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有谁知道项目BOT融资操作指南是什么啊
BOT项目融资模式推广应用的探讨
BOT 是英文 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运营—移交)的缩写,BOT 作为一种适合基础设施建设的新型融资方式,对亟待发展的我国基础设施建设而言,具有特殊的意义。其理论研究及实践,还有待于我国各地区进行更深入地研究和探讨。本文在回顾 BOT 的发展及特点的基础上,总结了当前我国推广 BOT 模式融资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尚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1 BOT 融资模式的特点
BOT 作为一种向私人融资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模式,较其他传统模式而言具有以下几方面的优势:
(1)BOT 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于外资或民间的闲置资本,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政府在基础设施投资方面的不足,减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国家财政的压力和外债的负担,并且拓宽了直接利用外资的渠道,有利于加强国际间的联系,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与国际间的接轨。(2)BOT 项目强调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中扮演组织者和促进者的重要角色。政府通过制定有效政策及具体措施,促进国内外私人资本参与我国基础设施的投资,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政府与商业性资本的合作模式,并使得基础设施业的服务更有效率。(3)BOT 融资方式打破了国家在基础设施领域中绝对垄断,在公共产品的供给中引入市场机制,起到了合理配置资源的效应。(4)BOT 项目的贷款方在决定是否贷款时,通常,主要考虑项目本身的收益前景,而不是项目公司当时的信用能力。故 BOT 融资方式不受项目公司现有资产规模的限制,比其他融资方式更加灵活。在该方式下银行贷款通常没有追索权,或者即使有有限的追索权,也只适用于项目本身的资产和收益,身的资产负债表,因此,也不影响该项目实体从其他方面进一步借款的能力。随着我国专业银行的转变及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健全,BOT 融资方式的“资产负债表外融资”的优点将逐步显现出来。(5)政府为鼓励投资者投资基础设施的建设,一般对 BOT 项目提供行政、法律、经济上的支持,这就减少了项目承办方的风险。另外,项目的境外投资者会向跨国保险公司投保,有了这种复杂的相互担保、保险和抵押关系,项目风险就会被有效地分散。(6)通过 BOT 项目招标,中标者成为项目业主,承包商一般必须带资承包。这同政府直接投资相比,从两个方面减少了不正当竞争的可能性:一是没有既得利益可维持或分配,政府提供的只有业主投资的特许权,承包商的利益必须通过特许经营期内的有效运营才能实现。二是当业主是合伙人时,由于业主的目标是运营期利润的最大化,故承包商很难在业主身上打开缺口。
2 我国基础设施建设运用 BOT 项目融资分析
2.1 我国经济高速增长对基础设施的巨大需求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将有大量前景良好的投资项目可吸引国内外民间力量参与 BOT 项目融资。国际经济学家认为,尽管基础设施项目盈利能力相对较低,但其具有稳定而持续的用户,它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相对较少受经济周期性变化的影响,不会出现市场疲软,至少在我国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是这样。同时,由于人口密度高,基础设施利用率也高,平均成本就低于亚洲其他国家或地区,因而其吸引力更大。当前国际承包工程量缩减,而我国又将交通等基础设施作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项目,外商可享受种种优惠,因此,对当今世界拥有数万亿流动资本来说,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所带来的对基础设施的巨大需求,以及基础设施项目的较高投资回报率还是很有吸引力的。
2.2 我国的私营经济规模已使内资 BOT 项目成为可能
迄今为止,我国采用 BOT 项目融资方式筹集资金的项目大多引入了外资。BOT 项目融资活动并不仅限于外国资本参加,国内各个部门也可以参加。我国私营企业正蓬勃发展,为吸引国内私营经济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创造了条件。我国私营经济规模已相当可观,初具项目融资的能力。1989 年全国仅有私营企业 9 万家,从业人员 185 万人,但到 1997 年私营企业数已达 80 万家,从业人数达 4 700 万人。1995 年全国个体私营企业工业产值达 2 200 亿元,占全社会工业总产值的 15%以上。同时,民营资本进入基础设施领域的愿望和行动已初见端倪。中国私营经济凭其内部机制的优势迅猛发展起来,无论从发展规模、发展速度,还是从经营效果、拥有资金量上都不可忽视。因此,完全可以让一些国内私营企业联合起来参与基础设施项目的开发,这也符合国家大力发展私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产业政策。
2.3 BOT 项目融资在我国已有成功经验
BOT 项目融资在我国大型基础设施项目融资中已有试点的成功经验。1983 年广东沙角 B 电厂项目的融资安排是我国第一个利用 BOT 模式进行基础设施资金筹措的成功实例。这个项目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此后,1995 年广西来宾 B 电厂作为国家计划委员会的实验项目[2],被认为是中国第一个通过国际正规的方式竞争投标的 BOT 项目,为今后的 BOT 项目建立了一个良好的模式。国内民间资本以 BOT模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成功案例,还有泉州刺桐大桥工程,该项目的成功建设在实践上为引导国内私营经济投资基础设施建设走出了一条可行的路子。
3 目前我国推行 BOT 融资模式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情况来看,对 BOT 项目的认识和实践经验都显得不足,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人们认识的问题、法律和投资环境不健全的问题、管理体制的问题、价格体制的问题和外汇问题等。
3.1 人们认识问题
