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么是年金险对接信托为什么年金保险要对接信托
一、什么是年金险对接信托?
年金险是指,在保险期限内,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规定的方式,按照年度定期向被保险人给付合同约定金额的保险金。而所谓的年金险对接信托,指的就是以保险金或保单受益权作为信托财产,由委托人和信托机构签订信托合同,当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或给付条件时,保险公司将保险金交付于受托人,由受托人依信托合同约定的方式管理、运用信托财产,将信托资产及运作收益按信托文件的约定交付给信托受益人。在这个意义上,主要利用的是信托在分配上的灵活性,通过在什么时间、以何种条件向哪些人分配,进行相应的激励或者行为约束。保险公司哪家强,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最新榜单!全国十大保险公司排名
二、为什么年金保险要对接信托?
1、确保投保人的控制权
在某些情况下,保险金或者身故金会出现失控的情况,或者没有办法完全实现投保人的愿望,但是结合信托就可以解决这一问题。
比如:如果投保人过早去世,会导致保费成为遗产。如果利用信托架构中信托委托人的去世不会导致信托财产成为遗产的这个特点,那么就可以确保投保人的控制权,不会出现保费成为遗产的状况。
将年金保险结合信托,就可以有效保证投保人的控制权,让生存金不会因为投保人去世而导致法律纠纷,用年金保险对接信托的方法就能扬长避短,保证了保险的控制权。
2、保护保单
一般来说,年金保险中存在最大的风险有两个,一个是保费的来源,一个是保险金的去向。采用年金保险对接信托的方式,就可以更好地对保单进行保护,另外也可以让保险金的使用能够更符合投保人的愿望。
对于生存金或者身故金来说,采用年金保险对接信托的方式,就可以让这笔财产有第二次增值的可能,可以发挥出更多的作用,也方便投保人更好地对保险金进行控制,更好地进行管理。同时,也防止一旦受益人拿到身故金之后,因为过于挥霍或者在其他情况下失去控制权,防止身故金的使用与投保人的愿望相违背。
⑵ 华宝信托投资公司的产品与服务
1、华宝信托按属性分类
集合资金信托
资金信托业务:是指委托人基于对信托投资公司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信托投资公司,由信托投资公司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它是信托机构一项重要的信托业务,是信托机构理财业务的主要存在方式。一般分为集合运用资金信托和单独运用资金信托。
单一资金信托:是指信托投资公司接受单个委托人委托,依据委托人确定的管理方式(指定用途)或由信托投资公司代为确定的管理方式(非指定用途)单独管理和运用货币资金的行为。
集合资金信托:指信托投资公司接受二个或二个以上委托人委托,依据委托人确定的管理方式(指定用途)或由信托投资公司代为确定的管理方式(非指定用途)管理和运用货币资金的行为。信托投资公司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时,接受委托人的资金信托合同不得超过200份(含200份),每份合同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万元(含5万元)。
单一资金信托
资金信托业务:是指委托人基于对信托投资公司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信托投资公司,由信托投资公司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它是信托机构一项重要的信托业务,是信托机构理财业务的主要存在方式。一般分为集合运用资金信托和单独运用资金信托。
单一资金信托:是指信托投资公司接受单个委托人委托,依据委托人确定的管理方式(指定用途)或由信托投资公司代为确定的管理方式(非指定用途)单独管理和运用货币资金的行为。
华宝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层
集合资金信托:指信托投资公司接受二个或二个以上委托人委托,依据委托人确定的管理方式(指定用途)或由信托投资公司代为确定的管理方式(非指定用途)管理和运用货币资金的行为。信托投资公司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时,接受委托人的资金信托合同不得超过200份(含200份),每份合同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万元(含5万元)。 企业年金及员工福利信托
年金信托就是运用信托的方式管理年金,也就是开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企业单位作为委托人,将计提的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委托给信托公司,受托的信托公司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已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对受托资金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的一种信托。年金信托的受益人通常是参加补充养老保险计划、已建立个人帐户的企事业单位的员工。
