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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股权融资现状

发布时间:2022-04-19 12:53:07

⑴ 我国目前创业投资的发展现状

风险投资是适应于高新技术产业高投入、高风险特点的一种新的融资手段,它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的。
一、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现状
我国的风险投资业起步于80年代中期。1985年,中共中央在《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对于变化迅速,风险较大的高新技术开发工作,可以设立创业投资给以支持。”这一决定从政策上保证了我国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的发展。同年九月,我国第一家风险投资公司———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简称中创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它的诞生标准着我国风险投资业的起步。继中创公司之后,我国又相继成立了中国科招高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科技投资股份公司,广东科技创业投资公司,深圳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服务公司,江苏省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公司等类似的公司。随后各级银行也设立了科技贷款业务,以资助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仅仅几年,就从1500万元的规模增长到数百亿元,1998年达到208亿元。
90年代后,随着大批国际风险投资基金和公司涌入中国,在为刚起步的中国风险投资业注入新的资金的同时又带来了西方全新的风险管理技术和规范化的风险运作机制,从而促进了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 据统计资料显示,目前,我国有22个省市已创建了各类科技信托公司、科技风险投资公司和科技信用社80多家,其投资能力达到了36亿元。但是,从总体而言,我国的风险投资经历了十多年的孕育期后,仍处在刚刚起步的阶段,还未建立起一个健全、完善的风险投资机制,风险投资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中也远未起到它应有的作用。
二、我国风险投资业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风险投资业虽起步较晚,发展却很快,且为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孕育以及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有:
1.风险资本来源渠道单一。风险投资的主体应该是愿意并且能够承担风险的个人、企业等私人部门,如美国的风险资本组成中,年金基金(主要是养老基金)和私人投资占绝大部分。而目前我国风险资本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很少有来自于大企业、保险金、养老基金和个人投资者的资金投入。
2.有关法规法制不健全。社会上的一些非法集资活动屡禁不止,挫伤了人们投资的积极性,使得有些对风险承受能力较差的人甚至于对正常的集资活动都产生了逆反心理。此外,我国有关知识产权的法规不完善,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力,损害了进行高新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的利益,使得他们的高投入得不到高收益,严重地打击了他们进一步创新的积极性,对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极为不利。
3.风险投资领域人才缺乏。风险投资是一个新的领域,风险投资家是一类特殊人才,不仅要求他们具备必要的工程技术知识和企业管理理论基础,而且还要求他们必须是具有金融投资实践和高科技企业管理实践的复合型人才。而目前我国就很缺乏风险投资领域的人才,尤其是高新技术项目评估中介机构的力量不足,缺乏既懂技术,又能预测、把握市场,既懂金融又会经营管理的人才。因此,人才难觅将是困扰我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的一个大问题。
4.风险投资退出难。风险投资的目的在于获取高的资金回报率后带着丰厚的利润退出,这就需要有完善的产权交易市场和健全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我国目前产权交易市场刚起步,还很不完善,且还没有形成良好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风险投资没有出口,这是对风险投资业发展最大的制约因素,这使得一些潜在的投资者因惧怕“投进去,收不回”而对风险投资望而却步,从而限制了风险投资业的发展。
5.政府对风险投资业的扶持力度不够。世界各国政府为了刺激本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均制定了税收上的优惠政策及相关的法律予以支持。我国政府虽然明确表示要支持风险投资业的发展,但力度不够。因此,我国目前既缺乏宽松的税收政策环境和行之有效的激励措施,又没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规范的管理方法,严重地制约了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
三、发展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对策
针对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加快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步伐。
1.多渠道开辟风险投资资金来源。要改变我国风险投资资本不足、融资渠道单一的现状,就必须开辟多种形式的风险投资资金筹集渠道。我国目前社会资金体系庞大,包括了6万亿元的居民储蓄存款,3600多亿元的信托资金和数量不菲的保险金、养老金等,这些社会资金都可以作为风险投资业的融资来源。应鼓励各大、中型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股份制的形式积极参与各风险投资公司和风险投资基金的组建。以深圳成立的“准基金模式”运作的深圳市科技风险投资公司为例,深圳市政府出资5亿元作为启动资金,其余5亿元采取私募招股方式从政策允许的大金融机构、市属大型产业集团等进行募集。此外,还应积极引进国外资本从事风险投资业务。采取多渠道的融资方式必将对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
2.加强政策法规建设,为风险投资提供稳定的法律环境。要确保风险投资业的健康发展,就必须制定有关风险投资机制及其各类主体正常运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以我国证券业的发展为例,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至今已有多年,而《证券法》直到1999年7月1日才开始实施。我国证券业的发展走了一条不太规范的道路,其间走过的许多不必要的弯路与法规的不健全有很大的关系。因此,在形成和发展风险投资机制的过程中,应该吸取证券业发展的经验教训,并借鉴发达国家风险投资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制订出适合我国国情的政策法规及管理办法等。同时,在这些政策法规实施的过程中还必须有一套监控体系与之配合,对风险投资机制运作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应以及时的调控和引导,对不适合风险投资机制运作的一些条例作出及时的调整,为风险投资业的健康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政策法规环境。
3.大力培养风险投资管理人才。风险投资涉及到科技、金融和企业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识,对从业人员要求很高,只有专业素质高,且具有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的风险投资管理人员才能胜任这一工作。而我国目前这方面的人才十分匮乏,因此,进行专门人才的培训工作是十分必要的。例如,在高等院校开设有关风险投资方面的理论课程,为风险投资公司提供前期人才储备工作;聘请国外有丰富经验的人士对在岗风险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开拓其视野以及深化其对风险投资的实质性认识;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让其在实际的操作环境中去不断摸索,丰富经验。
4.充分发挥股票市场对风险投资的促进作用。风险投资者或风险投资公司投资于高科技企业,并不是希望通过企业将来赚的利润来收回投资,而是通过在股票市场上出售一部分股权套现,然后再投资于其他高科技企业。而高科技企业初创时,规模都较小,且无经营业绩,企业财务状况往往达不到上市公司的要求,这使得大量具有高成长性的高科技企业不能上市。在我国,风险投资的一个主要“出口”———企业上市就得不到保障,风险投资就真的成了“风险”投资,投资者的资金不能在股票市场上变现,必定影响投资者的积极性,高科技企业的资金也就不能真正到位。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可以从以下二个方面进行改进:
①在现有的股票市场上尽量保证高科技企业的上市。高科技企业是我国高科技产业的微观基础,为促进高科技产业的发展,给予高科技企业上市方面一定的优惠政策及扶持是十分必要的。当然,对于高科技企业上市的支持主要应表现在上市时间上的优先,上市数量上的优先以及上市程序上的尽可能简化。另外,一些较成熟的高科技企业也可以利用现有证券市场的“壳资源”,通过“买壳上市”,达到上市的目的。
②积极筹建第二板股票市场。从国际上看,风险投资的主要“出口”在第二板股票市场。世界各主要发达国家均设立了第二板股票市场,主要是为一些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特别是为高科技企业发行股票提供一个场所,其股票发行的标准低于一般的股票市场。这样就使风险投资的“出口”十分通畅,风险投资者不必再担心“投进去,出不来”,免除了后顾之忧。因此,我国要发展风险投资业,借鉴国外经济建立第二板股票市场是最佳的选择。
另外,香港联交所已经正式筹划设立第二板股票市场,内地的新兴企业将获得在港低成本上市的机会,这对于我国内地发展风险投资是一个良好的机遇,风险投资的资金出口又多了一条渠道。
5.加大政府对风险投资业的扶持力度。风险投资的生存与发展不仅依靠于风险投资公司的精心运作,更需要政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从国外的经验看,政府在风险投资业发展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国政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对风险投资业的扶持力度。
①提供税收优惠政策。我国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虽然也有一些优惠政策,但是,与其他优惠政策相比优势不明显。应当加强优惠政策的力度,将更多的资金吸引到风险投资领域,另外,我国目前对风险投资公司还没有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可考虑对风险投资公司中投资于风险企业的投资收益实行减免征税。
②提供政府财政支持。国家财政和各级地方财政,每年应当新增高科技产业发展专项拨款,实行部分拨款、部分低息有偿使用,专项用于重大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启动期的投入。如高新技术企业前期投资不足时的垫付金和必要的周转金,部分可用于风险损失补贴、贷款贴息和奖励。在专项拨款的基础上,逐步向设立专门的高技术发展基金过渡。
③提供贷款担保。在目前情况下,银行贷款仍然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主要资金来源。但是,高新技术企业在发展初期,受到银行贷款要求资产抵押的限制,融资能力不足,迫切需要政府为风险投资对象的贷款提供担保。为此,可以由政府组织建立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公司,或者设立科技贷款担保基金,由其为高新技术企业向银行提供贷款担保。

