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ppp管理模式与融资模式有哪些区别
PPP模式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PPP模式是融资模式的一种,其具有以下优点:
消除费用的超支。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在初始阶段私人企业与政府共同参与项目的识别、可行性研究、设施和融资等项目建设过程,保证了项目在技术和经济上的可行性,缩短前期工作周期,使项目费用降低。
有利于转换政府职能,减轻财政负担。政府可以从繁重的事务中脱身出来,从过去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变成一个监管的角色,从而保证质量,也可以在财政预算方面减轻政府压力。
促进了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利用私营部门来提供资产和服务能为政府部门提供更多的资金和技能,促进了投融资体制改革。同时,私营部门参与项目还能推动在项目设计、施工、设施管理过程等方面的革新,提高办事效率,传播最佳管理理念和经验。
政府部门和民间部门可以取长补短,发挥政府公共机构和民营机构各自的优势,弥补对方身上的不足。双方可以形成互利的长期目标,可以以最有效的成本为公众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使项目参与各方整合组成战略联盟,对协调各方不同的利益目标起关键作用。
风险分配合理。与BOT等模式不同,PPP在项目初期就可以实现风险分配,同时由于政府分担一部分风险,使风险分配更合理,减少了承建商与投资商风险,从而降低了融资难度,提高了项目融资成功的可能性。
应用范围广泛,该模式突破了引入私人企业参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组织机构的多种限制,可适用于城市供热等各类市政公用事业及道路、铁路、机场、医院、学校等。
『贰』 PPP项目公司融资哪些
PPP项目融资模式探究
融资根据性质可划分为股权融资与债券融资两个大类。在PPP项目的融资运用上,也存在两种形式的融资方式:PPP股权融资以及PPP债券融资。政府引导基金、社会化股权投资基金以及信托、资管、保险股权计划是PPP股权融资的主要方式。而采用债权模式进行融资主要包括使用银行贷款、融资租赁、信托资管保险的债权计划以及发行PPP债券进行融资等。但不管是采用何种融资方式,元立方金服研究人员提醒诸位,PPP融资所需资金的供给方主要还是政府、银行、信托、保险公司以及其他社会资本。本文将着重介绍股权融资模式下的政府引导基金模式、社会化股权投资基金模式以及债权融资模式下的债券融资方式。
图1:PPP项目融资模式以及资金来源
资料来源:互联网公开资料、元亨祥经济研究院
一、PPP股权投资基金融资模式分析
在PPP项目融资当中,元立方金服研究人员发现,除政府、社会资金在PPP项目中的资本金投入之外,PPP股权融资主要通过引入股权投资基金的方式实现。股权投资基金是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的基金或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进行投资的基金。按照组织形式将其进行分类可分为: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契约式股权投资基金以及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
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是指按照《公司法》设立,以公司的形式来组织和运作而形成的股权投资基金。它具备完整的公司架构,通常由股东会和董事会选择基金管理人并行使决策权。可由基金公司自行担任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资产也可委托其他基金管理人代为管理。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
1.投资人仅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2.具有法定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公司最高决策权由股东会行使,基金管理人的决策权容易受到限制;
3.投资回收、基金清算程序较为复杂。
契约式股权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基金管理人发行基金份额的方式来募集基金。基金管理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经营和管理运作;基金托管人则负责保管基金资产。基金投资者通过购买基金份额的形式享有基金投资权益。与公司型基金不同,契约型基金本身并不具备公司企业或法人的身份,因此,在组织结构上,基金投资者不具备企业股东的身份,但基金投资者可通过基金持有人大会来行使相应的权利。
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是根据合伙协议而设立的基金。合伙人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行使基金的投资决策权。有限合伙人一般不参与基金的运作。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