BOT 对于正处于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的中国来说是一个新生事物,对它的认识还需一个熟悉、认识、探索、提高的过程。人们思想观念的不适应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对在中国基础设施建设中运用 BOT 还存在疑虑,有人担心 BOT 的运用会导致国家对基础设施项目控制权的丧失,还有人担心把基础设施给私人投资建设和经营会带来一些敏感的社会问题,如项目使用费用老百姓是否能承受等。(2)对项目融资的复杂性认识不足,有些人不熟悉其具体内容和操作规范的要领,认为谈判既费时又费力,还要给项目一定的担保和政策优惠,不如传统的贷款或拨款省心,因此对 BOT 兴趣不大。(3)由于以往基础设施大多由财政拨款或国家贷款来进行建设,所以,设施的使用费用很低,甚至不收取费用,老百姓已经习惯了免费使用很多基础设施,而采用 BOT 方式筹建的项目为替项目公司收回投资,并赚取一定利润,必须收取一定的使用费用,老百姓可能接受不了,因此,他们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也是影响 BOT 融资方式在我国健康发展的一大障碍。
3.2 法律和投资环境不健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制定和颁布了 200 多个涉及外商投资的法律和法规,建立了一定的符合国际惯例的投资环境。然而到目前为止,我国颁布的法律、法规在许多具体问题上与国际惯例还有一定的距离,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规定政府部门不得为项目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而在 BOT这种特殊的融资方式中,一般都要求东道国政府或机构对项目的融资给予一定的担保和必要的政策支持。而且,由于司法部门在法律上执行力量不足和经验欠缺,使得在经济诉讼方面的法律背景尚不够成熟。又由于中国政府及各机构部门某些官僚作风和多头管理,办事效率低下,甚至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之间往往不衔接或有冲突,导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审批等工作进程的缓慢而进一步增加建设费用,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外商在中国投资的积极性和信心。
3.3 管理体制问题
在 BOT 项目中政府需要一改过去建设项目完全由自身负责、资金调拨、风险自担的局面和压力环境,而将项目建设的特许权交由私人负责,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撒手不管。相反,项目融资多用于涉及国计民生的基础设施项目,比其他一般项目更需要政府发挥宏观调控和管理的作用。目前有部分由私人承建或经营的公路路段,由于缺乏政府宏观管理,导致收费站设置很不合理的现象普遍。
3.4 价格体制问题
由于 BOT 项目是自筹资金、自行建设、自主管理、自我偿还的一种建设运营管理方式,因此,其产品和服务的定价往往要比在计划经济模式下的价格要高,但由于基础设施项目一般具有垄断性,其价格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整个国民经济是否能健康正常运行,因此,一方面需要政府合理控制项目公司的利润,限制项目产品的价格,另一方面,正因为有关国计民生的基础设施项目收费标准的行政干预成分较重,使外商对项目未来的投资回报率难以预测,因而也导致外商不敢放心大胆地投资 BOT 项目。
3.5 外汇问题
运用 BOT 的基础设施项目,一般不可能有外汇收入或者只有少量外汇收入,其所得的利润分成和投资回报绝大部分为人民币,必须兑换成外汇汇往国外,由于我国的人民币目前尚未实行与国际货币的自由兑换,外汇风险明显存在,而一般项目的特许期长达 20~30 年,资金回收期较长,外商对人民币的信心不足。随着外汇体制的改革,人民币将逐步成为可兑换货币。项目的投资者为了摆脱汇率风险,往往会以苛刻的回报条件、回报率和回收期限来冲抵外汇风险。因此,汇率问题始终是贯穿 BOT融资中的难题。
4 我国推行 BOT 项目融资的对策
具体而言,我国在 BOT 模式中吸引私营部门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应积极采取以下对策。
4.1 尽可能开辟各种融资渠道
我国应采取以外资为主,内资为辅的政策,在利用外资的同时积极培育国内资本市场,为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长远发展培养融资能力。在国际市场上应采取措施,吸引跨国商业银行贷款、争取国际金融机构的援助,以及通过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发行债券和股票的方式,来为基础设施筹资。
4.2 制定相应政策鼓励国内民营资本参与 BOT 项目投资
民营经济、个体私营经济投资固定资产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投资的欲望比较强烈,而且具有巨大的资金源,应通过政策措施、加快实行国民待遇,通过项目建设和引导投资的多种办法,把这部分资金引入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首先,政府要拿出有投资价值的项目来给民间私人投资建设。其次,要尽量降低其建设经营风险,政府可以和约形式保证投资者在特许期内收回投资,并取得高于银行贷款利息的利润,让利于民是 BOT 项目成功的关键。再次,政府以一定比例的投资参与 BOT 项目,也是吸引民间资金的一种有效途径。最后,鼓励和引导那些单独承担某个投资额巨大的项目建设有困难的民营企业组成联合体,或成立股份公司、设立投资基金等方式,进行 BOT 项目投资。
4.3 政府加强在 BOT 项目融资中的主导地位
首先,政府要加强宣传力度,使各部门及社会各界对 BOT 形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有个完整的认识,从而为项目融资提供较好的外部环境。其次,政府应强化统一规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责任,私营企业的投资建设和经营要由政府授权和委托,并接受政府的监督。再次,骨干的基础设施要由政府投资建设和控股经营。
4.4 加快创造适应 BOT 融资的投资环境的步伐
在争取私人资本为基础设施融资时,所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形成一个有利于 BOT 融资的投资环境。而这一目标的中心环节是为基础设施融资确立一个健全的法律框架[3]。只有明确的法律文本及其相应的规定,才能公正公平地表明经济活动所拥有的条件、必须承担的风险,以及期望得到的利润,并予以公开的保证,从而才能真正吸引私人投资者参与基础设施建设。为体现鼓励与限制相结合的原则,应在以下几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1)投资主体。参与 BOT 项目的国内外投资者应具有良好的资信情况、技术水平和管理经验。
(2)项目范围。我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明文规定,对于地方铁路、桥梁、隧道、轮渡设施和民用机场项目的建设与运营,鼓励外商投资,但不允许外商独资,要求中方国有资产占主导地位或控股,这就大大降低了这类项目采用 BOT 投资方式的可能性。实际上,在各地准备报批的 BOT 项目中上述项目占了绝大多数。政府宜在做好监控管理工作的前提下,适当放宽 BOT 项目的范围。
