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p2p三大骗局 投资者如何能辨别骗子平台
一是“高息”,明显超出正常的理财收益率,一般不靠谱。点融网CEO郭宇航认为,一般来说,规范的P2P平台的平均收益率普遍在10%以下,其中优质P2P平台的平均收益率约为5%到7%。一个最基本的商业逻辑是,P2P投资收益率=借款者收益率-P2P平台费用,所以P2P平台的收益,归根到底来自借款者的收益。
“优质借款者多来自融资租赁行业,但给出的年化收益率在13%到16%。目前融资租赁行业的收益率普遍集中在8%到12%之间,显然违背金融逻辑。”郭宇航说。
二是疯狂的广告投入,不计成本的宣传攻势,一般不靠谱。专家认为,天价广告费用往往意味着挪用客户资金。还有一些P2P平台在高档写字楼租用办公场所,每天每平方米房租达十多元,而一般P2P平台自身运营成本占比3%至3.5%,显著偏离这一水平就难以可持续发展。
三是无节制的资金需求,往往意味着旁氏骗局。专家指出,P2P只是信息平台,价值在于打破投资者和借款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本质还是为项目融资。而实体项目的增加是有限的,也就意味着为项目融通的资金也是有限的。如果一个P2P平台对资金永远饥渴,极大的可能就是需要源源不断的后来者为前者买单,也就是庞氏骗局。
㈡ p2p公司非法集资,其中有的投资人人报案了,有的没有报案。法院最后清
即使你不去请律师到法院告他也应该去备案呀,还是你觉得跑路平台会配合警方清算坑了谁谁多少钱,而且是很难追回全部资金的,那么报案的就有优先偿还权了。
面对跑路潮的袭击,部分投资者不知如何维权:有的采取激进投资的做法,不料再次中雷;更有甚者萌生跳楼轻生等极端想法。在此,建议投资者应对跑路不要着急,要积极理性维权。
其一,收集证据。
得知P2P平台跑路后,尽全力从两方面收集证据:一是自身与平台关系证明资料,比如与该平台签订的投资协议、转账凭证、网站的服务协议等;二是平台相关资料,如平台网站的截图、公司内部的照片、经营资料,管理团队等信息。
其二,抱团取暖。
一般来说,P2P平台跑路后,投资受害人都不会太少,而且很有可能来自五湖四海。作为投资受害人,想尽一切办法联系其它投资受害人,团结众人力量,收集公共证据,通过创建维权QQ群、集体发帖等途径抱团维权,扩大维权舆论影响力,给跑路平台试压,引起国家相关部门的重视。
其三,理性协商。
并非所有的跑路平台都是诈骗性质,大部分平台跑路是因为运营不善、资金链断裂、坏账等原因引起的。如果选择的P2P平台属性并非诈骗,此种情况平台多数都有抵押物,比如房产、车产等。如果在跑路前,能与平台的负责人员联系上的话,最好采用理性协商的办法,让平台方尽可能用现有的一些不动产、抵押物等变现补偿。
其四,报警维权。
一旦协商无果,最有效的做法就是向平台所属地区报警,及时向警方提供证据资料。最好是联合当地受害者联合报警,为案件侦破争取时间。
其五,行政诉讼。
在报警未予立案,或者办案进度一筹莫展的情况下,可以去提起行政诉讼,向律师求助,一般胜诉50%。但是一般投资受害人比较多,所以行政诉讼的期限也会比较长。
除了理性维权,投资者还应具备慧眼识珠的本领,远离风险网贷平台。
一、远离高收益网贷平台。
一些新上线的平台通常会用畸形的高收益吸引眼球。而目前P2P网贷平台提供给投资人的年化收益率在3-15%之间属于相对安全范畴。如果P2P网贷平台给出的年化收益率超过安全范畴,投资者一定要戒掉贪婪,否则会血本无归。
二、警惕以“秒标”招揽人气的平台。
“秒标”是P2P网贷平台为招揽人气发放的高收益、超短期限的借款标的,通常是网站虚构一笔借款,由投资者竞标并打款,网站在满标后很快就连本带息还款。
实际上,一些P2P网贷平台的“秒标”可能就是庞氏骗局,给投资者以诱饵,利用新投资者的钱向老投资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制造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投资。
三、对投资平台多做调查。
P2P网贷作为互联网金融的重要分支,核心并不脱离金融的本质,互联网只是实现目的的手段、工具。因此,投资者在网贷平台投标之前,务必认真研究创业团队有无金融行业从业经验,风控团队有无信贷及风险管理等相关从业经验。不要迷信网站信息,要多做背景调查。
四、选择信息透明度高的平台。
P2P网贷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项目和资金的高度匹配和信息透明。网贷投资人一定要深入了解项目资金的匹配情况,如果这笔钱你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只看到高额回报率,建议放弃;另外,如果P2P网贷平台实际控制人同时还在经营其他企业,尤其需要谨慎。
五、警惕新上线平台。
权威数据显示,新上线的网贷平台跑路概率几乎是100%,营运时间也都超不过半年。这些新上线的平台,有的出娘胎就是为了圈钱倒闭的;更有甚者就是为诈骗而生的。