1.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关系清晰,管理运作高效
2.实行承诺认缴资本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3.投资回收便捷,激励机制有效。
以上三种股权投资基金模式各有优劣,表1就这三种模式的优劣进行比较。
表1.公司制、契约制及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优劣势比较
PPP股权投资基金模式下主要有2种运作模式:PPP政府引导基金以及社会化股权投资基金。在PPP早期运用中政府引导基金是主要的推动者,随着中央政府大力加强PPP项目建设,元立方金服研究人员认为,社会资本开始逐渐发挥重要的作用。
(一)PPP政府引导基金
政府引导基金是由政府设立并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前期政府引导基金主要用于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随着中央大力推进PPP模式之后,为了创新财政金融支持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引领作用、优化PPP投融资环境,中央及地方政府都在积极探索成立PPP引导基金。元立方金服研究人员梳理发现,目前市场上已设立的PPP引导基金通常有2种模式:实行母子基金架构的PPP股权投资引导基金以及不另设子基金架构的PPP股权投资引导基金。
1.实行母子基金架构的PPP股权投资引导基金
母子基金架构下的引导基金先由省级财政部门发起设立PPP投资引导基金母基金,母基金的出资人为省财政、金融机构或行业社会资本。母基金通过小比例投资多个子基金,从而放大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图2元立方精研究人员梳理了PPP政府引导基金的母子架构模式。政府资金在基金当中充当劣后发挥了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金融机构、以及社会资本参与其中。在基金管理人的选择上PPP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可委托外部具备充分PPP基金管理经验的机构担任。
图2.PPP政府引导基金母子基金架构
2.政府引导基金不另外设置子基金结构
不另设子基金结构的PPP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的基金结构相对简单,由政府资金充当劣后引导社会优先级资金成立PPP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此基金通过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或为项目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参与到PPP项目融资活动中。
图3.PPP政府引导基金不另设子基金结构
资料来源:《PPP项目的融资方式》、元亨智库PPP研究院
(二)PPP社会化股权投资
基金
不同于政府PPP引导基金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机构,PPP社会化股权投资基金主要由社会资本充当主力募集、投资PPP项目,通过成立股权投资基金的方式为PPP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元立方金服研究人员看到,PPP社会化股权投资基金的运作模式多样,出资人通常联合地方平台公司和社会资本、产业投资人以及政府共同出资。地方平台公司以及产业投资人通过提供劣后资金的方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其中。PPP社会化股权投资基金的运作模式通常如下图所示:
图4.PPP社会化股权投资基金融资模式
资料来源:《PPP项目的融资方式》、元亨祥经济研究院
二、PPP项目债券融资模式分析
随着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元立方金服研究员认为,我国直接债务融资产品会越来越丰富。目前债券市场已经形成以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在内的统一分层的债券市场体系。其中,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我国债券市场的主体,交易所市场则是债券市场格局当中的重要补充。债券是债券发行人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向投资者发行,承诺按规定时间规定利率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按照发行主体的不同,债券可以分为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企业债券。按照债券产品不同的管理部分进行分类,可将债券分为三大类别:1、由中国证监会监管的债券包括:公司债、可转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专项资产管理计划;2、由发改委监管的债券包括:企业债、项目收益债;3、由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监管的债券包括:短期融资债、超短期融资债、中期票据、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项目收益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等。表2列出各类别债务工具、发行主体、承销主体及所属监管机构。
