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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示范区

发布时间:2022-05-06 22:02:11

Ⅰ 2019年以来安徽省保险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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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推动保险业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
本报讯近日,安徽保监局联合省政府金融办出台《保险业支持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保险业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意见要求,辖区保险业要切实把服务示范区建设放在更加突出重要位置,积极围绕皖江示范区建设需要,深入推进保险创新,着力扩大保险服务领域,着力提高保险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为示范区建设提供全面、系统、高效的保险支持。
第一,发挥经济保障功能,分散转移皖江示范区重点产业承接中的风险。一是大力推进重点项目保险。加快发展企财险、工程险等业务,提高对装备制造、原材料、轻纺等传统优势产业、技术改造型产业的风险保障程度;扩大对重点基础设施、新引进大项目等在建工程的承保面,争取将相关保费支出列入工程预算范围;积极开展厂房与设备搬迁保险;鼓励为产业集群提供一揽子保险保障。
二是稳步发展新兴产业保险。扩大科技保险试点区域和业务范围;鼓励发展面向技术型、成长型、外向型中小企业的保险业务,加强对服务外包企业的保险服务。
三是积极发展服务业保险。以运载货物、仓储设施、运输工具、交通设施等为重点保障对象,发展物流保险业务。推进旅行社责任保险、旅游场所责任保险、游客人身意外保险,支持皖江旅游业发展;鼓励开拓会展、体育、演艺等领域的保险业务。
四是加快发展农业保险。在示范区率先实现重点种植业、养殖业品种的应保尽保;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鼓励开展涉农保险业务;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
五是构建风险管理机制。鼓励保险公司发挥自身优势,建立数据信息库,为企业提供风险管理咨询、决策、技术支持等专业服务;支持保险公司与再保险机构合作,有效分散重要产业转移承接过程中的高风险;探索建立有财政支持的、多层次的巨灾风险转移分担机制。
第二,发挥资金融通功能,为皖江示范区建设提供多层次金融服务。一是引导保险资金投资示范区。加强与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沟通,建立保险资金与重点项目之间的信息交流机制;推动保险资金投资交通、通讯、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以及重要承接产业项目。二是发挥保险的融资促进作用。鼓励创新“保险+信贷”融资模式;积极发展项目融资领域的保险业务;稳步发展住房、汽车等消费信贷保证保险;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鼓励开展国内信用险业务,探索中小企业履约保证保险试点。三是加强与地方政府合作。
第三,发挥社会管理功能,推动示范区和谐社会建设。一是参与平安社会建设。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深入实施交强险制度,建设机动车辆信息共享平台,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大力发展安全生产等领域的责任保险业务。
二是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鼓励保险公司为个人、家庭、企事业单位等提供养老保障服务;支持保险公司参与示范区企业年金业务;参与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探索开展保险机构经办新农保试点;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养老保险延迟纳税试点。
三是提高社会健康保障水平。鼓励发展城镇职工医疗、城镇居民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人群意外医疗等方面的经办管理业务和商业补充保险;支持保险公司开展补充工伤保险;探索商业保险参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效方式,支持保险公司参与医疗健康管理;大力发展农村小额保险。
四是参与社会事业管理。支持商业保险服务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鼓励保险公司向政府职能部门提供理赔、精算、代理等管理服务;探索保险公司在示范区投资医疗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试点。
第四,完善保险市场体系,推进保险创新。一是加强保险市场体系建设。根据示范区建设需要,合理配置保险资源,稳步设立专门服务开发园区、产业承接集中区建设的保险分支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引导保险公司在示范区设立保险研发产品中心等后台服务机构;争取保险公司法人机构落户示范区或设立区域管理总部;探索开展村镇相互制保险试点;加强示范区保险人才队伍建设。
二是推进保险产品与服务创新。积极发展群众有需要、经营有效益、风险有管控的新产品、新业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网上保险等新的保险服务和营销方式,为保险消费者提供多渠道保险服务;加强示范区市场主体间的合作,探索开展区内保险查询、承保、理赔一体化服务。
三是加强保险市场监管。加大现场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秩序,防范化解风险,依法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在示范区实施常态化保险监管派驻制度,争取优先开展保险监管机构延伸试点。
第五,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为发挥保险功能作用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各保险企业要尽快明确本系统、本单位服务示范区建设的具体目标和任务,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的投入力度,加强市场开拓与保险创新,提高保险服务的全面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省级保险机构要加强与总公司的沟通联系,争取在机构设立、人员配备、产品开发、资金运用等方面得到更大的政策倾斜;三是各地行业协会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推动执行报批报备的保险条款与费率,制定落实保险服务标准,加强重点业务领域的行业自律,规范保险招投标行为,合理开发利用保险资源。(中国保险网)
一、安徽保险业“十五”期间发展概况
(一)安徽保险业“十五”期间取得的主要成绩
1、保险市场体系日渐完善,保费收入增长较快
截至2005年底,全省共有保险机构1765个,比2000年底增加1501个。其中省级分支机构16家,比2000年底增加11家;市县级分支机构345个,比2000年底增加86个;营销服务部1404个,基本上覆盖到了全省各乡镇地区。专业保险中介机构从无到有,截至2005年底,共有各类专业中介机构56个,保险兼业代理机构2451个。2005年保费收入133.2亿元,是2000年的3.5倍。其中,2005年财产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31.67亿元;人身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101.57亿元。2005年保费总规模全国排名第13位;保费收入增幅列全国第23位。
2、服务领域不断拓宽,社会效益日益凸现
安徽保险业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不断拓宽保险业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新领域,在发展县域保险业务、开展农业保险、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一是县域发展战略成效显著。从2002年实施县域发展战略以来,到2005年底,全省保险县域业务保费收入达96.5亿元。二是农业保险试点取得突破。省政府已致函中国保监会申请组建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烟叶保险试点、岳西县茶叶保险试点、池州森林火灾保险试点工作已经开展。三是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有所进展。积极开展小煤矿雇主责任险试点工作,努力开拓律师责任险和火灾责任险。四是推动建立“861”项目保险服务体系。制定了《安徽保险业策应“861”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就保险业参与“861”行动计划做出整体规划,成立了“861项目保险办公室”,加强与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召开了安徽保险业服务“861”项目座谈会,搭建保险业和有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平台,为保险业全面介入“861”行动计划创造了条件。
3、监管工作和行业自律得到加强,保险市场逐步规范
安徽保监局把加强保险监管,防范和化解风险作为重要工作职责,将日常监管、协作监管与长效监管有机结合,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风险。一是注重日常监管。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按照整规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深入开展了整顿和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工作,重点查处了违规支付手续费、误导客户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同时,加大现场检查力度。2001-2005年,共对130多个保险分支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对81个机构给予了处罚,给予32个机构警告,对29个机构进行了通报批评,对13名高管人员进行了监管处罚,出具监管意见34件,实施监管谈话153次,保险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二是加强协调监管。建立了金融监管协作机制,与人民银行、银监局、证监局共同签署了《金融监管合作备忘录》,就实行监管信息共享,定期召开金融监管工作联席会,交流监管工作意见,商讨业务交叉领域的监管问题等做出约定。三是实施长效监管。通过建立安徽保险业信用体系、强化行业自律和内控管理,保险市场逐步规范。
4、保险功能作用较好发挥,保险业的社会地位进一步提高
“十五”期间,我省保险业紧紧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对保险的需求,在经济补偿、促进外贸出口、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等诸多方面,充分发挥了保险的功能和作用。2001-2005年,全省保险业共支付赔款和给付105.6亿元,为全省出口企业承保出口金额10亿美元,赔款支出580万美元,全行业提供就业岗位5万余个。
(二)安徽保险业发展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十五”以来,我省保险业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也必须看到,保险业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与全国平均水平、与周边省份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2005年,我省保费收入增幅低于全国5.34个百分点,在中部六省中增幅列第五位。与银行、证券业相比,保险业在全省金融体系中的发展也相对滞后。由于保险业在地方经济中所占份额过小,社会对保险的认知程度尚低,保险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影响还有待提高。
同时,我省保险业在自身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市场有效供给不足,保险的功能与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二是市场集中度较高,市场竞争不充分;三是管理基础薄弱,创新能力不强;四是保险服务质量不高,诚信建设有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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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浙江政治与经济