(3)税收优惠。投资国家重点支持的急需项目应给予特殊的税收优惠,如免除或减免地方所得税、免除外国投资者所获得的股息和红利的所得税等。
(4)股权政策。BOT 项目有关设施的使用和经营权将在特许期满后移交政府,外国投资者没有永久占有权,因此,可适当放开对股权控制比例的限制,在符合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允许外商独资或控股经营,实行灵活的股权政策。
(5)经营期限。根据不同项目规定不同的经营期限,既要保证投资者有合理长的时间回收投资、取得较高的投资回报,又要保证国家的利益。在经营期内政府保证项目主办人的合法经营权,不得提前收回或以其他方式损害其利益,项目主办人也不得转让经营权。
(6)政府担保。BOT 项目的复杂性和长期性决定了它的高风险性,必要的政府担保不可缺少。首先,提供后勤供应担保,政府应出面协助解决后勤供应问题,保证向建设项目提供建设用地及以合理价格提供原材料和能源。其次,提供价格担保,基础设施 BOT 项目建设经营期限长,收益与远期物价的波动密切相关,应视项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价格担保。再次,对外商还要提供外汇平衡担保,应允许外国投资者将合法纳税后的经营收入按外汇市场比价汇出境外,以消除其在外汇兑付方面的顾虑。
(7)反操纵条款。为防止外商对基础设施的绝对控制,应规定由一定数量的国内金融机构、咨询管理机构、建筑施工单位参与。
(8)社会责任。BOT 项目主办人在项目兴建及经营期内,要承担环境保护等社会责任。
5 结束语
BOT 作为一种适合基础设施建设的新型融资方式,对亟待发展的我国基础设施建设而言,具有特殊的意义。在我国基础设施建设中运用 BOT 融资方式,不仅存在必要性,而且存在可能性。但由于其操作相对的复杂性,相关经验不足,人才缺乏,投资环境不够成熟等原因,至使 BOT 方式目前在我国基础设施建设中,还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⑵ bot项目融资
BOT项目融资方式是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BOT投资方式主要用于建设收费公路、发电厂、铁路、废水处理设施和城市地铁等基础设施项目。
⑶ BOT项目是什么意思
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是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
中国一般称之为"特许权",是指政府部门就某个基础设施项目与私人企业(项目公司)签订特许权协议,授予签约方的私人企业(包括外国企业)来承担该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维护,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限内,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
政府对这一基础设施有监督权,调控权,特许期满,签约方的私人企业将该基础设施无偿或有偿移交给政府部门。
在国际融资领域BOT不仅仅包含了建设、运营和移交的过程,更主要的是项目融资的一种方式,具有有限追索权的特性。
所谓项目融资是指以项目本身信用为基础的融资,项目融资是与企业融资相对应的。通过项目融资方式融资时,银行只能依靠项目资产或项目的收入回收贷款本金和利息。
在这种融资方式中,银行承担的风险较企业融资大得多,如果项目失败了银行可能无法收回贷款本息,因此项目结构往往比较复杂。为了实现这种复杂的结构,需要做大量前期工作,前期费用较高。
上述所说的只能依靠项目资产或项目收入回收本金和利息就是无追索权的概念。
在实际BOT项目运作过程中,政府或项目公司的股东都或多或少地为项目提供一定程度的支持,银行对政府或项目公司股东的追索只限于这种支持的程度,而不能无限的追索,因此项目融资经常是有限追索权的融资。
由于BOT项目具有有限追索的特性,BOT项目的债务不计入项目公司股东的资产负债表,这样项目公司股东可以为更多项目筹集建设资金,所以受到了股本投标人的欢迎而被广泛应用。
一、项目当事人
1.政府:东道国政府通过特许协议的方式将特许权授予私营企业。
2.项目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是东道国的法人。
3.其他参加人
1)建设公司;
2)营运商;
3)贷款人;
4)招标代理;
5)施工单位。
二、特征
1.私营企业基于许可取得通常由政府部门承担的建设和经营特定基础设施的专营权(由招标方式进行);
2.由获专营权的私营企业在特许权期限内负责项目的建设、经营、管理,并用取得的收益偿还贷款;
3.特许权期限届满时,项目公司无偿或有偿将该基础设施移交给政府。
三、BOT优势
1、节省投资:BOT供热模式对于开发商而言,最大的好处是节省锅炉等供暖设备的投资,减轻设备招标、安装、施工的压力,实现系统、设备的最优化配置。
2、便于管理:对于物业管理方,BOT可以形成建造、运营的延续性,避免供暖产生的负面影响,把物业管理费用产生盈亏的可能性结果转化为预定量化指标。
3、业主体验:业主在按时、按质地得到供暖、卫生热水服务的同时不再支付供暖设备的维修费用,供热公司在承包期限到期后全套设备无偿转让给业主。
4、社会效益:最大化的完善系统节约能源,避免能源浪费。
⑷ 笔记,急,求
素材1比如野生鳄鱼是国家保护动物,但是人工饲养的鳄鱼却可以上到餐桌上成为一道美食。
当自然物在它存在与自然环境之中成为生态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时他扮演着自然界的生产者、消费者等角色,甚至是生物链中不可缺的,会影响生态平衡。但是当它脱离了自然界失去环境要素的功能时,比如家禽,它在自然界时是作为各种植物、虫类的消费者,是各种猛禽、兽类的食物来源,它的生长繁殖及种群数量影响着各级生物,会被当作环境法保护的对象;但当它被封闭式饲养后,已经脱离了自然界的食物链而存在,它的生长及繁殖不再像在自然界时的角色那样直接产生影响,已经不属于环境法所保护的对象。
2地球首先来到了皮肤科。地球刚一进门,医生天王星便热情地招待他。当天王星得到满身伤痕、满身痛苦的是地球时,天王星 异地目瞪口呆,连忙拿出生命证书:“地球,生于太阳系,周身除海洋外……大部分都为绿色。天王星医生伤心地叹口气,开始了工作。最后,天王星给地球开了诊断书:地球主诉,周身痛苦,绿色皮肤渐被黄皮肤取代。医生诊断:地球大陆肤色渐渐变为黄色,海洋由蓝色局部变为灰色,有的已经不能适应生物生存。病因:人类乱砍乱伐,人类科学日益发达,大批工厂不注意保护水资源,向河水、海洋大量排放污水、废渣……
地球接着又来到了眼科,不一会,他便迈着沉重的步子走出来,痛苦地想着刚才天王星医生的话:“……人类大量开办工厂……废气污染……‘保护伞’被破坏……地球被蒙上一层近几公里厚的‘灰纱’……难怪我现在戴上了厚厚的近视镜——足有三千七网络。”
最后,地球来到了内科,哭丧着个脸说:“北斗医生啊,我觉得北纬36度隐隐作痛,西经52度,不知是何原因。”北斗医生检查后说:“人类在自相残杀啊,他们在你身上狂轰乱炸。”地球连忙向医生哀求:“请你们救救我吧!”可医生们却说:“我们谁也救不了你,只有人类才可以救你!”
