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么是投融资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
简单点讲
就是一家公司,委托某律师事务所,根据《律师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接受公司的委托,对xx公司的xx项目的融资事宜进行调查,出具的法律文书
B. 哪些业务应当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红筹上市法律意见书:为境内企业或自然人,以境内资产或权益到境外设立公司并在境外发行上市(即所谓的红筹股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
★证券承销法律意见书:担任证券主承销商的法律顾问,对承销商推荐发行公司并承销证券进行法律审查,以避免承销商的风险和责任;
★公司设立法律意见书、公司变更法律意见书:证券公司的设立及其增资扩股,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及其重大变更事项,需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进行法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服务;
★证券发行人法律意见书:为股票发行人、可转换债券发行人和证券投资基金发起人出具法律意见书;
★董事任职法律意见书:为上市公司增发股份、配股以及发行可转换债券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并出具意见;见证上市公司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的行为及此行为的实施结果并出具意见;为上市公司新任董事、监事解释《董事声明及承诺书》、《监事声明及承诺书》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等;
★承销商招股配股法律意见书:为主承销商、承销商制作的招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出具验证笔录等;
★基金法律意见书:为证券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所设立的基金是否具备发行与上市的法定条件,出具法律意见书;
★股东年会法律意见书:为股东年会召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股权股权分置改革法律意见书:为股权分置改革出具法律意见书
2、商业银行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规定,商业银行的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实行律师见证制度,并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3、财政部《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资产重组法律意见书、国有股权管理法律意见书: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关于资产重组、国有股权管理的法律意见书;
★股权转让法律意见书:办理国有股权转让,须提交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律意见书;
★股权担保法律意见书:办理国有股权担保,应提交关于股权担保的法律意见书。
4、企业改制法律意见书:改制企业上报资产处置方案时,应提交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产权出让法律意见书:产权出让方申请进入产权交易市场交易的,应当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法律意见书;
6、产权转让法律意见书:决定或者批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应当审查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7、产权界定法律意见书、产权交易法律意见书:为企业产权界定和产权交易出具法律意见书;
8、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法律意见书: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9、企业应收款项法律意见书:《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应收款项管理制度的通知》规定,涉及诉讼的损失,企业应当委托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10、企业资产损失法律意见书:《企业资产损失财务处理暂行办法》规定,涉及诉讼的资产损失,企业就当委托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11、企业资产损失法律意见书、企业清产核资法律意见书:为企业在清产核资中的各项资产盘赢、资产损失和资金挂帐的核实和认定,并出具企业资产损失法律意见书、企业清产核资法律意见书;
12、公共信息服务专项资金项目承办合同法律意见书:为外经贸公共信息服务专项资金的项目管理单位与项目承办单位之间实行的项目承办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
13、招标投标法律意见书:为招标数额较大或采取国际招标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文件、合同文本提供咨询;审查、修改、制作相关法律文件,以及就招标文件最终文本等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招标投标出具法律咨询意见书等活动;
14、项目融资法律意见书、项目融资律师尽职调查报告:为国际投融资、项目投资等资本运作出具项目融资法律意见书、项目融资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15、企业并购法律意见书、企业并购律师尽职调查报告:为企业跨国并购,境内并购出具企业并购法律意见书、企业并购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16、股权转让法律意见书: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股份转让出具股权转让法律意见书;
17、权证发行法律意见书:为权证发行出具权证发行法律意见书; 18、股权信托法律意见书:为转让的信托股权出具股权信托转让法律意见书;
19、房地产借款融资法律意见书:为以房地产抵押借款出具房地产借款融资专项法律意见书;
20、不良资产处置法律意见书:为处置不良资产出具不良资产处置法律意见书;
21、资产重组法律意见书、债务重组法律意见书:为企业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出具资产重组法律意见书、债务重组法律意见书;
22、关联交易法律意见书:为企业的关联交易出具关联交易法律意见书;
23、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章,下列期货业务应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期货公司设立法律意见书:为申请设立期货公司出具法律意见书;
★股指期货法律意见书:为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出具股指期货法律意见书;