年金计划在中国刚刚起步,年金市场将可能以较快的速度发展,年金信托业务的潜在市场极为广阔。华宝信托在年金业务上已经做了大量细致周密的准备,在国内同行业中走在了前列,信托专业的人才优势、先进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和优质及时的服务和,在受托与帐户管理帐户管理领域处于领先地位。此外,华宝信托于2003年也成为了上海市企业年金管理中心的投资管理人之一,负责部分企业年金的投资运作。目前,华宝信托与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保所正在进行“企业年金帐户管理规范”的课题研究。
非资金信托业务
权利信托:权利信托是信托标的物以各类权利形态出现的信托。权利信托包括以债权为信托财产的债权信托,以股权为信托财产的表决权信托,以有价证券为信托财产的有价证券信托,以担保权利为信托财产的附担保公司债信托,以专利权为信托财产的专利信托等。
员工持股信托:指企业员工出资委托信托公司认购本公司股权或直接将已认购的本公司股权委托给信托公司管理和运用,信托投资公司按委托人的意愿以信托公司的名义行使股东权利,并按所持股份享受公司利润分配和对受益人进行分配的的一种信托方式。
管理层持股信托:目标公司的管理者或经理层通过信托投资公司借贷所融资本购买本公司的股份,用于收购本公司股权,或者直接进行股权投资,从而改变目标公司所有者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进而达到重组该公司目的并获得预期收益的一种收购行为。
⑶ 企业年金信托业务的特征是什么
第一,说句“废”话,企业年金信托与企业年金基金不同;
第二,企业年金信托业务的重大特征就是信托财产是企业年金;
第三,由于企业年金是养老的保命钱,而且是长期缴纳、不断积累的,对管理的独立性(避免被挪用以及侵吞)和投资的安全性(比增值更重要的是保值)等方面要求很高。因此,企业年金信托对受托人的要求较高。
其他从略~
⑷ 陕国投的公司业务
资金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信托投资公司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信托投资公司,由信托投资公司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信托一部、信托二部、信托营销部是公司资金信托投资业务的具体实施部门,基于“受人之托、代人理财、诚信服务”的宗旨,相关部门在发挥公司各种资源优势和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以规范的投资行为和详尽的市场调研和分析,满足各类客户不同的风险/收益偏好,量身定制投资方案。
信托部门由富有投资经验、高学历的专业人员组成。无论是研究分析人员还是一线业务人员均专业、精干,受过严格、系统的学历教育和公司培训,有较丰富的金融业务经验。
信托部门的主要业务有:
1.房地产信托业务。(1)由陕国投发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社会资金对房地产企业发放贷款;(2)为存在短期紧急资金需求的房地产企业提供过桥融资;(3)房地产企业将其拥有的优质房产项目的项目公司的绝对控股权阶段性让渡给陕国投,并承诺在未来一定期限内按约定价格全额回购相应股权,以实现融资的目的。在这种模式下,房地产企业继续拥有项目公司房产开发经营权,也未丧失项目开发的最终利益,降低了企业自有资金筹措压力,有助于发挥企业资金效益的最大化。此种模式也适用于房地产企业项目兼并收购过程中的融资需求,同时也适用于通过增资扩股来补充项目公司自有资金投入不足的情况。(4)房地产企业将成熟物业或者已建成正在招租过程中的物业的未来租赁收益权的优先受益权委托陕国投转让给社会投资者,并承诺在未来一定期限内按约定价格回购优先受益权,以实现融资的目的。在这种模式下房地产企业并未丧失物业的所有权,同时也盘活了房地产企业固化资产,增强了资产的流动性。该模式也适用于拥有现房房产并打算销售的房地产企业来进行融资。
2.产业信托业务。针对交通、能源、基础设施、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项目设计各类产业信托计划,发行信托募集资金后以贷款、直接投资、租赁等方式支持项目建设。
3.证券投资信托业务。通过与客户签订信托协议,明确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三方权利和义务,陕国投作为受托人全权负责信托资金的投资管理运作。投资方向以国内证券市场上市的股票、基金、上市公司国有股、法人股、债券和货币市场为主,利用部门拥有的专业研究队伍和研究平台,以专业化的运作为信托客户提供增值理财的服务。