政治政府领导
夏宝龙 省 长 陈加元 副省长 龚 正 副省长 毛光烈 副省长 葛慧君 副省长

王建满 副省长 郑继伟 副省长 陈德荣 副省长 朱从玖 副省长 张鸿铭 秘书长

各市政府领导
杭州市市长 邵占维 宁波市市长 刘 奇 温州市市长 陈金彪 嘉兴市市长 鲁 俊 湖州市代市长 金长征

绍兴市市长 钱建民 金华市市长 徐加爱 舟山市市长 周国辉 台州市市长 吴蔚荣 衢州市市长 陈 新 丽水市市长 王永康

经济

浙江是中国经济比较发达的沿海对外开放省份。素有“鱼米之乡”之称,是综合性的农业高产区域,以多种经营和精耕细作见长,大米、茶叶、蚕丝、柑桔、竹品、水产品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绿茶产量占全国第一,蚕茧产量占全国第二,绸缎的出口量占全国的30%,柑桔产量名列全国第三,毛竹产量居全国第一。

浙江也是全国的一个重点渔业大省,渔业已由传统的生产型,逐步过渡到现在的捕涝、养殖,加工一体化,内外贸全面发展的产业化经营。石浦渔港、沈家门渔港是全国四大中心渔港中占两席,海洋捕捞量居全国之首。杭嘉湖平原是全国三大淡水养鱼中心之一。

浙江工业基础较好,以轻工业、加工制造业、集体工业为主。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异军突起,1995年底,乡镇工业已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四分之三。丝绸工业历史悠久,产品精美,传统工业闻名遐迩,电力工业发达,秦山核电站为国家第一座核能电站。
国民经济发展2011年浙江全省生产总值达32000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9%以上。这意味着,继广东、江苏、山东之后,浙江省首次跨入GDP“三万亿俱乐部”。浙江省的人类发展指数为0.817,属于高等水平,同时他也是多年来中国大陆各行省之中人均最好的(2009年以前),可见他的可发展水平甚高。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4.8%。推进“浙货万里行”活动,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7.4%。积极培育出口品牌,加强重点出口基地和境外贸易促进平台建设,外贸出口增长19.9%。着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设立10亿元省级财政中小企业再担保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小微企业支持,落实差异化信贷政策措施。努力减轻企业负担,清理取消31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符合转型升级要求的小微困难企业相关税费,实行社会保险“五缓四减三补贴”政策。

全年建成粮食生产功能区123万亩,启动建设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137个、主导产业示范区298个,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稳中有升。编制实施省级产业集聚区系列规划,强化推进机制和保障措施。制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意见,整合设立5亿元财政扶持专项资金。推进146家龙头骨干企业培育和42个产业集群示范区建设,抓好1010个重点技术改造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3.4%和12.1%。制定实施服务业重点行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建设40个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稳步推进,服务业增加值增长9.5%。加快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青山湖科技城、未来科技城等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推进,重大科技专项和成果转化工程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海外引智计划全面启动。财政科技投入增长18.7%,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增长30%,发明专利授权量增长35%。

2011年社会建设全面加强。医保“一卡通”全面推行,所有市县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达285元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继续提高。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城乡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推进新型社会福利体系建设,建立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20.9万套。开展13项国家级教育改革试点,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计划,建立普通高中助学金制度,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稳步实施,高校学科专业建设继续加强。[5]服务业2011年,浙江省服务业增加值为14015亿元,比上年增长9.4%,高于GDP增速0.4个百分点,高于第二产业增速0.3个百分点,服务业增加值总量居全国第4位。

2.行业结构逐步优化。传统服务业稳定发展,新兴服务业发展迅速,结构不断优化。以服务外包、软件业为代表的新兴服务业发展迅猛。2011年,我省承接服务外包合同签约额44.4亿美元,合同执行额32.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76.5%。我省软件产业收入、结构和盈利水平实现协同发展,新兴信息技术服务增势突出,龙头骨干企业带动性突显,集聚效应显著,综合竞争力不断提升。2011年,全省实现软件业务收入901.6亿元,比上年增长33.6%,高出全国软件业收入增速1.2个百分点。

3.行业特色明显。2011年,批发零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四大支柱行业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为63.1%。

4.服务业投资增长较快。2011年,全省服务业投资额8939亿元,比上年增长32.6%,比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和第二产业投资增幅分别高7.8和19.6个百分点,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重为62.6%,比第二产业高25.8个百分点。除房地产企业开发投资外的第三产业项目投资增长19.6%,高于第二产业增速6.6个百分点。民生投资力度逐步加大。2011年,教育、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行业投资分别增长22%、104.7%和60.2%。

2011年前三季度,全省城镇单位中服务业就业规模达到350万人,同比增长7.8%,服务业从业人员占总就业人数的比重为40.3%,比上年同期提高0.7个百分点。

2011年,全省服务业税收收入为3295.6亿元,比上年增加420.2亿元,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为48.1%,服务业税收收入对全部税收收入的增长贡献率达到34.7%。

Ⅲ 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是如何为中小企业服务的

最近我本人就一直在研究这个,、本人在杭州探讨这个,探讨的是杭州市创投服务中心,就是你说的典型的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下面举例子给你看吧!下面的资料会对你有帮助。每条政策都会有帮助!

杭州将全面推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要成立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制订产业发展规划,实施如下政策措施,全面推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一) 安排专项资金
安排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与商务部、浙江省和杭州市专项资金配套用于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服务外包公共技术/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服务外包企业取得国际认证、开展服务外包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鼓励服务外包企业海外市场开拓等。配套资金应符合杭州市的有关规定,并不低于浙江省安排专项资金的两倍。资金适用范围可结合杭州市和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特点适度放宽。
(二)培养和引进服务外包人才
1、制定服务外包人才培训计划和工作方案,在商务部、浙江省和杭州市的指导和监督下,负责培训项目的具体执行,并为实施培训项目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协作。
2、制定具体措施,鼓励区内高等院校设立适合服务外包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创造条件承接服务外包培训项目,加强与服务外包企业的合作,建设为服务外包企业培养人才的教育基地。
3、将大学生就业工程与服务外包发展规划目标有机结合,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大学生就业,参加服务外包培训项目,参与服务外包企业假期实习和勤工俭学项目。对大学应届毕业生和尚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参加服务外包培训项目给予一定的支持。
4、制定具体措施,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引进高端人才。
5、充分利用和提升现有公共实训基地培养服务外包企业急需的实用技能型和创业型人才;加大对服务外包领域急需的新职业开发,每年推出若干个服务外包领域的职业培训项目,按相关规定给予补贴。
6、制定具体措施,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服务外包企业中的高级人才,在示范园区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一定奖励。
(三)支持服务外包企业通过国际认证
安排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取得国际认证或升级的服务外包企业维护和进一步完善已经取得的国际认证。
(四)积极建设服务外包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建立示范区服务外包信息网站,作为国家服务外包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的组成部分,用中文及一种以上的外语,宣传介绍示范区的发展现状及示范区内的企业。
(五)基础设施及产业环境建设:
1、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园区电力系统、网络系统的改造和国际数据端口的建设,在小环境内实现双回路供电、自备发电机、双备份网络系统和足够带宽的国际数据端口。
2、制定具体措施,给予重点服务外包企业购地建设、购买或租赁自用办公用房适当补贴。
3、鼓励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对服务外包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培育出口名牌,给予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并且保护已形成规模、具有一定知名度的现有服务外包企业品牌。
4、鼓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将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列为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并予以相应的支持;将服务外包业务中取得重大社会或经济效益的知识产权项目列入政府奖励范畴,激励企业自主创新。
5、鼓励主要电信运营商增加带宽、优化数据流向,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多元化、个性化、高质量的电信基础服务。加大投入,在政策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通示范区与国际网络端口的信息专路,进一步提高互联网服务的速度和质量。
6、完善政府采购规定,将符合相关规定、可以外包的政府事务性业务依照法定程序、方式和规定,外包给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优先考虑当地企业),以促进服务外包企业的发展。
(六)积极有效开展投资促进活动:
1、在国家相关部委、浙江省和杭州市的指导下,积极有序开展服务外包投资促进工作。示范区应积极成为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服务外包工作委员会的成员单位。
2、开展以开拓欧美和日本市场为重点的服务外包投资促进活动,加强与国内外大型发包企业的合作。
3、利用政府现有的海外资源,发挥海外留学生的积极性,鼓励留学人员归国创业。
(七)着力改善区内商业环境
着力营造公正、透明、诚信和安全的商业发展环境,规范服务外包市场秩序。建立知识产权投诉快速反应机制,加大打击各类侵权行为的力度。
(八)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1、在国家相关部委、浙江省和杭州市的支持下,积极协调海关等部门,力争建立公共的保税测试中心、保税实验室或企业内部的保税测试车间。
2、允许企业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自身业务特点,本着协商自愿的原则,调整从业人员的工作时间,实行灵活的劳动工时制度。园区推动安排适当延长公交车的通勤时间,以解决服务外包企业员工上下班的交通问题。
(九)提供融资便利:
1、支持大中型服务外包企业的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和海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2、推动政策性担保公司,积极为中小服务外包企业提供短期资金贷款的担保。
(十)按照商务部、浙江省和杭州市的要求及时报送服务外包的各项信息,及时向浙江省和杭州市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相关统计数据,掌握并提供示范区服务外包的规模、结构、企业经营状况、就业情况等信息。
(十一)积极考虑制定其他更优惠的地方性鼓励政策和措施。

