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未来中国证券交易所应该如何进一步发展以管理资本流动和就业
具体得看我国证券交易所的规划与安排。
理解资本市场的实质,要从认识金融与经济的关系开始。资本市场是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要为实体经济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经济是肌体,金融是血脉,两者共生共荣。从微观层面看,市场经济主体要开展经济活动就必然涉及到投融资,而金融服务就是要满足市场主体的“投融资”需求,资本市场最核心的作用就是通过直接的交易机制来满足各市场主体的“投融资”需求,从宏观层面看,经济增长必然涉及到资源配置,而金融本质上就是资源配置的市场化机制,通过动员和促进储蓄向投资转化形成资本,为经济增长提供支持,资本市场就是动员和促进储蓄向投资转化最终形成资本的最直接工具。资本市场作用的发挥,从微观上看影响着市场主体的价值创造,从宏观上看影响着经济增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增长位居世界前列,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各类微观经济主体蓬勃发展,为国家和居民创造了巨大的价值。应该说,这些都离不开包括资本市场在内的金融的强有力支持。正确理解资本市场的实质,特别是资本市场与经济之间的关系,有利于我们认清资本市场的运行规律及其与经济运行之间的关系,更好发挥资本市场的作用。充分把握中国资本市场的功能在正确认识和理解资本市场实质的基础上,还需要充分把握资本市场的功能。20世纪90年代初,美国经济学家罗伯特·默顿提出了金融功能理论,认为金融发展表现在金融功能的扩大、增强与提升。金融功能可划分为在时间和空间上转移资源、储备资源和分割股份、解决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问题、管理风险、清算和支付结算、提供信息六大核心功能。国内有学者则将金融功能归纳为基础、核心、扩展和衍生功能四个层次,表现出依次递进的关系资本市场作为现代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功能是资源配置和风险定价。与中介功能只是便利价值运动相比,资源配置功能是中介功能的复杂化和主动化,表现为直接引导价值运动实现资源有效配置。风险定价功能是指对资本市场风险资产的价格确定,本质上是对资源配置过程中存在的不确定性进行预估并转化为可接受的经济价值或成本,是资源配置功能的共生功能。由于资本市场承担资源配置功能的各项金融活动普遍存在跨期性和竞争性的特点,这些活动的预期结果会呈现概率性分布,即出现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被看成是资本市场资源配置活动的风险。风险定价,在微观层面,所反映的是资本市场上每一种个体资产所带来的未来收益与风险的函数关系,在宏观层面,则表现为资本资产价格的决定机制和价格体系的合理性。资本市场的衍生功能是市场为了进一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而在微观与宏观两个层面的功能衍生,其中微观层面的衍生功能表现为风险管理,主要包括风险交易、信息传递、公司治理等,宏观层面的衍生功能则主要涉及财富再分配、消费引导、区域协调等。资本市场两大核心功能发挥的好坏会同时从效率和风险两个层面影响资源的配置,进而影响经济的稳定和增长。在中国,资本市场功能的发挥除了满足其基本的运行规律外,还表现出三个方面的内涵特点。首先,我国资本市场服务对象具有动态变化特征。资本市场服务于实体经济,而我国经济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具有明显不同的特点,从而造成资本市场的运行也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我国资本市场服务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高质量发展,这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资本市场要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一方面支持经济发展从相对传统的模式向高质量发展模式的平稳切换,另一方面要大力支持代表高质量发展的各种创新,从而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水平的不断提升。其次,中国资本市场承担着完善金融体系和优化社会融资结构的重要责任。最后,在中国资本市场,国有企业是价值创造的重要载体,国有资本是社会公共财富的“压舱石”。企业是经济活动的主体,经济活动创造的价值主要由企业承担。国有上市公司是企业的杰出代表,成为价值创造的重要载体。经济活动所创造的价值不断积累成为财富,市场经济条件下财富分配极易出现分化从而导致贫富差距扩大,而国有资本和各类资本组成的集合投资有望成为调节社会财富分配的“压舱石”。我国直接融资在全社会融资总额中的比重偏低不利于资本市场的功能发挥纵观中国金融发展与变革的历程可知,实体经济需求与金融制度供给之间存在紧密联系。改革开放之初,我国金融体系组成简单,金融功能单一,为了集中资源高速发展经济,我国形成了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系。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带来居民收入增长和产业升级加速,开始进行市场化改革,以满足社会经济各部门对于金融功能的升级需求,以及解决传统金融体系长期运行中不断堆积的问题。资本市场在金融体系中的重要性不断提升,金融功能逐步优化,全社会金融资产结构正在发生变化。虽然我国直接融资的规模在不断增长,但在全社会融资总额中的比重仍然较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数据显示,从存量上看,2020年末我国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为284.83万亿元。其中代表直接融资的企业债、政府债、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三项余额相加为81.93万亿元,占比约为28.8%。如果只计算企业债和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两项余额,占比12.6%。从增量上看,我国2020年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累计为34.86万亿元,企业债占比约为12.8%,政府债占比约为23.9%,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占比约为2.6%。由此可见,无论从存量还是从增量上看,我国社会融资规模中各类贷款占比仍是大头,直接融资占比偏小。而直接融资中,债券融资占比大,股权融资占比很低。2019年10月30日,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趋势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家庭财富调查报告2019》显示,我国城镇居民家庭主要资产集中在房地产上,与成熟市场相比,金融资产占比偏低。再从金融资产本身的配置来看,居民家庭持有无风险金融资产的比率明显高于持有风险资产的比率。然而随着居民财富的不断积累和人口老龄化加速,资本市场越来越不能满足居民家庭快速扩张的财富管理需求,迫切需要加快发展资本市场以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家庭财富管理需求。资本市场的发展将有利于金融体系功能的优化,促成金融结构的升级,推动金融体系效率的提高和服务能力的提升。从金融功能发挥的角度切入,通过对过去十几年来我国金融资产结构的动态变化进行分析,可以推演金融资产结构与金融功能的相互促进关系。但当前我国以市场为主导的金融体系结构存在投融资渠道相对单一、资源配置效率较低、其他衍生功能不足等问题,与我国目前经济转型发展需求、居民财富管理需求不适配。特别是面临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严峻的外部形势,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全社会债务水平上升较快,风险不断沉淀和积聚,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亟待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的金融体系,迫切需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大力发展资本市场,通过资本市场形成合理有效的定价,加速对无效资产的出清及低效率机构的淘汰,实现金融资产结构优化与质量提升,最终达到进一步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目标,充分发挥财富管理的基本功能,不断提升金融反映风险、分散和管理风险的作用,并以实现人民币国际化、构建国际金融中心为核心完成金融功能的升级。从国际发展比较来看,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为主导的经济体在结构转型和产业升级中往往能够抢占先机,转型过程也表现得更为平稳顺畅。在满足同样资源配置的前提下,资本市场可将不同风险偏好、期限的资金更为精准高效地转化为资本,促进要素向最具潜力的领域协同集聚,提高要素质量和配置效率,推动产业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实现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比较各国金融体系可以发现,以银行为导向的金融体系通常具有更加强烈的政府干预倾向,而在以(资本)市场为导向的金融体系中,金融资源的配置主要依靠市场机制。前者通常是后发国家实现赶超的工具,而后者则是全球领先国家的根本特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处在人口红利和经济赶超时期,形成了以银行为主导的封闭金融体系,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从中等收入国家向高收入国家迈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对资源配置机制有了更高的要求。从企业角度看,我国高新技术行业、互联网行业等在经济中的占比提升,企业从传统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资本密集型转变,企业的融资需求大、项目风险高、投入周期长,对于资本市场的要求和需求正在改变,从居民角度看,我国居民对于个人财富管理的需求提升,倒逼金融市场提供更多不同风险类型的金融投资工具,从政府角度看,政府转型提效,不再扮演单一的国有企业背书人的角色,而是要提高国有企业运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基于对多元金融市场的需求,中国需要建设开放的以市场为导向的金融体系以适应未来中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开放”,即是同时开放对内对外的金融业准入限制,逐步开放对资本金融账户的管制,引入境外资金,提高人民币的国际地位,“市场导向”,即是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使市场存在更多收益与风险更为匹配的金融产品,满足市场各类投资者需求发展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融资结构,需要在发展好债券融资的同时扩大股权融资规模。虽然我国拥有超大规模的市场体量,目前产业升级势头强劲,宏观政策环境、营商环境不断向好,同时还拥有超过4亿人的中等收入群体,投资者队伍也在不断壮大,资本市场对国际投资者的吸引力日益增强,资本市场的发展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但也要看到,由于以银行信贷为代表的间接融资长期居于主导地位,存在很强的发展惯性,资本市场仍然难以充分发挥其功能,尤其在行业主体的总体实力、专业能力、层次分布、资本文化等还存在短板时。发展资本市场、提高股权融资比重需要向改革要动力,要不断“过市场关”。进入新发展阶段,中国特色资本市场的建设目标进入新发展阶段,中国特色资本市场的建设目标就是引导市场主体按照新发展理念和新发展格局的要求实现资源向更高质量和创新驱动的方向进行有效配置。这一建设目标既遵循资本市场运行的普遍规律,又符合中国特色资本市场的内涵特征,这与以往简单和机械地理解发挥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有所不同。资本市场的核心是按照市场竞争的机制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和风险合理定价,通过价格信号引导具有不同风险偏好的市场主体参与投融资交易从而完成资源配置和风险配置,资本市场的价格信号中既包含有盈利回报的信息,也包含有风险大小的信息。投融资双方按照风险-回报对等原则进行交易,资本市场最终要实现的是在资源有效配置条件下的风险和回报合理匹配的均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持续不断推进金融和资本市场领域的改革开放,特别是金融资源配置机制的改革,资源配置的能力和效率不断提升,风险定价和管理能力也不断提升,基本实现了四十多年无危机增长。但我国金融资源配置仍然存在粗放经营、服务实体经济效率较低、配置不平衡、融资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同时还出现了杠杆率不断升高、风险积聚加大、监管套利和金融乱象频发、资本无序扩张、损害投资者和消费者利益等情况。就目前资源配置的效率而言,首先,从金融资源存量上看,2001年至2019年我国广义货币M2占GDP的比率从1.43上升到2.01,在2016年达到2.08的最高值。广义货币M2占GDP比率高,单位GDP增长所投入的货币量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金融资源产出率低。其次,从金融资源增量上也可以看出单位社会融资规模(贷款增量)的GDP产出水平不高,2002年至2019年,我国GDP占社会融资规模比值由6.05降至3.84,在2009年达到2.51的最小值,表明整个金融体系的资金使用效率存在下滑趋势。最后,从融资结构看,贷款融资占据绝对比重,债券融资受到青睐,股票、信托等融资方式的比重下滑。自2017年至2020年,贷款融资比重一直高于57%,贷款融资是社会融资的主要来源。