4.外汇投融资业务。以国际国内外汇资产为投资方向,为客户的外汇资金提供投资增值服务,为客户的国内用汇项目和企业提供以发行外汇信托和外汇债券为主要手段的融资服务,并通过国际金融市场衍生工具,管理外汇债务风险,协助客户减少或消除不必要的或无法承受的风险,加强或改善客户外汇资产和外汇负债的风险/回报性能。迄今为止资金信托总部管理的外汇资金约1亿美元。
5.企业年金业务。设计年金信托产品,作为企业年金的受托管理机构为企业年金的管理增值提供信托服务。 1.动产信托。委托人可以把多余闲置或弃用的大型机器设备或运输设备作为信托标的,委托给我公司。通过我们专业的管理和运作,可以实现信托资产的盘活和变现,力争信托资产最大限度地保值增值。动产信托主要品种有交通工具信托(如火车、飞机、轮船等)和机械设备信托。我公司可能选择的信托财产管理方式包括:有偿出让、经营性租赁、融资租赁或投资入股等。
2.不动产信托。委托人有意有偿出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厂房或其他建筑物,可以以土地使用权、厂房、其他建筑物作为信托标的,将其委托给我公司。通过我们专业人才的管理和运作,可以确保贵公司的财产在保值、增值的情况下盘活和变现。我们作为受托人将会按照信托合同约定的条件和目的,对信托资产进行管理、运用和处置,在锁定风险的前提下实现您委托的信托资产的价值最大化。为实现财产变现或保值的目的,我们选择信托财产管理方式主要有:有偿出让、经营性租赁、融资租赁和投资入股等。 公司投资管理部是以贷款、融资租赁、实业投资等方式运作自有资金的业务部门。在项目筛选、评估、管理等方面积累了较丰富的实践经验。业务运作的主要方式介绍如下:
1.贷款业务。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提供贷款。
2.融资租赁。公司曾为省内外多家企业如延炼集团、咸阳偏转、滨州纸业等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在融资租赁领域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
3.股权投资业务。对外投资也是公司一项重要业务,目前投资大唐电信、长安信息、永安保险等企业,对外投资取得较好的收益。 投资银行部是下属部门,依托陕国投获得的综合金融服务优势,具有领先的金融创新能力、丰富的投融资顾问经验、以及专业的金融知识和技术特色。当前,投资银行部在新的金融环境中抓住机遇,把握市场动态,在传统业务基础上谋求创新。
业务范围主要包括:
(1)为企业提供长期的财务顾问服务,如财务管理、内部尽职调查、股权结构设计、激励机制设计、法律服务等;
(2)提供融资中介服务。如制作商业计划书、企业价值评估报告等;
(3)为企业吸引投资者或融入资金;
(4)为企业引入战略合作伙伴;
(5)协助企业制定、实施公开发行股票计划等;
(6)为企业提供融资租赁服务;
(7)帮助企业进行并购、重组或进行管理层收购;
(8)承销国债、银行债券或企业债券;
(9)协助企业进行资产证券化等。
⑸ 财务管理名词解释
财务管理是在一定的整体目标下,关于资产的购置(投资),资本的融通(筹资)和经营中现金流量(营运资金),以及利润分配的管理。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根据财经法规制度,按照财务管理的原则,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简单的说,财务管理是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
(5)名词解释年金信托扩展阅读
主要内容
1、财务的目标与职能
企业财务在运行中所固有的功能。财务的职能源于企业资金运动及其所体现的经济关系,表现为筹资、用资、耗资、分配等过程中的管理职能,包括:财务预测、财务决策、财务计划、财务控制、财务分析等。
2、财务规划
纳税人通过经营和私人实务的安排以达到减轻纳税的活动。财务规划是以个人(家庭)或公司需要为出发点,实现现金流的顺畅、创造财富能力的提升。
财务规划不是财税规划。财税规划只是财务规划中的三级目录。财务规划是对企业筹资计划、财务管理、投资计划的统称。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财务管理
⑹ 养老金信托与企业年金信托的关系
养老金信托与企业年金信托的关系:
1.两种都是年金信托,企业年金可以理解为回养老金的一答种。中国的养老保障体系有三层,第一层是国家规定强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第二层就是企业年金,以前一直叫补充养老保险,2000后命名为企业年金,第三层就是个人购买的商业养老保险。
2.最大区别:前者是一个国家的强制规定,后者是国家鼓励建立的。
3.企业年金采取的运作模式是信托模式,主要依据信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应当确定企业年金受托人(以下简称受托人),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受托人可以委托具有资格的企业年金账户管理机构作为账户管理人,负责管理企业年金帐户;可以委托具有资格的投资运营机构作为投资管理人,负责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营;选择具有资格的商业银行或专业托管机构作为托管人,负责托管企业年金基金。
