国有资产很难保值增值,同时也可能会带来巨大的损失。
2、对子公司的监管力度不够,且有部分子公司所处市场波动较大,成本控制力度不够,无法持续盈利。从调查中发现十家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均未上市,且每个集团公司都有十个左右的子公司,管理幅度较大,资金链条很长,导致对子公司的监督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难度。
3、财务部的职责不是很明确。经调查发现,集团公司财务部的工作开展有一定的难度,对于具体的职责分工在整个集团公司不是很明确,在年终按绩效考核进行评价时,如果预算指标没有完成首当其冲的是财务部,由此给财务部带来的困扰,使得员工积极性有所下降。
4、预算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经调查发现,集团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的,其完成情况是基本上完成预算,超额完成预算的较少,另有没有实行全面预算管理的。集团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实行预算管理,但是由于经验不足等各方面的原因,对于预算管理的实行和管理力度还不够,要想使预算管理做的更好,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㈦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风险
从管理角度看
地方投融资平台的融资状况很不透明,不仅商业银行难以全面掌握,有的地方政府自身也并不清楚不同层次政府的投融资平台的负债和担保状况;商业银行在与地方政府的互动中相对处于弱势,使得商业银行运来一直通行的一些控制与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风险管理手段难以真正落实,主要依靠的往往是并没有真正法律效率的财政担保等形式,另外一般投融资平台将从商业银行借来的贷款置于一个资产池中,再根据不同项目的需要进行资金流的分配,这种资金使用形式不利于商业银行对所借款在对应项目中的应用程度不能很好的跟踪监督。这些投融资平台总体上负债率都相当高,负债率普遍超过80%或者更高,资本金普遍欠缺且偿债能力低下。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是由平台公司统借统还,责任主体十分模糊,因为往往贷款使用人是建设单位,大多数平台公司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都不实施管理,项目的最终受益也不属于平台公司,贷款资金实际上完全脱离借款人监控,如果出现偿还问题,商业银行实际上难以进行顺利的追溯。
在地方投融资平台推进的各种基础设施项目中,普遍存在资本金不足的问题,使得不同地方的投融资平台积极变通来补充资本金,使得银行的贷款风险明显加大,例如,这些投融资平台会通过委托银行发行理财产品来补充资本金然后再继续要求银行贷款,也可能要求不法代理机构高估实物出资或出具虚假注册资金证明等手段虚假出资;有的项目以流动资金或搭桥贷款充作项目资本金,还有的以股东借款的形式借到新的投融资平台作为资本金,还有的利用扩大投资规模的名义在增加新的贷款之后抽回初期注入的有限的资本金。
投融资平台所进行的项目过多,导致政府担保过多,易形成政府有名无实的担保,是不利于平台和银行各方的,而且从实质来讲政府担保过多也会造成政府的违规行为。
从财政运行的角度看
这种大规模的地方投融资平台主导的信贷高速增长,实际上增大了财政的隐形负债,在地方财政出现偿还困难时,实际上还是由中央财政承担了事实上的支付责任。换言之,对于具体的投融资平台来说,如果能过通过自身的经营来偿还贷款,则理论上来说通过城市化的投资带来的收益还是大于贷款的投入的,但是如果不能偿还这些贷款,则或者转嫁为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或者由中央财政事实上承担偿还的责任,这在客观上成为少数地方政府挤占信贷资源以及财政负债能力的一个重要渠道。地方投融资平台天然具备的软约束机制,使得投资的风险十分容易转移到中央财政或者商业银行体系。
地方政府通过投融资平台获得大量的资金,在不少地方呈现出一些新的风险行为。首先,因为许多地方政府主要依靠土地收入等来偿还这些地方投融资平台的负债,因此在客观上有强烈的动机来推高土地价格,从而对房地产泡沫形成显著的推动作用。其次,在具体的项目选择和决策上,地方政府替代企业,成为主要的决策者,其中的经济合理性就值得怀疑,这些投资不可避免地出现过于超前的基础设施投资、或者是加剧产能过剩的投资,从一些地方地方新建在建工程和项目看,低附加值的建筑用钢材、建材和焦炭等投资品需求升推动了这部分原本已过剩的产能投资和生产增速出现加快之势,有保有压的产能调整,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往往是一些本来需要退出市场的落后产能不容易被淘汰,反而一些地方政府在相对宽松的融资条件下还继续支持这些产业的发展。
从宏观政策的角度看
