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什么是融资租赁保证金
融资租赁保证金虽可用于冲抵应付租金或延迟利息或损失赔偿金,但也就仅仅是冲抵而已。损失赔偿额的确定仍需依合同的约定或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裁定。 综上所述,租赁保证金应视为是某种形式的承租人预付款,是其自行承担该融资租赁项目中的风险的基金。 融资租赁保证金是在租赁合同签订时,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之一由承租人一次性支付给出租人,在合同履行结束时,退还给承租人或用以冲抵最后几期租金。保证金可计息,也可不计息 融资租赁保证金有如下功能:1, 租赁保证金从合同的实际履行的行动上表明承租人的租赁意愿,它使租赁合同生效。因此,承租人支付保证金后,如果出租人不愿意或不能履行合同,将对承租人予以赔偿。2, 降低融资比例。一方面,减少承租人实际负债的数量与比例,提高其偿债的自觉性。另一方面,减少出租人的信用敞口,减少租赁公司净现金流出。3, 控制租赁风险。在动机层次上防范承租人的道德风险;在业务操作层次上,以行业惯例和合同约定,当出现承租人不能支付租金等租赁风险时,出租人可以先行扣收保证金,以降低不良资产及租赁损失;保证金抵扣功能和租赁的加速折旧,使租赁期中的退回设备具有价格优势,拍卖处置或回购也更容易实现。4, 提高内部收益率。由于资金的时间价值,租赁公司先行收到资金,将提高融资的收益水平。5、缓解临时性付租困难。任何商品生产经营过程,都具有周期性,都可能出现临时性的支付困难,进而不能按预定计划支付一定时期的租金。此时,经承租人书面申请,说明欠租原因并有确实、可靠的后续租金来源,可以先用租赁保证金垫付1-2期租金,在允许垫付的最长期限到期前,承租人须及时补足保证金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加罚息,可以维持继续租赁。而且,合同约定以保证金垫付租金的次数,视租期和付租频率最多不能超过2次或3次。这种人性化的处理,使理性的金融行为与厂商分期付款中厂商对买家非恶意欠款予以谅解的人性化得到较好的协调,可以更大扩展融资租赁的市场空间,在设备融资,特别是厂商促销租赁领域,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目前,有的租赁公司完全无视或放弃保证金的此项功能,租金逾期率高,处理生硬(缺乏灵活性和人性化),影响其市场口碑,于业务的长期发展和品牌建设都不利。 当然,以保证金缓减临时付租困难,并不是说租赁公司因此而放松租后管理,放松租金的催收。相反,给承租人陈述付租困难并申请以保证金垫付租金,可让租赁公司在体谅承租人、双方继续合作的氛围下更深入把握承租人经营的真实情况和可偿债的资产情况,有利于更好的帮助承租人走出经营困境,或更充分地保障和实现租赁债权。
❷ 融资租赁保证金的作用
深圳中外企业为您解答,租赁保证金是融资租赁谈判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因为它在融资租赁业务中具有如下几项功能:
1、租赁保证金表明了承租人接受租赁合同条款、愿意与出租人展开长期合作的态度。根据上文可知,租赁保证金实际是融资租赁业务中承租人愿意履行各项义务的“诚意金”,由于这笔资金往往占到租赁标的物概算价值的10%以上,因此对于承租人来说,如果它出于某种原因而无法正常履行合同的话,那么承租人不仅损失在此期间的租赁保证金利息,还将损失把这笔资金投资其他项目可能产生的利润。
2、租赁保证金可以降低出租人的实际出资比例和信用风险损失。在融资租赁业务中,出租人的实际出资额=租赁标的物概算总价-零期租金-管理费(手续费)-租赁保证金,因此出租人通过征收租赁保证金,一方面,减少承租人实际负债的数量与比例,提高承租人偿债的自觉性。另一方面,减少出租人的信用敞口,减少了租赁公司净现金流出。 在控制项目风险方面,通过保证金的收取,在动机层次上防范承租人的道德风险;在业务操作层次上,依照行业惯例和合同约定,当出现承租人不能支付租金等风险时,出租人可以将租赁保证金用于提前抵扣应付租金、延迟利息或其他费用,以降低不良资产及租赁损失,租赁期中的退回设备具有价格优势,拍卖处置或回购也更容易实现。由此降低了出租人所面临的信用风险损失。
3、租赁保证金提高了融资租赁项目的内部收益水平。根据会计学原理可知:资金具有时间价值,在相同的本金水平下,如果一个项目的资金回收期越短,那么该项目的内部收益率就会越高。由于融资保证金一则降低了融资租赁项目的期初本金,一则缩短了项目资金的回收期,因此在其他融资租赁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出租人通过提高租赁保证金率可以获得更高的内部收益率。例如在一项租赁业务中,如果租赁标的物的概算价值1000万元、零期租金150万元,租息6.4%,租期3年,手续费2%,等额每季度末付款,则:当租赁保证金率为0时,内部收益率为7.95%;当租赁保证金率为10%时,内部收益率为9.97%;当租赁保证金率为15%时,内部收益率上升到11.30%。
❸ 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我国融资租赁业健康发展,规范融资租赁企业的经营行为,防范经营风险,根据《合同法》、《物权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商务部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融资租赁企业是指根据商务部有关规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融资租赁业务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活动。
融资租赁直接服务于实体经济,在促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中小企业融资、企业技术升级改造、设备进出口、商品流通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是推动产融结合、发展实体经济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 融资租赁企业应具备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资产规模、资金实力和风险管控能力。申请设立融资租赁企业的境外投资者,还须符合外商投资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融资租赁企业应配备具有金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专业知识、技能和从业经验并具有良好从业记录的人员,拥有不少于三年融资租赁、租赁业务或金融机构运营管理经验的总经理、副总经理、风险控制主管等高管人员。
