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
在地方财政紧张、基建压力大的背景下,投资城市基础设施的钱从何而来,《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正式颁布。《意见》中明确提出,在政府投入基础之上,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和运营机
制改革,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吸引包括民间资本在内的社会资金,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有合理回报或一定投资回收能力的可
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在市场准入和扶持政策方面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
题的决定》中也提出,“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创新”,要求建立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允许社会
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
在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城市基础建设的道路上,一些外地城市已经走得很远。北京市发改委近期表示,将引进社会资本推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轨道交通、城市道路、
综合交通枢纽、污水处理、固废处置和镇域供热等 6个领域成为试点,拟推出126个项目,引进社会资本
1300亿元。武汉市也出台了《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重点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鼓励民资参与公路、桥梁、隧道、
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建设。民间资本具有逐利的本性,所以如何使用好这些资本特别重要。
Ⅱ 加快监督治理体系建设要突出抓好什么会同相关部门面向基层
全力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的基本思路之一。交通运输行业既要努力提高制度建设水平,还要增强治理能力,从而使治理适应“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今年的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提出,到全面小康社会建成时,我国将基本形成交通运输领域基础性制度体系,基本建成法治政府部门。本期选择部分省份,分别从完善综合交通运输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继续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形成完备的法治制度体系和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等三方面,梳理今年及今后五年的改革重点,以供借鉴。完善大交通管理体制机制激发发展内生动力没有好的体制机制,行业难以实现善治。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将完善综合交通运输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促进综合交通运输融合发展与协同发展,作为改革主攻方向,不断激发交通运输发展内生动力。“十二五”期,重庆市委、市政府对市交通委员会在铁路、民航等方面的职能职责作出明确界定,并增设铁路处和民航处,交通部门全面实现了对铁公水空的统一管理,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体制基础。“十三五”期,重庆将扎实开展综合交通运输改革试点,完善交通“大部门”运行机制。浙江、广东、湖北等省份,也将开展试点。浙江今年将充分发挥省交通综合改革与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重点推进杭州、宁波、温州、义乌等地在构建“大交通”管理体制上取得突破,实现由一个部门统筹负责综合交通管理职能。广东“十三五”期将以深圳“大交通”管理体制为示范,开展“大交通”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待取得成功经验后将经验复制推广至全省,逐步构建省、市、县三级“大交通”管理体制。今年将重点优化完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能,在河源、潮州市开展“大交通”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湖北今年将积极争取获批全国综合交通运输改革试验区,积极构建省级综合交通运输协调共建机制,稳步推进综合交通运输试点示范工作,鼓励各地推进“一城一交”试点改革。辽宁、安徽、山西、甘肃等省份着力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推动多种运输方式加速融合,加快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辽宁“十三五”期将建立交通运输和国土资源、住房与城乡建设等部门多规衔接的规划编制机制,加快建设“一省一交”、“一城一交”的交通运输“大部门”管理体制,健全综合交通运输应急联动机制,优化完善综合交通运输规划与发展机制,加快形成区域综合交通体系。安徽今年将努力完善综合交通运输协调机制,提请省政府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协调、研究解决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各种运输方式加速融合。山西“十三五”期将抓住太焦、大张等高速铁路建设机遇,推动建设公铁综合运输枢纽,并加强公路、城市公交等与铁路、民航、道路客运站场的有效衔接,促进各种运输方式深度融合,发挥综合交通运输的组合效率。今年将围绕建立综合运输服务体系,加强与铁路、民航、邮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运输组织协调机制、运输服务应急保障机制、管理信息共享机制。甘肃今年将以“6873”交通突破行动为抓手,逐步探索“大交通”管理模式,逐步实现区域内公路、铁路、民航、水路、城市公交和邮政等各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和融合。深化投融资改革防范债务风险深化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有利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将跟上国家财税体制改革步伐,全面推进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探索应用专项债券等融资模式,加快设立交通运输发展基金,防范和化解交通运输债务风险。社会资本在交通运输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十三五”期,山东、湖北、贵州、江西等省份探索样的投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进入交通运输各领域。不少省份的交通运输工作会均提出设立相应的交通运输发展基金。如甘肃将加快甘肃交通投资基金、甘肃丝绸之路交通发展基金和甘肃公路建设基金落地,宁夏将发起成立交通建设投资发展基金,湖南将推动设立高速公路发展基金,内蒙古将加快建立交通基础设施产业基金。同时,各地还探讨通过其他渠道,吸引社会资本进入交通运输领域。例如,山东将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市场化,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特许经营制度,加紧推广PPP模式,探索捆绑招商、土地入股、资本金补贴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地参与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湖北将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用于交通建设发展,并鼓励社会资金通过PPP、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贵州将深化高速公路建设模式改革创新,积极推进“PPP+EPC+运营期补贴”等模式。