政府债券融资在社会总融资中占比从2019年的18.5%提升至2020年的23.9%,2018年至2020年,企业债券融资在社会总融资中占比维持在12.7%到12.9%之间,没有太多变化。非金融境内企业股票融资占比则从2017年的4.5%下降到了2020年的2.6%,表明资本市场在社会融资中发挥的功能有限。从对上述金融数据分析不难看出,当前金融资源的配置不仅存在效率不高的问题,而且还存在着结构性问题以及不合理的资源分布问题。而不断推高的杠杆率及风险事件和出现的金融乱象则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金融资源配置的脱序与失范。为此,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化对金融本质和规律,特别是对资本市场本质和规律的认识,通过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与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相契合的金融体系和资本市场体系,强化资本市场的服务功能,坚持在进入新发展阶段后资本市场的服务重点是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人民生活。在此基础上把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作为调整和优化金融体系结构的重点,优化融资结构和金融机构体系、市场体系、产品体系,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金融服务。把资本市场的建设作为现代经济体系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资本市场要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的产业体系、市场体系、区域发展体系、绿色发展体系等提供精准服务,构建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债券市场、股票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等全方位、多层次支持服务体系,调动更多资源向国家战略产业、科技产业、新兴产业集中,最终实现产融结合,满足资本市场推动实体经济、推动企业创新发展的功能需求,以适应发展更多依靠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实现资本市场服务水平和质量的较大提升,立足中国实际,走出中国特色资本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之路。构建中国特色资本市场的路径选择第一,要继续加强资本市场的法治化和制度化建设。2020年3月1日,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正式实施,资本市场正常运行有了最基本规范。新证券法明确了资本市场各主体的权利和责任,确保所有市场主体都得以承担起各自的职责,改变了资本市场的法治环境和发展生态。同时,新证券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全面注册制改革拉开帷幕,这也是我国资本市场最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变革。新证券法按照全面推行注册制的基本定位,对证券发行制度做了系统的修改完善,充分体现了我国资本市场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方向,为资本市场的健康运行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制度基础,使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有了较好的制度保障。特别是在注册制下科创板的设立与运行、注册制在创业板市场的推进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设立,为中国的经济转型、产业升级树立了标杆,开创了中国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的股权融资支持以及对科创企业包容支持的时代。随着注册制改革由点及面推进,在发行、交易、信息披露、退市等各个环节进行制度优化和创新已成为注册制改革全面实施的坚实基础,接下来要持续加强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以增强市场功能建设为重点,以全市场注册制改革为切入点,推动发行、上市、交易、并购、信息披露、持续监管、退市等一系列基础性制度改革,特别是要夯实信用基础,按照更高要求、更严标准,补齐信用体系制度的短板,营造公平诚信、法治的市场环境。在坚持尊重注册制基本内涵、借鉴国际成功实践、体现中国特色和发展阶段三原则之下,科学总结评估科创板、创业板试点注册制情况的基础上,加快推进配套制度规则完善、强化中介机构责任等工作,稳步在全市场推行注册制,为更多优质企业融资和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机制。第二,要通过进一步整合完善场内、场外各层次、各板块的功能,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效率有较大提升。我国已经初步建成包括主板市场、创业板、科创板、北京证券交易所、新三板以及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各子市场之间层次分明、定位清晰,形成各有侧重、相互补充、错位发展的格局,为资源有效配置和风险均衡提供了较为完整的机制框架。下一步要在如何进一步提高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效率、突出服务的重点和激发体系的活力方面进行改革完善。首先,要继续深化沪深交易所主板市场、科创板、创业板改革,增强其包容性、适应性和创新性,激发市场主体依法公平竞争的活力,其次,要进一步深化北京证券交易所和新三板改革,同时规范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和柜台交易市场的发展,再次,要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资,为中小企业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服务,丰富融资渠道、降低股权融资成本、赋能科技创新,最后,要发展配套的金融衍生品市场,为风险管理提供工具。与此同时,需要畅通规范资本市场体系各层次、各板块之间的转板机制,形成既能发挥各自功能特点,又能相互支持补充的有机体系,既有利于各类资本的快速形成,又便于促进资本要素的流动和风险的均衡配置。深化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市场之间基础设施相互贯通和统一,加快推进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形成统一的债券市场。进一步完善债券发行注册制,丰富债券产品,拓展资产证券化产品模式,扩大证券化基础资产的覆盖范围。打破债券刚性兑付,强化信息披露和行业自律,完善法治基础上的市场化风险化解机制。第三,要不断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推动投资者保护机制体制创新。按照最新统计,截至2020年年末,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数量达到17777.49万,其中自然人17735.77万,非自然人41.72万,中小投资者占比接近99.8%,我国资本市场已经形成以中小投资者为主、规模庞大的投资者群体。同时,随着居民家庭财富增加和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居民投向资本市场尤其是理财、信托、股票、基金等资产的规模快速增长。与此同时,各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案件增多,造成的危害越来越大,这显示出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的投资者保护制度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我国一直在推进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的建设工作,经过多年建设,多渠道、全方位投资者保护体系日臻完善。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建设的里程碑事件是在2020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证券法中新增“投资者保护”专章,专门强化投资者保护事前预防与事后救济的连接。在包括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区分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先行赔付制度、代表人诉讼制度等诸多方面进行了探索与创新,进一步拓展投资者维权渠道和降低维权成本。进入新发展阶段,资本市场的建设不能仅仅只考虑单边融资功能,而是应该从发挥整个资本市场总体功能的视角、从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出发,要从细节处进一步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通过加快推动证券集体诉讼制度落地,完善投资者权利行使、保障和救济的制度机制,推动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更加系统、均衡、精细和务实,同时又要通过加快完善投资者保护组织体系和制度机制,加快建设完成全方位立体化的投资者保护体系,为投资者打造放心投资、舒心投资、满意投资的投资者保护新格局,更好的分享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红利。第四,要不断扩大专业性机构投资者和管理机构队伍,提升投资者的专业能力和水平。越来越多的个人投资者选择更具专业能力的投资管理机构帮助其管理财富,产生了大量财富管理的需求,这些财富管理需求又反过来推动资本市场进行金融产品和工具的创新,成为推动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动力。尤其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保险机构、基金管理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往往更加注重上市公司基本面,会从长期的视角进行投资决策和资产配置,追求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以实现各自特定的预期投资目标。这些专业机构的投资时限相对要更长,投资规模更大,可以起到维护市场稳定的“压舱石”作用。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引导和倾斜力度,不断优化中长期资金入市环境。鼓励现有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继续发挥专业投资主力军作用,放宽公募基金的投资选择权和考核周期,进一步丰富私募基金体系层次,畅通募、投、管、退、监等各环节,扩大各类追求长期业绩导向的专业性机构投资者范围,积极推动社保基金、保险资金、银行理财、企业年金等资金入市,促进提升权益投资比例并实施长周期考核机制,不断提升储蓄转化为投资的市场化能力和效率,进一步拓宽境外投资者进入股票、债券市场的渠道,提升外资参与便利度,以开放促改革,创新完善对个人投资者中长线投资者的鼓励政策,在会计、审计、财税、信用考核、声誉激励等方面,优化制度设计,加快建立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价值投资激励机制,鼓励不同规模、不同管理模式、不同投资偏好、不同投资周期的投资主体依法经营,加快形成资本进出有序、畅通循环的多层次、多元化的资本市场新投资格局。进一步壮大专业资产管理机构的力量,更好地践行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性投资的理念,持续推动各类中长期资金积极配置资本市场,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产品,鼓励产品创新和机制创新,帮助个人投资者进行资产配置。鼓励优秀外资证券基金机构来华展业,促进行业良性竞争。第五,要进一步健全法治保障和证券执法体制机制,加大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为市场健康运行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长期以来,中国资本市场因为违法成本低而备受诟病。由于违法成本低,资本市场各种违法违规的案件频发,极大地损害了资本市场的公信力和投资者的利益。有鉴于此,修订后的新证券法大幅提高了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加大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以欺诈发行行为的处罚为例,从原来最高可处以募集资金5%的罚款,提高至募集资金的一倍,同时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也从原来最高可处以60万元罚款,提高至1000万元。处罚力度的大幅度提高显著增加了违法违规综合成本,对证券犯罪行为形成更加严厉的震慑,市场环境得以进一步净化。在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的同时,监管部门还提出了“零容忍”要求,对一切违法违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证券执法部门集中力量查办康得新、康美药业等一批市场高度关注、影响恶劣的重大财务造假案件。中国证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证监会共办理案件740起,其中新启动调查353件(含立案调查282件),办理重大案件84件,同比增长34%,全年向公安机关移送及通报案件线索116件,同比增长一倍。良好的法治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保障。最近几年,资本市场法治建设进入快车道,稽查执法水平不断提升,初步推动形成了行政执法、民事追偿和刑事惩戒相互衔接、相互支持的有机体系,证券监管执法的有效性、威慑力不断增强。有鉴于资本市场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性,党和国家对资本市场法治建设也提出了更高要求,2020年11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若干意见》,意味着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过程中,加快健全有利于全面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司法体系、健全证券执法体制、通过强化制度供给全面提升依法治市效能将是下一阶段的核心工作。法治兴则市场兴,法治强则市场强。新证券法实施以来已给资本市场带来了诸多新气象,资本市场的法治化不断迈上新台阶。2022年,相信在新证券法的保驾护航下,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定会行稳致远。