表2.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承销主体及监管机构
企业对于债务融资模式的选择实际上是对财务杠杆的运用,合理的资产负债率有利于企业最大化企业价值。而PPP项目在长期实践当中自觉将债务融资作为其主要的融资模式也显示出债务融资模式与其具有强大的适应性。由于PPP项目通常需要很长的时间跨度,元立方金服研究员发现其优点,即通过债务融资能确保PPP项目能获得较为稳定的长期资金以用于大额投资;其次,相较于股权融资模式,债务融资模式赋予项目公司更多自主权,能够结合项目自身需求合理支配融资资金;最后,由于债券融资资金属于企业长期负债,通过负债产生的利息可计入企业成本因此具有合理避税的功能。
考虑到PPP项目时间跨度较大,从投资、到建设最后到运营,在项目的不同阶段对资金的需求程度也不尽相同。因此元立方金服研究人员认为,在项目前期投资、建设阶段,长期稳定的资金是确保项目能够顺利进行的重要关键,此阶段PPP项目还未形成基础资产或稳定的现金流回馈,在此时要求项目公司及时还本付息不但不利于项目顺利进行还有可能导致项目失败。因此在项目初始阶段采用银团贷款或使用股权融资模式与这一阶段的项目特征较为匹配。在项目提交运营阶段由于项目已具备产生现金流的能力对资金的需求较前几个阶段明显减少。不管是根据使用者付费、政府付费或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的PPP模式,由于具备稳定想现金流特征,此时PPP债务融资模式显示出对投资者的强大的吸引力。因此在融资模式的选择上,PPP项目公司应结合项目周期以及项目发展阶段特征,分阶段发行不同类型的融资工具以满足项目不同阶段的融资需求。
大多数的PPP项目公司都是独立的法人主体是为某一项目建设而组建成立的,没有可追溯的历史信用、财务数据等作为债务融资的评级参考,因此PPP项目公司在选择使用债务融资模式时,需将项目未来收益权用于担保或质押同时需第三方机构提供强有力的信用背书。
PPP由于项目的特定性及在融资资金的使用上具有针对性,因此在融资工具的选择上也需考虑这些因素。项目收益票据(PRN)以及资产支持票据(ABN)因为具备专款专用、资产信用仅依赖于项目本身等特征在PPP债券融资中得到广泛应用。
(一)项目收益票据-PRN
2014年7月11日,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项目收益票据业务指引》,正式推出项目收益票据(以下简称“PRN”)。PRN是指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且项目产生的经营性现金流为主要偿债来源的债务融资工具。PRN的发行主体一般是项目公司,其偿债来源主要是项目收益,PRN的期限通常可以覆盖整个项目投资周期,但也可根据项目不同阶段的资金需求设计阶段性PRN融资工具。PRN主要投资于市政、交通、公共事业、教育、医疗等与城建相关且未来能产生持续稳定现金流的项目。PRN融资工具有如下几个重要特征:
1.PRN发行主体为项目公司
PRN从制度设计层面将项目风险从城建类企业或政府进行隔离,保证了项目的独立性。项目发起人通过设立特殊目的实体(SPV)即项目公司来进行项目建设、融资、以及项目运营。通过项目公司募集而来的资金仅能用于项目建设不能另做他用。
2.PRN偿债来源
PRN以与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的经营性收益项目作为信用基础,项目产生的经营性现金流作为PRN的主要偿债来源。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后期运营阶段具有持续、稳定性现金流因而能够为PRN融资资金的偿还提供长期可靠的保障。同时由于PRN资金偿还并不依赖于地方政府偿债能力而是取决于项目现金流偿还能力,因此对于历史偿债能力低、还款能力不足的地方政府而言,PRN提供了一种隔离式的融资模式。
3.PRN融资工具投资期限可覆盖PPP项目全周期
通常PRN的期限设计涵盖项目从建设到运营最后再到项目盈利阶段。PRN长周期期限的设计正是与项目的资金回流特点相适应。在项目的建设期,项目还处在孵化阶段正是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而在运营阶段项目具备盈利能力以及现金回款能力,项目现金流成为PRN的主要投资收益来源。当涉及复杂的基础设施建设例如分阶段建设运营的城建项目,不同阶段的资金平衡状态不同,不同阶段的PRN融资模式风险程度也呈现较大的差异。
元立方金服研究人员发现,基于PRN融资工具的基本特点为保障发行人及投资人双方利益,PRN通常会对偿还期限、分期摊还、提前赎回、资金归集、抵质押担保、信用增进等交易条款进行结构化设计,并根据融资情况设定外部增信措施,这些交易结构设计安排为PRN的偿还提供不同的信用承诺,最终将影响票据的信用风险。
资料来源:《PPP项目的融资方式》、元亨智库PPP投资研究院