江西将探索运用“省市共建”模式、PPP等投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高速公路建设。一些省份还采取鼓励地方政府自筹、加快交通建设与其他资源的捆绑开发等措施,拓宽融资渠道。湖南今年将突出抓好高速公路融资,推动设立高速公路发展基金,盘活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广告位、管线等优质资源;推动由高速公路总公司归集控制政府投资高速公路出入口优质土地资源,通过一级市场开发筹集资本金;支持市县交通投融资平台做实做强,争取财税、用地方面的政策支持,缓解交通筹资压力;支持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航电枢纽、水运物流和港口开发为依托加快发展;推动建立省管干线航道船闸“统一资金管理、统一建设、统一调度”的运作模式;坚持“航电结合,以电促航,滚动开发”,争取建立水电发电收益反馈水运发展新机制。贵州将鼓励地方政府自筹资金建设高速公路,对建设需求迫切、资金等条件相对成熟的地方高速公路项目给予立项支持,加强银、政、企合作,鼓励交通企业探索交通建设与土地、旅游、矿产等资源捆绑开发模式。云南将充分调动地方和企业“两个积极性”,进一步强化“省州市联动、以州市为主、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高速公路建设模式,鼓励和支持投资主体与沿线各级政府合作,加快沿线土地资源的综合开发,进一步推动省公路投资公司、港航投资公司转型发展,加快组建新的投融资平台,完善银政、银企合作机制,扩大金融机构合作范围,拓宽融资渠道。江西将支持省高速集团设立财务公司,大力推动各设区市建立普通公路建设养护投融资平台,充分利用和开发公路沿线资源,筹集资金发展普通公路事业,并探索“以电养航”等投融资模式。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法治是行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将加快形成完备的综合交通运输法治制度体系、高效的交通运输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交通运输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交通运输法治保障体系,力争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行政执法是法律法规得到全面正确实施的关键环节。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将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河南今年将巩固交通运输执法体制改革成果,开展对编制、经费、人员、制度落实情况大检查,执法队伍培训考核,执法队伍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等;建立公安、交通运输执法、运管等部门协作机制,形成高效联动的执法体制。重庆“十三五”将巩固高速公路“一家管”的体制成果,完善区域化、扁平化的执法监管模式,规范自由裁量权,优化快速出警处置勤务模式,今年将加快70余套高速公路固定测速系统、主城重点区域视频监控系统等项目建设,加强与刑事司法机关、地方政府和相邻省市的执法协作,依法打击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并创新优化失物招领等服务举措,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社会认可度。河北今年将建立与京津两市的沟通机制,修订违法超限案件移送法,统一超限车辆认定标准和处罚裁量标准,实现京津冀道路运输和港航审批统一。此外,广东“十三五”将建立完善执法大数据平台,加快推进非现场执法模式应用;四川今年将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实现网上案;江西“十三五”将探索开展执法业务网上培训和考试,推进基层执法单位“三基三化”建设;甘肃今年将加快县级交通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探索建立权责一致、高效有序的交通行政执法体制。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地结合实际出“妙招”。广东“十三五”将加快建立以工程建设、运输服务、安全生产等领域信用体系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联动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重庆“十三五”将开展信用信息共享与互认,全面实施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制度,今年将实现信用信息在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间的共享与互认。甘肃今年将对交通建设、道路运输等领域建立信用考核指标体系,制定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各项措施,强化诚信评价结果运用。云南今年将健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结果通报制度,健全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部分省份2016年其他改革亮点广东将在佛山、惠州、东莞等地分别开展公路养护、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城市公共交通专项改革试点;在新建高速公路项目开展监理改革试点,探索交通建设管理市场新机制。山西深入推进交通企业与高速公路资产债务重组改革。积极推进太原至佳县西段、忻州至阜平、忻州环城3条省政府已批准的高速公路经营权转让履约工作,力争早日履约到位。贵州采取“建养一体化”服务采购模式,引入央企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以市(州)为单位“打捆”农村公路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央企进入,由央企承担项目的实施(含资金筹集、总承包施工)及交工验收后5年的养护服务工作,政府依据项目建设及养护的绩效评估情况,支付“改造+养护”费用,改造完成的公路交还地方政府。河南加快普通干线公路建养管一体化改革,全面铺开第一批4个试点县(市)的改革,加强对改革的主动跟进和政策服务,及时总结试点改革经验;年内再确定一批县(市)作为第二批试点,持续推进改革。陕西深化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改进传统模式在宝鸡至坪坎、山阳至柞水项目,自管模式在吴起至定边、宝鸡过境凉泉至苟家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在旬邑至陕甘界项目上的试点工作,并选择几个干线公路项目进行试点。河北加快港口管理体制改革,协调推进港口公共调度中心建设,把唐山港作为深化港口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浙江深入推进杭州、宁波、义乌出租汽车市场化改革,继续推进“先培后付、计时收费”驾培改革。
Ⅲ 为什么说“发展是硬道理”(结合宁波实际)
发展才是硬道理
――论二十世纪宁波经济的发展
“发展才是硬道理”这句话是邓小平同志1992年在深圳南巡讲话中提出来的,时至今日“发展才是硬道理”早已深入人心。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主政以来,审时度势,未雨绸缪,在总结了20多年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经验教训基础上,又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在人民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对这一指导思想始终不渝的坚持。宁波经济的发展也正是得益于“发展才是硬道理”这一正确的指导思想。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宁波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快速发展,经济发展水平上了新台阶,运行质量明显提高,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对外开放不断扩大,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区域中心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二十世纪初期是宁波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经济全球化趋势加快,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要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各方面的政策更加有利于经济加快发展。以上海为龙头的长三角经济圈已呈现出加快发展的良好态势。随着宁波市杭州湾跨海大桥等对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推进,宁波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拥有巨大机遇,但同时也面临着激烈竞争。宁波市政府提出了要在2020年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更为宽裕的小康社会的目标,要建成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这就需要不断地改善经济发展的环境,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条件。