善良的人类啊,请记住:地球只有一个,保护地球的生态环境吧!珍爱地球吧!否则,人类将会后悔莫及!
3 当前,旅游资源开发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有限的资源面临着旅游市场迅速扩张的巨大压力。而重复建设和盲目粗放式开发更加重了资源供需失衡;资源开发从人文景观资源转向自然生态资源,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就成为一对难解的矛盾;城市建设与旅游事业的发展也因“两张皮”而导致不可再生的文化生态资源的浪费;旅游经济高速增长与僵化陈旧体制并存,开发机制有待转换,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本文试就这些问题,并以珠海市为例来探讨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保护和利用的正确途径。
关键词:旅游资源 开发 保护
一、旅游资源开发原则与景点布局
珠海作为全国唯一以整座城市命名的国家级的风景旅游区正在进行旅游资源的大开发,也就是旅游环境容量的大扩容。对此,我们应如何确定扩容的方向、内容、层次、深度,以达到既有内涵的提升,又有外延的扩展?在扩容的过程中又要注意哪些问题?本人认为,主要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一)特色性原则。特色即差异性。鲜明的特色是旅游资源的生命力所在。只有特色,才会有注意力。旅游经济本身就是注意力经济,要注意旅游景点之间的差别性,体现人无我有的特色。开发利用旅游资源的实质就是要寻找、发掘和利用旅游资源的特色。经过开发的旅游资源,不仅应使它的原有的特色得以保持,同时,还应使其原由特色更加鲜明和有所创新和发展,绝对要避免在开发后的旅游资源使原有的特色遭到破坏。
(二)共生性原则。就是这一旅游项目与另一旅游项目之间是共生的。旅游项目是外部性很强的项目,有正向和负向外部性之分。所谓正向的外部性,是指旅游项目之间是相容的、互补的、协调的,看了这一景点之后,有一种再去游览另一景点的渴望。所谓负向的外部性是指旅游项目之间是相克的、类同的,而不是呈现合作形态。旅游资源的共生性,包括自然资源与自然资源之间、自然资源与文化资源之间、文化资源与文化资源之间的共生性现象,而且不同的旅游项目,其共生现象是不同的。如展览馆与宾馆、商场、交通设施、自然景点、人造景点相互之间是共生的。所以,要注意各种旅游景点在某一小区域内的协调。
(三)网络化原则。旅游业是一个扩大化了的网络,是自然网络。在珠海旅游业的发展问题上,我们经常强调要有大珠三角的观念,要发挥珠三角各市的旅游资源优势。实际上,如果某地有独特性的旅游亮点,即使人为阻止也是不行的,游客还是会千里迢迢去游览,会千方百计解决道路不畅、住宿饮食不便等问题。现在的关键问题是,我们的旅游景点有没有形成亮点,有没有形成网络,各地的旅游景点在大区域范围内有没有产生互补效应。从珠海的旅游实际情况看,存在着以下三个网络。
首先是小网络,即中心城区旅游景点的大扩容。我们要考虑景点之间的共生性,要强调内涵的挖掘,包括实施市区西部和东部的旅游大开发,重点开发建设唐家湾古村镇文化旅游景区(包括原唐家旧镇、共乐园、淇澳白石街、金鼎会同村等,珠海国际赛车、珍珠乐园等旅游资源也有待于整合)、现代教育科技文化旅游景区(包括大学园区、南方软件园、科技创新海岸等)和南湾旅游新区(包括南屏科技工业园工业游、北山杨氏大宗祠、湾仔花卉公园、海鲜干货市场购物游等)、横琴特色旅游区。
其次是中网络。也就是“两区一岛”,即斗门区、金湾区和东区海岛的旅游开发。斗门区的白藤湖旅游区已经配套成熟;御温泉也已名扬海内外;黄杨山-金台寺旅游区正在完善之中;生态农业游有待于进一步开发挖掘。金湾区虽然成立时间短,但旅游开发也呈现良好势头。亚马逊热带风情园起步看好;平沙温泉由于香港中旅注资改造气势恢弘;飞沙滩也渐渐游人如过江之鲫;长达30千米的珠港大道不但串联起一个个新的工业园区,也将串联起一个个新的旅游区……但目前整个大西区的旅游线路安排还是单向的,没有形成环线。我们应将珠港大道、湖心路、黄杨大道构成的“U”字形结构变为“O”字形结构,使之相互之间形成一个小的闭环,将湖光山色、寺庙温泉、港口海滩等山水景观和文化景观、城市景观串联起来,而后向外辐射。东区海岛开发还需加大力度。从目前已开发的东奥岛、桂山岛、万山岛和外伶仃岛看,基础设施不足、水电供应、交通、污染等问题有待解决,旅游项目的开发尚待挖掘,动植物资源保护有待加强。特别是要乘港珠澳大桥的契机,加强与香港、澳门合作,形成珠江口海域特色旅游环线。
第三是大网络,就是整个大珠三角旅游资源的连线成网。要最大限度的利用别人的资源来弥补自身的不足,把本地资源与外地资源进行整合,取长补短。广深珠和粤港澳的旅游资源是完全可以整合的。今年初推出的广深珠万人美食游就是一个好的开端。
以上观之,要实现旅游景点的特色性、共生性和网络化,自身的核心景点建设就显得非常重要。但目前我们许多旅游景点存在着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问题。这关键在于景点扩容的思路、设计理念和开发主体上存在着问题。从设计理念上讲,自然资源的开发,不仅要求有独特性,同时还要强调资源开发上的文化内涵。俗话讲,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对景区也是这样,景不在大,有文化内涵则荣,有民族和地方特色就会昌盛。小尺度的自然景点开发如果没有文化,就会失去内涵,就不会令人流连忘返。有些旅游景点建设的低水平,主要是表现在这一方面。就文化景观而言,主题公园是最容易重复的。为什么会是开发水平太低,而且互补性不强呢?关键是许多主题公园的文化原型没有对路。历史文化、宗教文化、民族文化、幻想文化(游乐园)之间都存在互补性,有些是延伸,有些是转换,有些是对比,相互之间的关系如没有处理好,景点规划就难以落到实处。
二、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模式
珠海旅游景点另一扩容方向,应该是由城市走向乡村,这是符合人类回归自然大趋势的。在这一过程中,就要大力发展生态旅游,要处理好自然资源的开发和保护之间的关系。在这一关系的处理上,存在着四种模式;而发展生态旅游则应注意三大问题。
(一)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的模式选择
