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政府投融资平台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形成、现状及特点分析来看,政府投融资平台在促进地区建设和实行政企分开的新政策下的确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在很多方面还是有多的不足。
1、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各投资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偏高,由此带来的财务风险较大。经过分析各集团公司的财务报表及经营状况,发现各公司的资产负债比率普遍偏高,多数都在70%以上。反映出的问题是,在实际操作中,对于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管理力度不够,已有的资产远远不够偿还贷款资金,由于集团公司多是利用政府信用向银行借款筹集资金,若出现偿还问题,商业银行将很难追究责任。
由此带来的财务风险很大,集团公司虽然合理利用了财务杠杆带来的效应,但是其巨大的财务风险可能会使企业陷入财务困境,导致国有资产很难保值增值,同时也可能会带来巨大的损失。
2、对子公司的监管力度不够,且有部分子公司所处市场波动较大,成本控制力度不够,无法持续盈利。从调查中发现十家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均未上市,且每个集团公司都有十个左右的子公司,管理幅度较大,资金链条很长,导致对子公司的监督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难度。
3、财务部的职责不是很明确。经调查发现,集团公司财务部的工作开展有一定的难度,对于具体的职责分工在整个集团公司不是很明确,在年终按绩效考核进行评价时,如果预算指标没有完成首当其冲的是财务部,由此给财务部带来的困扰,使得员工积极性有所下降。
4、预算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经调查发现,集团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的,其完成情况是基本上完成预算,超额完成预算的较少,另有没有实行全面预算管理的。集团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实行预算管理,但是由于经验不足等各方面的原因,对于预算管理的实行和管理力度还不够,要想使预算管理做的更好,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Ⅱ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融资后,怎么归还
第一,财政性资金偿还,如一般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外收入、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
第三、融资平台承担的项目取得的收益偿还。
Ⅲ 地方政府债的债主是谁(转自雪球)
编者按:去年的这个时候,有一位朋友委托我,找地方政府洽谈,给5--10个亿的信托产品,按照12.8%的年利息(5%给买票人,3%给银行,3%给信托,1.8%左右给中介人)给政府,并要求财政担保、资产抵押,折腾的好几天没谈成,当时还纳闷,全国借了6-7万亿,以后谁还什么时候还呀?现在回想起来,无厘头说得好:出来混,总要还的。�0�2银行呗。因为没有听说过地方政府债券,也没有人买过。……老百姓只买过国债券。的确,中国的地方政府没有发行债券的权利,因为中央知道地方政府一定会胡来,管不住。所以你也没见过没听过有地方政府债券。中央以前有过代理发行,因为没人买,地方政府就另谋出路了……。怎么个另谋出路?路径是这样:1,各地方政府主导注册了一些投资公司,这些投资公司政府把它叫做:融资平台。其名称可以是某城建开发公司、城建资产经营公司等。2,地方政府立项,比如:建高速,建机场,盖政府大楼……等等。3,融资平台的这些公司拿着政府的项目去银行融资,因为是政府背景的公司,又是政府项目,所以融资是审批 金额是多少给多少。4,银行当然知道地方政府是个什么东西,此钱大半是有去无回,风险很大。所以银行就把此债权转卖给信托公司,比如10亿的融资,银行说我留下2%的利息,剩下的你接手,签的是5% 的利息,你还有3%可赚。虽然信托公司也知道政府是个什么东西,但是这么大的生意总不能不要,怎么办?只要再转卖出去不就行了?利息写得高一点肯定好卖。反正只要卖出去,信托公司就即没风险也没责任了。于是,信托公司就把这些个债权做成一个一个项目投资产品,比如:城建公司修高速项目……等等。各种各样,总称“理财产品”。5,信托公司把“理财产品”拿到银行,让银行代理销售,还有回扣。6,银行就印些广告,再开一间“理财室”,配个理财经理,看着储户的存款额,给储户打电话推销。把有钱人称作“VIP客户”,请上上坐。至此,债权人是谁?明白了?……谁买了理财产品,谁就是地方政府债的债主。如果出了问题,也就是不兑现。(去年华夏银行已经出现血本无归,而且好像是起步50万一份的VIP产品。)你去找银行。以华夏为例,银行说:签约的合同上任何地方没有银行的章子。银行只是代售。(华夏银行更甚,说是理财经理自己私人代理的,银行不知此事)你看看合同上的章子去找信托公司,信托公司说:这是城建公司的项目,我们只是理财的信托公司。就好比你买了中石油的股票赔了,你不能找你开户的证券公司吧。你去找城建公司,城建公司说:我们是跟银行签的约融的资,你是谁?你去找银行,银行说:我们是融资给城建公司的,跟你有什么关系?你再去找城建公司,城建公司说:谁卖给你的你找谁去!……你再拐回来找银行,银行说:你跟谁签的约,你找谁去!你再去找信托公司,信托公司说:投资有风险,你没看合同条款细则吗?你说:明明写着保本的!信托公司说:这是政府项目,政府不光说保本,还说有补贴呢,不信你去问政府!你去问政府,政府说:我们只是立项,审批项目。是行政机构,这连你都不知道吗?……你说算了,我也不找了,直接告吧。打官司!我是VIP客户,还没被骗光,还有财力,物力,人力,写诉状!诉状第一栏,被告人:……???该填谁?这时候你才发现,打官司,要在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打。银行在本地,信托公司在上海,城建公司在北京……。被告栏都填不出,根本没法打。政府怎么这么聪明?……其实政府也是让美国涮过,学来的。美国的“次级债”就是这样的结构。区别在于:美国是信托公司把它卖给全世界了;中国是各地方政府卖给全国老百姓了。好了,各位看官,别在这看雪球了,赶快回去问问你家金砖老婆买没买理财产品?