随着宁波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城市居民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综合生活质量显著提高,在“九五”期间人民生活总体进入小康和初步宽裕,全市各县(市)、区均已跨入浙江省首批小康县行列。至2001年国内生产总值1310.58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24121元。2001年,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万元,市区居民支出增长较快,消费结构基本改变了长期以来以吃穿等生活资料为主的单一格局,住、用、行和文化娱乐等享受和发展方面的消费支出明显提高。市区居民人均年实际支出达13159元,其中消费性支出由1989年的1543元上升到2001年的9463元; 在收入水平大幅提高的同时,居民生活综合质量也有很大提高,居住条件明显改善,住房消费走进享受型时代。宁波的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城市地位不断上升,近年来宁波市被国家相关部门评定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卫生先进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市,2005年宁波又被评为全国文明城市。
未来几年是宁波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全面建设更高水平、更加宽裕的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确立长江三角洲南翼经济中心地位的关键时期。要实现这个宏伟目标,宁波市政府针对宁波经济发展的现状制定了一系列的工作细则;譬如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扩大体制优势;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扩大资金来源渠道;积极改善生活环境,全面提升人民生活质量等等。正确的科学发展观是对“发展才是硬道理”这一指导思想进一步的充实和提高。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今后的宁波还将进一步深入实施以港兴市、产业立市、科教强市发展战略,坚定不移地推进“四个突破”,继续抓好“新世纪工程”,努力构筑宁波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建设大港口,发展大产业,构筑大都市,繁荣大文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我想“发展才是硬道理”这一指导思想在宁波未来的社会经济发展中不会动摇,在中国经济的腾飞中也依然不可动摇。
通过这次社会实践调查,让我看到了宁波经济发展的现状,认识到了“发展才是硬道理”这一正确的指导思想重要性,虽然我们的国家与一些发达国家尚有一些差距,市场经济的发展又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作为年青一代,只有努力学习,认真塌实的工作,不断的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为祖国的经济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Ⅳ 如何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方面的内容
进一步转变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建立完善自主决专策、融资渠道畅属通,职能转变到位、行为规范,宏观调控有效、法治保障健全的新型投融资体制。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
一是改善管理,充分激发社会动力和活力。
二是完善体制,发挥好的引导和带动作用。
三是创新融资机制,畅通项目融资渠道。
四是切实转变职能,提升综合服务管理水平。
五是强化保障措施,确保改革任务落实到位。
Ⅳ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公司该如何运营
十年代以来,为改变计划经济下的建设投资和管理模式,盘活城市资产,按市场规律经营城市,城市投资公司应运而生。城投公司的有效运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作出了贡献。 但在一些城市中,尤其是城市投资体制改革刚刚起步的城市中,城投公司的发展也面临着诸多误区和困难。作为城市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城投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与城市经营战略的成功与否休戚相关。 城投公司发展的现状 由于运营时间、市场化程度以及创新意识的不同,我国的城投公司良莠不齐,一部分公司已建立多元化融资体制,步入良性循环道路,如宁波城投公司已经开始资本化运作。而一部分城投公司则举债建设,入不敷出,濒临破产的边缘。对新建的城投公司而言,它面临的是许多老大哥曾经面临的问题,如何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理顺与政府的关系,解决资金矛盾,尽快缩短"阵痛期",将是决定它存亡的关键。 资金回收周期太长,使用效率低下。作为一个可盈利或准盈利性投资项目,一般要经过投资(借贷)→经营→回收→还贷(有盈利)→再投入的一个过程。由于一些城市中资金经过多个部门的道道关卡,不仅数量减少,使用效率大大降低,而且回收时间拉长,给企业再投入增加了压力。如在一些城市中,城投公司主要承担的老城区旧城改造土地拍卖项目,从计委立项到土地拍卖后土地出让资金到位少说要一年。如此长的周转期,捆住了企业再投入再发展的手脚。 融资渠道单一,负债率居高不下。由政府投入的城建资产运营权没有得到充分落实,引起城投公司融资功能不够完善,对外融资多以银行的长短期商业贷款等负债方式进行。一方面由于一些城建项目收益不高,引起银行慎贷程度越来越高,另一方面城投公司资产负债率越来越高,债务偿还难以保障。因此,继续靠负债融资不但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建设资金的需要,而且城投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也受到一定的威胁。 项目建设仍延用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在城投公司成立之初,有些城市政府还无法摆脱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表现为:政府直接参与经济活动,重建设、轻经营,重形象、轻管理,在财政体制上统收统支,资金高度集中。支出大包大揽,不论大小项目,都必须按计划本子执行,即使实际情况发生变化,经费追加或调整都必须经过计划的调整,周期较长。一方面城市建设项目过分依赖财政的投资,另一方面财政投下去的资金又没人监管,用款单位资金投资效益较差,没有形成可以进行资本流动的循环投资的体制,阻碍了市场体系的培育和发展。 城建基础设施建设部门分散、管理分散、资金分散,阻滞了城投公司建立多元化融资体制的进程。由于政府仍按计划经济模式直接参与城市经营活动,为调动所谓的各方积极性,多方筹措资金,往往把城建基础设施工程交给多个部门负责,这在短时间内保证了工程资金和进度,但从长远看,它所带来的资金分散、人力分散、管理分散却不利于城投公司开展资本化运作、吸纳民间资金、盘活城建存量、内外举债等多元化融资的尝试。