1、为保护而保护。这是消极的,已是被实践所否认的。为保护而保护,这是文物部门的职责,而不是地方政府目的,特别不是旅游业的目的。
2、为开发而开发。这是盲目的,是小农意识。就像农民在水乡养猪、河里养点鱼一样,养大了卖出去,取得个人利益,而对水体造成的污染则全都不管。还有的地方把非常好的景观地带搞成墓地,能卖出去收点钱就行,根本不考虑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发展,实际上是毁了聚宝盆去讨饭。
3、为保护而开发。如果这个景观是唯一的、独特的、不可再生的,必须是通过保护来开发的。白藤湖地带,既有沼泽地,又不完全是湿地,带有天然与人工池塘相结合在一起的特征。在珠海城区存在这样的一块地是非常难能可贵的。在这里,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完全可以统一,这在整个中国城市中也是难以找出第二个来的。白藤湖水乡这样的景观是唯一的、独特的、不可再生的,如果被破坏了,是无法恢复的。对于这样的旅游资源,不能由一家企业进行垄断开发,必须是政府进行垄断,在高起点的规划指导下,以企业为主体分片分期进行开发。
旅游资源开发的主体可分成三类:一是完全以企业为主体进行开发。二是政府与企业进行垄断性开发。像威尼斯一样,将白藤湖水乡内的道路、桥梁由企业为主体兴建。小游船的经营权则由政府垄断,拍卖给企业经营。三是完全由政府为主体开发。如城区中的古村落的改造、水体的保护等。重要的旅游资源应取后两种开发模式。
4、为开发而保护。如石溪山的石刻、高栏岛的摩崖石刻等,只有通过开发才能得到保护。可以选择在政府严格规划的前提下,以企业为主体进行开发。有些项目规划好以后,可以将项目30年的经营权公开拍卖,国有资产就可以实现最大化,而且是一次性收入。上述石刻和东区海岛等项目的开发经营权,如进行公开拍卖,就可卖到很高的价钱,而后由业主们自行招商,精心策划开发。这就是政府对项目的所有权垄断,经营权放开。
项目经营权进行公开拍卖时,要设立谁最具有开发能力,谁设计的开发方案最好这两个标的。第一个标的由拍卖评定,第二个标的由专家组投票评定。把这两个标的统一起来,最后确定开发单位。
如为开发而保护,就要停止“石头经济”、“泥沙经济”、高山蔬菜、木材加工的发展,把郁郁葱葱的山头搞成癞痢头,那是对自然资源的极大破坏。这些低层次的开发、破坏性的开发,必须停止,要进行结构性调整。
(二)开发生态旅游应注意的问题
发展生态旅游是珠海的重头戏。珠海森林覆盖率达到70%以上,这是我们最大的资源,而且与广州、深圳和香港、澳门是互补的。在发展生态旅游问题上,我们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生态旅游的对象是原生的、和谐的生态系统。在我国旅游景点的开发上,要补上这一课。在西方国家有一门大地景观学的学科,强调将整个自然大地看成为一个宏观层次的景观,而不是微观层次的一个院落。而我国通常是把自然景观神化,带有一些神秘的文化色彩。所以在景观中,必须是人与自然、文化与生态和谐共处的状态。
二是生态旅游的对象是应该受到良好保护的。生态资源与一般的资源是不同的,是不可再生的,不可逆的。无论是山林,还是水体都存在这个问题。所以,保护的对象是什么?谁来保护?保护的目的和动力是什么?这三者必须要搞清楚。否则,生态资源就不可能得到永续利用。
三是发展生态旅游要强调当地群众的参与性和收益性。只有当地群众的参与,才能把破坏资源的力量转变为保护资源的力量、建设性的力量。群众参与存在着直接性,因为他们本身就是利益主体,确定了利益主体,资源的开发保护就比较容易进行。同时还存在着协调性,当地群众参与所开发的生态旅游,是原汁原味的,这一人文与当地的生态是协调的,是互补的。只有当地群众参与,让他们获得了利益,才能让他们体会到资源的价值,自觉地进行保护。过去许多景区乱砍乱伐,禁而不止,最后政府出一点资金,把农民组织起来成立护山队,允许他们在景区划定的地点开设小店做些土特产和旅游品的生意,结果破坏的力量转变为保护的力量,因为他们从中得到了收益。印尼在巴厘岛的奴萨杜阿旅游度假区的开发中十分注重这一点,获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生态旅游主要存在着四个功能:即旅游功能、保护功能、促进经济增长功能或是扶贫功能、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功能。所以在生态旅游的开发上综合效益很高,我们必须坚持“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方针。
三、旅游资源开发与城镇建设一体化
旅游业是综合性很强的产业,而城市是最有深度的旅游资源,具有很好的留客性,是注意力经济与集聚性经济的结合体。既能引起人们的注意,又能把人们留下来的载体,非城市莫属。风景区内的溶洞即使再漂亮,也不可能把游客留住在洞里,但城市可以达到这一效果。对此,我们的认识远远不够。
(一)旅游城镇的类型。作为一个城市,应有独特性的自然风貌,有活跃的经济活力,有集中的旅游设施,而且每个城市都有不同的景观、悠久的历史文化、优越繁荣的购物环境,同时又有便利的交通和居住条件、发达的科技信息。江南水乡名镇周庄,过去遭到了人为破坏,现在认识到了这是旅游资源,把它恢复起来,结果成了宝贝,每年的旅游门票收入几百万元。门票收入的5倍就是旅游总收入。像兰溪的诸葛村,原来是比较破落的村庄,经修复以后,每年的旅游门票收入也达到300万元,成为村级经济最主要的收入来源。这都是在城镇建设中注意到旅游业的发展所起的效果。按城市旅游资源的特性来划分,珠海的城镇可以分为三类;
1、资源驱动型。自然与文化资源有独特性,如金湾区、香洲区的唐家湾镇、东区海岛等可划为这一类。
2、经济驱动型。主要为购物流通,如斗门城区、前山城区、湾仔镇等是典型的经济驱动型。
3、都市综合型。既有众多的自然景观,又有广泛的经济文化的景点。如香洲主城区。
这些城镇的建设应分门别类,都要摸清本地的资源。如横琴的蚝、湾仔的花、白藤湖的粉藕、斗门的荔枝、重壳蟹等独具特色的资源,要找出其历史痕迹,挖掘其文化内涵,编写成动人的故事篇章,推陈出新,这样就可以成为一个个很好的旅游资源。
(二)开发利用城镇旅游资源的方略