第五条 融资租赁企业开展经营活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六条 商务部对全国融资租赁企业实施监督管理。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监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融资租赁企业。
本办法所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第七条 鼓励融资租赁企业通过直接租赁等方式提供租赁服务,增强资产管理综合能力,开展专业化和差异化经营。 第八条 融资租赁企业可以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条件下采取直接租赁、转租赁、售后回租、杠杆租赁、委托租赁、联合租赁等形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第九条 融资租赁企业应当以融资租赁等租赁业务为主营业务,开展与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财产购买、租赁财产残值处理与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向第三方机构转让应收账款、接受租赁保证金及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十条 融资租赁企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应当以权属清晰、真实存在且能够产生收益权的租赁物为载体。
融资租赁企业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融资租赁企业不得从事同业拆借等业务。严禁融资租赁企业借融资租赁的名义开展非法集资活动。
第十一条 融资租赁企业进口租赁物涉及配额、许可等管理的,应由购买租赁物方或产权所有方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融资租赁企业经营业务过程中涉及外汇管理事项的,应当遵守国家外汇管理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融资租赁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真实记录和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十三条 融资租赁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形成良好的风险资产分类管理制度、承租人信用评估制度、事后追偿和处置制度以及风险预警机制等。
第十四条 为控制和降低风险,融资租赁企业应当对融资租赁项目进行认真调查,充分考虑和评估承租人持续支付租金的能力,采取多种方式降低违约风险,并加强对融资租赁项目的检查及后期管理。
第十五条 融资租赁企业应当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融资租赁企业在对承租人为关联企业的交易进行表决或决策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人员应当回避。
融资租赁企业在向关联生产企业采购设备时,有关设备的结算价格不得明显低于该生产企业向任何第三方销售的价格或同等批量设备的价格。
第十六条 融资租赁企业对委托租赁、转租赁的资产应当分别管理,单独建账。融资租赁企业和承租人应对与融资租赁业务有关的担保、保险等事项进行充分约定,维护交易安全。
第十七条 融资租赁企业应加强对重点承租人的管理,控制单一承租人及承租人为关联方的业务比例,注意防范和分散经营风险。
第十八条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租赁物的权属应当登记的,融资租赁企业须依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若租赁物不属于需要登记的财产类别,鼓励融资租赁企业在商务主管部门指定的系统进行登记,明示租赁物所有权。
第十九条 售后回租的标的物应为能发挥经济功能,并能产生持续经济效益的财产。融资租赁企业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时,应注意加强风险防控。
第二十条 融资租赁企业不应接受承租人无处分权的、已经设立抵押的、已经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的或所有权存在其他瑕疵的财产作为售后回租业务的标的物。
融资租赁企业在签订售后回租协议前,应当审查租赁物发票、采购合同、登记权证、付款凭证、产权转移凭证等证明材料,以确认标的物权属关系。
第二十一条 融资租赁企业应充分考虑并客观评估售后回租资产的价值,对标的物的买入价格应有合理的、不违反会计准则的定价依据作为参考,不得低值高买。
第二十二条 融资租赁企业的风险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总额的10倍。
第二十三条 融资租赁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缴纳各种税款,严禁偷逃税款或将非融资租赁业务作为融资租赁业务进行纳税。 第二十四条 商务部及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商务部有关规定,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在履行监管职责的过程中,应依法加强管理,对所知悉的企业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密。
第二十五条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融资租赁企业的监督管理,对企业经营状况及经营风险进行持续监测;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按照监管要求和职责配备相关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监管水平。