六、警惕投资项目极端化的平台。有些平台几乎全部都是短期项目,有的平台则是主推融资金额过大的单个项目。频频出现超短期融资项目的P2P网贷平台要特别谨慎,能不碰就坚决不碰。而网贷平台把“宝”都压在一家企业、一个人身上,万一出现预期或坏账,平台又没有兜底的实力,投资者的资金自然会失去保障。
对待P2P投资理财新高地,投资者一定要辩证对待:既不能敬而远之,一棒子打死;也不能利益熏心,盲目追捧。
再次强调,一旦遭遇平台跑路,投资者务必摆正心态,保持冷静,理性维权,千万不能因为情绪太激动而做出一些冲动甚至轻生的举动,否则只会让损失更加惨重。
㈢ 诈骗P2P平台有哪些诈骗手段
P2P平台的高息吸引了一大批的投资者,但频频发生的平台跑路诈骗事件,也不得不让投资者重视起P2P平台的安全问题。一些P2P平台对自身的包装,通过一些手段忽悠投资人,骗取投资人的信任。常见的手段有五种:
1、对公司背景进行包装。有些P2P平台纷纷夸大其词,甚至伪造各种资料,博人眼球,蒙骗客户。有的宣称获得具有国有企业股东背景的企业注资或持股。有的公司虚报融资,没有获得融资,谎称自己获得了融资;获得了融资的故意夸大融资额。还有一些平台会注册很多企业,伪造一种企业帝国的形象;有的会选择把办公场地设立在最昂贵、地标性的写字楼里;有的会把注册资金虚高到几个亿……
2、资金存管宣传成资金托管。越来越多的人知道,只要是做了资金托管,投资人的投资资金就能顺利流向了借款人,那么P2P中介就无法摸到这笔钱,自融、非法集资(用于高风险项目)、卷款跑路就能很好地从根本上杜绝。很多平台只做了资金存管(实际的资金调拨权还在平台手里),却宣传成托管,骗取投资人信任。
3、对风控能力和对风控流程的包装。夸大风控团队的风险控制能力和背景,同时刻意夸大风控技术的专业性,一些平台的风控团队都是虚无的,基本就是信息录入员。
4、对项目进行包装。对于一些涉嫌违规的项目和业务模式,包装成业务创新、模式创新;很多平台在项目手续不齐全的情况下,甚至在担保物及相关文件没有落实的情况下,就在平台上发布项目;有些平台会美化项目,例如把一个普通的中小借款企业描述成重点企业。
5、对担保进行包装。担保公司不仅要看真假,还要看保障作用,避免“担而不保”。很多平台有意无意地把一般担保混淆成连带责任担保,把一般公司担保混淆成融资担保(保障作用融资担保最高、连带责任担保次之、一般担保最差)。
在实际运营中,诈骗平台往往会使用以下两种方式,引诱不明真相的投资者上当受骗:
1、高息诱惑。一些诈骗平台就抓住投资者追求高息的心理,用高额的年化收益作为诱饵吸引消费者上钩。在高息面前投资者的风险防范意识会下降,为了高息甘愿冒险,并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2、秒标陷阱。所谓的秒标,是指那些期限短、收益高的标的。这些秒标通常是由高危平台虚拟出来快速招揽人气的。通过快速回款及高额的利息,让投资者觉得有利可图。当投资者沉迷其中放松警惕时,诈骗平台把资金卷走。
综上所述,投资者在选择P2P平台时可以快速甄别,巧妙避开风险。投资者防骗有七招:
1、警惕年化收益率超过24%的平台。
2、警惕以“秒标”招揽人气的平台。
3、警惕团队金融背景不强的平台。
4、警惕有自融嫌疑的平台。
5、警惕超短期项目过多的平台。
6、警惕单个项目融资金额巨大的平台。
7、警惕刚上线平台, 那些已经“结束”的平台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运营时间基本都没有超过半年。
要想选择好平台,要考察安全要素:资金托管、实地风控、足值易变现固定抵押、融资担保(或者充足的备用金) , 四者缺一不可,在这四者的基础上, 选收益最高的。
㈣ 如何防范p2p网络借贷平台的陷阱
有效规避P2P理财风险关键还是在于选择安全靠谱平台的。投资理财前,应谨慎考察选择平台,需要对投资的P2P平台进行了解,可以从以下方面:1.平台的资质、注册信息和网站备案信息;2.P2P理财平台的风控保障体系;3.平台的背景实力(上市公司/银行背景);4.理财项目透明度,资金去向;5.P2P理财平台收益范围,且具备一定的风险保障方式。
建议选择正规、背景实力强(上市公司背景)、收益合理、项目透明度好、风控保障体系好的平台,会比较安全可靠。
㈤ P2P骗局是什么
P2P(peer to peer lending)是指点对点网络借款,是一种将小额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一种民间小额借贷模式,借助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的网络信贷平台及相关理财行为、金融服务,属于互联网金融(ITFIN)产品的一种。部分P2P网络借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放贷人资金进入平台的中间账户,产生资金池。不合格借款人导致的非法集资风险行为,为部分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未尽到借款人身份真实性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借款人的名义发布大量虚假借款信息(又称借款标),向不特定多数人募集资金。而第三类则是指个别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募集资金,并采用在前期借新贷还旧贷的庞氏骗局模式或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后卷款潜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㈥ 民众如何预防互联网非法集资诈骗