PPP项目PRN融资工具的结构框架如图5所示:首先由PPP项目发起人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以及项目收入归集户。募集资金专户专门用于募集资金的接受、划转、支出。项目收入归集户用于项目收入的归集、项目债务的划转偿还。PPP项目发起人通常需要将项目收费权用于本期项目收益票据的质押。票据所募集资金仅能用于PPP项目,项目所得收入是本期票据还本付息的首要资金来源。只有在项目收入归集户资金在满足还本付息要求之后,所余资金才可由项目发起人自由分配。若项目收入归集资金不足以满足还本付息的要求,则项目发起人需通过其他自有资金予以差额补足。
(二)资产支持票据-ABN
另外一种常见的PPP债务融资工具是资产支持票据。它是非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通过公开发行或者非公开定向发行的方式向投资者发行以基础资产未来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持的资产支持票据。基础资产指的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权属明确,能够产生可预测现金流的财产、财产权利或财产和财产权利的组合。并且基础资产不得附带抵押、质押等担保负担或其他权利限制。PPP项目在成熟运营阶段通常会产生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因此在此阶段PPP项目可通过采用资产支持票据的方式进行融资。通常在资产支持票据发行后,发行人应负责对基础资产进行管理,保证其正常的经营运作,以保证能够产生预期的现金流。发行人与负责资金监管的银行需签订《资金监管协议》,以发行人在资金监管银行设立的专户为资金监管账户,归集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
ABN适合具备持续、稳定现金流入的项目,因此与PPP具备天然的适应性,在实践当中也得到广泛的运用。随着PPP项目落地投入运营阶段,通过ABN融资方式项目公司可以获得一定的流动性用于满足后期项目的维护与运营。由于ABN的返本付息依赖于基础资产预期能够产生的现金流并不依赖于项目发起人的信用以及还款能力。ABN将项目信用独立于发起人信用的隔离功能使得这一融资方式获得广泛的市场青睐。
(三)PRN与ABN的比较
项目收益票据与资产支持票据都是PPP项目债务融资的重要融资手段。但项目收益票据涵盖的项目周期更完整、持续时间更长,基本囊括项目建设、运营与收益的整个生命周期。而资产支持票据由于还款能力是基于基础资产预期的现金流因此主要针对已建设完成的项目进行资金募集,仅覆盖部分项目周期。另外PRN与ABN都是独立的针对某以项目而成立的项目主体,没有可追溯的历史信用以及财务数据,因此在债务融资过程中需设计相应的增信手段,通过外部评级机构评级或寻找第三方机构提供担保等。表3详细列举了PRN与ABN的相应特征。
『叁』 ppp模式两评一案指的什么
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初步实施方案。
PPP模式,也称PPP融资,或者PPP。
随着项目融资的发展,有一个词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公私合伙或合营,又称公私协力)开始出现并越来越流行,特别是在欧洲。该词最早由英国政府于1982年提出,是指政府与私营商签订长期协议,授权私营商代替政府建设、运营或管理公共基础设施并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本文拟对PPP的各种定义作一个综述,并论述它的理论基础。
PPP的基本结构PPP是英文"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的简写,中文直译为“公私合伙制”,简言之指公共部门通过与私人部门建立伙伴关系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一种方式。虽然私人部门参与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已有很长历史,但PPP术语的出现不过是近十年的事情,在此之前人们广为使用的术语是Concession、BOT、PFI等。
『肆』 ppp项目融资难如何解决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总体来看,现阶段我国关于项目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健全、不完善,出于风险考虑,社会资本方对参与PPP项目持观望态度,不敢轻易涉足。对此,必须加快相关领域改革步伐,进一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为PPP项目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一是尽快完善法律法规体系,通过法律形式规范PPP项目中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法律形式保护社会资本方以及融资方利益,另外,以国家法律给PPP项目定位,也可以打消相关参与方认为地方政府搞PPP项目可能只是短期行为的顾虑。二是加快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共服务与产品定价机制和价格体制改革,合理制定运营费、政府补贴及其他相关定价,不搞“一刀切”,确保社会资本方能够获得合理的项目投资回报,以提高社会资本方,特别是民营资本参与PPP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二)落实项目贷款制度