★期货公司股权变更法律意见书:为期货公司变更公司股权出具法律意见书;
★期货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法律意见书:为期货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出具法律意见书
C. 项目立项确认书需要法律意见书是不是代表融资可以成功呢
摘要 法律意见书是:是律师事务所根据调查收集的事实材料和现行的法律法规,对项目的投资项目、融资项目、股票发行等特定的法律事务,所进行的法律分析、法律风险预测及合法性评价,并出具书面的法律建议的法律文书。
D. 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的并购金融
协力在并购金融与融资领域始终保持着不俗的业绩,颇受业界的关注与好评。
协力并购金融专业律师团队兼有金融、税务、财会等专业领域的知识背景,可以为客户提供并购、金融、融资、上市、股份改制等法律服务。通过全程介入,我们的专业律师可以帮助中外客户提示并预防法律风险,确保客户的合法权益。
凭借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团队及良好的声誉,协力已为数量众多的国际集团、上市公司提供并购金融与融资服务,他们涉及房地产、银行、控制工程、餐饮、私募基金、信托、化工、酒店等行业。协力曾为世界某知名汽车集团及世界顶级化工集团的并购项目、中国国有银行的融资项目、房地产信托项目、矿产基金项目等提供了专业法律服务,协力的专业法律支持赢得了诸多行业领域客户的广泛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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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
我们可以为投资者提供针对目标公司的法律尽职调查,设计和优化并购过程中的交易架构,起草股权转让协议、资产转让协议等交易文件,进行人力资源安排和债权债务安排,并参与投资者与目标公司之间的商务谈判,就有关交易涉及的审批、登记、备案等事宜提供专项法律意见,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金融与银行
我们可以为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和企业提供细致、专业的法律服务,涵盖商业贷款、信用贷款、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等方面。我们擅长为客户就交易中所涉及的所有重要法律事项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信托
我们的服务涵盖信托投资公司设立阶段的法律服务,信托产品设计相关的法律服务及信托项目运行过程中的法律服务三个方面。我们可以为信托公司开展的信托业务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涵盖房地产项目信托、股权信托、收益权信托等。同时我们还为信托产品的发行工作提供法律咨询,起草法律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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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服务包括代表发起人和投资人协助投资基金的设立,基金类型涵盖证券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房地产基金等。同时,我们能有效地解决基金管理者和参与者在运营和投资基金的过程中面临的各类法律问题。此外,我们擅长提供私募基金法律服务,包括与私募基金的设立与募集相关的法律服务及与私募基金运作相关的法律服务。
融资
我们的服务包括确定企业融资需求(股权、债权、信贷等)、融资法律环境调研、融资方案设计、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参与项目谈判、起草和审阅融资协议及其他文件、跟进和完善后续行政审批程序。在融资租赁方面,我们可以对融资租赁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意见,起草融资租赁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并为融资租赁公司建立和完善长期使用的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等合同范本。
上市
我们可以为企业新三板挂牌上市提供的全程法律服务以及为企业境内外上市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为企业上市提供法律咨询、设计上市方案,为企业提供整改方案及重组方案,为企业设计股权激励方案,提供与企业股份制改造相关的法律服务,完善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及其他制度建设,协助企业起草或审阅法律文书、协议等,尽职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等。
E. 律师简述哪些融资业务应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当事人认为有法律风险,那么就可以要求律师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
F. 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怎么查询法律意见书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为其运营管理机构。2012年9月20日,公司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30亿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为公司股东单位。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丁26号。法定代表人:杨晓嘉。公司的经营宗旨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善市场功能,加强市场服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市场创新,保护投资者及其他市场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推动场外交易市场健康发展,促进民间投资和中小企业发展,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组织安排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的公开转让;为非上市股份公司融资、并购等相关业务提供服务;为市场参与人提供信息、技术和培训服务。设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加快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发展的重要举措。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的领导下,不断改善中小企业金融环境,大力推动创新、创业,积极推动我国场外市场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G. 新加坡基金会的法律意见书怎么出具
楼主你好!