㈡ 4.保险的三大功能
内容提要:现代保险具有保障、资金融通、社会治理三大功能。保障功能主要体现在分散风险、经济补偿或给付、促进社会安定等方面;资金融内容提要:现代保险具有保障、资金融通、社会治理三大功能。保障功能主要体现在分散风险、经济补偿或给付、促进社会安定等方面;资金融通功能主要体现在资金积聚和资金运用方面;社会治理功能主要体现在社会稳定器作用、参与社会风险治理、保障交易启动消费、优化金融配置、减少社会成员之间的经济纠纷、补充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保障功能是与保险相伴而生的,它是保险的本质和核心,也是区别于银行、证券的显著特征;资金融通和社会治理功能则是保险随着经济发展,在其保障功能基础上产生的衍生功能。现阶段,我国保险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功能。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对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十分有利,保险功能的发挥有较大的机遇和潜力。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人们风险意识的提高,保险,作为一种经济保障制度,在保障经济、促进改革、稳定社会、造福人民方面发挥了重要功能,被誉为社会的“安全网”和“精巧的稳定器”。随着现代保险在社会经济生活领域中发挥功能的不断延伸,客观上要求对其功能的熟悉有一个逐步提高的过程。这对于正确把握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方向,将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融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现代保险的三大功能及其之间的关系
现代保险的三大功能
随着保险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凸显,保险已逐渐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保险的功能也得到了空前的发挥。现代保险至少具有保障、资金融通、社会治理等三大功能。
1.保障功能。这是保险的基本功能,是由保险的本质特征所决定的,该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分散风险。现实生活中,人们不可避免地面临着种种风险,而风险的发生是不确定的,保险是一种有效的风险转移机制。人们之所以购买保险,并不是因为保险本身具有消除各种风险的特质,而是通过保险这一制度能将人们面临的各种风险转嫁出去,交由专门经营风险的保险组织承担,并且在既定的风险事件发生后,人们能够从保险组织那里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从而摆脱因风险事件造成的困境,解除人们在生产生活等活动中的后顾之忧。经济补偿或给付。即在风险发生时,保险人在约定的责任范围内,按照保险财产实际损失数额或者约定金额给予赔付,从而保障社会再生产过程得以连续进行,或者避免被保险人及其家属在生活上陷于困境。促进社会安定。美国闻名心理学家马斯洛提出了人类需要五个层次理论,即生理、安全、爱与归属、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其中,安全的需要包括物质上的劳动安全和职业安全、经济上的生活安定和未来保障、心理上的免于灾难威胁和安全感。保险作为一种经济保障制度,通过分散人们面临的各种风险,并对因风险事故造成的意外损失给予经济上的补偿,能够弥补人们所遭受的不幸损失,消除人们对未来生活的忧虑和惧怕心理,从而达到安定社会的目的。
无数事实证实,每次灾难与风险的爆发尤其是重大灾难与风险的爆发,往往是保险的保障功能发挥最充分的重要契机,因为灾难能够唤醒人们的风险意识,而这正是保险业赖以发展的客观基础。我国自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经历过无数次大的自然灾难,每次大灾的爆发均带来过一个保险业发展的高峰。2003年“非典”疫情肆虐,推动了保险业的迅速发展,因为“非典”疫情的蔓延,大大激发了人们的健康意识和风险保障需求,人们对保险保障功能的熟悉也就更为深刻。如2003年1-4月份,各寿险公司健康险保费收入就达55.3亿元,占人身险总保费的4.78%,较去年同期增长69.67%,增速远远超过养老金保险和人寿保险业务。可见,保险作为一种经济保障制度已逐渐为人们所接受。
2.资金融通功能。这是保险的衍生功能,是在保险基本功能的基础上衍生出来的,该功能随着现代保险业、尤其是寿险业的迅速发展和金融环境的不断完善而越来越突出。所谓资金融通,是指资金的积聚、流通和分配过程,保险的资金融通功能主要指保险资金的积聚和运用功能。具体来说:资金的积聚。保险公司主要通过销售保险产品等渠道,吸引、积聚社会闲散资金,促使社会资金从各个行业流向保险公司。保险资金的积聚功能,对社会储蓄具有一定的分流作用,有利于实现储蓄向投资的转化。资金的运用。保险经营的长期性,使得保险公司进行资金运用成为可能。为了确保未来偿付能力的充足性和保证经营的稳定性,保险公司必须进行资金运用以提高保险资金的收益率,这主要通过保险资金从保险公司流向资本市场而实现,保险公司则成为资本市场的重要机构投资者。
资金融通功能与金融市场的发达程度密切相关。在“银行主导型”的传统金融市场中,金融资源配置方式主要是通过银行的间接融资来完成的,保险对金融资源配置的功能受到极大的抑制。随着经济的发展,非凡是金融创新的日新月异,保险资金融通功能发挥的空间非常广阔,保险业已在金融市场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是资产治理和股市的重要参与者,持有很大比例的上市公司股票,市值很高。如1998年全球40%的投资资产由保险公司治理,保险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市值占整个股票市值的比重,美国为25%,欧洲为40%,日本为50%。
由于保险资金具有规模大、期限长的特点,充分发挥保险资金融通功能,一方面可以积聚大量社会资金,增加居民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渠道,分散居民储蓄过于集中银行所形成的金融风险,有利于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另一方面,可以为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长期的、稳定的资金支持,改善资本市场结构;同时,也能够为保险资金提供有效的风险分担机制,满足保险资金对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要求,从而实现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有机结合和协调发展。正是由于保险具有资金融通功能,进而具备了金融属性,因此保险业便与银行业、证券业一起成为金融业的三大支柱。
3.社会治理功能。现代保险对于社会的治理,不同于以国家为主体的“他我治理”,也不同于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部门治理,而在于通过其各项功能的发挥,能够促进、协调社会各领域的正常运转和有序发展,即起到“社会润滑剂”的作用。社会治理功能是保险的又一衍生功能,随着保险业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不断巩固和增强,该功能日益突现。主要表现在:保险通过发挥经济补偿或给付功能,一方面使得保险基金在广大被保险人之间实现了社会再分配,另一方面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提供强有力的经济保障,熨平社会发展中的不安定因素,客观上起到社会稳定器的作用。参与社会风险治理。保险的经营对象是风险,保险进行风险治理,主要体现在防灾防损工作上,其最大特点就在于积极主动地参与、配合社会防灾防损部门开展防灾防损工作。一方面能够有效承担风险治理的社会责任,有利于增强偿付能力,降低投保人支付成本,提高自身经济效益,另一方面通过积累大量的损失统计资料,可以为社会防灾防损部门进行风险治理提供可靠的依据,同时能够培养投保人的风险防范意识,尽可能地减少社会财富的灭失。保障交易,启动消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交易双方往往会面临各种风险,尤其是信用风险,而风险的存在会阻碍商贸交易活动的/顷利进行。由于保险的介入,可以将交易过程中的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承担,不但能够提高交易双方的信用度,减少交易双方的纠纷或分歧,促成交易的成功,而且还能够启动社会潜在消费,扩大内需,如出口信用保险、住房按揭保险、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等等。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例如,保险资金融通功能的发挥,一方面通过积聚大量的社会闲散资金,化零为整,起到分流社会储蓄、实现储蓄向投资的转化以及分散金融风险的作用,一方面又通过资金运用,参与资本市场运作,对于推动资本流动、实现金融资源在全社会中的合理配置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减少社会成员之间的经济纠纷。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责任保险得到了迅速发展,如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能使受害人得到及时救治和经济补偿,减少致害人与受害人之间的经济纠纷,从而起到安定社会的作用。补充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被誉为“社会的减震器”,它为社会提供诸如养老、医疗、失业、救助等方面的基本的经济保障。而商业保险则为社会提供较高水平、多层次的保障服务,能够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保障需求,是对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补充和完善。
正确熟悉三大功能之间的关系
在现代保险的三大功能中,保障功能是与保险相伴而生的,它是保险的本质和核心内容,也是保险区别于银行、证券的显著特征;资金融通和社会治理功能则是保险随着经济发展,在其保障功能基础上产生的衍生功能。三者之间是一种本质与衍生的关系。简言之,前者是基础和前提,处于主导地位,后两者产生于前者并服务于前者,处于从属地位,并以不断完善前者的作用内容和扩大其影响范围为主要职责。随着保险衍生功能的逐渐发达,如投资型保险产品的推陈出新,在实践中有人不断将保险的最本质功能——保障功能加以弱化甚至忽略,过分强调保险的投资功能、夸大保险产品的投资回率,恰恰漠视了广大刚刚摆脱温饱的消费者对于保障型险种的巨大需求,轻易诱使保险消费者形成“轻保障、重收益”的非理性消费理念,表现在: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不是根据自身风险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而是热衷于与投资型险种进行片面的比较。这对我国寿险业长远发展的负面影响不可小视。
二、现阶段我国保险业在社会发展中发挥的功能及其影响因素
我国保险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功能
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我国保险业在党中心、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得到了迅速恢复和发展。非凡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都得到了长足发展,给保险业带来了极为难得的发展机遇,保险业的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不断增强,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高,在促进经济发展、扩大就业、稳定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功能。主要表现在:保障功能得到有效发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资保险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其保障功能日益突出。2002年,国内保险深度3%,保险密度237.6元,承保风险总金额533406亿元,保险业共支付保险金700多亿元。非凡是在特大自然灾难和突发社会事件中,如1998年特大洪水、2002年两次空难事件以及2003年抗击“非典”斗争中,保险公司及时组织赔付或者适时推出满足人们需要的保险产品、服务项目,切实发挥了保险的经济补偿职能。资金融通功能进一步加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保险是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2002年,国内保费收入为3053.1亿元,占居民储蓄余额的3.5%,保险业可运用资金余额达5799亿元,保险已对社会储蓄形成一定的分流作用,且在国债、证券投资基金等资本市场上逐渐占有一席之地。社会治理功能日益突出。随着国内经济持续发展,社会保障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人们对于养老、医疗、健康、失业等方面的保障需求日益迫切,现代保险在稳定社会方面的作用将会越来越重要。