4.传统的养老保险是保险契约模式,主要依据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的企业,办理相关投保手续,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契约,投保人所缴纳的保险费成为保险资金,并形成保险公司资产负债,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⑺ 财务管理学 名词解释
1.有效投资组合:处于有效边界以内的实际可行的投资组合(来自马克维兹的有效边界理论)
2.资本定价模型:应该叫做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是根据目标股票的风险、市场收益率、无风险收益率等计算期望收益率(即资本定价)的一种方法,也是马克维兹的理论。详见http://wiki.mbalib.com/wiki/%E8%B5%84%E6%9C%AC%E8%B5%84%E4%BA%A7%E5%AE%9A%E4%BB%B7%E6%A8%A1%E5%9E%8B。另外补充一点,这个模型在我国资本市场的适用性还在讨论之中,现在理论界偏向于此模型无效。
3.股东股权报酬率:一般称作净资产收益率,缩写ROE,等于净利润/平均净资产
4.市盈率:每股价格/每股盈利
5.融资租凭:应该是融资租赁。融资租赁区别于经营租赁,实际上是一种融资手段,而不具有租赁的实质。举个不严谨的例子,相当于分期付款购买设备。在账面上将设备确认为固定资产,但购置费用并不是一次付清,而是以“租金”的名义,分期支付给设备名义上的所有方。
6.边际资本成本率:在目前的资本结构下,新增加资本所需要负担的成本。
7.资本结构:通常是指企业债权资本和股权资本之间的比例。
8.经营风险:这个概念的范围非常宽泛,没有严格定义,通常用枚举的方式来解释。比如产品质量不合格带来的经济损失、法律的风险,再例如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等等。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经营风险可以理解成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不确定性。
9.经营标杆利益:应该是经营“杠杆”利益,指的是公司的固定成本在全部成本中所占的比重,在一定的固定成本下,公司的销售额越高,公司的赢利越大,反之,销售额越低,盈利越少。
10.财务风险:相对于经营风险而言的,例如无法偿还到期借款、利率波动、汇率波动等风险。
11.财务标杆利益:也是“杠杆”,不是“标杆”。是指利用债务筹资这个杠杆而给企业所有者带来的额外收益。
12.短期融资卷:应该是“券”,而非“卷”。指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即由国内各家银行购买不向社会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年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13.固定股权支付率政策:应该是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指的是每年按照固定的比例支付股利,是一种股利分配政策。
14稳定股利政策:也是一种股利分配政策,是指每年分配固定金额的股利。
⑻ 企业年金信托管理的四种管理角色是哪四种
受托人、托管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
委托人及受托人是信托关系,受托人与其它三个管理人是委托关系。
⑼ 试述信托的历史发展
1.信托的由来:
信托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
信托制度起源于英国,是在英国“尤斯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距今已有几个世纪了。
但是,现代信托制度却是19世纪初传入美国后,在传入美国后信托得到快速的发展壮大起来的。美国是目前信托制度最为健全,信托产品最为丰富、发展总量最大的国家。
我国的信托制度最早诞生于20世纪初,但在当时中国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情况下,信托业得以生存与发展的经济基础极其薄弱,信托业难以有所作为。
我国信托业的真正发展开始于改革开放,是改革开放的产物。1978年,改革初期,百废待新,许多地区和部门对建设资金产生了极大的需求,为适应全社会对融资方式和资金需求多样化的需要,1979年10月我国第一家信托机构——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经国务院批准同意诞生了。它的诞生标志着我国现代信托制度进入了新的纪元,也极大促进了我国信托行业的发展