新加坡出具法律意见书首先要注册一家新加坡基金会,提供新加坡基金会注册纸证书、注册纸、章程包括项目白皮书。
新加坡法律意见书包含哪些内容:
1、白皮书合规:证明从事的项目是符合新加坡条例的;防止MAS(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调查;上交易所时需要用到;
2、token非证券化证明:证明所从事项目是非证券化的、目前有因涉及证券化的被MAS关停。做好后到MAS报备,防止MAS的调查。
3、私募销售条款合规:证明在上交易所之前所从事的私募和销售是合规的;
4、公募条款合规:相当于上交易所之后对广大投资者所做的一个承诺,增加投资者的信心;
H. 并购法务是做什么的
项目投资并购一般包括法律文件谈判和签署、尽调(法律、财务、税务、技术等)、交易(融资、税务)方案设计、投资决策、政府审批、股权交割等环节,同时上述环节还存在不同程度的重叠或交叉。
根据对法务人员在投资并购中的角色定位,本文重点围绕以下环节分析法务人员的参与方式:
(一)提出项目推进建议或方案
在投资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较为规范的公司,从项目信息筛选到目标项目的推进,公司高管和业务部门一般较为熟悉其基本的操作思路。而对于投资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缺乏的公司,情况则大不相同。公司高管遇到项目投资并购事务,不知如何推进,不知从何处着手,随意性很强。在实践中,无数公司在重复着同样的错误,屡屡为低级错误付出代价。有时,公司尚未实施尽调或内部决策程序,担心错失商机而急于签署具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或者出现另外的情形,公司与合作方或转让方没有签署任何法律文件,就安排启动尽调,结果枉花费用和时间。法务人员在日常法务管理中,一定要保持高度的敏感性,善于识别业务类别和特点,及时就项目推进思路和步骤向公司提出建议或方案,说服公司遵循投资并购一般性程序谨慎推进。
(二)聘请外部律师介入投资并购程序
法务人员和外聘律师是互补的关系,而不是互相排斥,在投资并购业务中尤其如此。投资并购律师是一支专业的社会力量,法务人员应该学会如何调动和运用好外聘律师资源,作为法务管理的智力支撑。投资并购业务相对较多的公司,最可取的办法是组建外部律师库,在需要时从律师库中进行比选。当然,境外项目的投资并购,必须选择项目本土律师。除非有经验的大型跨国公司,法务人员平时很难掌握境外本土律师资源,特别是擅长项目投资并购的本土律师资源,因此,一般很难建立境外项目律师库。针对此种情况,捷径就是通过国内或国际律师推荐,或者直接将选聘境外本土律师的任务委托给国内或国际律师。
另外,法务人员需要把握选聘外部律师的时机,一般掌握在全面法律尽调启动之前(境外项目可提前至初步法律尽调之前)。
(三)组织法律尽调
法律尽调是投资并购的关键环节,调查结果如何直接影响到交易(融资、税务)方案设计、合同谈判以及投资决策,资产交割后风险的出现也多与尽调不充分有关。另外,尽调往往是最耗费时日和最消耗费用的环节。如何有效组织法律尽调并发挥法律尽调的效用,对法务人员是一项重大考验。
建议法务人员从以下几个方面组织开展法律尽调:
1.法务人员与公司相关部门沟通,合理安排法律尽调与财务、税务、技术等尽调的时间和先后次序
一般而言,各类尽调未必同时展开,否则会造成人力、财力的浪费。比如矿业项目,地质尽调可以先行,如果资源量、品位、赋存条件不能满足需要,就可能选择放弃,没有必要再继续调查。也即,依据项目类型和项目所处阶段的不同,各类尽调会有先后次序。需要各专业人员充分协商,做好调查计划和安排。
2.法务人员需考虑将法律尽调分阶段实施,一般而言,可将法律尽调划分为初步法律尽调和全面法律尽调两个阶段
公司法务人员应注意把握法律尽调的阶段划分,不可轻易启动全面法律尽调。在初步法律尽调阶段,根据项目的不同特点,重点关注影响项目的重大实质性障碍,比如矿业项目,项目公司是否持有探矿权或采矿权。经初步法律尽调,如发现任一重大实质性法律障碍无法排除,则不仅不再需要全面法律尽调,项目整体工作也会随之终止。在初步法律尽调基础上,如决定进一步推进,可启动全面法律尽调。全面法律尽调工作应坚持全面、客观、细致的原则,不可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不可存在任何侥幸心理,不能将时间或费用作为影响全面法律尽调的决定性考量因素。任何看似很小的问题,也可能构成项目实施的重大障碍,以致给公司造成损失。
3.法务人员应做好法律尽调清单和报告的审查或评审
首先,法务人员应严格审查初步法律尽调和全面法律尽调清单,并与其他专业的尽调清单做好衔接。清单的质量好坏直接影响调查工作的效率和效果,且不可作为“二传手”将外聘律师起草的清单直接转发被调查方了事。根据调查的进展,随着问题的逐步暴露,法务人员需指导和监督外聘律师准备补充调查清单。