第二十六条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重大情况通报机制、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及时、有效地处置融资租赁行业突发事件。
第二十七条 在日常监管中,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重点对融资租赁企业是否存在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监督管理。一旦发现应及时提报相关部门处理并将情况报告商务部。
第二十八条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定期对企业关联交易比例、风险资产比例、单一承租人业务比例、租金逾期率等关键指标进行分析。对于相关指标偏高、潜在经营风险加大的企业应给予重点关注。
商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委托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协助了解有关情况。
第二十九条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于每年6月30日前向商务部书面上报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内融资租赁企业发展情况以及监管情况。如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上报。
第三十条 商务部建立、完善“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对融资租赁企业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状况等情况进行了解和监督管理,提高融资租赁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
第三十一条 融资租赁企业应当按照商务部的要求使用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如实填报有关数据。每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填报上一季度经营情况统计表及简要说明;每年4月30日前填报上一年经营情况统计表、说明,报送经审计机构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含附注)。
第三十二条 融资租赁企业变更名称、异地迁址、增减注册资本金、改变组织形式、调整股权结构等,应事先通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外商投资企业涉及前述变更事项,应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备案等相关手续。
融资租赁企业应在办理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登录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修改上述信息。
第三十三条 商务主管部门要重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鼓励行业协会积极开展行业培训、从业人员资质认定、理论研究、纠纷调解等活动,支持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和依法维护行业权益,配合主管部门进行行业监督管理,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第三十四条 融资租赁企业如违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办法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商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❹ 融资租赁的三种形式
融资租赁的三种形式是直接租赁、杠杆租赁、售后租回。
拓展资料:
与传统租赁的区别
融资租赁和传统租赁一个本质的区别就是:传统租赁以承租人租赁使用物件的时间计算租金,而融资租赁以承租人占用融资成本的时间计算租金。
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一种适应性较强的融资方式,是20世纪50年代产生于美国的一种新型交易方式,由于它适应了现代经济发展的要求,所以在20世纪60~70年代迅速在全世界发展起来,当今已成为企业更新设备的主要融资手段之一,被誉为“朝阳产业”。我国20世纪80年代初引进这种业务方式后,三十多年来也得到迅速发展,但比起发达国家来,租赁的优势还远未发挥出来,市场潜力很大。
与分期付款的区别
(1)分期付款是一种买卖交易,买者不仅获得了所交易物品的使用权,而且获得了物品的所有权。而融资租赁则是一种租赁行为,尽管承租人实际上承担了由租赁物引起的成本与风险,但从法律上讲,租赁物所有权名义上仍归出租人所有。
(2)融资租赁和分期付款在会计处理上也有所不同。融资租赁中租赁物所有权属出租人所有,租赁物作为长期应收款;承租方计入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分期付款购买的物品归买主所有,因而列入买方的资产负债表并由买方负责摊提折旧。
(3)上面两条导致两者在税务待遇上也有区别。融资租赁中的出租人可将摊提的折旧从应计收入中扣除,而承租人则可将摊提的折旧费从应纳税收入中扣除,在分期付款交易中则是买方可将摊提的折旧费从应纳税收入中扣除,买者还能将所花费的利息成本从应纳税收入中扣除,此外,购买某些固定资产在某些西方国家还能享受投资免税优惠。
(4)在期限上,分期付款的付款期限往往低于交易物品的经济寿命期限,而融资租赁的租赁期限则往往和租赁物品的经济寿命相当。因此,同样的物品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较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所获得的信贷期限要长。
(5)分期付款不是全额信贷,买方通常要即期支付贷款的—部分;而融资租赁则是一种全额信贷,它对租赁物价款的全部甚至运输、保险、安装等附加费用都提供资金融通。