蔡奇在会上表示,杭州市成为“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以来,加大了服务外包推进工作力度,全市上下积极行动,密切配合,服务外包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杭州市成立了促进服务外包发展领导小组,协调推进全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出台了《培育新产业,打造增长极——杭州市服务外包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未来三年杭州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为离岸服务外包营业收入总额力争在2007年1亿美元的基础上实现三年翻两番,达到4亿美元,五年翻三番,达到8亿美元。明确了2008服务外包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各有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并把工作计划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完善服务外包政策支撑体系,出台了《杭州市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若干意见》,制定了《杭州市服务外包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推动建立部委-省-基地城市、省-基地城市-示范园区以及基地城市-示范园区-服务外包企业共建机制,共同推进杭州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建设。开展了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努力培养一批经过服务外包专业技能培训的复合型应用人才,培育一批具有服务外包专业培训资质和运作规范的服务外包培训机构。
蔡奇说,杭州市将重点完善杭州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划,推进服务外包示范区和专业园区建设,编制服务外包人才发展规划,开展服务外包宣传和招商工作,开展服务外包企业的信息安全认证工作。
据了解,全国服务外包工作座谈会是国家商务部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性服务外包工作会议。本次会议主要是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另外通报服务外包“千百十”工程进展情况,交流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和示范区发展服务外包的经验。会议将于5月13日结束。(摄影 金逸础 本站记者 傅佳欣)

Ⅳ 2018年国务院通报的全国自贸区创新案例有哪些地区及典型做法

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

(共130项)

1.北京市大力推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改革。

2.北京市西城区推进“三纵两横一平台”紧密型医联体建设。

3.北京市朝阳区放宽服务业准入,助推区域高水平开放。

4.北京市丰台区以“一窗办理”提升企业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

5.北京市海淀区扎实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打造“双创”升级版。

6.天津市和平区狠抓精细化管控,推动打好城区污染防治攻坚战。

7.天津市红桥区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

8.天津市滨海新区搭建招商引资平台,推进高水平开放。

9.天津市蓟州区破除“以药养医”,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10.河北省邢台市实施“两不见面”改革,打造服务市场主体“直通车”。

11.河北省张家口市建立“四方协作”机制,探索可再生能源扶贫新路。

12.河北省迁安市坚决化解钢铁过剩产能,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13.河北省定州市探索“三项试点”,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14.河北省黄骅市通过家庭医生管医保推进基层健康管理。

15.山西省大同市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实现从“煤都黑”到“大同蓝”。

16.山西省长治市城区积极搭建“双创”平台,推进创新驱动发展。

17.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全面推进区、乡、村三级医疗机构一体化改革,增强群众就医获得感。

18.山西省忻州市坚持“六环”联动,推进整村扶贫搬迁。

19.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实现不动产登记、交易、税务“一窗式”综合受理。

20.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以口岸开发开放为重点,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21.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大力培育发展大数据产业。

22.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右旗坚持“三个结合”,推进乡村振兴。

23.辽宁省大连市探索跨部门跨层级“双随机”联合检查,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

24.辽宁自贸试验区营口片区以制度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25.辽宁省辽阳市实施动态管理,开展精准医疗扶贫。

26.辽宁省盘山县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助推乡村振兴。

27.辽宁省调兵山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

28.吉林省长春市探索打造“审批不见面、办事不求人”政务服务新模式。

29.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全力打造全国秸秆综合利用新样板。

30.吉林省四平市打破常规有效破解“无籍房”问题。

31.吉林省白城市以微信公众服务平台推进智慧医保建设。

32.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探索企业集群登记模式,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3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围绕重点持续发力,推进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

34.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构建新型“碳”产业,推进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

35.上海市多措并举提高外国人才来华工作便利度。

36.上海市长宁区探索“验放分离、零等待”,大幅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37.上海市杨浦区着眼建设“世界级创谷”,打造“双创”升级版。

38.上海市嘉定区以科技创新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

39.上海市浦东新区以“四个突出”全面推进“证照分离”试点,打造“放管服”改革浦东样本。

40.江苏省南京市着力打造集聚创新资源“强磁场”。

41.江苏省苏州市实施“四大工程”,扎实推进高水平开放。

42.江苏省南通市推行县域综合执法改革,实现“一个领域一支队伍”。

43.江苏省淮安市开展“数字化联合审图”,施工图审查进入“快车道”。

44.江苏省东海县从早从严从实加强管理,坚决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45.浙江省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造就万千“美丽乡村”。

46.浙江省湖州市实施“‘五未’土地处置+‘标准地’”改革,全面提升土地利用效益。

47.浙江省衢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最多跑一次”示范市。

48.浙江省台州市深化改革试点,助推民间投资逆势上扬。

49.浙江省丽水市探索生态产品价值转化途径,实现“点绿成金”。

50.安徽省合肥市大力培育创新平台,助力产业发展。

51.安徽省淮北市积极扶植新兴产业,促进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

52.安徽省亳州市大力推进降成本,增强民间投资动力。

53.安徽省宣城市提高区域内就诊率,严控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54.福建省福州市大力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55.福建省厦门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56.福建省三明市建设紧密型医联体,向全民健康再出发。

57.福建省南平市连续19年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助力精准扶贫。

58.福建省晋江市践行“晋江经验”,推进商务创新发展。

59.江西省景德镇市活化陶瓷工业遗存,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

60.江西省萍乡市创新海绵城市试点,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

61.江西省赣州市推出3个“信贷通”,探索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62.江西省吉安市着力抓好产业扶贫,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63.江西省上饶市多措并举,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64.山东省济南市“加减并重”,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开工。

65.山东省青岛市实施国际城市战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66.山东省威海市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建设质量强市。

67.山东省日照市推行压缩企业开办时间“513模式”,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68.山东省滨州市“破立并举”,扎实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69.河南省实施“四水同治”,加快水利现代化步伐。

70.河南省焦作市实行“两定制兜底线”,打造健康扶贫新模式。

71.河南省漯河市以开展标准化建设引领高质量发展。

72.河南省三门峡市建立“三项机制”,激活金融扶贫源头活水。

73.河南省驻马店市借力农产品加工业会展经济助推大发展。

74.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打造新兴产业集群。

75.湖北省黄石市试点“承诺预办、先建后验”,加快项目建设施工。

76.湖北自贸试验区襄阳片区大幅简化退税流程。

77.湖北省枝江市多措并举解决“化工围江”。

78.湖北省钟祥市大力推进生态工程建设,打造宜居乡村。

79.湖南省长沙市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80.湖南省株洲市“三措并举”,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81.湖南省湘潭市力促产业转型升级,推进高质量发展。

82.湖南省衡阳市营造良好环境,承接产业转移。

83.湖南省宁乡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融合发展。

84.广东省广州市着力打造高品质家庭医生服务。

85.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实现企业开办最快一天。

86.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以智慧化“城市大脑”助力“放管服”改革提速提质提效。

87.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打造“两链一环”,全力构筑创新高地。

88.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依托V—Tax远程可视自助办税平台,实现全国直办“零跑动”。

89.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实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成效显著。

90.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创新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模式,解决跨省区流域环境治理难题。

91.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县创新采矿临时用地制度,有效保护耕地。

92.广西壮族自治区凭祥市推进边贸转型升级。

93.海南省海口市统筹推进市域水污染治理工作。

94.海南省三亚市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为抓手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

95.海南省东方市带领群众走上热带特色现代农业致富路。

96.重庆市统筹规划精准治理龙溪河流域水环境。

97.重庆市万州区分类施策“四区”并进,推动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上台阶。

98.重庆市梁平区强化“人”、“地”、“钱”统筹,破解乡村发展瓶颈。

99.重庆市忠县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100.四川省成都市实施“创业天府”行动计划,打造“双创”升级版。

101.四川省泸州市推出企业开办小时清单制。

102.四川省眉山市突出地方特色,推进乡村振兴。

103.四川省大竹县创新“双靠近三融合”模式,推动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就近就地就业。