现阶段促进保险业功能充分发挥的有利因素
1.党的十六大提出:“必须把发展作为我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这是邓小平“发展是硬道理”思想的深化和拓展,对于加快我国保险业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而且,十六大确立了我国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奋斗目标。新目标包含着经济总量的增长、经济体制的完善、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的全面发展等多项综合指标,蕴含着全民共享、全面进步的深刻内涵,需要各行各业共同奋斗,加快发展,作为充当社会稳定器的保险业也概莫能外。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需要保险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障服务,对保险业提出了新的历史要求,同时也为保险业提供了难得的发展空间。
2.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型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化,为保险业功能的有效发挥提供了巨大的空间。在我国,随着人口老龄化和家庭结构小型化,人们养儿防老的观念发生了变化,目前社会保障体制正在进行深刻变革,原来依靠国家和单位养老、医疗保健的想法也得加以转变,因而商业保险的发展潜力非常大,需要商业性养老、医疗保险等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补充和完善;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治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将会把保险作为防范风险、保障经营的重要手段,对保险的需求会越来越大。
3.我国正在进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扩大内需、扩大出口和西部大开发等战略措施的实施,带动了基础设施建设和进出口贸易等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这些都要求保险业提供相应的风险保障。
4.随着国民收入提高和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风险因素明显增加,居民的风险意识逐渐增强,保险需求也会随之增加。同时,由于法制建设的不断健全,各项责任保险也将成为企业和个人转嫁责任风险的保障需求。
5.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关键在于加快经济发展。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业要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必须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优化金融资源配置,防范金融风险。保险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推进,保险业在金融业中的地位将不断增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发挥作用的空间会很大。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2002年国内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达8.7万亿元,储蓄率高达39%,而在保险业发达国家,居民储蓄率普遍低于10%。根据央行所作的居民储蓄存款动机问卷调查,在银行储蓄中,以养老、教育、防病、失业等为储蓄动机的比例达44.5%,且这一比例有逐步上升趋势。上述动机的储蓄都是长期资金,在发达国家,通常用于购买保险而不是银行存款。这说明,8.7万亿元居民储蓄中约有4万亿元与保险业具有较大的相关性和可替代性,相当于我国保险业现有总资产的6.6倍。
6.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将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深层次上参与国际竞争,保险作为支持国际竞争不可或缺的手段,将有更大的用武之地。与此同时,我国保险市场将全面对外开放,这不仅带来了挑战,也为我们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7.由于受到国际经济形势和9.11恐怖事件的影响,全球保险业正面临重大调整和变革,这是国内保险业加快自身发展、尽快做大做强、迅速提升国际竞争力的有利时机。
综上所述,当前国内国际形势对我国保险业的发展都十分有利,保险功能的充分发挥理应有较大的机遇和潜力,因此加快发展是必然趋势。
制约保险业功能充分发挥的消极因素
1.发展不足是主要因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快速发展,经营主体不断增加,市场规模迅速扩大,对外开放步伐加快,保险监管体系初步形成,为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是,我国保险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总体发展水平仍然很低,无论在质的方面还是在量的方面都存在着很大差距。尽管保险业保持着年均30%以上的增速,但这是在较低水平上形成的高速度。当前,保险业整体规模小,体制创新、产品和服务创新能力不足,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低,远远落后于银行业和证券业的发展,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不相适应,人们的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还有一个逐步提高的过程,保险还没有渗透到经济的各行各业、社会的各个领域、生活的各个方面,保险的各项功能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可见,发展不足是当前制约我国保险业功能充分发挥的最大实际。
2.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不够是直接因素。产品和服务是保险业发展的基本要素,保险业功能的发挥最终体现在产品和服务上。从表面看,制约我国保险业功能充分发挥的原因在于人们对保险的熟悉不够,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薄弱,但其根本原因在于保险业自身。一是保险产品创新能力不足,产品结构比较单一,品种不够丰富,与人民生活和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一些产品发展缓慢,无法满足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阶层对保险产品的多样化需求;二是服务创新力度不够。由于保险产品是非凡的无形商品,专业性强,加之保险条款表述的非通俗性,使得许多人对保险不甚了解,因此保险产品不像实物商品那样一看就知道该不该购买,而必须通过营销和服务才能让人们了解和熟悉,但是目前保险业的营销和服务水平已远远不能满足消费者的要求,保险服务意识不强、服务不到位的现象比较突出,人们普遍对保险业缺乏信任。
3.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与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狭窄之间的矛盾,抑制了保险资金融通功能的有效发挥。承保和资金运用并称为保险公司两大业务支柱,其中资金运用业务已经取代承保业务而成为保险业的主要收益来源。大量的保险基金只有通过资金运用才能保值增值,才能确保未来的偿付能力充足,这是由保险经营的非凡性决定的。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保费收入年均增长30%以上。截至2002年底,我国保费收入增速达44.7%,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为5799亿元,预计到“十五”期末,保险业可运用资金将超过1万亿元,不充分发挥这部分金融资源支持经济发展将是巨大的浪费。由于种种原因,出于资金安全性的考虑,目前国家在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上采取了过多的限制性规定。但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费收入的高速增长与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狭窄之间的矛盾将会日益突出,直接影响到保险偿付能力和经营的稳健性。据统计,在现有资金运用政策的作用下,我国保险业的资金运用组合中,银行存款占51%,国债及回购业务占33%,公司债券占7%,投资基金占6%,其他占3%;而在欧洲,现金和银行存款仅占1%,股票占37.1%,债券占35%,贷款占12.1%,不动产占5%,其他占9.8%;在美国,现金和银行存款占3%,债券占53%,股票占30%,贷款占9%,不动产占1%,其他占4%。由此可见,我国保险业可运用资金大量投向银行存款,这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保险资金融通功能的发挥:一是弱化了保险对储蓄的分流作用,使得保险从居民储蓄中分流出来的大部分资金又重新回流到银行,需要通过银行进行“二次交易”后再融资出去,增加了交易成本,不利于引导储蓄向投资的转化,降低了保险业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效率;二是增加了资金在银行过于集中所形成的金融风险,降低了资金运用收益率;三是阻隔了保险资金与资本市场的有机联系,保险资金不能有效利用资本市场进行投资,以满足其对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追求,同时资本市场也会因缺乏保险资金的强力支持而不利于资本结构的优化和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
4.现阶段保险业发展的外部环境不佳。一是事关保险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和健全,滞后于当前保险业快速发展的实际;二是现有的部分宏观政策、税收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三是部分地方政府没有把保险业当作一个产业来对待,少数地区职能部门强制干预保险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以及多头执法、重复监管的问题比较突出;四是人们对保险的认可度不高,存在片面的熟悉,而保险误导、欺诈宣传又增加了人们对保险的不信任感。
以上这些不利因素说明,目前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满足不了国民经济快速增长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与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局不相适应。假如不尽快扭转这种局面,保险业就难以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征程中担负起应有的历史责任。
三、充分发挥保险业务项功能的建议
加强保险宣传力度。随着保险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影响越来越深入,广大消费者的保险意识和对保险业的认知程度虽然在不断提高,但熟悉有一个过程,因而需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大力宣传保险的功能,持续提升保险业的社会影响力,让人们逐步接受它,并且自愿地为自己的未来买保险。
重塑保险业的社会信用。社会信用是保险业的生命线。发挥保险业的各项功能,必须保证保险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为此,要加强舆论宣传,积极倡导诚信经营的理念,通过引导保险公司进行产品和服务创新以赢得良好的社会信誉;要加强保险监管,真正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保险市场秩序,保证整个保险业的偿付能力,与银行业、证券业一起共同维护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的稳定。
保险业要树立全新的发展观。一是既要看到当前保险业发展的有利时机,提高对加快发展必然性的熟悉,又要看到我国保险业存在的巨大差距,增强对加快发展重要性和紧迫性的熟悉;二是当前我国保险业发展初级阶段的问题,是前进中的问题,要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指导思想,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一切问题都应围绕发展主题来考虑和解决,一切束缚发展的做法和规定都应果断改变;三是发展的概念不仅是指业务规模的扩大,更重要的是结构的优化、质量和效益的提高,只有结构优化了,质量和效益提高了,保险业才能形成良性循环,发展才有后劲,才是健康的发展;四是我国保险业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决定了发挥保险业的各项功能必须循序渐进,既要学习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又要紧密结合我国国情,不断探索,稳步推进,正确处理好加快发展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关系。
