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审批注册融资租赁公司条件、流程、步骤
融资租赁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投资者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0万元;外资500万美元
2、注册资本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3、符合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有关规定;
4、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融资租赁公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5、注册资本不低于1.7亿人民币;
6、外商投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金;
7、拥有相应的专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专业资质和不少于3年从业经验。
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设立程序:
1. 审批流程 (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租赁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推荐1—2家从事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通信、医疗、环保、科研等设备,工程机械及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轮船、汽车等)租赁业务的企业参与试点工作; (2) 被推荐的企业经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确认后,纳入融资租赁试点范围。
2. 报送材料 (1)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推荐函; (2) 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申请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公司章程,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制度文件; (5) 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据的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 (6) 近两年没有违法违规纪录证明; (7) 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资历证明
『贰』 注册内资融资租赁公司都需要哪些条件
根据《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从事融资租赁业务试点企业(以下简称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2001年8月31日(含)前设立的内资租赁企业最低注册资本金应达到4000万元,2001年9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设立的内资租赁企业最低注册资本金应达到17000万元;
(二)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三)拥有相应的金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不少于三年的租赁业从业经验;
(四)近两年经营业绩良好,没有违法违规纪录;
(五)具有与所从事融资租赁产品相关联的行业背景;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内资融资租赁公司设立程序扩展阅读:
根据《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八条、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一)吸收存款或变相存款;
(二)向承租人提供租赁项下的流动资金贷款和其他贷款;
(四)同业拆借业务;
(五)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金融业务。
第九条、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的风险资产(含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资本总额的10倍。
第十条、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应在每季度15日前将其上一季度的经营情况上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并抄报商务部。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抽查试点企业经营情况。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规定的企业,商务部将取消其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的资格。
『叁』 如何成立内资融资租赁公司
《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四、从事融资租赁业务试点企业(以下简称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2001年8月31日(含)前设立的内资租赁企业最低注册资本金应达到4000万元,2001年9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设立的内资租赁企业最低注册资本金应达到17000万元;
(二)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三)拥有相应的金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不少于三年的租赁业从业经验;
(四)近两年经营业绩良好,没有违法违规纪录;
(五)具有与所从事融资租赁产品相关联的行业背景;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肆』 内资融资租赁公司的注册流程和审批条件有哪些
1.申请报告和验资报告及资本金来源说明;2.公司章程和风险控制等主要内部管理制度、涉及金融或类金融关联企业的经营情况说明;3.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含附注)和主要股东上一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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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拟任(或现任)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风控负责人等主要高管人员名单、从业履历、资格证书等;5.由具备从业资格的融资租赁公司发起成立的企业或拟成立的子公司,还需提供股东(母公司)上一年度融资租赁业务的详细经营情况。
设立内资融资租赁公司所需条件
1.优先试点领域为主要股东有设备制造与销售、大型工程施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领域背景,或为中小微企业及农村农业现代化发展服务,或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为环保、市政、医疗、教育、文化、养老等领域或产业服务;为制造业产品出口及企业“走出去”发展服务;为各类国家重点开发新区、国家经济改革发展试验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的经济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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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和五名金融相关专业的高管人员、且高管具有金融或融资租赁企业管理经验3年以上;3.必须充分说明母公司的上一年经营情况(营业收入、利润、资产负债率、含纳税情况)、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考虑主要业务领域、业务模式、资金来源、未来三年的业务发展总体规划以及拟设立试点公司的风险控制等内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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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可以由企业或个人组成,企业具有与从事融资租赁产品相关联的行业背景;资金来源稳定、股权关系简单透明、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发展战略和盈利模式清晰,诚信和纳税记录良好;5.公司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必须是“融资租赁”或者“租赁”字样,注册资本最低1.7亿元人民币,且需要实缴验资,经营期限不超过30年;
『伍』 如何申请设立“内资融资租赁公司”
设立内资融资租赁公司,需办理营业执照,并通过银监会或者商务部的审核。
金融租赁公司,是指经银监会批准,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租赁公司的发起人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主营业务为制造适合融资租赁交易产品的大型企业,在中国境外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以及银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起人。
商务部对全国融资租赁企业实施监督管理。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监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融资租赁企业。
20家金融租赁公司由银监会进行监管,而80家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由商务部、税务总局批准设立,450家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由商务部批准设立。
『陆』 怎么设立融资租赁公司
内资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需要:
1、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发起人;
2、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3、有符合规定的公司章程;
4、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法律依据】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银监会规定的公司章程;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发起人;
(三)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四)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且从业人员中具有金融或融资租赁工作经历3年以上的人员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50%;
(五)建立了有效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
(六)建立了与业务经营和监管要求相适应的信息科技架构,具有支撑业务经营的必要、安全且合规的信息系统,具备保障业务持续运营的技术与措施;
(七)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
(八)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柒』 内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办理条件
目前,只有福建自贸区可注册内资融资租赁公司,上海、天津、深圳自贸区只能注册外资的融资租赁公司,外资相比内资融资租赁公司的营业范围更广。
内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需要提供注册地址、法人、股东、监事人员的身份证件,高管资质,时间4周内可以办好;
营业范围:融资租赁业务,兼营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执照全国通用,可在外地设立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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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现在融资租赁公司要如何注册
1、金融租赁公司
金融租赁公司的设立条件为严苛,核心条件如下:
第一,要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发起人,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主营业务为制造适合融资租赁交易产品的大型企业,在中国境外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以及银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起人;
第二,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第三,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且从业人员中具有金融或融资租赁工作经历3年以上的人员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50%;
第四,建立了有效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
2、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
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条件亦较为严苛,核心条件如下:
第一,低注册资本金应达到17,000万元;
第二,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第三,拥有相应的金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不少于三年的租赁业从业经验。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内资融资租赁企业登记时不需要履行前置审批程序,也无须实缴注册资本。对于未办理试点企业资格的企业能否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我们认为,既然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需要办理前置许可,在企业办理了工商登记之后即可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但是,商务部2014年曾在其官方答复中认为,未在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名单内的内资融资租赁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虽包含融资租赁,但不能够从事融资租赁业务,依据即是前述商建发[2004]560号文。
3、外资融资租赁公司
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条件相对较为宽松,核心条件如下:
第一,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第二,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第三,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
『玖』 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设立流程是怎样的
分两步:新办和备案。融资租赁公司及经营范围你看下,基本流程都在里面,希望可以帮到你,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