104.贵州省贵阳市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为群众办事增便利。

105.贵州省遵义市创新发展理念,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发展。

106.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以创新引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107.云南省丽江市依托“一部手机游云南”促进旅游业快速发展。

108.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全面打响以洱海保护治理为重点的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109.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立足区位优势扩大双向开放,激活发展动力。

110.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扎实推进藏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111.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聚焦特色领域,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工作。

112.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深化土地集约利用,着力破解用地保障难题。

113.西藏自治区曲水县创新脱贫思路,强化产业带动,激发内生活力。

114.陕西省西安市建立完善“1+N”社会救助体系,织牢织密兜底保障网。

115.陕西省延安市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乡村。

116.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积极打造“一带一路”现代农业国际合作中心。

117.甘肃省张掖市打造全国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城市。

118.甘肃省酒泉市发展戈壁生态农业,夯实乡村振兴基础。

119.甘肃省临夏市八坊十三巷旧貌换新颜,“城中村”变身文旅新地标。

120.青海省创新生态保护体制机制,大力推进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

121.青海省西宁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122.青海省海东市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

123.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创新满足群众健康需求途径。

124.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打造资源型城市转型示范区。

125.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变黄沙戈壁为创新发展新热土。

126.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12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行西行国际货运班列,打造“一带一路”向西开放新格局。

12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大力实施棚户区改造,优化城市环境。

12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以旅游业为主体,引领推动高质量发展。

130.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狠抓土地利用监管,高质量支持边疆建设。

此外,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各地的经济政策及动态,经济带网是你不错的选择。

Ⅳ 稠州银行是哪的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是浙江省义乌市的银行。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其前身为义乌市稠州城市信用合作社。是义乌第一家地方性金融机构。2002年为浙江省获准保留的四家城市信用社之一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成立于1987年6月。1998年以来连续获得义乌市“经济发展贡献奖”、“综合实力奖”。总行及各分支行多次被省、地、市等各级主管部门评为“AAA级纳税信誉企业”、“巾帼文明示范岗”、“治安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截至2010年12月末,该行已在上海、杭州、南京、福州、宁波、温州、丽水、台州设立了8家分行,全行机构网点数已达46家。

2008年揭晓的《银行家》杂志“2007-2008中国商业银行竞争力排名”中,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获得 “2008全国城市商业银行综合排名第五名”,并获“全国中型城市商业银行竞争力第三名”。

(5)浙江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示范区扩展阅读:

稠州商业银行的经营特色:

1、灵活的信贷政策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作为一家以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金融机构,充分发挥“船小好调头”的优势。

2、“短、 频、少”的信贷支持

中小企业面广量大,对资金需求往往是多批次小批量短时期,因此本行积极发放“短、频、少”贷款。

3、创新担保办法

不管是自然人或是法人,只要具备本行认可的资信条件,均可充当担保人;中小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设备、摊位,均可作为抵押物,同时还可以由若干个体组成联保小组为组内成员的贷款提供担保。

4、量体裁衣,创新金融品种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在完善巩固保证贷款、抵押贷款的同时,先后推出了签发承兑汇票、消费贷款等金融服务品种,满足不同类型中小企业对资金的需求。

5、创新金融营销手段

采用流量测评的营销新办法,将客户的贷款与存款额度联系在一起,使客户的累计存款额度与贷款额度形成一定的倍比关系,增强与客户有粘结度。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浙江稠州商业银行

Ⅵ 银行支持科技创新有哪些“拦路虎”

银行支持科技创新有哪些“拦路虎”
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加快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是当前经济社会面临的第一要务。在此过程中,金融的功用尤为重要。作为经济活动的血脉,金融对推动科技创新、引导社会资源有效配置有导向、支撑与促进作用。如何从体制机制上消除金融服务“拦路虎”,促进我国经济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化,金融业有许多工作要做。
——亚夫
■我国高科技型企业普遍面临“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相关金融约束已成为创新型经济发展的“拦路虎”。在当前以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格局下,充分挖掘和发挥银行体系的作用,推动相关机制体制改革,是我国科技金融发展需跨越的重要关坎。

■现阶段我国科技银行是以科技支行为主导,科技支行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并存的模式。但无论是由商业银行设立的科技支行还是由民间资本发起的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距离科技银行的“理想模式”均存在较大差距,均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科技银行。

■我国商业银行信贷品种相对于企业科技创新,可提供的融资手段少,并且在信贷品种、融资方式、结算服务等方面创新动力不足、方法不多。尤其对于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可供选择的信贷品种、融资手段少,信贷产品缺乏针对性。现有贷款审批流程难以满足中小企业贷款“软、小、频、急”的特点。
□李若愚
加快推进银行体系科技金融服务创新
2006年2月份国务院发布《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开启了我国科技金融的快速发展期,科技金融服务创新明显加快。就银行体系来看,主要有以下方面:
1.科技支行加快建立
2007年,全国工商联向“两会”提交设立科技银行的提案,并建议在有条件的国家级高新技术园区进行试点。科技银行是指专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银行机构,其业务主要为高科技企业技术引进、技术研发、新产品试验推广等与科技创新有关的业务提供产品服务。美国的“硅谷银行”是科技银行成功的典型模式。我国科技银行的成立在参考美国“硅谷银行”模式基础上,结合了我国金融发展与金融体制的客观实际,采取了成立“科技支行”的方式。
2008年,在科技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共同推动下,省市地方科技部门积极与地方银监会和金融机构合作,推动国内商业银行设立为科技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科技支行。自2009年1月成都设立全国首批两家科技支行以来,科技支行在全国范围内“遍地开花”,主流商业银行均已设立了科技支行。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共成立科技支行60多家,江苏省是全国设立科技支行最多的省份。2011年11月,中美合资浦发硅谷银行成立,这是我国第一家拥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科技银行。
为更好地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科技支行通常享受“一行两制”的特殊政策。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点,科技支行进行了多种金融创新。主要有:建立专门的银行贷款评审指标体系;引入科技专家进入银行贷款评审委员会;开办以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为主的多种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了大量“弱担保、弱抵押”信贷产品;与风投机构、担保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合作,创新经营模式;探索建立单独的贷款风险容忍度和风险补偿机制。
2.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快速发展
自2008年银监会、人民银行启动建立小额贷款公司工作以来,全国部分地区相继开启科技小额贷款工作。2009年全国首家专门服务于科技型企业的小额贷款公司——天津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成立。2010年江苏开展科技类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天津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只是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目标客户的小额贷款公司,不管是制度创新还是商业模式创新都十分有限。而江苏试点的科技小额贷款公司采取了“投贷结合”的新模式,突破了传统。
试点的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可以以不得高于公司资本净额30%的资金从事创业投资业务。自试点以来,截至2013年,江苏省共成立了50多家科技小贷公司,主要分布在国家级和省级的高新园区、省级以上的经济开发区、国家级大学科技园等。此外,北京、浙江、广东、河北等地区也积极开展科技小贷公司试点,或推动当地小贷公司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
3.开展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的试点工作
2011年11月,科技部联合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发布《关于确定首批开展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地区的通知》,确定北京中关村示范区、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杭温湖甬”地区、安徽省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实验区、武汉市、长沙高新区、广东省“广佛莞”地区、重庆市、成都高新区、绵阳市、关中-天水经济区(陕西)、大连市、青岛市、深圳市等16个地区为首批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地区。
试点地区开展了各种特色鲜明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例如江苏省设立科技信贷增长风险补偿奖励专项基金、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成都高新区探索出由政府引导、民间基金积极参与,以及以企业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为主体的新型融资模式,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地积极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武汉市打造“科技创业投资+银行专项贷款”服务模式,上海市创新银保合作产品,推出“科技型中小企业履约保证保险贷款”等等。科技部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16个试点地区共出台342项科技金融政策,上海、浙江等11个地区设立的科技金融专项资金总金额达32亿元,建立了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
2014年1月,科技部联合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关于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扎实做好科技金融服务的意见》,提出加快推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适时启动第二批试点工作,将更多地区纳入试点范围。