2009年我国银监会发布了《项目融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其作为“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步构建完善了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法规框架。从目前项目融资的实际情况看,以项目资产或项目未来收益权为担保的融资方式一般很难在实务中落实。PPP项目融资的融资主体是项目公司,第一还款来源为PPP项目运营产生的现金流,融资担保应当为该PPP项目。采用银行贷款融资方式,则银行对贷款的审批、贷款发放的相关标准、流程应当与一般的企业贷款区别对待,如在贷款审批的风险判断上,应重点对PPP项目的建设风险、运营风险以及获取现金能力的风险等进行分析判断评估;在落实融资担保方面,应当按《指引》规定,允许项目公司对PPP项目资产进行抵押和质押;在项目贷款制度的完善方面,应当鼓励金融机构在原有一般贷款的基础上,针对PPP项目特点设计组合贷款,提倡金融机构与社会资本方同时介入并全程参与PPP项目,为PPP项目提供更好的融资服务。
(三)转变地方政府观念
从目前的实践来看,一些地方政府对实施PPP项目存在误区,如有的地方政府将国家推行PPP想当然地理解为原政府融资平台的一种替代,将一些非经营性项目推出来搞PPP,以为能借此变相解决城市建设的融资需要;有的地方政府只重视招商引资,对PPP项目推进缺乏长远规划,存在搞政绩工程的错误思想与观念;有的地方政府存在官本位思想,不能与社会资本方建立平等合同主体关系、合作关系和伙伴关系,在项目融资过程中未起到建设性作用。上述错误观念,会让社会资本方以及意向融资方望而却步,既不利于各方合作,也不利于PPP项目融资。因此,必须转变上述错误观念,在协助PPP项目融资方面,政府方应当加快优化地方投融资环境,对进度快、履约能力强的PPP项目给予更多的政府补贴,增强社会资本方和金融机构对实施当地PPP项目的信心。
(四)丰富完善融资工具
一是在国家层面出台丰富融资工具的政策,如允许已签署PPP合同的项目公司上市融资等。二是完善既有融资工具作用,如债券融资方面,可进一步降低社会资本方及项目公司的债券发行限制,使其能通过发行项目收益债等债券,吸引保险、养老金等中长期资金投入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方面,鼓励项目公司将未来预期能够获得稳定收益的资产,如收费权、政府补贴等打包出售,获取资金。三是充分发挥银行贷款融资的主力军作用,项目公司应当积极配合银行实施增信,如充分运用股权质押、应收账款收益权、项目公司资产、其他社会资本方保证等增信措施,降低金融机构融资风险,争取获得更大的融资支持。
(五)超前考虑退出机制
鉴于PPP项目期限较长,出于防范风险考虑,同时也是为了解除PPP项目融资的后顾之忧,社会资本方和金融机构应当超前考虑退出机制。前已述及,社会资本方可考虑采用的退出机制有资产证券化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社会资本方即可着手考虑包括资产证券化在内的各种退出方式,待条件成熟后随即实施。金融机构在制定融资方案时,按融资期限长短进行结构化分层,安排流动性投资者加入,增加项目流动性资金支持,通过结构化分层,将期限较短的作为优先级,到期时有权选择向其他流动性支持者转让,实现退出。此外,金融机构可考虑提前介入PPP项目融资,建设期先安排资管产品提供流动性支持,进入营运期再发放银行贷款,置换原资管产品融资。这样可以让资管产品先期退出,也可缩短资管计划与银行贷款两方面的融资期限,减少融资风险,增加融资支持。
『伍』 ppp模式两评一案指的什么
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初步实施方案。
『陆』 如何用PPP融资模式来进行项目的风险分析
PPP模式的风险分析与对策
文章摘要: 民间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务管理的模式统称为公私(民)伙伴关系(Public—Private Partn ership—简称PPP)。无论是在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PPP模式的应用越来越广泛。风险的辨识与合理分配是成功运用PPP模式的关键。本文着重阐述PPP模式运用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及合理分配,并结合风险分析建立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模式,提出成功运用PPP的对策。 项目的投融资模式处于不断创新发展中,目前在实际工程咨询案例中,......
民间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务管理的模式统称为公私(民)伙伴关系(Public—Private Partn ership—简称PPP)。无论是在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PPP模式的应用越来越广泛。风险的辨识与合理分配是成功运用PPP模式的关键。本文着重阐述PPP模式运用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及合理分配,并结合风险分析建立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模式,提出成功运用PPP的对策。
