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么是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信托计划的特点 a) 信托具有融通资金的性质 b) 信托方式灵活,适应性强 c) 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 d) 信托收益稳定,且远远高于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是银行定期存款的理想替代品 e) 国家信托计划的发行与运作监管严格,有效的保护了投资人的利益 作为一种新型的投资理财品种,信托计划将成为您投资组合之中中长期、低风险投资品种的最佳选择。 信托计划的分类 根据投资方向的不同,资金信托计划可以分为: 1、流动资金贷款信托计划 2、房地产投资信托计划 3、基础设施投资信托计划 4、股权投资信托计划等。 银行参与信托计划的收益 银行应当非常热衷于参与信托计划,信托投资公司是非常重要的渠道类客户,可以帮助银行: 1、进入很多非常优质的项目。如很难进入的
㈡ 信托计划对外签合同以谁的名义
所有的基金合同都是投资人,管理人,托管方,签订的三方契约合同,里面有每一方的权利义务
㈢ 单一信托计划可以购买定增收益权吗
信托计划,具备法人资格,单一信托也一样,可以购买任何理财产品!
㈣ 信托产品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一个信托产品的成立必须具备一定的要件,看门狗财富认为,信托合同的成立要件一专般包括下属列四项:
(1)信托当事人。即指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2)信托意图和信托目的。信托意图要通过明示方式表现出来,信托目的要具体明确,二者均依赖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行为。只要有当事人设立信托的意思表示,而且在其意思表示中表明了信托目的,信托成立的这一条件即已满足。实践中,对于通过信托合同设立信托的,主要考察信托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3)信托财产。信托财产要具有确定性,即必须明确信托财产的名称、种类、基本状况以及范围。(4)书面形式。
㈤ 信托计划投资人和持有人是同一个人吗
信托计划,一般是指委托人,委托人可以为自然人也可以为法人。
如果你购买了信托,那么你就是该信托计划的委托人,可以理解为持有人,也可以理解为该信托计划的投资人。
信托计划到期后,信托资金(连本带利)会原路返回到委托人的账户,该账户须与打款账户一致,若有不一致,须跟理财经理办理账户变更手续。
㈥ 什么是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
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也说属于信托产品的一种。也是属于信托机构为投资者提供了低风险、稳定收入回报的金融理财产品。但是结构化信托理财产品与一般信托产品的不同,主要就在于“结构”上。目前,国内信托公司设计的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理财产品具有几个可识别的特征:
首先,在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上采用“一般/优先”模式。社会投资者是优先受益权委托人,一般受益权委托人则为机构投资者。“一般/优先”模式使委托人的收益与风险成正比。从理论上说,初始信托资金由优先受益权资金和一般受益权资金按一定比例配比。
其次,在风险承担上,一般受益权委托人(一般受益人)以其初始信托资金承担有限风险在先,而优先受益权委托人(优先受益人)承担相对较低的风险在后;在收益分配上,优先受益人则优先于一般受益人。结构化信托理财产品的避震功能也就体现于此,当该信托计划出现较大的风险并由此造成亏损时,机构投资者的资金冲锋在前,保障投资者的资金安全。与此相对应,当投资获得丰厚回报时,机构投资者的收益也要比个人投资者多得多。
此外,“结构”还体现在投资模式上。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产品就是投资的多元组合,此类产品可以投资股票、基金、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多种有价证券,具体的投资比例由该信托的投资团队掌握。
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由信托公司发起,期限固定,一般为1到2年。不同的结构化收益对应不同的风险。
具体参考结构化信托产品:http://ke..com/view/11793199.htm
㈦ 购买信托有哪些条件
投资者需要从流动性、收益性、安全性三方面进行考虑。对于如何选购信托产品,投资者可以版从以下几个方面进权行考虑。
一、信托产品的行业
风险越高的信托产品,其收益自然也会越高。按照风险高低和收益从低到高的固定收益信托投资的行业排序如下:上市公司股票融资、基础建设、金融股权质押、工商企业、房地产/矿业、艺术品信托。
二、需要对融资方进行评估
对于如何选购信托产品的问题,融资方的能力是一大考量标准。融资方是第一还款来源,运营稳定的工商企业有较好的信誉度。在选购信托产品的时候,投资者需要选择处于上升期的行业、竞争不要太激烈的公司,或是一些有独有的技术的行业。
三、选择适合的信托公司
投资者如果对于如何选购信托产品存在困扰,可以从信托公司排行榜,选择排名靠前的公司项目,这也能够为自己的投资提供保障。
对于如何选购信托产品的问题,投资者需要以固定收益信托是偏稳健的投资方式为主,而高风险的投资方式为辅,才能够进行合理的风险控制管理,保证着自己的投资收益。
㈧ 如果信托计划作股东 算是法人 还是自然人
信托作为法人来入驻项目方,通常会派代表直接参与管理项目方的运作,以保证信托资金的安全。
㈨ 信托计划是法人主体吗
像极了。但不是!
这是一个目前法律上的模糊地带,也是立法专家们专重点争执的区域之一属。
国内目前能够明确确定是否法人主体的只有《公司法》,而信托计划显然不适用;但信托计划自主独立管理、运用信托财产的特性,有很具有“独立法人主体”的特征。比如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国际通行的SPV载体,因为那个“SPV”在国内公司法体系中无法界定,就必须借用“SPT”(特殊目的信托)的方式予以实现,从这个角度上看,信托计划实际是有法人主体的特性的。
但具体怎样,还要等一个漫长的立法过程。无法可依,或者有法但模糊的过程会很长很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