在最高检今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赵宝琦指出,民众要实现对互联网非法集资犯罪的预防,投资人必须要提高警惕,在高息诱惑面前,保持理性,审慎投资,控制投资风险,一旦发现自身可能卷入非法集资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是互联网金融业的快速发展在客观上,使得如周辉一样的不法分子得以浑水摸鱼,挂羊头卖狗肉,打着金融创新的旗号,行非法集资之实。
二是对互联网金融创新和违法犯罪的甄别和监管还存在较大难度,如P2P平台中,在其发展初期和壮大期,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定和技术支持,相关部门很难对真实资金使用人身份,资金用途进行调查核实和甄别、监管。
三是部分投资人危机意识不强。容易被不法分子虚构的高息回报所诱惑,即便有所认识,又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不会是最后的接盘人或者对自身极度自信,抱着“薅羊毛”,捞一把就跑的心理。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案件的多发。
赵宝琦表示,综合以上方面,个人认为,要实现对互联网非法集资犯罪的预防,投资人必须要提高警惕,在高息诱惑面前,保持理性,审慎投资,控制投资风险,一旦发现自身可能卷入非法集资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内容来源 新华网
㈦ 怎么判断平台是否非法集资 如何鉴别P2P平台非法
你好,判断平台是不是非法集资,首先看平台是不是有非法集资的特征,如果具备了以下四点,那么可以确定是非法集资的,如果没有,那么就是属于合法的。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㈧ P2P网络借贷平台的防范骗局
随着国内p2p借贷的盛行,越来越多的行骗机构也趁机加入进来,假借“无抵押贷款”的名义,以“只需要凭身份证即可办理”等各种诱惑的条件骗取急需资金者的资金。
勿图省事贪便利
相比抵押贷款来说,无抵押的信用贷款所需要的风险更大,因此也都有着更为严格的审核标准与申请流程,切忌因为急需资金就轻信这些看上去简单的办理条件流程。要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任何资金的出借都是有一定的风险的,也就相应有着风险控制措施;
当面申请
任何从事贷款服务的公司都有其固定的办公场所,而且都是需要申请人当面填写申请的。申请者亲自上门申请,就能有效地对公司的真实性进行评估,极大地降低上当的可能。即使不能亲自上门的,也得亲自见到相关负责人面谈,加强了对于贷款提供者真实性的直观评估,同时也相应降低了借贷风险;
勿轻信“贷前费用”
正规的贷款服务公司都不会收取贷前费用的,而预扣利息的行为也是有违相关法律规定的。因此,直接或者变相的“贷前费用”都是不合法的,申请人有权拒绝。
当然,更多的防范措施还需要申请人擦亮双眼,明辨是非,切勿因急需用钱草率从之,从而给了行骗者以可趁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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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什么是P2P金融,P2P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P2P金融又叫P2P信贷,是互联网金融(ITFIN)的一种。意思是:个人对个人。
P2P金融指个人与个人间的小额借贷交易,一般需要借助电子商务专业网络平台帮助借贷双方确立借贷关系并完成相关交易手续。借款者可自行发布借款信息,包括金额、利息、还款方式和时间,自行决定借出金额实现自助式借款。