项目的投融资模式处于不断创新发展中,目前在实际工程咨询案例中,公私伙伴关系(Public—Private Partner ship)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其风险分析与对策构成工程咨询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工程项目建设及运营的成功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许多工程实践证明PPP模式的应用存在一定的风险因素,因此PPP模式应用的风险分析与对策也就成了工程咨询人员应该关注的重要问题。本文主要从识别PPP运用过程中的风险和将其在合作各方进行合理的分配;并结合风险分析建立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的模型,阐述政府应具备的正确风险意识,最后对PPP模式的成功运用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PPP模式简介
私营企业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782年,以法国Perrier兄弟建设、运营自来水公司作为其开端的标志性事件。从此陆续出现私人参与供排水项目以及公路项目等政府垄断性行业项目的建设与运营,直至20世纪中叶,公私合营提供公共服务的模式还不太盛行,公私合营提供公共服务的例子相对较少。进入20世纪80年代,无论是在发达国家或是在发展中国家,BOT(公私伙伴关系的一种典型模式)广为流行,成为融资建设大型基础设施的主要模式,尤其是在收费公路、供排水系统、电厂等领域开始广泛运用,以英国英吉利海峡隧道项目最为典型。
民间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务管理的模式统称为公私(民)合作(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简称为PPP)。在PPP模式下,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公共服务的提供可以采用多种模型。下面列表介绍PPP模式下的几种典型模型:
PPP模式下的典型模型
设施类型 适用的模型
新建设施 建设—运营—转移(BOT),建设—运营—拥有—转移(BOOT)
建设—转移—运营(BTO)
建设—拥有—运营(B00)
对已有设施的扩建 租赁—建设—运营(LBO)
购买—建设—运营(BBO)
扩建后经营整体工程并转移(Warp—around Addition)
已有设施 服务协议(Service Contract)
运营和维护协议(Operate&Maintenante Contract)
公共服务 合同承包
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的提高对经济增长与发展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但基础设施的建设需要大量的投资和随后的高额运营成本,公共服务水平的提高也需要政府大量资金的注入。这样,无论是发达国家或欠发达国家及地区的政府都为此背负了沉重的债务,造成政府负担过重,难以为继,将大大阻碍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以及公共服务质量的提高;而日渐富足的个体、私营部门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存在投资欲望。在公私部门之间建立伙伴关系(即应用 PPP模式)融资建没基础没施与提供公共服务,有效地减缓政府财政的压力,就显得顺理成章,也切实可行。更重要的是,采用PPP模式,由于其机制新、管理活、责权利明确,比传统的由政府单独建设、运营的模式更为高效,因此,逐渐被广泛采用。正如任何事物均存在正反两方面一样,PPP模式运用中也潜藏着各种风险。
二、PPP模式风险分析
风险的识别与合理分配是成功运用PPP模式的关键,在特许权协议及合同TRANBBS设计中应当权责对应,把风险分配给相对最有利承担的合作方。PPP项目的主要风险有政策风险、汇率风险、TRANBBS技术风险、财务风险、营运风险。
政策风险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政府政策的变化而影响项目的盈利能力。为使政策风险最小化,就要求法律法规环境以及特许权合同的鉴定与执行过程应该是透明、公开、公正的,不应该出现官僚主义现象,人为的干扰应是最少的,否则,合作各方均会受到损失。PPP项目失败原因主要归结于法律法规与合同环境的不够公开透明,政府政策的不连续性,变化过于频繁,政策风险使私营合作方难以预料与防范。因此当政策缺乏一定稳定性时,私人投资方必然要求更高的投资回报率作为承担更高政策风险的一种补偿。有鉴于此,有些地方政府出台了有关法规,为基础设施特许权经营的规范操作提供了一定的法律法规保障。为PPP的进一步广泛与成功应用提供了政策支持,也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私营合作方的政策风险。[Page]
汇率风险是指在当地获取的现金收入不能按预期的汇率兑换成外汇。其原因可能是因为货币贬值,也可能是因为政府将汇率人为地定在一个很不合理的官方水平上。这毫无疑问会减少收入的价值,降低项目的投资回报。私营合作方在融资,建设经营基础设施时总是选择融资成本最低的融资渠道,不考虑其是何种外汇或是本币,因此为了能够抵御外汇风险,私营合作方必然要求更高的投资回报率。政府可以通过承诺固定的外汇汇率或确保一定的外汇储备以及保证坚挺货币(如美元)的可兑换性与易得性承担部分汇率风险,这样私营合作方的汇率风险将大为降低,在其它条件(盈利预期等)相同的情形下,项目对民营部门的吸引力增强。