⑵ 我国企业投资决策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我国风险投资的现状与挑战

摘要:风险投资是高科技发展的助推器,是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关键要素之一,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的特点。我国发展风险投资20年,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仍处于初期阶段,存在许多问题,如风投资本总量小、资金来源渠道单一、资本退出机制不通畅、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缺乏专业人才等。本文通过分析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现状,阐述了我国风投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提出了发展我国风险投资体系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风险投资;现状;挑战

一、风险投资概述

1.风险投资的特征

风险投资,是由专门人员和机构向那些刚刚成立或增长迅速、潜力很大、风险也很大的未上市新兴企业长期股权融资和增值服务,培育企业快速成长,数年后再通过上市、兼并或其它股权转让方式撤出投资,取得高额投资回报的一种投资方式。典型的风险投资往往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1)投资对象多为处于创业期(Star-up)的中小型企业,而且多为高新技术企业。

(2)投资期限至少在3-5年以上,投资方式一般为股权投资,通常占被投资企业10%-49%的股权,不要求取得控股权,也不需要任何担保或抵押。

(3)投资决策建立在高度专业化和程序化的基础之上。

(4)风险投资人一般不参与被投企业的经营管理,但提供增值服务;除了种子期(seed)融资以外,一般也对被投企业以后各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予以满足。

(5)由于投资目的是追求超额回报,当被投企业增值后,投资人会通过上市IPO、收购兼并或其他股权转让方式撤出资本,实现增值。

(6)风险性极高,投资失败的可能性平均在70%左右,但一旦成功,便会获得超额回报。

2.分类及功能

对风险投资类型的划分有多种标准。按投入方式,可分为“杠杆式”风险投资和“权益性”风险投资,后者是国际上通常采用的投资方式。按接受投资的企业发展阶段不同,可以将风投资本分为种子资本、导入资本、发展资本和风险并购资本。

风险投资的基本功能是为应用高科技成果的中小企业提供其创业和发展所必须的股权资本,风险投资的基本运作机制是由风投公司融到风险资金,投向经过谨慎筛选的风险企业或项目,培养风险企业发展壮大,实现正常的市场运作,然后撒出投资,再去寻找新的项目。由此可见,风险投资主要有资金放大器、风险调节器、企业孵化器等几种功能。

3.风险投资的运作

风险投资主要由项目评估和选择、谈判和签定投资协议、培育风险企业、实现投资收益等环节构成。

(1)项目评估和选择。企业家(团队)管理能力、产品或技术的独特性以及产品市场大小构成了决策评价指标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在此基础上派生出创投决策的“三大定律”:

第一定律:决不选取超过两个以上风险的项目。

第二定律:V=P×S×E

其中,V代表总的考核值,P代表产品市场大小,S代表产品、服务或技术的独特性,E代表管理团队(企业家)的素质。

第三定律:投资P值最大的项目。

(2)谈判和签订投资协议。风险企业所关心的是有足够的资金满足企业运转,确保目标利润和企业经营权。双方通过对风险企业未来盈利的预测来确定风险投资所占股份,最后形成项目股权分配与投资额及对赌条款等全面细致的风险投资协议。

(3)培育风险企业。协议签订后,风投公司与风险企业保持密切联系,一般通过管理报告、企业定期访问、担任企业董事会成员来对企业实行监控,以便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风投公司一般还会用自身的管理、法律、财务等方面专长,向风险企业提供专业咨询等增值服务。

(4)实现投资收益。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和时机选择,取决于风投公司整体投资组合收益的最大化。主要的退出方式有风险企业股票公开上市;其他大公司收购风险企业,把风险企业转售给其它投资公司;执行偿付协议,风险企业向风投公司回购自身股份。

二、我国风投行业的发展状况分析

1.投资概况

我国风投行业经历过2000、2001年的发展高峰,之后随国内创业板暂不开设和纳斯达克网络泡沫的破灭而走向低谷,直到2004年由于资本市场退出形势的预期好转以及网络潮的回暖,风投行业在总投资额上大幅攀升,据统计数据,中外风投机构在2004年共对253家大陆及大陆相关企业进行了投资,投资总额达12.69亿美元,创历史新高,其中投资案例数量较2003年增加43%,投资金额上升28%,风投业进人一个全面复苏和加速发展的时期。

2.行业分布分析

风投机构在选择投资对象时通常会考虑该行业的成长性、创新性、市场前景以及具体企业的管理团队。调查显示,传统制造业已经取代软件行业,成为创投项目最为集中的行业,表明风投资本规避风险和短期盈利取向的动机显著增强。风投资本通过参股方式,从稳定发展的传统制造业那里获得股利,增加利润流量,满足了风投公司股东要求的一种策略选择。

3.区域分布分析

风投资本偏重高新技术项目和经济发达地区,主要指向上海、深圳、江苏、浙江、北京、天津等地,其中上海的风投机构数目最多,但在资金总量上比深圳小,北京虽然机构数目较少,但管理的资金却较多。此外,风投出现很强的区域集中特点。京津冀地区的项目投资强度最高,长三角与珠三角的差别不大,而东三省及其他地区的差别则较大。

4.阶段分布分析

针对创业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的不同,其生命周期可分为五个阶段,即种子期、发展期、成长期、扩张期以及成熟期。风投机构会根据企业不同阶段的特点制定具体的投资对策。

国外的风投资本一般集中在发展、成长和扩展阶段,向种子和成熟阶段投的比例比较小,特别是在种子阶段,大约只有5%。2003年以来,风投资本分布基本上是“正态分布”:中间大两头小。项目主要集中在成长阶段,而种子阶段所占比例最少,这种趋势与国外风投的阶段分布基本一致。