(一)P2P与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P2P的主要法律风险。首先需要明确,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单一的罪名,根据司法解释,《刑法》中涉及非法集资的罪名有以下六个:第160条的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第176条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179条的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第192条的集资诈骗罪,第225条的非法经营罪。
而在P2P运营过程中,可能涉及的主要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经营罪、集资诈骗罪。
目前设立P2P网站并不需要专门的金融牌照,因此只能从事信息中介的工作,而不能主动吸收存款。如果P2P平台先以自身名义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或决定投资目标,产生资金池,就有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其中,资金转移是否先于投资行为的发生是判定的关键。
而P2P平台大部分不具备“融资、理财”的经营范围,如果跨越信息中介的定位,直接参与到借贷关系链条中,甚至从事融资担保,则有可能涉及“非法经验罪”。
如果P2P发布虚假的借款标的,或者采用“以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甚至捐款逃跑,都可能构成“集资诈骗罪”,这也是相关罪名中性质最为恶劣、危害性最大的。对P2P网站来说,设计各种机制验证审查借款项目的真实性,既是其业务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又是法律提出的要求。
不构成非法集资,是P2P经营的底线。其实只要经营者遵循真实交易和信息中介的原则,就不会触碰底线。
(二)P2P的违约风险
笔者接触的P2P公司,在借款项目的筛选上各有特点,有的有庞大的线下团队负责审核借款人的资料,有的通过合作的小额贷款公司,有的通过供应链数据来判断项目的风险。这些风控方法既有非常传统的接近银行的审核机制,也有基于大数据(或称数据挖掘)的分析方法,业内领先的公司通常将二者结合。
但不管各家P2P网站如何强调其坏账率低,随着成交额的扩大,违约是一定会发生的,只是时间早晚和比率问题,这是借贷行业的基本规律。借款人出现违约行为是不可避免的,所不同的是,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投资者是否能获得补偿。由第三方担保公司来承担本息担保,看起来很有保障,但如果坏账大面积发生,以担保公司的实力也无法完成兜底的责任,还是要由投资者承担风险。如果P2P平台上的项目主要集中在特定地域或特点行业,缺乏风险分散和对冲,则在经济环境发生变化时,有可能发生“火烧连营”的连锁反应。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于目前很多P2P网站宣称的极低的坏账率,笔者持有一定的怀疑态度,第一是因为这些数据缺乏第三方的验证,另一方面是绝大部分P2P网站的成立时间都不长,并未经历外部经济环境波动或是“黑天鹅事件”的考验。
(三)P2P的道德风险
P2P行业本来提供的信息中介服务,但由于整个行业资金的来源和去向不够透明,很多P2P网站的运营者截留、挪用了投资者的钱,对借款人和投资者都是巨大的风险。P2P不能超越中介地位,拥有中间账户资金的控制权,是防范道德风险的重要手段,也逐渐成为业界共识。
(四)P2P的信息泄露风险
很多P2P平台往往要求用户上传自己的个人信息,这其中包括姓名、电话、住址、支付账户等隐私信息。如果P2P网络贷款平台没有对客户的个人信息做好保密措施,那么将极易造成个人信息的泄露。根据公开报道和笔者的了解,P2P由于掌握了重要的个人金融信息,遭受黑客攻击的几率要远高于其他互联网公司,有一些P2P网站甚至被迫要定期向跨国黑客组织交纳“保护费”。从这个角度上,在P2P领域创业的技术门槛也越来越高。
对于有经验、够警惕的投资者,上述所有的风险都不难判断,但如何权衡则是另一回事,笔者并没有具体的建议,因为投资本身也是一个风险识别和风险定价的过程。是挑选知名度高、比较正规但收益率偏低的P2P,还是挑选收益率高但看起来不够安全的P2P,主要取决于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高收益和高风险不能“鱼和熊掌兼得”。
而对于P2P行业的创业者而言,笔者则建议在项目启动前就系统研究上述风险,并找到合适的人才填补短板,否则不仅企业的经营不可持续,个人将来还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和普通的互联网创业相比,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创业的风险也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