资金、人力的分散将使城投公司必须像老大哥一样,经历一个从小到大的缓慢的原始积累过程,而不能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以庞大的资产,高起点地探索多元化融资体制。 城投公司的职能定位及经营发展方向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既是城市建设的决策者,又是城市资产的经营者,还是城市资产的管理者、协调者。为解决计划经济体制下城市建设资金严重缺乏,建设效率低的矛盾,一些城市虽然进行了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延续了这一习惯思维,对城投公司也还是按老思路进行管理,因而投资公司实际上是政府城市建设的职能部门。这导致城投公司无法摆脱重建设、轻经营、轻管理的计划管理模式,一方面背上沉重的经济包袱,另一方面又无法建立多元化的投资体系。由此可见,要扫除城投公司运作中的"拦路虎",必须摈弃旧观念、旧模式,从经营城市的角度,明确城投公司在城市经营中的定位、发展方向。 城投公司的职能定位。所谓城市经营,就是以城市发展、社会进步、人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为目标,通过市场机制对城市中的土地资本以及道路、桥梁等人力作用资本和路、桥等冠名权等相关延伸资本实行重组和营运,改变过去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政府对市政设施只建设,不经营,只投入,不收益的状况,走以城建城之路。这个定义明确了政府和城投公司在城市经营战略中的"角色",政府应行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立项审批、监督管理等职能,而将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基本上交给代表政府的市场主体--即城投公司来实施。城投公司的根本任务在于不断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运营效率,促进城市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这个定位明确了城投公司的两个任务:一是建设城市基础设施,二是按市场规律对城市基础设施管理、运营。 城投公司的经营发展方向。首先,城投公司应该是城市建设投融资的运作主体。作为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主体的城投公司,应将计划经济条件下各部门分散投资、分散管理的政府行为,转变为控股公司集融资、投资、建设和经营相结合集约管理的企业行为,彻底解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与经营责权不明,政企不分问题。城投公司在城建资金运作的方式上,应按照城建项目收益性、准收益性、非收益性等不同性质,采取不同方式。公益性、准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主要由政府投资,并通过城投公司行使投资职能,不足部分由城投公司筹集运作,政府的财政城建资金及土地收益,过桥过路费可作为偿还债务的保证;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可由城投公司作为项目发起人,吸引多元投资,也可由其他投资方投资建设,这可使让城投公司从繁琐的日常管理性事务中脱离出来,像某一旧城区拆迁项目,就可委托开发公司或其他项目公司操作。 其次,城投公司应该是城建资产的运营主体。经过长期投入,形成大量的城建存量资产,在城市资产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由于过去政府或主管部门既是投资者,又是经营者,实际上这部分国有资产没有明确的业主,往往造成建设时热火朝天,建成后管理薄弱、无人管理,需要大量的城建维护补贴。现在用市场经济观念进行审视和分析,大部分城建资产不但可以形成新的产出,还可以运用市场手段,使存量资产盘活变现。以城投公司为主体,运用市场手段运营城建资产,不仅可以解决城建资金不足这一难题,还可以提高城建资产的运营效率,形成城建资产投入、产出良性循环,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城投公司的发展重点 建立城建资金的监管机制。由于目前许多城建项目是举债经营,政府对城投公司的财务进行监管尤为重要。一方面政府要建立规范的出资人制度,加强对项目的投资管理。另一方面又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切实可行的资金监管制度,建立必要的债务预警体系,控制债务风险。确立资金使用回报比例,定期考核资金回收周期,考核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对工程投入成本审计,调动城建投资公司获取最佳投资效益的主动性、开拓性,彻底改变政府与城投公司项目建设上"心贴心",资金管理上"背靠背"的现状。 确立城投公司在城建资产运营的主体地位。政府首先要明确城建投资公司在城建资产经营中的地位,并将经营权落实到位,为建立包括实施资本运作在内的多元化融资体制创造条件。要改变过去城建资产分散管理、无人负责的现状,强化城投公司投资主体地位,将历史形成的城市资产(包括自然资本、人力资本和相关的延伸资本)、 政府安排的城建项目的配套资金划归城投公司;由城投公司进行统一经营管理,盘活存量,其收益用于城市基础项目建设。 培育收益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对政府移交给城投公司的三类资本进行仔细梳理,彻底盘查,培育收益性项目,以解决资金需求的矛盾问题。通过不断培育高收益的项目,保持公司的可持续融资能力,减少公司的资产负债率,缩短资金回收周期,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这是城投公司发展的重点方向。 增加城投公司的现金流量。财政城建资金统一由城投公司运作,发挥有限资金的最大效益。在资本运作中,保持实物资本与货币资本的合理比例,是保持资本流动性、实现资本增值的前提。就城投公司来说,流动资本没有优势,将财政城建资金统一由城投公司运作,一方面可大大缓解城投公司流动资金不足问题,减少贷款利息支出额度,降低负债率,另一方面将这部分资金由城投公司运作,将资金变为资本,资金的利用效率将会大大提高。
Ⅵ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21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政务;负责委机关规章制度、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实施和考评工作;负责文秘、政务公开、督查、信息、档案、保密、信访、宣传、保卫、电子政务,以及议(提)案办理、会议组织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的财务审计、监督工作;承担委机关资产、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
负责委机关、市服务业综合发展办公室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宣传教育、队伍建设、调配任免、培训培养、考核奖惩、工资福利、人事档案和退休审批等工作;负责和指导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专业技术干部队伍建设、目标管理考核等工作;指导有关部门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有关部门出国(境)政审和全市系统绩效考评工作。
(三)法规处
研究起草经济和社会发展、投资项目和招投标管理、体制改革和价格管理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检查;负责本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系统内法制工作;负责处理违反行政法规案件,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清理和汇编工作。
(四)规划和区域发展处
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生产力布局和城市化发展规划;负责各类规划的立项审核衔接平衡、评估调整等综合管理工作;衔接平衡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划、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环境功能区划等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之间的关系;负责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的衔接;负责全市区域统筹发展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年度调查研究的课题计划、资金安排、完成情况督查、经费使用等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化发展战略和政策的研究,提出重大功能区块开发建议;承担市推进城市化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国民经济综合处