地方政府通过投融资平台进行大规模的借贷,直接制约了宏观货币政策的调整空间。例如,2009年高速增长的信贷投放大量通过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金融到一些大型的中长期基础设施项目,不仅使得商业银行贷款的集中度显著提高,期限明显延长,还使得明后年的信贷投放的调整空间极大降低,因为2009年启动的一系列大型基础设施项目不可能在今后因为信贷紧缩而使其成为“半拉子工程”,这样就在客观上倒逼明后年的信贷投放依然保持在相对的高速增长水平。这一点十分类似于1993年宏观紧缩之后的几年,信贷投放依然保持了十分快速的被动增长。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产生和发展有一定的客观必然性。也是投融资体制创新的一种尝试。它的风险的形成是多种因素产生的综合结果。
一是地方财政的捉襟见肘,94年分税制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中央财政收入的比重快速提高,基本实现了改革的预期目标。但是也出现了财权的上收和事权下放的倾向。地方政府要做的事情很多。但是财源有限,预算法又不允许他公开的举债。因此他只好成立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通过向银行贷款进行融资,贷款的过程中提供各种形式的担保。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背后隐藏着较大的风险。由于按照现有的法规,地方政府对于贷款进行担保,实际上是一种违规的行为。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自身的隐性负债也比较严重,所以一些担保也不务实。这是地方财政方面的原因。
二是商业银行的短存长贷,起初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贷款主要来自于开发银行。但是去年以来各家商业银行蜂拥而至以后,由于地方政府平台贷款一般由地方财政担保,即使没有担保,因为是政府的项目,商业银行还是愿意贷款给地方政府平台。但由于地方政府投融资平融资状况很不透明,银行从地方政府那里获得的财政金融方面的信息有限。难以全面把握平台负债状况,而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从事的基础设施的建设周期比较长。他的贷款都是中长期的贷款。原来开发银行属于政策性银行的时候,它拥有比较稳定的长期的资金来源。因此,资金贷款的期限相对比较固定。后来商业银行涌入领域以后,信贷风险就容易出现期限的错位。
三是平台资产质量及其职能原因。最初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主要是基础建设项目集中一些。后来发现从银行贷款可以做地方政府想做许多事情,一些本来可以由民营企业去做的事情也统统由地方平台来包办代替了。成立平台公司到银行贷款。地方政府财力有限。导致平台的资本金不足,平台自身的抗风险能力有所降低。再加上一些地方政府的投融资平台的治理结构不健全。管理水平、经营水平都有一定的局限,所以导致这个平台的风险不断的聚集。 (一)合理定位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职能及投融资领域并限制平台的资产负债率
规范地方政府平台的投融资行为,要合理定位。明确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投融资领域,比如说基础设施的建设领域。凡是民营企业能做的事情,尽量让民营企业做。只有民营企业做不了、做不好的事情才应该由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来做。同时,加强对平台融资使用的监管,较少甚至避免项目贷款挪用。
(二)充实实收资本、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对地方政府平台的资本金状况进行检查。把资本金不足、不实的平台限期做实。对于平台的资产负债率有个统一的规定,并且与地方财政的状况适当挂钩。同时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平台的经营管理水平。明确平台应当披露的信息范围,包括地方平台资本金状况,负债规模、承担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贷款情况,项目担保情况以及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等。
(三)建立健全地方政府的债务管理体制
建立健全地方政府的债务管理体制,明确地方政府对平台的责任,加强地方政府对平台的债务集中管理。建立由地方财政部门统一掌管政府债务。建立地方债务偿债基金,地方政府应该建立与地方平台债务规范相适应的偿债基金,并制订地方平台债务偿还管理办法,规定相应的偿债程序。
(四)解决地方政府的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问题。
基础设施建设要考地方政府来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往往时间比较长、资金需求大。由中央政府代发地方债,一方面规模有限,另一方面风险仍然集中在中央政府,而且没有办法借助市场的力量来对地方政府进行约束。能否在适当制度或程序约束下,地方政府通过发行地方债的方式解决地方政府的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