信托即信任委托。它起源于14世纪罗马的“Fidei Commissum”(遗嘱信托)制度。当时这一信托制度的设立,是为了使外国人、俘虏、异教徒等非法继承人能以合法的方式取得对遗产的继承。即财产所有者通过遗嘱,指定一个具有法定资格的继承人,先让其继承遗产,然后再由这个人转给立嘱者意愿中要赠与的人。由于这一制度具有的规避当时遗产受赠法的特性,起初并不为罗马法所承认,只是到了罗马国后期才赋予其合法的地位。
古罗马信托制度尽管在结构和功能上都与今天的信托制度相差甚远,但在本质上都不失是将财产交给受托人经营,而收益由收益人享用的一种制度。此后,这一制度被英国采用。在英国,最初是由个人承办信托,委托者找自己信任的亲朋或律师担任受托者,不给报酬,称之为“民事信托”。这种依靠个人关系而进行的信托,在管理、运用财产的时候往往出现许多问题和发生财产损失、纠纷。1883年英国政府颁布了“受托者条例”,对个人受托者的权利和义务通过法律加以限制。1896年英国政府又颁布了“官选受托者条例”,规定法院可以选任受托者。被选任的一般是法院的法官,仍是以个人作为受托者。1907年公布的“官营受托法规”规定,政府可以开办信托机构并成为信托法人。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种信托主要是为参加战争的英国军人办理遗嘱信托。直到1908年由官方出面设立的信托局才在伦敦正式成立,并在各大城市相继设立了分局。官方信托局的主要业务是:管理 1000镑以下的小额信托财产,保管证券及重要文件,办理遗嘱或契约委托事项,办理政府机关委托事项,管理被没收的财产等。办理这些业务虽都要收取一些费用,但由政府组办的信托机构不是以赢利为目的。而由法人办理的信托则是在1899年《公司法》的基础上,以1925年的“法人受托者条例”为基础开始的。
英国的信托业务主要是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兼营业务,专营信托业务的公司所占的比重则较小。英国全部信托业务的90%集中在威斯敏斯特、密特兰、巴克莱、苏埃德等四大商业银行设立的信托部和信托公司。由于大部分信托业务是个人承办的,所以英国的信托以民事为主。由法人承受的主要是股票、债券等代办业务和年金信托、投资顾问、代理土地买卖等业务。
在世界各国当中,虽然英国信托业发展的时间较长,而且美国的信托源于英国,但其发展程度则远不如美国和日本。
从1792年美国第一家信托公司成立到19世纪初,信托多由保险公司作为一项副业经营,主要是按死者生前的愿望处理其财产。此后不久,随着信托业务的扩大,当时的信托公司从保险公司中独立出来。特别是1830年以后,美国的信托公司大量出现。到十九世纪末,在美国社会中,信托公司不仅积极参与筹集、承购铁路、矿山债券,而且也为普通百姓办理管理钱款和财产。
如果说美国的信托业务是从英国学来的,那么,日本的信托业则是从美国引进的。
日本的信托业务最初是在银行内部经营的。1902年,日本兴业银行成立以后,首次开办了信托业务。不久,安田银行(今富士银行)、第一百银行(今三菱银行)和三井银行等几家主要的银行也都先后开办了信托业务。
1904年成立的东京信托公司,是日本第一家专业性信托公司。这家信托公司的成立,是日本信托事业大发展的开端。随后,在日本国各地很快出现了各类信托公司,业务品种比较多,其经营也较混乱。
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许多信托公司因经济萧条而倒闭。日本政府则借此机会先后颁布了《信托法》和《信托业法》。这两个法对信托业务的经营原则和监管办法做了详细的规定,并使之成为日后日本信托事业发展的基本法。同时,依据以上两法对全日本的信托业进行全面的整顿,从而把日本的信托事业推进到一个规范化发展的崭新阶段。
19世纪中期以后,世界上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中,随金融工具形式的增多,人们的财富观和价值观都发生了变化。信托关系中的受托人也一改原来那种在信托关系中消极地充当财产持有人的做法,而以积极的态度运用信托财产增殖,在社会经济中,信托日益担负起参与一国经济建设的资金融通作用。受托人角色与功能的变化,一方面促进了受托人自身经营专业化程度的提高,另一方面也使信托与融、投资日益密切结合。在信托业务的发展过程中,一种具有显著特征的房地产信托也随之发展起来。
二、房地产信托及主要形式
房地产信托在国外许多国家中被称为不动产信托。这是一种以土地及地上固着物为标的物,并以对其进行管理和出卖为目的的信托。在这种信托关系中,其核心是房地产财产,基础是信任委托,运作方式是房地产财产的经营与管理。由于这种融资方式涉及到房地产业的资金融通及风险管理,从而成为许多国家房地产融资的一种主要形式。
从世界各国房地产信托发展的历程看,大体上经历了一个由传统信托业务向开放性业务转变的过程。
传统房地产信托业务主要是在二战前后开展的宅地分块出售、对不动产的管理和一些中间业务。这一时期的诸项业务品种大体上可以归类为管理信托和处分信托。其中的管理信托,主要是代收地租、房租和承办租赁办公楼、居民楼及其设施等。
⑽ 企业年金受托财产0720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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