技术风险直接与项目实际建设与运营相联系,技术风险应由私营合作方承担。以BOT为例,私营合作方在基础设施建成后需运营与维护一定时期,因此私营合作方最为关注运营成本的降低,运营成本的提高将减少私营合作方的投资回报,这将促使私营合作方高质量完成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减少日后的运营成本。
财务风险大小与债务偿付能力直接相关。财务风险是指基础设施经营的现金收入不足以支付债务和利息,从而可能造成债权人求诸法律的手段逼迫项目公司破产,造成PPP模式应用的失败。现代公司理财能通过设计合理的资本结构等方法、手段最大限度地减少财务风险。私营合作方可能独自承担此类风险,如果债务由公共部门或融资担保机构提供了担保,则公共部门和融资担保机构也可分担部分财务风险。
营运风险主要来自于项目财务效益的不确定性。在PPP运用过程中应该确保私营合作方能够获得合理的利润回报,因此要求服务的使用者支付合理的费用。但在实际运营过程中,由于基础设施项目的经营状况或服务提供过程中受各种因素的影响,项目盈利能力往往达不到私营合作方的预期水平而造成较大的营运风险。私营合作方可以通过基础设施运营或服务提供过程中创新等手段提高效率增加营运收入或减少营运成本降低营运风险,所以理应是营运风险的主要承担者。私营合作方可以通过一些合理的方法将PPP运用过程中的营运风险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或转嫁。
政府能够帮助私营合作方化解某些营运风险。以公私合营融资建设、运营道路为例,因为正确估计TRANBBS交通流量以及机动车类型是非常主观也是非常困难的,政府可以承诺最低的交通流量,从而降低私营合作方的营运风险,提高项目对私营部门的吸引力。另外,在项目的运营收人大大低于预期水平时,政府可以给予私营合作方一定的补贴,政府也应委任独立机构对私营合作方实施监督,以确保私营合作方的运营效果,避免私营合作方的道德风险。当然,在项目的运营过程中,由不可抗力因素(洪水、战争)引起的财务盈利能力降低的风险即不可抗力风险应由私营合作方和政府部门共同承担。不可抗力风险可由私营合作方或政府部门投保以规避。
金融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差,这可归因于它对项目的控制权最弱,因此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时事先收取风险附加率作为化解风险的一种手段,预测的风险最大,事先要求赔付的风险附加率也就最高(利率二纯粹利率+通货膨胀附加率+风险附加率)。为了降低金融机构的风险预期,从而减少金融机构要求赔付的风险附加率,私营合作方必须全力化解风险或是将风险转移给其它团体。
在PPP运用过程中政府为降低其风险,往往要求私营合作方权益融资占全部资本一定的比例,是否要求的权益融资所占比例越大,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与运营及公共服务的提供过程中就越能成功运用PPP模式。下面将结合上述风险因素建立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的模型阐述这个问题。
三、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模型
现代公司财务理论告诉我们:在完美竞争资本市场下,公司价值与公司资本结构无关。当然这只是理论上的假设,实际的市场并非为完美竞争市场,项目价值与其资本结构是息息相关的。 [Page]
为了能够选择最佳的融资资本结构,即确定整个项目总资本中权益融资与债务融资中所占的合理比例。首先必须了解权益融资与债务融资各自具有的特点。债务融资中各种债务工具有固定的合同条款即债务人(私营合作方)必须获得足够的现金收入以支付利息和本金。如果债务人不能履行合同即不能如期支付利息或本金,债权人有权诉讼法律让私营合作方宣布破产,一旦私营合作方宣布破产,资产将会被出售,在清算费用支付后,债权人获得剩余财产,因此对项目公司来说债务融资风险较大,灵活性较小。而权益融资具有较大的灵活性,股东的投资回报通过股利分红实现。我国现行《公司法》规定,可供分配的利润必须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后有结余才可向股东分配,因此股东收益的不确定性较高,且股东无权要求项目公司破产,而且在项目公司破产后股东的权益保障是最后被考虑的,因此权益融资成本高于债务融资成本,尤其在项目运营后无偿移交给政府。项目资本成本的最小化或价值最大化具有同一性。通过计算项目未来现金流的净现值可以发现项目的价值,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越低,未来现金流的净现值越大,项目的价值越高,对私营部门的吸引力越强。项目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的公式如下:
WACC=KbA+Ks(1—A) (1) 式中A表示权益融资占全部资本的比重
Kb表示权益融资资本成本
Ks表示债务融资资本成本
项目公司在进行债务融资时,债权人往往要求对债务资金提供一定的担保,因此项目公司必须支付一定的费用给融资担保公司,这将减少项目公司的现金流,从而权益融资风险加大,权益融资资本成本提高。
结合上述分析,在WACC基本公式中,Kb=Ko+K1A+K2(1—A)B (2)
Ko表示无风险报酬率
K1表示政策风险(含汇率风险)系数