积极为加快保险业的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一是保险经营者要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密切关注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紧密相关的热点问题,大力开发新产品,尤其注重开发养老、医疗、教育、住房等具有广泛社会需求的保险产品,同时努力创新服务方式,丰富保险服务的内涵,将服务渗透到保险消费的各个环节。二是保险消费者要不断增强保险意识和维权意识,善于利用保险作为转移自身风险的一种有效手段。三是保险监管者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努力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大力转变监管方式,提高监管透明度,积极推进各项市场取向改革,减少对保险经营的不必要干预,同时加大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积极探索保险资金运作机制和治理体制的改革,不断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并支持有条件的保险公司设立保险资产治理公司,不断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性和收益率;加快对外开放步伐,完善保险市场供给主体;逐渐转变监管的重点,实行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切实防范和化解保险经营风险;金融业内部要加强协调和沟通,做到三者之间既合理分工、又密切合作,实现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共同防范金融风险。四是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保险业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重要地位,认真研究制定保险业发展规划,赋予税收优惠政策,以支持保险业的长远发展,如个人购买长期商业养老保险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免征营业税政策、对强制性和政策性保险的减免税收政策,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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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如何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
目前,金融业进入了去杠杆、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阶段。而金融改革剑之所指,就版是力图减少金融资源内权部循环,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助推资金进入实体经济。
2017年,银行业针对空转套利等问题加强整改、严肃追责,禁止杠杆多、嵌套多、链条长、套利多等行为,主动压缩同业业务。银行表外资产扩张放缓,资金空转现象减少,企业融资链条缩短,有效缓解了实体经济融资压力。与此同时,5家大型国有控股银行挂牌普惠金融事业部,为实体经济进一步提供有效支持。一些关键性指标正在发生积极转变:贷款结构优化,新增贷款更多投向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民生领域。
㈣ 上海票据交易所业务模式的创新点是什么有什么意义
上海票据交易所创新点体现在模式的创新:1、成立交易所,将主要的金融机构纳为股东;2、通过交易标准化的票据,使得中小企业的票据可以快速流通,加速资金的有效流通效率。
上海票据交易所落户上海对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自贸试验区建设影响深远。有利于丰富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构成,进一步完善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市场体系和功能;有利于吸引行业集聚,创建我国票据市场发展新高地,进一步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全球影响力;有利于推动票据服务和形态创新,为自贸试验区和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联动发展提供新载体。
上海票据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票据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票据交易所)是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人民银行总行牵头组建 [3] ,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全国统一的票据交易平台,2016年12月8日开业运营。
上海票据交易所是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基础设施,具备票据报价交易、登记托管、清算结算、信息服务等功能,承担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再贴现操作等政策职能,是我国票据领域的登记托管中心、交易中心、创新发展中心、风险防控中心、数据信息研究中心。
上海票据交易所的建设和发展,将大幅度提高票据市场的安全性、透明度和交易效率,激发票据市场活力,更好地防范票据业务风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优化货币政策传导,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2]
上海票据交易所正式成立,是中国深化金融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国票据市场快速发展,对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健全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上海票据交易所作为具备票据交易、登记托管、清算结算、信息服务多功能的全国统一票据交易平台,将大幅提高票据市场透明度和交易效率,激发市场活力,更好防范票据业务风险;也有助于完善中央银行金融调控,优化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上海票据交易所要深刻认识自身使命,积极借鉴国际成熟市场发展经验,以实体经济需求为导向,推动票据产品和交易方式创新,丰富和增强票据市场功能,进一步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效率。要加强交易系统建设和内部管理,完善业务规则,切实防范风险,加强投资者教育,做好研究监测,提升票据市场专业化水平。
㈤ 保监会密切关注大数据和互联网金融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鼓励金融创新,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明确监管责任,规范市场秩序,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按照“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提出了一系列鼓励创新、支持互联网金融稳步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鼓励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从业机构相互合作,拓宽从业机构融资渠道,坚持简政放权和落实、完善财税政策,推动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服务体系建设。
《指导意见》按照“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确立了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互联网金融主要业态的监管职责分工,落实了监管责任,明确了业务边界。
《指导意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发展互联网金融,遵循服务好实体经济、服从宏观调控和维护金融稳定的总体目标,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在互联网行业管理,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信息披露、风险提示和合格投资者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与信息安全,反洗钱和防范金融犯罪,加强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以及监管协调与数据统计监测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下一步,各相关部门将按照《指导意见》的职责分工,认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各项要求;互联网金融行业从业机构应按照《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依法合规开展各项经营活动。(完)
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工商总局法制办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近年来,互联网技术、信息通信技术不断取得突破,推动互联网与金融快速融合,促进了金融创新,提高了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遵循“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从金融业健康发展全局出发,进一步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和对外开放,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鼓励创新,支持互联网金融稳步发展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以下统称从业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互联网与金融深度融合是大势所趋,将对投资模式、业务、组织和服务等方面产生更加深刻的影响。互联网金融对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和扩大就业发挥了现有金融机构难以替代的积极作用,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开了大门。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有利于提升投资服务质量和效率,深化金融改革,促进金融创新发展,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构建多层次金融体系。作为新生事物,互联网金融既需要市场驱动,鼓励创新,也需要政策助力,促进发展。
(一)积极鼓励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和服务创新,激发市场活力。鼓励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和消费金融等金融机构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传统金融业务与服务转型升级,积极开发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新产品和新服务。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建设创新型互联网平台开展网络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网络基金销售和网络消费金融等业务。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设立互联网支付机构、网络借贷平台、股权众筹融资平台、网络投资产品销售平台,建立服务实体经济的多层次投资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投融资需求,进一步拓展普惠金融的广度和深度。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在符合金融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自建和完善线上投资服务体系,有效拓展电商供应链业务。鼓励从业机构积极开展产品、服务、技术和管理创新,提升从业机构核心竞争力。
(二)鼓励从业机构相互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支持各类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建立良好的互联网金融生态环境和产业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创新,为第三方支付机构和网络借款平台等提供资金存管、支付清算等配套服务。支持小微投资服务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业务合作,实现商业模式创新。支持证券、基金、信托、消费金融、期货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拓宽投资产品销售渠道,创新财富管理模式。鼓励保险公司与互联网企业合作,提升互联网金融企业风险抵御能力。
(三)拓宽从业机构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环境。支持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互联网金融产业投资基金,推动从业机构与创业投资机构、产业投资基金深度合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从业机构在主板、创业板等境内资本市场上市融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金融政策,对处于初创期的从业机构予以支持。针对互联网企业特点,创新投资模式和服务。