虽然融资租赁通常也要在租赁开始时支付一定的保证金,但这笔费用一般较分期付款交易所需的即期付款额要少得多(例如在进出口贸易中买方至少需现款支付15%的货款)。因此,同样一件物品,采用融资租赁方式提供的信贷总额一般比分期付款交易方式所能够提供的要大。
(6)融资租赁与分期付款交易在付款时间上也有差别。后者一般在每期期末,通常在分期付款之前还有一宽限期,融资租赁一般没有宽限期,交易开始后就需支付租金,因此,租金支付通常在每期期初。
(7)融资租赁期满时租赁物通常留有残值,承租人一般不能对租赁物任意处理,需办理交换手续或购买等手续。而分期付款交易的买者在规定的分期付款后即拥有了所交易物品,可任意处理之。
(8)融资租赁的对象一般是寿命较长、价值较高的物品,如机械设备等。
❺ 什么是租赁保证金
在租赁或转租时,除租金照付外,一次总付的金额称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应视为是某种形式的承租人预付款,是其自行承担该融资租赁项目中的风险的基金。租赁保证金一般按资本支付对待;有时要征资本利得税或所得税,或二者都征。
关于租赁保证金,作以下分析:
1)租赁保证金并不是为融资租赁合同的正式订立而支付,也不是融资租赁合同成立的证据,因此,它不是立约定金;
2)租赁保证金的支付,并不是融资租赁合同生效的唯一条件,因此,它不是成约定金;
3)租赁保证金通常在融资租赁合同完全履行时返还,因此,它不是解约定金;
4)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在某方违约时,并不是以租赁保证金收受方没收该保证金,更不是以向支付方双倍返还该保证金的方式解决,而是由违约方按合同的约定赔偿损失,因此,租赁保证金也不是违约定金;
5)固然,租赁保证金可用于冲抵应付租金或延迟利息或损失赔偿金,但也就仅仅是冲抵而已。损失赔偿额的确定仍需依合同的约定或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裁定。
综上所述,租赁保证金应视为是某种形式的承租人预付款,是其自行承担该融资租赁项目中的风险的基金。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0-2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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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一些公司融资租赁担保公司,融资租赁我懂了,就是通过租赁的形式放款回收款,那“担保”呢是什么意思
你可以将租赁保证金视为是某种形式的承租人预付款,是其自行承担该融资租赁项目中的风险的基金。
比如,你公司借款20000万元,并且是以融资租赁方式取得,而融资租赁合同约定收取2000万元的保证金,则该项交易的租赁融资额——租赁公司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实际上不是20000万元,而是18000万元。它的经济实质在于,在20000万元的投资需求面前,你自己出2000万元,金融租赁公司出18000万元。
你将保证金和服务费都扣除之后,实际融资金额是16500万,你要求的年综合利率实际上就是资本成本,那现在这就是一个现金流量贴现解方程的问题了。
K为年综合利率。时间:共20期,每四期一个还款额,所以把每四期当作一年,正好5年
你可以手工计算,用插值法,建议你用excel的"单变量求解“计算。结果是14%。
16500=
(1202.4*4)/(1+K)+(1227.45*4)/(1+K)^2+(1252.5*4)/(1+K)^3+(1189.875*4)/(1+K)^4+(1152.3*4)/(1+K)^5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❼ 融资租赁那个租赁保证金怎么处理的 谢谢
在租赁或转租时,除租金照付外,一次总付的金额称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应视为是某种形式的承租人预付款,是其自行承担该融资租赁项目中的风险的基金。租赁保证金一般按资本支付对待;有时要征资本利得税或所得税,或二者都征。
1、如果是设备出租单位,收到租赁单位设备保证金做;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XX单位保证金;
2、如果是设备租入单位,支付租赁设备保证金做;
借:其他应收款-XX单位设备租赁保证金;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因为融资租赁业务中,保证金通常在正常还款结束后返还给承租人或抵扣最后几期租金。所以应计入长期应收款。
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支付给出租人的”保证金“,在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自己的债务之后,双方融资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承租人有权,要求返还”保证金“或干脆折抵为欠付的租金。
(7)融资租赁保证金法扩展阅读:
1、融资租赁每期租金的多少,取决于以下几项因素:
(1)设备原价及预计残值,包括设备买价、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等,以及该设备租赁期满后,出售可得的市价。
(2)利息,指租赁公司为承租企业购置设备垫付资金所应支付的利息。
(3)租赁手续费,指租赁公司承办租赁设备所发生的业务费用和必要的利润。
2、租金的支付有以下几种分类方式:
(1)按支付间隔期的长短,分为年付、半年付、季付和月付等方式。
(2)按在期初和期末支付,分为先付租金和后付租金两种。
(3)按每次支付额,分为等额支付和不等额支付两种。实务中,承租企业与租赁公司商定的租金支付方式,大多为后付等额年金。
❽ 融资租赁法律关系当中的首付款,该如何定性
为避免融资租赁公司所有权上的瑕疵,对首租的定义更为准确:指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首租,首租在租赁开始日之前提前支付,将作为出租人购买租赁物的首付款。第一笔租金可以由融资租赁公司向承租人收取,然后将设备价款的100%支付给卖方;承租人也可以被授权向卖方支付首期租金。承租人支付首付款租金后,即视为融资租赁公司向出卖人履行了支付首付款的义务。
❾ 融资租赁中承租人支付的保证金财务如何处理
因为融资租赁业务中,保证金通常在正常还款结束后返还给承租人或抵扣最后几期租金。所以应计入长期应收款。