银行体系支持科技创新面临哪些问题
1.银行体系支持科技创新存在“先天不足”
理论与经验均表明,资本市场对于技术创新的金融支持效率远高于信贷市场,这也是美国得以成为全球技术创新中心和工业革命领袖的重要原因。但长期以来,银行体系一直是我国金融体系的核心和主体,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资本市场与信贷市场“相比肩”仍需假以时日。在我国现有金融体系下,银行信贷仍是社会融资的主体。
存量来看,截至2014年末,对实体经济发放的本外币贷款占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的69%;流量来看,2014年银行本外币贷款占新增社会融资规模比重达61.6%。在现有金融体系下,广大科技型企业的外部融资很大程度上还是需要通过商业银行信贷的形式予以解决。
但商业银行稳健经营的原则与科技创新所存在的高风险特征间存在天然的矛盾,成为银行体系支持科技创新的制度性障碍。传统银行的经营模式为吸收储户存款与发放贷款。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追求无风险、低收益的存款人的储蓄资金,因此在把这些无风险的储蓄资金,运用到具有鲜明“四高”特征(即高技术含量、高投入、高成长和高风险)的技术创新领域时,银行会非常谨慎。
实际上,各国监管机构对银行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都提出了较为严格的监管要求。银行对所面临的风险具有比其他金融机构更低的社会容忍度,必须具备更审慎的经营策略,强调稳健经营,受到更为严格的监管约束,一般不愿意向高风险项目或高风险企业发放贷款。
对于我国商业银行而言,在严格的分业经营要求下,长期的经营惯性及制度缺陷使银行支持科技创新的动力更为不足。一是按照“分业经营”原则,商业银行除了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和从事一些中间业务外,不得进入投资银行业务经营领域。商业银行也因而无法承担科技投资的高风险,不具备相关专业人才。二是现有商业银行一直局限于成熟的传统产业运作,局限于传统产业领域客户的营销维护,对科技型企业和新兴产业的运行特点和规律往往缺乏了解。三是现有商业银行的贷款发放通常需要通过有形物质的抵押和企业担保来实现。但广大科技型企业的特征不符合银行对信贷服务对象的要求,例如,知识产权等“软资产”多、固定资产等传统实物抵押品少;中小企业多、大企业少,专业性强,不确定因素多等。银行传统的“贷大、贷集中”的客户授信主导发展模式并不适应科技型企业“小、散、专”的特点。
2.科技型中小企业成为银行体系的服务“盲点”
在我国现行银行体系中,提供科技贷款的金融机构有三类:科技银行以及正规银行体系中的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目前国内科技银行的实现形式为科技支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资银行(浦发硅谷银行)及科技小额贷款公司。
从现实情况看,科技贷款仍存在较大缺口,尤其是中小高科技企业贷款需求难以得到满足。中小型商业银行由于自身专业性不够、风险控制能力不足等原因,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贷款方面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和作用。政策性银行由于金融资源和现有功能定位的限制以及经营上存在的固有缺陷,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贷款支持也相当有限。大型商业银行虽拥有大量过剩的金融资源,但由于其规模上的不适应和风险控制要求,其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贷款供给也极其有限。作为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专营机构,科技银行由于规模小、实力弱,难以弥补科技贷款的缺口。
3.政策性银行对创新支持力度不足
我国现有的三家政策性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业务各有侧重,或多或少都提供一些支持科技创新的金融服务,但都没有专门服务于科技创新的市场定位,政策性银行在支持科技创新领域长期缺位。从职责和定位看,这三家银行服务科技创新属于顺带开展的“副业”,其业务中心、工作重心并不在此。
从实际业务开展情况看,对科技创新支持力度最大的国家开发银行截至2011年末科技贷款余额1416亿元,仅占其全部贷款余额的2.6%,科技贷款中,科技中小企业贷款仅占比11.7%。截至2011年底,中国进出口银行科技贷款余额为714.24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比重仅为5.2%,科技贷款中,中小型科技企业贷款占比仅为6.9%。
4.缺乏真正意义上的科技银行
现阶段我国科技银行是以科技支行为主导,科技支行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并存的模式。但无论是由商业银行设立的科技支行还是由民间资本发起的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距离科技银行的“理想模式”均存在较大差距,均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科技银行。
我国科技支行发展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科技支行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无法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缺乏经营的自主性和灵活性。二是科技支行进行金融交易的信用基础完全源于母行,虽然有“一行两制”的政策,但科技支行在开展业务时仍然受到总行风险偏好程度、风险承受意愿和业绩考核制度等方面的限制。三是科技支行的风险控制机制与传统银行的风险控制机制并无太大差异,过度依赖有形抵押物和质押物的现象普遍存在,而无形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往往流于形式。四是科技支行提供的科技金融产品比较单一,科技贷款仍是最主要的经营模式,而且没能更好地迎合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的特点。五是当前科技支行存在行政色彩浓厚、政府干预过重等制约科技银行发展的异化问题。六是科技支行的员工是从现有员工中进行抽调,往往对高技术产业和企业的发展趋势和商业模式缺乏了解,缺乏高素质的专业人才。
作为唯一一家独立法人的科技银行、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的科技银行,浦发硅谷银行规模小,注册资本仅10亿人民币,且业务受限,目前只能开展针对企业的在岸美元业务。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用于提供科技金融服务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本和同业拆借,放贷能力不强。
另外,受制于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体制,我国目前发起的科技银行基本是债权型的经营模式,由于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科技支行无法实现硅谷银行的“债权+股权”的盈利模式。而且我国目前风险投资市场刚刚起步,科技银行同风险投资缺乏联系。
5.商业银行产品和服务单一缺乏对创新支持的针对性
我国商业银行信贷品种相对于企业科技创新,可提供的融资手段少,并且在信贷品种、融资方式、结算服务等方面创新动力不足、方法不多。尤其是对于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可供选择的信贷品种、融资手段少,信贷产品缺乏针对性。现有贷款审批流程难以满足中小企业贷款“软、小、频、急”的特点。
当下,国内各家主流商业银行针对科技企业“轻资产、高成长”的特点,设计了应收账款质押、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订单质押、出口退税质押、存货抵押、发票融资、应收租金保理、合同能源管理等一系列“弱担保”措施或金融产品。然而,由于银行内部激励和考核机制不到位,客户经理营销积极性不高,决策层也不愿承担更大风险。科技企业实际准入门槛并未降低,“强担保”仍然是各家银行对该类客户的主流担保方式。多数商业银行还是采用传统的抵押、担保方式,开展专利权凭证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创新型业务的银行并不多。
6.科技创新的信用增进机制薄弱
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和收益的不对称问题,可通过抵押和担保等信用增进方式来解决。目前银行对科技企业发放贷款时,抵押物仍以土地、厂房为主,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库存商品抵押贷款等抵质押方式由于抵押物的流动性限制,其发放规模有限。据报道,在我国拥有的163万项专利中,近十年来只有682项获得了银行质押融资,不到总数的0.05%,融资总额不到50亿元人民币。
从国际经验看,信用担保机制通常由政府设立而不采用商业性担保机制。因为政府信用远高于商业性担保公司,以政府为主设立的信用担保机制不仅可以与银行共担风险,还可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但我国以商业性担保为主流,截至2013年末,我国融资性担保法人机构中国有控股占比23.5%,民营及外资控股分别占比23.5%和76.5%。商业性担保公司要求的3%至5%的担保费率大大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为规避风险,商业性担保公司通常还会提出反担保要求,并要求贷款客户缴纳保证金和风险准备金,更加重了企业负担。