5.我国风投行业投资项目退出状况

自2003年以来,我国风投资本在退出上虽然取得可喜的进展,有多家风投机构实现了成功退出。但与国外相比,上市和被其他企业收购所占比例明显偏低的状况仍然没有改变。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我国的创业板市场迟迟未开,多数风投机构投资“后撤”,即风投机构为了规避风险和获得稳定的回报,多选择比较成熟、规模较大的传统性项目。2005年以来随着我国证券市场股改的不断深入和登陆海外资本市场,通过IPO实现退出的较往年明显增多,多家风投支持的中国企业在美国、香港和新加坡市场上市。

三、我国风险投资行业面临的挑战

1.资金规模小,来源渠道单一

风险投资的主体包括政府、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公司和天使投资者等。我国目前的风投机构主要是以政府发起创办或由国有企业发起设立、政府参股为主体。而从国外的经验来看,风险投资主体应该是愿意并且能够承担风险的个人、企业投入。在没有民间资本大量参与的情况下,风投基金的数量和规模很难有大的增长,远远不能满足我国高科技产业发展的需要,也达不到最佳投资组合的目的。

2.风险投资主体错位

风投机构是风险投资市场的真正主体。它是向风险企业提供风险资本的专业的资金管理人。风投机构从风险投资者募集风险资本开始,搜寻、调查、筛选投资项目,制定投资方案,对投资进行监督、管理和必要的辅助,并在适当的时候以适当的方式撤出投资,把本金及实现的利润分配给投资者。

目前,我国风投主体的结构是不合理的,应逐步改变其政府主导的现状,形成由民营主导的风险投资格局。大力发展以民营资本为主体的风险投资企业,如有限合伙制、信托基金制和公司制的民营资本主体。 转贴于
3.风投资本的利润实现与退出困难

高风险通常意味着高收益,而高收益的获取和高风险的转移,关键在于退出。风投目的是盈利,而不是控制公司。因此,为促进风投行业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对高新科技的推动作用,必须完善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

风投资本变现回收主要有三种方式即:公开上市IPO、出售股份及因投资失败而进行的资产清算。目前,我国风险投资仍缺乏畅通的退出途径,主要表现在A股主板交易市场上市门槛高;缺乏健全的产权交易市场;专门为风险企业提供退出途径的创业板市场至今尚未建立。

4.法律制度不健全

风险投资在我国早已开始实践,但至今仍未对风投基金进行立法;由于法规建设不健全,使得社会上非法集资活动屡禁不止;在税收上,国家虽然给高科技企业享受15%所得税税率的优惠政策,但对高科技企业的投资者却没有所得税优惠,风险投资者在高科技企业所得的股息和红利要双重征税。这种滞后的立法状况严重制约了我国创业投资的运作和发展。

5.缺乏风险投资专业人才

风投是跨越科技与金融两大领域的特殊金融活动,涉及评估、投资、管理、审计和高科技专业知识等多方面学科,实践性综合性很强。风险投资家应该是既懂技术理论,又懂管理创新;既懂产业运作,又懂资本运营;既能深谙风险投资的职能奥妙,又能通晓国际风险资本运作规则的复合型高级人才。高素质的风险投资家是风险投资的灵魂,这正是目前我国最需要的也是最缺乏的。

四、应对我国风投发展挑战的建议

1.扩大风险投资总量,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

根据国外成功经验和我国发展趋势,可从从机构投资者、国内大型企业、私人资本和政府资金等方面拓宽风投资金的来源:

2.建立一套分散风险的投资机制

可以从投资多个阶段的企业并分批投入资金、组合投资、联合投资、合同制约、管理咨询和严格执行业务计划书等方面分散风险。

3.建立创新的组织制度,培养风险投资人才

与一般公司组织形态相比较,有限合伙制能够有效降低运作成本和代理成本,并通过适当的治理结构和各相关利益者之间一系列激励与约束的契约安排来有效地减少代理风险。应采取多种方式培养和引进人才,在此基础上,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

4.建立畅通的风投资本退出渠道

风投资本的成功退出不仅意味着高额回报,而且也是风险投资不断循环的基础。我们既要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又要立足于我国国情,在探索中建立适合我国经济运行机制的退出模式。如国内买壳或借壳主板上市、进一步发挥二板市场的优势、设立和发展柜台交易和地区性股权转让市场、尽快开设创业板、国外二板市场或香港创业板上市、企业并购与企业回购、清算退出等,没有退出渠道的创业投资是没有发展前途的。因此,要想实现创业投资的健康发展,就必须完善风险投资体系,保证资本退出渠道的通畅。

5.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修订《合伙企业法》,明确规定有限合伙制为我国企业合伙的一个重要组织形式,明确对合伙人的约束和合法权益,但不应该对相关细节规定过细;修改《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养老基金管理办法》,适当放宽对机构投资者的投资限制,允许它们适度地参与风险投资。修改税收法律制度,避免双重征税。

风险投资是一个系统工程。它的充分发展需要金融界、法学界、教育机构、科研机构以及中介机构等共同努力;政府要为其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摆脱行政干预,完全按市场规律办事;加快我国风险投资的发展需要一个完整的投资体系支撑,这个体系不仅要包括健全、成熟、规范的支持系统,还要具备一套分散风险的投资机制和有效的管理机制;构建我国风险投资体系,促使风险投资进入良性发展,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⑶ 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模式存在问题

我国高新技术产业融资存在的问题:
1、自身特点决定的融资困境。首先,债务融资的方式较难。高新技术产业在初期风险较大,并且存在信息不对称和高风险的特征,证明其信用状况的资料缺乏。其次,资本融资难。我国两大证券市场的功能主要是向国有大中型企业融资倾斜并扶持大中型国企改革,对于高新技术产业来说很难在股票市场进行直接融资。再次,自筹资金也存在困难。以高新技术为核心的专利、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是高新技术产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生产要素。无形资产在融资中不具有优势,价值较难评估,增加发放贷款机构面临的风险,无形资产的非实物形态让借贷双方存在严重信息不对称,使债权人不易对投资进行观察和控制。这使高新技术产业在发展初期难以取得抵押融资。从担保贷款方式来看,金融机构对其所担保的业务,是追究其担保企业的连带责任的,也就是说担保企业要承担一定的风险。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起来虽然具有很大的正外部性,但在发展初期存在较大的风险,因此较难找到合适的担保人。
2、金融机构对高新技术产业产生充分的信任较难。基层金融机构获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信息的渠道狭窄,且难以分辨真伪,加之金融机构自身的认知水平有限、项目咨询评估手段落后、专业科技人才缺乏等,对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金融机构很难对其产生充分的信任与支持。作为高新技术产业主体的中小企业更是难以获得资金支持,特别是难以获得商业银行的贷款支持。从我国科技信贷资金的投放实践看,众多中小型企业由于规模小、资产少、抵押品有限、产品成熟度低,根本无法满足金融机构对企业信用的考核要求。传统的融资渠道已远远不能满足科技成果开发、转化所需的充足的、长期的资金需求。
3、政府相关的宏观调控力度不强。高新技术产业高风险中蕴藏着高回报,具有成功率较低回报率较高的特征,金融资本究竟什么时段、多大程度和以何种方式择机介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信贷风险是否能够与一般产业的支持政策有所区别,得到有效的控制和特殊的补偿。但金融部门极少有这一方面的设计和安排,在风险与收益不对称的约束下,很难调动金融机构对高新技术产业倾斜支持的积极性。
4、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结构不尽合理。在当今世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进程中,投资主体由政府转为企业是一个大趋势。