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协调平衡各专项计划;负责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监测预测,分析研究国内外、市内外经济形势,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平衡进出口等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六)体制改革处
研究深化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拟订中长期改革规划和年度改革实施意见,并指导实施和检查考核;研究统筹城乡发展中的重大体制机制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组织、协调、指导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发展卫星城市试点和中心镇培育工作;负责农村政策性住房保险工作的综合管理;统筹推进“六个加快”,协调重点项目和任务的实施、监查、考核等工作;承担市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综合配套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市中心镇改革与发展领导小组、市发展卫星城市领导小组等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固定资产投资处(市重大项目前期办公室)
组织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投资总规模、投资导向以及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负责投资运行情况的分析和监测;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和评审;拟订投融资体制改革和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汇总编制市财政性建设资金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建设用地计划;提出党政机关办公楼、政府信息系统等建设项目的审查意见,并负责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程造价、咨询、评估业的管理;负责全市对口支援新疆库车县工作;综合管理全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组织编制全市重大前期项目的规划、计划并建立项目储备库;汇总分析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项目外部配套条件的平衡、协调、落实工作。
(八)行政审批处
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相关规定,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拟订本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的规章制度、业务流程、审批标准和规则;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许可、审批、服务工作;负责投资项目联合办理的牵头组织和协调工作。
(九)对外开放处(财政金融处)
负责对外开放重大问题的研究;拟订全市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规划和优化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国外贷款、外商投资、境外投资和内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的审查意见,并负责报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负责全市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管理;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状况和财政、金融运行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企业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初审意见;提出企业债券发行的审核意见,并负责项目的申报、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创业投资企业的备案、管理和引导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海洋经济处
拟订全市海洋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海洋经济考评体系并指导实施;拟订海洋经济发展重大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综合协调涉海有关项目的规划并参与有关论证及招商等工作;组织海洋经济重大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海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建议;综合协调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组织编制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做好政策调研起草和检查考评工作;承担市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市海洋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和象山港区域统筹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应对气候变化处)
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参与编制生态建设重大项目年度投资、环境保护计划;负责水资源的综合管理和平衡;负责拟订垃圾、污水处理行业的发展战略、政策和中长期规划,并提出有关建设项目的审查意见;参与提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协调推进低碳经济发展;承担市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农村经济发展处
研究分析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形势;组织编制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水利、气象、农机等专项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研究拟订有关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年度计划;提出农业建设项目的审查意见,负责项目报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和分析;负责全市农业资源的综合管理和农业区划工作。
(十三)工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处 (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
研究提出全市工业、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战略,组织编制重大生产力布局、重大产业、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和政策;综合协调信息化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政府信息系统建设的规划;组织重大高技术产业化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各类专项的实施;提出工业和高技术产业投资项目、科研院所、企业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的核准审查意见,并负责项目报批和监督管理;研究提出全市工业项目主要要素指标分配计划,规划和推进重大项目布局和前期工作。