(四)坚持简政放权,提供优质服务。各金融监管部门要积极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企业开展相关金融业务实施高效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电信主管部门、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要积极支持互联网金融业务,电信主管部门对互联网金融业务涉及的电信业务进行监管,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对金融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内容等业务进行监管。积极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立法研究,适时出台相关管理规章,营造有利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良好制度环境。加大对从业机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鼓励省级人民政府加大对互联网金融的政策支持。支持设立专业化互联网金融研究机构,鼓励建设互联网金融信息交流平台,积极开展互联网金融研究。
(五)落实和完善有关财税政策。按照税收公平原则,对于业务规模较小、处于初创期的从业机构,符合我国现行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税收政策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结合金融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统筹完善互联网金融税收政策。落实从业机构新技术、新产品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六)推动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培育互联网金融配套服务体系。支持大数据存储、网络与信息安全维护等技术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从业机构依法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符合条件的相关从业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允许有条件的从业机构依法申请征信业务许可。支持具备资质的信用中介组织开展互联网企业信用评级,增强市场信息透明度。鼓励会计、审计、法律、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为互联网企业提供相关专业服务。
二、分类指导,明确互联网金融监管责任
互联网金融本质仍属于金融,没有改变金融风险隐蔽性、传染性、广泛性和突发性的特点。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是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同时,互联网金融是新生事物和新兴业态,要制定适度宽松的监管政策,为互联网金融创新留有余地和空间。通过鼓励创新和加强监管相互支撑,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互联网金融监管应遵循“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科学合理界定各业态的业务边界及准入条件,落实监管责任,明确风险底线,保护合法经营,坚决打击违法和违规行为。
(七)互联网支付。互联网支付是指通过计算机、手机等设备,依托互联网发起支付指令、转移货币资金的服务。互联网支付应始终坚持服务电子商务发展和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机构从事互联网支付,应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第三方支付机构与其他机构开展合作的,应清晰界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建立有效的风险隔离机制和客户权益保障机制。要向客户充分披露服务信息,清晰地提示业务风险,不得夸大支付服务中介的性质和职能。互联网支付业务由人民银行负责监管。
(八)网络借贷。网络借贷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借款。个体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在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上发生的直接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个体网络借贷要坚持平台功能,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网络小额借款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借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借款。网络小额借款应遵守现有小额借款公司监管规定,发挥网络借款优势,努力降低客户融资成本。网络借贷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
(九)股权众筹融资。股权众筹融资主要是指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股权众筹融资必须通过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平台(互联网网站或其他类似的电子媒介)进行。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可以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前提下,对业务模式进行创新探索,发挥股权众筹融资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有机组成部分的作用,更好服务创新创业企业。股权众筹融资方应为小微企业,应通过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向投资人如实披露企业的商业模式、经营管理、财务、资金使用等关键信息,不得误导或欺诈投资者。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股权众筹融资活动风险,具备相应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小额投资。股权众筹融资业务由证监会负责监管。
(十)互联网基金销售。基金销售机构与其他机构通过互联网合作销售基金等投资产品的,要切实履行风险披露义务,不得通过违规承诺收益方式吸引客户;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资产配置中的期限错配和流动性风险;基金销售机构及其合作机构通过其他活动为投资人提供收益的,应当对收益构成、先决条件、适用情形等进行全面、真实、准确表述和列示,不得与基金产品收益混同。第三方支付机构在开展基金互联网销售支付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守人民银行、证监会关于客户备付金及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的相关监管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客户备付金只能用于办理客户委托的支付业务,不得用于垫付基金和其他投资产品的资金赎回。互联网基金销售业务由证监会负责监管。
(十一)互联网保险。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应遵循安全性、保密性和稳定性原则,加强风险管理,完善内控系统,确保交易安全、信息安全和资金安全。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应当坚持服务互联网经济活动的基本定位,提供有针对性的保险服务。保险公司应建立对所属电子商务公司等非保险类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建立必要的防火墙。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不得进行不实陈述、片面或夸大宣传过往业绩、违规承诺预期收益或者承担损失等误导性描述。互联网保险业务由保监会负责监管。
(十二)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通过互联网开展业务的,要严格遵循监管规定,加强风险管理,确保交易合法合规,并保守客户信息。信托公司通过互联网进行产品销售及开展其他信托业务的,要遵守合格投资者等监管规定,审慎甄别客户身份和评估客户风险承受能力,不能将产品销售给与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客户。信托公司与消费金融公司要制定完善产品文件签署制度,保证交易过程合法合规,安全规范。互联网信托业务、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
三、健全制度,规范互联网金融市场秩序
发展互联网金融要以市场为导向,遵循服务实体经济、服从宏观调控和维护金融稳定的总体目标,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要细化管理制度,为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十三)互联网行业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开设网站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除应按规定履行相关金融监管程序外,还应依法向电信主管部门履行网站备案手续,否则不得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对互联网金融业务涉及的电信业务进行监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对金融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内容等业务进行监管,两部门按职责制定相关监管细则。
(十四)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除另有规定外,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客户资金存管账户应接受独立审计并向客户公开审计结果。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管,并制定相关监管细则。
(十五)信息披露、风险提示和合格投资者制度。从业机构应当对客户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及时向投资者公布其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相关信息,以便投资者充分了解从业机构运作状况,促使从业机构稳健经营和控制风险。从业机构应当向各参与方详细说明交易模式、参与方的权利和义务,并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要研究建立互联网金融的合格投资者制度,提升投资者保护水平。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监管。
(十六)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制定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教育规划,及时发布维权提示。加强互联网投资模式合同内容、免责条款规定等与消费者利益相关的信息披露工作,依法监督处理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构建在线争议解决、现场接待受理、监管部门受理投诉、第三方调解以及仲裁、诉讼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细化完善互联网金融个人信息保护的原则、标准和操作流程。严禁网络销售投资产品过程中的不实宣传、强制捆绑销售。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会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消费者和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十七)网络与信息安全。从业机构应当切实提升技术安全水平,妥善保管客户资料和交易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泄露客户个人信息。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分别负责对相关从业机构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进行监管,并制定相关监管细则和技术安全标准。
(十八)反洗钱和防范金融犯罪。从业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识别客户身份,主动监测并报告可疑交易,妥善保存客户资料和交易记录。从业机构有义务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有关协助查询、冻结的规章制度,协助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及时查询、冻结涉案财产,配合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做好取证和执行工作。坚决打击涉及非法集资等互联网金融犯罪,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金融机构在和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代理时应根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签订包括反洗钱和防范金融犯罪要求的合作、代理协议,并确保不因合作、代理关系而降低反洗钱和金融犯罪执行标准。人民银行牵头负责对从业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进行监管,并制定相关监管细则。打击互联网金融犯罪工作由公安部牵头负责。