⑷ 高新技术企业如何根据自身的规模选择融资模式

二、银行信贷:向银行贷款是企业融资的重要途径。企业要获得信贷部门的进一步支持,就必须加强信用意识,自觉还贷,规范自身的金融行为,提供准确、真实有效的会计报表,如实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确保自身的各项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三、资本市场:对于从事高新技术产业或市场前景极佳的传统行业的中小企业,可以通过上市公司收购、兼并、托管、资产或股权置换等资本运作的方式,达到间接上市及金融资本与科技资本优化配置的目的。
四、融资租赁:融资租赁非常适合企业资金规模小、但单台使用的设备价值高的企业。融资租赁是一种以融资为直接目的的信用方式,它表面上是借物,而实质上是借资,以租金的方式分期偿还。企业融资租赁的方式可以减轻由于设备改造带来的资金周转压力,避免支付大量现金;而租金的支付可以在设备的使用寿命内分期摊付而不是一次性偿还,使得企业不会因此产生资金周转困难。
五、产业基金:许多企业往往处于创业初期,其企业结构、规模、财务状况等各个方面还远远达不到证券市场的要求,但这些企业的融资要求往往更为迫切。技术创新基金及信托公司、风险投资公司发放的专项基金,在中小企业发展和融资过程中起到一个引导作用。产业基金重点支持处在产业化初期,技术含量较高,市场前景较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各类创新基金,是企业重要的融资渠道。
六、民间资本:国家对民间资本的运用,明确提出了“一放三改”的思路,即放宽民间投资范围、改进民间投资的服务环境、审批环境与融资环境。目前,我国民间资本总额十分庞大,仅浙江一省民间资本已达5000亿元,其中3500亿元因缺乏市场准入通道而不得不滞留银行。福建、广东、浙江等私营经济发达的省份,民间融资异常活跃,甚至成为当地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民间资本介入融资市场,丰富了企业的融资渠道,并且具有融资速度快、资金调动方便、门槛低等优势;而在一些民间资本活跃的地区,则出现一批“天使”投资人,将分散在民间的资金集中起来,投入到具有潜力、处于起步阶段的中小企业上。由于这个阶段公司的资金需求较小,随着企业的成长,资金可通过股权转让、收购兼并的方式退出并获利。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资金市场和资本市场的规模及开放度越来越大,企业的融资渠道也越来越多,企业要根据自身的产品结构、技术含量、管理水平、资产规模、资金周转速度等因素来选择适当的融资方式。

⑸ 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问题

你这个命题也太大了,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遇到的何止一个问题,是一大堆问题,你可以从管理、创新、财务、融资、人才、法律保护、政府保障、社会保险、税务、项目支持等方面挑一个主线来讲。
你这个命题要做成了绝不是一篇论文,而是一本很厚的书。

抛砖引玉给你一个:
摘 要:融资困难一直是阻碍我国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之一。应针对我国当前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融资的环境特征,借鉴国外经验,尽快建立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诚信系统,有效降低银行的信息成本,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加快风险投资业发展,为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强大的资本支持等,以改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融资环境。

关键词:高新技术;中小企业;融资环境

一、我国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融资环境现状

长期以来,我国在经济发展中只重视改善大型企业的生存环境,而对中小企业发展尤其是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问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造成了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难的困境。主要表现:一是以银行信贷为依托的间接融资渠道存在较大障碍。在西方国家,银行信用是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如美国,37%的小企业从商业银行获得融资,其余资金的供给者是金融公司、租赁公司和其他非金融机构。我国的商业银行在为中小企业贷款服务方面存在较多障碍。主要原因有:首先,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众多,一次性贷款的数额较小,与银行对大型企业或项目的贷款业务相比,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贷款会明显增加银行的业务量和经营。其次,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市场风险大,资金占用时间长,商业银行一般不愿承担此类贷款风险。另外,商业银行对企业提供贷款需要严格的担保程序,而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在创业过程中,往往资产质量不佳、负债率高,难以提供合适有效的担保方式。二是政府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融资的政策扶持力度不够。西方国家政府扶持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融资的政策措施有贴息贷款、政府优惠贷款、银行贷款信用担保等。我国政府为了支持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先后出台了一些支持高科技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但力度相当有限。一方面,针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贴息贷款、优惠贷款有限,另一方面在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方面也显得滞后。

二、中外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融资环境的比较

(一)贷款援助政策

在西方国家,政府帮助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获得贷款的主要方式有:贷款担保、贷款贴息、政府直接优惠贷款等。美国促进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政策主要由小企业管理局(SBA)负责实施。其主要政策内容是:向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提供银行贷款担保和提供少量的直接特别贷款,并负责管理政府其他部门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目前,SBA担保的最高贷款额为25万美元,担保贷款额占贷款总额的比重最高可达90%,期限可长达25年。日本作为典型的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国家,政府在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中起着非常大的作用,并制定了独特的以政府金融体系为主的中小企业资金扶持政策。日本解决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资金不足的独特做法是,由政府财政拨款建立专门的为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的政府金融机构。主要有:国民金融公库(1949)、中小企业金融公库(1953)、中小企业投资育成公司(1963)和中小企业振兴事业团(1967)等。

(二)信贷决策方式

西方国家的商业银行在信贷决策时的指导思想是自主的谨慎实施策略,而我国商业银行在信贷决策时受政府干预较多。由于决策方式的不同,从而构成决策效果的不同。西方国家的银行在信贷决策时通常采取三种有效方式,即:集中化决策、分散化决策和一体化决策。无论哪种决策方案,当贷款项目进入实施阶段后,就由精通各项金融业务的员工任项目经理,对决策的全部实现过程进行跟踪监控和提供服务,包括对贷款的运动轨迹、使用效率及回流渠道,抵押物品的保管、核查与监督等,尽可能防止信贷风险产生。

我国信贷决策人为因素较多。因此,我国银行的信贷决策与西方经济发达国家信贷决策有所不同,并实行利随本清的清偿方式。我国的信贷决策的特征是指令性、长官性决策行为较多。当国家出台一系列金融法规后,各家银行在规定的时间内办抵押,换借据。由于对抵押物品的有效性没有经过科学论证,致使抵押贷款手续要素残缺,造成信贷资产的大量损失。

(三)风险投资基金

风险投资基金是政府或民间创立的为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活动提供的具有高风险和高回报率的专项投资基金。其中欧美等国家多由民间创立,而日本等国主要为政府设立。

美国的风险基金最为发达,遍及全国500多个小企业投资公司,其中大部分主要向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投资资金。1995年共有7万多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获得总共110多亿美元的风险基金。

日本的风险基金也很发达。20世纪70年代后,日本开始实施中小企业现代化政策,进一步提出了中小企业要实现知识密集化、高技术化的政策,同时鼓励政府金融机构向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提供风险投资。目前,日本风险企业已达2万多家,为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我国的风险投资业起步较晚,处于发展的初期,风险投资规模小,加上法规的不健全以及风险投资缺乏完善退出机制等原因,难以满足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对风险资本融资的需求。