Ⅳ 什么叫当地政府投融资平台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是指各级地方政府成立的以融资为主要经营目的的公司,包括不同类型的城市建设投资、城建开发、城建资产公司等企业(事)业法人机构,主要以经营收入、公共设施收费和财政资金等作为还款来源。最近,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明确,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对以前主要通过融资平台公司融资建设的项目,规范后主要有三个渠道:一是对商业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项目,要与政府脱钩,完全推向市场,债务转化为一般企业债务;二是对供水供气、垃圾处理等可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的公益性项目,要积极推广PPP模式,其债务由项目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举借和偿还,政府按照事先约定,承担特许经营权给予、财政补贴、合理定价等责任,不承担偿债责任;三是对难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确实需要政府举债的公益性项目,由政府发行债券融资。
Ⅳ 谁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巨额债务埋单
肯定是我们广大老百姓了。毋容置疑的
政府、商业银行和人民大众都可能会为地方融资平台的巨额债务买单。但是由于我国的政治体制因素,中央政府不允许地方政府破产,就会为地方政府的债务兜底。一方面中央政府为了不让地方政府出现财政赤字,已经代地方政府发行了地方债;另一方面地方政府是通过地方投融资平台支撑的国有企业来向银行进行贷款的,如果坏账出现,最严重的可能就是让这些国有企业破产。此外,与银行的不良资产负债率相比,地方政府官员更看重自己在位期间的政绩工程。然而商业银行也不会成为地方政府的替罪羊。我国银行业是以四大国有银行为支柱的,当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率因此达到了一个风险峰值时,中央政府为了保证我国的金融安全,不得不采取各种措施来降低银行的不良资产率,最后则可能通过央行大量发行人民币的形式,用通货膨胀的形式,用不能如实反映当前消费水平的CPI指数的形式,让全体中国人民最终来消化,所以人民大众可能会成为利益受损者。
Ⅵ 地方投融资平台靠什么盈利卖的地钱交给财政局,银行借的钱又都去搞公益项目。请问平台的收入从那里进
首先,地方投融资平台,很多都是地方政府/财政局下的企业。
第二,具体要看它做什么项目。地方投融资平台,不仅做公益项目。一般来讲,收入一部分靠财政拨款;另一部分是项目收入,比如有些会有物业费、过路费、停车费等。很多项目,前期由地方平台做。待项目做完后,再由政府按一定的资金回购。也就是政府来付款。
希望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Ⅶ 什么是“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
地方政府抄投融资平台是指,地方政府袭组建的不同类型的公司,包括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城建开发公司、城建资产经营公司等。政府通过划拨土地等,组建一个资产和现金流大致可以达到融资标准的公司,必要时辅之以财政补贴等作为还款保证,融入资金后重点投向市政建设、公用事业等项目
Ⅷ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通过举债融资,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筹集资金,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亟须高度关注的问题,主要是融资平台公司举债融资规模迅速膨胀,运作不够规范;地方政府违规或变相提供担保,偿债风险日益加大;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意识薄弱,对融资平台公司信贷管理缺失等。为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抓紧清理核实并妥善处理融资平台公司债务
地方各级政府要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原则,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
纳入此次清理范围的债务,包括融资平台公司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债务。债务经清理核实后按以下原则分类:
(1)融资平台公司因承担公益性项目建设举借、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债务;
(2)融资平台公司因承担公益性项目建设举借、项目本身有稳定经营性收入并主要依靠自身收益偿还的债务;
(3)融资平台公司因承担非公益性项目建设举借的债务。
对原计划由融资平台公司承担融资的在建项目,对其后续资金应根据不同情况妥善处理。地方各级政府要严格审核项目投资预算和资金来源,各类资金要集中用于项目续建和收尾,严格控制新开工项目,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经地方政府审核后,对还款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的公益性在建项目,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不得再继续通过融资平台公司融资,应通过财政预算等渠道,或采取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资金解决建设资金问题。对使用债务资金的其他在建项目,原贷款银行等要重新进行审核,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政策、环境保护政策、信贷审慎管理规定及宏观调控政策等要求的项目,要继续按协议提供贷款,推进项目建设;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项目,地方政府要尽快进行清理,妥善处置。
对融资平台公司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持按照“逐包打开、逐笔核对、重新评估、整改保全”的原则进行全面清理,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信贷资产安全。
地方各级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有关债务人偿债责任。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债务,要按照协议约定偿还,不得单方面改变原有债权债务关系,不得转嫁偿债责任和逃废债务。融资平台公司等要统筹安排资金,制定偿债计划,明确偿债时限,切实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二、对融资平台公司进行清理规范