(十九)加强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自律机制在规范从业机构市场行为和保护行业合法权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组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协会要按业务类型,制订经营管理规则和行业标准,推动机构之间的业务交流和信息共享。协会要明确自律惩戒机制,提高行业规则和标准的约束力。强化守法、诚信、自律意识,树立从业机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正面形象,营造诚信规范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十)监管协调与数据统计监测。各监管部门要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充分发挥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应当密切关注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及相关风险,对监管政策进行跟踪评估,适时提出调整建议,不断总结监管经验。财政部负责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财务监管政策。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和完善互联网金融数据统计监测体系,相关部门按照监管职责分工负责相关互联网金融数据统计和监测工作,并实现统计数据和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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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企业的生命周期里有哪些金融需求
摘要:当前,上海正在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助力科创企业发展是商业银行融入城市经济建设、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义不容辞的责任;而不可回避的现实是:科创企业通常轻资产、重研发、资金压力大,银行与之合作面临诸多挑战。
“金融要为实体经济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70年来,新中国经济、金融变化斐然,而金融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使命始终未变。将视野聚焦于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的高速跑道上,有一家以这座城市命名的金融机构,在中国银保监会等监管部门的引领和指导下,秉持力挺实体经济的初心,发力科创金融、普惠金融,以创新之势跑在前面。在国庆70周年之际,上海银行交出硕果累累的“答卷”,并将以此为更高起点,在持续深耕实体经济的新征程中,实现打造“精品银行”的战略愿景。
以创新服务创新,金融引擎助科企腾飞
当前,上海正在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助力科创企业发展是商业银行融入城市经济建设、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义不容辞的责任;而不可回避的现实是:科创企业通常轻资产、重研发、资金压力大,银行与之合作面临诸多挑战。
近年来,中国银保监会通过推动机制创新、加大政策扶持、完善激励措施,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增强银行保险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意愿,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实体经济与金融良性循环。针对科企融资难,上海银行在中国银保监会的引领下、在上海银保监局的指导下,加大了研究力度、优化了业务模式、缩短了业务流程,以实际行动为科创型企业发展助力。
科企“软资产”巧变风控“硬手段”
车联网企业——上海博泰公司就实实在在感受到了来自上海银行的“给力”支持。
博泰成立于2009年,是一家专门从事智能化车载信息服务系统研发、制造、并提供配套服务的车联网企业。公司总部位于上海,在多个城市建立了研发中心,目前拥有专利540项,并有1412项专利在申请中,是国内知识产权最多,创新能力最高的车联网企业。但同时,这也是一家轻资产公司,客户主要为整车厂。整车厂的付款周期长,导致博泰资金压力较大,融资需求迫切。
科创企业融资难,症结在于它们大多是轻资产公司。但轻资产不等于没资产,只是缺乏传统意义上银行看重的“硬资产”,更多地是拥有“软资产”,比如知识产权、品牌、数据、团队、客户,以及未来走向资本市场可能的股权增值等。
缓解科创企业融资难,关键在于将科创企业的“软资产”变成银行可用于风险控制的“硬手段”。在对上海博泰公司的上下游客户、经营模式、结算周期等全面了解后,上海银行冲破重重困难,在无强有力的担保情况下,将整车厂的应收账款作为抓手,跳出传统授信模式,采用应收账款质押的模式,给予上海博泰授信支持。
同时,为控制风险,上海银行还采用了双人核保方式,实地走访整车厂进行应收账款确权,确保整车厂的应收账款回款得到落实。在与上海博泰的合作中,了解企业、掌握企业的资金流向、扎实落实应收账款的回款,都成为了上海银行重要的风控手段。
在2013年首次与上海银行开展合作以来,上海博泰开启了腾飞之旅:2018年,博泰成为上汽智能汽车平台和新能源汽车科创中心发起单位,获批政府研发资金支持;2019年博泰突破业务瓶颈,成为全国唯一一家第三方独立的车联网企业,从单一客户上汽集团发展至多个车厂合作(东风汽车、上汽、长城、一汽、上汽五菱等)。在2019年汽车市场整体下滑的背景下,博泰利用自身产品的绝对优势,销售规模从8亿直线上升至20亿元,大幅度占有了细分行业市场,逐步占据龙头地位。
随着上海博泰的稳步发展,上海银行逐步提升了对博泰融资规模,加大了支持力度,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在账户清算、上下游、C端用户等维度提供了全方位的个性化金融服务方案,全面满足企业的需求,使企业实实在在体会到了银行政策的优势、创新金融服务的实惠。
创新培育一批科创企业
上海博泰的案例,是上海银行服务科创企业的一个缩影。针对上海未来产业发展政策和需求,围绕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高端制造、航空航天等重点领域,上海银行已支持了一批战略重点产业领域的重大项目落地。比如,在集成电路领域,上海银行先后支持了和辉光电第6代AMOLED显示项目、华力12英寸先进生产线建设等上海市重大产业项目。此外,近年来上海银行为上海硅产业投资公司的并购交易提供专属融资方案。
如今,在一批科创企业的心中,上海银行在他们初创时期结下友谊,一路走来提供专业金融服务相伴成长。除了已登陆科创板的微芯生物,还包括致力于单克隆抗体药的研发与产业化的复宏汉霖、快速成长的人工智能行业头部企业深兰科技、致力于高端硅基材料研发与生产的半导体材料的上海新傲科技等等。
升级科创金融服务
据了解,上海银行围绕科创板成立了“科创板企业上市服务中心”,重点围绕两方面升级科创金融服务:一是坚持突破性的思维,不断提升对拟上市科创企业服务能力。目前,许多颇受市场关注、并已纳入科创板上市名单内的企业,都在成立早期就成为了上海银行的对公客户,上海银行针对性推出了覆盖“培育扶持、上市冲刺助力、上市后续服务”的一揽子产品和服务方案,提供投贷联动、财务优化管理、改制重组顾问、高管及员工持股计划、产业并购融资服务、股票质押融资等综合金融服务。二是坚持立体性优化,以浦东科技支行为试点单位,加快完善科创金融服务体制机制,让服务更专业。包括为科创板企业信贷评审设立绿色通道;制定科创板客户专属信贷标准,以企业核心技术、经营性现金流作为主要评价依据;同时,加大在人力、财务、信贷等资源上的倾斜力度,完善考核配套机制,为大力发展科创金融打下基础。
为全力支持上海科创中心建设,上海银行还率先发布了“科创金融服务方案”:为科创企业提供100亿元专项信贷额度支持,并设立了科创金融专家库,通过对接资本、知识、机构,打造“上海银行+”科创金融服务大平台。截至2018年末,上海银行科技企业贷款余额较年初增长38%,大幅超过一般贷款平均增速。
识于微时相伴成长,普惠金融精准滴灌
金融从来都不是孤立环节,只有距离实体经济越近,才能越彰显出它的服务价值。
中国银保监会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原则,不断出台政策措施,疏通货币信贷传导机制,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以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上海银行始终认真贯彻银保监会等监管部门的要求,谨记肩负的普惠金融使命,沉入基层一线,挖掘广大中小微企业的真实需求,为其谋良策、出实招。当上海银行一次次叩开中小微企业的大门,那些真真切切的需求自然而然浮现了出来。站在中小微企业的角度,上海银行发现要解决行业内普遍的“不敢贷、不愿贷、不能贷”问题,需要不断突破普惠金融的服务速度、广度和深度。
供应链交易信息,为小微“增信”
普惠金融践行多年,但真正谈到要为中小微企业办理贷款业务时,不少银行仍然存在着“不敢贷”的心理。一边是普惠金融的初心使命,另一边则是要守住的风险底线。传统银行与这些没有业务往来的中小微企业如何建起信任感?
为此,上海银行摸索出的一套办法是聚焦“线上化、平台化、标准化、集中化”建设,上线“上行e链”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通过整合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交易、物流、资金信息,实现为中小微企业增信的目标。
据了解,上海银行与中船成套物流正在共同搭建线上供应链服务平台,通过与第三方技术平台的合作,中船集团的上游供应商登陆该平台可以足不出户,在线上发起融资流程,快速拿到融资资金。此外,上行e链平台运用数字化思维,更深的结合、应用供应链交易场景,将产品嵌入到原有交易的过程中,实现更优的客户体验。比如,上海银行与海尔集团合作,在海尔的经销采购平台加载上行e链的融资产品,经销商在采购过程中可直接选择融资模式进行支付,上海银行根据其历史采购数据进行额度审核,在线实现放款,通过将银行产品直接嵌入到交易场景,进一步提升资金的供给效率。
"银税互动”,搭建完整金融生态系统
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想要发展普惠金融,相比于单纯发放一笔小额信贷,建立起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更为重要。上海银行在实践过程中通过运用大数据,结合服务场景,实现线上批量化、智能化操作,较好地解决了银行“不能贷、不愿贷”的问题。
从事计算机软件开发、设计、制作的兴诺软件虽然已经有“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的名号,却碍于没有固定资产抵押,且年销售收入不高,因此在寻求融资时还是屡屡碰壁。
在了解到该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为B级且纳税情况较稳定后,上海银行主动为其推荐了“银税互动”金融服务方案。这套方案无需企业提供房产抵押等硬担保措施,只要获得经企业授权的纳税信息,再通过多维度风险大数据分析,就可准确还原企业真实经营状况。
在通过全方位的风险评估后,兴诺软件顺利获得了100万元利率优惠的类信用担保贷款,解决了流动资金不足的“燃眉之急”。随着兴诺软件营业收入迈上一个新台阶,目前该公司正考虑继续以“银税互动”模式,从上海银行申请增量贷款。
随着数字技术时代的到来,普惠金融也遇上了前所未有的红利期。上海银行正在学习如何与科技平台合作,共同搭建起一个共赢生态圈,让金融服务变得更便利。
近年来,上海银行在服务本地小微企业时,充分利用上海金融生态好的区位优势,整合各方资源,积极与政府、园区、担保机构、商会协会等第三方合作对接,积极打造上海银行+平台,为企业提供开户、结算、投融资、顾问咨询等一站式系统化的金融服务。据悉,上海银行已为上海市接近一半的“专精特新”企业提供了金融服务。
前7月普惠金融贷款同比增51.88%
在上海银行看来,依赖少数核心客户资源的传统经营模式,在经济转型发展、金融市场开放化的过程中越来越难以为继,银行必须着眼长远,提升自身服务各类经济主体的能力。发展普惠金融的过程,将成为商业银行优化自身客户结构与业务结构,提升主动经营管理能力、打造自身核心竞争力的过程,这也与上海银行打造“精品银行”的战略愿景相契合。
为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能级,上海银行在搭建上海银行+平台基础上,坚持突破性思维与综合化推进,以客户需求为服务出发点,深入了解小微企业金融需求特性,以需求驱动产品、服务、渠道、流程的创新,不断优化客户旅程,努力提升服务质效,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多维度金融服务。
在开展普惠金融过程中,上海银行坚持:一是围绕共性化需求,打造标准服务。由于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模式与流程一般较简单,其金融需求也相对简单,主要集中于一般性结算与融资;但另一方面,小微企业对效率和便捷却有很高的要求。针对这一需求特性,上海银行着力打造标准化产品服务体系,以“简单、方便、高效”为服务目标,让小微企业在得到好的金融服务中、在实现好的发展中感到幸福。
截至7月末,上海银行普惠金融贷款余额206.2亿元,较年初净增36.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1.88%。
发挥城商行作用,助力长三角一体化产业升级
长三角地区是“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的重要交汇点,既是我国经济最具活力、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也是民营、中小微企业发展最快、市场经济最为成熟、信用环境相对优良的区域之一。金融业的协同联动是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重要一环,作为扎根长三角区域的城商行,上海银行在上海银保监局的指导下,积极响应国家战略,多措并举倾力支持长三角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牵头凝聚城商行同业合力