(四)信用担保制度

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世界各国扶持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通行作法,是重塑银企关系、强化信用观念、化解金融风险,改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融资环境的重要手段。在世界各国中,最早建立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国家是日本。日本于1937年成立了东京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协会,1958年成立了全国性的日本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公库和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协会,形成了中央与地方共担风险、担保与再担保有机结合的信用保证体系。

美国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信用担保制度是由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来实现的。美国的中小企业管理局在全国有2000多个分支机构,形成了一个覆盖全国的信用担保体系,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我国目前一些地区进行了为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探索,但建立全国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还处于探索阶段。

三、改善我国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建议

(一)尽快建立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诚信系统,有效降低银行的信息成本

中小企业的群体信用较差,是阻碍银行信贷资金向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流动的主要原因之一。为此,可借鉴国外经验,逐步建立中小企业诚信信息库体系。任何企业只要从该体系内任何一家或几家商业银行获得信贷融资,该企业的资产、经营、诚信记录等重要信息会及时登记入库。若企业法人或企业经理诚信状况不佳,任何商业银行将停止其提供融资。同时具有良好诚信纪录的企业将会更便利的获得银行的信贷资金支持。

(二)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由于先天不足的原因,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普遍存在着信用等级不高的问题,使得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条件和抵押担保条件特别严格;信用担保是一种信誉证明和资产责任保证结合在一起的中介服务活动。通过构建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可以建立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与银行之间良好的关系,提高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信用程度。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开始了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担保的探索。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由担保和再担保两部分构成。担保以地市为基础,再担保以省为基础。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一般由信用担保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中央与地方政府、咨询机构等组成,体现新型的银、企、政关系。为了完善我国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应该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建立信用担保的风险控制与防范体系;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保证担保基金有长期稳定的补充资金来源;建立健全有关法律制度,使信用担保机构有法可依。

(三)加快风险投资业发展,为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强大的资金支持

西方国家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经验表明,发达的风险投资业和充足的风险资本是中小企业,尤其是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孵化器和催化剂。我国的风险投资业起步较晚,存在着资金来源单一、风险资本规模偏小、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缺乏等诸多问题,难以满足高科技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因此,加快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是改善我国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融资环境的当务之急。其核心工作包括:一是加大政府对风险投资业扶持力度。例如,政府通过健全法规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制定财政税收信贷优惠政策等工作,为风险投资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政策环境,扶持风险投资的发展。二是积极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健全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为风险资本建立顺畅的退出渠道。三是积极发展风险投资基金,吸引民间资金进入风险投资领域,拓宽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渠道。在西方国家,风险投资基金是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及创业投资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与一般的投资基金相比,风险投资基金是面向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基金,实行“共同投资、专家经营、组合投资”的运作方式。我国现有的风险投资公司具有基金管理公司的雏形,可先通过这一载体募集各类风险投资资金并加以运作,待条件成熟后,按规范的要求改组为基金管理公司。

(四)提高担保抵押制度效率,降低银企交易成本

通过中小高新技术企业金融缺口模型和银企信贷博弈分析可知,政府信贷支持和高效的司法体系对缓解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资金缺口有重要作用,因此,必须采取具体措施来完善抵押担保制度、提高抵押担保效率。为此,政府部门要完善管理制度,待条件成熟时,建立起按市场化运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同时政府每年要将当年税收增长部分按一定比例提存,以增加担保机构的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充分发挥担保机构的信用放大能力,降低银企交易成本。在抵押方面,要降低各项手续费用,提高抵押办理效率;同时,要提高抵押物品担保的司法效率,对抵押制度进行创新,以推动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服务发展。

(五)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多层次证券市场体系,扩大中小高新技术的直接融资渠道

我国的证券市场建立以来,服务对象主要是大型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缺乏面向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股票市场,难以满足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股权融资的要求,因此,发展面向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多层次证券市场体系势在必行。发展多层次证券市场体系主要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在现有深交所中小企业板的基础上,选择适当时机建立我国的以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的创业板市场;二是选择性地恢复地方性证券交易中心,新的区域性证券交易中心应该既面向大型企业,又面向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为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的股权融资渠道;三是完善我国的产权交易中心建设。与IPO相比,产权交易具有门槛低、限制条件少、交易方便灵活等诸多优势。更为重要的是,我国可以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为基础,建立和完善三板市场,并与主板、二板市场相互配合,逐步构造完善的多层次的证券市场体系,为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渠道创造有利条件。

参考文献:

[1]韦曙林。论中小企业融资与金融制度创新[J].经济纵横,2002,(3):25-27.

[2]周 惠。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融资环境的国际比较[J].事业财会,2004,(2):33-35.

⑹ 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模式现状

(一)高新技术企业存在很大的信贷风险

高新技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主要面对的风险有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技术风险是指由于企业所应用或拟采用技术的不确定性以及技术与经济互动过程的不确定所引起的收益与损失的不确定性。企业所应用的技术与经济活动过程的互动所引起的损益是不确定的,因此高新技术企业存在较高的技术风险。而市场风险则是指在高新技术企业的市场实现环节中,由于市场的不确定性而给企业带来的收益与损失的不确定性。高新技术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再投入市场的过程中,存在不能完全了解市场的需求情况及消费者购买力程度等因素,因此存在较高市场风险。较高的技术风险与市场风险增加了高新技术企业潜在的信贷风险,使其有较高的融资风险。

(二)高新技术企业的内源融资能力较差

内源融资来源包括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折旧计提。目前高新技术企业的盈利能力较差,导致资金流入较少,从而使得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相对较少;固定资产折旧率政策的不合理导致折旧计提的少,从而导致企业内源融资能力较差。

(三)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渠道单一

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渠道单一,严重依赖银行间接融资,而银行贷款程序复杂、手续繁琐、担保要求严格,无形中提高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贷款门槛。高新技术企业要想从银行贷到款,在自身担保物不足的情况下就只能求助于担保机构,担保机构出于自身利益和风险的考虑,也不愿意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担保,或者即使提供担保也规定了较高的担保赔付率,甚至高达100%,这也就更加大了高新技术企业融资的负担。高新技术企业的成熟期,融资结构较合理,但考虑到企业的性质和特点,负债率仍然较高。该阶段企业经营业绩稳定,资产收益率高,资产规模较大,可抵押的资产越来越多。例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07-09年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0.84、0.82、0.91,且短期负债的比重都在0.95以上,而该行业的近一期的平均负债率仅为0.36,高额的负债成本加之金融危机的影响,使企业几乎连年亏损约1.18亿,08年只盈利0.1亿,09年又亏损1.45亿,如果不及时调整融资结构和加强公司管理,企业将面临严重的风险。

(四)企业契约的不完备性与股权结构的不合理性

企业契约是其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合约,具有不完备性。当今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股权分置现象严重,虽然今年来国家对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问题进行了改革,也取得一定的成效,但股权结构依然存在不合理之处。具体表现为:一是股权分置较为严重,经过改革后虽有成效,但与发达国家的股权分置情况相比,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现象依然很严重。二是股权集中程度过高,过高的股权集中度可能导致小股东利益受到大股东的侵害。大股东们控制董事会与管理决策的权力也随之增大,导致企业决策的不公平性。股权结构的不合理和契约的不完备性导致大股东处于控股地位,经常通过董事会、授意接管等治理机制控制整个上市公司的融资决策,采取以股权为主的融资方式。