其次,法务人员应对外聘律师提供的法律尽调报告组织评审。法律尽调报告不是孤立的文件,不仅需要公司法务人员、外聘律师参加评审,公司相关高管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甚至其他中介机构也需要参加评审。在可行的情况下,可安排法律尽调报告与其他专业尽调报告一并评审。法务人员应根据参审人员提出的意见,协助外聘律师整理出需要进一步调查的问题,补充和完善报告。
4.法务人员应向公司决策层提交法律问题要点和评价意见
外聘律师撰写的法律尽调报告尽管非常翔实,但由于均系繁琐和晦涩的法律专业问题,如何使公司决策层理解并以此作为决策的依据,则需要外聘律师整理出主要或关键性法律问题要点,由法务人员结合此类要点对法律尽调报告提出评价意见,指出哪些问题可以忽略,哪些问题有法律风险控制措施,哪些问题需要在合同谈判中予以解决。
(四)参与项目交易(融资、税务)方案设计
对复杂些的投资并购项目,尤其是境外投资并购项目,项目交易(融资、税务)方案设计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环节,公司一般非常重视。在设计方案时,中介机构包括外聘律师往往考虑问题的角度过于单一,以致于提交的方案非常复杂、难以操作。法务人员应积极介入,对方案实施审查,不仅要考虑交易和融资的安全性和节税问题,还要考虑此方案可能给今后层级管理、股权或资产处置、发债上市、争议解决等带来的难度和风险,协助优化方案,帮助公司决策层进行综合评判。
(五)合同谈判和法律文件签署
项目推进过程伴随着是合同谈判过程,在此过程中将通过一系列法律文件如备忘录、会议纪要、意向书、保密协议、合作(交易)框架协议、正式合作协议、出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交割协议等将谈判成果固化,从而确保项目层层递进,且做到可进可退。随着项目推进程度不断加深,法务人员介入也会越来越深。在备忘录、会议纪要、意向书和保密协议等初期文件商谈和签署阶段,法务人员容易胜任,基本没有必要聘请外聘律师参与。在合作(交易)框架协议商谈和签署阶段,由于需要明确实质性权利义务条款,外聘律师参与的必要性明显增强,如果是境外项目,还必须有本土律师参与。法务人员要指导和监督外聘律师参与谈判和起草、修改协议,做好内外沟通协调工作。
另外,法务人员须按照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合同评审和签署流程,确保充分听取和吸收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各专业人员的评审意见。
(六)参与项目投资决策
项目投资并购对任何一家公司来讲都是重大投资决策事项,必须履行项目投资决策程序,从而确保项目合规和控制风险。项目一般经专题会议(或项目评审会议)、总经理(或总裁)办公会议研究后,由董事会审议,甚至报股东(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即便投资管理不规范的公司,也会有或繁或简的决策程序。法务人员如何参与项目投资决策是一项重要课题,这是发挥法务人员法律把关作用的重要一环。
在投资决策程序中,法务人员应做到以下两点:
1.对涉及投资并购的各类会议的议案材料进行审查,对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交易方案、法律风险及其控制措施提出法律审查意见,必要时,指导外聘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将法律审查意见或法律意见书作为议案材料的附件;
2.全过程参加或列席涉及投资并购的各类会议,提供相关法律问题的咨询,必要时,邀请外聘律师参加或列席。
(七)合规审查
法务人员一般负有合规管理之责(有一部分公司独立设置合规部门或岗位),对投资并购项目应及时开展合规审查,提出合规审查意见。合规审查应关注以下三个方面:
1.投资并购的目标项目自身的合规性,存在哪些合规缺陷,有没有补救或完善措施;
2.投资并购过程的内部程序合规性,也即,是否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和流程履行了合同评审、资金支付、投资决策程序;
3.投资并购过程的外部程序合规性,也即是否通过了境内外相关政府部门审批。
I. 如何办理香港公司法律意见书公证
香港公司法律意见书公证程序如下:
公证地点:香港
公证时间:1周
公证材料:香港公司法律意见书原件,附上申请人有效的护照首页扫描件
公证流程:先由中国委托公证人进行文件属实性公证,其次送往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两个步骤,先公证后加盖转递章,手续完成后方可在大陆使用。
J. 上市公司经营过程中哪些事项需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多与经营事项有关针对文本,如招标文件法律意见书针对行为,如并购行为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