在本通知下发前已经设立的融资平台公司,要按以下要求进行清理规范:对只承担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且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偿还债务的融资平台公司,今后不得再承担融资任务,相关地方政府要在明确还债责任,落实还款措施后,对公司做出妥善处理;对承担上述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同时还承担公益性项目建设、运营任务的融资平台公司,要在落实偿债责任和措施后剥离融资业务,不再保留融资平台职能。对承担有稳定经营性收入的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并主要依靠自身收益偿还债务的融资平台公司,以及承担非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的融资平台公司,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充实公司资本金,完善治理结构,实现商业运作;要通过引进民间投资等市场化途径,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改善融资平台公司的股权结构。对其他兼有不同类型融资功能的融资平台公司,也要按照上述原则进行清理规范。
今后地方政府确需设立融资平台公司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足额注入资本金,学校、医院、公园等公益性资产不得作为资本注入融资平台公司。
三、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管理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等的信贷管理
融资平台公司融资和担保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经清理整合后保留的融资平台公司,其融资行为必须规范,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须落实到项目,以项目法人公司作为承贷主体,并符合有关贷款条件的规定。融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要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讲求效益,稳健经营。
银行业金融机构等要严格规范信贷管理,切实加强风险识别和风险管理。要落实借款人准入条件,按商业化原则履行审批程序,审慎评估借款人财务能力和还款来源。凡没有稳定现金流作为还款来源的,不得发放贷款。向融资平台公司新发贷款要直接对应项目,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项目资本金的规定。严格执行贷款集中度要求,加强贷款风险控制,坚持授信审批的原则、程序与标准。要按照要求将符合抵质押条件的项目资产或项目预期收益等权利作为贷款担保。要认真审查贷款投向,确保贷款符合国家规划和产业发展政策要求。要加强贷后管理,加大监督和检查力度。适当提高融资平台公司贷款的风险权重,按照不同情况严格进行贷款质量分类。
四、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规担保承诺行为
地方政府在出资范围内对融资平台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实现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内部化。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机构和主要依靠财政拨款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均不得以财政性收入、行政事业等单位的国有资产,或其他任何直接、间接形式为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行为提供担保。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
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充分认识加强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落实。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和机构,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善相关政策,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监督。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建立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管理信息系统、会计核算和统计报告制度,以及融资平台公司债务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实现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的全口径管理和动态监控。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的审计监督。要研究建立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将地方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逐步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都要严格遵守法律制度规定,确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对清理规范中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对清理规范后仍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规定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抓紧落实相关工作,并将工作落实情况于2010年12月31日前上报国务院,抄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和银监会。
国务院
二○一○年六月十日
Ⅸ 公司融资后给融资人回扣法人负什么责任
这是行贿,要付法律责任的。
Ⅹ 融资5个亿,拿一个点的回扣,算非法融资吗
融资居间费,只要双方约定好,多少都可以,法律没有具体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