(五)经营风险和获利期限长是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创新的一大障碍

高新技术企业的自主创新活动很难开展是因为其风险大,周期长,资金来源量少,管理太难,相对于国外来说,国外企业见效快,也说明了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活动是高风险的。

(六)政府的扶持力度不够明显

政府支持力度不大。虽然我国已经加大了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投入和科技支持力度,但由于科技开发周期较长、风险较大,也使政府难以承受,我国政府目前还没有形成规模的专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专项发展基金,政府的支持相当有限,以政府引导建立的信用担保体系并不完善,没有真正的发挥其作用,没有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提供便利的融资通道。

⑺ 高新技术企业在融资过程中有哪些风险

在我国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高新技术企业对经济的增长有着重大的带动
作用,我国“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这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是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十一五”计划更是把发展高新技术企业作为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重要手段。但高新技术企业高投入、高风险、无形资产比重过高的特征使其面临严重的资金短缺约束,融资难的“瓶颈”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发展。有鉴于此,本文试图对高新技术企业融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一系统研究,以期对解决我国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问题起到一定的作用。
文章首先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定义及其特征做了界定,并阐述了与企业融资相关的一些概念。第二部分主要分析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现状,指出现阶段我国高新技术企业融资结构不合理,并且内、外源融资困难。第三部分则从高新技术企业自身、市场体系、政府的支持力度三个方面阐述了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难的一些原因。文章最后针对各种原因提出相应的对策。

⑻ 我国企业投资决策现状

我国风险投资的现状与挑战

摘要:风险投资是高科技发展的助推器,是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关键要素之一,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的特点。我国发展风险投资20年,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仍处于初期阶段,存在许多问题,如风投资本总量小、资金来源渠道单一、资本退出机制不通畅、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缺乏专业人才等。本文通过分析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现状,阐述了我国风投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提出了发展我国风险投资体系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风险投资;现状;挑战

一、风险投资概述

1.风险投资的特征

风险投资,是由专门人员和机构向那些刚刚成立或增长迅速、潜力很大、风险也很大的未上市新兴企业长期股权融资和增值服务,培育企业快速成长,数年后再通过上市、兼并或其它股权转让方式撤出投资,取得高额投资回报的一种投资方式。典型的风险投资往往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1)投资对象多为处于创业期(Star-up)的中小型企业,而且多为高新技术企业。

(2)投资期限至少在3-5年以上,投资方式一般为股权投资,通常占被投资企业10%-49%的股权,不要求取得控股权,也不需要任何担保或抵押。

(3)投资决策建立在高度专业化和程序化的基础之上。

(4)风险投资人一般不参与被投企业的经营管理,但提供增值服务;除了种子期(seed)融资以外,一般也对被投企业以后各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予以满足。

(5)由于投资目的是追求超额回报,当被投企业增值后,投资人会通过上市IPO、收购兼并或其他股权转让方式撤出资本,实现增值。

(6)风险性极高,投资失败的可能性平均在70%左右,但一旦成功,便会获得超额回报。

2.分类及功能

对风险投资类型的划分有多种标准。按投入方式,可分为“杠杆式”风险投资和“权益性”风险投资,后者是国际上通常采用的投资方式。按接受投资的企业发展阶段不同,可以将风投资本分为种子资本、导入资本、发展资本和风险并购资本。

风险投资的基本功能是为应用高科技成果的中小企业提供其创业和发展所必须的股权资本,风险投资的基本运作机制是由风投公司融到风险资金,投向经过谨慎筛选的风险企业或项目,培养风险企业发展壮大,实现正常的市场运作,然后撒出投资,再去寻找新的项目。由此可见,风险投资主要有资金放大器、风险调节器、企业孵化器等几种功能。

3.风险投资的运作

风险投资主要由项目评估和选择、谈判和签定投资协议、培育风险企业、实现投资收益等环节构成。

(1)项目评估和选择。企业家(团队)管理能力、产品或技术的独特性以及产品市场大小构成了决策评价指标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在此基础上派生出创投决策的“三大定律”:

第一定律:决不选取超过两个以上风险的项目。

第二定律:V=P×S×E

其中,V代表总的考核值,P代表产品市场大小,S代表产品、服务或技术的独特性,E代表管理团队(企业家)的素质。

第三定律:投资P值最大的项目。

(2)谈判和签订投资协议。风险企业所关心的是有足够的资金满足企业运转,确保目标利润和企业经营权。双方通过对风险企业未来盈利的预测来确定风险投资所占股份,最后形成项目股权分配与投资额及对赌条款等全面细致的风险投资协议。

(3)培育风险企业。协议签订后,风投公司与风险企业保持密切联系,一般通过管理报告、企业定期访问、担任企业董事会成员来对企业实行监控,以便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风投公司一般还会用自身的管理、法律、财务等方面专长,向风险企业提供专业咨询等增值服务。

(4)实现投资收益。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和时机选择,取决于风投公司整体投资组合收益的最大化。主要的退出方式有风险企业股票公开上市;其他大公司收购风险企业,把风险企业转售给其它投资公司;执行偿付协议,风险企业向风投公司回购自身股份。

二、我国风投行业的发展状况分析

1.投资概况

我国风投行业经历过2000、2001年的发展高峰,之后随国内创业板暂不开设和纳斯达克网络泡沫的破灭而走向低谷,直到2004年由于资本市场退出形势的预期好转以及网络潮的回暖,风投行业在总投资额上大幅攀升,据统计数据,中外风投机构在2004年共对253家大陆及大陆相关企业进行了投资,投资总额达12.69亿美元,创历史新高,其中投资案例数量较2003年增加43%,投资金额上升28%,风投业进人一个全面复苏和加速发展的时期。

2.行业分布分析

风投机构在选择投资对象时通常会考虑该行业的成长性、创新性、市场前景以及具体企业的管理团队。调查显示,传统制造业已经取代软件行业,成为创投项目最为集中的行业,表明风投资本规避风险和短期盈利取向的动机显著增强。风投资本通过参股方式,从稳定发展的传统制造业那里获得股利,增加利润流量,满足了风投公司股东要求的一种策略选择。

3.区域分布分析

风投资本偏重高新技术项目和经济发达地区,主要指向上海、深圳、江苏、浙江、北京、天津等地,其中上海的风投机构数目最多,但在资金总量上比深圳小,北京虽然机构数目较少,但管理的资金却较多。此外,风投出现很强的区域集中特点。京津冀地区的项目投资强度最高,长三角与珠三角的差别不大,而东三省及其他地区的差别则较大。

4.阶段分布分析

针对创业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的不同,其生命周期可分为五个阶段,即种子期、发展期、成长期、扩张期以及成熟期。风投机构会根据企业不同阶段的特点制定具体的投资对策。

国外的风投资本一般集中在发展、成长和扩展阶段,向种子和成熟阶段投的比例比较小,特别是在种子阶段,大约只有5%。2003年以来,风投资本分布基本上是“正态分布”:中间大两头小。项目主要集中在成长阶段,而种子阶段所占比例最少,这种趋势与国外风投的阶段分布基本一致。