K2表示融资担保机构要求支付的担保费率
B表示有担保债务资金占总债务资金的比例
同样的K。=Ko十K3(1—A)+K4(1-B) (3)
Ko表示纯粹利率
K3表示破产风险系数
K4表示债务风险系数
将(2)(3)代入(1)得:
WACC=KoA+KiA2+K2A(1—A)B+Ko(1一A)+K,(1一A)2+l(1一A)(1一B) (4)
对模型(4)进行分析发现:如果破产风险较小时(K3较小),当A=0即意味着项目全部资本由债务资本构成,且债务资金都由融资担保机构担保时,项目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最低,项目的价值最大,对私营机构的吸引力最强。当然实际操作过程中,融资担保机构对项目公司提供债务担保时,要求项目公司的权益资本占一定比例而且通常拒绝对债务提供全额担保。如果项目融资担保机构对债务资金提供担保时要求交纳的担保费是相对昂贵的并且权益资本需占的最小比例有规定时,那么当支付的担保费越小,项目公司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越小。当项目破产风险很大(K3较大)时,项目的权益资本所占的比例越大,项目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越小,这时项目公司支付给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费是微不足道的。当政策风险和担保费率都很低时,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的较小值在权益资本所占比例较低时取得。
四、结论和对策
PPP模式的成功运用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正确的风险辨识以及合理的分配,即把风险分配给最有利承担的合作方。同时经过模型分析发现:项目的最佳资本结构并非一定在权益资本占总资本较大比例时获得,它受各种因素的影响,项目破产风险对资本结构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当破产风险较小,最佳融资资本结构可在权益资本占较小比例时获得,反之在较大比例时得到。如果政府为防范PPP运用的风险而要求的权益资本占总资本比例过高,将减小项目的价值,不利于基础设施项目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同时正如预期的那样项目的政策风险(含汇率风险)越低,项目的价值越高。项目政策风险的降低可以通过公开、透明的法律法规环境与合同环境以及政府对外汇的可兑换性进行承诺等方面实现。对于项目的财务风险,政府可以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供给项目公司最低收入保障,进而降低项目的财务风险,提高项目的价值,增强项目对民营部门的吸引力。
『柒』 ppp模式如何融资,融资渠道有哪些
融资渠道是指从那些渠道可以得到融资,目前主要有银行、信托、基金、证券市场、产权专市场等;融资属方式是指资金从提供者到达需求者的方式,包括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种方式。直接融资提供的是资本,优点是投资多元后,可以分解经营风险,缺点是增加了经营决策上的约束与管理难度;间接融资提供的是负债,优点是融资数额大、时间快,缺点是必须按时还本付息。
『捌』 PPP的融资模式
(1)服务协议(Service contract)。对于一些特殊的基础设施项目,如环保、垃圾处理,政府可以把服务出包给私人企业,政府仍需对设施的运营和维护负责,承担项目的融资风险,这种协议的时间一般比较短,只有一年或几年的时间。
(2)运营和维护协议(Operate--maintenance contract)。在该模式下,政府部门同民营机构签署运营和维护协议,由私人企业负责对基础设施进行运营和维护,获取商业利润。在该协议下,私人企业承担基础设施运行和维护过程中的全部责任,但不承担资本风险。政府部门对该项目拥有所有权。该模式的目的就是通过引入私人企业,提高基础设施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
(3)扩建后经营整体工程并转移(Wraparound Addition)。城市政府与私人企业签订协议,由私人企业负责对已有的基础设施进行扩建,并负责建设过程中的融资。完工后由私人企业在一定特许期限内负责对整体基础设施进行运营和维护,并获取商业利润。但在此模式下,私人企业可以对扩建的部分拥有所有权,因而会影响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公共产权问题。
(4)设计和建造DB (Design-Build)。在该模式下,由私人企业或机构为城市政府提供基础设施项目的设计和建造。该合作模式能有效减少工期,节约资金,提供更有效的项目担保以及能将额外的项目风险转嫁给民营机构。通过由唯一的机构负责项目的设计和建造,能避免多方共同参与所可能产生的冲突,在此模式下,政府仍然拥有项目的所有权并负责运营和维护整个项目。
(5)设计一建造一运营(Design-Build-Operate)。在该模式下,某承包商负责设计、建造和运营某项基础设施项目。总承包商会和设计单位签订项目设计合同;和建筑商签订项目建造合同;最后自己来运作项目。通过把设计、建造和运营三个环节统一由某民营机构来运作,可以加快发展速度,保持基础设施项目的连续性,也便于机构融资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