(十四)交通运输处
研究提出全市综合交通发展战略和政策;负责编制全市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和铁路、民航、岸线利用、轨道交通专项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港口、公路、水路、城市以及交通战备等专项规划;负责全市交通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和交通建设资金年度计划的编制和下达;提出全市交通建设项目的审查意见,负责项目报批和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平衡全市交通发展中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协调沿海水域岸线使用;组织协调交通对外合作工作。
(十五)社会发展处
研究提出全市社会事业发展以及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就业、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旅游、民政、社会保障和社区建设等方面的政策及重大问题;参与拟订全市劳动保障、收入分配、科技、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体制改革和配套政策;提出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的审查意见,负责项目报批和监督管理;综合平衡用于社会事业的市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年度计划;负责全市社会发展总体水平及相关领域发展基本状况评估和考核工作;负责拟订市实事工程及有关实施计划、监督检查、考评等工作;承担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六)重点工程管理处
综合管理全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工期和质量,负责实施中的检查、督促、协调、服务等工作;组织编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年度计划,负责审批项目开工报告;负责市重点工程项目实施工程中的奖励办法、重大设计变更、概算调整;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负责重点工程项目的信息汇总、跟踪分析,以及宣传报道、立功竞赛活动和考评总结表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各项制度的落实;承担市重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七)市重大项目稽察办公室
研究拟订全市重大项目稽察工作的政策;组织开展对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稽查;督促检查相关行业和地方执行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对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建设规模、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投资概算控制、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工程监理制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对国家和省、市安排的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负责监督对稽察单位整改落实;负责重点工程和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估(评审)工作。
(十八)价格管理处
研究提出年度居民消费价格调控目标建议,编制政府年度调价计划;贯彻落实市场价格监测分析预警报告制度,并及时公布有关信息;组织开展市场价格成本调查和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组织实施相关的价格决策听证制度;负责制定和调整属于地方政府管理的资源性产品、城市公共交通、保障性住房等价格,依法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组织开展价格、收费检查和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工作,依法实施对价格和收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组织开展价格公共服务、价格认证等工作;指导全市价格协会工作。
(十九)收费管理处
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价格管理;提出管理权限内的经营服务价格,以及随价格收取费用标准的拟订和调整意见;组织实施收费许可证制度和定期验审制度;组织实施相关的服务价格决策听证制度;组织对执收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参与有关收费、服务价格的成本、费用调查;贯彻有关价格干预措施,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指导有关价格自律工作;参与清理整顿乱收费工作;协调全市收费争议。
(二十)宁波舟山合作处
负责宁波舟山经济合作协调工作,对口联络和衔接宁波舟山两市经济合作和基础设施项目合作的重大问题;会商舟山办公室提出合作和基础设施项目的年度计划及考核办法;起草和会商两市政府层面合作的会谈纪要或协议;组织协调和督查推进两市合作项目以及考核工作;承担宁波舟山经济合作协调小组宁波方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一)宁波市能源局
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编制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能源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和能源体制改革的推进;组织编制电力、天然气、成品油、煤炭、热电联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等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和监测分析,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参与拟订能源运行调节、应急保障和能源节约政策;组织拟订全市能源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监督,参与石油储备的监督管理;负责煤炭市场规划、建设和市场监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组织编制、实施并统筹协调全市石油、天然气管道发展规划,依法开展监察、执法工作;提出能源、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天然气、存储设施、输气管网等建设项目的审核意见,并负责项目报批和监督管理;承担政府能源对外合作和管理工作;综合指导全市能源行业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Ⅶ 宁波市财政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财政局设19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处)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机要、文电、信访、保密、信息、档案、财税年鉴、大事记、电子政务和办公自动化等工作;负责组织综合调研、有关报告和文稿的起草和审核;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上级交办件的督办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管理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