5.我国风投行业投资项目退出状况

自2003年以来,我国风投资本在退出上虽然取得可喜的进展,有多家风投机构实现了成功退出。但与国外相比,上市和被其他企业收购所占比例明显偏低的状况仍然没有改变。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我国的创业板市场迟迟未开,多数风投机构投资“后撤”,即风投机构为了规避风险和获得稳定的回报,多选择比较成熟、规模较大的传统性项目。2005年以来随着我国证券市场股改的不断深入和登陆海外资本市场,通过IPO实现退出的较往年明显增多,多家风投支持的中国企业在美国、香港和新加坡市场上市。

三、我国风险投资行业面临的挑战

1.资金规模小,来源渠道单一

风险投资的主体包括政府、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公司和天使投资者等。我国目前的风投机构主要是以政府发起创办或由国有企业发起设立、政府参股为主体。而从国外的经验来看,风险投资主体应该是愿意并且能够承担风险的个人、企业投入。在没有民间资本大量参与的情况下,风投基金的数量和规模很难有大的增长,远远不能满足我国高科技产业发展的需要,也达不到最佳投资组合的目的。

2.风险投资主体错位

风投机构是风险投资市场的真正主体。它是向风险企业提供风险资本的专业的资金管理人。风投机构从风险投资者募集风险资本开始,搜寻、调查、筛选投资项目,制定投资方案,对投资进行监督、管理和必要的辅助,并在适当的时候以适当的方式撤出投资,把本金及实现的利润分配给投资者。

目前,我国风投主体的结构是不合理的,应逐步改变其政府主导的现状,形成由民营主导的风险投资格局。大力发展以民营资本为主体的风险投资企业,如有限合伙制、信托基金制和公司制的民营资本主体。 转贴于
3.风投资本的利润实现与退出困难

高风险通常意味着高收益,而高收益的获取和高风险的转移,关键在于退出。风投目的是盈利,而不是控制公司。因此,为促进风投行业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对高新科技的推动作用,必须完善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

风投资本变现回收主要有三种方式即:公开上市IPO、出售股份及因投资失败而进行的资产清算。目前,我国风险投资仍缺乏畅通的退出途径,主要表现在A股主板交易市场上市门槛高;缺乏健全的产权交易市场;专门为风险企业提供退出途径的创业板市场至今尚未建立。

4.法律制度不健全

风险投资在我国早已开始实践,但至今仍未对风投基金进行立法;由于法规建设不健全,使得社会上非法集资活动屡禁不止;在税收上,国家虽然给高科技企业享受15%所得税税率的优惠政策,但对高科技企业的投资者却没有所得税优惠,风险投资者在高科技企业所得的股息和红利要双重征税。这种滞后的立法状况严重制约了我国创业投资的运作和发展。

5.缺乏风险投资专业人才

风投是跨越科技与金融两大领域的特殊金融活动,涉及评估、投资、管理、审计和高科技专业知识等多方面学科,实践性综合性很强。风险投资家应该是既懂技术理论,又懂管理创新;既懂产业运作,又懂资本运营;既能深谙风险投资的职能奥妙,又能通晓国际风险资本运作规则的复合型高级人才。高素质的风险投资家是风险投资的灵魂,这正是目前我国最需要的也是最缺乏的。

四、应对我国风投发展挑战的建议

1.扩大风险投资总量,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

根据国外成功经验和我国发展趋势,可从从机构投资者、国内大型企业、私人资本和政府资金等方面拓宽风投资金的来源:

2.建立一套分散风险的投资机制

可以从投资多个阶段的企业并分批投入资金、组合投资、联合投资、合同制约、管理咨询和严格执行业务计划书等方面分散风险。

3.建立创新的组织制度,培养风险投资人才

与一般公司组织形态相比较,有限合伙制能够有效降低运作成本和代理成本,并通过适当的治理结构和各相关利益者之间一系列激励与约束的契约安排来有效地减少代理风险。应采取多种方式培养和引进人才,在此基础上,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

4.建立畅通的风投资本退出渠道

风投资本的成功退出不仅意味着高额回报,而且也是风险投资不断循环的基础。我们既要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又要立足于我国国情,在探索中建立适合我国经济运行机制的退出模式。如国内买壳或借壳主板上市、进一步发挥二板市场的优势、设立和发展柜台交易和地区性股权转让市场、尽快开设创业板、国外二板市场或香港创业板上市、企业并购与企业回购、清算退出等,没有退出渠道的创业投资是没有发展前途的。因此,要想实现创业投资的健康发展,就必须完善风险投资体系,保证资本退出渠道的通畅。

5.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修订《合伙企业法》,明确规定有限合伙制为我国企业合伙的一个重要组织形式,明确对合伙人的约束和合法权益,但不应该对相关细节规定过细;修改《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养老基金管理办法》,适当放宽对机构投资者的投资限制,允许它们适度地参与风险投资。修改税收法律制度,避免双重征税。

风险投资是一个系统工程。它的充分发展需要金融界、法学界、教育机构、科研机构以及中介机构等共同努力;政府要为其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摆脱行政干预,完全按市场规律办事;加快我国风险投资的发展需要一个完整的投资体系支撑,这个体系不仅要包括健全、成熟、规范的支持系统,还要具备一套分散风险的投资机制和有效的管理机制;构建我国风险投资体系,促使风险投资进入良性发展,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⑼ 我的论文题目是: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问题探讨

给你一点参考资料吧:
1.关于我国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问题的探讨http://scholar.ilib.cn/A-zggxq200208019.html
2.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探讨http://www.cnki.com.cn/Article/CJFDTotal-SCXH200815129.htm

中国民营企业融资现状和对策探讨

【摘要】民营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成分,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然而由于长期以来民营企业由于企业自身、政府政策和社会金融环境等方面的原因,融资成为制约其发展的最大瓶颈。本文从民营企业本身、政府政策以及社会环境三方面入手,探讨了融资的现状、原因以及对策。
【关键词】民营企业 融资现状 原因分析 融资对策1

【Abstract】Privately economy regards as the important part of economic system, ring elementary state of socialism, which becomes one power cannot ignore in development of national economy. But because of enterprise itself, government policy, and financial environment reasons etc. Currency fund becomes the biggest bottle neck what restricts the development of privately enterprise This paper explores the present conditions reasons, and policies of currency fund from three aspects.