从体制机制着手推动银行体系服务科技创新
1.引导商业银行推进科技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加大科技贷款投放力度
在当前信贷规模总体偏紧、银行风险防控和责任压力较大的监管环境下,可借鉴国家对于“三农”和小微企业信贷支持的政策,对科技贷款投放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例如,给予贴息、要求“两个不低于”,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放宽拨备政策、优先实现科技信贷证券化等。
鼓励商业银行丰富科技信贷产品体系、创新科技金融服务模式。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创业投资、证券、保险、信托等机构合作,创新交叉性金融产品。全面推动符合科技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创新,逐步扩大仓单、订单、应收账款、产业链融资以及股权质押贷款的规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还款方式创新,开发和完善适合科技企业融资需求特点的授信模式。积极向科技企业提供开户、结算、融资、理财、咨询、现金管理、国际业务等一站式、系统化的金融服务。
放开银行与风险投资机构合作模式上的限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与风险投资机构的合作模式还停留在较为粗糙的业务合作关系上,即银行与创投公司或私募机构的合作模式是“财务咨询+多方位的融资服务”,这种合作模式中银行所扮演的角色是财务顾问、项目推荐的代理人和资产的托管人等。如果放开我国商业银行与风险投资机构在合作模式上的限制,允许银行向风险投资机构进行投资或贷款,有利于二者实现有机融合。
发展支持科技活动的大型金融控股公司,例如,由商业银行参股设立参与投资银行业务、风险投资业务的子公司,在规避“分业经营”原则的情况下,以多种创造性方式为处于起步阶段的新兴产业提供资金,发挥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的作用。可以适当放松银行设立或参股服务于新兴产业的新金融组织,如对商业银行设立专门投资于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或风险投资基金、金融租赁公司,如符合现有准入标准,可加快审批进度,实现优先准入,甚至可在现有准入标准基础上适当放宽条件。
2.探索建立专业政策性银行的可行性与发展模式
由于科学技术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需要有肩负历史责任,不求短期回报,甘愿承担风险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金融机构出现,这正是政策性金融的题中之意。韩国在60年的时间内迅速发展成为世界前十的产业大国,这与政策性金融扶持到位密切相关。可借鉴韩国的经验,对分散于多个部门的财政性投入资金进行统筹集成,探索设立专门支持创新的政策性银行。该政策性银行直接贷款给科技型中小企业,也可为其提供信用担保和贴息,也可为创业风险投资提供贷款,以产生示范效应,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3.创建专业化的科技银行专门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融资
建立科技银行,既可以为完全商业化、产业化的科技资源提供有针对性、有效率的金融服务,又可以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资源投入到科技创新领域,还可以为政府财政投入以及完全市场化的民间资本投入找到衔接平台。从长远看,我国未来建立独立性科技银行的目标模式是美国硅谷银行模式。为此,应当认真借鉴和学习美国硅谷银行的主要做法和成功经验,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基本国情,培育和建立市场化、专业化、本地化、互动性、独立性的科技银行,在积累经验的基础上,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和经营环境的改善,逐步创建专业化的科技银行。
专业化的科技银行应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银行。在实际操作中,有三种设立途径。
一是由商业银行牵头发起,其他投资者参与的方式新发组建股份制科技银行。相关立法部门、银行监管部门应及时制定专门的《科技银行法》、《科技银行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来规范科技银行的运营。国家应出台政策,对设立科技银行在注册资本、资金来源、业务范围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扶持,尤其是允许科技银行从事股权投资等创新性金融业务。为使科技银行的投资主体多元化,要鼓励社会资本参股科技银行,如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鼓励国内民间资本参与科技银行的创建等,以完善科技银行的组织构架。
二是商业银行科技支行转型为独立的科技银行。随着现有的科技支行科技贷款业务的不断扩大,风险控制能力提高,并逐渐开发出了较为成熟的盈利模式,科技支行可从原商业银行中分离出来,设立科技银行,即由科技支行转化为独立的科技银行。可考虑将全国范围内的具有科技银行属性的中小商业银行或科技支行合并重组。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有必要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在牌照申请、机构设置、资本要求等方面给予扶持。
三是鼓励民间资本设立专业化科技银行。目前国家已逐步放开民营资本参与设立商业银行的限制,未来应积极推动更多的社会资本设立专业化程度高的中小型科技银行,通过制度改革释放社会资本在科技信贷管理、资产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创新活力。
4.积极发展为科技创新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组织
金融租赁公司、科技小额贷款公司是主要的服务科技创新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应鼓励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通过开展资产证券化、发行债券等方式融资。提高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区域适应性,逐步推进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工作,将该模式向经济金融发达区域进行推广。加强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作交流,增加其抵御风险的能力。合理提高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杠杆率,增加资金供应能力。政府应出台关于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优惠政策,设立风险准备金,促进其可持续发展。
5.以政府为主体,完善科技创新型企业的贷款风险分担机制与信用担保机制
完善科技创新型企业的贷款风险分担机制方面:一是鼓励地方各级政府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通过科技贷款贴息,完善信贷风险分担机制;二是建立针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性保险机构。政策性保险机构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财政拨款,吸引其他资金的参股,保险的对象是技术创新的中小企业。
构建国家层面的信用担保框架,引导省市政府尽快建立政府主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政府可成立专门的担保公司或出资设立担保基金来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通过将有限的财政资金集中起来,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信用担保机制,使信用担保回归政策性使命。我国现有的高新技术担保体系实际上主要以地方出资为主,存在担保层级低、覆盖面窄、担保资金总量不足的问题,与市场体制对高新技术担保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完善我国科技创新担保体系,还需要建立中央和地方共同出资的担保机制。
(作者单位:国家信息中心)

Ⅶ 浙江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有多少补助

请参考一下宁波市的资料

【咨询人】:宁波汉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咨询渠道】:浙江省中小企业服务平台
【受理机构】:浙江省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管理员
【类型】:信息咨询
【主题】:企业参加国外展会,能享受什么补助政策?
宁波汉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通过平台网络咨询:企业老板是外国人,下面有一个电器企业,想去美国参加展会--迈阿密国际会展,请问政府对此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针对该公司提出的这一关于参加展会是否有政策补助的问题,我们经与宁波市外经贸局、鄞州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联系确认,答复如下: 1、补助额度: 1)组展单位组织参加重点开拓的新兴市场(欧盟、美国、加拿大、日本、香港、澳门除外)和原东欧地区国家的展览项目,则宁波市外经贸局给予不超过2万元的补助,鄞州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给予不超过3000元的补助; 2)对传统市场如欧盟、美国、加拿大、日本、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的展览项目,则宁波市外经贸局给予不超过5000元的补助,鄞州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给予不超过3000元的补助; 3)对列入宁波市(含宁波市)以上的出口品牌企业、或上年度外贸进出口额前50位的重点企业,参加境外展(博)览会的,除按上述补贴额度外,另再增加每个展位5000元的补贴。 2、申报地址: 1)上年度进出口额4500万美元以上企业通过宁波市境外参展补贴申报系统网络(http://czsb.nbfet.gov.cn/)申报; 2)进出口额4500万美元以下企业通过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络申报(www.smeimdf.org)。 3、申报材料需提交的内容: 1)资金拨付申请表。 2)执行该项目参展的外方组展机构(指邀请函)(免签证国家和地区可不提供参展人员邀请函)、护照签证页复印件、机票复印件; 3)组展单位提供的参展价格清单(收费通知单)或组展单位提供的展位确认书(上面须注明展位数量、面积、金额),发票复印件和银行付汇凭证; 4)展会期间工作及布展效果照片。
有需要的企业还可以到鄞州外经贸局拿取《关于印发宁波市境外参展展位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您可以就政策咨询、发展困难、融资贷款、工业设计等需求,随时向我们咨询。谢谢!