1、确立一体化发展的战略思想。如果没有一体化的战略思想,城镇建设就会出现千镇一面。只有注意挖掘自己的优势,才能体现出各自城镇建设的特色。根据统计资料,珠海市前年接待境外游客的数量已超过杭州。我们为什么会超过杭州呢?就是因为我们在城市建设中,确立了城市建设与旅游发展一体化的战略,成为这两者完美结合的典范。我们把旅游归结为“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是有局限性的,实际上可以分为三个系统:第一是直接系统。如旅游项目、旅游主体、旅游资源、媒体和旅游服务等,这些是直接为旅游服务的。第二是介入系统。如交通运输、机场、码头、铁路等,解决外部的可达性。包括通讯、金融保险、商业等都是旅游业的组成部分。第三是支持系统。如城市景观、房地产、文化设施、医疗保健、安全保卫等。旅游业的发展,离开了这三个系统,就不可能形成一体化的战略。
2、确立硬件建设一体化的意识。目前,我们这方面的意识比较薄弱,在硬件建设上往往是各自为政,各管各的。典型的如江海防洪堤建设,没有一点旅游景观的意识。市区河道的整治,也搞成了一条排水沟,仅仅做成一项水利工程,而留下了许多景观和生态上的遗憾。实施硬件建设的一体化,首先要突出特色意识。要通过城市的硬件建设,形成注意力,产生与众不同的景观,这些景观之间的组合,就是独特的城市景观。这方面天津有成功的经验,如将已变成臭水沟的护城河改造成交通便利、环境优美、休闲观光皆相宜的旅游景观——环城公园。第二是环境意识。大连提出了“出门就是花园”、“处处是景观”,城市向园林化方向发展,居住小区向旅游景区演进,就像新加坡那样,这就形成了很强的凝聚力和注意力。第三是文化意识。倡导多种形式办剧院、博物馆,修缮历史街区、村落、文物古迹,一定要注意城市建设的艺术性,要精益求精,推行文化精致主义。第四是可识别性。一个城市,要在宏观的尺度上给人以一种独特的感觉。为什么许多游客愿到云南的丽江去游览参观?上海市原市长徐匡迪到了丽江以后,就提出上海不再搞老城复建了。为什么?因为丽江利用民居的结构完全展示了古城独特的风貌,形成了异于其他城市的肌理,给人以另类城市的感觉。所以丽江古城对中外游客的聚集力、吸引他们的注意力就非常强。而其他许多城市,老百姓的民居、城市住宅都是千城一面,是雷同的,中断了自身的历史文脉的延续,也就丧失了自己的风格,从而也丧失了自己的地位。
3、确立突出地方资源特色的思路。在我国城市中,缺水的城市占大多数,水景资源更是稀缺,而珠海富有海江湖河、溪流和湿地,水景资源极为丰富。如果我们把这些水景观资源充分发掘出来,利用起来,那珠海就是独一无二的。珠海难以与国内其他城市比硬件设施建设的规模。在文化建设中珠海要形成浪漫、休闲、优雅、精致的情调,要区别于其他城市。所以,城市建设要围绕自己的特色进行创造,包括民居都要体现岭南水乡的风格,亚热带风情,形成新式粤派建筑特色,既有中国岭南建筑古朴庄重、典雅精致的韵味,又广泛吸取国外先进的建筑材料和施工工艺,突出现代建筑清新明快、色彩鲜明、气势恢弘的风采。
(三)旅游资源开发与城镇建设一体化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十个方面:
——塑造市民内在的文化素质,展示珠海独有的精神风貌。每一个城市,都有其历史文化的积淀,这也是一种有深度有内涵的旅游资源。对珠海而言,主要是“特区精神”的外在化,要提高市民的综合素质。澳大利亚的堪培拉为什么能吸引世界各地的游客去旅游?就是因为当地的文素质特别好,使得人们非常愿意到那里去。
——严格城市管理特别是城市交通管理。城市交通一定要有便利性,可达性,保证安全畅通。
——保障城市的安全有序。西北旅游资源中遇到的问题,就在于当地的治安环境。
——热情好客,培育地区信用。如游客到了珠海,购买的旅游品应没有赝品。就像在香港购买黄金饰品,都同时附有成分比例的标签,哪一家商品只要欺瞒顾客一次,香港旅游协会就会取消其经营黄金饰品的资格,管理非常严厉,所以在香港购买黄金装饰品,完全是货真价实的。而如果是珠海也能做到这一点,成为一个童叟无欺、诚信卓著的城市,就会成为一个很大的卖点。
——成功举办各种旅游节。江西推出“四时连八节”很值得学习。珠海也要造就季季有节,月月都有高潮的旅游气氛。各个区镇的旅游活动都要注意质量,相互之间都要有内容和时间上的关联性和互补性。
——要大力开拓会展业。珠海完全有能力、有资源、有潜力去发展会展业。我们要从办好珠海国际航展、国际赛车做起,从办好“世界经济发展宣言大会”做起。
——提升城市的文化活动。既要有阳春白雪,又要有下里巴人,高雅与通俗相结合。高雅的文化活动,有一台戏可以做,那就是继续办好“珠海国际电影文化节”。还有常年都有二十多个剧组在珠海拍戏,珠海整个城市就是一个很好的影视基地。丽江把纳西古乐捣鼓得如此的热,成为丽江旅游的必游项目,而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一国两制的交汇点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而又喷发生机活力的美丽的热带海滨旅游城市,没有一台自己的拿手好戏,这是怎么也说不过去的!通俗文化,就是南方杂技、广场文化、民间歌舞等,也是一台好戏。深圳华侨城的这台戏就非常好,有震撼感,给人以深刻的印象。法国巴黎的红磨房,也是到巴黎的许多游客必看的。
——要有整洁的市容市貌。像新加坡、澳门等旅游城市,城市建筑一般是三年粉刷一次,使城市面貌始终保持清新整洁。城市绿化、街道铺装、灯饰、广告牌也要与城市整体格调相谐调。比如商业步行街就可与澳门接轨,有鹅卵石铺装成彩色图案,给游客造成强烈的视觉效果,留下深刻的印象。
——要挖掘和改进传统名菜。近十年来,清淡可口的粤菜已为珠海广大的移民们所接受。而移民们又带来了各自的家乡菜和洋菜式,可谓南北交汇,东西融通,精彩纷呈。但要真正形成本地区民俗食风,成为游客们趋之若骛的美食天堂还需要全市各界共同进一步努力。近年来,组织的几界珠海美食风情节,评选出的珠海名菜、珠海名小吃,无疑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要优化景点的管理。对同类的有可比性的景点,就要搞最佳、最差景点的评比,由游客和市民投票,建立一个机制,促进其加强和改善管理。
同世界上其他旅游城市一样,不断地举办国际活动,创新旅游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开发具有本地特色的旅游景点,必将为珠海的旅游业的持续发展不断注入新的活力。
⑸ 项目融资的主要模式有哪些