承担局党委秘书的日常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干部人事制度;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管理和指导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选拔任用、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和有关外事等工作;管理县(市)地方税务机关的领导干部;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三)基层工作处(教育处)
负责财税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文明创建、考核评比、表彰奖励等工作;开展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专题政治理论教育和日常教育培训;承办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有关工作;指导局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工作。
(四)法规处
负责有关财税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财税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组织指导本系统财税法制宣传教育、政策效应评估和反补贴案件的应对工作;负责提出本市财税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法计划建议;监督检查地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参与拟订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中涉及财税的条款,参与重大财税案件的审理工作;承办财税行政复议、诉讼、国家赔偿案件和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
(五)预算局
负责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草案;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研究提出全市财政体制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各县(市)区有关财政分配政策;提出财力综合平衡方案;办理上、下级财政结算;牵头负责财政综合预算管理,负责一般预算、地方政府性债务计划的编制和管理,并做好相关统计工作;负责制定一般预算管理制度和收支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行政单位收入分配和津补贴管理工作;牵头负责预算信息公开及“三公经费”统计工作;牵头负责税政政策调研;指导县(市)区和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工作;指导预算会计研究会工作。
(六)国库局
组织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总预算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研究制定全市财政国库管理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市本级改革工作,指导县(市)财政国库管理工作;负责财政专户资金收付核算统一归口管理工作,研究制定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制度,管理和审批本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和备案;负责财政预算总会计、财政专户资金及非税征管收入的核算工作;负责财政收支统计,预测分析预算执行情况;负责编制本级财政总决算,汇审全市财政总决算;负责预算单位部门决算的布置和汇审工作;办理县(市)区财政的资金调度和结算;组织实施本级国库现金管理工作;指导国库收付中心工作。
(七)综合处
负责制定全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编制本级政府非税收入收支计划、统计分析和上下级财政结算工作;负责基金预算编制管理和市级政府专项资金、资金收支计划管理;参与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确定和年度验审等相关监管;会同有关方面制定全市土地、海域、矿产等国有资源收支政策,负责本级土地出让金、海域使用金、矿产有偿使用费管理;负责全市住房资金、彩票市场的监管;负责市本级彩票管理机构财务管理,审核彩票公益金使用计划;负责罚没财物处置的管理工作;负责财政票据管理,指导票据监管中心工作。
(八)基本建设处
负责分管部门(单位)的预决算、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查监督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编制分管部门(单位)行业发展规划;负责汇总、编制基本建设计划;负责管理重大项目资金;牵头管理市财力基本建设、援疆资金、城市维护和城市建设管理等财政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年度资金执行计划,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制定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参与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的研究,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建设工程造价、制定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投资评审等配套制度;指导市重点项目办公室的工作,联系临港重大项目办财务管理工作。
(九)行政政法处
组织实施《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相关会计制度;制定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综合性开支、涉外开支范围及标准;制定分管部门(单位)的专项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办法;负责对分管部门(单位)财务基础管理和执行制度、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管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等基金;协同公务用车治理;联系中央单位驻甬机构财务工作。
(十)教科文处
参与研究事业单位改革和优化事业支出结构;研究提出财政支持教科文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相关会计制度;负责事业单位综合性开支标准的制定、修订和解释工作;参与制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有关政策;监督分析分管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负责教科文专项资金的管理。
(十一)农业处(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研究财政支农政策;负责编制和监督执行全市及市本级各项财政支农支出预算;拟订和完善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编制全市农业综合开发规划;拟订农业综合开发的政策及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的实施;负责拟订全市农村综合改革村级组织建设、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等财政政策措施,监管项目资金;承担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社会保障处
负责编制市本级、汇总审核全市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监督管理基金预算执行,组织基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完善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参与制定社会保障、卫生事业改革的有关政策,负责拟订相关改革的财政配套办法。
(十三)工交商贸处