Ⅷ 国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

2014年1月各地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措施汇总
进入寒冬腊月,全国气温一路走低,但各地中小企业却“沐浴”在政策的春风里。1月,辽宁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开通,今后辽宁省中小企业再遇到融资、培训、管理等问题,只需拨打服务热线或登录网站,便可轻松获得帮助;福建省政府1月出台9条措施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将引导更多的个体工商户转化为企业;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1月表决通过的《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规定,不得在政府采购中设置不利于中小企业的歧视性条件,并应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中安排一定比例面向中小企业。
江苏省新增7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工信部近日公布了第三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7家榜上有名。至此,江苏省共有26家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连续三年蝉联全国第一。其中,仅吴江盛泽就有3家,在全国乡镇中也位居第一。
经过10年发展,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江苏省政府连续三年把建立市、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列入政府年度50项重点目标任务。全省各市、县已全部建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正逐步向区、乡镇延伸。从政府主导服务为主,到现在向市场多元化服务转变,改变了政府创办公共服务平台一枝独秀的状况。
目前,江苏省各市县至少建有一家以上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2家以上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专业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形成布局合理、有序发展、错位竞争、优势互补、特色鲜明的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为地区中小企业提供特色、专业化的服务。由提供简单培训、创业指导、场地租赁等服务,到现在为中小企业提供的服务种类实现全覆盖。据统计,2013年全省平台共获得国家发明服务专利产品11项,获得省发明专利服务产品32项,有效提升了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的软环境。
今年,江苏省将重点构建适合中小企业特色、满足中小企业发展需求的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促进全省中小企业产业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
辽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开通
1月,辽宁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开通。对于辽宁省广大中小企业来说,今后再遇到融资、培训、管理等问题,只需拨打服务热线或登录网站,便可轻松获得帮助。
平台是以省级服务平台为枢纽、以辽宁省各市和重点产业集群公共服务机构“窗口”服务平台为支撑,汇聚全省优质服务资源形成的形象统一、资源共享、服务协同,全方位、一体化、开放式的网络体系。平台网络利用互联网门户、移动终端、呼叫服务、开放式“窗口”服务大厅等便捷服务通道,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投融资、创业、人才与培训、技术创新、管理咨询、市场开拓、法律等八大类专业服务。
新疆政采融资支持中小企业
从今年起,新疆政府采购中心将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共同推出政采贷项目,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政采贷项目主要以中小企业政府采购的信用和国库集中支付作为履约保障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基础,由企业向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申请,且贷款利率不高于一般贷款利率水平。信用融资无需中小企业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也未附加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条件,有利于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成本,增加其参与政府采购的机会和扩大融资渠道,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从而切实减轻了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和负担,体现了“信用创造价值”的理念。
据新疆政府采购中心负责人介绍,采购中心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搭建平台、提供方便、防范风险,具体业务由银行和企业完成。采购中心为银企双方创建的这个信息共享、银企对接的平台,并不意味着政府部门要为融资贷款项目提供第三方担保,银企双方还要遵循依法经营、成本效益、风险可控等市场运行规则,主要依靠有效的竞争和自身的实力最终实现项目落实和互惠互赢。今后新疆政府采购中心还会在其他方面,如信息发布、标书制作、中标通知书的发放等环节宣传信用担保融资信息,加强中标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联系,发挥好桥梁纽带的作用。
云南要求提高对民营企业的行政服务效率
云南省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明确,要切实提高民营企业的行政服务效率。
首先推行“四无”服务。推行无障碍准入、无刁难审批、无歧视办事、无拖延办结,促进民间资本投资便利化。各级政府要定期清理、废止不必要的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建立重大项目审批“统一受理制、项目代办制、快速转办制、并联审批制、办结告知制”5项制度。建立省级网上并联审批制度。在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实施网络申报纳税。二是简化投资项目审批程序。鼓励和允许发展的项目,实行备案登记制;对确需审批和转报上一级审批的项目,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投资管理部门要指导民营企业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备案项目,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对资料齐全、条件具备的核准或审批项目,1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民营企业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生产性项目,由所在地县级政府或园区管委会代办项目审批手续。三是改进用地和环评审批服务。国土资源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单独选址用地项目,实行土地征转供一并办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和工业园区范围内,民营企业用地按照批次用地方式报批,再按具体项目办理供地手续。环境保护部门要采取提前介入、跟踪督办等措施,压缩审批时限。并加快引进和新增环评服务机构,以覆盖16个州(市)和省级重点工业园区所在的县(市、区)。
山西省今年将新创办2万户中小微企业
今年,山西省将全年力争新培育销售收入超亿元的“小巨人”企业100户以上,新创办中小微企业2万户,中小微企业增加值增长15%左右,进一步增强中小企业发展活力,为全省工业经济增添新的增长动力。同时,2014年力争主力火电企业煤电联营达到30户以上,长协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以上。扩大大用户直供电范围,增加大用户直供电量,交易电量规模达到200亿千瓦时以上,努力实现发用电企业共赢发展。
此外,山西省将继续坚持围绕“三大工程”“八大专项”“五大载体”,重点培育200户经营规模、技术实力和管理水平在同行中有较强影响力和发展潜力的企业;选择200项对产业发展起重要作用的关键技术进行攻关;研发推广300项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对工业转型升级具有较大影响的新产品;扶持50个主导产业特色鲜明、规模效益突出的产业集聚区;建设20个基础设施好、产业档次高、集聚功能强的工业园区。
福建省出台9条措施扶持小微企业发展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缴纳所得税可享减征、奖励等优惠。福建省政府1月出台9条措施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将引导更多的个体工商户转化为企业。
福建省将引导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一方面,简化“个转企”程序,按照“一注一开”的原则和程序同时办理;在不违反企业名称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保留原个体工商户的名称及特点。在经营场所(住所)不变并在有效期内,原个体工商户工商登记前置许可的有效证件、经营场所证明可以继续使用;因“个转企”而发生的土地、房屋权属名称变更,不视为交易。另一方面,对“个转企”的小微企业给予不低于5年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对账证不健全的转型企业征税可以实行核定征收;企业社会保险保持原有缴费方式5年不变。
同时,福建省也推动小微企业上规模。对新增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以企业上年缴纳的省以下地方级税收收入为基数,3年内每年增量部分的60%奖励给企业扩大再生产。对新增的规模以上企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当年减半征收,如当年已缴纳,次年减半征收。
福建省鼓励创办小微企业,对新创办的小微企业,3年内所产生的省以下地方级税收收入全额奖励给企业。省政府要求,各级地方政府鼓励小微企业进入工业园区,在工业园区规划中,要预留小微企业的用地用房。对小微企业项目用地在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中优先给予安排。
符合条件企业两年内可享所得税优惠。从今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福建省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缴纳的所得税由设区市、县(市、区)级财政以“即征即奖”的方式奖励给企业。
此外,福建省政府明确,今后政府采购要向小微企业倾斜。各级政府应当预留本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重庆:小微企业有需要 订单服务来帮扶
1月,重庆市中小企业局发布消息,为更有针对性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即日起,重庆市将创新推广中小企业订单式服务模式,根据企业需求送服务。
重庆市中小企业局产业发展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重庆市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中小企业订单式服务。具体来说,即中小微企业通过调查问卷、电话或网络预约等方式下订单,提出具体服务需求后,市、区县及产业集群中小企业窗口服务平台从中筛选出共性和个性服务项目,再组织社会服务机构提供针对性专项服务的一种服务模式。
订单式服务,将以产业集群、工业园区、小企业创业基地、中小企业特色产业基地、都市工业楼宇、农产品加工基地内的中小微企业为重点服务对象,根据中小微企业的实际需求,寻找对应有优势的服务机构,更多采用“小专场”的形式,在合理的时间内,配置个性化服务、资源。“这意味着中小微企业的服务将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降低中小企业的服务成本。”该负责人表示。
重庆市中小企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订单式服务由市、区县及产业集群中小企业窗口服务平台承办,流程主要为工业园区、小企业创业基地等向辖区内企业发放《订单式服务需求调查表》,收集企业具体服务需求。窗口平台汇总分析服务需求后,选择相应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委托订单,采取分类服务的形式,对应开展相关服务对接活动,如融资服务专场、技术服务专场等。
该负责人表示,为了保障服务质量,将加强对服务项目实施的跟踪管理,开展服务回访。即每次服务活动完成后,及时收集中小企业的服务满意度以及对活动开展的意见,打造从需求收集整理汇总-服务资源配置-现场对接-市场化服务-质量跟踪反馈等环节于一体的服务闭环。
该人士介绍,重庆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体系已初步建成,包含了1个市级服务平台和29个区县窗口服务平台,以及7个产业集聚区窗口服务平台,目前已经实现14个窗口平台互联互通,预计明年全部实现互联互通,届时重庆市中小微企可选择通过平台网络平台,发布服务需求。
重庆文化创意小微企业或可获得数百万元扶持金
重庆市鼓励微企发展的政策,再次加码。今年,重庆市将推动微企创新发展,成立“微企发展引导基金”,帮助微企做大做强。“微企发展引导基金”资金总额将高达数十亿元。微企得到的资金扶持不局限于财政补贴的三万元,可能高达数十万,甚至数百万元。
但基金投放的微企是有选择的,并不是普惠制。“微企发展引导基金”主要用于扶优扶强,因此一定要企业的成长性好,用基金的力量帮助企业做大做强,最后实现创业板上市。文化创意、信息技术、科技类小微企业获得该基金青睐的可能性较大。
此外,今年重庆市还将继续加大财税、金融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推进公共管理社会化,支持协会平台为微企提供代账、商标、广告等各类服务,组织开展“大带小”对接、产品营销、参加会展等活动,引导微企抱团发展。
河南:为小微企业打通“绿色通道”
1月,河南省下发《关于政府采购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多措并举,为小微企业进入政府采购市场打通“绿色通道”,助其在政府采购市场发展壮大。
《实施意见》对小微企业在政府采购市场的扶持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
首先,建立小微企业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便捷渠道、消除限制壁垒。根据《实施意见》,凡是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政府采购项目,在满足项目基本需求的前提下,优先购买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小型微型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小型微型企业实行歧视性待遇或差别待遇,不得使用特定供应商的技术标准排斥小型微型企业。
其次,为小微企业预留预算份额和项目,以此实现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实施意见》提出,负有编制预算职责的部门要安排不低于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20%的份额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对预留给小型微型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活动时,应当在招标采购文件中注明该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再其次,支持小微企业有效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给予小微企业政府采购评审价格折扣,零星采购优先授予小型微型企业。同时,扩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服务定点范围,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适宜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的产品,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纳入到协议供货范围,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提供更多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机会。
最后,鼓励小型微型企业联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加强小型微型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担保工作,加快小型微型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金周转,努力改进对小型微型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服务。
北京出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1月表决通过的《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规定,不得在政府采购中设置不利于中小企业的歧视性条件,并应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中安排一定比例面向中小企业。
为了给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条例提出,北京市将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并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中小企业。有关部门将建立健全小型微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支持金融企业扩大对小型微型企业信贷规模和比重;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企业,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面向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股权出质融资、信用融资等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
云南稳步推进中小企业创新服务工作
于2012年11月组建的云南省科技厅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积极整合科技服务资源,主动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活动提供服务支撑,稳步推进创新服务工作。
云南省科技厅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运行管理办法确定了科技咨询、技术研发、技术转移、科技金融、宣传培训等5大类20项创新服务;明确了创新服务团队分工及职责;规范了窗口服务和网络服务要求,明确了创新服务流程化和痕迹化工作要求,强化了创新服务的监督和评价管理要求。
目前,服务中心创新服务团队人员共有66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创新服务人员26人,具有中级职称的创新服务人员26人,相关人员在项目策划、研究开发、技术应用、产业化推广等方面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能够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化创新服务。目前,已开通云南省科技中小企业服务网,提供科技型中小企业、专业化服务机构、项目申报、政策措施、技术供需、专家团队、仪器设备等动态信息。自2013年12月,在云南省科技厅一楼政务大厅专门开设服务窗口。
上海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申请启动
上海市科委1月公布了2014年度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要求,重点支持4类企业,符合要求的企业从3月7日起可开始网络申报。上海市科委表示,初创期企业项目10万元/个,成长期企业项目15万元/个,重点项目30万元/个(后补助)。今年上海创新资金重点扶持以下4类企业:
1、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产业、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关键技术创新和产品。
2、重点支持融合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发展的关键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产业。
3、促进区(县)重点产业领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推动区域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
4、鼓励市场化、多渠道的项目发现途径,包括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入围决赛的企业;创业投资机构(通过科技部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资格认定,或市发改委备案并处于年检有效期的创投机构)、市级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的社会机构推荐的企业。
创新资金申报和评审以“择优、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企业可全年申报,区(县)科委负责常年受理本辖区创新资金项目申请,并按节点分2批(2014年4月1日,8月1日)集中推荐至市科委,上海市科委按工作部署拟定于4月、8月集中组织评审。
天津:今年力争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1万家
2013年,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达到5万家,科技小巨人企业达到2410家,有力促进了天津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了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正成为实现富民强市发展战略的中坚力量。今年,力争全年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1万家,新增科技小巨人企业500家。重点培育出100家技术领先、规模超10亿元的科技领军企业,形成20个创新型产业集群。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有力促进了就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就业人数占全市就业人口的25%,三年新增就业近50万人,成为新增就业的重要渠道。
此外,天津市将启动武清、北辰、东丽、宝坻、滨海等5个京津共同体科技园建设,并围绕天津市重点领域、产业和企业需求,实施40项高水平国际联合研发项目,建立10个市级以上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促进优势科技资源向天津聚集。
辽宁今年重点培育50户创新型中小企业
2014年,辽宁省将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作为发展民营经济的重点,力争全年民营经济增加值同比增长15%。
今年,辽宁省将支持1000个“专精特新”产品开发生产,促进产品结构优化升级,集中力量对50户具有高成长性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进行培育,支持创新型企业通过联合、兼并、重组,做大企业规模,做好创新型企业的融资服务工作,力争使全省750户创新型中小企业年销售收入增长20%以上。辽宁省还将抓好462个创新型中小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涉及投资总额达445亿元,有望带来新增销售收入1213亿元。
《辽宁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将于3月1日正式施行
1月9日,广受关注的《辽宁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在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顺利通过。条例进一步加大了对科技人员从事科研或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力度:科技人员可以兼职创办科技型企业或者从事技术开发;科技成果完成单位自行实施转化或者以合作方式实施转化的,应当自项目盈利之日起五年内,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不低于5%的比例,用于奖励成果完成人;对在自主创新方面作出突出或者重大贡献的,允许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称。条例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加大了对创新的资金支持力度:全省科技研究开发经费应当逐年增长,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例应当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为激励企业和科技人员积极创新,条例规定,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和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采取知识产权入股、科技成果折股或者收益分成、股权奖励、股权出售、股票期权等方式对科学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进行股权和分红激励,促进自主创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以专利权或者其他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科技成果作价出资入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可以占公司注册资本中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金额的法定最高限额
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将其主要利用财政性资金资助的科技项目所取得的职务创新成果,以技术转让、股权投入等方式实施转化的,应当将不低于30%的技术转让净收入或者职务创新成果作价所得的股权,一次性奖励给职务创新成果完成人以及为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
科技成果完成单位自行实施转化或者以合作方式实施转化的,应当自项目盈利之日起5年内,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不低于5%的比例,用于奖励成果完成人。
为给科技人员自主创新创造方便条件,条例规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与企业之间可以进行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双向兼职、任职,联合开展科研攻关、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服务活动。
允许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并且不损害本单位利益的前提下,经本单位同意,兼职创办科技型企业或者从事技术开发、新产品研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相关工作,并获得报酬。
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应当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离岗从事科技成果、专利技术转化或者创办科技型企业的,3年内保留其原有身份和职称,档案工资正常晋升。
在人才引进方面,条例规定,省级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专项资金和博士、博士后科研资助专项资金,应当重点资助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和引进研发团队。引进的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经相关程序认定的,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和评定职称时,不受单位指标限制,有关部门应当在项目申报、科研条件保障、出入境、户籍迁移、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Ⅸ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隶属于哪个部门,是什么性质的单位具体业务是什么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是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中小企业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负责全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和指导评价工作,承担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营的指导;