BOT模式是指国内外投资人或财团作为项目发起人,从某个国家的地方政府获得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特许权,然后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建设的融资、设计、建造和运营。BOT融资方式是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BOT方式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称谓,我国一般称其为“特许权”。以 BOT方式融资的优越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减少项目对政府财政预算的影响,使政府能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仍能上马一些基建项目。政府可以集中资源,对那些不被投资者看好但又对地方政府有重大战略意义的项目进行投资。BOT融资不构成政府外债,可以提高政府的信用,政府也不必为偿还债务而苦恼。其次,把私营企业中的效率引入公用项目,可以极大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同时,政府也将全部项目风险转移给了私营发起人。第三,吸引外国投资并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对地方的经济发展会产生积极的影响。BOT投资方式主要用于建设收费公路、发电厂、铁路、废水处理设施和城市地铁等基础设施项目。
BOT很重要,除了上述的普通模式,BOT还有20多种演化模式,比较常见的有:BOO(建设-经营-拥有)、BT(建设-转让)、TOT(转让-经营-转让)、BOOT(建设-经营-拥有-转让)、BLT(建设-租赁-转让)、BTO(建设-转让-经营)等。
⑹ BOT模式项目建设单位是政府还是企业
BOT模式项目建设单位是企业,因为B:build 都由企业建设,再O operating 营运,最后T transfer交给政府;
⑺ 印度大博电厂BOT项目为何融资失败
, 也是迄今为止该国最大的外商投资项目。从 2000 年底开始 , 有关该厂电费纠纷的报道就不断见诸报端。到 2001 年 , 大博电厂与马哈拉斯特拉邦的电费纠纷不断升级 , 电厂最终停止发电。虽然印度中央政府对该项目提供了反担保 , 但是当大博电厂要求政府兑现时 , 中央政府却食言了。电费纠纷缘何而起 ? 印度政府又为何失信 ? 回顾一下大博电厂几年的运营过程 , 我们不难找出问题的答案。
20 世纪90 年代初, 亚洲各国兴起了利用项目融资方式 , 吸引外资投资于基础设施的浪潮。深圳沙角 B 电厂、广西的来宾电厂以及马来西亚在 90 年代相继修建的五 独立发电厂 , 都是较为成功的案例。 受这些案例的影响 , 基于印度国内电力市场供需情况 , 印度政府批准了一系列利用外资的重大能源项目 , 大博电厂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开始运作的。
大博电厂项目由安然公司安排筹划 , 由全球著名的工程承包商柏克德 (Bechtel) 承建 , 并由通用电气公司 (GE) 提供设备 - 当时这几乎是世界上最强的组合。电厂所在地 , 是拥有印度最大的城市孟买的马哈拉斯特拉邦 , 是印度经济最发达的地区 , 其国内地位相当于我国 的上海。投资者、承包商以及项目所在地的经济实力均是最强的 , 当时该项目的前景让不少人看好。
与常见的项目融资的做法一样 , 安然公司为大博电厂设立了独立的项目公司。该项目公司与马邦电力局 ( 国营 ) 签订了售电协议 , 安排了比较完善的融资、担保、工程承包等合同。在项目最为关键的政府特许售电协议中 , 规定大博电厂建成后所发的电由马邦电力局购买 , 并规定了最低的购电量以保证电厂的正常运行。该售电协议除了常规的电费收支财务安排和保证外 , 还包括马邦政府对其提供的担保 , 并由印度政府对马帮政府提供的担保进行反担保。
售电协议规定 , 电价全部以美元结算 , 这样一来所有的汇率风险都转移到了马邦电力局和印度政府身上。协议中的电价计算公式遵循这样一个基本原则 , 即成本加分红电价 , 指的是在一定条件下 , 电价将按照发电成本进行调整 , 并确保投资者的利润回报。这一定价原则使项目公司所面临的市场风险减至最些 我们可以将售电协议理解为印度政府为其提供的一种优惠 , 但正是这一售电协议使得马邦电力局和印度政府不堪重负 , 随之产生的信用风险导致了该项目最终以失败告终。
从合同条款来看 , 可以说对项目公司而言是非常有利的 , 合同中的点点滴滴充分反映了协议各方把项目做好的意愿。然而 , 正当项目大张旗鼓地开始建设时 , 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了。危机很快波及到印度 , 卢比对美元迅速贬值 40% 以上。危机给印度经济带来了很大的冲击 , 该项目的进程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影响。直到 1999 年 , 一期工程才得以投入运营 , 而二期工程到目前才接近完成。工程的延期大大增加了大博电厂的建设费用 ( 产生了上文提到的建设风险 ), 因建设风险而导致的成本上升使大博电厂的上网电价大幅度提高。
对印度经济发展的乐观预期使马邦电力局和大博电厂签订了购电协议 , 但金融危机造成的卢比贬值使马邦电力局不得不用接近两倍于其他来源的电价来购买大博电厂发出的电力。 2000 年世界能源价格上涨时 , 这一差价上升到近 4 倍。到 2000 年 11 月 , 马邦电力局已濒临破产 , 因而不得不开始拒付大博电厂的电费。根据协议 , 先是马邦政府继而印度联邦政府临时拨付了部分款项 , 兑现了所提供的担保与反担保。然而它们却无法承担继续兑现其承诺所需的巨额资金
, 因而不得不拒绝继续拨款。至此 , 该项目运营中的信用风险全面爆发。
根据契约经济学理论 , 协议中的任何承诺都有与之相对应的承诺成本 , 随着承诺成本的增加 , 承诺方产生信用风险的概率也随之加大。 在大博电厂案例中 , 我们可以发现这样一个逻辑推理过程 : 项目建设、 运营中发生的建设风险、汇率风险 ,导致了大博电厂过高的上网电价 , 过高的上网电价使马邦电力局、马邦政府、印度政府承受了超出其能力范围的承诺成本 , 最终它们的违约也就成为一个必然的结果。