【Key words】Privately enterprise; present conditions of currency fond; reasons analysis; policies of currency fund
【文献综述】
一、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新世纪伊始,在“技术创新全球化”和“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的在背景下,中国民营企业在摆脱传统体制束缚和经过近20年的发展准备之后,正以新的目标、新的组织、新的结构、新的动力步入全球分工体系,成为中国经济新的支撑点。
然而民营企业在纵深发展中出现了许多的制约因素,有的甚至形成了瓶颈。目前,我国大部分民营企业规模较小,民营企业创业者大都并不十分富裕(没有足够多的可用资本),所以投入资金相当有限;同时,民营企业发展主要依靠自有资本的积累,资金基础相对薄弱,单靠自身资本积累来发展民营企业,其缓慢的积累速度与瞬息万变的市场不相适应,容易错过发展良机;其次,许多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高科技企业的项目有很好的市场前景,只要注入一定数量的资金,企业就会有更大的发展。从财务特征上看,民营企业资产结构上不动产少,经营规模相对较小,总资本中货币资本比重小,人力资源资本相对较多,比重大;在经营上具有较好的成长性,因此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但这类企业经营风险相对较大,并由此带来较大财务风险,在财务上予以准确评价和确认难度较大。
基于上述分析,不难看出,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首要问题是融资。没有资本的融通,就没有民营企业的大发展。这对于民营企业的发展速度的快慢以至成败,对于中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对于中国经济质量水平的提高将是一个重大损失。“而对于民营企业来说,目前,中国民营企业所得到正常资金总量不足银行贷款量的2%。在直接融资市场,发行股票融资的民营企业,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中也只有区区20%左右,在债券市场上占有额则几乎为零。”①由此,私营部门的蓬勃发展与其融资能力规模形成了制约其进一步发展的矛盾。
因此,解决民营企业的融资问题,使民营企业在生产和营销方面有更多的资金投入,使自己的优势项目得到有效的开发,以此为基础,进一步提高产品开发能力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使企业承担融资成本能力大为提高,再加之企业的技术风险释放,市场风险、管理风险降低,又大大的改善企业的融资水平,达到一种良性循环,促成一种双赢的效果,使民营企业得到长足的发展。本文从社会金融环境、政府和企业三个方面分析了民营企业的融资现状、原因和对策,提出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分析民营企业融资现状和融资难的原因,并对它求解,使社会金融环境、政府和企业形成清醒的认识,共同为创造优良的融资环境,大力拓展融资渠道努力、共同促进中国民营经济和整个国家经济的大幅度提升。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1946年6月,美国研究与发展公司(ARD)于1946年向波士顿科学企业家大基地投入一笔风险投资,风险投资创业开始了,在此之前,1909年斯坦福大学校长David Starr Tovdan以500美元投资现代电子学业创始者lee deForrest的三极管实验,还有洛克菲勒也开始资助新的创业,肖克莱实验室的“八个叛徒”,1957年也到东部找过资金。风险投资60年代末投资于半导体工业,70年代投资于生物技术和个人电脑;80年代投资于计算机工作和网络产业;90年代投资于因特网的商业化和通讯产业。进入我国,在80年代中期左右,在这十八年中,中国风险投资业有较大发展,孵化了众多民营企业,积累了不少成功经验,但目前处于发展初级阶段。1989年,美国国际数据集团(IDG)旗下的太平洋技术风险基金(PTV)就成为在我国进行风险投资第一家国际机构。1992年,“中国太平洋技术风险基金”(PTV—CHINA)正式成立,90年代中期以后国外风险投资机构加大在我国投资力度,1996年11月,张朝阳获得美国麻省理工学院(MIT)三位教授22万美元风险投资后成立爱特信电子技术公司(SOHU),90年代的国外风险投资机构进入,对我国风险投资业和民营科技企业产生了非常重大影响。
同时,近一二十年来,西方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或地区,为了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纷纷探索建立资本市场中的高新技术企业板块。我国的二板市场的建立是在完善风险投资机制这个课题中提出来的。自从1985年我国第一家风险投资公司“中创”建立以后,已经出现100多家了。1998年,林祖基、邵汉青在《资本市场融资与运作》中提出把发展资本市场和金融体制改革、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联系起来,建议资本经营和生产经营“两个轮子一起转”,以及提出为参加香港资本市场,政府、企业和金融中介机构如何培育和完善的问题,给人以启示。2000年,杨艳军、陈晓红合著《二板市场上市之路》,对二板市场的建立与操作提出指导意见。2001年,中国证监会决定,要在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管力度的同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高新技术板块,单独编制股票指数,单独集中显示行情,为科技型民营企业发行上市营造更有利政策氛围。
日本最早于1937年成立了地方性企业信用保证协会,1958年成立全国性的日本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和全国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协会联合会,形成中央和地方共担风险,担保和再担保(保险)相结合的全国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随后,美国、德国、加拿大分别于1953年、1954年和1961年开始实施此类信用担保体系,截止1999年8月底全世界已有48%的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其中日本最为成功。1999年6 月14日,国家经贸委发布《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国经贸中小企[1999]540)标志着以贯彻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图为宗旨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正式启动。从1996年底上海银行与上海发展研究基金会共同设立上海中小企业发展研究基金以来,围绕中小企业特别是以中小企业为主的民营企业融资以及融资服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与社会各界展开了广泛的研究,形成了一些成果。1998年2月8日,镇江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正式挂牌成立。2000年初上海银行和国家经贸委中小企业司狄娜副司长和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主任李扬教授等专家共同商定借2001年OPEC中小企业部长会议在上海召开之机编写《中小企业与金融丛书》,主要围绕中小企业特别是以中小企业为主的民营企业发展和金融问题展开分析,李扬提出设立中小企业银行及其运作方案设计,同时,张利胜、狄娜提出完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方案。
在政策支持方面,美国成立小企业管理局,并于1977年开始进行由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实验的SBIR,即小企业投资创新研究计划进行各项资助;1982年,美国通过了《小企业创新发展法》,明确规定每年研究与发展经费超过1亿美元的企业联邦机构必须拔出其R&D经费的1.25%,用于支持小企业技术创新和开发活动,1992年,开始经费比例逐渐加大,1997年增大到 2.5%,其它还有小企业技术转移计划,小企业研究和研究发展目标计划,对广大企业进行金融支持。
在中国,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小企业投资法》以及将要配套出台《中小企业标准》、《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设立和管理办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办法》等。
三、主要观点和创新之处以及趋势预测
本文描述了民营企业融资的现状,并指出民营企业信誉缺乏产权不清晰,管理水平不高是融资难的根本原因,分析了政府监管与声誉之间的内在联系,同时银行的体制歧视和管理体制制约了融资的发展,产生了对民营企业的惜贷现象。在金融中介机构缺乏的同时,政府法律法规实施不力是融资难的又一重要原因,这其中包括政府对证券市场的管制太严对民营企业不利等。
然后,本文提出了融资的三方面九点对策,并对每一对策作出了具体实施方法。这些对策包括:重建企业信誉;作出正确融资决策;加大银行体制改革;加大金融中介机构建设;组建创业中心;吸引风险投资;发展融资租赁业;实施债转股;拓展证券市场;加强政府立法执法力度等。并着重分析了信团管理,债转股战略,以及证券市场融资战略。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提出了企业自身的管理不足导致信誉缺乏,以及外部中介机构缺乏使企业融资乏力。并提出企业的信用管理模式以及发展融资租赁和债转股战略等。
由于加入WTO,中国经济环境进一步改善,我国承诺到2005年将逐步取消对外资金融机构的地域限制和人民币业务限制,允许它们向外资投资企业、外国自然人、中国企业和中国自然人提供金融服务,包括消费信贷、抵押贷款、金融租赁、证券交易等,因此将引发外国直接投资总量的迅速增加和投资方式多样化,这给民营企业大幅度利用外资提供新的契机,并且可以促进中国国内金融机构改善服务、降低民营企业贷款难度。同时政府立法执法也会得到改善,加上中国二板市场将建立,为民营企业融资提供一个良好环境,民营企业将摆脱融资难的困难,迎接民营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又一个春天。

注释:
①张青美,施林琳,李红:中国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的思考,企业经济,2003年第2期,第64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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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林祖基,邵汉青:资本市场融资与运作,海天出版社
[20]陈晓红,杨艳军:二板上市之路,湖南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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