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信托公司在开展尽职调查时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尽责。
尽职。
真实。
有效。
及时。
2. 信托贷款的贷前调查与贷后管理
贷前调查与贷后管理都是信托公司负责
信托项目都是又风控措施的予以保证投资人的资金安全
至于具体的风控措施 就要看具体的项目了
3. 信托投资可靠吗
首先信托公司是持有国家金融牌照的正规金融机构,和银行一样受银监会监管。目前全国共有家信托公司,70%为政府背景和央企,因此不用担心信托公司的资质,它是正规的金融机构,有“领导”看着,有“法律”约束。
其次信托理财计划绝不是“非法集资”,信托公司在风险控制上和银行流程基本一样,必须在抵押足值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帮企业融资。而且信托产品自发售至今13年来都是刚性兑付的。安全性还是很高的,想要买到安全保障性更高的信托产品,要具体看项目本身。
但是任何理财方式都是有风险的,并非所有的信托理财项目都是能100%控制好风险的,有些项目专业人士是能够发现其中的问题的,所以要么投资者能独立审查项目的优劣,要么就需要金融机构的专业人士帮客户审核项目的风控措施是否完善。
4. 信托公司被基金委员会调查,现在检察院,会怎么样
审核资质证书和财务状况,如果存在问题,会被要求停顿整改,严重的会查封
5. 四方面加强信托公司个人信托贷款业务监管
9月8日,北京银保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信托公司个人信托贷款业务的通知》(简称《通知》),针对当前部分信托公司在个人信托贷款业务调查、审批、协议签订、放款、收费、催收等多个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监管要求,重点从履行贷款人义务、改进业务模式、规范合作机构管理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等四方面针对性加强监管。
作为本次发文的核心内容,《通知》重申信托公司应参照《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审慎开展个人信托贷款业务、依法履行贷款人义务的重要原则,要求信托公司应独立审批贷款,独立自主进行贷款决策。同时,细化改进业务模式的监管要求,要求信托公司建立以贷款用途真实性为核心的贷前调查制度,保证贷款用途真实,贷款额度及期限合理并符合借款人还款能力,建立并执行贷款面谈制度;严格规范利息收取,明确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年化)、利息计算方式(含计算公式)以及提前还款情况下的利息收取方式等关键信息;合同签订过程实施“双录”管理,鼓励有条件的信托公司对合同签订全程录音录像;建立贷款支付管理制度,强化贷款资金的支付管理与控制。针对线上发放的符合互联网贷款特征的个人信用贷款,要求信托公司参照互联网贷款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的实施细则。
针对近年社会高度关注的信托公司与外部机构合作乱象问题,《通知》要求信托公司加强合作机构管理,对合作机构建立准入、评估和退出机制,严控外包风险。信托公司应与合作机构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清晰界定合作业务事项范围、争端解决机制及违约责任;不得接受无担保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增信服务以及兜底承诺等变相增信服务;明确合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禁止性行为清单。《通知》强调信托公司应依法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尊重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保护客户个人信息安全,严禁通过暴力、恐吓等方式进行贷款催收。
北京银保监局还在此次发文中要求各信托公司对本公司存量业务进行自查整改,确保新发生业务合规有序开展,并采取有效手段切实防范信用风险、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推动行业合规稳健运营。
6. 所有信托计划都有尽职调查报告吗
由下方第五条可以看出,信托公司设立计划都会对融资方,融资目的等做版尽职调查的。
按照《中华人权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委托人为合格投资者;
(二)参与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为唯一受益人;
(三)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四)信托期限不少于1年;
(五)信托资金有明确的投资方向和投资策略,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六)信托受益权划分为等额份额的信托单位;
(七)信托合同应约定受托人报酬,除合理报酬外,信托公司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或间接以信托财产为自己或他人牟利;
(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7. 通道类信托需要尽职调查报告吗
通道类信托需要尽职调查报告。因为信托尽职调查是信托产品设立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所以即便是通信类信托也是需要尽职调查报告的。
尽职调查为信托产品各方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后,经协商一致,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就本次信托相关的各类事项开展的现场调查、信息收集、资料分析等一系列活动。信托公司针对信托当事人的尽职调查主要是确定信托当事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主体资格,包括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关于尽职调查的其他情况简介。
在尽职调查过程中,信托公司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第三方机构出具专业意见并在项目审议时予以参考。信托公司无论是自行尽职调查还是委托第三方尽职调查,都需要承担与尽职调查相关的风险及责任。
8. 为什么设立信托一定要开展尽职调查
简单而言,尽职调查目的是通过核实信托产品的基本要素和信托交易各方的基本信息,发现问题,发现价值,确保信托产品的合法性、风险可控性,从而保证信托产品开展的可行性。
从信托公司的角度看,尽职调查是进行业务风险管理的起始。在投融资活动中,交易双方对目标公司或项目主体的信息掌握程度是不对称的,资金需求方对将要出售或者信托的各类资产相关情况非常清楚,而信托公司对该信息的知悉程度远不如资金需求方。所以,开展各方面的尽职调查是推动公司科学决策、完成后续商业交易、控制管理各类风险的重要前提。信托公司通过开展尽职调查可以迅速识别项目中的各种风险,挖掘出目标企业或项目的现金流和成长点,辨别出投融资计划或客户陈述中的不准确之处。
9. 信托公司入职背景调查哪些
摘要 你好!1.身份信息,进行核实有无造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