实际上 ,BOT 项目融资的建设风险、金融风险、市场风险与最终的信用风险并没有一个必然的逻辑关系 , 大博电厂案例中信用风险之所以发生 , 是与该项目不合理的风险分配结构联系在一起的。
如上文提到的 , 为了吸引外资 , 印度政府在大博电厂项目中对安然公司提供了极为优惠的待遇 , 因为签订了类似于包销的售电协议 , 因此项目中的金融风险、市场风险等几乎全部落到了印方头上。如果没有亚洲金融危机 , 如果印度国内经济运行良好 , 在这样的一种风险分配结构下 , 大博电厂项目也有可能运营成功。
但经济活动不允许有太多的如果 , 一个成功的项目 , 在项目初期就应该考虑到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 , 并据以设计出合理的风险分配方案。对于印度政府而言 , 部分是因为缺乏经验 , 部分原因是为了尽快促进项目的开展 , 有关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项目成本分析、产品市畅资金回收、 风险分配问题都未予以认真考虑。本意为吸引外资的优惠待遇 , 其结果却导致了政府的失信。
⑻ 工程项目融资的刘亚臣主编的图书
序 前言 第一章导论1 第一节工程项目融资概述1 第二节工程项目融资的特点6 第三节工程项目融资的结构体系11 第四节工程项目融资保障15 第五节本章案例:广西来宾B电厂 项目融资18 本章思考题20 第二章工程项目融资的组织 与运作21 第一节工程项目融资实施的运作 阶段21 第二节工程项目融资的参与者24 第三节工程项目融资资金安排30 第四节本章案例:广东沙角B电厂 项目36 本章思考题39 第三章项目融资的外部环境 分析40 第一节法律环境40 第二节金融环境45 第三节政治与经济运行环境48 第四节本章案例:中华发电项目的 融资环境54 本章思考题56 第四章项目融资方式57 第一节股权式融资57 第二节负债式融资71 第三节资金成本93 第四节本章案例:成都自来水六厂 BOT项目105 本章思考题108 第五章工程项目融资的一般 模式110 第一节工程项目融资的模式选择110 第二节直接融资模式112 第三节项目公司融资模式114 第四节杠杆租赁融资模式115 第五节设施使用协议融资模式119 第六节产品支付融资模式121 第七节本章案例:三峡工程项目 融资的低成本模式选择122 本章思考题123 第六章工程项目融资的 新模式124 第一节BOT模式124 第二节ABS模式144 第三节PFI模式152 第四节PPP模式154 第五节本章案例:泉州刺桐大桥 工程内资BOT模式157 本章思考题158 第七章工程项目融资的风险159 第一节风险与工程项目的 风险因素159 第二节工程项目融资的风险识别168 第三节工程项目融资风险管理184 第四节本章案例:印度大博电厂的 工程项目融资风险193 本章思考题194 第八章工程项目融资的担保195 第一节担保概述195 第二节担保的主要条款198 第三节担保人200 第四节担保的范围和类型204 第五节项目融资担保的形式210 第六节许可证和特许权220 第七节本章案例:中海壳牌南海 项目融资担保223 本章思考题224 参考文献225
⑼ BOT投资模式的优点和缺点是什么
一、BOT投资模式的优点对东道国来讲,BOT投资模式有以下优点:
1、解决东道国政府资金不足的问题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往往需要大量资金投入,面对巨额的投资支出,政府资金往往一时难以周转。而另一方面,基础设施项目带来的巨大的利润则可以吸引众多的外国私人资本,从而解决资金不足问题,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是展中国家解决资金短缺问题的新途径。
2、在不影响政府对该项目所有权的前提下,分散投资风险在融资方面,采用BOT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其融资的风险和责任均由投资方承担,大大地减少东道国政府的风险。在工程的施工、建设、初期运营阶段,各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也是极大的。若采用BOT投资模式,吸引外国私人资本投资,政府可免于承担种种风险,相应地由项目的投资方、承包商、经营者来承担这些风险。通过这种融资方式,不仅可以大大降低政府所承担的风险范围,也有利于基础设施项目的成功。
3、有利于引进外国的先进技术及管理方法通过将项目交给外商投资、经营,东道国可借鉴先进的外来技术和管理经验,加快工程的建设,提高项目的运营效率。同时,国内其他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者通过学习与借鉴,可以改善国内项目的投资、经营、管理,与国际市场接轨。对项目投资企业的角度来讲,可以涉足东道国的市场,获取
丰厚的利润,还可以带动投资国成套设备的出口。
二、BOT投资模式的缺点
对东道国来说,BOT投资模式包括招标问题、政府的风险分担问题、以及融资成本和其他经济问题等;在特许期内,政府失去了对项目所有权、经营权的控制。
⑽ 什么是BOT项目
1、BOT的含义
官方释义:BOT全称为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一种方式。
简单理解就是:政府特许社会资本对某个项目进行建设和运营,等投资方花钱建设好,运营赚钱后再移交给政府。
2、BOT的运作方式
首先 ,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达成协议,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
然后,私人机构向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筹集资金,正式建设和运营。这个期间政府对该机构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的数量和价格可以有所限制,但需要保证私人资本具有获取利润的机会。
最后,特许期限结束时,私人机构按约定将该设施移交给政府部门,转由政府指定部门经营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