上海银行近年来把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所带来的自身发展及服务区域的重要机遇,致力于实现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良性互动、协同发展。一是加快渠道经营网点布局,目前在长三角所设机构占全行的85%。二是支持长三角重大项目建设,包括对长三角互联互通交通体系建设、能源项目、环境保护项目给予金融支持。三是服务长三角公共事业和社会民生,探索长三角异地就医改革的金融服务方案,与上海市医保局对接急诊及部分门诊异地就医的直接结算服务工作。四是借助长三角城商行联席会议平台,在城商行中发挥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牵头作用。
据了解,围绕长三角重大项目建设,上海银行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包括为长三角多条轨道交通建设,国家电网、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等能源项目建设提供授信支持;与松江区政府、上海双创投资中心、清华启迪控股共同出资成立G60科创走廊母基金,投资G60科创走廊重点产业领域的基金与项目,支持科创产业发展。
不仅自身发力,上海银行还牵头凝聚城商行同业合力,一起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贡献金融力量。
去年底,由上海银行担任轮值主席行的第十一届长三角城商行联席会议举行,来自长三角三省一市的城市商业银行、部分民营银行及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算中心等共22家单位齐聚黄浦江畔,围绕如何深化长三角城商行协同联动、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展开交流研讨。会上,包括上海银行在内的多家单位还签署了跨境金融业务合作备忘录、深化同业业务合作备忘录,建立更为密切的合作关系。
在会议上,长三角城商行共同发起关于加强民营经济金融服务、加紧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倡议,“深化行际协同联动,建立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协调机构;回归金融服务本源,提升区域实体经济服务能级;认真落实金融政策,全力支持民营及小微企业发展;对接区域发展战略,支持长三角重大项目建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大‘四新’经济支持力度……”十条倡议鱼贯而出,彰显出长三角城商行携手同行,服务民营经济、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信心与决心。
20条措施“适配”实体企业
今年5月,上海银行举办了主题为“金融助力长三角一体化产业转型升级”的长三角一体化座谈会,针对长三角地区的科创、民营、中小微企业等各类企业把脉问需,并推出金融助力长三角一体化产业转型升级的20条措施。
为使银行金融服务与长三角各类实体企业发展的“适配性”进一步提升,上海银行主动对接长三角实体企业共同关切与需求痛点,邀请区域内先进制造、高新医疗、新材料、人工智能等行业领域20家企业参加座谈会。会上,银行与企业展开深度交流,围绕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贷款授信、并购投资、债务融资、跨境金融、资金结算等方面的多样性金融需求及合作空间务实探讨。
上海银行针对长三角企业集中介绍了供应链金融、普惠金融服务方案,并推出的金融助力长三角一体化产业转型升级20条更是“干货满满”,包括携手政企共建产业合作联盟、倾斜支持长三角一体化重大项目及优质产业、降低企业金融服务成本、科学设定民营企业授信审批条件等。
会上,上海银行与多家长三角地区企业签署银企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充分发挥各自区域经营方面的资源优势,共同促进长三角地区产业转型发展。
“三大金融”持续发力
未来,上海银行将重点通过科创金融、供应链金融、民生金融“三大金融”服务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与长三角区域的政府、企业、居民相伴成长。
科创金融方面,将针对长三角区域科创企业的不同生命周期建立全方位科创金融服务体系。全线上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将为区域内产业链核心企业及其上下游客户打造集资金融通、支付结算、现金管理、财资管理为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力争为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提供满意的金融服务。
民生金融方面,将主要围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政府重大工程、园区建设、旧区改造、社保医疗、教育卫生、养老康养等社会民生相关领域推出系列金融服务措施。
㈦ 金融伦理如何促进金融效率的提高
货币金融系统通过以下三个方面作用于实体经济。
一是提高经济系统交换和配对效率。
实体经济社会化后,交换和配对效率成为影响社会程度的关键因素之一。将实体经济间的交换和配对映射到货币金融体系后,可在统一的评估标准下低成本完成资源优化配置。
通过提供普遍信任的载体——货币和各类信用中介,提高物物(含服务)交换的效率,提高“可投资资金”和“可投资资产”的配对效率和合理性。
二是提高知识的扩散和优化效率。
货币价格的波动能很好的综合市场中存在的各类信息,并将边际信息快速融入价格中,引导经济资源的流动。
对实体经济的认知和判断,无需通过漫长的实体经济部门展现并检验,可在货币金融世界中先接受所有市场参与者的评估和竞争,之后才以实体经济部门较为有效的方式实际实现。
三是经济资源的强制集中和再配置。
金融最终便利了储蓄向投资的转换。转换既可以采取信任程度较高的股权方式,包括参与程度高的控制权和参与程度较低的财务性股权投资,也可以采取信任程度较低的债权融资。
宏观杠杆率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对未来经济展开的信任程度。从实际运行过程看,金融配对并不是存量经济资源的配对,而是在信用扩张和收缩过程中实现经济资源的循环和配对。
即金融系统基于对未来的判断“无中生有”地创造信用,扩张的信用给予认可的部门和机构额外的资源调配权。
具体如银行向某机构发放一笔贷款,同时产生等额存款,新创造出的存款立即构成对经济资源的调配权。持续供应经济资源调配权(存款),会提高相关领域经济资源的相对价格。
没被认可的机构和部门,被动接受事后的价格上涨,这相当于曾经拥有的经济资源调配权贬值,经济资源被货币金融系统强制集中和再配置。
经济-金融系统通过相对和绝对价格波动,强制实现实体经济系统的投资和储蓄的事后平衡。
在实体—金融的长期循环中并不存在脱离实际经济的金融。所谓金融“脱实向虚”,实际上是实体—金融循环不畅,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一是以“庞氏骗局”、资产泡沫、不良资产等形态存在的暂时性的金融体系“自娱自乐”。
当信用扩张的载体(基础)在实体经济中“不存在”或“言过其实”时,金融系统不再通过实体经济展现认知,而仅是通过信用创造自我实现。
根据主观意愿的不同,以及投资项目被证伪的程度,可划分为“庞氏”、“不良”和“泡沫”。这是“实体—金融”循环和长期演化中一次错误的资源优化配置,是大海中的浪花。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市场、管理制度(含宏观调控、监管和税收制度等)不平衡带来的套利行为,严格意义上并不是这类“自娱自乐”行为。
套利是市场发现不均衡并推向均衡的过程,具有宏观价值。
监管套利是有助于发现制度漏洞,合理的做法不是指责市场的“贪婪”进而用行政手段阻止市场套利,贪婪和套利是市场保持活力的动力之一。
市场发展的关键是管理部门需保持谦卑的心态,需从市场套利行为中发现制度的内在不均衡,进而完善制度推动市场发展。
二是资源错配、“劣币驱逐良币”等“合理但不合意”的行为。
实体经济与货币金融的割裂,主要来源于两者连接过程中的失效。
由于政府干预等原因,导致实体经济发出的信号扭曲,货币金融系统根据扭曲后的信号实现资源优化配置。非生产性的标准干扰甚至影响局部的金融系统资源优化配置。
由于市场秩序缺失、市场短期化激励约束机制和“太大不能倒”等原因,市场陷入“设租”“寻租”等“租值耗散”的非生产性行为和“劣币驱逐良币”的囚徒困境式无奈。
三是由于政府不当管理和行业行政垄断等带来的高成本、低效率。
不合理的政策和制度设计,导致金融系统不得不拉长链条,提高了金融服务的成本。
行业的行政垄断往往会损害中小投资者和消费者权益,在金融系统内产生参与者间力量的不均衡,从而不能产生类似于完全竞争市场的效率。
此外,政策甚至制度制定的随意性和国家安全网的不合理使用,会降低社会的普遍信任程度,最终加大了社会的信用成本。
总之,金融要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就是要顺畅实体-金融循环,关键是要提高金融价格发现的准确性和效率。
二、我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中存在的不合意现象
在经济转型的关键战略期,我国金融发展迅速,深刻转型,但也出现了变异和乱象。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不合意角度,以下现象值得关注。
1、信用高速扩张
在间接融资为主的市场环境下的信用高速扩张,直接表现为我国宏观杠杆率的快速上升。如果考虑到大量的“明股实债”,杠杆率的上升更迅速。这是经济发展内在信任下降的外部表现。在信用超常规增长的过程,带来了财富的迅速转移。
虽然以CPI、PPI衡量的价格增长缓慢甚至负增长,但资产泡沫、各类政府管制引发了大家对货币真实价值贬值的担忧,在行为上表现为对实物资产如黄金、房子的追捧,对外币、比特币等的关注。
此外,我国金融业增加值占比快速上升,2017年上半年达到8.8%,显著高于英美日德等发达国家同期水平。这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经济增长陷入“信用扩张推动型”的增长,信用成为增长中的相对短缺和重要因素,获得相对较高的增加值。
2、在“有偏”信号引导下出现了信用投放的集中化和影子化
从央行的资产负债表看,我国主要基于外汇占款和各种借贷便利(对其他存款机构的债权)投放基础货币,持有的国债规模甚至低于政府在央行的存款。
考虑到升值环境中外汇储备运用的负收益,外汇国家和私人使用间的巨大差异,我国基础货币的创造成本高昂,我国的基础货币和其内含的铸币税,没有很好发挥支持国内基础设施(包括公共服务和福利)建设的作用。
从更广的金融资产负债表看,M2以及包括更广义的信用货币,其创造的信用基础主要是房地产、政府项目和个人。
以金融机构的贷款投向为例,2014~2016年新增贷款中,分别有28%、29%和45%投向房地产,其中2014、2015年投向制造业的仅有4%和5%,2016年甚至出现净减少。
近些年我国出现较为明显的“财政金融化”和“金融财政化”。
除政策性银行以外的政策性金融业务大幅膨胀,如地方融资平台、PPP、PSL、产业基金等。
隐性担保和刚性兑付也使得商业性金融业务带有财政色彩,对金融机构的贷款投向要求,如三农、小微等,也是金融和财政的融合。
此外,由于产业政策和监管要求等原因,我国信用扩张越来越表外、“表表外”化,影子银行系统快速膨胀,其投资方向更是偏向房地产和政府项目。
不透明、链条拉长带来额外的信任和交易成本,最终增加了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
㈧ 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不足的影响因素
欠发达地区农村经济,金融不相适应性的存在,抑制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并使城乡经济的非均衡性问题进一步突出.金融对经济的支持不足,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弱化,严重制约了欠发达地区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在构建新型农村金融资源配置体系时,要注重该体系
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对经济增长和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一直以来深受学者关注.本文就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国内外研究进展进行梳理归纳,讨论了以下三个问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含义和度量,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性以及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因素
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对经济增长和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一直以来深受学者关注。本文就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国内外研究进展进行梳理归纳,讨论了以下三个问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含义和度量、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性以及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因素。首先,本文回顾了关于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Wurgler投资弹性系数方法、DEA衡量方法、金融相关比率衡量方法;其次,从经济效应的角度说明金融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性;再次,重点综述了学者们关于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影响因素的研究,包括产业发展、政策制度与微观主体行为等几个方面;接着,从信贷歧视、货币政策结构性调控不足、银行自身经营缺陷三个角度讨论了关于金融资源错配影响因素的研究;最后,对文献进行评述总结,以期为金融资源配置效率领域研究提供参考。
㈨ 金融如何实现资源配置
小部分银行理财保底,小部分生活费用支付宝,剩余的闲钱投到P2P里,我是这样做的。
主要是有朋友带着投的,有钱.来也,人人、陆金,这几个跟着投了一段时间,感觉还行,股市太可怕,我不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