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归口行业及产业的财政扶持企业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市级粮油、棉花、生猪等储备商品的财政专项补贴和风险资金管理;负责分管部门(单位)企业有关财务报表的汇总编报和分析。
(十四)外经金融处
负责外资企业财政年检;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市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业务;负责政府外债项目的管理;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十五)会计管理处
负责监管全市会计工作,研究制定全市会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会计法律、法规、制度;负责会计核算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内控制度规范、会计继续教育和会计从业资格等管理工作;组织全市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及注册会计师的考试;开展全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作;负责管理全市代理记账机构,受委托管理会计中介服务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学会、珠心算协会的工作;承担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党委的日常党务工作。
(十六)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
研究拟订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和制度;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等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拟订事业单位转制改革的有关财政政策,参与市级事业单位的转制改革工作;主持市资产评估协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资产评估行业自律检查;负责组织开展注册资产评估师后续教育培训,以及注册管理、年审等管理工作。
(十七)财政监督局
组织实施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负责拟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相关政策、制度和办法,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与标准体系;负责建立与管理绩效评价中介机构库和专家库,组织指导中介机构和专家参与绩效评价工作并对其评价质量进行监督;建立绩效评价工作信息库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提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与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牵头组织实施各项财政监督职责;研究拟订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会计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落实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查处违反财政纪律案件;负责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监督检查财税局内部各职能处室和直属单位履行财税管理职责、单位预算、财务收支与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维护财经法纪的宣传教育。
(十八)政府采购办公室
拟订全市政府采购政策,监管政府采购工作;审核、汇总政府采购年度预算和月度执行计划;拟订政府采购目录和标准,审核政府采购方式和进口产品采购;受理政府采购质疑、投诉事宜,负责评审专家库的建设、管理;建设、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和交易平台,负责信息统计、分析和上报;负责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代理机构管理及考核;组织《政府采购协议》文本的修订工作。
(十九)后勤管理处
负责局及系统内的财务管理,组织编制和执行本级及下属单位财务预、决算,拟订经费分配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等工作,协调会务等有关工作;负责有关基建项目的组织筹划工作;管理和指导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行政性收费、固定资产、装备、物业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税务制服的管理工作;管理招待所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市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Ⅷ 如何完善投融资机制,推动企业所有制改革
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放宽放活社会投资。
科学界定并严格控制政府投资范围,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放宽放活社会投资,激发民间投资潜力和创新活力。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将投资管理工作的立足点放到为企业投资活动做好服务上,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实现服务。
打通投融资渠道,拓宽投资项目资金来源,充分挖掘社会资金潜力,让更多储蓄转化为有效投资,有效缓解投资项目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投融资体制改革要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财税、金融、国有企业等领域改革有机衔接、整体推进,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协同工作机制,形成改革合力。
(8)宁波投融资体制改革扩展阅读: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规定:
1、实行备案制的投资项目,备案机关要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或政务服务大厅,提供快捷备案服务,不得设置任何前置条件。
2、实行核准制的投资项目,政府部门要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或政务服务大厅实行并联核准。精简投资项目准入阶段的相关手续,只保留选址意见、用地(用海)预审以及重特大项目的环评审批作为前置条件。
3、按照并联办理、联合评审的要求,相关部门要协同下放审批权限,探索建立多评合一、统一评审的新模式。加快推进中介服务市场化进程,打破行业、地区壁垒和部门垄断,切断中介服务机构与政府部门间的利益关联,建立公开透明的中介服务市场。
Ⅸ 课题: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加快构建国企投融资平台
中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回顾与前瞻
郭励弘
文章认为中国的投融资改革严重滞后版 ,其原因不仅因为受到国权资国企延误改革的拖累 ,而且还因为它既秉承了传统计划经济最核心的内容 (即政府配置资源 ) ,又在渐进改革过程中衍生出了许多与市场经济不相容的“特色”。投融资体制改革迫在眉睫。其根本措施是完善出资人制度 ,将投融资管理的重点从项目管理转向资本市场管理 ,从“投”转向“融”。文章指出 ,中国投融资改革的总体目标应该是 :建立起针对出资人的资信评价体系 ,以资信等级为依据 ,实施对出资人融资能力的宏观调控。放弃项目的行政审批 ,形成投资决策、资本决策、信贷决策三权鼎立 ,相互制约各负其责的投融资格局。严格金融监管、放松金融准入 ,严格市场清除、放松资本管制 ,培育财务投资者与战略投资者之间良性互动的资金供求机制。厘清企业制度 ,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