组织行业协会、专业服务机构等力量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规范服务标准,组织绩效评价;组织开展中小企业的创业辅导、人才培训、管理咨询、融资促进、技术推广、法律咨询等服务活动,构建创业创新和小微企业培育成长服务机制;

组织中小企业开展国际、国内合作与交流,参加国际国内大型展会和市场拓展活动,推动电子商务应用;组织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状况和服务需求调查研究,承担中小企业相关课题研究;承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近年来,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遵循“为机关服务、为体系服务、为企业服务”的宗旨,注重服务力量整合、服务职能拓展和服务活动创新,重点抓好四方面的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中心发展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9)浙江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示范区扩展阅读

重点工作

一是抓服务体系建设。

作为省级中心,关键在于引领和带动全省的中小企业服务工作,整合好社会服务资源,发挥好基层的作用。省级层面:已经构建了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服务平台、中小企业服务联合会“三位一体”的格局。

二是抓机关服务支撑。

作为省经信委的下属单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同时积极拓展中心的职能。

三是抓平台网络指导。

平台网络是国家工信部和省里重点建设的项目,必须抓实抓好,发挥作用。今年中心参与起草、由委里出台了两个文件,一个是加强平台网络运行管理的意见,一个是平台网络考核办法。

Ⅹ 浙江省专精特新企业申报条件有哪些

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申报条件
1.在浙江省境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
2.企业近2年平均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速不低于5%。
3.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行业、细分领域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主导产品不超过3个,其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70%以上;主导产品的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列。
4.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浙江制造”标准或团体标准等至少1项以上。
5.近2年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均不低于3%。企业具有与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3项及以上;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1年度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第四条 有关说明。
(一)关于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根据工信部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总体部署,我省拟在“十四五”期间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00家左右。原已评隐形冠军培育企业原则上均转为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今后不再认定隐形冠军培育企业。请各地对现有隐形冠军培育企业进行审核,凡符合条件的均应纳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名单,企业无需报送相关材料。原适用省级隐形冠军培育企业的政策应继续适用于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已列为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的不再推荐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各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采取等额推荐方式(名额见附件1)。遴选工作采用备案制,由各设区市经信局负责组织实施。申报企业于10月28日—11月15日登录企业码平台(https://qymgw.jxt.zj.gov.cn)在线填报《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表》(见附件2),各县(市、区)经信局进行初审,各设区市经信局进行审核后,于11月30日前将拟确定的企业名单正式行文报省经信厅备案,省经信厅发文公布。
(二)关于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采取限额推荐方式(名额见附件1),推荐需兼顾不同规模的企业,原则上以中型企业为主,超出名额推荐的不予受理。已列为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不再推荐。
申报企业于10月28日—11月15日登录企业码平台(https://qymgw.jxt.zj.gov.cn)在线填报《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申报表》(见附件3),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报资料明细详见附件5。县(市、区)、设区市经信局逐级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设区市经信局拟定推荐名单,于11月25日前正式行文,并提供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我厅。
各级经信部门要充分重视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隐形冠军企业的遴选和培育工作,认真组织推荐,严格把关。同时要加强指导和服务,加大对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的扶持力度,引导企业持续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
企业具体申报问题请直接咨询当地市经信局,咨询方式详见附件6。纸质材料寄送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环城北路296号 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钟蓓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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